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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国企采购管理办法

XX公司国企采购管理办法
XX公司国企采购管理办法

XXX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划及预算管理

第三章限额标准(含)以上采购程序

第四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和要求

第五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程序

第六章计划外采购程序

第七章采购公告、公示

第八章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第九章合同、验收、档案

第十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 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XX政发〔2012〕70 号)、《关于公布2012 年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XX政办〔2012〕16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XX国资委〔2012〕182 号)、

XX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XX工集【2015】93号)等有关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货物、服务采购和子公司限额以上采购。企业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第三条定义

(一)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类的物品和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

(二)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咨询服务、物业服务、保险服务等;

(三)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等。

第四条公司采购办负责公司的货物、服务采购的管理工作,与市工投集团采购办工作对接,指导各部室采购工作。

第五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符合自己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采购管理办法,并上报集团采购办备案。

第二章计划及预算管理

第七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每年12月20 日前向集团采购办报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预算,公司需同时上报本年度采购总结,

由集团汇总审议确定并上报市国资委。确定的采购项目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八条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采购工作纳入部室年度资产安全性指标考核之中,并根据计划外采购的性质、数量,将计划外采购也纳入考核之中。

第九条年度采购及预算计划应尽量做到适用、有效、节约、合理。

第三章限额标准(含)以上采购程序

第十条采购限额标准定义:服务类、货物(通用)类50万元(含);货物(生产经营专用)类100万元(含)。

第十一条采购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主要程序如下:

1.由公司向集团提出书面申请,采购申请包含采购主体、采购内容、采购方式、预算资金及来源等“四要素”(以下简称“四要素”)(附件1);

2. 集团采购办初审后报集团会议审议,并形成包含“四要素”的会议纪要;

3.公司填写《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方式审核表》(附件2);

4. 由集团向市国资委行文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申请报告;如有其他规定的,履行相关规定后再报国资委;

5. 将采购申请报告、会议纪要和采购方式审核表报市国资委采购办核准,经核准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

“交易中心”规定程序采购;

6.由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对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第四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和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经集团会议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十四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二)澄清有关问题。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

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的,排名第二或第三候选供应商是否为中标供应商由采购小组决定,或重新组织采购。(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十七条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满足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国企采购制度守则

国企采购制度守则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国企采购制度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督,根据国家要求,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 本制度是对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备品备件(含进口)、工具(含进口)、油化、包装、产配件、外购外协件、五金电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及劳务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行为的基本规范。 2采购原则 2.1物资采购按照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2.2除公司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或仅有唯一供货单位外,其余每一物资采购均应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实行比质比价,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严格价格和质量监督。 供货单位选择和采购价格的确定,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特权和人情交易。 3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3.1公司对大宗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材料应逐步实行招标采购管理。选点定点原则及具体做法按ts16949“采购控制程序”文件执行。 公司对非定点采购材料、零星采购材料,年累计采购金额较大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3.2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工作机构,由采购、质量、技术、财务部门及相应的副总经理共同负责招标工作。各部门在招标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3.2.1采购部门(包括物资供应、工程部门、工具部门、设备制造部门)负责提供招标单位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2.2技术、质量部门依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单位资料,从技术、质量角度对招标单位的物资(产品)能否符合公司要求进行论证,并做出鉴定意见。 3.2.3财务部门着重进行价格论证,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位的供应商。 3.3经相应部门论证后,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招标评审机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招标评审机构提议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注:查看本文详细信息,请登录安徽人事资料网站内搜索:国企采购制度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的规定

文档仅供参考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 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 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 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 万以 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及xxxxxxxxxx。 (一)办公用品:笔、墨、纸、文具、书刊、相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通讯器材等。 (二)后勤物资:风扇、空调、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沙发、茶几、衣橱、厨房用具、粮油蔬菜、保洁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 (三)印刷类:非定制类票据、广告彩页等。 (四)工程维修类:五金、水暖、装修等。 (五)服务类:培训、软件、租赁等。 (六)备注:促销用定制类、广告服务类、在郑各子公司与总部通用类物品等,在采购部人员充实到位后可由采购部统一采购(以集团正式通知为准)。 第三条职责 (一)采购部 1、负责采购制度的制定、修改; 2、各部门(或分子公司)采购需求的沟通; 3、具体采购业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监察中心 1、负责过程监督、事后审计; 2、采购类举报的调查; (三)各请购部门(或分子公司) 1、负责本部门采购申请的审核及领用的审批; 2、负责技术支持与现场配合; 3、根据需要参与采购评审; (四)财务部门 1、参与请购审核;

