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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是企业效益的源头,物资消耗是工程项目主要成本的构成要素,企业越发展,越要加强物资管理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把物资管理工作摆放在项目管理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高度来抓,力求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第一章物资的计划管理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含专业分公司、工程队)的技术部门依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分工号、分部位、分项提报“主要材料核算表”。经计算者、复核者和技术主管分别签字认可后移交物资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按此资料汇总再按《工程物资消耗定额》(2002年12月发布)加入工地搬运及施工操作损耗数量,编制《工程需用物资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各项目必须建立《单项工程物资定额供应、消耗、分析卡》。

2、《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的内容必须满足计划管理部门的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要求、计量单位和数量。《物资采购计划》以季度和月度为单位,注明计划采购单价及需用的采购资金。

3、《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由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编制,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签认,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公司物资部一份。

4、《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物资部门编制,依据下达的施工1

生产任务,考虑合理的物资储备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在保证现场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应适量减少库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个别品种的物资可以实行零库存。《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5、进入施工现场后,首先对周边环境进行详细了解,调查核实地方材料资源,选择各项物资的分供方,并对其进行评价,公布合格分供方名单。

6、合格分供方每年评审一次。合格分供方名单及其评价资料由项目物资部门牵头办理并保存。报公司物资部一份。合格分供方是动态资料,数量的增减要履行相关手续。

7、分供方评价的主要内容: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生产许可证。

生产规模、运输规模。

产品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情况。

业绩、履约及服务质量方面情况。

8、公司各项目施工所需物资(顾客提供产品及指定产品除外),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单一品种物资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

同类多品种物资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8、3在同一地区施工的各项目要参照先期招标项目的最低投标价格。

2

9、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如某些地区的砂石料、个体户加工生产的土产日杂品,依据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部在公布的合格分供方名册范围内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就近采购。

10、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与分供方签订书面购货合同,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报公司物资部和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履行合同评审手续,合同签字必须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合同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有关费用的分担及结算方式、结算银行及账号。

合理的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分担。

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人、验收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出现分岐的解决方式,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文本采用当地建设委员会和公司物资部推荐的版本。

任何采购合同都不准签署滞纳金补偿、利息补偿和延期付款加价等加大企业支出的条款。

11、对由顾客提供产品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在制定现场物资管理办法时必须包含对顾客提供产品的管理程序,明确催料、运输、验收的相关责任以及费用结算方面的内容。

3

12、要认真研究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物资的条款,以及顾客的物资管理办法,充分利用相关的条款,减少材料费用的支出,创造物管利润。与顾客方的物资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资源配置、运输方式及交货方式上争取到对我方有利的方面。

13、项目经理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物资、技术、试验、安质、计划、预算、财务等部门参加的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工程所用符合招标条件的物资按程序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方案需要向公司物资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复后按批复意见实施。对单品种物资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招标活动,公司物资部派员参加。对大规模和高技术含量的招标采购活动可在公司本部进行。

第三章物资的仓库管理

14、仓储设施的合理配置。

根据储存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要求,周转量大小及当地的气候、地理状况等设置必要的仓储设施。

仓储设施必须保证收发、保管、搬运等正常作业,并符合有关技术安全规范。

临时性的工地料库可因陋就简,但必须保证所存物资的质量,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5、物资的入库管理:

入库物资要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验收记录、技术证件4

齐全。

到库物资必须在“TB/T2631-1995”规定的验收时间内完成验收。

对钢材、水泥等在使用前应进行复检的物资应按规定的检验、试验程序进行复检,并进行状态标识,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点收入账,对不合格品,必须单独存放,设“不合格”标识,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以便处理。

验收中发现数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反馈到业务部门处理。

进口物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验收,不得延误索赔期限。

16、物资的保管、保养。

仓储物资、待发物资、代保管物资应划区存放。仓库内不得存放无账物资和私人物品。

物资存放要做到正确、整齐、稳固、合理苫垫、查点方便,料签齐全,标志明显。

物资仓库要认真执行物资保管规定,做到无变质、无锈蚀、无损坏、无霉烂、无虫蛀。对需要温湿度调节的物资和精密仪器的保管,应有相关控制措施。

物资的堆码、搬运作业必须保证物资完好无损。严禁野蛮装卸。搬运、堆码危险或有毒物品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17、物资的出库管理:

5

出库物资,必须凭证齐全,手续完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对有保管期限要求的物资,应在保管期内投入使用。

物资出库时,领发双方应对出库物资的数量、质量及相关凭证,技术资料进行签认。

牵涉到领发料需要结算扣款的承包班组或分包单位,必须指派专人领料,指派的领料人员必须有承包责任人的书面授权,只有被授权人在物资部门开具的发料凭据上签字生效。

向工号发放物资时,物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单项工程物资定额供应、消耗、分析卡》,严格按定额发料,限额卡反映超用时,必须提出超用原因分析报告经项目经理批准,否则物资管理人员拒绝继续发料。

不合格物资、未经检验的物资以及已检待定的物资不得发放投入使用。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收而需放行的物资经领料人员填写“紧急放行物资申请表”经用料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放行。同时,管库员必须在该物资上做好标识,以保证一旦发现不合格时能及时追回或更换。凡不能实现追回或更换的物资(如主体用的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不得紧急放行。

18、物资仓储信息管理:

物资帐卡、单据、凭证必须正确使用,填写规范,记录清楚,传递迅速,改错方式符合规定。

仓库账项清楚,收、发、存动态记载正确,必须做到账、卡、6

物相符,各类物资台帐清晰,物资数量及金额动态清晰。

坚持物资的盘点制度,有动态的随时盘点,无动态的定期盘点,并做好清点记录,有盈亏的要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账卡、单据、凭证、技术证明文件、有关记录、统计资料、报表等物资管理档案应分期装订成册,项目结束时交回公司物资部妥善保管,资料交接时填写交接清单。

19、物资仓储的安全管理:

库区内要严格火种、火源管理。设立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库区内按消防的要求,配足相应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火工品、危险品应设专库保管,并有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要求保管,严格执行收、发保管制度。

仓库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无火情,无设备物资损坏事故,无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章物资的现场管理

20、要以强化责任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建立以限额发料为主线的物资现场管理机制。配备计算机进行系统管理,实行限额发料,杜绝物资使用上的超耗和浪费现象:项目经理部对所属工程队要实行单项工程限额控制,凡可量化的材料必须按核定的消耗量进行限额控制,不可量化的消耗物资应按核定的金额数限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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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队对限额发料的单项工程指定成本责任人(承包人),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21、周转性物资的管理:

公司物资中心库负责全公司周转物资的统一管理。周转物资采购严格执行2006机79号文件《中铁三局四公司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办法》。

通用的周转物资由物资中心库负责采购,远程项目可协助物资中心库在施工地就近采购,项目经理部和物资中心库办理租赁手续。异型和针对性很强的周转物资由各项目负责采购,周转物资定做加工合同和图纸报公司物资部和物资中心库备案,异型周转物资采购和用后处置都必须按程序申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批复意见实施。

新项目开工前,必须向公司物资部和物资中心库提报周转物资使用计划和使用方案,同时对进入项目的周转性物资进行盘点,由项目物资部门填写《周转材料动态表》报公司物资部和物资中心库,项目竣工或需要退租时,由物资中心库对项目的周转料进行盘点、评估,丢失损坏的列入成本,单品种丢失和损坏的数量不得超过保有量的20%,对超出部分进行双倍罚款。项目应对所保有的周转物资进行清洁、整修和防腐处理后,交回公司物资中心库管理。如未进行清洁保养,应向物资中心库交纳相应费用。

周转物资因损坏需要转让或处理时,由物资中心库提出申8

请,讲明理由,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批复意见进行处置。

提倡项目经理部对工号或班组实行周转材料租赁制,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降低周转材料的保管费用。

22、低值易耗品管理:

单位价值在2千元及以下的小型机具属施工生产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由项目物资部门建卡管理。项目结束时可利用的低值易耗品由物资中心库作价回收,另行分配。

低值易耗品应建立领借、使用维修、检查及清点制度。

23、大堆料管理:

大堆料是构成工程主体的主要材料,对工程成本具有重要影响,项目领导和物资部门必须在大堆料的采购、供应、验收、消耗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控制大堆料的材料费用支出。

明确验收人员责任。现场的大堆料验收应由物资管理人员和工号(序)的物资成本责任人(或工号施工承包人)共同验收签认。签认单既作为与供料者的结算单据,又做为与工号物资成本责任人(或工号施工承包人)的结算单据。

