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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资料汇编》

《2019年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资料汇编》

目录

1.《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党支部班子建设标准》

3.《党支部制度台帐标准》

4.《党支部阵地建设标准》

5.《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

6.《党支部活动组织标准》

7.《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经验做法》

8.《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

9.《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汇报材料》

10.《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培训心得》

11.《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

12.《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登记表》

1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扎实推进公司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全面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公司党组要求

以及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结合基层创新实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党建工作对标管理年目标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实施党支部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和活动阵地“五个标准化”,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

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从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和活动阵地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促进支部基础管理更加规范、活动开展更加有序。

(一)组织建设标准化

1.支部设置

坚持党的组织与行政机构同步设置,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部门或其它内设机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应与邻近或业务相近的单位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不足 100 人的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临时性机构工作时间超过 1 个月,或新建立的机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且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应成立临时党支部。坚持党的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步开展,党支部工作年度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2.支委设置

按照“应设必设”要求,党员人数超过 7 人的,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5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7 人,委员人数为单数。支部委员会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青)工委员等,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党员不足 7 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支部委员、书记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届满按时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 1 年。任期内,委员如有缺额,由党员大会及时补选。新任职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4.支部书记配备

规范支部书记配备,定员 100 人及以上的省公司业务支撑与实施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地(市)及县公司业务支撑与实施机构的行政、党组织负责人须交叉分设。明确党支部书记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职数职级和任职资格,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

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

5.党小组设置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党员人数较多、工作相对分散的党支部,可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 3 名党员,其中至少有 1 名正式党员,同时应选举党小组长 1 人。党员数量较少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

(二)组织生活标准化

1.会议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频次: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 1 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开展集中学习;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会议

频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内容: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3)党小组会议

频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

内容: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2.党课制度

(1)保证次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党课次数。

(2)明确内容。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书记带头。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3.主题党日制度

(1)固化党日时间。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可与“三会一课”结合进行。

(2)明确参与对象。参与对象为本支部(党小组)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3)确定党日形式。每次活动明确一个主题,采取集中讨

论、主题实践、基地教学或者视频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就全面工作进行一次汇报。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5.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前要听取意见、谈心交心,会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年就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开展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规范评议程序。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表现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参加民主测评。

(2)强化结果应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并通过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组织措施达到教育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具体评议范围、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价标准及不合格党员处理,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执行。

(三)党员管理标准化

1.发展党员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标准严格、程序规范。

2.党员教育

(1)保证教育时间。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

(2)确保教育质量。应采取集中学习、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等多种方法,确保学习教育质量。党支部每年应为每名党员提供1个专用学习教育记录本。

3.党员管理

(1)严肃组织生活。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收缴党费。

(2)规范关系转接。按相关规定及时接转党员正式或临时组织关系。

(3)严格党员处置。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监督

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实行个别谈话或诫勉谈话,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在职党员的评先评优、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批评和举报党员违纪违法行为。

5.党员服务

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做好谈心谈话以及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走访、慰问和帮扶。

6.创先争优

扎实开展“三亮三比”主题活动,积极创建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大力建设共产党员服务队(突击队、保障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信息台账标准化(三本六盒一证)

1.会议(学习)记录本

配备专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有党小组的配备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本,记录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活动、谈心谈话等内容,反映党员活动的方式、次数和特点。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应载明党组织简介、党组织生活考勤等信息。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和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应每年

一本,做好移交与归档。

2.组织管理档案盒

存放党支部成立、换届选举及党支部委员变更相关资料,党支部计划、总结,党支部建设相关论文、案例等理论和实践成果,其它组织管理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届支部委员会合订一次。如文件盒空间不足,增加文件盒并依次编号(下同)。

3.党员管理档案盒

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党费收缴票据及台账、发展党员相关资料、评先推优资料、困难党员台账、其它党员管理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4.组织生活档案盒

存放“三会一课”计划及会议材料,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支部书记党课讲稿,组织生活会方案、筹备工作报告,支部班子和支部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意见表、整改落实台账,谈心谈话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测评表,其它组织生活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

