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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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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123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

档立卷,以备查验。

第四条印刷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印刷业经营者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印刷业经营者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承印验证制度

第七条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前款所指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

第八条印刷企业接受长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必须加盖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和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备案专用章。

第九条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的排版、制版、印刷(包括重印、加印)、装订各工序不在同一

印刷企业的,必须分别向各接受委托印刷企业开具《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第十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

内发行、散发。

第十二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商标注册证》或者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必须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的,还必须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必须

验证并收存委托方的委托印刷证明,并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

案,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印;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第十四条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印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准印证明。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必须验证委印单位的委托印刷证明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收存委托印刷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五条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妥善留存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前款所称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原件、准印证原件、《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广告经营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承印登记制度

第十六条印刷业经营者应当按承印印刷品的种类在《出版物印刷登记簿》、《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登记簿》、《其他印刷品印刷登记簿》、《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登记簿》、《复印、打印业务登记簿》(以下统称为《印刷登记簿》上登记委托印刷单位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委托印刷的印刷品的名称、数量、

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货人等。

《印刷登记簿》一式三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在每月月底将《印刷登记簿》登记的内容报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印刷品保管制度

第十九条印刷业经营者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版、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印刷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保存一份接受委托印的

出版物样本备查。

第二十条印刷企业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机关、团体、部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不得擅自留存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

保管,不得丢失。

第二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在执行印刷品保管制度时,应当明确保管责任,健全保留制

度,严格保管交接手续,做到数字准确,有据可查。

印刷品交付制度

印刷品管理制度

印刷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节约成本,规范公司印刷品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印刷品分类 1、常用印刷品:信纸、信封、便笺、单据、表格、名片等。 2、其它印刷品:宣传资料、手提袋、员工手册等。 二、印刷品印制权限 1、公司所有印刷统一归口质管部,部门提出印刷的质量要求。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在外印刷,否则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 2、质管部负责印刷时,应会同财务部寻找几家印刷厂家作参照,做到“货比三家”,然后确定质优、价廉、服务优良的印刷厂家,打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3、对于公司的大宗印刷业务(一次性印刷费在元以上的),质管部应与印刷单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印刷合同并报总经理审批。 三、印刷品申请 1、部门要求印刷时需填写《印刷品申请单》,并附所需印刷物品的样本、数量及需求日期。 2、印刷品需再版印刷前都必须再次进行印刷申请。 3、《印刷品申请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和质管部审核并签字确认,质管部根据申请内容报总经理批准。 四、印刷品管理 1、质管部应在部门要求印制日期前完成印刷品的印制工作,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同时通知所用部门签字领用。 1/ 2

2、行政仓库管理员每月对印刷品库存量作一次盘点,并做好汇总报质管部经理。 五、印刷品费用报销 印刷品费用的核报,统一由质管部办理。报销时应附上相应费用的发票、《印刷品申请单》、《印刷合同》、确定印刷厂家的报告,然后报财务部核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附件:1、《印刷品申请单》 附件一:《印刷品申请单》 印刷品名称 部门经办人 印刷品内容 (样本) 部门负责 人意见 总经理意见 .数量需求日期质管部 意见 (具体内容附后) 2/ 2

限度样品管理办法

1 . 目的: 为使本公司限度样品能有效管理及正常使用,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凡外观检验之半、成品均适用之 3. 术语定义: 限度样品:制程上因产品外观品质无法以书面订定规格而批准容许的外观实物样品。 4. 权责: 品质部:负责限度样品的提供、量产限度样品的批准、管理、定期检验、报废批准。 研发部:负责量产前限度样品提交客户批准或自行批准。 使用单位:负责限度样品的保管、使用与清洁。 5. 作业内容: 5.1限度样品之批准与制作: 5.1.1 量产前: 由品质部提供样品给与研发部门,由研发部主管批准。如需要客户批准时会同客户,针 对品质上各项不明确点由客户确认并批准。若因客户要求,需在限度样品制作、批准完 成前先行量产,得到客户同意后,可先行量产后再制作、批准限度样品。 5.1.2 量产后: 由品质部提供样品,并由品质最主管批准。 5.1.3 设计变更时: 同5.1.1办理。 5.1.4当客户的品质标准有异议: 需重新签认样品时,同5.1.1办理。 5.1.5所有限度样品均需在《限度样品标示卡》上填上品名、料号、版本号、外观类别、日期、 站别、批准人及限度类别,限度类别分为:轻微、一般、严重,每个类别最少为三个限度 样品。 5.1.6 限度样品须放置于硬纸板(或塑胶)盒子内,并用《限度样品标示卡》进行标示。 5.1.7 限度样品的制作份数为三份,制造、品质使用单位各一份,品质文员保存一份。