大堆料存放地点要平整夯实,排水通畅,无污染流散,减少倒运次数和装卸作业的损失。

大堆料的使用消耗必须纳入限额发料管理的范围。

在收尾工程中,要认真核算剩余工程量,控制进料数量,力争做到工完料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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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大堆料核算办法。在料源较充足的地区,实行大堆料卖方包干按成型体积收方的办法,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搅拌站必须设置电子汽车衡采取计重验收数量。

在路堑、隧道的石方施工中,鼓励各施工单位做好资源利用工作,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4、物资的节约管理:

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向科技要节约,要效益。

各项目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物资节约措施,重点要抓好钢材、木材、水泥、地材、油料的节约,大力推广混凝土掺加粉煤灰、新型外加剂,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修复和利用工作。

25、文明工地管理

料棚、料场应布局合理。物资器材存放整齐清洁,标识清楚,周转材料应及时清理、整修、堆码,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6、物资的成本分析:

项目物资部门是成本控制中心,对本单位的物资成本负责,必须制定降低物资成本的具体措施,对物资成本进行过程控制。

物资管理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在物资管理系统平台上及时录入物资动态信息,反映当月真实成本,核算制度必须建立和坚持,查找节超原因,进一步完善控制成本的措施。配合项目成本核算工作,月度分析结果于月后15日内报公司物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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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物资管理的检查

27、物资部每年对项目物资的计划、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的全过程要进行评分检查,全面推行物资标准化作业和物资成本控制的先进经验,确保物资管理的有序可控。

第六章物资统计报表

28、根据中铁工程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加强材料成本监控的需要,各项目应按规定格式及时间上报相关报表。

第十七章附则

29、本办法为全公司物资系统的统一管理规则,原公司内所有文件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30、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物资部,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钢材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11

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钢材买卖事宜签定此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概量备注

线材

? 吨 1.产品厂家必须为---钢、---钢、---钢、---

钢及国家免检产品。螺纹钢、型钢均为定尺。

2.每批供货数量由甲方按计划确定并通

知乙方在指定时间内送货。

3.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批确认价执行,执

行价包括运费和装卸费。

4.结算按当批货物的确认执行价以及实

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5.每批收到的货物必须双方当时签认,实

际数量、单价、金额在签认单据上必须明确标注。?8 吨

?10 吨

钢(二级)

?12 吨?14 吨?16-

?25

吨?28 吨?32 吨

型钢吨吨

合计

(具体价格情况见各附件)

第二条: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地点

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第四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盘条按标重交货,螺纹钢、型钢按检尺换算交货,甲方进行抽检,3‰内为合理磅

12

差,超出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一周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产品质量证明传递方式

钢材材质单、出厂合格证明书随货同行。

第八条: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25日对帐结算,乙方须开据国家正规发票,次月结算料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向本合同约定的帐号付款。

第九条: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供应产品取样复检不合格,乙方立即无偿运走,同时补充合格产品,由此影响甲方工程造成停工待料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第四乙方:

13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砂石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砂石料买卖事宜签定此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备注

以现场实际签

收单为准

本合同单价是指将

以现场实际签

标的物运送到甲方指定

收单为准

地点的落地价。

以现场实际签

收单为准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所生产的砂石料规格、级配必须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并经建筑材料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符合施工规范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式

满足合同第二条之规定,由甲乙双方委派的收料和送料人员共同验收,数量采用现场电子称称量和检尺计算方式,甲乙双方收料和送料人员在送料凭证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本合同单价已经包含运输费和装卸费,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及车辆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结算方式

15

甲乙双方每月25日对帐结算,乙方须开据国家正规发票,次月结算料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向本合同约定的帐号付款。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资源开采许可证件。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如违约责任自负。

2、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及时,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如乙方供货不及时,延误甲方生产用料,乙方承担甲方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合同期内单价不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如遇国家政策性价格大幅度调整,必须签定补充合同后执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第四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16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二三项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17

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工程所需二三项料买卖事宜签定此合同。

第一条:二三项料名称、数量、最高限制价格

常用二三项料的最高限价按本合同附带的最高限价表在执行期限内执行,最高限价表的价格变更必须是在全国性市场波动大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改动,不常用的物资按当时当地市场最低价执行。

《限价表》见附件。

第二条:质量要求

物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地点

大宗和批量物资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和仓库,零星物资提货由甲方在乙方门市部或库房自提。