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5.集中教育档案盒

存放上级重要文件,集中教育方案、计划、总结,集中教育过程资料,其它集中教育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6.创先争优档案盒

存放“三亮三比”主题活动资料,党员服务队(突击队、保障队)建设相关资料,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相关资料,先进典型选树资料,其它创先争优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7.群团文化档案盒

存放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相关资料,员工思想动态调研分析资料,走访慰问群众资料,志愿服务资料,企业文化建设资料,精神文明建设资料,团青工作资料,其它群团文化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应分类装盒,建立目录,每年合订一次。

8.党费证

记录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

(五)活动阵地标准化(3+X:一室一栏一群+其他)

坚持“因地制宜、简约实用、物尽其用、避免浪费”的原则,科学规范建设活动阵地。已经建成的活动阵地,且具备基本元素的,应继续保留使用,避免重复建设;不具备基本元素的,应在原来基础上完善,避免大拆大建。尚未建设活动阵地的,应参考公司给定的基本元素和样式,结合本单位、本支部实际情况,稳妥推进活动阵地建设,避免闲置和浪费。

1.党员活动室

生产经营一线等具备条件的党支部,建立本支部专用党员活动室。机关本部等不具备条件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多个支部合用的党员活动室。

(1)专用党员活动室

设置“一牌一旗三板”。一牌:悬挂醒目“支部名称+党员活动室”标志牌,支部名称用规范简称。一旗:配备党旗1面,有党员服务队(突击队)的增设队旗 1 面。三板:上墙图板 3块,1块综合图板(包括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1 块主题教育图板、1 块党支部组织机构和

公告公示图板。具备条件的还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2)合用党员活动室设置“一牌一旗二板”。一牌:悬挂醒目党员活动室标志牌。一旗:配备党旗 1 面,有党员服务队(突击队)的增设队旗1面。二板:上墙图板两块,1块共用图板(包括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1块专用图板(包括党支部组织机构、公告公示等)。具备条件的还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

2.党支部宣传栏

结合办公、营业和廊道等场所,悬挂“三亮三比”公示图板,包括党员“三亮三比”等内容,可多个支部共用1块图板。具备条件的还可结合实际增设其它图板。

3.党支部微信群

依托党建信息化平台,建立党支部微信群,用于党支部安排工作和党员学习交流。

(1)规范管理。微信群由支部书记或一名支部委员负责管理。群名称与党支部全称或规范简称保持一致。群成员为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名称为“(党内职务+)姓名”,以上人员进群率达到90%以上。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原则上不发布与党务工作无关的言论或信息,保证发布内容的纯

洁性。

(2)拓展功能。支委会要紧扣“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理论学习主题,突出时效性、针对性、生动性,每月至少集中推送学习资料 1 次,鼓励群成员分享学习资料。支委会应将月度工作计划、评先推优等情况在群内进行公示,鼓励党员参与支部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等工作。

4.其它

有条件的党支部还可因地制宜建设其它活动阵地,并融入党徽、党旗等党建元素。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标准,制订方案(2019年3月-2019年4月)

1.拟订方案。公司依据党内有关制度法规和各单位实践成果,制订标准化建设方案和各类参考样书。(2019年3月)

2.确定方案。充分征求各级党组织意见建议,形成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参考样书,以正式文件印发。(2019年4月)

(二)规范建设,改进提高(2019年5月-2019年6月)

1.全面建设。各党支部对照方案要求和参考样书开展标准化建设。(2019年5月)

2.改进提升。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对建设内容和标准进行改进提升,总结提炼典型经验。(2019年6月)

(三)表彰先进,全面达标(2019年7月-2019年9月)

1.抽查一批党支部。公司总部结合调研、日常检查等随机抽查部分党支部,对被抽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2019年7月)

2.命名一批示范点。各单位推荐 2-3 个党支部参加示范点评选,公司总部定向检查(与抽查同时进行),根据考评结果命名100 个示范点,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表彰一批在建设中表现突出、成绩出色的支部书记,并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019年7月)

