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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知识产权政策

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知识产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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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知识产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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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知识产权政策

(2004年9月12日第十次工作会议通过实施)

(2008年3月29日第二十四次工作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知识产权政策文件(“知识产权政策”)规定了中国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工作组”)的与制订A VS技术标准的整个过程及其所产生的标准文

档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管理规则。

第二条通过签署A VS会员协议,会员书面承诺该会员及其关联者及其工作组成员同意并遵守本知识产权政策的条款。

第三条本知识产权政策是A VS会员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并通过引用纳入会员协议。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对于在本知识产权政策中使用并且在A VS章程、A VS会员协议和A VS章程细则中已有定义的词语,其含义应遵从有关文件中的定义。以下词语在本知识产

权政策中定义为以下含义:

1、“符合部分”仅指有关产品或服务中实施并符合最终A VS

标准的所有相关规范性要求的特定部分,这些规范性要求应当

在最终A VS标准中明确公开,并且其目的是为了使产品或服

务能够实现该最终AVS标准所定义的解码、编码、发送数字

媒体或识别和实施权利管理。

2、“必要权利要求”是指根据授权或公布专利的所在国法律,

被最终A VS标准的符合部分不可避免地侵权的该专利中的某

一权利要求,且仅限于该权利要求。

专利的某一权利要求被不可避免地侵权,是指该侵权不可能在

实施最终A VS标准时通过采用另一个技术上可行的不侵权的

实施方式予以避免。

必要权利要求不包括,并且许可也不适用于:(1)不符合上文

规定的其他权利要求,即使该权利要求包含在同一件专利中;

(2)在最终的A VS标准文档中引用或以参考方式包括在内的

其他标准中涉及的权利要求;(3)制造或使用符合最终AVS

标准文档的任何产品、服务及其部分时可能必要,但没有明确

地在该标准文档中描述的实现技术。

3、“专利”是指许可方或其关联者拥有的或者在无需向非关联

第三方付费的情况下有权许可的,在任何国家授权的任何专

利、可执行的发明证书、授权的实用新型、或公布提请异议的

任何可执行的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申请,但不包括外观设计专

利和外观设计登记。

4、“规范性参考文件”是指并非由工作组制定而是通过引用包

含在最终AVS标准中,而且为了遵循包含该参考文件的最终

A VS标准就必须符合该引用内容的文档或标准。有助于理解、

实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最终A VS标准的文档或标准,如果与

其相符合并非为遵循最终A VS标准所必须要求的,该文档或

标准不属于规范性参考文件。

第三章、提案

第五条本工作组意识到,允许会员保留对其提案中的知识产权的权益有利于鼓励会员提出提案,进而有利于制定先进的技术标准。因此,任何提案中的知识产权属于

提交提案的会员所有。提出提案的会员保留申请专利或公开披露有关信息的权

利。

第六条每个会员同意许可所有其他会员和工作组仅限于为了制订AVS标准草案的目的而使用该会员提交给工作组的任何提案中包含的该会员及其关联者的任何著

作权、专利、商业秘密或其他非专利知识产权。上述许可应当是非排他性的、

不可转让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和全球性的许可。

第七条会员不应在知晓的情况下提出违反其对其他会员或其关联者、或第三方保密义务的提案,或在提案中包括其他会员或其关联者、或第三方的含有著作权或商业

秘密的材料,除非事先得到其他会员或其关联者、或第三方的书面同意。就本

条款而言,会员是否知晓仅限于该会员的工作组成员和提案的作者是否实际知

晓。

第八条只有当规范性参考文件可以公开获得时,该内容才可以被包含在AVS标准草案或最终A VS标准中。为了本条目的,只有在以下情况,规范性参考文件被认为

是可以公开获得:

1、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可公开接触的渠道(付费或免费)获得其中

文(或英文)的内容;

2、除与有形规范性参考文件的复印和分发有关的限制之外,评估

该规范性参考文件时无须受到其他的限制即可以获得该规范性参

考文件;

3、评估该规范性参考文件没有受到实施方面的限制可以获得该规

范性参考文件;并且

4、不必要求请求人证明某种资质,例如是某一特定组织的会员,

就可以获得该规范性参考文件。

如果符合某一规范性参考文件要求使用特定的测试套件,该测试套

件也必须可以公开获得。

第四章、专利技术

第九条工作组原则上不反对在最终A VS标准中采纳专利技术。但是,在权衡是否在AVS 标准草案中采纳某一提案时,专题组可以考虑已经提交的对专利的披露声明。

为利于最终A VS标准的商业应用,专题组在权衡技术性能和实施成本实质性相

同的竞争性提案时将采用以下规则:

