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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DD 2019-09 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 000)(试行)

17-DD 2019-09 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 000)(试行)
17-DD 2019-09 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 000)(试行)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

DD 2019-09

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 000)(试行)

A guide for ecology geological survey(1∶50 000)

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

2019年1月

目次

前言 (i)

引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4.1目的任务 (2)

4.2基本要求 (2)

4.3工作量定额 (2)

5 设计书编制与审查 (2)

5.1资料收集 (2)

5.2资料整理分析 (4)

5.3野外踏勘 (4)

5.4设计书编写的主要依据 (4)

5.5设计书编制内容与要求 (4)

5.6设计书审查 (4)

6 生态地质调查 (4)

6.1一般调查内容 (4)

6.2不同类型区特殊调查内容 (5)

7 调查技术方法与要求 (5)

7.1遥感调查 (5)

7.2地面调查 (6)

7.3剖面测量 (6)

7.4地球物理勘探 (7)

7.5钻探.. (7)

7.6钻探... (8)

7.7动态监测 (8)

8 生态地质评价 (8)

9 数据库建设 (9)

9.1基本要求 (9)

9.2建设内容 (9)

10 成果编制 (9)

10.1图件编制 (9)

10.2报告编制 (9)

11野外验收与审查 (9)

11.1野外验收 (9)

11.2成果审查 (10)

11.3资料归档 (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生态地质调查设计书编写提纲 (1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生态地质调查成果报告编写要求 (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

本标准由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爱兵、林良俊、聂洪峰、尹立河、罗为群、叶思源、胡秋韵、张春虎、肖春蕾、张俊、张连凯、侯国华、朱立峰、郭兆成、成杭新、徐宏根、崔放、李小磊、李仰春等。

本标准由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

引言

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新时代地质调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国一些生态系统破坏严重,森林草地退化、湿地萎缩、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碱化等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生态安全,迫切需要发挥地质工作优势,注重生态系统完整性,开展地上地下一体化的生态地质调查,查明生态地质条件和生态地质问题,加强岩石-土壤-水-生物-大气多圈层交互作用研究,提供地球系统科学解决方案,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提供支撑。

为规范和指导生态地质调查工作,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本技术要求。

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 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地质调查的目的任务、基本要求、工作定额、设计编写、调查内容、技术方法、综合评价、数据库建设、成果编制、野外验收与审查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50 000万生态地质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Z/T 0130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DZ/T 0148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

DZ/T 0190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遥感技术规定(1:50 000)

DZ/T 0258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1:250000)

DZ/T 0296地质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要求(1:25000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地质eco-geology

主要研究各种生态问题或生态过程的地质学机理、地质作用过程及背景条件。

3.2

生态地质条件eco-geology conditions

主要指对生态有影响的地质条件的总称,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成土母质、土壤、地下水等。

3.3

生态地质问题eco-geology problems

指人类活动扰动与自然条件变化引起的生态地质条件改变,导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失调的现象。

3.4

风化壳weathering crust

地壳基岩被风化的表层。地壳表层岩石在风化作用下,遭受破坏,在原地形成的松散堆积物,一般包括弱风化带、强风化带、残积层、残积土等。

3.5

包气带vadose zone

从地表到潜水面之间的非饱和带,指地面以下、地下水面以上的岩土空隙未被水饱和的地带。

3.6

成土母质parent materials

指地表岩石经风化作用形成的松散风化物,是土壤形成的物质基础和植物矿物养分元素(除氮外)的最初来源。

4总则

4.1目的任务

为提高生态系统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认知程度,支撑国土空间利用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生态地质调查,主要任务有:

a)调查生态地质条件的现状分布及历史演化过程,分析相关要素间的相互作用过程;

b)调查生态地质问题类型及其分布,分析其控制与影响因素,预测发展趋势;

c)开展生态地质综合评价,提出国土空间利用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议;

d)建立1:50 000生态地质数据库,编制生态地质系列图件。

4.2基本要求

4.2.1生态地质调查应以地球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重点部署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脆弱区、敏感区和生态地质问题区。

4.2.2生态地质调查应从区域生态地质条件、重点区生态地质问题、典型地段生态地质相互作用机理三个层次开展,并注重工作的相互衔接。

4.2.3根据生态地质特征和实际需要,充分应用现代遥感技术,合理安排地面调查、钻探、物探等工作量的投入。

4.2.4加强“地质云”平台应用,充分搜集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已有资料较丰富、研究程度较高的地区,可采取补充调查、编测结合的方法开展工作。

4.2.5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生态地质调查的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4.3工作量定额

4.3.1调查区复杂程度分区可划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三类,分类原则如下:

a)简单地区:生态地质条件简单,生态地质问题少,现代地质作用较弱;

b)中等地区:生态地质条件中等,生态地质问题较多,现代地质作用较强烈;

c)复杂地区:生态地质条件复杂,生态地质问题很多,现代地质作用强烈。

4.3.2调查区划分为丘陵山地区、北方干旱半干旱区、黄土高原区、岩溶石山区、青藏高原区、滨海湿地区。这些地区突出的生态地质问题有森林退化、草原退化、湿地萎缩、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渍化、土地沼泽化、土地石漠化、冰川雪线退缩、冻土融化、海岸侵蚀与淤积、海水入侵等。

4.3.3主要技术定额按照表1执行。

5设计书编制与审查

5.1资料收集

应包括调查区地质、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气候气象等综合性或专项的调查研究资料、专著、论文及图表,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等。

a)地质资料:区域地质、物化遥、水工环、生态地质、生物地球化学、海岸生态等基础地质和专

项调查研究的原始资料与成果资料;

b)地形地貌资料: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地貌图等研究资料;

c)土壤、植被和微生物资料:土壤、植被和微生物群落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我国各行业开展的

典型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研究数据资料,包括生物数据、土壤数据、水分数据等;

d)水文气象资料:气象站和水文系统多年统计资料;

e)经济社会发展资料:社会经济(GDP、人口)环境、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以及重大工

程情况。

表1 1:50 000生态地质调查每百平方千米基本工作量

注: a. 本着充分利用前人资料原则,符合质量要求的已有工作量可纳入技术定额,再补充部署各项工作;

b. 调查区进行了遥感图象解译的,并取得预期地质效果者,野外测绘工作量,可按规定指标减少30%-50%;

c. 浅钻预算标准参照工程地质钻探预算标准执行。

5.2资料整理分析

5.2.1根据调查的目的、任务与要求,整理、汇编各类资料,对各类量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专项和综合图表。

5.2.2对收集的各类资料的可利用程度进行评价,并建立资料清单。

5.2.3分析调查区基础地质背景、生态地质问题,并编制相应的生态地质工作程度图等。

5.2.4分析调查目标与工作程度之间的差距和问题,草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5.3野外踏勘

5.3.1野外踏勘应根据工作程度、植被类型、交通地理情况,结合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和初步了解的生态地质问题,制定踏勘工作计划。

5.3.2踏勘应选择典型路线,了解主要生态地质条件及主要问题分布情况,为确定生态地质调查的重点内容提供依据。

5.3.3编写野外踏勘总结,包括踏勘计划,踏勘路线,踏勘记录、照片、录相等资料,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5.4设计书编写的主要依据

5.4.1项目任务书、资料清单、野外踏勘总结;

5.4.2生态地质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以往工作程度;

5.4.3 有关技术标准和经费预算标准;