第四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按国家标准和行业现行质量标准验货,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的型号、商标必须相符,数量异议在交接货物时提出,需要取样检验的货物货到一周内将质量状况书面通知乙方。

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的材料人员才能签收货物凭据,其他人员签字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产品质量证明传递方式

乙方供应物资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书、电器材料和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试验检测报告要随货同行。

第六条: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25日对帐结算,乙方须开据国家正规发票,次月结算料款,甲方以18

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向本合同约定的帐号付款。

第七条: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理授权等证明材料。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如违约责任自负。

若因乙方供应产品取样复检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同时补充合格产品,由此影响甲方工程造成停工待料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第四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19

税号:税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合同评审表合同编号合同名称

20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促使工程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化、程序化,保证“创建一流物资管理,树服务示窗口”,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特制定本办法。2.职责 2.1 项目物资分公司职责 2. 1.1负责本项目工程物资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1.2 负责审核汇总本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并收集相关物资采购信息, 包括物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品牌要求、供货周期等。批量及贵重物资报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采购。 2. 1.3负责零星、急需物资的采购。 2.1. 4 负责现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结算以及相关物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 2. 1.5负责编制本工程各类物资报表,包括物资收发结存表、资金动态、模成本报表、收入结算表、各类物资消耗及管理费用分析表等。 2. 1.6工程完工后,配合本项目工程的结算工作,汇总相关资料并移交。 3. 甲供物资管理 3.1 接货与卸车

3.1.1项目物资分公司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到货预报后,当即向热机公司发出到货预报,便于热机公司进行卸货前的准备工作。 3.1.2 货到现场后,于半小时向热机公司递交“到货通知单”,并对所到货场进行跟踪,查验随实物所附的技术、质量文件及发货清单,同时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验的主要项目有: ——核对实物与货单上的名称、数量及设备铭牌是否相符。 ——核对铭牌。 ——检查设备外部有无损伤、损坏、擦伤、锈蚀、变形等各种缺陷。——充气或充油保护的设备,检查表计的完整和压力的保持,充油充气部分有无渗漏。 ——检查设备防锈、防腐和油漆质量,外表不应有腐蚀、锈蚀等化学损伤。 ——焊接件的表面质量不应有裂缝、气孔、夹渣、漏焊等缺陷。 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卸货。相关文件移交甲方人员收存,并办理交接手续。如发现有车损或到货实物与业务文件(送货单等)容不符时,做好记录并取得运输人员签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卸货,否则拒绝卸货。 3.1.3卸货时,物资保管员予以监督,严禁野蛮卸货、胡堆乱放、损坏设备,大件设备卸货时通知项目部相关领导及安保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再实施卸车。 3.1.4卸货完毕,保管员对所到货物做进一步清点验收,并在送货清单上注明清点验收的实际情况,未作详细清点的货物不得随意签字。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 新版)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