1、在相关的专利披露中没有包含潜在的必要权利要求的提案,或者有关潜

在的必要权利要求适用RAND-RF的缺省许可义务的提案一般通常应当

得到优先考虑;

2、当每个提案都有专利被披露时,专题组将优先考虑承诺提供更优惠许可

条件的提案。

在适用上述规则时,专题组应当仅考虑专利披露声明中提供的信息。

第十条工作组组长需要就提交批准的A VS标准草案中可能涉及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情况向有关的政府标准机构报告。

第十一条在签署会员协议时,每个会员应该对最终AVS标准中采用的任何技术所涉及的该会员及其关联者的必要权利要求确定缺省许可义务。除非会员根据第十四条(涉及提案中包括的必要权利要求)或第十八条(在“审阅期”)的规定选择了不同于其缺省许可义务的许可承诺,该会员及其关联者应当按照其缺省许可义务对其必要权利要求提供许可。

第十二条会员可以从以下缺省许可义务中做出选择:

1、如果在某一专题组制订某一A VS标准草案期间会员参加了该专

题组,而该A VS标准草案其后成为最终AVS标准,那么对于与该

最终A VS标准有关的任何必要权利要求,会员可以选择:

(1)按照合理且非歧视性的条款提供免费许可(“RAND

RF”);

(2)参加A VS 专利池(“POOL”);

(3)按照合理且非歧视性的条款(“RAND”)许可。

2、如果在某一专题组制订某一AVS标准草案期间会员并未参加该

专题组,而该A VS标准草案其后成为最终AVS标准,那么对于与

该特定的最终A VS标准有关的任何必要权利要求,会员可以选择:

(1)按照RAND RF条款许可;

(2)参与A VS 专利池;

(3)按照RAND条款许可;

(4)无许可义务(“NO LICENSE”)。

第十三条会员有权自行决定采用与其确定的缺省许可义务等同或更优惠的条款(优惠程度依本条如下规定)对其部分或所有的必要权利要求进行许可。为了本条的目的,第十二条中规定的缺省许可义务和第十四条中规定的与提案相关的许可义务按照优惠程度从高到低的次序排列如下:

最优惠:按照RAND RF条款许可或者参加A VS专利池

第二优惠:按照RAND 条款许可

最不优惠:无许可义务

第十四条为了方便工作组决定是否采纳一个特定的提案,以及根据第十条准备与A VS 标准草案相关的专利报告,每个会员在提交任何提案时,应该做出相应披露,并且书面承诺,对于该会员及其关联者因为该特定提案得到最终A VS标准的采纳而获得的与该最终A VS标准(以及后继最终A VS标准的某些部分,这些后继最终A VS标准的部分必须是为了向前兼容采纳该特定提案的最终A VS标准所必需的,也仅限于该最终AVS标准要求向前兼容的部分)有关的任何必要权利要求,该会员及其关联者将就该必要权利要求提供符合以下条件的许可:

1、对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授予的专利中包含的必要权利要求,按

RAND RF条款或通过A VS专利池进行许可。

2、对于中国人民共和国之外授予的专利中包含的必要权利要求,

按RAND RF条款或RAND条款,或通过A VS专利池进行许可。

第十五条每个会员应该根据诚信原则,在其实际知晓的范围内,就可能包含必要权利要求的该会员和其关联者的专利和公布的专利申请及时并持续地向工作组进行

披露。

没有选择第12条第1款(1)或(2)或第12条第2款(1)或(2)规定的缺

省许可义务的会员还必须在实际知晓的范围内披露该会员或其关联者的可能包

含必要权利要求的未公开的专利申请。

为了本条目的,会员实际知晓应当仅限于其工作组成员和提案作者

(如果有的话)的实际知晓范围。在任何情况下,本知识产权政策

要求的披露义务都不得被解释为要求会员进行专利检索。对本条的

解释和应用应当符合诚信原则,会员不得故意对其参与A VS标准草

案制定的人员隐瞒有关事实以规避本条规定的披露义务。

第十六条就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披露而言,会员必须披露以下最低限度的信息。

1、对于已批准的专利及已公布的专利申请的披露,必须包含:

(1)专利权人和/或申请人的身份;以及,

(2)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

2、对于会员或其关联者未负有对第三方的在先保密义务的未公布

的专利申请的披露

(1)应当说明存在可能包含潜在必要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并

(2)由会员自行决定,可以标明相关的A VS标准草案的部分。

本款规定不禁止基于自愿对未公布的尚未授权专利申请做出更广

泛的披露。

在一项已被披露的未公布的专利申请得到公开时,会员必须对上文

所述与已公布的专利申请相关的其他辨别信息进行披露。

第十七条除了根据第六条提供的许可,根据本知识产权政策提供专利许可的所有承诺应当适用于所有会员及其关联者,以及所有实施符合部分的第三方(以下合称“被

许可人”),并且应当就提供许可的会员及其关联者所拥有的必要权利要求向被

许可人提供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分许可的、全球性的许可,以制造、委托仅以被许可人的名义制造、使用、进口、许诺销售、租赁、销售或以其他

方式分发符合部分。

会员及其关联者(“许可人”)没有义务就其必要权利要求向被许可人提供许可,如果该被许可人没有在事实上承诺就自己的必要权利要求按照RAND RF,AVS

专利池或者RAND的条件向该会员或其关联者提供许可。

如果许可人选择按照RAND RF或者A VS专利池的条件对其必要权利要求提供

许可,而被许可人仅仅愿意按照RAND的条件许可自己的必要权利要求,那么

许可人有义务向被许可人提供其必要权利要求的许可,但是该义务可以通过按

照RAND的条件提供许可而得到满足。

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许可条款可以包括防御性中止许可的权利。

第十八条工作组在将A VS标准草案提交标准化机构批准之前,应给予所有会员不少于90天的“审阅期”,以便会员审阅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事项。

除会员已经根据本知识产权政策第十四条的规定承诺了许可义务的必要权利要

求外,如果会员在“审阅期”期间或结束前披露一个或多个特定专利,会员可

以就上述专利中包含的必要权利要求声明承诺其许可义务为第十二条第2款规

定的四个选项之一。如果会员在“审阅期”结束时没有做出声明,将适用会员

及其关联者的缺省许可义务。

第十九条在向标准化机构提交A VS标准草案以供批准之前,A VS总体组应当就其已经知晓的该A VS标准草案中可能涉及的必要权利要求向第三方专利权人征集其

许可意向。如果工作组无法就上述专利权利要求取得合理的许可承诺,工作组

应当对该A VS标准草案进行相应修改。

第二十条在承担本知识产权政策下的许可义务之外,会员及其关联者有权按照其自行确定的条款,独立的向公众提供其必要权利要求的许可。

第二十一条所有会员同意,除了同意按照本知识产权政策的明文规定提供许可外,任何会员或其关联者在本知识产权政策下没有以直接或暗示、禁止反言或其他方式

向其他方或其关联者提供或同意提供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豁免或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会员同意,会员及其关联者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为规避本知识产权政策下的许可义务而转让包含必要权利要求的专利。会员或其关联者向第三方转让含

有必要权利要求的专利时,该转让应受到该会员及其关联者在本知识产权政策

下已经承担的许可义务(如果有的话)的约束。

会员及其关联者可以选择遵守本条的具体方式。在转让必要权利要求的协议中

包含相应条款,规定该转让应受到已有许可协议和该会员及其关联者在标准机

构、标准起草组织或类似组织中所承担的许可义务的约束(或类似作用或效果

的语言),此种方式足以符合本条要求。

第五章、AVS专利池

第二十三条为便利产业界对A VS技术标准的采用,工作组支持AVS专利池的建立。经过独立评估确认为必要权利要求的第三方专利权人可以加入A VS专利池,参与

打包许可与专利许可费的分配。

第二十四条A VS专利池的管理应采用“一站式”的许可方式,其目的在于遵循以下原则,实现从一个渠道对加入专利池的必要权利要求进行许可的目标:(1)最大程度

的将所有包含必要权利要求的专利吸收在内的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

自愿参与原则和(4)非排他性原则,以及(5)非歧视性的管理原则。

第二十五条A VS专利池提供的专利许可及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非歧视性原则、(2)专利许可模式简易可行的原则;(3)有竞争力的许可费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A VS工作组将就A VS专利池的管理和其专利许可的原则另行做出建议性