3.总结一批好经验。对各单位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践经验进行评比,建立典型经验库,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应用。持续完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配套制度、样书等,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践经验。(2019年8-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组织工作精益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深入抓,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有领导、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考核评价;要经常深入支部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强化保障,激发动力。各单位要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信息台账标准化、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经费在各级党组织留存党费或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坚持因地制宜、物尽其用,可将会议室、职工书屋、荣誉展室或支部书记办公室等与党员活动室共用。要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党支部带头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不断提升支部工作水平。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深化拓展“两学一做”结合起来,做到一体推进、协调推进、整体推进。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深化公司“两个转变”、推进公司中心工作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注重突出公司特色,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公司新发展、新进步。

2党支部班子建设标准

一、党组织机构设置

1、XXX单位设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1个,下设行XXX、XXX、XXX 党支部。

2、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可设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党员人数多的支部可考虑增设副书记。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选配专职或兼职支部书记。注意培养和选拔工作执行力强,促进单位发展带动力强,服务职工群众影响力强的党支部书记。

3、通过选举产生的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或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及时补选,也可由上级党的组织调动或指派。

二、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其在单位改革和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临床工作第一线的专业人员、知识分子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有关制度规定,不得侵占单位、职工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0、加强对同级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讨论重大问题。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协调工、团与行政之间的关系。

三、党支部班子建设基本要求

1、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学习制度,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2、党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贯彻并注重成效。

3、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参与研究所在单位、部门重大事项,如工作计划、薪酬调整、人事提拔任免等。

5、支部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润滑剂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凝聚力、向心力强。

6、支部班子成员调整应及时,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

四、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1、选举准备阶段

1、1向上级党委请示。选举前向上级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1、2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

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1、3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1、4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一般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

1、5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2、正式选举阶段

2、1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负责作出说明和解答。

2、2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2、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3、选举报批阶段

3、1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3、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五、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

1、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核心,是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3、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同本单位(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

6、正确行使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群众批评和监督。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8、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两年及以上的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六、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围绕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结合单位管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制定考评办法,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活动。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检查党支部工作决议、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参与单位(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政一身兼的,必须行使两种职能,承担两个责任。

3党支部制度台帐标准

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一、职责类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支部委员会各支委工作职责。

二、基础资料类

1、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

2、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3、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志愿者活动记录、访谈记录、稿件登记、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4、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5、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三、基本制度类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五、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六、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七、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五、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七)党员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负责责任区内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并定期向支部汇报。

二、负责向责任区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三、负责协助工会小组长组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参与民主决策水平。

四、加强职工观念更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五、倡导文明规范,自觉遵守单位制度和所在单位(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做技术业务带头人。

七、确保责任区内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八、支持、配合所在工会小组、团支部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增强班组凝聚力。

(八)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由党群工作部门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九)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分部)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单位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分部)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十)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4党支部阵地建设标准

一、支部活动阵地(党员活动室)建设参考标准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有条件的总支、支部可配备专门的活动室。其建设标准参考如下:

1、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设置“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室内有足量桌椅,布置规范整齐。

2、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党支部和支部委员职责上墙,布局合理。

3、有条件的党支部,室内可配备电脑和《国歌》、《国际歌》等电教影音碟片。

4、室内配备《求是》、《人民日报》等相关报刊,并及时更新。

5、室内陈列所在单位党政工团获得的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等,布置美观。

6、室内配置档案资料柜,柜内档案盒标示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

7、党员活动室由支部管理,并有活动室管理制度。

二、支部宣传阵地建设标准

1、党支部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一般应包括党建、行政、工会、团青等专栏,也可结合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或者网上专栏。

2、宣传栏应设有单位党政组织机构、党员风采、光荣榜、公示栏、党务公开等内容,宜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3、宣传栏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

4、建立通讯员队伍,明确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5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

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1建立支部发展党员流程图。有侧重、分阶段、明职责、按程序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2发展党员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重视生产一线发展党员。

1、3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材料齐全,相关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完整。

2、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培养教育

2、1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2、2 党组织进行一般性培养、教育、考察。

2、3 党组织列为积极分子,并重点培养、教育、考察(列为积极分子应具备四个条件: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要求入党,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热心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改革开放中,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实际表现突出,有献身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4 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

2、5 列为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6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7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为预备党员

3、1 申请入党的人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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