5.2限度样品之使用: 5.2.1对于制程上各工程之半成品、成品在检验外观有无法判定时,可以用限度样品进行参照 判定,以符合品质要求。 5.2.2客户对外观品质有疑问时,可借助限度样品进行判定。 5.3限度样品之管理: 5.3.1限度样品批准后,由使用单位专人负责并固定放置位置并定期进行清洁。 5.3.2对于须鉴定产品色泽样品,应妥善保存,避免损毁或褪色造成标准不同。 5.3.3使用单位将批准后的限度样本登录于《限度样品一览表》。 5.3.4 品质部每6个月一次对限度样品进行检验,若发现有异常时,报废处理。检验完成后在《限 度标示卡》上写上检验日期与检验人姓名,并在其上面盖上检验合格章。 5.4 限度样品的保质期限: 5.4.1 限度样品从批准日期算起保质期限为三年。 5.5 限度样品的报废: 5.5.1限度样品保质期限到后,由品质部文员统一收回并统一报废处理。 5.5.2若于产品生产中有设计变更,须重新签认限度样品;旧有之限度样品,若无特殊情况,则 由品质部文员统一收回并统一报废处理。 5.6 限度样品标示卡格式: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表单: 《限度样品一览表》

印刷五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企业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档立卷,以备查验。 第四条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企业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章承印验证制度 第六条本企业只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品,接受委托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前款所指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 第七条本企业应当妥善留存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2年,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第三章承印登记制度 第八条本企业应当按承印印刷品的种类在《其他印刷品印刷登记簿》(以下统称为《印刷登记簿》)上登记委托印刷单位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委托印刷的印刷品的名称、数量、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货人等。 第四章印刷品保管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第十条本企业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或者其他证书、不得擅自留存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十一条本企业在执行印刷品保管制度时,应当明确保管责任,健全保管制度,严格保管交接手续,做到数字准确,有据可查。

印刷管理制度

印刷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统一归口公司的各项印刷品的印刷管理,同时合理的规范公司各项印刷品的申报审核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品的分类、申请、印刷、入库、发放及报销管理等; 2.2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子公司。 3 术语 印刷品:这里指的印刷品指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等。 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4 职责 4.1 印刷品需求部门负责提出印刷申请,提供印刷品样件与印刷标准要求,负责新印刷品样件的验收; 4.2 办公室审核印刷品的用途、数量及内容、价格; 4.3 品牌公关部负责联系对外印刷业务,印刷品的数量及整体质量(报废率抽检)验收入库及使用中质量问题的跟踪处理; 4.4 申请部门对送交的样品进行核实和确认; 4.5 仓库负责印刷品的入库、保管、发放及通知使用部门及时领用; 5 印刷品的申请 5.1 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及库存情况及时填写《吉奥印刷品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二联办公室,三联印刷厂),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由经办人报备至办公室(同时提供设计原稿或标准样件)

5.2 办公室主任审核其印刷品的价格、使用范围、需求数量及内容有效性(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类、行文规范类、法律法规类等规定的); 5.3 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品牌公关部,由印刷品负责人员联系对外印刷业务同时核算成本价,最终经行政副总审批同意后落实实施。 6 印刷品的印刷、入库验收及发放 6.1 品牌公关部接到《吉奥印刷品申请单》后,由印刷品负责人联系印刷厂家,原则上至少联系两家,以最优价为合作对象; 6.2 新印刷品应由印刷厂家先提供样件,由品牌公关部确认后经申请部门验收签字方可进行按实际数量印刷; 6.3 印刷过程中对于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印刷品应由印刷品负责人监印,印刷后要对印刷样件进行封样或现场销毁; 6.4 印刷后物资由印刷品负责人员对需入库印刷品进行验收,仓库根据《吉奥印刷品申请单》为其办理入库手续; 6.5 印刷品入库后,仓库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领取所需印刷品,未申请部门如需求经申请部门同意后方可领用。 7 印刷品的报销 7.1 对于有经常性印刷需求部门的印刷成本控制额度由财务部进行即时监控。 7.2 印刷厂家开具印刷品的增值税发票需办公室审核后交财务部审定,经行政副总批准后予以结算。 8 罚则 9 附录 9.1 相关文件