5.4.4主要技术工作定额参照本规范正文中表1确定。

5.5设计书编制内容与要求

5.5.1 主要内容

编制的设计书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来源、项目目标任务,调查区自然地理概况、以往工作程度及存在主要问题,本次工作拟调查的生态地质条件及主要问题等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项目总体部署、时间安排,项目预期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等。

5.5.2 附图附件

设计书基本附图应包括生态地质工作程度图、工作部署图,资料清单以及其他综合调查图表等。

5.5.3 编写要求

设计书必须做到任务明确,依据充分,各项工作部署合理、技术方法先进可行、措施有力,文字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所附图表清晰齐全。设计书编写提纲按照附录A执行。

5.6设计书审查

5.6.1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设计审查与审批

5.6.2按照审批后的设计开展工作。

5.6.3如工作内容发生较大调整,需对变更后的设计书进行报批。

6生态地质调查

6.1一般调查内容

6.1.1区域生态地质调查,重点查明区域生态变化和生态地质条件,为生态地质分区评价提供依据。充分收集和分析区域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资料,主要补充开展以下调查内容:

a)地壳表层基岩的成因类型、岩性特征和接触关系、产状等;

b)风化壳的分布、风化程度、厚度、成因及垂直分带等;

c)包气带的岩性、结构、厚度、入渗率、含水率等;

d)成土母质的分布、厚度、结构、组分、成因类型等;

e)土壤的类型、厚度、结构、成因、组分等;

f)浅层地下水位及其时空变化,地下水化学特征,地表水的类型、分布、水质、时空变化等;

g)森林、草原、湿地等的分布、变化,植被类型及其分带、覆盖度等;

h)积温、湿度、日照、风速、风向、降水等气象要素;

i)生态地质问题修复现状及效果评估。

6.1.2重点区生态地质调查,主要查明与生态问题相关的地质要素分布,以及生态地质问题类型、分布、程度、控制与影响因素,为生态地质脆弱性评价提供依据。在区域生态地质调查内容基础上,重点调查要素主要包括:

a)地下水(地表水),水位、水质、水温;

b)包气带的渗透性能、水分盐分垂向分布及动态、蒸发影响带深度、毛细水上升高度等;

c)成土母质结构、有机质、矿物质组分;

d)土壤容重、粒度、结构,土壤有机质、含水量、易溶盐、pH;

e)植被类型、覆盖度、净初级生产力、叶面积指数、生物量及其变化、根系分布和发育深度。

6.1.3典型地段生态地质调查,揭示大气圈、生物圈、土壤圈、岩石圈、水圈等多圈层各相关要素间的相互作用过程,分析生态系统演化的地质学机理,尤其是各圈层交互带(如包气带、风化壳)中水分、盐分、碳氮磷等营养元素及硒、砷等特定元素等的物质循环过程和演化机制。

6.2不同类型区特殊调查内容

6.2.1丘陵山地区,应重点查明森林退化、草原退化的成因类型、分布、程度、变化;与森林草原退化有关的降水、地形、植被和土壤等自然成生条件,以及土地利用、植被破坏等人为影响因素。

6.2.2北方干旱半干旱区,应重点查明成土母质结构、地下水位动态变化与植被生态的关系;沙漠化、盐渍化等生态地质问题的分布、程度、变化以及控制因素。

6.2.3黄土高原区,应重点查明水土流失的成因类型、分布、程度、变化;与水土流失有关的降水、地形、植被和土壤等自然成生条件,以及土地利用、植被破坏等人为影响因素。

6.2.4岩溶石山区,应重点查明表层岩溶带(包气带)发育特征,碳酸盐岩与岩溶水、土壤之间的转换关系及其与植被分布的相互关系;石漠化类型、分布、程度、变化,以及控制地质因素。

6.2.5青藏高原区,应重点查明成土母质、土壤的类型、结构、厚度,冰川、永久积雪、冰湖分布及变化,湿地、湖泊的变化及其控制因素,构造隆升条件下的植被垂直分带,冻融性荒漠化分布、现状、演化。

6.2.6滨海湿地区,应重点查明滨海湿地类型、分布、现状、演化及其与水文地质条件、海岸带变迁关系;查明湿地退化的分布、严重程度及其控制因素。

7调查技术方法与要求

7.1遥感调查

7.1.1根据调查内容和所选用的遥感图像的可解性以及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确定遥感解译和生态信息提取内容。遥感解译内容一般应包括森林、草原、湿地等空间分布、类型及其动态变化,生态地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生态信息提取内容主要包括植物盖度、净初级生产力、叶面积指数和植被类型分布等信息。

7.1.2根据工作区情况,确定数据源(星载、航空、无人机等搭载平台,多、高光谱、机载LiDAR 等不同传感器类型),一般情况下,应选择云雾覆盖少(云量小于10 %)、多时相、可解译性强的遥感数据。

a)区域生态地质调查采用空间分辨率优于16m的遥感数据;重点区生态地质调查采用空间分辨率

优于2m的遥感数据;

b)在满足遥感调查精度的条件下,应选用影像层次丰富、图像清晰、色调均匀、反差适中的合格

遥感数据源。优先使用国产资源三号、高分一号、高分二号等卫星影像数据;

c)生态地质调查数据源应具有较强的现势性,一般应选择植被生长旺盛期。

7.1.3遥感解译工作应贯穿于野外踏勘、设计编写、地面调查及报告编制等全过程。

7.1.4区域生态地质遥感调查流程与方法、精度要求参照《地质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要求(1:25 000)》(DZ/T 0296)执行,重点区生态地质遥感调查流程与方法、精度要求参照《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遥感技术规定(1:50 000)》(DZ/T 0190)执行。

7.2地面调查

7.2.1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遥感调查成果,加强地面调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成果质量和效率。7.2.2 根据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存在的主要生态地质问题,采用实测、修测或编测的方式开展调查。

7.2.3应在调查区或邻区选择有代表性的生态-土壤-水-成土母质-岩石剖面,建立典型的标志,统一工作方法。

7.2.4观测路线的布置以穿越法为主,路线穿越应垂直于植被类型或地貌类型最大变化方向,尽可能涵盖不同的生态地质类型。根据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的空间分布和复杂程度以及要素的遥感可解译程度,对观测线路进行优化部署,一般情况下间隔2000m左右,生态地质条件复杂且遥感可解译程度差的地区观测线路间隔在800 m~2000 m之间,图幅总的调查线路长度在80 km~300 km。

7.2.5观测点的布置

a)观测点类型:地下水点、成土母岩(质)分界点及典型点、土壤类型分界点及典型点、植被类

型分界点及典型点;

b)观测点布置要突出重点,不能平均使用,尽量控制不同的生态地质类型,并应统一编号,根据

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的空间分布和复杂程度,每百平方公里观测点数量为10~60之间,调查点数量可根据遥感解译效果适当减少,但最高不超过30%;

c)观测点记录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同时还要注意观测点之间的沿途观察记录,用信手剖面

图反映其间的变化情况。野外调查方法采用“智能地质调查系统”(或数字地质调查系统)进

行数据采集;

d)选择不少于30%的观察点进行样品采集,系统采集成土母岩、成土母质、土壤、地下水、地表

水、植被等样品。在生态地质现象不明显的地方,用浅钻进行揭露。土壤—成土母岩(质)取

样深度一般为0 cm~10 cm,10 cm~20 cm,20 cm~40 cm,40 cm~60 cm,60 cm~100 cm,100 cm~200 cm,200 cm 以下或地下水位,采样要求、定点、采样记录、样品交接、加工、

运输和保存参照《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1:250000)》(DZ/ T 0258)等执行。

