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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第1条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明确紧急避险系统管理、

维护职责,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要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修改

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等。不及时修改、补充完

善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次。

第3条在井巷中要悬挂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识,结合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编制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位置、规格和种类的避灾路线,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完善。无标识或避灾路线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次,避灾路线缺项或不完善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次。

第4条在紧急避险设施外要悬挂有清晰、醒目、牢靠的紧急避险设施标识,在紧急避险设施内制作并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无标识或使用说明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次。

第5条每年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 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备;保证紧急避险设施内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外包装要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且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对巡检发现的紧急避险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未定期进行功能测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0元/ 次,不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部件、设备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次,储存的物品无标示或过期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次。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条、次。

第6条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设计、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未建立档案的对责

任单位罚款 500元/ 处,记录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

第7条每年要组织开展 1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应急演练情况书面报告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未开展应急演练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0元/ 次,未建

立档案或未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项、次。

第8条每10天要对紧急避险设施的供电电源进行检查和测试。不

及时检查、测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次。每月要对配备的高压气

瓶进行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 95%时,通知

调度室组织人员进行更换),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不及时检查、调试及检测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项、次。每年对压

力表进行 1次强制性检验。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0元/ 次。

第9条按设计要求必须为紧急避险设施接入压风自救系统、供水

施救系统管路,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对进入紧急避险设施前

20米的管路采取措施进行保护。每天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

在现场设置巡检牌版,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管路检查、维护不及时出现漏风、漏水的对责任

单位罚款 200元/ 次,未对管路采取措施保护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处。未按规定巡检、巡检记录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次。

第10条在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必须安设矿井安全监

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对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在紧急避险设施的入口和出口要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在紧急避险设施内要设置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要经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对系统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和避难硐室前的缆线

要采取保护措施。传感器、电话等设置不全或未安设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台。系统维护不及时、缆线未采取保护措施的对责任单位

罚款200元/ 项、次。

第11条矿井要结合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编制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紧急避险演练制度,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无救援预案或演练制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项。未及时修订、补充完善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项、次。

第12条矿井要经常监督检查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时,责令有关人员立即进行维护处理,必要时可停止采掘作业。不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次。

第13条矿井要将了解紧急避险系统、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进行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常识。在紧急避险系统调整后,要及时对相关区域的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不齐全或系统调整后不及时培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元/ 项,培训人员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元/ 人次。

避险硐室管理制度

二3-15040采面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机构人员配备制度 (2)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3) 第三章值班制度 (4) 第四章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5) 第五章系统功能测试制度 (6) 第六章设备故障处理制度 (7) 第七章硐室维护制度 (8) 第八章药品、食品更换制度 (10) 第九章避险系统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制度 (11) 第十章电修工操作规程 (13) 第十一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管理制度 (15) 第十二章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6) 第十三章避险硐室管理制度 (17) 第十四章避险硐室简易操作程序 (19) 第十五章二3-15040采面避难硐室使用说明 (20)

第一章机构人员配备制度 紧急避难硐室管理小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救护队负责人 成员:各专业副矿长、各专业副总、生产调度科科长、安监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平禹一矿医院院长、综采二队队长、通风维修队队长、评估爆破队队长等。 日常管理工作由综采二队具体负责。 职责: 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矿区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应组织员工对各项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说明进行学习,确保员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正确、顺利的使用各项紧急避险设施。对硐室内的各项设备、设施以及环境卫生等划分岗位责任制,具体如下: 1、电气、管路部分:由机电区负责安排相应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紧急避险系统中的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通信、人员定位、摄像头部分:由调度室电话组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通信、人员定位、摄像头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3、瓦斯监测监控、供氧部分:由瓦斯治理科及通风区负责。 4、卫生部分:由机电区负责每日进行清扫,保证硐室内环境处于干净整洁状态,随时保持待用。 5、矿灯、自救器部分:由机电区定期对矿灯进行更换,及其保持正常充满电状态;每天对自救器进行外观检查,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验,保证其完好状态。 6、机电区负责避险硐室的日常维护及看护。

