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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设计变更流程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办理流程,为了严格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工程设计变更严肃 性,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 3.职责 3.1.运营部、工程项目部、设计组、成本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4.设计变更 4.1设计变更需由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技术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项目部交承包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4.2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4.2.1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2.2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2.3由于工程技术部、工程项目部采用新工艺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部门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 部门职责 5.1 工程技术部 5.1.1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起有助于优化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包括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等专业变更。工程技术部是设计变更发起的唯一主办部门,对设计变更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5.1.2负责接收经批准的项目部、销售部、招商部的变更要求; 5.1.3负责与设计院对接,盖章签发图纸,并负责变更图纸的审核; 5.1.4负责监督检查图纸的设计质量并做到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等情况引发的设计变更发生。 5.2 工程项目部 5.2.1在施工过程中协助技术研发部进行设计优化和变更的审核; 5.2.2负责工程指令的发起,并对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编辑:办公室发表于:2008-4-9 14:36:58 (1)本规定所称的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后,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改变原设计的现象。不论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建设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都必须注明变更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设计部。其中:设计单位、设计部、牵涉安全和功能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部审批;工程变更由工程部审批,在设计部盖章备案后由工程部下发。 (2)设计单位提出的因设计原因而造成的变更,由设计部审核。其中工程变更金额在10000元以内,由副部长审批;工程变更金额在50000元以内,由部长审批;50000元以上报主管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审批。变更文件一式五份,设计部资料管理员存档一份,财务部一份,工程部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设计变更必须是打印原件,加盖指挥部设计变更章后方可生效。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首先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工程部审核,并经监审部审签,对于不影响结构安全增加造价6000元以下的,由现场甲方代表审核并报工程部部长审批后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实施。 由于特殊紧急情况需及时处理的变更,由监理及现场甲方代表现场签订并报工程部部长同意后先行实施,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补办有关手续;对于涉及结构安全或增加造价超过6000元以上的变更,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工程管理部签署意见,并由设计部、监审部会签,交主管副指挥长审批后实施。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比较容易处理的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以《工程联系单》的方式提出,《工程联系单》要编号,包括问题、解决方案、调整造价清单等内容,送监理审核。监理单位附上有编号的审核单后,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长审核。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的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土地拍卖取得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可以进行设计和勘察招投标) (1)项目建议书报告(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 (2)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3)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5)规划选址意见 3、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委托有资质单位做:需要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3)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宗地图 (9)地籍调查界址表(由国土局测量队填写) (10)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11)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 (12)出让金、契税缴款通知书 (13)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4)履约保证金(复印件) (15)契证(复印件) (16)交付通知书 (17)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用地许可证: (1)土地成交确认书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项目建议书 6、勘察设计招投标: (1)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4)委托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代理

(5)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办备案 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环境影响评价 (1)由资质的环评单位制作报告书(1个月)或表(1个星期)(需要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议书 8、交评 (1)、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9、日照分析 (1)、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绘制在1:500或1:1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图规划图一份(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初步设计审批 (1)造价审核报告书:设计单位做的每一幢房屋的单体预算上报发改局审核(2)申请报告 (3)环评意见 (4)规划局方案会审意见 (5)初步设计文本 12、城管审核绿化 (1)、申请报告 (2)、绿化申报方案(一式四份):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构思、设计原则、总评、节点意向、苗木表、概算等及电子文件。 (3)、规划意见书、红线图、用地条件图。 (4)、立项批复文件 (5)、绿化率计算表(见反面)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写仅用于****工程并加盖红章)。 13、立项文件 (1)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4)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5)造价审核报告书 (6)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7)环境评估意见 14、让设计单位进入施工图设计 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 (1)、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 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 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 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 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范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开工至竣工)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 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

(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报告》;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合同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政府批准的规划批准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项目工程建设经过流程及其相互手续办理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及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编制单位:XXX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

目录 一、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1、项目建议书 2、选址意见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设计要点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固定资产投资核准证 8、招标与不招标方案核准表 9、岩土地勘、初步设计 10、施工图设计 11、工程规划许可证 12、施工、监理、分包 13、质监、安监报建 14、施工许可证 15、质量监督报告、安全备案登记证 16、竣工验收备案