7.2.6精度要求

a)各类生态地质条件分布范围,凡能在图上表示出其面积和形状者,应实地勾绘在图上或根据遥

感解译检验结果在野外核定在图上,不能表示实际面积、形状者,用规定的符号表示;

b)观测点和取样点密度取决于地区类别和工作区交通地理状况、地质地貌条件的复杂程度,遥感

可解译程度、以能控制工作区生态地质条件为原则。

7.2.7 应采取边调查、边录入、边整理、边综合的方法,并及时提交原始数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指导下一步工作。野外调查结束后,在进行全面系统的资料整理和初步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提交野外调查总结、实际材料图等图件,并形成地质点、路线调查等原始资料数据库和实际材料图库。

7.3剖面测量

7.3.1选取代表性的地段开展剖面测量,重要的生态地质类型应有1-2条测量剖面予以控制,测绘精度宜为1:500-1:2000。

7.3.2采用浅井、浅钻等形式予以揭露,观察、测量生态地质现象,系统进行岩石-风化壳-土壤-水体-植被采样工作。

7.3.3对不同地质、地形地貌、生态、土壤等生态地质信息进行拍照或录像,绘制生态地质剖面;7.4地球物理勘探

7.4.1充分搜集利用以往的物探成果资料,在遥感图像解译和野外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与其它方法合理配合使用,采用适当的地球物理方法,开展重要生态地质问题调查。

7.4.2物探的技术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物性前提不明、地质效果有争议的地区,在布置物探之前,应先幵展适用的试验工作;

b)物探剖面应沿生态地质条件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

c)当发生难解、多解或解释成果有争议时,应采用多种方法或其它勘探手段综合判定;

d)重点地段可进行较高精度的物探工作。

7.4.3物探成果与其它地质成果要进行综合编录、综合解释。应编制物探推断的地质图件或综合物探、地质两方面成果的地质图件。

7.4.4应提交的物探成果有:

a)物探报告,附图,附表等,作为附件或单独归档;

b)物探实际材料图;

c)各种物探方法的柱状、剖面、平面成果图及地质推断解释成果图;

d)物探文字报告。

7.5钻探

7.5.1钻探工作主要布置在岩溶石山区和湿地分布区。岩溶石山区主要查明岩溶发育条件,特别是表层岩溶带的发育规律、地下径流、裂隙溶洞等。湿地分布区主要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沉积物结构和组分。

7.5.2岩溶地区钻探深度应达到表生岩溶带底部或至可溶岩/非可溶岩接触面。湿地地区钻探深度应达到潜水含水层底板(第一个连续黏土层)。

7.5.3钻探应参照《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执行,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钻探要求全取芯,取芯过程中应确保岩心扰动厚度不超过1 cm;

b)泥质层岩心采取率应达到90%,砂质层岩心采取率应达到75 %;

c)孔深误差不得大于1 ‰,孔斜误差不得大于2°;进尺50m以上及终孔时,都要进行孔深、孔

斜校正;

d)钻探过程中采取土样、岩样宜能正确反映原有地层的粒径组成;样品采集应重点布置在不同岩

性、构造填充处;采取鉴别地层的岩、土样,非含水层宜每3 m~5 m取一个,含水层宜每2 m~

3 m取一个,变层时,应加取一个;

e)在钻探过程中,应对水位、水温、岩层变层深度、含水构造和溶洞的起止深度等进行观测和记

录;

f)钻探结束时,应对所揭露的地层进行准确分层,并根据含水层的水头、水质情况分别进行回填

或隔离封孔;

g)需要最终成井的钻孔应充分洗井,适当开展入渗试验及抽水试验,确定含水层及包气带渗透性

参数。

7.5.4应提交的钻探成果:

a)钻孔设计书及钻孔质量验收书;

b)岩心记录表(岩心的照片或录像),岩溶及裂隙统计表,滨海湿地植被根系特征调查表,样品

(植被、土壤、地下水)采集记录表;

c)钻孔地质柱状图;

d)原位测试结果;

e)钻探施工总结报告。

7.6钻探

7.6.1根据生态地质条件和生态地质问题调查需要和样品组成特点,开展以下内容测试。

7.6.2岩矿分析:岩矿化学全分析及Cd、Pb、Hg、Cr、As、Cu、Zn、Ni、Cl、S等元素和Se、Mo、

B、F、I等元素含量测试,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U、Th放射性指标与TI、Sb、Bi、Sn分析指标及矿物鉴定。

7.6.3风化壳、包气带、成土母质分析:容重、粒度、pH值,其他指标同岩矿分析。

7.6.4土壤分析:容重、粒度、电导率、pH值、矿物质组成和含量、有机质、有机碳、无机碳、总碳、含水率、其他指标同岩矿分析。

7.6.5水分析:K+、Na+、Ca2+、Mg2+、Cl-、SO42-、HCO3-、CO32-、游离CO2、总硬度、总碱度、溶解性总固体、pH值等指标,根据具体条件和需要,选测Fe2+、Fe3+、NH4+、F-、NO2-、NO3-、磷酸根、可溶性SiO2、耗氧量、总磷、总氮等与植被生长有关的元素。现场测定水温、颜色、电导率、Eh 值、pH值、溶解氧等指标。岩溶区和湿地区水样可测试可溶性无机碳、可溶性有机碳。

7.6.6植被测试分析:叶绿素,水分,营养元素,微量与重金属元素等。

7.6.7可根据生态地质调查需要,同位素,有效态、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钾、交换性钠,微生物,岩石孔隙度、岩石渗透率,硅酸盐分析、碳酸盐分析、石英岩分析等测试项目。

7.6.8测试方法参照《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Z/T 0130)执行。

7.7动态监测

应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监测台站资料,根据需要在典型地段布设简易动态监测站。

7.7.1 气象监测

在典型地段开展生态地质作用机理研究时,可设立全自动小型气象站点获取数据,实时监测温度、湿度、风速、风向、雨量、气压、光合辐射、蒸发等多种气象参数,亦可根据需要增加观测要素。

7.7.2 植物监测

在典型地段开展生态地质作用机理研究时,可设立简易植物生理生态监测仪,连续监测作物生长过程中的生理参数和所处的环境参数。

7.7.3 土壤监测

在典型地段开展生态地质作用机理研究时,可采用自动化仪器开展土壤监测,监测内容为土壤含水率、温度等参数,亦可根据需要增加盐度、负压等参数监测。

7.7.4 地下水监测

在地下水与植被生态关系密切的地段开展地下水监测,一般宜采用自动化监测设备,监测内容为水位、水温等参数。

8生态地质评价

8.1生态地质评价包括区域生态地质分区评价和重点地区生态地质脆弱性评价。

8.2宜综合考虑气象、地形地貌、成土母岩(质)类型、土壤类型和地球化学特征、植被覆盖度、地下水位等因素,以定性方法为主,开展区域生态地质分区评价,指出每个分区生态地质特征、生态资源优势、存在主要问题及国土空间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建议。

8.3针对重点调查区生态地质问题,结合典型地段多圈层交互作用分析结果,确定评价因子和权重,建立定量评价模型,开展生态地质脆弱性评价,脆弱性等级宜分为三级,分别为高、中、低,指出脆弱性的主控因素。

9数据库建设

9.1基本要求

9.1.1数据库建设应贯穿生态地质调查全过程,数据库建库流程与具体业务流程完全一致。

9.1.2不同业务工作阶段的数据库建设应在相应阶段完成,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继承性。