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结合

293《商场现代化》2009年1月(中旬刊)总第563期 经济与法 技术标准已成为知识经济下产业竞争的重要工具以及市场准入的重要门坎。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表象是知识产权被纳入技术标准,而其本质则是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和作为公共产品的标准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是二者的平衡问题。知识产权一旦被纳入标准,可构成对全行业的垄断,因此,必须对标准中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制。 一、技术标准和标准化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标准是指一系列文件化的协议,其内容包括能持续一致地用作规则、指南或特征定义的详细技术规范或其他精确的指标,以确保材料、产品、方法和服务适于它们的目的。 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技术标准是根据标准化对象不同而产生的一种标准类别,是指一种或一系列包含细节性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方案,具有一定强制性或指导性功能的文件。 二、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的主观因素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主要出现在高新技术领域。目前一些跨国公司、大型企业,它们或是积极地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或是联合相关企业组成产业联盟来生成事实标准。他们积极参与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实现本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标准化。促使企业主动将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结合在一起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知识产权标准化有助于实现知识产权的效益 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使往往需要通过权利的许可、转让等方式来实现。当一项知识产权被纳入标准,则成为所有标准产品必须使用的对象,生产企业必须寻求权利人的授权;另一方面,一项技术标准被建立并被普遍推广后,由于标准内通常包含有大量的专利技术,标准的设定者及专利权人可通过专利技术的许可使用来获取高额经济利益。 2.知识产权标准化可以突破知识产权时间性的限制 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时间性,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标 准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知识产权这个特点。为了维持标准的稳定性,技术标准尽量避免朝令夕改,很可能已经出现了更先进的技术,但在标准的有效期内,该技术标准成员仍然必须使用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的稳定性要求有助于在事实上延长知识产权的价值寿命。 凭借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在一定程度上被突破。 3.知识产权标准化可以突破知识产权地域性的限制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只在申请国和被保护国有效。而技术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存在明显的地域限制。一旦某一知识产权被技术标准化机构采纳,该项知识产权无需在多国申请获权,也可在多国获得垄断性的市场地位。 4.知识产权标准化有助于企业掌握市场准入权 技术标准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产品的质量证书,有力地增强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和信心,而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就可能逐渐被市场所淘汰。本质上,标准已成为市场竞争的游戏规则之一,掌握了同行业中技术标准的制定权,或者掌握了标准中的核心技术,就等于掌握了市场准入权,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被排除在市场竞争之外。 三、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结合的客观因素 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所能给企业带来很多好处,往往使企业滥用知识产权形成垄断。一些学者认为,二者的结合只是个别企业推行其知识产权全球策略、抢占世界市场的一种手段。然而客观地说,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日益结合的发展进程是有其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客观原因的,技术标准作为一定时期对某个行业技术、产品的统一要求,必然要反映一定的社会技术领域内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 1.知识产权的相互依赖关系对标准制定工作的影响当某一技术领域存在多项专利技术,特别是当存在互补性专利和锁定性专利时,要将该技术推向商业化就必须获得多次授权,美国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之为“专利灌丛” 。 一项高端技术领域下包含的多个专利技术,为不同的专利权人所拥有,这些由不同人所掌握的专利之间存在相互依赖关系,同时,要在这个领域内制定技术标准,通常没有现成的通用技术可以采集的,而只能选择与专利权人谈判,将专利技术采集为标准。 2.标准制定过程的协商性对标准制定工作的影响 无论是法定标准的制定还是事实标准的制定,有关标准化组织都无权要求知识产权人放弃其知识产权。如果某一标准组织要求知识产权人放弃其知识产权,结果是知识产权人宁愿放弃其知识产权的标准化也不愿放弃其知识产权的许可权。因此在技术标准的制定中通常以协商为基础,而且必须尊重标准涉及的知识产权。 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结合 蒲 芳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本文得到中国计量学院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支持,编号为2006YB29 [摘 要] 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已成为学界和产业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从技术标准的概念、分类等基本问题入手,分析了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的主客观因素,随后分析了二者的结合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及其规制。 [关键词] 技术标准 知识产权 专利