煤矿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室管理制度

电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1、配置电解液时必须穿带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2、在调和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人员),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5、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6、电池中电解液益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7、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8、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9、充电完毕后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10、严禁在机车上直接充电。 11、蓄电池充电室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的爆炸。

电机车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努力学习掌握设备操作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操作、懂原理、懂故障的预防及排除;会操作、会维护、会修理。 3、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职。 4、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经常清理工作地点的浮煤和杂物,认真清洗电瓶。 6、爱护充电设备、充电设施和工具. 7、上岗不得串岗、脱岗、睡岗、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电机车充电工交接班制度 1、提前15分钟进行岗位交接班。 2、交班前对所属设备进行检查,对本岗位进行一次卫生打扫。 3、交班时要把当班的运行情况和当班的各项记录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4、接班人要认真核对各项记录,落实上一班所交代的各方面事宜。 5、交接班双方特别注意停送电制度的落实并必须交代清楚。 6、交班后,双方签字后方可上下班。

矿井安全避险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避险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管理 制度

矿井安全避险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作用,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生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各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各矿井必须对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进行专人、专项管理,及时配足维护管理、监控值班人员,配齐各类设备,保证系统24h实时监控和联网共享监测信息,各矿调度室必须配备24h运行的监测信息显示终端,并配备报警音响,监控系统应配备在线式UPS电源(t≥2h)的双回路供电系统,监控主、备机应双机热备份,并能在5min内自动互切,监控系统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 第二章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安装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按公司选用的KJ101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KJ88海纳远程监控系统,来配备配足相应的传感器、断电器等关联设备,对已经过期的KJ90和KJ65所留下的各类传感器必须进行更换,严禁混用和代换。 第四条各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配置、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各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做到监测准确、断电可靠,并做

到记录齐全可查。 第六条各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监控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第七条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存于监控室。 第八条对监控系统测点进行安装变更时,必须由矿通风技术员填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安装(变更)申请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安全监控维护员负责实施。实施完后安全监控维护员必须当班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更新KJ101N主机、备机及KJ88海纳联网设备软件的测点配置,严禁漏传和误传信息。 第九条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其它通信、动力电缆等共用。 第十条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第十一条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紧急避难硐室使用章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避难硐室紧急避险须知 1、矿井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有事经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待事情处理完毕后须迅速离开硐室。 2、进入硐室的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私自操作各种设备、设施。 3、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严禁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4、进入避难硐室避险前,应首先确认避难硐室外通向硐室的压风、供水管路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 5、人员行至硐室入口处,需通过观察窗查看过渡室内是否有人洗气,避免同时打开过渡硐室和生存硐室密封门。 6、进入生存室前应将信号灯挂在硐室外,使救护队营救时易于发现。 7、差压开关未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防二次爆炸时破坏差压表,漏进有毒气体。 8、气瓶硐室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不经允许不准打开,若需开启,须由硐室管理人员检测CO2气体浓度、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启气瓶硐室门。 9、在压风被破坏的情况下,空调在使用时,分阀1需始终处于完全开启状态。当生存硐室内的温度、湿度、CO浓度、CO2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分阀2、3、4开启的个