一、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一、项目建议书 1.1应具备的条件及文件 1)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委托合同; 2)项目立项申请及项目建议书; 1.2批准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即立项批复) 二、选址意见书 2.1应具备的条件及文件 1)申请人申请文件(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2)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上报计划文件 4)申请人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 5)如属工业项目和其他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一下资料: a.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水、陆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要求(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的基本要求。 b.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意见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

c.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 d.其他特殊要求 6)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7)必要时提供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书; 8)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2.2批准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3.1所需附件及组成文件 1)法人责任制 2)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向书(规划部门) 3)土地使用预审意见(国土部门) 4)节能评估报告批复(发改部门) 5)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是否覆盖重要矿藏报告审查意见 6)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部门,需委托由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意见(环保部门) 8)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审查意见、防洪安全评价(环保部门,水土保持需委托由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 9)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地震局)

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手续

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手续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搜索行政审批制度) 材料: 1、加盖公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公章,电子系统填写打印) 2、加盖公章的《项目立卷表》(公司公章,电 子系统填写打印) 3、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发改委受理、 找有资质的公司撰写) 4、有明确四至界限的位置图和昆明统一坐标 系并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1/500或1/2000地形图,暂无1/500或1/2000地形图的地区可提供1/10000地形图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地址:昆明市尚义街8号)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昆明市人民政府(规委) 行政许可程序 各区规划分局前期规划咨询服务---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分局初审---市规划局审查---市政府(规委)审批---窗口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国土局)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1、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打印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立卷表》 3、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或相关批准文件(发改委审批) 4、申报项目涉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提交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和有关文件 5、采用昆明统一坐标系并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1/500或1/2000地形图 6、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它相关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顺序)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 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地形图 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或出让合同) 3、提供投资计划 4、地籍图3份 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土地转让协议及用地平面图 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 四、立项 1、立项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4、选址意见书 5、董事会决议 6、土地协议 7、土地确认书 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 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五、报建登记表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 七、设计招标 1、立项批准文件 2、提供投资计划 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 4、设计招标备案书 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 6、委托设计协议书 八、委托设计方案 1、委托设计书 2、规划要点 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2、1/500地形图 3、土地合同 4、投资计划 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 3、地形图 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 5、环境评估报告 十一、钻探 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

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 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 十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施工图审查 1、规划部门审核 2、建筑管理审核(收费) 十四、报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立项计划 3、设计消防专篇 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 6、装订成册(A4纸) 十五、人防 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 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投资计划 3、施工图(建筑3份电子版1份) 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 5、消防、配套、环保、人防部门批准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用地批准书 8、土地合同 9、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年**月

第一条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 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 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 附的出具的变更单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法规的部分进行变 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法规;

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1、建设单位编制可研性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性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 必要性、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项目建设内容与规划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 2、将编制好的可研性报告上报市发改委。 3、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将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总说明;包括从土建、结构、 设备、预算、消防、规划各方面要详细、明确。 4、将上报发改委的资料,组织项目初步设计论证会,邀请各位专家参加论证。 5、将论证会结论,土地证、项目可研性报告、项目地形图、概算等资料,向 发改委申请预备投资计划,进行核准。项目地形图应由测量大队进行现场测量后,并出图。 6、预备计划下发,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许可证。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和设计总 说明,总平面图,平、立、剖图上报规划局,申请批准。 7、组织项目规划论证会,将上报规划局的初步设计方安。项目总平面图,平 立剖图。进行专家论证会议。 8、规划局对上报总平面进行审批同意后。请消防、人防、绿化对总平面进行 审批。 9、设计单位做施工图全面设计。(建筑、结构、电、消防、人防、通风等方 面) 10、将规划局审批的总平图上报绿化部门(包括总平面图、红线图、土地证、 绿化设计图)进行绿化审批。 11、将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平、立、剖上报人防部门进行审批。 12、施工图全部设计完毕后,上报审图公司,进行图纸审查。

13、施工图全部设计完后,由图审公司上报建设局进行备案。 14、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毕后,上报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核。 15、将绿化、消防、人防审核后全套施工图上报规划局申请规划许可证。 16、将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批的批文,财政局资金证明、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无拖欠证明、上报市发改委申请该项目正式计划。 17、将规划证、计划后,前期开标手续准备完毕后,申请开标。 18、开标结束后,招标备案。 19、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 20、项目施工许可证包括(质监、安监、稽查等部门备案)对施工合同、监理 合同审查后,备案。 21、对上述部门上报资料同时,要缴纳质检费、定测费,劳保基金,意外伤害 保险、印花税等 22、申请施工许可证后,将规划证、地形图,上报测绘大队,进行定位放线。 23、地震、气象、文物、渣土、环保等部门都需要办理手续。说明:抗震分析、 房屋地震安全评估报告、防雷设计、文物勘探、渣土清运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等。

