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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2020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前期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号为。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现售备案号为。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

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

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

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0.000【地上】【地下】第层。建筑层数地上最高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个,非封闭式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

说明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 币) 千百拾

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间】【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千百拾万千百拾

元整。

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 币) 千百

拾万千百拾元整。

4、

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项目按以下标准、时间收取。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

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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