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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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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国家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2022年03月01日

批准部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注意事项

1.本附表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范围,第二部分是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

2.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时,必须在本附表所限定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并在报告或者书中正确使用CMA标志。

3.本附表无批准部门骑缝章无效。

4.本附表页码必须连续编号,每页右上方注明:第X页共X 页。

一、批准国家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签字人及领域表

证书编号:16001514105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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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公司人员岗位职责94815

1)全面主持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建立管理体系并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4)具体组织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活动。 5)负责公司的评审,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认可的准备工作。 6)负责公司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审批。 7)负责指导和组织质量监督活动的开展。 8)负责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考核。 9)负责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质量保证的监督。 10)负责客户投诉与申诉的处理。 11)负责组织各类记录格式的设计,批准质量记录格式。 12)负责质量活动中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审批。 13)负责检测报告质量、仪器设备管理状况的监督。 14)负责车辆检测质量活动中允许例外偏离的批准。 15)负责车辆检测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常务副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公司检测技术管理工作。 3)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负责拟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制度与岗位职责,制订质量手册、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分管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员工开展工作,帮助员工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6)组织制订分管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督查落实到位。 7)负责组织“机动车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证”,“计量认证合格证”的内部审查工作,确保达到质监部门的要求。 8)跟踪机动车检测行业的新技术、新标准及国家新政策、行业新的发展方向,为公司将来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谋。 9)负责协助、协调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docx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营造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对相关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对他人造 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追偿。 检测检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规范要求诚信经营,并接受、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监管主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制定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并将检查计划和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地)、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检查、查处结果及时上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监管原则】本办法规定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方式,依法依规、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监管工作。 第二章行为规范

检测机构一览表

检测机构一览表 序号机构名称备注 1. C-001 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 2. C-002 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检测中心) 3. C-003 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 4. C-004 中国赛宝实验室 5. C-005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6. C-006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7. C-007 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北京) 8. C-008 上海电缆研究所 9. C-009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10. C-010 成都电气检验所 11. C-011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 12. C-012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3. C-01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14. C-014 中国泰尔实验室 15. C-015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 16. C-016 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特种电器检测站 17. C-017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检测室 18. C-018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9. C-019 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 20. C-020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21. C-021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 22. C-02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3. C-023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 24. C-024 (C-205) (Q-0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25. C-026 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6. C-027 (SL-036)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27. C-028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C-029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9. C-03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0. C-031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31. C-032 (SL-007)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2. C-033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方法

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方法 仪器设备管理 设备作为一项重要资源要素,应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参与体系运行,以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因此,应建立符合准则要求的设备管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建立设备质量管理体系 ⑴ 建立设备管理组织 设备管理组织有质量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支持服务部门构成。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特点、范围和工作量,确定管理人员、核查人员、操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职责、权力与相互关系,使各项管理职能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尽量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⑵ 制定设备管理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是检测机构实行设备管理的途径。通过建立相应的程序文件,明确设备管理活动的过程、步骤、内容和所有环节,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⑶ 编写设备作业指导书 设备作业指导书是指导检测人员操作设备的规范性文件。一般设备可按照说明书操作,大型、复杂的仪器或操作人员流动性大、性能不稳定的设备需编写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 健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⑴ 评审制度 评审是添置或处置设备的一项前期工作,主要从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护性等方面综合分析,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设备资源,发挥设备的最佳效益。对于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需进行可行性认证,达到技术上先进,性能上可靠,工作上需要,经济上合理;对于租借、维修、淘汰的设备,以及小型或辅助设备,应进行必要的评审。 ⑵ 验收制度 验收是保证添置或维修的设备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仪器设备的开箱拆封应在设备管理员、操作人员、供应人员等有关人员都在场时进行,验收过程中,应对设备评审要求、订货合同和装箱清单,逐一清点,并做好记录。对于大型、精密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还应通过一定时期(合同期内)的试运行,根据实际运行