9.1.3数据库建库应采用数字地质调查系统。

9.1.4野外数据库验收与野外验收同步,成果数据库验收与成果验收同步,验收内容包括数据内容和数据质量。

9.2建设内容

9.2.1原始资料数据库包括工作底图数据、野外数据、测试数据、实际材料图及收集背景资料文档等。

a)资料文档,包括收集到的各类资料数据,以及任务书、设计、质量检查、审查验收意见等管理

文档;

b)工作底图数据,涉及卫星影像、数字高程模型、道路、水系、地名等地理要素,地形图等;

c)调查数据,涉及遥感、地面调查、剖面测量、物探等在野外采集的相关数据,应包括各类调查

点、取样点、物探、钻探、动态监测等数据;

d)测试数据,包括各类测试数据及分析数据,在建立测试数据库的同时,应建立反映数据质量的

元数据库,包括实验测试单位、测试设备与环境、数据质量等;

e)实际材料图、遥感解译图、生态地质剖面图、物探等专题图件。

9.2.2成果数据库包括生态地质分区评价图、生态地质脆弱性评价图等成果图件,图件说明书、成果报告、综合性及专题研究报告、元数据等。

10成果编制

10.1图件编制

10.1.1实际材料图:反映野外调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调查路线、调查点、取样点、监测点、生态地质剖面等。

10.1.2生态地质单要素图:反映生态地质相关的要素分布,主要包括地貌形态类型图、成土母岩分布图、土壤地球化学分布图、森林、草原、湿地分布及其变化图、生态地质问题分布图等。

10.1.3生态地质分区评价图:反映生态地质状况和综合评价结果,成图比例尺宜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确定。

10.1.4生态地质脆弱性评价图:反映生态地质问题严重程度、主控因素分布和脆弱性评价等级,成图比例尺宜为1:50 000。

10.2报告编制

成果报告是对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分布、相互作用过程及其存在主要生态地质问题,生态地质评价、典型研究的全面体现。生态地质调查成果报告编写提纲按照附录B执行。

11野外验收与审查

11.1野外验收

11.1.1野外验收的依据

a)项目审批意见书;

b)项目实施方案;

c)年度工作设计;

d)有关技术要求。

11.1.2野外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

b)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c)原始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

d)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野外工作总结。

11.1.3野外检查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a)野外实际资料:野外原始资料数据库,内容包括:野外原始图件、野外记录、相册、表格,野

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样品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其它相关资料等;

b)质量检查记录;

c)实际材料图;

d)野外工作总结。

11.2成果审查

11.2.1成果审查应在野外验收后六个月内进行,报告评审依据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野外验收意见书及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11.2.2报告评审后应根据评审意见认真修改,最终报告报送审批单位审查认定。

11.3资料归档

11.3.1资料归档应包括以下资料:

a)成果类:终审成果报告、专题报告、附图、附表、附件及评审意见书;

b)遥感解译类:遥感解译报告、解译图、遥感数据、航卫片、解译卡片等;

c)野外调查类:实测剖面图、各种野外调查点的记录簿及记录卡片、照片、摄像、调查小结;

d)地球物理勘探类:各类物探报告、附图、附件,野外记录簿、照片、仪器记录图纸及电子数据;

e)钻探类:水文地质勘探、原始记录及成果;

f)样品实验测试类:岩、土、水化学分析成果及岩、土物理水理性质实验成果,各种采样记录与

图件;

g)长期观测类:长期观测点的分布图、各类观测点的记录及动态曲线,收集的气象、水文等资料;

h)技术文件类: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与成果审批意见书,野外质量评审文件等;

i)电子文件类:调查中形成的电磁介质载体的文件、图表、数据、图像等;

j)其他应归档的原始资料。

11.3.2资料归档要求

资料归档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规范执行。

生态地质调查设计书编写提纲

第一章绪言

目的任务;调查区范围;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概况。

第二章以往工作程度

以往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地质调查工作情况;附插图:调查区以往工作程度图。第三章区域生态地质背景分析

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生态地质问题。

第四章工作部署

工作部署原则(总体工作思路、技术路线和部署原则);总体工作部署(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布置、工作量);当年工作安排。

第五章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

分节论述所采用的工作方法与各自的技术要求;生态地质评价的方法与要求;专题研究的任务与方法。

第六章实物工作量

列表说明总体工作部署和分年度各类实物工作量。

第七章经费预算

按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要求编写。

第八章组织管理和项目人员设置

第九章技术管理措施

全面质量管理措施;技术保证措施;设备配置;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等。

第十章预期提交成果

报告(包括调查报告及专题研究报告等)名称及主要章节内容;附图、附表名称;提交时间。

设计书附件

生态、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图,工作部署图等。

生态地质调查成果报告编写要求

第一章绪言

位置、交通;自然地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生态地质问题概况;目的任务;以往调查工作程度;本次调查工作部署、方法、完成的工作量及质量评述。

第二章生态地质条件

地形地貌;气象与水文特征;地层、岩性、构造等地质特征;风化壳、成土母质与土壤特征;森林、草原、湿地分布及变化特征。

第三章生态地质问题

按生态地质问题种类分节论述。包括:发育特征与分布规律;演化过程与发展趋势;多圈层交互作用下的成生机理。

第四章生态地质评价

区域生态地质分区评价;重点区生态地质脆弱性评价。

第五章国土空间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地质状况,提出空间利用建议;根据生态地质脆弱性评价,提出生态地质问题防治及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固碳能力等生态功能提升的建议。

第六章结论与工作建议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六年十月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与开发秩序,提高勘查成果质量,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更好地发挥勘查成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对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资源储量分类的原则性意见,在以往我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开发成果利用的基础上,参考类似矿种及兄弟省工作经验,编制《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技术要求》),可作为该类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评审的暂行依据。对《暂行技术要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请及时反馈给省储量评审中心,以便统一修正。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本技术要求起草人:宋锋、尚玉忠、李军、王卫、翟丹丹。 本技术要求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暂行技术要求》规定了普通建筑石料矿产的分类、地质勘查工作要求、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内容。 《暂行技术要求》的地质勘查主要指为了满足矿山开发而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 《暂行技术要求》适用于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工作部署、勘查设计编制、资源储量估算、勘查报告编写。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成果验收、评审的依据;还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341-2001)

面向矿山的环境地质调查工作方法研究教育.doc

其变化趋势和人类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提出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地质环 境保护的措施。 1.3.2 观测路线布设 ①沿生态地貌变化显着方向布设。②沿垂直河谷、沟谷和地下水露头多的地带布设。③沿含水层(带)走向布设。 1.3.3 调查点布设 ①地貌、生态地貌分界线和自然地质现象发育处。②地层界线和岩性、岩相变化带。③植被、土壤类型变化处。④存在环境地质问题及地质灾害处。⑤井、泉、钻孔和地表水体等处布设。 1.4 矿井调查 重点调查勘探区及其周围矿山开采以来各种主要环境地质问题的变化规律。调查老窑、小煤矿和生产矿井的分布位置及开采情况(开采层位、开采水平、开采面积);调查生产矿井和小煤矿的涌水量、水质及其动态变化,了解老窑积水情况,分析其充水因素;调查固体弃放物(煤矸石、废石、废渣石等)堆放位置、范围,划出采空区和地面塌陷范围。 1.5 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野外调查 1.5.1 地表水 调查径流量、水质、洪水位线。