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基建工程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维修管理。 3 定义 项目筹建小组是指公司为特殊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 4 职责 项目管理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及维修的计划审核、各类手续的办理、过程监督、预决算、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供方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组织工程设计、提交设计方案;提出招标计划、进行供方调查、起草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起草与管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工程进度;办理项目竣工的移交手续;提出资金申请,报项目管理部审核;跟踪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计划及方案的上报,并参与项目建设、维修及决算审核全过程。 5 内容 需求单位填写《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具体审核流程见附录A。基建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基建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工相关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审核签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分项工程专业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派出、聘请专业人员或指定建设维修项目的分子公司人员担任现场代表。 工程签证的管理 5.3.1工程签证范围 5.3.1.1 由于设计变更等建设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5.3.1.2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及无法在图纸上标注材料用量的。 5.3.1.3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 5.3.1.4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 5.3.1.5 建设方、监理单位认为其它需要签证的项目。 5.3.2 涉及工程签证的项目,特别是沟槽等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易燃易爆物品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的散失、被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11、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存储室内,存储方式、方法与存储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12、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13、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精心搜集整理,因文档各种差异性,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调整字体属性及大小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材料计划 (1) 第三章材料进场验收 (2) 第四章库存与使用管理 (4) 第五章附则 (8) 附件一:流程图 (9) 附件二:相关表单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材料管理,控制生产单位的材料消耗,减少材料浪费现象,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部材料的采购申请、验收、贮存和使用、调拨、报废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材料计划 第三条材料计划编制 (一)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等有关资料编制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月度材料需用计划和临时追加的变更需用计划,此计划由预算员编制,报项目经理批准。其中《甲供材料需用计划》由项目部按工程主合同规定的途径及期限提交给建设方相关部门。 (二)项目部预算员在项目开工三天前,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供《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在每月28日前编制次月《材料月需用计划》,交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员,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后,工程管理部于30日前报与成本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经理审批后组织进行采购。 (三)项目部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的计划单上要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色标、数量及进场日期等。特殊情况以及需要紧急采购的,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需用计划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编制人留底,第二联交公司工程管理部。 (四)要特定采购的物料,项目部须提前60天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计划,由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员并入当月采购计划,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提交到成本管理部,同时必须提供清晰有效的设计图纸、业主认价单、设计说明、系统图、原理图等资料,以上资料必须完整。(五)如果项目材料计划调整,项目部必须在使用7天前提出,对因重大变更影响原来的需用计划(增加或减少采购),应由项目预算员编制材料变更计划,然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员调整计划。 (六)因为材料需用计划失误影响项目生产的,要追究预算员、项目经理的责任。具体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实施处罚。 (七)因采购材料计划失误造成材料积压的,是编制计划人(预算员、项目经理)失误的追究编制计划人的责任,是材料料员提供数据不准确的追究材料员责任,因采购不到位的追究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的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经充分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1、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和核心的责任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授权代理人。 2、公司的组织结构按项目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 3、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严格按公司与业主的合同要求、本管理办法及内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实现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每月按时参加公司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及业主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4、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职能部门支持下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造价审计结束为止。 5、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公司招标部、工程预算部、材料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室按各自职责对工程项目行使管理权利,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层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管理。 6、公司管理层应充分树立服务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宗旨,加强计划管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调控,及时发现、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7、公司各管理部室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施工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8、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前,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9、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向公司工程科上报:①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下月施工计划;②材料报表、材料计划;③机械使用情况报表和下月机械使用计划;④每月资金使用计划等。 10、项目经理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强化管理、注重信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降低成本为主线,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和灵魂。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①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工程专业的“建造师”等证书。 ②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 ③具有多年相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经验、协调能力和相关业绩; 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服从公司的管理。 2、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确定:公司领导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每个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情况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在工程项目投标前确定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人选。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强化规范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管理水平,搞好现场文明施工,使现场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符合贯标工作的需要。特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对现场设置的钢筋加工场等场地要做好物资储存场地的规划和布置工作。 二、钢材、木材、砂石料等进场后,要合理选择贮存场地,按不同物资,不同规格,分别成型成垛堆码。 三、施工现场的物资使用后,要合理存放,凡是不再使用的下场物资及机具要及时回收,存放有序,不得乱堆乱放,切实做到工完、料尽、场清。要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钢筋加工焊接场地的原材料、半成品应分别按名称、规格合理存放,整齐划一。 五、做好现场的物资、设备标识工作,对钢筋加工场等场地的原材料、半成品要及时标明检验、试验的不同状况,对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要分别存放,防止误用。各单位进场的原材料要进行物资标识,标识要全、要整齐,字迹要规范清楚,对未挂标识牌,标识不规范的罚责任人100元,罚施工队500—1000元。 六、各队的物资管理不符合标准较差的单位,罚款1000-5000元。 七、各队严格管理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如若发现施工队偷卖物资材料、设备等行为,按丢失材料、设备原有价值的3倍处罚,相关人员直接清除工地。 八、物资科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施工队领导,对施工现场物资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奖好罚差。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为强化规范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管理水平,搞好现场文明施工,使现场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符合贯标工作的需要。特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对现场设置的钢筋加工场等场地要做好物资储存场地的规划和布置工作。 二、钢材、木材、砂石料进场后,要合理选择贮存场地,按不同物资,不同规格,分别成型成垛堆码;对堆码零乱的罚施工队500-1000元。 三、施工现场的物资使用后,要合理存放,凡是不再使用的下场物资及机具要及时回收,存放有序,不得乱堆乱放,切实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对施工现场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罚施工队500-1000元。 四、钢筋加工焊接场地的半成品应分别按名称、规格合理存放,整齐划一,对不符合要求的罚施工队500-1000元。 五、做好现场的物资、设备标识工作,对钢筋加工场,搅拌站的原材料、半成品要及时标明检验、试验的不同状况,对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要分别存放,防止误用。各单位进场的原材料要进行物资标识,标识要全、要整齐,字迹要规范清楚,对未挂标识牌,标识不规范的罚责任人100元,罚施工队500—1000元。 六、各队的物资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堆、乱放、乱抓、乱拿。 七、各队严格管理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如若发现施工队偷卖物资材料、设备等行为,按丢失材料、设备原有价值的3倍处罚,相关人员直接清除工地。 八、物资科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施工队领导,对施工现场物资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奖好罚差。 2012年3月28日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制度 1.材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库容整洁干净,对入库的各种材料,对照计划单,来料单逐一核对,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 2.对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根据材料性能要求,保管好物资,做好防护措施。 4.库内货架应摆放合理,利于货物的存储,按照品种、规格进行码放,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5.做到先入库,先使用的原则,按照制度规定的手续发料,做好货物的发料记录。 6.出入库的帐目要齐全,要有出门证,帐实相等,日清月结,做到有物必有帐。 7.库房要达到防火、防盗要求,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库内配置灭火器材。 8.易燃、易爆、贵重物品及有毒物品应设专库存放,并有保管措施。 9.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 二、现场料具管理、使用和周转制度 1.各班组、各外包队班组,必须设有专人领料,由材料人员登记入帐。 2.各种工具、劳保工具、机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完