设计变更流程(完)

设计变更工作流程

设计变更流程说明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流程。 一、设计变更提出 1.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修专业的修改要求,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 2.建设单位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专业的修改或增补要求,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 3.经新校区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召集论证会议通过。 二、设计变更的审批 1.设计变更的成本测算和审批。总工办核算员负责对设计变更所带来的成本变化进行分析,为最终的审批提供参考。 2.设计变更的技术核定。总工办相关经办人根据变更要求签认《设计变更申请表》,并对其经济技术性负责。 3.设计变更申请需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审批,报综合办备案。 三、设计变更的实施 1.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申请表》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填写详尽的变更内容,所附图纸等资料齐全。 2.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审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综合办进行备案和分发。 3.工程部将《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工程部经办人员及工程部部长签字确认后,加盖项目部印章,联同相关附件发放给相关施工单位。涉及到需

要重新报建的,需将审批后的设计变更图纸送报批报建负责人履行报建程序后施工。 4.工程部负责跟踪变更实施情况。于每月25日之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本月设计变更的完成情况,填写《设计变更完成情况表》。 5.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完成情况表》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并同时告知书面核算部。 6.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部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施工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学院造成损失。 7.对于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会同监理人员和核算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确认,项目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应在变更内容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并附照片作为现场资料的附件。 8. 设计变更的价款支付(设计变更按照工程款支付流程支付节点申报、同步进行,下一个付款周期进行支付)。设计变更工程款最多可以推迟一个支付节点。 9. 一个设计变更单编制一份结算单。 附表1:《设计变更申请表》 附表2:《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3:《设计变更完成情况表》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总则 1.1在项目施工图发出后,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图纸做出的变更,统称设计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补充。 1.2因各类原因(如报建报批等)导致项目签批图纸及指标变化,按方案审批流程重新上报审批。 1.3如商管总部、营销等相关部门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要求,各自按照制度要求的审批流程完成设计变更申报、审批,审批通过的变更事项移交项目公司发起设计变更流程。 2.设计变更分类 2.1设计变更分类为一类设计变更和二类设计变更。 2.2一类设计变更:包括规划指标、建筑方案、功能布局、面积指标、重大效果等的设计变更,以及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如与主力店的合作纠纷、可能导致购房业主法律纠纷)的设计变更。 2.3二类设计变更:一类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协议文件、设计图纸错误(错、漏、碰、缺)、配合施工需要、配合设计优化、业态对接和专项设计分步实施、配合商家进场造成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等。 3.设计变更办理时间 3.1设计变更实施前,项目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归属集团审批各中心部门审批时间为2个工作日,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 3.2在紧急情况下(由项目公司设计、成本、工程副总经理判断),对于不影响建筑质量和验收的二类设计变更,根据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在完成《设计变更审批单》,知会设计单位后,项目公司设计部撰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五份,项目公司工程部、设计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如果施工单位多于一家,则原件也应多出相应分数。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可立即组织施工。 3.3设计变更实施后,工程部、设计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公司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完毕相关施工企业申报后7天内进行确认。在设计变更实施完毕的48小时内,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将该单及相关资料送至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否则,结算时不予确认该部分增加的款项,若为减少的款项则双倍扣除。对于增加工程成本的设计变更,如果未经确认,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予考

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年**月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图

一、相关说明 如果项目为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需经过项目洽谈和项目准入阶段后,才进入项目立项阶段,其他项目直接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1、项目的洽谈 拟选址长沙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如初步确定能达到项目准入相关标准,由投资商提供项目落户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概念设计方案及投资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园区)应按要求填写好《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综合评估报告》(见附件3) 2、项目的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并召开党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后,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对拟引进的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将项目综合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计划书(见附件4)及部门意见审核表提交各业务主管部门(农业项目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工业项目由工信局负责、服务业项目由商务局负责、社会公共事业项目由发改局负责)。 (2)、项目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请招商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3)、前置会议初审 (a)业务主管部门将乡镇申报材料分送至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给出具体审核意见。 (b)业务主管部门综合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具的审核意见后,报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c)将项目相关材料送县商务局汇总,县商务局将汇总材料报县主管领导审核。 (d)县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参加前置会人员原则上为各参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e)一、二、三产业重大项目需报县分管领导同意,由业务主管部门送商务局汇总,报请招商引资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直接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通过的项目、直接上会的重大项目以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发改局提供),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必须在长沙县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在长沙县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初稿),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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