1.5.2 地下水 调查水井位置、水井结构、水位、单井流量等,按水井野外调查表进行填写(水井在调查区内均匀分布)。 1.6 实验测试 1.6.1 水质化验 根据本区水质污染特征,确定分析项目。全分析:K++Na+、Ga、Mg2+、Fe3+、Fe2+、HCO3-、SO42-、Cl-、NO3-、NO2-、OH-、F-、CO32-、pH值、矿化度、总硬度、暂时硬度、永久硬度、总碱度、游离CO2、SiO2、Fe、Mn、Cu、Zn。 污染分析: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在矿排水和河流污染地段的上、中、下游,分别采取污染分析水样,并在距其20 m、100 m远的水井内也分别采取污染分析水样,以论证地下水的污染程度。污染分析水样同时也是全分析水样。在调查区内的村庄内,均匀分布地选择水井,进行大肠杆菌水样的采取,所取大肠杆菌水样同时做水质全分析。 1.6.2 矿石(煤、铁、铝土)有毒有害成份测试 对各种矿石分类分别进行采取,测试项目为:pH值、Cu、Pb、Zn、Mn、F、P、Hg、As、Cr、Fe。 1.6.3 矿山固体弃放物(煤矸石、废渣石等)有毒有害成份测

地质勘探规范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一)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地质工作高度流动、分散的野外作业要求,规定了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覆盖了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并考虑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地质勘探作业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起草。 .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中国民用航空探矿飞行工作细则(197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GB 16424─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DZ/T 0141—1994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GB 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 exploration, prospecting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艰险地区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无人居住的地质工作区。 4 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

地质勘查规范

地质规范目录 国家标准 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 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 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行业标准 1.1∶250000地质图地理地图编绘规范(DZ/T0191-1997) 2.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1995) 3.1∶50000区域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则(DZ/T0157-1995) 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0)(DZ/T0179-1997) 5.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1995) 6.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 7 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Z/T0246-2006) 8.1∶1000000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DZ/T0247-2006) 9.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DZ/T0151-1995) 10.1∶50000海区地貌编图规范(DZ/T0235-2006) 11.1∶50000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 12.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细则(1∶50000)(DZ/T0158-1995) 13.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

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1.1 技术要求 资料收集技术要求 1.1.1 要求在勘察工作开始前,到设计院、地矿、气象、农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广泛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1.1.2 工程地质调查技术要求 A、工程地质调查的目的 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貌、地质条件,并结合区域地质资料,对河道工程的稳定性、适宜性作出评价,且为了工程地质勘探、测试工作及工点的布置提供依据。 B、工程地质调查的技术要求 重点查明地基稳定和现有河道边坡稳定的地质问题,沿线的不良地质现象,如滑坡、地面沉降等,地面陡坡、地下水、地表水活动情况,临河沿河边坡冲刷失稳可能调查调查精度按具体项目的具体要求来控制。 1.1.3 钻探技术要求 拟采用XY-1型回转式油压岩芯钻机钻探,开孔直径110mm,终孔直径不小于91mm,采用套管或泥浆护壁,对需重点查明的部位(滑动带、软弱夹层等)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进。 钻探回次进尺:软土层小于或等于1.0m,其它土层一般不超过1.5m。 岩芯采取率:黏性土、强风化岩 > 90%砂土》65%破碎带、块状强风化岩、中等风化岩》65%岩芯有序摆放在钻孔旁并填好标示牌,拍照留档。 孔深误差:钻进深度内的误差控制在士5cn以内。探井、探槽和探洞:除文字描述记录外,尚应以剖面图、展示图等反映井、槽、洞壁和底部的岩性、地层分界、构造特征、取样和原位测试位置,并辅以代表性部位的彩色照片。 1.1.4 勘察取样技术要求

①取土样:在钻孔中采取土试样,严格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2009版)(第9章第4节)有关规定执行。②取样间距:表层0?3m取土间距1.0?1.5m,变层加取,土层较薄(厚度 0.5?1.0m)时均应取样;3?15m深度范围内每隔1.5?2.0m取样;15?20m 深度范围内每隔3.0?3.0m 取样。 ③取样方式:对软土层采用敞口式薄壁取土器取样;对可塑-硬塑黏性土采用锤击普通取土器取样;对中粗砂(或粗砾砂)层,取标贯器内的芯样或采取扰动样。 ④场地要采取地表水和地下水试样。 1 . 1 . 5原位测试技术要求 A、标准贯入试验 为测定黏性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在钻孔中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利用地区经验对黏性土的状态、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作出评价;试验间距一般控制在1.0?1.5范围内。 试验要点:清干净孔内残渣及扰动土,准确丈量孔深,做好记录。具体技术操作重点如下: ①标准贯入试验孔采用回转钻进,并保持孔内水位略高于地下水位。当孔 壁不稳定时,可用泥浆护壁,钻至试验标高以上15cm处,清除孔底残土后再进 行试验; ②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进行锤击,并减小导向杆与锤间的摩擦力,避 免锤击时的偏心和侧向晃动,保持贯入器、探杆、导向杆联接后的垂直度,锤击速率应小于30击/min ; ③贯入器打入土层15cm 后,开始记录每打入10cm 的锤击数,累计打入 30cm的锤击数为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当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 达30cm 时,可记录50 击的实际贯入深度,按下式换算成相当于30cm 的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

生态环境地质调查

生态环境地质调查项目设计编写要求生态环境地质调查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项新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调查试点和研究总结阶段,其技术要求也正在编写之中。本要求暂时供1:250000和1:50000生态环境地质调查项目设计书编写时参考。 生态环境地质调查是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基础地质资料而进行的一项新的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是为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基础性地质调查。生态环境地质调查是在区域地质调查和区域水文地质普查的基础上,采用地质学、土壤学、地貌学、生态学及其它有关地球科学的方法、理论,调查人类和生物群体赖以生存的岩石圈、地下水圈和地表水圈。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岩石、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植被群落及其在自然和人类活动环境下发生变化的地球动力作用、地球化学作用和其它现代地质作用等。 1.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的主要任务 (1)基本查明测区内的基础地质、水资源(包含地下水和地表水)、土地资源、地质灾害、生物多样性等的存在状态、性质与特征; (2)综合评价测区生态地质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其变化趋势和对人类生存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3)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地质环境保护的措施、建议等。 2.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1)充分收集测区内已有的基础地质、“水、工、环”地质、地球化学、遥感、气象水文、土壤、资源开发、生态等方面的资料和综合研究成果,进行调研、野外踏勘等工作,在综合分析研究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编写项目设计书。 (2)进行野外调查工作,主要包括:(A)基础地质调查,以收集已有资料为主,补充必要的野外调查;(B)地貌与第四纪地质调查;(C)水文地质(包括地表水)、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包括地质灾害)调查;(D)土地资源调查;(E)

工程地质勘察钻孔钻探技术要求

人民路五期安置房场二期工程场地 钻探技术要求 1.、终孔标志 取样孔及标准贯入实验钻孔均进入碎块状强风化碳质泥岩5.0~8.0m,一般性钻孔进入碎块状强风化碳质泥岩3.0~5.0m。 2、勘察方法 2.1钻探:所有钻孔(包括技术性控制孔、一般性钻孔)均进行全孔段取芯,所有岩芯均应按回次顺序排放,并加贴岩芯牌。钻探班报表应及时跟踪记录,严禁事后追记,对钻探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现场负责人进行汇报。 开孔冲击钻进,待测得初见水位后,回转钻进,套管及泥浆护壁,全孔取芯,岩芯采取率:填土为80%以上,粘性土为85~100%,砂土为60~80%,强风化岩大于60%。 2.1钻孔孔径的要求应满足供室内试验的要求,钻孔孔径应为91-110mm;对软质岩或风化岩钻孔孔径91mm。 2.3遇土层变层,立即停钻,丈量机上余尺,计算土层深度。地层的分层高程误差控制在0.05m~0.1m之内。 2.4取样时保证孔底残留的浮土厚度不大于取土器废土段的长度(10cm),击入深度不允许大于取土器的有效长度 在做标贯前应清理孔底沉渣,保证孔底干净。准确记录标贯试验位置及锤击数。 2.5所有钻孔开孔冲击钻进,测初见地下水位,在终孔24小时后,