整的交回材料组,不得在班组长长期存放。 3.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对进场材料认真检验,做好检测、发放记录,建立健全材料采购台帐。 4.负责场容管理工作,现场材料要分规格、分区域码放,做到标识清楚。 5.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种工具,不得损坏,不得丢失。 6.所有工程用料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丢弃浪费和损坏,对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人酌情进行处罚。 7.超计划用料必须由工地经理签发领料单。 8.各种工具、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照价赔偿。 三、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的管理水平,合理、有效的使用面积狭窄的施工现场规定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需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作业。 2.一切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把材料卸到指定地点。 3.卸料时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不得随意抛、投,不得超高码放,夜间来料卸料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的工作,设专人作品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洁工作。 5.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建设部 文号:建市〔2004〕200号 发文日期:2004年11月16日 施行日期:2004年12月01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委托方式]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第八条[联合投标] 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定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合作管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20200515202730)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人员入厂管理制度 入厂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如因故未携带安全帽可在门卫处借用,并交纳50元押金,出厂时将安全帽返还门卫,由门卫将押金退还。 安全帽如丢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 在施工现场长期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胸卡,凭胸卡入厂。 临时来厂办事人员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并经门卫与办 事部门联系验证后方可放行。 上级领导检查或者参观,各参建单位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工程公司 综合事务部备案,凭接待胸卡进出厂门,也可由接待人员凭胸卡带领集体进出厂门。 特殊时期应依据特殊的管理规定、办法执行(如火灾、事故、疫情、重大活动等)。 无胸卡或未经验证登记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进出人员严禁攀爬场区围墙(围栏)和厂区大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提示牌指示从主道路通行,严禁擅自 穿行各施工区域。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流动吸烟,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吸烟。 严禁赤背、穿高跟鞋、拖鞋、露脚趾后脚跟的凉鞋、裙子进入施 工现场。