数。 10、打开分阀2、分阀3、分阀4会加速液态CO2的消耗,从而缩短系统运行时间,使用时请按需开关,适当调节以节约流量,延长系统运行时间。 11、吸附盒标识应和吸附剂一致,确保吸附剂盒放置到空调上正确的位置。空调运行时需保持其上方三个吸附盒均装有适量的吸附剂,否则会极大影响吸附效果。 12、当生存室内各气体浓度达到人体呼吸要求(O2浓度为18.5%~23%,CO浓度小于24ppm,CO2浓度小于1%)的安全浓度后,方可取下配戴的自救器。 13、食品为真空压缩饼干,每人每天一包;饮用水为550ml纯净水,每人每天三瓶。 14、硐室单向阀及地漏严禁堵塞。排水开关和排气开关应保持常开。 15、外接电力系统正常工作时,采用矿用LED灯照明;电力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采用荧光棒及矿灯照明。要控制矿灯的使用,不必要的矿灯应当关闭,延长照明时间。 16、严禁带油安装、开关或修理氧气阀门、管路,否则可能会引起火灾。 17、最先进入避难硐室的避险人员要第一时间确定避险指挥人员,按照生存硐室内悬挂的《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后续操作。 18、避难期间要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和体力消耗,以延长避难的时间。 19、避难人员要坚定克服困难和避灾自救的信念,同心协力、团结互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指挥人员应对食品、饮用水、药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BD(2020年8月整理).pdf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加强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仓库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规范,对公司仓库员工身体健康负责,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仓库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仓储部经理为仓库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负责人,负责仓库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仓库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经营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职责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基本状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风险,理解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资料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工作人员对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仓库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仓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仓库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3、职责: 3.1仓储部员工务必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仓储部经理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运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4、制度内容: 4.1仓库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仓库供电线路中务必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4.2库里的所有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其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仓库计量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务必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设施设备所用的电源,务必满足其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务必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务必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务必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4.8仓库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需较高专业技术的维修和维护应与第三方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签约,由其承担。

仪器室管理制度

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入要分类、编号、定室、定柜,化学药品和仪器要分开,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经常做好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建全仪器管理明细帐、仪器清册和统计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实验完毕,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及时报告,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后归柜,并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有计划地进行维护和保养,使所用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地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仪器设备报废审批管理 一、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为22年),无

修复价值的教学仪器设备。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丧失或严重降低,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 器设备。 4、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50%的教学仪器设备。 二、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名单、数量与金额,经主管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执行。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执行。 3、凡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审批单》。 4、不管属那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都应将原仪器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一、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任课教师完成各项实验内容。 二、熟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

安全生产紧急避险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紧急避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分局相关规定要求,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紧急避险定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第三条紧急避险条件:必须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第四条现场紧急撤人避险是指生产现场带班人员、工区、厂(队)长、班组长(以下称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权第一时间下达停产命令,并及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全力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项目部要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以保证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能顺利实施。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在工作过程中对突发事故的处臵。

第二章现场紧急避险制度的规定与要求第七条作业人员避险规定: 1、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对管理者做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处分。 5、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实施紧急避险。现场人员在撤离途中应保持冷静,听从现场带班人员的指挥,积极避险,不得擅自行动。 6、在不具备紧急避险的条件下,作业人员不得以紧急避险为由,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第八条现场带班人员避险规定: 1、生产中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现场带班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必须采取先撤人再汇报处臵的措施,到达安全区域后应清点人数;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紧急避难硐室使用章程 一、避难硐室紧急避险须知 1、矿井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有事经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待事情处理完毕后须迅速离开硐室。 2、进入硐室的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私自操作各种设备、设施。 3、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严禁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4、进入避难硐室避险前,应首先确认避难硐室外通向硐室的压风、供水管路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 5、人员行至硐室入口处,需通过观察窗查看过渡室内是否有人洗气,避免同时打开过渡硐室和生存硐室密封门。 6、进入生存室前应将信号灯挂在硐室外,使救护队营救时易于发现。 7、差压开关未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防二次爆炸时破坏差压表,漏进有毒气体。 8、气瓶硐室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不经允许不准打开,若需开启,须由硐室管理人员检测CO2气体浓度、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启气瓶硐室门。 9、在压风被破坏的情况下,空调在使用时,分阀1需始终处于完全开启状态。当生存硐室内的温度、湿度、CO浓度、CO2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分阀2、3、4开启的个数。 10、打开分阀2、分阀3、分阀4会加速液态CO2的消耗,从而缩短系统运行时间,使用时请按需开关,适当调节以节约流量,延长系统运行时间。 11、吸附盒标识应和吸附剂一致,确保吸附剂盒放置到空调