样品管理办法

样品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样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防止发生质量争议、混淆,做到质量标准统一,提供被批准生产品的质量标准对照样品,使质量得以维持.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有必要依据标准样品来判断其质量状况的产品. 3.定义 3.1合格标准样品:依据图样和客户的要求,由客户或本司最高质量主管及指定人员确认合格的标准样品. 3.2 不合格标准样品: 存在某种缺陷,用来验证防错措施的标准样品,一般由本司最高质量主管确认. 3.3限度样品:用来表示制品的某种缺陷极限状态的标准样品,用来区分合格于不合格, 由客户或本司最高质量主管确认合格的标准样品. 4.职责 4.1生技部生产办负责协助品管部收集、制作样品,及标准样品使用、保管及异常时的提报. 4.2 品管部负责标准样品的制作、确认、标识、异常的处理并做定期确认及管理. 5.工作程序 5.1 样品的制作 5.1.1 合格标准样品的制作 a.新产品由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样品,品管部检测确认,将检测报告及样品交至质量主管批准认可. b.质量主管批准后,由相关部门人员在产品上贴《合格标准样品》标签,交由业务送至客户处承认. c.客户确认的样品为合格标准样品.如客户无签样,则由本公司自制,质量主管批准认可 d.生产中的合格样品,由生产部提供品管部检测确认并标识. 5.1.2 不合格标准样品的制作:由品管部收集认为较易出错的不合格样品,质量主管签字认可. 5.1.3 限度样品的制作:由品管部及相关技术部门根据与客户讨论的结果制作,并贴上《限度样品》标签. 5.2样品的管理 5.2.1 样品的登录 所有样品制作完毕后,品管部须将样品分别登录在《标准样品清单》,《限度样品清单》上. 5.2.2 样品的存放 样品须保持清洁,维持制作时的原貌,且须便于拿取. 5.2.3 样品领用、使用及维护 a.由领用人向样品保管人提出领用要求,并在《样品领用登表记》签上领用者姓名及领用时间、领用部门.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规定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规 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一、承印验证制度: 我司相关的文件有:《销售部管理规范》、《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大纲》 销售部管理规范: 客户开发 “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料。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不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三证”资料交财务存档。经销售部长会同财务部对其进行咨询调查后,填写客户授信资料卡,列为新客户。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1.业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商标法》、《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之懂法、守法、依法承接商标印制业务。 2.业务人员承接商标印制业务,业务员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核查商标印制客户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内容,包括: 客户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有一即可) 客户委托印制注册商标时要出具证明其商标注册的文件(有一即可) 所承印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TM”或“R”标记;而印制未注册商标的,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TM”或“R”标记) 客户如属于被许可印制商标的,其商标样稿应当标明客户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地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承接商标印制业务。 3.业务人员承接的商标印制业务,必须交业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登记。

4.业务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买卖商标标志行为(包括废次品商标标志)或为商标委印人出谋划策制侵权商标标志。 5.业务人员不得将以本单位名益承接的商标业务擅自委托他人印制或以个人名义为他人承接商标印制业务。 6.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本单位纪律处理,直至辞退。由于未依法承接商标业务,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追究个人的经济责任。 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大纲: A.根据《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品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件批号。”为维护商品条码的专用权,特制定本制度。 B.业务科在与印刷委托书人签订带有条码印刷的业务合同时,必须查验客户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并留存其复印件,查验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a.客户名称与《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是否相同; b.客户所印条码的厂商识别代码与企业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上的厂商识别代码是否一致; c.《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C.如客户不能出具《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业务科检核其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同时留存文件的复印件。 D.如客户不能出具《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与上述查验内容不符时,业务科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E.业务科应将客户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复印件或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进行登记,并与印刷合同一起存档备查,保留期不少于二年。