严禁在厂区随地便溺。 酒后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各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类警示、提示牌,远离危险区域。 2.车辆入厂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办公用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车辆通行证”或“特别 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必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特别通行证”可免检通过。 临时来厂的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相关登记和抵押驾驶证手续,并 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临时车辆通行证” 在车辆离场时必须退回门卫。 “车辆临时通行证”由门卫负责办理,办理时要求登记来厂事宜、 相关联系人、车牌号,经与相关联系人验证并抵押驾驶证后,发放相 应的车辆临时通行证。 无相关车辆通行证件的车辆严禁入厂。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应按照门卫指示停放到指定位置, 门卫人员不负责对自行车、摩托车进行保管。 客运车辆必须由#1门(进厂大道门)出入,货运车辆及工程作业 车辆必须由#2门(混凝土搅拌站大门)出入。 所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限速为15公里/小时。 3.物资器材出厂管理制度 物资、材料出厂必须按要求办理物资器材出门证,出门证在承包 商内部的审核按照承包商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加盖承包商公章后,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由相关主管进行审核,最后由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盖章后方可使用。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控制和配备的有效性,通过科学考核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激发员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技术管理人员。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工程项目人员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停薪留职及复职未满半年者。 3、曾受留职察看处分者。 4、中途离职者。 5、受集团公司监察部门通报批评并年度累计达3次及以上者。 6、其他不适合参与项目管理的。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要求考核者对所有考核对象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考核要素体系与考核标准。第四条坚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巡查的多层次考核方法。 第五条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实行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则。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考核目的: 1、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2、鞭策后进、激励先进; 3、增强员工沟通、强化团队精神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4、确定项目管理人员领取工地补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领导机构 第八条公司成立工程管理人员工地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管理人员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监事长、分管人力资源副总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市重点项目由集团公司审计部牵头考核。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组成,考核组成员工作经费按6000元/年的标准保障。各子公司的重点项目由子公司于当年年初提交审计部备案,考核由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出台细则后执行。 第六章考核方法第九条考核为季度考核及年底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式。1、对工程管理人员当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份的1日至5日,遇节假日顺延。2、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3、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 第十条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牵头的考核按相关办法执行。第七章考核内容第十一条项目管理人员按“主管领导+现场管理人员”机制实行,人员名单经集团公司研究并正式下文后,原则不予更改。各子公司对工程项目派驻的人员按“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机制实行,须派驻人员的项目必须在年初集团确定推动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凡施工所需材料,进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为止的全过程,均属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管理要求 一般要求 材料的进场、存放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管理; 现场必须设专职材料员; 现场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 现场材料核算员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数据准确齐全有分析。 物资验证 进场验证 项目物资部根据物资进场检验计划(依据检验试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产品检验由项目部材料员配合试验员完成; 采购员在大宗物资到达前一天通知有关材料员(库管员),由库管员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器具等,熟悉物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规划堆放场地;

物资进场,项目库管员会同采购员对物资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包装完好情况、数量、规格、产品标识进行验证。 验证应做到: ①核对进场物资是否符合采购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 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符合,验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才允许卸货; ②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库管员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 并做好待检标识,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一般情况下,项目库管员对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 或采购前约定进行,对包装或整齐捆绑物资,库管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控制在进货数量的5%以内; ④验证数量与到货凭证不符,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允许卸货,如 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验证人员加倍抽样查验,仍发现不符合,库管员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表2),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商退货 ⑤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在供应商处验证物资 ①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项目物资部应在采购合同(订单) 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一、综合节约措施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物资计划管理,提高计划的准确性,不得粗估冒算,防止因计划不周造成积压、浪费现象发生;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原则,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开展清仓利库工作;要坚持计划的严肃性与方法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计划一经订立或批准,无意外变化,就必须严格执行。 1、水泥发放,根据施工单位、混凝土的数量、参照定额按袋领用。 2、砖的领用根据砖砌量,按垛领料,不留料底,不留碎砖。 3、钢筋领用不准大材小用、优材劣用,长短头要焊接搭配使用。 4、木材领用要从垛上逐块领用,禁止挑拣,不准长材短用,优材劣用。配置模板配合适当旧材拼接使用。 5、小五金领用根据实际预算,分层领取或一次付清。暂设使用根据实际需要。 6、现场的周转材料、脚手板、架子管不能截取,只能按尺寸选用。 7、大小钢模板用后及时处理,整形,保持平整,及时刷油保护,用后按不同规定码放整齐。 8、各种管卡子、模板卡子及机械拆卸下的螺丝、螺母、螺垫都要随时清理,回收保养后再用。 9、包装器皿材料、漆桶、各种编织等及时回收。 10、建筑垃圾、渣土回筛再用。 11、燃料进入现场要严格验收,要求管供、管用、管节约,燃烧要烧净、烧透。 12、用电要合理,经常保养检修设备,尽量避开高峰期用电,严禁私自使用电热水器或用电炉子,做到人走灯灭。 13、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管路配件,防止跑冒滴漏,严禁水夯基础,节约工程用水。 14、节约用油,加强管理,计划用油,废油回收。车用油、机械用油实施限额领发手续,按标准使用,减少车辆空载。 15、加强用力管理,合理使用氧气、乙炔气,换气时尽量不留残气,确保用气安全,用完卸关掉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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