史上最全的质量检验方法分类总结

史上最全的质量检验方法分类总结,请收好! 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中非常重要且常见的一种控制手段,是针对失效模式进行探测从而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环节。本文归纳总结了11种质量检验方法的分类方式,并针对每种类型的检验进行介绍。覆盖面较全,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01按生产过程的顺序分类 1. 进货检验 定义:企业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辅助材料、配套产品以及半成品等在入库之前所进行的检验。 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仓库,防止由于使用不合格品而影响产品质量,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要求:由专职进货检验员,按照检验规范(含控制计划)执行检验。 分类:包括首(件)批样品进货检验和成批进货检验两种。 2. 过程检验 定义:也称工序过程检验,是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对各生产制造工序中产生的产品特性进行的检验。

目的:保证各工序的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防止对不合格品的继续加工,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起到验证工艺和保证工艺要求贯彻执行的作用。 要求:由专职的过程检验人员,按生产工艺流程(含控制计划)和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分类:首验;巡验;末验。 3. 最终检验 定义:也称为成品检验,成品检验是在生产结束后,产品入库前对产品进行的全面检验。 目的: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顾客。 要求:成品检验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应按成品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大批量成品检验一般采用统计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 检验合格的产品,应由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后,车间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凡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应全部退回车间作返工、返修、降级或报废处理。经返工、返修后

的产品必须再次进行全项目检验,检验员要作好返工、返修产品的检验记录,保证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常见的成品检验:全尺寸检验、成品外观检验、GP12(顾客特殊要求)、型式试验等。 02按检验地点分类 1. 集中检验 把被检验的产品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如检验站等。一般最终检验采用集中检验的方式。 2. 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也称为就地检验,是指在生产现场或产品存放地进行检验。一般过程检验或大型产品的最终检验采用现场检验的方式。 3. 流动检验(巡检) 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应对制造工序进行巡回质量检验。检验人员应按照控制计划、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频次和数量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

2018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评价考试试题(A)答案解析

2017年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评价考试试卷(A) 单位:姓名:分数: (时间1.5小时)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1.什么是检验检测机构? 答: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2.什么是资质认定评审? 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对√,错X) 1.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X ) 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对于主要是在可移动的设施或临时的设施开展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X) 4.所有的测量仪器都必须进行“期间核查”。(X ) 5.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申请人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个月提出申请换证。(X ) 6.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可

单独作为评审依据。(X ) 7.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的法人单位应为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8.检验检测机构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可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直接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X ) 9.当授权签字人有事不在岗时,可以由指定的代理人(如技术负责人)代其行使签字。(X ) 10.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确认的能力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报告,均应加盖CMA印章(√) 二、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C)。 A、3年 B、5年 C、6年 D、10年 2.自受理之日起,( D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 A、30 B、20 C、根据需要 D、45 3.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审核的目的是(A) A、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地按管理体系的要求运行 B、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 C、对管理评审的补充和完善 4.内审的首末次会议由(C)主持。 A、质量负责人 B、最高管理者 C、审核组长 D、技术负责人 5.哪项质量活动,不属“内部审核”(B) A、验证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活动持续符合管理体系文件和评审准则要求 B、不断适应检测市场和标准变更的改进管理体系的活动 C、由计划对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岗位和所有工作场所的质量活动,按照评审准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试剂耗材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试剂耗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验收、使用、储存等管理,强化实验室试剂耗材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根据《食品检验检测工作规范》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节约使用,合理储存”的原则,规范管理试剂耗材。办公室负责试剂耗材的招标、采购等工作;检验检测科负责实验室所需试剂耗材初步采购计划编制、论证等工作,各检验小组负责本组中标品种中所需试剂的供货申请;业务技术科负责实验室所需试剂耗材采购计划汇总论证、招标采购前期准备、中标后品种供货申请汇总及试剂耗材到货后质量验收、保存、领用等工作,负责搜集汇总各室试剂使用中的反馈意见,并及时组织讨论处理。 二、试剂耗材采购严格依照市财政和发改部门印发的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提出采购计划,经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再向市财政部门上报采购计划申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采购。 三、试剂耗材采购计划编制坚持按需采购、保证质量、节约开支的原则,检验检测科要对采购计划结合检验需要科学编制,认真论证,杜绝重复采购或采购后闲置等现象,避免库存过大(易制毒试剂除外)造成浪费,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 四、为避免浪费,试剂耗材采购按照程序招标采购确定供应商后,中标的试剂耗材根据检验实际需要分批次供货,具体采购数量以使用