印刷品质量管理制度

印刷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客户对公司印刷品的满意度,确保印刷品的质量,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操作,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艺管理: (一)印前工艺管理 1、照排机工艺要求: 1.1、RIP:分辨率:1200DPI 网点角度:黑为主色调:青:15°,品红75°,黄0°,黑45° 红为主色调:青:15°,品红45°,黄0°,黑75° 加网线数:120线/英寸或100线/英寸 1.2、显影定影药水每周更换一次,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 1.3、曝光强度80-100,依据药水浓度可做适当调整,确保胶片实地密度不低于4.0; 1.4、线性化测试:每周更换药水后进行一次线性化测试,将测试结果输入RIP中进行校 准; 2、晒版环节: 2.1、晒版机吸气压力:不大于-20in.Hg 2.2、曝光单位:依据昨天记录的曝光单位,根据晒版测控条上去三留四的标准进行调整, 微调曝光单位。 3、冲版环节: 3.1、目前的生产情况下,1#冲版机每周更换两次药水,2#、3#每天更换药水。 3.2、冲版机每周维护一次(拆洗胶辊、清洁积垢、清洁毛刷等) 4、监视测量: 4.1、每天按要求抽检一次PS版及胶片,填写《制版质量检查表》,发现问题,马上查找 原因;

4.2、每周测试校准一次设备,填写《印前车间各工艺(设备)参数测试记录》,进行设 备校准。发现设备的重大故障后,也应按要求重新测试设备并记录。 4.3、晒版人员负责对胶片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晒版测控条是否正常,3%网点是否丢失, 97%网点是否糊死;胶片打孔是否歪斜等等。 4.4、轮机车间取版人员负责对PS版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 时提出。 5、产品防护: 制版过程到装版,PS版都要轻拿轻放,禁止弯折、刮擦,避免损伤树脂层。 6、CTP要求: 6.1、CTP工作环境要求: 6.1.1、CTP设备曝光作业必须要求恒温,建议标准为摄氏25度左右,相对湿度介于 70%以内。 6.1.2、CTP设备摆放环境要求清洁,定期更换空气滤网。 6.2、版材存放环境要求: 6.2.1、为确保印版品质,版材储存必须维持在室温30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30%— —70%之间。 6.2.2、印版储存环境和作业环境有较大差异时,印版会因温差在表面产生水气,影响 质量。为避免产生水气,应将原包装版放在标准温度内12小时以上,才能拆 封使用。 6.2.3、CTP版材应放置在平整的木托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面。 6.3、版材拆箱及装版要求: 6.3.1、本厂使用光聚合版材,要求必须在专用黄灯光下打开版材包装,以免版材曝光。 6.3.2、拆箱人员必须戴指定的白手套进行拆箱操作,拆箱前应仔细检查版箱包装有无 破损,有破损包装的版材不得装入版车内。 6.3.3、版材拆箱后装入版车,要求整齐堆放,四面版边对齐,并将第一衬纸平移取出,

限度样本管理规定

限度样本管理规定 / 1、目的 为了使外观检查更准确、更迅速的做出判定,杜绝误判,制定产品实物外观不良判定基准,并进行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外购品、产品的半成品及成品的限度样本的管理。 3、职责 品质部负责工作所需的限度样本的制做和最终承认,及所有限度样本的编号、登录、月检查及台帐管理,限度实施; 检查:负责限度实施 品质部长:限度需客户承认时由客服专员送客户承认,并跟进回来给品质部封样保存。) 4、定义 限度样本:依客户验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做的,刚刚可接受或刚刚不可接收的实物标准件。 5、管理流程 限度样本制定的依据 依据客户检查标准;