2、根据合同约定,按流程付款; (五)议价小组 采购议价小组由董办、采购部、财务中心、审计监察中心人员组成,负责集团大宗物品采购及价值超2000元以上物品的价格谈判,谈判结束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表》(见附件一)。 第四条采购工作原则 (一)三比原则:即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二)三审一检原则: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审核和质量检测。 (三)计划性、经济性原则:各部门在进行物资采购前必须向仓库确认该物资库存情况,如无此项库存或库存不足方可申请采购;当天必须完成的加急申购,必须由各中心总监级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或短信确认;物资采购到位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完成后由库管通知领取,如通知后却长期未领取(参照申请时所填库存期限),将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严遵流程原则:各部门不得未经申报,便自行实施采购工作。各部门如未曾提交申请,该物资款项由该部门自行承担。 (五)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原则: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的售后手续由采购人员移交信息部保管和后期售后服务;其他物资的售后手续保管和后期售后维护由工程组负责。 (六)严控现金采购原则:采购备用资金为人民币5000元,采购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需及时报票(参照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长时间拖欠现象,超出备用金范围优先采用先刷信用卡后报销原则,大额采购则采用转账形式避免现金交易。 第五条请购流程与要求 (一)请购的提出 1、请购发起人根据需求状况、库存数量等要求,在OA中提交采购申请,注明请购用途、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计划出库起止时间(必填项)及其它注意事项。 2、紧急请购时,申请部门应备注“紧急”字样并预估采购金额,根据集团授权权限,由被授权人发短信至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请购部门务必于两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补齐手续。 (二)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图 详见附件2《采购工作流程图》中“采购申请阶段”。 (三)请购的撤消 已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核批准尚未实施采购时,请购部门需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员,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公司采购制度及流程

物资采购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资采购具体内容 第三章:采购业务原则和权限管理 第四章:采购流程 第五章:申请付款基本流程 第六章:预付款及定金管理 第七章:应付帐款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九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业务流程,防范采购业务风险,控制采购支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降低采购成本和付款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具体内容 一、本制度所指采购物料具体指: 1、日常办公用品、耗材:笔、打印纸、笔记本等。 2、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硬盘、汽车等。 3、生产设备:所有生产用的机器、工治具等。 4、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保险柜等。 5、接待用品:水果、烟酒、礼品等。 二、本制度所需招标的支出具体指: 1、大设备支出。 2、工程项目支出。 3、房屋建筑物支出。 第三章:采购业务原则和权限管理 一、采购业务原则 1.公司所有采购业务均由相关对口采购人员负责。 日常办公用品、办公家具、接待用品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生产设备及其他由配件部负责. 2.供应商的选择应遵循三家报价的原则,如为单一供应商或独家供应商,采购部门必须加以说明或解释; 3.合同管理原则,需要招标的采购必须按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与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 4.为了节约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一般采购业务应尽量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统一采购,寻找供应商并签定年度供应协议,减少紧急采购; 5.年度供应协议每年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评估,总经理批复后,决定是否更换供应商; 6.采购货款除小额(1000元以下)采购外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7、各类采购严格执行预算审批额度,超过预算或有特殊情况的需执行追加预算程序。 二、本公司应按以下采购权限进行采购: 1.公司采购部是负责物品采购的管理部门。 2.在保障服务和节约成本的前提下,价值1百元以下的物品(除定点采购外)经公司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公司采购员于当地采购。 3.招标项目采购支出,须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后进行招标,后由采购部执行采购。 4.公司各部门协助采购并监督和审查各采购活动。 第四章:采购流程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 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 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 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企业采购管理制度模板

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模板

XXXXX采购管理制度 编号:XXXXXXXXXX号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

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经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前公司采购工作状况: 因多种原因,目前公司许多采购工作不能按照正规流程进行, 多由物资所需部门或技术部门单独确定供应商采购,公司采购部门人员有被架空的趋势,导致许多采购工作失去其作用,并直接导致公司竞争被动、效率低下、成本上升。由于其他岗位人员的谈判技 巧及方法上的非专业性,容易导致物资采购成本过高,成本核算较慢,影响公司整体工作的开展等情况。公司考虑到新的制度实施, 大家有个适应过程,因此在以较缓的速度等待大家理解并推行。但不希望公司的苦心给大家形成误解。在采购制度的推行上,公司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分工与要求是明明确确的;对每一笔采购发生是否合规,管理者时刻都在关注着。20XX年,公司辛苦运作的个 别工程项目都是因操作无章法甚而违规,致使公司在竞争中极其被动,只得在付出了更大的努力乃至舍掉利润后才拿下了项目,教训惨痛而深刻。因此,希望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 并在工作中不断改善。不合理的采购行为是注定要被停止的。利益所在,众目关注,望大家都能坚定自觉的按规而行,而非迎风摇曳! 二、目的:

统一采购流程,对采购过程进行规范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资源成本与降低资金采购成本,保 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三、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所有经营产品、工程物资、办公资产类、其他临时 用物资、经营中所需要的服务等。均需依照采购原则与流程,统一 由采购部门负责。 四、采购部职责: 1、采购部负责公司所需物资与服务的采购。 2、采购部负责确保采购物资的质优价廉以及供货的及时率。 3、采购部应根据财务状况合理使用资金。 4、采购人员努力锻炼、学习相关工作能力:如成本意识与价 值分析能力、预测能力、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 专业知识。 5、采购工作由采购部经理具体组织,并按相关原则及流程报 批。 6、每一项具体采购工作,采购部门可以接受其他相关部门的 建议,但不受 其他部门撑控。采购部不可违反货比三家的原则。

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 (三)组织开展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审议集团公司其他采购重大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技术部,是采购以及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对外公开;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 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制度所称的“货物”是指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制度所称的“服务”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服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公司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以及服务等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 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 (三)组织开展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审议公司其他采购重大事项。 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是采购以及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编制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对外公开;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贸易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山谷蓝/泰科曼公司的采购管理,保证销售所需商品的及时、合理采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采购活动必须有计划地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须遵从公司总体战略性目标,并应根据生产厂家的进货要求、根据公司总体的销售业务计划及策略产品的销售计划来确定公司总体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分为年度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 (一)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总经理将厂家的年度进货任务交商务部,同时销售总监助理将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年度业务计划交商务部,库存管理员上报库存状况统计表,商务经理根据业务计划、厂家任务、历史数据和库存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二)季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每季度末,商务部必须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长的商品。制定采购计划之前,商务部须取得如下资料: 1.各地区办事处每季度末上报下个季度的商品订货预估。订货预估应包括商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并注明需到货日期,各地区由地区经理审核签字后,交销售总监助理,由销售总监审核后交商务部。(商品订货预估表见附表) 2.市场部每季度末上报策略产品或重点产品的订货预估。订货预估应包括策略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并注明需到货日期,由产品经理审核签字后,交市场总监审核后交商务部。 3.商务经理根据销售部、市场部上报的产品订货预估,并结合库存情况、历史数据及厂家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报财务总监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三)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季度采购计划不足的部分应以月度采购计划作为补充,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程序同季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短的商品。 (四)山谷蓝主机设备类产品的采购采取预订方式进行,销售订单签定并经审核后,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 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

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与后勤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紧急采购是指在突发自然灾害、重大隐患、突发事故等情况下,造成物资需求计划不能及时报送,为抢险救灾、安全生产、避免人身伤害等需要所进行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物资紧急采购遵循依法合规、快速响应、规范决策、备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级单位)的物资紧急采购管理。 第二章适用情形 第五条物资紧急采购适用以下紧急情况: (一)因突发自然灾害对生产建设造成损害,为抢险救灾、保障人身安全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二)因生产建设中发现重大隐患,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三)因突发生产事故造成机组停运或限电、供热中断