音视频技术基本知识一

https://www.sodocs.net/doc/4110302333.html, 音视频技术基本知识一 网易视频云是网易倾力打造的一款基于云计算的分布式多媒体处理集群和专业音视频技术,为客户提供稳定流畅、低时延、高并发的视频直播、录制、存储、转码及点播等音视频的PaaS服务。在线教育、远程医疗、娱乐秀场、在线金融等各行业及企业用户只需经过简单的开发即可打造在线音视频平台。现在,网易视频云总结网络上的知识,与大家分享一下音视频技术基本知识。 与画质、音质等有关的术语 这些术语术语包括帧大小、帧速率、比特率及采样率等。 1、帧 一般来说,帧是影像常用的最小单位,简单的说就是组成一段视频的一幅幅图片。电影的播放连续的帧播放所产生的,现在大多数视频也类似,下面说说帧速率和帧大小。 帧速率,有的转换器也叫帧率,或者是每秒帧数一类的,这可以理解为每一秒的播放中有多少张图片,一般来说,我们的眼睛在看到东西时,那些东西的影像会在眼睛中停留大约十六分之一秒,也就是视频中只要每秒超过15帧,人眼就会认为画面是连续不断的,事实上早期的手绘动画就是每秒播放15张以上的图片做出来的。但这只是一般情况,当视频中有较快的动作时,帧速率过小,动作的画面跳跃感就会很严重,有明显的失真感。因此帧速率最好在24帧及以上,这24帧是电影的帧速率。 帧大小,有的转换器也叫画面大小或屏幕大小等,是组成视频的每一帧的大小,直观表现为转换出来的视频的分辨率的大小。一般来说,软件都会预置几个分辨率,一般为320×240、480×320、640×360、800×480、960×540、1280×720及1920×1080等,当然很多转换器提供自定义选项,这里,不得改变视频长宽比例。一般根据所需要想要在什么设备上播放来选择分辨率,如果是转换到普通手机、PSP等设备上,视频分辨率选择与设备分辨率相同,否则某些设备可能会播放不流畅,设备分辨率的大小一般都可以在中关村在线上查到。 2、比特率 比特率,又叫码率或数据速率,是指每秒传输的视频数据量的大小,音视频中的比特率,是指由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的采样率;采样率越高,还原后的音质和画质就越好;音视频文件的体积就越大,对系统配置的要求也越高。 在音频中,1M以上比特率的音乐一般只能在正版CD中找到,500K到1M的是以APE、FLAC等为扩展名的无损压缩的音频格式,一般的MP3是在96K到320K之间。目前,对大多数人而言,对一般人而言192K就足够了。 在视频中,蓝光高清的比特率一般在40M以上,DVD一般在5M以上,VCD一般是在1M 以上。(这些均是指正版原盘,即未经视频压缩的版本)。常见的视频文件中,1080P的码率一般在2到5M之间,720P的一般在1到3M,其他分辨率的多在一M一下。 视频文件的比特率与帧大小、帧速率直接相关,一般帧越大、速率越高,比特率也就越大。当然某些转换器也可以强制调低比特率,但这样一般都会导致画面失真,如产生色块、色位不正、出现锯齿等情况。