测稳定地下水位。所取水样应注明取样地点、日期、取样深度。 若发现不符合规范、规程的取样或标贯试验,现场地质员有权利废孔。 3、现场测试 3.1、标贯:在标准贯入实验钻孔中测试,每2.0m一个,必需严格执行(需进行杆长修正)。 3.2、动力触探:选5~6个有代表性的钻孔进行动力触探(素填土和卵石层中)。 4.、现场取样 4.1、水样:计划总共采取3组水样,水样采取前钻孔应适当洗孔。 4.2、土样:在取样孔中采取,间距2m 一个,每层土样不能小于10组。 5、现场管理 5.1、施工人员必须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5.2、野外施工结束后,应将施工场地整理干净交付甲方。交底人:接收人: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7—9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337号 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1)城科字第1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勘察院主编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7—94,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1总则

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一般规定 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 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2.0. 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2.0. 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1:25万遥感地质调查技术规定(DD2001-01)

目 次 前 言 1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定义 (1) 4 总则 (2) 5 遥感地质调查设计编制 (3) 6 实地踏勘 (5) 7 遥感地质调查 (5) 8 实地检查验证 (6) 9 遥感地质调查报告编制 (7) 10 质量检查及成果验收 (8)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遥感地质调查设计编写提纲 (10) 附录B(标准的附录) 遥感地质调查报告编写提纲 (12)

1:250000遥感地质调查技术规定 DD 2001-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遥感方法进行1:250000地质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及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未开展过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地区的遥感地质调查工作。同比例尺矿产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及水文地质调查也可参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引用即构成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下列标准时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DZ/T 0001—91 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 DZ/T 0151—95 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1:50000) GB 15968—1995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 958—89 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 DZ/ T 0179—1997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遥感 利用地物(或天体)对电磁波谱响应的影像信息进行非接触式远距离科学研究或勘查测量。 3.2 遥感地质调查 以遥感资料为信息源,以地质体、地质构造和地质现象对电磁波谱响应的特征影像为依据,通过图像解译提取地质信息、测量地质参数、填绘地质图件和研究地质问题。

地质资料工作有关标准、规范目录.doc

地质矿产调查部分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规范GB/T16819—97 地质矿产勘查测绘术语GB/T17228—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98 区域重力调查规范DZ/T0082—9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0133—94 航空磁测技术规范DZ/T0142—94 卫星遥感图像产品质量控制规范DZ/T0143—94 地面磁勘查技术规程DZ/T0144—94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0145—94 侵入岩地质数据文件格式DZ/T0146—94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94 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1∶50000)DZ/T0151—95 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DZ/T0153—95 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Z/T0154—95

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95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95 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细则(1∶50000)DZ/T0158—95 1∶500000、1∶1000000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9—95 1∶20万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95 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1∶20万) DZ/T0167—95 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0170—97 大比例尺重力勘查规范DZ/T0171—97 垂直地震剖面法勘探技术标准DZ/T0172—97 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97 石油、天然气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0180—97 水文测井工作规范DZ/T0181—97 石油天然气地球化学勘查技术规范DZ/T0185—97 地学数字地理底图数据交换格式DZ/T0188—97 同位素地质年龄数据文件格式DZ/T0189—97 区域环境地质勘查遥感技术规程(1∶50000)DZ/T0190—97 1∶2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91—97 物探化探遥感勘查技术规程规范编写规定DZ/T0195—97 测井仪通用技术条件DZ/T0196.1~9—97

农业地质调查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工作要点、工作部署

农业地质调查技术和工作要点 1 我国农业地质调查进展 农业地质调查是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方法为主要手段的综合地质调查工作,通过测定土壤、地表水、浅层地下水、湖底沉积物、海底沉积物、农作物等环境介质中元素等地球化学指标,研究元素从岩石—土壤—水—农作物(水产品)—人体的生态循环过程,实现对农业地质环境的评价。调查成果具有“多目标”、“多领域”的应用前景,可为土壤环境治理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资源管护、基础地质研究、地方病防治等领域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1.1 国内外研究现状 前苏联于1927年就成立了生物地球化学实验室,对生态地球化学进行了八十多年的系统研究。随后加拿大、美国、英国等作了大量工作。20世纪60年代初,英国科学家韦伯()把勘查地球化学方法和思路引入到环境研究中。此后几十年里,有关环境地球化学、农业地球化学、地方病与环境地球化学的关系等研究工作逐渐受到各国地球化学家的重视,先后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化学元素与某种生物效应的相关性。在广泛深入的研究工作基础上,许多国家的地球化学家普遍认识到,全国(或区域)生态地

球化学填图工作可以在解决日益迫切的人类生态环境问题中发挥巨大作用。许多国家先后开展了全国或区域性多目标生态环境地球化学填图工作。 我国生态地球化学研究虽然起步稍晚,但成就比较显著。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区域化探全国扫面计划,目前已覆盖了600多万2的国土面积,在矿产勘查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随后勘查地球化学工作者利用区域化探资料,开展了农业、环境、地方病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区域化探资料主要涉及山区和丘陵区,使其在农业、环境等方面的应用潜力受到限制。 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组织和部署下,1999年首先在广东珠江三角洲、湖北江汉平原、四川成都盆地开展了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试点工作,其成果引起了中央、地方各级领导的关注。自2002年3月4日国土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第一个省部合作协议以来,截止2008年底,农业地质调查已经在全国31个省(市、区)开展,覆盖面积达160多万平方公里,获得了大量的基础性区域地球化学资料,根据国家和地方需求,从区域和局部两个尺度开展了大量的研究、评价和应用,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 1.2 我国农业地质调查的主要成果 我国农业地质调查主要工作有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由省、部合作实施的农业地质(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主要包括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局部生态地球

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技术要求

云南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技术要求 地质灾害详细调查(1:50000)是《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10~2020)》和《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中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此项工作是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完成后,对全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对监测预警、工程防治、避灾搬迁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实际,特拟定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调查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6种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调查重点。 (1)滑坡、崩塌、泥石流调查,结合调查区实际,参照《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DD2008-02)的相关规定。 (2)其他地质灾害调查,参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国土资源部,2006年10月)的有关要求。 (3)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数据库建设,按《1:50000地质灾害调查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10年2月)执行。 二、补充要求 总结2013年度地质灾害详查工作经验,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作如下补充要求。 (一)调查 1、遥感 (1)超前安排遥感资料处理和调查解译工作,重视远程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为

地面调查、工程地质剖面布置、重点调查区确定、调查路线优化等提供依据。 (2)重点地段的遥感解译和地质灾害测绘,尽量利用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如SPOT-5、IKONOS、Quick Bird等)、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规划图(1:1万)和土地“二调”资料。在地质灾害发展动态分析中,鼓励进行多时相遥感影像对比,深化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及危害特点的研究。 2、地面调查测绘 (1)以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和危险程度判定为核心,调查工作量不按点、线、面均匀布置。对山区、丘陵区及位于盆地周缘沟口的居民点都应进行现场调查,无灾点的居民点填地质环境情况说明表,有灾点的按类型填调查表。 (2)针对地质环境脆弱、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城镇和人口密度较大的区域,部署1∶1万地质灾害测绘工作。 (3)工程地质剖面测制优先部署在典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第四纪地质作用活跃、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地段。 3、典型灾点勘查 本次详查原则上不部置钻探、槽探、浅井及物探等勘探工作,典型灾点的解剖分析可收集利用区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成果资料。 4、灾/险情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的划分采用以下标准: 5、记录和填表 (1)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表上应注明责任单位、分管部门;在原有隐患点核查中,应调查已采取的措施(群测群防、专业监测、搬迁避让、工程治理