及其他紧急情况,为尽快恢复生产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四)因主要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所需零星设备或备品无库存,必须立即安排采购,否则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的应急响应工作中,为保障物资供应需紧急采购的。 第六条以上紧急情况下,应优先通过库存储备、协议库存、应急储备、紧急调拨等方式满足使用需求。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七条为提高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能力,满足物资供应保障的需要,物资紧急采购一般由需求单位直接组织实施。 第八条物资需求单位在组织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内物资的紧急采购工作中,需要上级单位予以协调帮助的,可向上级单位书面提出有关协调事项和要求。 第九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满足紧急情况下救援抢险需要,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或特别紧急情况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紧急采购可以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经主要负责人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由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听取采购承办部门汇报后予以确认,其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应提交相关决策会议审议后确认。 第十条各级单位应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物资需求的计划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风险和隐患,避免管理原因导致的物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货物、服务及维修工程的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耗材、家具、电子出版物等。 本办法所称维修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水电管网和道路维修、改造、绿化施工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维修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提供方,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 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商/提供方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办法中的竞争性谈判指的是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国企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9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采购行为加强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第二章决策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 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 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外企业主要原材料及其他金额较大物资以下称主要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厂长经理以下称企业经营者副厂长副经理和 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实行集体决策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可设立专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不设专门机构的应当明确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 第七条企业各级管理者对其审批的物资采购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第三章比质比价采购 第八条企业应当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 第九条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企业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 第十条企业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当审查供货单位资格对已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企业大宗原燃辅料的采购基建或技改项目主要物资的采购以及其他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等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第四章价格监督 第十二条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监督采购价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十三条企业主要物资应当经价格监督部门事前进行价格审核物资采购部门应当在价格监督部门审核的价格内进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对所采购的主要物资的价格单据等进行审核对未在审核价格内进行采购损害企业利益的应及时向企业经营者或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了解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并对其审核的物资采购价格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质量检验监督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或验证不能办理正式入库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企业对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或验证时可能影响公正检验的部门和单位不得介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完善必要的质量计量检测条件不具备检测条件的企业需要对所采购物资进行检验的可以委托检验或要求供货单位出具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 第十八条质量检验或验证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对检验验证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对主要采购物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留样存档并进行复检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管理全过程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企业经营者及其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执行本规定和企业内部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1. 采购总则 1.1 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 采购原则 2.1. 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 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

本。 2.5.2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 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 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 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 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 采购程序 3.1 供应商的选择 3.1.1 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 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 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 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 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

XX公司国企采购管理办法

XXX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划及预算管理 第三章限额标准(含)以上采购程序 第四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和要求 第五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程序 第六章计划外采购程序 第七章采购公告、公示 第八章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第九章合同、验收、档案 第十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 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XX政发〔2012〕70 号)、《关于公布2012 年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XX政办〔2012〕16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XX国资委〔2012〕182 号)、

XX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XX工集【2015】93号)等有关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货物、服务采购和子公司限额以上采购。企业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第三条定义 (一)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类的物品和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 (二)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咨询服务、物业服务、保险服务等; (三)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等。 第四条公司采购办负责公司的货物、服务采购的管理工作,与市工投集团采购办工作对接,指导各部室采购工作。 第五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符合自己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采购管理办法,并上报集团采购办备案。 第二章计划及预算管理 第七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每年12月20 日前向集团采购办报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预算,公司需同时上报本年度采购总结,

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 1.1.1 企业集中采购,是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等(以下统称企业)为满足生产建设需要,企业层面组织实施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为。 1.1.2 企业集中采购物资,是指在集团化采购物资目录外,由企业组织实施采购的生产建设物资。 1.1.3 企业集中采购按照物资供应管理体制、机制要求,执行统一的物资供应规章制度、流程,使用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和招标平台。 1.2 管理原则 1.2.1 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原则。 1.2.2 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对外原则。 1.2.3 采购决策、执行、监督分开原则。 2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是企业集中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企业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和招标平台。 2.2 各事业部(专业公司)是所属板块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负责推进采购物资的需求标准化;负责供应商选择合理性、采购方式、采购价格、过程控制、物资储备、供应服务等的监管。 2.3 工程部是工程建设项目(含检维修和技术改造)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科技部是科研单位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负责推进采购物资的需求标

准化。负责供应商选择合理性、采购方式、采购价格、过程控制、物资储备、 供应服务等的监管。 2.4 法律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合同监管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和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集中采购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管。 2.5审计局(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督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对企业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专项审计。 2.6 监察局(部)是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督主体。负责按照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对企业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7 企业是企业集中采购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对企业集中采购物资实施集中采购。负责物资需求、供应资源、采购方式、价格、过程控制、合同、储备、供应服务等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物资需求管理 3.1.1 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物资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的编制、提报、审核、审 批程序,严禁因设计指定、技术指定、使用指定、投资指定等导致提报生产建 设需求时,指定特定物资品牌、特定供应商、或仅为特定供应商设定技术参数(或资格条件)。 3.1.2 企业进行需求分析和消耗规律研究,把握需求特点,整合同类需求, 将物资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 3.1.3 事业部(专业公司)、工程部、科技部负责推进物资需求标准化,统 一采购物资技术标准;企业落实物资需求标准化,提高需求标准化水平。 3.1.4 事业部(专业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定期对集中采购物资需求的准 确性、及时性及标准化等方面进行监管。 3.2 供应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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