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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之2017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

2017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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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

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严明政治纪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

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助力脱贫攻坚,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

价满意度,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一、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一)严

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

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

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

检查。严肃查处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培植个

人势力、妄议中央、拉帮结派、阳奉阴违等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坚

决维护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权威。认真处置问题线索,适时通

报典型问题。(二)开展谈话提醒。认真落实《关于在县一级开展

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宝委办〔2016〕75号),制定谈话提

醒工作流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遵守廉洁自律

准则和“六项纪律”情况的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

时谈话提醒。梳理全县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规范统计标准和渠道,加强对县级部门和乡(镇)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督促指导,实

现县、乡两级谈话提醒常态化、全覆盖。(三)以“零容忍”态度抓

好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协助把好拟提名人选的政治关、廉

洁关,认真负责出具党风廉政意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诬告陷害等行为。加强村(居)两委换届风气和纪律监督检查。(四)督促落实党内监督相关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

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

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职责,

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推动落实党内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五)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

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高效受理和处置职能部

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对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

失职渎职问题,加大督办力度,选择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六)加

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事故督办问责。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事故督办问

责工作,督促乡(镇)和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失

职渎职行为。(七)强化再监督职能。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

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系统和行业监管职能,及时发现

和处置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对领

导同志批示、社会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问题进行督办,加大问责

力度。二、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强有力问责督促责任落

地落实(八)巩固深化县级责任落实成果。规范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出台《宝兴县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

全会述责述廉实施细则(试行)》,制定5年工作计划,实现述责述

廉对象在一届任期内、一个岗位上向县纪委全会大会陈述一次。督

促指导县直部门规范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督促指导县国资办、县教

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国企、学校、医院等领域

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和完善分层分类定制责任清单、“签字背书”、提交述责述廉报告、督查考核、约谈提醒等制度。(九)强化

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责任落实。加强对《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

细化责任清单、履责全程记实、定期听取汇报、组织监督检查、述

责述廉等制度,切实把责任压实到基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发

挥主体作用,各级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

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

任压实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十)严格实施责

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

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突出政治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

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

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实施问责。对发现问题不报告

不处置、该问责而没有问责的严肃问责。加强问责工作综合协调,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多种问责方式和“一案双查”等有效

手段,推动典型问责案件查办,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定期汇总分

析问责情况,督促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分别于6月25日和

11月25日,向县纪委报告本乡(镇)、本部门党内问责工作开展情况。三、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十一)狠

抓关键节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

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提醒、文件通知、公开举报等方式畅通监

督举报渠道,以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

个节点推进。坚持季度督查和交叉明察暗访相结合,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十二)聚焦重点问题。持续抓好违反中

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

具体规定落实,扎实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坚持一季度开展一次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

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

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超标准公务接待、超面积使用办

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重点问题,尤其注意发现和纠正

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式对待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决策部

署的典型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室衔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十三)拓展监督方式。定期

召开牵头部门正风肃纪联席会,督促部门系统排查梳理问题线索,

及时跟进整治。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定期

开展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认

真加以整治,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总结提升“纪检监督+群众

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鼓励引导媒体开展明察暗访,曝光“四风”问题,激发媒体监督活力,积极协助做好市“阳光问廉”工作。对舆论监督曝光、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第一季度全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

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培训会。(十四)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

知敛,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

处一起。选择一批反映具体、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进行

重点督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

道姓通报曝光。收集汇总和研究分析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

的查处情况,通报典型案例。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十五)集中整治重点领域问题。

继续围绕扶贫、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

领域,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吃拿卡要、与民

争利、欺压群众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坚决查处

扶贫领域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截留挪用、

骗取套取资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

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整治

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

项目等问题。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及农村基层干部违规

发展亲属入党问题。(十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制定出台整治基

层微腐败的若干措施,通过开展专项清理等方式,集中整治侵害群

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必要时直接调查核实,督促乡(镇)纪委、

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

为查处重点,自办、领办、督办一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案件。建立健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加强通报曝光,对扶贫

领域、基层问责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题通报。(十七)推进重点乡(镇)、部门督办督查。督促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

纪工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比

较集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督办督查。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乡(镇)、部门党委(党组)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十八)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

个一批”要求,分层分级分类开展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严格监督执纪助推精准扶贫。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保

持专项整治常态化。县纪委建立联系督导机制,督促各乡(镇)纪

委和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日常检查”,督促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每季度至少专项督查一次

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每个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县纪委监察局落实好监督的再监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

督查乡(镇)和各责任单位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情况和

各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坚决查纠专项督查敷衍塞责问题,对

扶贫领域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五、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考核,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十九)强化责任落实。针对省、市反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和受访群众反映问题,制定《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方案》,召

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乡(镇)、部门认真查找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提升方案。创建

基层廉洁细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的宣传,增强群众的

获得感。(二十)狠抓问题整改。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受访群

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发点球”方式,点对点向有关单位反馈,实施

跟踪督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问责处理台账,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整改情况和调查处理结

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十一)强化考核问责。修订完

善2017年责任制考核细则,将责任追究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科

学设置考核项目和分值,充分发挥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加大党

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考核项目分值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政

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排名靠后的或问题较多的乡(镇)和部门,坚决严格问责。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受访群众反映问

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到位,或在回访调查中受访

群众仍不满意的一律问责。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打牢过硬队

伍(二十二)健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制度。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

规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处置党风政风

问题线索,健全群众举报登记、办理、督查、反馈等机制。加强对

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督办、转办、转送件的办理,逐一跟踪

落实。总结工作实践,严密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效率。(二十三)加强综合调研、统计分析和业务培训。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梳理各乡(镇)、各部门经验做法,强化对有关领域

问题特点和规律研究。加强信息工作,强化信息考核。用好党风政

风监督信息系统,认真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问题、党内问责、领导干部问责、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生产安全事故、通报曝光等7类数据月(季)报制度,建立会商机制,规范报表填报,开展统计分析,提供决策参考。(二十四)加

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深悟透党章党规和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围绕全市纪检系统开展

的“反思思维惯性、打破惯性思维”大讨论活动,不断加强纪律作风

建设,带头执行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突出“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努力适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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