上正确的位置。空调运行时需保持其上方三个吸附盒均装有适量的吸附剂,否则会极大影响吸附效果。 12、当生存室内各气体浓度达到人体呼吸要求(O2浓度为18.5%~23%,CO浓度小于24ppm,CO2浓度小于1%)的安全浓度后,方可取下配戴的自救器。 13、食品为真空压缩饼干,每人每天一包;饮用水为550ml 纯净水,每人每天三瓶。 14、硐室单向阀及地漏严禁堵塞。排水开关和排气开关应保持常开。 15、外接电力系统正常工作时,采用矿用LED灯照明;电力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采用荧光棒及矿灯照明。要控制矿灯的使用,不必要的矿灯应当关闭,延长照明时间。 16、严禁带油安装、开关或修理氧气阀门、管路,否则可能会引起火灾。 17、最先进入避难硐室的避险人员要第一时间确定避险指挥人员,按照生存硐室内悬挂的《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后续操作。 18、避难期间要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和体力消耗,以延长避难的时间。 19、避难人员要坚定克服困难和避灾自救的信念,同心协力、团结互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指挥人员应对食品、饮用水、药品等集中统一分配使用,并注意节约。 20、不经洗气就直接进入生存硐室,将会使灾害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生存硐室,危害硐室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21、进入生存硐室后未按硐室内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会导致避难硐室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达到应有的防护时间和效果。 硐室内主要参数安全值表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版) 1.自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对于含油脂的物品如油纸、油布、油绸等,尽可能散开后放在货架上,以免大量堆积时氧化发热而燃烧。其它要求与易燃固体的一般防火要求相同(包括《危险货物品名表》第4类第2项自燃物和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其他具有自燃危险性的一般可燃物)。 2.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位于地势较高、通风干燥的地点,暴雨及迅期间应保证库房不进水,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门窗应有阻止雨雪进入的设施,室内不准设供水管、暖气管。 ②库房应远离火源、热源。库房附近不得有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质存在,应远离散发水蒸气或水雾的场所。

③货垛下方应有苫垫,垫高通常为15-30cm,货垛不宜过高过大,保证货垛防潮散热。库房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可采用电动空气去湿机或氯化钙吸湿剂来降低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 ④包装必须严密,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泄漏,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倾倒、撞击,以防包装破损。 ⑤雨雪天无防雨雪措施不准进行室外搬运装卸,用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时,应保证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潮设施。 ⑥着火后一般用干粉、干沙、水泥灭火,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尽可能在上风方向灭火。 3.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远离水源和热源,避免日光暴晒,还应避免酸雾等侵入。 ②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对某些特殊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应根据物品储存运输的有关说明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XXX煤矿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XXX煤矿 2015年6月

目录 1.避难硐室简介 (2) 2.避难硐室响应组织流程 (3) 3.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4) 4.避险设施管理制度 (7) 5.紧急避险系统主要机构人员配备 (10) 6.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度 (12) 7.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13) 8.紧急避险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4) 9.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5) 10.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16) 11.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17) 12.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18) 13.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 (20) 14.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制度 (22) 15.紧急避险系统功能测试、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23 16.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制度 (24) 17.紧急避险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25) 18.紧急避险系统设备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 (26) 19.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措施 (27) 20.紧急避险系统硐室维修制度 (28) 21.紧急避险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9)

一、避难硐室简介 XXX煤矿在XXXm水平设置一个避难硐室,该硐室锚喷支护,内部墙壁及地面瓷砖装修,长度30m,宽度4m,净断面9.8m3,硐室两端设有密闭门,具有2个安全出口。 硐室装备有密闭空间系统、氧气供给保障系统、环境控制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等。硐室在井下发生火灾、透水、爆炸等事故时使用,为无法及时撤离到井上的避难人员提供安全密闭空间。硐室对外可以抵御高温烟气,隔离有毒有害气体,对内能够为避险人员去除有毒有害气体,提供氧气、食物、水等,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硐室充分考虑灾害事故的各种情况以及人体的各种生命需求,为矿工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条件,为职工生命安全构筑一道坚实安全屏障。 该永久避难硐室已经XXX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