客户无检查标准的,依相关的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以往的工作经验。 限度样本的制作、检讨、承认及保管条件 当现有的检查标准文件不能满足检查需要时,由需要部门主管或技术制定相应的限度样本。 或原有的限度样本被损坏或不恰当时,由原限度样本制定部门制定相应的限度样本。【 所有限度样本做成后,需经过部门长检讨。 部门长检讨后,提交品质部承认,当品质、技术、生产对不良接收限度有异议时由经理最终判定,必要时,由客服专员或经理安排送予客户处承认。 编制限度样本时,明确OK、NG、极限OK样品,判定位置要划出来,便于检查人员直观判定。 当出现:◆数量较多的非特性不良 ◆暂时无纠正对策 ◆需放宽接受限度时 由不良产生的责任部门制定临时限度样本,经责任部门长检讨后,由品质部长提交经理最终承认,此类限度样本有效期仅限为此类事件,不作编号管理、不入台帐, 需另备案。 制作限度样本牵涉到产品或部品的报废,由限度样本制作部门办理报废手续,报废原因为“试作”。 |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印刷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9号 【发布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原新闻出版署)(已撤销)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3.07.18 【实施日期】2003.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9号)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2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第3次署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商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3年7月18日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

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档立卷,以备查验。 第四条印刷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印刷业经营者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印刷业经营者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章承印验证制度 第七条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前款所指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 第八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必须加盖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和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备案专用章。

限度样本管理规定

限度样本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使外观检查更准确、更迅速的做出判定,杜绝误判,制定产品实物外观不良判定基准,并进行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外购品、产品的半成品及成品的限度样本的管理。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工作所需的限度样本的制做和最终承认,及所有限度样本的编号、登录、 月检查及台帐管理,限度实施; 3.2 检查:负责限度实施 3.3 品质部长:限度需客户承认时由客服专员送客户承认,并跟进回来给品质部封样保 存。 4、定义 限度样本:依客户验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做的,刚刚可接受或刚刚不可接收的实物标准件。 5、管理流程 5.1 限度样本制定的依据 5.1.1 依据客户检查标准; 5.1.2 客户无检查标准的,依相关的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以往的工作经验。

5.2限度样本的制作、检讨、承认及保管条件 5.2.1 当现有的检查标准文件不能满足检查需要时,由需要部门主管或技术制定相应的 限度样本。 5.2.2 或原有的限度样本被损坏或不恰当时,由原限度样本制定部门制定相应的限度样 本。 5.2.3 所有限度样本做成后,需经过部门长检讨。 5.2.4 部门长检讨后,提交品质部承认,当品质、技术、生产对不良接收限度有异议时 由经理最终判定,必要时,由客服专员或经理安排送予客户处承认。 5.2.5 编制限度样本时,明确OK、NG、极限OK样品,判定位置要划出来,便于检查 人员直观判定。 5.2.6 当出现:◆数量较多的非特性不良 ◆暂时无纠正对策 ◆需放宽接受限度时 由不良产生的责任部门制定临时限度样本,经责任部门长检讨后,由品质部长提交经理最终承认,此类限度样本有效期仅限为此类事件,不作编号管理、不入台帐,需另备案。 5.3 制作限度样本牵涉到产品或部品的报废,由限度样本制作部门办理报废手续,报废原 因为“试作”。 5.4 所有限度样本必须按照正常产品的保管条件进行保管(常温湿度) 5.5 限度样本的编号规则及建立台帐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档立卷,以备查验。第四条印刷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第六条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章承印验证制度 第七条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前款所指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 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第八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必须加盖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和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备案专用章。第

印刷厂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加强员工对设备的责任感和义务感,使公司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的管理工作。 3、内容 3.1设备必须实施“三定”原则, 即设备定号、管理定户、保养定人。 3.1.1设备定号:按固定资产编号为每一台设备依次统一编号,使每台设备有自己的固定号码,是便于查找核对,避免乱帐、错帐、出差错。 3.1.2管理定户:以班组为单位,要求班组长对班组全部设备的保养、使用和保养维护负全面责任。 3.1.3保管定人:根据谁用、谁管、谁负责保养维护的原则,把设备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使用人,使每台设备有专人保管,丢失损坏有专人负责,把设备管理纳入个人岗位责任制。 3.2设备实施“三定”原则制,有三个好处 3.2.1操作人员参加管理设备,可以激发爱护设备的主人翁责任感。 3.2.2操作人员参加设备管理,有利于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和构造,对更好地使用设备,进一步落实“三好”、“四懂”原则起促进作用(“三好”:用好、管好、修好;“四懂”:懂使用、懂维护、懂检查、懂排除故障)。