钻探技术要求

铁路工程地质钻探 技术要求

《铁路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要求》 目录 第一章依据 (1) 第二章项目管理 (1) 第三章钻探技术要求 (4) (一)岩芯采取率 (二)回次进尺 (三)钻探过程 (四)钻探记录 (五)取样和试验 第四章复杂与特殊条件钻进 (7) 第五章水文试验钻孔 (12) 第六章终孔 (14) 第七章封孔 (14) 第八章提交资料 (15) 第九章检查验收 (15) 第十章一般安全防护规定 (16) 附录1-钻探原始记录的标准作业 附录2-钻探检查与验收 附表A-钻孔工艺技术标准 附表B-钻孔记录技术标准

第一章依据 本钻探技术要求是根据《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铁路不良地质勘察规范》(TB10027-2001)、《铁路工程地质特殊岩土勘察规范》(TB10038-2001)、《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04)、《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10077-2001)、《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41-2003)等规范,结合目前铁路勘察工作汇编的钻探技术要求。由于各勘探项目各有特点或侧重,故各项目勘探应以相关的各种现行规范和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勘探作业细则、钻孔任务书的要求为准。勘测期间各测段应根据本测段具体情况补充有关钻探技术要求。钻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目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项目管理 一、各勘探单位必须成立现场的勘探项目部(经理部);必须设有技术、质量、安全的专职领导,并不能擅离工地;根据机组和工点情况配足现场的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根据承担的项目特点,制定明确的安全、质量、技术、工艺等制度或要求,如岗位责任制(含经理部和机组各岗位)、作业流程和责任人、技术工艺要求、交接班制度(含交接班记录)、作业场地的环境、安全、质量控制和自检措施等,并严格执行。现场的各勘探项目部、机组、人员必须挂牌或有明确标识。如需撤换机组、机长、记录员,必须通过现场指挥部、地路处经计室考核同意备案,否则不予验收计价。 二、各单位的机组必须按照合同项目进度、质量要求和有关钻孔孔深、孔径、钻探工艺以及施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具体情况,配置足够的各项钻探、测试、试验的设备、钻具和工具。终孔直径一般大于91mm。 三、在钻探准备阶段及钻探过程中应与甲方技术人员及孔内测试人员密切联系和配合,保证测试、试验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遇特殊情况通知应及时通知甲方技术人员。 四、钻孔质量检查:各单位的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履行质量自检责任,并留下自检记录随时提供甲方或监理检查。甲方的检查一般为飞行检查、中间检查和验收检查。常在被抽检的钻孔附近0.5米范围内布置检查孔,由甲方地质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核定。检查孔完工后需及时整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原钻孔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由甲方地质技术人员提出质量检查报告,作为钻探质量评定的依据。 五、严格执行钻孔任务通知书。

1:50000水文地质调查规范

1:50000水文地质调查规范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二O一O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4) 4总则 (5) 4.3任务 (5) 4.4工作部署基本原则 (5) 5基本要求 (6) 6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批 (9) 6.1设计书编制原则 (9) 6.2设计书内容要求 (9) 6.3设计书审批 (10) 7图幅调查 (10) 7.1基本调查内容与一般要求 (10) 7.2不同类型区水文地质调查要求 (13) 7.2.1平原地区 (13) 7.2.2丘陵山地地区 (13) 7.2.3岩溶地区 (14) 7.2.4滨海地区 (15) 7.2.5内陆盆地区 (15) 7.2.6黄土地区 (16) 7.2.7红层地区 (17) 7.2.8冻土地区 (18) 7.3调查技术方法及要求 (18) 7.3.1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8) 7.3.2遥感调查 (19) 7.3.3水文地质测绘 (20) 7.3.4地球物理勘探 (22) 7.3.5水文地质钻探 (25) 7.3.6水文地质试验 (26) 7.3.7水文地球化学调查 (27) 7.3.8地下水动态监测 (29) 8综合评价 (30) 8.1地下水资源与环境评价 (30)

8.1.1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 (30) 8.1.2地下水资源质量评价 (31) 8.1.3与地下水相关的环境地质评价 (32) 8.2 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区划 (36) 8.2.1地下水可更新能力评价 (36) 8.2.2含水层防污性能评价 (39) 8.2.3地下水调蓄功能评价 (41) 8.2.4城镇后备和应急水源地评价 (43) 8.2.5供水安全论证 (45) 8.2.6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45) 8.2.7地下水开发利用区划 (47) 9图件编制 (47) 9.1编图基本原则 (47) 9.2单幅图 (48) 11.3综合评价图 (48) 10数据库建设 (48) 10.1基本要求 (49) 10.2数据库内容 (49) 10.3数据库建设的组织 (49) 10.4数据库格式 (49) 11成果 (50) 11.1单幅图成果 (50) 11.2区域成果 (51) 12成果验收 (52) 12.1野外验收 (52) 12.2报告审查 (52)

生态环境地质调查

生态环境地质调查项目设计编写要求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就是近年发展起来得一项新得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调查试点与研究总结阶段,其技术要求也正在编写之中。本要求暂时供1:250000与1:50000生态环境地质调查项目设计书编写时参考。 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就是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为区域经济得可持续发展,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提供基础地质资料而进行得一项新得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就是为生态环境建设服务得基础性地质调查。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就是在区域地质调查与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得基础上,采用地质学、土壤学、地貌学、生态学及其它有关地球科学得方法、理论,调查人类与生物群体赖以生存得岩石圈、地下水圈与地表水圈。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得主要对象就是岩石、土壤、地下水与地表水、植被群落及其在自然与人类活动环境下发生变化得地球动力作用、地球化学作用与其它现代地质作用等。 1.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得主要任务 (1)基本查明测区内得基础地质、水资源(包含地下水与地表水)、土地资源、地质灾害、生物多样性等得存在状态、性质与特征; (2)综合评价测区生态地质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其变化趋势与对人类生存环境所产生得影响; (3)在综合评价得基础上,提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得措施、建议等。 2.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得主要工作内容 (1)充分收集测区内已有得基础地质、“水、工、环”地质、地球化学、遥感、气象水文、土壤、资源开发、生态等方面得资料与综合研究成果,进行调研、野外踏勘等工作,在综合分析研究已有资料得基础上编写项目设计书。 (2)进行野外调查工作,主要包括:(A)基础地质调查,以收集已有资料为主,补充必要得野外调查;(B)地貌与第四纪地质调查;(C)水文地质(包括地表水)、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包括地质灾害)调查;(D)土地资源调查;(E)植被群落、生物多样性调查;(F)人类经济-工程活动调查;(G)其它有关得调查工作,包括放射性生态调查、旅游资源与矿产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引起得环境效应等。 (3)样品采集、实验测试、室内综合研究及数字图库得建立。 在以上调查研究得基础上,充分利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新方法技术,动态评价人类活动影响下生态地质环境得变化及发展趋势、评价地质环境对人类生存环境可能产生得影响、评价测区内得生态地质环境容量与质量现状,提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得措施与建议等。

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DOC 60页)