(完整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

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02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 为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生产、维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对突发事故的处置。 四、相关规定 1、所有员工在作业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所有员工都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编制依据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 《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修2010〕146号)本文来自 3基本要求 3.1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移动式救生舱。 3.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3.3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其中,采区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的避难需求。 3.4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充电室制度

定期检查和更新制度 一、为使矿灯保持完好状态,必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二、矿灯的初充电和日常充电要按照矿灯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充电工作。 三、矿灯在发放、收回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收、发矿灯检查制度。 四、每星期要对矿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五、月底要将矿灯的外观及完好情况详细检查一次。 六、矿灯使用寿命为每两年更新一次。 七、矿灯的更新要力求技术先进,效率高、寿命长的原则为依据。 八、矿灯的更新由机电科申请计划,领导批准购买。

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纪律,搞好团结,不准打架斗殴,听从领导安排。 二、充电工要经常检查,电池是否充电充足,充电是否接触良好,是否存在灯罩和玻璃破裂,是否灯圈松动或闭锁失灵等现象。 三、做到收灯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更换,如有丢失和损坏现象,原价赔偿。 四、矿灯零件齐全,如有零件不全,要进行经济处罚。 五、充电室值班人员,要填写好纪录,打扫室内卫生,确定用具齐全,保持清洁整齐。

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将用过的矿灯熄灭后,对号入座。放在充电架上,把灯头插入充电架插座中,顺时针转180度。电流表有指示为正常。 二、充电电压表应保持在5V±0.1V内,在充电过程中并注意电压表变化。 三、充电应注意事项: 1、充电时,电池温度不超过40℃。 2、如有出现电池不需充电时,将灯头电路切断。 3、充电时,如遇电源突然中断,立即将灯头断电或切断直流开关,否则会通过灯头元件放电。 4、使用过的矿灯应充电10小时后停止。电流在0.1A 以下,方可正常发放,充足10小时或电流在0.1A时应作备用。 5、对出现红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 四、发放矿灯时对充电不足,接触不良,灯线破损,灯头闭锁不灵,有上述现象的矿灯一律不准发出。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一、总则 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 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煤矿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 性能。 (六)定期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第 2 页共 4 页

(十)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第 3 页共 4 页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 风险管理,提高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适用于特殊物品和特殊物品生产、经 营、使用单位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 风险管理。 第三条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是指遵循风险管理原则, 对特殊物品实行风险分级、对特殊物品单位实行监管分类, 采取相应的检疫监管措施,并动态调整。 第四条质检总局负责特殊物品风险管理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发布特殊物品风险分级名录。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根据特殊物品分级名录实施特殊物品分级管理,负责本辖区特殊物品单位的分类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质检总局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 用方式和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特殊物品划分为 A、B、C、D四个级别(附件1)。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

控制能力和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将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做好评定过程的记录和结果公布。 (一)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根据特殊物品单位资质及其提供的生物安全资料,经现场考核,将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分为 1、2、3、4级,与BSL-1、BSL-2、BSL-3、BSL-4相对应。因 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现场考核的特殊物品单位的生 物安全控制能力等级视同为1级。 (二)信用等级。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实施信用管理,将其信用等级评定为AA、A、B、C、D五级,未评定的按B级管理。 (三)特殊物品单位分类。 综合评分=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的等级数X信用系数 信用系数:AA=1.2A=1B=0.8 C=0.6 D=0.4 一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3 分的; 二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2 分小于3分的; 三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1分小于2分的; 四类单位:综合评分小于1分的。 第七条特殊物品单位信息发生改变的,如单位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实验室安全等级等,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 特殊物品单位信息的变更影响其分类时,检验检疫机构

叉车充电室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叉车充电室管理规定(通用版)

叉车充电室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3)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5)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445-79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检科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3、安检科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4、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竣工后

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5、每3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6、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7、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8、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9、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10、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11、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12、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 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 煤矿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 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 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

性能。 (六)定期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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