3.2.3有利于改善操作人员同专职维修工之间的相互关系,调动两个方面的 积极性,共同把设备管好、用好、修好,做到保管专人、调拨有手 续,有账有物、账物相符。 3.3设备必须实施岗位专责制:是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保管责任,是为了加强设备在使用阶段的好办法。 3.3.1定人定机制:定人定机制的目的,是为了使设备维护保养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人,对车间设备,由车间负责人指定机台长负责设备维护保养的责任人,这样能使设备保管建立到使用者身上。 3.3.2包机制:根据设备的工艺特点,生产条件的不同,包机制可分为如下3 种形式。 3.3.2.1双包合同制:操作工和修理工签订双包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在设备管理方面的职责。操作工的职责跟“三定”原则相似;维修工的职责:负责教操作工使用维护设备的方法,帮助操作工掌握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也可让操作工自己熟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定期检查设备保养情况, 及时完成检修任务, 保证检修质量。 3.3.2.2多工种包机制:把围绕设备进行的几个工种人员组成包机组, 签订合同, 分工负责, 共同负责管好、用好设备,如机修工、电工、仪表工、操作工等。 3.3.2.3区域包机制:针对生产活动比较分散的情况, 把生产区域分成几个

限度样板管理规定

文件评审

文件履历 分发范围

1、目的 规范公司各环节限度样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限度样品的有效性并能够正确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 3、职责 3.1 研发部:负责新物料样品的提供并签发各级限度样品; 3.2品质部:负责公司内部制程限度样品的制作及签发; 3.3各使用部门:负责对限度样品的保管和维护; 4.术语定义 4.1限度样品:制程上因产品外观品质,无法以书面订定规格或容许与既定之标准有某些程度公差之 样品实物称之为限度样品。 4.2标准样品:为了减少用于检查的检测设备或公司无检测条件时出现错误导致产生误差,选定符合 所需项目标准的样品,作为参考或指导性标准。 5、工作程序 5.1 限度样品的制作及签订 5.1.1新物料认可时,由研发部项目负责人负责限度样品的制作同时签订发行。新物料限度样品需至少签 订三套,分别由研发部、品质部IQC、供应商进行保管及使用。 5.1.2设计变更时所使用新物料同5.1.1执行。 5.1.3当客户对品质标准提出异议,需重新签订限度样品时同5.1.1执行。 5.1.4客户提供的标准样品、限度样品同样有效。 5.1.5对于制程中各工序之半成品、成品在品质检验上有争议,而无法以既定的标准完成检验时,由品质 部发出限度样品,必要时会同研发、工程实施确认,以达到预期品质要求。 5.1.6限度样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色差、外观瑕疵等。针对色差样品必须签订上限、中限、下限三 级。 5.1.7成品标准样品原则上在新产品认可时,由客户认可后签回,研发部、品质部各保留一份。如因 客观原因(例如国外客户)客户未签回成品标准样品时,由研发部根据客户认可资料自行签订成品标准样品,并由研发部、品质部各保留一份。 5.2限度样品的管理、保存 5.2.1限度样品签订后由各使用部门自行建立《限度样品台账》统筹管理并妥善保管。 5.2.2成品样品必须每三个用清洁一次,以便保证成品样品的有效性。

印刷品管理规定

印刷管理规定1.0版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讲义、海报、宣传册等的印刷管理,确保教学办公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教学、办公及其它用的印刷品管理; 三、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需印刷物品的计划、申请工作;服务中心资料组讲义员负责印刷的联系、检查检收与发放等管理工作,行政部负责印刷厂选择、对账结账工作。 四、内容: (一)各相关部门需在每月做好印刷计划申请; (二)需印刷制品的部门应核对版次、样式、内容等确认无误后交由讲义员;(三)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印刷需求做出月计划,由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财务部上交总经理批准; (四)总经理批准后,讲义员联系印刷厂进行印刷; (五)收到印刷厂商送交的印刷品后,讲义员认真检查所交物品是否与样品或要求相符、数量是否足够,确认无误后,收货并入仓库; (六)通知相关部门领取所申请的印刷品,同时做好发放记录。 五、细节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讲义和印刷品的统一管理,规范公司印刷品的设计制作、采购、验收、保管管理,保证公司教学及办公的正常开展,控制办公费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印刷品,指公司在教学和办公中需要印刷使用的讲义、海报、宣传册等,不包括随材类资料。 第四条教研部要按规定时间组织编写、审阅并按时交稿。如拖期交稿,不能保证印制时间的后果自负,但最迟应在使用前半个月交稿。