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DOC 60页)

附件六 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 一、为保证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真实、可靠,提高成果报告的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二、本要求规定检查的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的范围包括: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探矿工程、测绘印制、实验测试、信息技术等专业。 三、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的检查工作依据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项目设计和地调局的有关要求进行。 四、地调局负责组织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的管理、组织与协调。组织监审专家对局属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国土资源部有关直属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进行检查。质量抽查的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数的5%。 五、大区地调中心负责组织监审专家对本单位和辖区内地方地调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及其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和院校承担的工作项目进行质量抽查。组织抽查的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辖区内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数的20%。 六、承担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项目野外原始资料组织进行项目组自检(100%)、互检(100%)和承担单位的抽检(30%)。野外原始资料须结合野外实地检查,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提倡承担单位按照GB/T 19000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把原始资料的经常性检查工作纳入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和检查验收制。 七、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每年定期组织监审专家对原始资料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组一般由3-5名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八、原始资料检查的重点放在野外。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精度,野外实地检查比例不低于被检查资料的5~10%。相关的专题研究及信息工程项目也应进行原始资料的检查。 九、原始资料检查的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和工作量的使用是否合理得当;搜集、记录到的原始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清晰、符合野外地质实际情况;原始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日常整理、登记是否规范及时;阶段性的综合整理是否及时、完整等。 十、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的检查实行打分制。检查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90分; 90>良好≥75分;75>合格≥60分;<60分为不合格。 优秀:原始资料经检查完全符合技术标准及要求;

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管理措施

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管理措施 发表时间:2018-03-14T14:54:54.2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34期作者:王海鸿 [导读] 摘要:地质环境和生物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为人类提供了很多的自然资源、矿产和能源,人类在对地质不断的进行勘探的同时,也影响着地质环境,改变着地质环境。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地质勘查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地质环境和生物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为人类提供了很多的自然资源、矿产和能源,人类在对地质不断的进行勘探的同时,也影响着地质环境,改变着地质环境。随着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显现出来,为了保护地质环境,必须要做好地质勘查管理工作。鉴于此,文章重点就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管理措施进行研究分析,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地质勘查;生态环境;影响;管理措施 引言 地质勘查因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而饱受争议,由于其主要采用槽探、钻探、坑探等工程对矿体进行揭露控制,从而达到相应的地质目的,这些工程虽然勘查工作结束后对破坏地段进行了回填处理,但没有进行恢复治理,容易发生垮塌等现象,扩大破坏范围,造成局部砂土化,从而对环境造成后期持续性的伤害,同时在施工时没有对开挖出的土方进行合理堆放,不仅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压覆,而且易形成流石土及滚石对下游的植被及野生动物造成伤害。 1环境地质勘查的作用 我国要实现二十一世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国家的安全,必须彻底解决我国面临的重大资源和环境问题,这些最具挑战性的资源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在什么地方能够找到大油气田和大矿或矿集区;如何在新的勘探领域寻找油气藏和矿床;如何更科学地评价地下资源的潜力;新的和非常规的地下资源有哪些;如何合理配置和利用水资源;如何评价土地质量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什么机制导致物种濒危,如何进行防范;生态系统是怎样退化的,如何防止和恢复等,这些对于人类的居住和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 2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1槽探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槽探工程是野外地质工作开展的重要的传统手段,是获取直观地质内容的重要途径,探槽施工时不仅开挖草皮、破坏地貌,而且开挖出的土方对附近的草皮有压覆破坏的现象,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同时被破坏的地貌影响美观,若在重要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内,则可能直接影响当地的旅游业,从而对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阻力。若按槽口宽1.1m、挖出的土方压覆宽度约1.5m、流石土造成的压覆平均宽约3m计算,则可计算出单位长度槽探对生态的直接破坏面积为1×(1.1+1.5+3)=5.6m2,该数据为保守估算值,若在坡度较大、植被发育较多的地区,破坏面积可能会更大。 2.2钻探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传统的钻机因体积庞大、不易拆卸等原因,进场前需要修路,修路不仅开挖地面破坏植被,而且开挖出的土方对周围的植被有压覆破坏的现象,同时开挖地段不易恢复治理,后期可能产生滑塌现象,从而对环境造成持续性的破坏。另外,传统钻机因为附属设备较多,修筑的平台面积较大。以千米钻机为例,修筑机台面积为8m×10m=80m2、修筑蓄水池面积5m×6m=30m2、开挖泥浆池面积为 2m×2m=4m2,单个钻孔破坏面积为114m2。此外,钻机修路破坏面积亦较大,若按路面宽度3m,挖出的土方压覆3m计算,修筑单位长度(1m)钻机道路破坏面积为1×(3+3)=6m2,破坏面积极大,以上数值是以千米钻为例对环境的破坏面积进行的估算,若采用小型的百米钻破坏面积可能会略小,但不论大钻机还是小钻机,若采用传统钻机进行的钻探工程,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极大。另外,传统钻机容易造成油料及泥浆外泄,对环境也有一定的破坏。 2.3坑探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坑探工程相对钻探工程获取的地质内容更加直观全面,设备更容易进场,修路造成的破坏也相对较小,但产生的废渣若不及时运走或合理堆放,则对环境的破坏相当大,尤其在地势较陡、高差较大的地段,倾倒的废渣产生碎石流对植被的压覆和破坏几乎是毁灭性的,而且堆放的废渣容易造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4勘查主体对环境的影响 人类作为勘查主体对周围生态环境有着较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破坏植被、排放“三废”、盗猎野生动物、营地选择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破坏程度主要取决于勘查主体的素质、环保理念、环保管理制度及制度的执行度。 3地质勘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分析 3.1槽探工程的管理 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尽量采用无需修路的可拆卸便携式浅钻替代地表的槽探工程,以达到了解矿体在地表分布特征及规律的目的,而且还能解决地表覆盖过深,槽探无法达到地质目的问题。对于无法避免必需布设探槽的地段,在探槽施工过程中,首先对有草皮的地段先将草皮铲下置于一处且安排专人看管养护,同时应将腐殖土和残破积碎石分开堆放,挖出的土石下方须垫放彩条布或塑料布,以减少因堆放土石方对草皮的破坏,在勘探工作结束之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探槽进行回填,按先填残破积碎石,再填腐殖土最后将草皮放在填好的腐殖土上面,同时安排专人对回放的草皮进行一段时间的看管养护,若对局部地区草皮破坏严重,则进行撒播高原抗旱、抗寒草种,以达到恢复环境的目的。 3.2钻探工程的管理 为了减少传统钻探施工对环境的破坏,可利用较为先进的无需修路的可拆卸便携式钻机代替传统钻机进行施工。修筑机台时根据钻孔设计位置规划大小适宜的场地,原则上禁止破坏植被,若地形坡度在0~30°,尽量用少量的机台木和木板,地面稍加平整,简单的埋深和钻杆地锚,若地形坡度在30~60°,用吊脚楼式的结构稳定支撑钻机,且要科学规划机台场地,合理布置,妥善摆放生产生活用品,并要求禁止挖掘蓄水池和泥浆池,采用铝制便携式池子储放水和泥浆。对于修筑机台时无法避免开挖的地段,应先将草皮铲下置于固定地点,派专人看管养护,带施工结束后恢复原貌,并将草皮放回原地,同时对放回的草皮派专人看管养护。设备安装时在设备底部及有排放废液的部位应铺设防渗布,以减少废液渗入土层中造成污染;施工时选用新型聚合物环保泥浆,该种泥浆中的有机化学材料对环境污染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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