量为准。 五、业务技术科指定专人负责试剂耗材的申购、验收、登记入库、保管、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做到账、册、物相符。 六、中标的试剂耗材各检验室申请供货前,应由检验室组长会同试剂耗材管理人员查看库存,如库存数量不够,检验人员才能填写《中标试剂耗材供货申请表》,依审批程序申购。 申购试剂耗材必须由各检验室组长填写《中标试剂耗材供货申请表》,经试剂耗材管理人员核对,业务技术科负责人审查,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经试剂耗材管理人员汇总并通知供应商统一供货,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联系供应商供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因特殊原因,中标的试剂耗材需更换品种时,相关检验室组长应先向科室负责人说明理由,由科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后,依审批程序申购。调换品种、金额应严格控制在政府采购规定的范围内。 八、调换品种时,应由业务技术科对所调换品种进行询价,询价单位不少于三家(中标供应商除外)。并起草试剂耗材调换说明和填写《中标试剂耗材调换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逐级审批。由业务科负责人或试剂耗材管理人员与中标供应商协商,以不高于询价最低价格调换供货。 九、试剂耗材到货后,由试剂耗材管理人员或业务科负责人(不少于2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能入库。 验收试剂耗材时,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中标合同和供货清单逐项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国家计量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7-07-10 生效日期:1987-07-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 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 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 (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 (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 (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计量认证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申请书及其规定的文件。申请书格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后,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十四条计量认证申请被接受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审,其结果报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对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知识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知识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的质量信息,一般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完成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检验报告)。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所做的检验报告,称为第一方(供方)检验报告,由于利益相关,没有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资格。为了保证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了检验机构的计量能力后,授予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C M A章(含计量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下同)。国家计量法规定,对没有取得计量合格证书而作出检验报告的行为,将给予罚款处理。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后,授予检验机构的验收和授权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C A L章(含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有以上两个章。对于国家级产品检验中心和省,直辖市的产品检验所,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

国家实验室认可。其它检验机构包括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也可申请自愿认可。对认可的实验室允许其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证章(含编号和发证日期)。以上这些,都是检验机构资质的象征。 商业企业在进货验收时,不仅要看检验报告的内容,更要看出具报告的检验机构的上述资质。其中前两个资质是必须的。证明这些资质的章都显示在检验报告的封面上,供使用检验报告的客户鉴别。 打开检验报告,第一页也称首页的信息量最多,也最重要。上面罗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等,是检验报告的基本信息,同时还必须注意下面的重要信息: 检验性质——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 监督检验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质量抽查检验,检验样品是由检验机构的人员在生产厂仓库或经销商经营点随机抽取,取样有一定的公正性,能较真实地代表产品的质量水平; 企业委托检验,其样品是由企业送达的。样品可以是经企业特殊加工的,也可以是经反复检验合格后才送检验机构检测的,当然也可以是企业质检部门代表厂方

检验检测机构库房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机构库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本中心的仓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财产材料的完好无损,根据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库房,须每位员工严格执行遵守此管理制度 3、内容 3.1 入库管理 3.1.1 所有外购货物均须入库,除仓库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签收。 3.1.2货物验收过程中,数量、质量、规格、品种、交货期等要素,须核对清楚,入库单、据回单联转交供应商作为结算凭据,财务联转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据,存根联由仓库保管存档。如有货物与单据不相符的现象,保管人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仓库主管人员处理。 3.2 出库管理 3.2.1 产品出库根据销售部的发货计划组织出库。发货时,由仓库管理员对出库货物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登记,签字后制作销售出库单,仓库管理员对销售出库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交销售人员及经理签字后盖章方可出库。 3.2.2 托运装车时,仓库管理员必须要仔细清点好数量,车上的数量与清单上是否一致,确定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托运交接手续。 3.2.3 各部门领用物品出库时,须销售人员在领用登记册上登记好产品、数量、用途、并签字确认。如手续不全的,仓库管理员不得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部门。 3.2.4 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4 库存管理 3.4.1 仓库货物应遵循“便于找,利于取”的原则,保证货物分类清楚、堆放整齐平稳及区域产品分类摆放。 3.4.2 每月月底,仓库管理员必须在财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月终