课上讲义的印数,由学科负责人根据招生数量协商确定,并在明细单上签字确认。 公司现有海报、宣传册,由学科编辑部统一负责设计;需要印刷时,由设计人员提交法务内容审核流程,内容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印刷。填写《印刷申请单》,注明需印刷的理由、资料名称、印刷数量和交货期限等,并附设计制作的格式样本,报本部门主管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印刷。 第五条行政部根据批准后的《印刷申请单》,联系印刷单位,根据其报价、印刷质量、信誉、服务态度、交货期等,确定印刷单位、印刷费用等。 第六条确认样品和印刷单位交付印刷后,讲义员负责催货、供货跟踪、到货确认和入库协调工作。 第七条印刷单位完成印刷送货后,讲义员必须对印刷品的内容、格式、印刷质量、数量等进行核对和确认,确认无误后由收货人签发《印刷品验收单》,同时办理清点、入库。 第八条印刷单位提供印刷明细对账单,讲义员核对印刷明细及数量,行政部核对单价、总金额,发起印刷品结账流程,协调印刷单位提供发票结账付款。 讲义印刷申请表

印刷品承印管理制度

印刷品承印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印刷品承印制度,现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严禁承印的印刷品 1、国家、地方明令禁止出版物和非法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2、政府、新闻出版局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委托书,报纸出版许可证的出版物以及无准印证和相关部门的批文等准印证明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3、假冒或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和商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虚假广告、说明书等宣传品。 4、无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资格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广告宣传品。 5、无主管部门证明和公安部门准印证明的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等其它印刷品。 二、承印验证制度 1、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严格依照《印刷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并收存相应的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2、接受委托印刷品时,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还需验证并留存食品类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类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酒类的酒类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接受广告经营的委印广告宣传品的,还必须验证存留广告经营资格证明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原件、准印证原件及各种复印件等。)应当妥善留存,以备出版行政部门查验。 4、所有业务人员在承接委托印刷业务时,必须取得委托单位相应的验证材料。 5、因责任心不强,使验证材料不全或有虚假材料且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6、印刷品的验证工作由业务部门主管经理具体负责。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流程

一、承印验证制度:我司相关的文件有:《销售部管理规范》、《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 证大纲》 销售部管理规范: 3.1客户开发 “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料。如果是小规 模纳税人,就不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三证”资料交财务存档。经 销售部长会同财务部对其进行咨询调查后,填写客户授信资料卡,列为新客户。。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1.业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商标法》、《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使之懂法、守法、依法承接商标印制业务。 2.业务人员承接商标印制业务,业务员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核查商 标印制客户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内容,包括: 2.1客户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有一即可) 2.2客户委托印制注册商标时要出具证明其商标注册的文件(有一即可) 2.3所承印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并标明“注册 商标”字样或者使用“TM”或“R”标记;而印制未注册商标的,不得标注“注 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TM”或“R”标记) 2.4客户如属于被许可印制商标的,其商标样稿应当标明客户自己的企业名称和 地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承接商标印制业务。 3.业务人员承接的商标印制业务,必须交业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登记。 4.业务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买卖商标标志行为(包括废次品商标标志)或 为商标委印人出谋划策制侵权商标标志。 5.业务人员不得将以本单位名益承接的商标业务擅自委托他人印制或以个人名 义为他人承接商标印制业务。 6.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本单位纪律处理,直至辞退。由于未依法承接商标业务, 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追究个人的经济责任。

印刷企业管理规定

印刷品管理资格条件 一、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二、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 三、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四、设立印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印刷品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一、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样品管理制度(1)精选范文