盘点,特殊情况可在月内合理安排时间盘点,每月须至少盘点一次。 3.5 仓库日常管理 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乱拉临时电线,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3.6 仓库值班管理 晚间、节假日、遇灾害天气时,中心必要时会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一、项目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三、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条件 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实施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含省级、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省级产品质检所)的验收工作。 五、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的基本程序 此项行政审批包括省级产品质检所提出申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受理;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验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报认监委领导批准。 六、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评审机构按规定执行)。 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的10日内,颁发验收证书 七、收费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审批工作不收费,评审的费用由评审机构按国家规定收取。 附件一、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附件二、申请书

附件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包括申请、受理、验收、审批等,具体如下: 一、提出申请 需要取得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申请单位应当满足基本条件,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可从相关网站下载。 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及要求的相关资料,报国家认监委受理部门(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受理申请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在5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组织验收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委托评审机构对申请机构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确定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是否符合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相关要求,并提出报告。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进行验收,确定申请单位符合验收条件。 评审和验收的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审查批准 验收活动结束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出验收结论,报认监委领导批准,并颁发《验收证书》。 五、验收复查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的国家质检中心可提前半年提出复查的申请,复查合格的继续批准验收。复查也按上述程序进行。

Csgqkla-a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 !_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 准则 1 .总则 1 . 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 . 2 本准则等同采用 GB / T15481 - 1995 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 . 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 . 4 为保持与 GB / T15481 - 1995 标准文本的一致性, 1 . 3 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 2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 . 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2 . 5 JJF1001 - 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 . 6 GB / T1548 3 . 1 -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1 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 2 . 7 GB / T1548 3 . 2 -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2 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 3 .定义 3 . 1 实验室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 1 .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 .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检验检测机构各岗位职责汇总

检验检测机构各岗位职责汇总 (注:各检验检测机构设置岗位或分工不同,以下岗位职责仅供参考) 一、总经理(最高管理者) 1、负责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的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2、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和目标并贯彻和保持,颁发《公正性声明》,批 准《员工行为规范》、《服务承诺》; 3、负责批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的配置计划; 4、负责仪器设备和设施购置的批准及报废的审批工作; 5、负责审批安全及内务管理制度; 6、负责受控文件外借的批准; 7、对于复杂的、重大的、综合的或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争议的工程、法 院仲裁的工程项目的检验检测,经评审后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 8、负责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和重大纠正与改进措施的批准; 9、批准复杂的、重大检测客户要求、标书及合同的评审结果; 10、负责检验检测分包项目的批准及合同的签订; 11、负责批准《合格服务和供应商名册》和采购文件; 12、负责重大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改进的批准; 13、负责批准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及提供内部审核所需资源; 14、主持管理评审;批准“管理评审计划”、组织议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批 准《管理评审报告》; 15、为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各项措施提供所需的资源 16、批准新入职员工的录用条件;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审批岗位职责及任职条 件; 17、负责审核与批准技术负责人开展新检验检测项目的申请并配置开展新检验检 测项目相关资源。 二、技术负责人 1、主持保密管理工作、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2、负责制定公司人员的《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员能力考核评定, 确认工作;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 1、开发目的 根据广西区质监局对质检机构的监管需求,我公司结合实际开发需要,开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重点是通过互联网络,对质检机构出具的各项检验报告,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检验信息、检验报告、报告档案等,通过联网系统的实时监测功能,系统的应用给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更全面、更准确、更及时地实施监管提供了可能。 2、系统结构 系统由两个部分构成分别是:检测机构使用的数据报送客户端软件和后台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包含质检机构基本情况信息管理模块、质检机构重点检验报告检测数据上传监控管理模块、实时数据与检测报告比对以及数据搜索、导出、打印功能等模块。 3、系统功能构成 3.1管理后台 3.1.1机构列表管理 机构列表页面以列表的形式列出当前管理员用户所管辖的机构的名单,机构名称后面有连接可以查阅该机 构的的详细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

3.1.2检测报告管理 检测报告管理模块用于查阅检测站上传的检测报告,通过该模块可以查看某一个检测站上传的所有检测报告的详细信息及评价情况。为了便于查找检测报告列表上方提供查询条件。 3.1.3机构检验数据库查询 机构检验数据库查询及时实施监管,页面以列表的形式列出所有的检测站的,可以实施监管所有上传检测报告的数据与检测站本地的数据。