. 1目的 规范样品的管理操作,确保样品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技术,生产和检验有据可依,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样品的采集、制作、管理及使用全过程。 3 定义 样品:由客户提供或由公司授权人员签发的,用于技术,生产或检验人员检验时作为参照使用的某种产品的认可实物。 4职责 4.1技术部 4.1.1负责供应商样品的确认、承认、测试测量和签署。 4.1.2负责提交客户样品的制作,试模样品,材料的内部评估、承认和签署。 4.1.3负责客户签署样件要求的信息获取,样品的验证确认。 4.1.4负责样品结构,性能,外观及颜色的确认。 4.1.5负责生产样品,限度样品的样品签署。 4.1.6负责技术样品档案的建立,保存管理。 4.1.7负责客户签署样品接受的登记,样品复稿的封存保护。 4.2品质管理部 4.2.1负责协助技术部对供应商样品的确认、承认、测试测量和签署。 4.2.2负责协助技术部向客户提交样品,材料的测试和检验。 4.2.3负责样品的使用,归还和有效周期的管理。 4.2.4负责质量样品档案的建立,保存管理。 4.3销售部 4.3.1负责样品提交客户的确认,客户产品的信息沟通,获取。 4.3.2负责客户签署样品接受的登记,样品原稿的封存保护。 4.4采购部 4.4.1负责供应商提交样品信息要求的沟通,获取。 4.4.2负责向相关部门(技术部/品管部等)送交供应商的提交样品,协助技术部和品管部建立供应商提交样品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5、样品管理控制程序

. 5.1样品收集: 5.1.1由客户或技术部/销售部提供样品需求及样品的具体技术参数,由采购部进行样品收集。 5.1.2技术部和品质部收到样品后,经技术部主管和品管部主管确认,然后进行封样。 5.1.3由公司授权人签发的特殊情况下的让步接受,暂收样品。 5.2样品的分类: 5.2.1供应商样品:指由供应商制作提供,由我公司确认签发的样品,供应商生产,检验和本公司技术、质量检验和追溯时 的参考依据。 5.2.2客户样品:指经由客户确认签发的,用于指导本公司技术设计开发,生产及验收参考标准的样品。 (也称外来样品) 5.2.3 自制样品:指由本公司技术部、品管部确认签发的样品,供生产,检验参考使用(也称生产样品)。 5.2.4临时样品:因生产异常时与客户样品存在差异时,经客户认可暂时接收,或由技术部,品质部认可可让步接收的样品。 5.3 样品管理: 5.3.1 供应商样品 5.3.11 采购部按客户或技术部/销售部的要求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样品,样品收到后由采购部按产品的组别编制供应商编号后入库,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产品验证。 5.3.12.当采购部开发新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材料、生产工艺变更时,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附《自检报告》,《材质证明》送样进行确认。 5.3.13.采购部接到上述供应商的报告,材料样品时,转给技术部进行确认。技术部进行样品(5PCS以上)检测,包括材料的适配动作,适时安排由生产制造部门进行试用,合格后技术部进行样品确认。 5.3.14. 技术部应把对样品的确认与测试记录在《样品确认单》上,技术部确认OK的话,须完成供应商《样品确认单》的制作,并将《样品确认单》转给采购,若确认NG,技术部将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样品退还给采购部,经确认变更影响客户产品特性或客户有要求材料变更时由技术部依据《技术更改通知单》交客户承认。 5.3.15.若供应商材料样品经检验测试合格,技术部将《样品确认单》原件发回供应商,副本两份,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品质部。技术部与品质部依据要求建立《供应商样品清单》进行管理。若不合格,则将相关结果告之供应商并给予说明,若供应商要求样品全部退回,那么技术部应将所有供应商送样品资料与样品进行全部退回。 5.3.1 6.品质管理部接到技术部转来的上述供应商样品测试报告,内容包括供应商编号、物料名称、物料编号、测试日期、测试机构、报告编号、报告有效周期、测试项目、报告测试结果等作为以后供应商送货的依据. 5.3.17.当样品的保管存放受到温湿度、光度等储存条件的限制,技术部和品质部应在《样品清单》中规定样品的有效周期,并按其要求和条件进行防护、标识、储存管理。有效期满后,损坏,丢失、报废应要供应商重新提交样品并承认。 5.3.2 客户样品: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123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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