3.1.4数据汇总分析 数据汇总分析模块是以图表的形式展现某一时段的检测数据的合格与不合格情况,通过一些指定的查询和汇总条件展现需要的数据。 3.1.4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为管理系统的用户账户管理,该模块可以管理检测站用户和管理员用户的权限和站点的信息。

2017年(含检查表)检验检测机构内审全套资料

2017年 *** 月内部审核计划 受控编号:****************** 共页第页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表 受控编号:********* 共2页第1页 ********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第****号 实验室各科室: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实验室质量体系计划的安排,拟于2017年***月***日至***日进行2017年度****月份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现将内审实施计划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表内容结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报告等体系资料做好准备,迎接内审。 审核目的:审核2017年本公司的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并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审核要求:采用集中式审核,要求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做到严格、公正、客观。 审核范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各要素涉及的实验室各部门。 审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体系文件【例如:《质量手册》、《程

序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试验标准等。 审核时间:2017年****月****日至***日 审核组:组长:**** 审核组成员:*****(技术负责人、*****)、*****(检测一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检测二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业务室主任、内审员)、******(内审员)。 首、末次会议参加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成员、设备管理员、内审组成员。 受控编号:******** 共2页第2页审核日程表:

编制:审批: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

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室内

2018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评价考试试题[A]答案解析

2017年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评价考试试卷(A) 单位:姓名:分数:(时间1.5小时)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1 .什么是检验检测机构? 答: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2 .什么是资质认定评审? 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对",错X) 1. 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X ) 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 对于主要是在可移动的设施或临时的设施开展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X ) 4. 所有的测量仪器都必须进行“期间核查” 。(X ) 5. 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申请人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申请换证。(X ) 6. 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可 单独作为评审依据。(X)

7.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的法人单位应为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V) 8.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 可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直接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X) 9. 当授权签字人有事不在岗时,可以由指定的代理人(如技术负责人)代其行使签字。(X ) 10. 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确认的能力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报告,均应加盖CMA印章(V ) 二、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 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C )。 A、3 年B 、5 年C、6 年D 、10 年 2. 自受理之日起,(D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 A、30 B 、20 C 、根据需要 D 、45 3. 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审核的目的是(A ) A、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地按管理体系的要求运行 B、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 C、对管理评审的补充和完善 4. 内审的首末次会议由(C )主持。 A、质量负责人B最高管理者C、审核组长D技术负责人 5. 哪项质量活动,不属“内部审核” (B ) A、验证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活动持续符合管理体系文件和评审准则要求 B、不断适应检测市场和标准变更的改进管理体系的活动 C、由计划对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岗位和所有工作场所的质量活动,按照评审准则进行每年不少于1次的系统独立的符合性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各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各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主任 一、任职条件: 1.1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 1.2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1.3 熟练掌握与本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1.4 熟悉本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1.5 熟悉本公司所开展的业务工作要求。 二、岗位职责: 2.1 检验检测机构主任为本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贯彻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2.2 确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领导建立管理体系,为体系建立和运行提供资源保障,并确保管理体系在策划和实施变更时的完整性; 2.3 审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重要文件;

2.4 确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明确岗位职能分工,任命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任命关键岗位人员,指定关键管理岗位的代理人; 2.5 规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确定人员技能发展目标; 2.6 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7 负责设备配置,确保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8 审批管理评审计划,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2.9 最高管理者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组织。 技术负责人 一、任职条件: 1.1 经检验检测机构主任任命; 1.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1.3 掌握与本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1.4 接受过检验检测机构认可的系统培训,能够了解认可的基本要求; 1.5 掌握管理体系方面的知识,熟悉本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1.6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1.7 能够处理检测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能准确判断检测结果的正确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6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 法》(第163号) 第163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5年4月9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

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办事指南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事项适用于具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或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含首次、扩项、复查、法人性质变更、人员(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变更、标准(方法)变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变更、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地址变更、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申请条件的单位。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令)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5号令)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审批条件 1、本行政许可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五、申请材料”的要求。 2)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以下事项申请人须加以关注: (一)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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