视频处理技术

S3 视频处理 S1.1 视频基础知识 视频信息是连续变化的影像,通常是指实际场景的动态演示,例如电影、电视、摄像资料等。视频信息带有同期音频,画面信息量大,表现的场景复杂,通常采用专门的软件对其进行加工和处理。 S3.1.1 视频设备 常用的视频设备主要有采集卡(用于采集模拟信号)、1394卡(用于采集数字视频信号)、DVD/CD 刻录机(存储视频)。 S3.1.2 视频格式 1、AVI AVI的英文全称为Audio Video Interleaved,即音频视频交错格式。它于1992年被Microsoft 公司推出,随Windows3.1一起被人们所认识和熟知。所谓“音频视频交错”,就是可以将视频和音频交织在一起进行同步播放。这种视频格式的优点是图像质量好,可以跨多个平台使用,其缺点是体积过于庞大,而且更加糟糕的是压缩标准不统一,最普遍的现象就是高版本Windows媒体播放器播放不了采用早期编码编辑的AVI格式视频,而低版本Windows媒体播放器又播放不了采用最新编码编辑的AVI格式视频,所以我们在进行一些AVI格式的视频播放时常会出现由于视频编码问题而造成的视频不能播放或即使能够播放,但存在不能调节播放进度和播放时只有声音没有图像等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如果用户在进行AVI格式的视频播放时遇到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下载相应的解码器来解决。 DV-AVI格式:DV的英文全称是Digital Video Format,是由索尼、松下、JVC等多家厂商联合提出的一种家用数字视频格式。目前非常流行的数码摄像机就是使用这种格式记录视频数据的。它可以通过电脑的IEEE 1394端口传输视频数据到电脑,也可以将电脑中编辑好的的视频数据回录到数码摄像机中。这种视频格式的文件扩展名一般是.avi,所以也叫DV-AVI格式。 2、MPEG MPEG-1制定于1992年,为工业级标准而设计,可适用于不同带宽的设备,如CD-ROM、Video-CD、CD-i。它可针对SIF标准分辨率(对于NTSC制为352X240;对于PAL制为352X288)的图象进行压缩,传输速率为1.5Mbits/sec,每秒播放30帧,具有CD(指激光唱盘)音质,质量级别基本与VHS相当。MPEG的编码速率最高可达4-5Mbits/sec,但随着速率的提高,其解码后的图象质量有所降低。 MPEG-2制定于1994年,设计目标是高级工业标准的图象质量以及更高的传输率。MPEG-2所能提供的传输率在3-10Mbits/sec间,其在NTSC制式下的分辨率可达720X486,MPEG-2也可提供并能够提供广播级的视像和CD级的音质。MPEG-2的音频编码可提供左右中及两个环绕声道,以及一个加重低音声道,和多达7个伴音声道(DVD可有8种语言配音的原因)。由于MPEG-2在设计时的巧妙处理,使得大多数MPEG-2解码器也可播放MPEG-1格式的数据,如VCD。 MPEG-4标准主要应用于视像电话(videophone),视像电子邮件(VideoEmail)和电子新闻(Electronicnews)等,其传输速率要求较低,在4800-64000bits/sec之间,分辨率176X144。 MPEG-4利用很窄的带宽,通过帧重建技术,压缩和传输数据,以求以最少的数据获得最佳的图象质量。与MPEG-1和MPEG-2相比,MPEG-4的特点是其更适于交互AV服务以及远程监控。

数字音视频技术考核内容

数字音视频技术考核内容 1、声波基本要素:振幅、频率、频谱 2、彩色三要素:亮度、色调、饱和度 3、音视频输入有设备哪些? 话筒、摄像机等 4、音视频模/数(A/D)数/模(D/A)转换的设备有哪些? 非线性编辑卡、数字录像机等。 5、数字音视频节目存储介质: 磁带、光盘、磁盘等 6、模拟音频信号波形的振幅反映了是什么、频率反映了是什么? 用信号的幅度值来模拟音量的高低,音量高,信号的幅度值就大。 用信号的频率模拟音调的高低,音调高,信号的频率就高。 模拟信号具有直观、形象的特点。 7、视频分量YUV的意义及数字化格式(比例)? 用Y:U:V来表示YUV三分量的采样比例,则数字视频的采样格式分别 有4:2:0 ,4:1:1、4:2:2和4:4:4多种 8、音频信号的冗余度有哪些? 1、 时域冗余:: (1)、幅度分布的非均匀性(2)、样值间的相关性 (3)、周期之间的相关性(4)、基音之间的相关性(5)、静止系数(6)、长时自相关函数 2、 频域冗余: (1)、长时功率谱密度的非均匀性。(2)、语音特有的短时功率谱密度。 3、 听觉冗余: ①人的听觉具有掩蔽效应。②人耳对不同频段的声音的敏感程度不同,通常对低频段较之高频段更敏感。③人耳对音频信号的相位变化不敏感 9、视频信号具有的特点: 、直观性:人眼视觉所获得的视频信息具有直观的特点,与语音信 1、直观性: 息相比,由于视频信息给人的印象更生动、更深刻、更具体、更直接,所以视频信息交流的效果也就更好。这是视频通信的魅力所在,例如电视、电影。 、确定性:“百闻不如一见”,即视频信息是确定无疑的,是什么 2、确定性: 就是什么,不易与其他内容相混淆,能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而语音则由于方言、多义等原因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含义。 、高效性:由于人眼视觉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并行信息处理系统,它 3、高效性: 能并行快速地观察一幅幅图像的细节,因此,它获取视频信息的效率要

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一)

回首页 一、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 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并不是一跳而就的,更不是偶尔为之,这种结合有其深刻的产业发展背景,而且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 1.工业经济时代的自然结合 工业经济时代,大多数的产业在技术产业化初始阶段,企业核心目标就是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赢得比对手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并没有强烈的意识要形成技术标准,只是在一些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产业,企业会意识到有这种可能,即一些新技术将最终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基础。 企业研发的技术成果一旦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将充分运用知识产权,维护其技术上的领导地位、获取投资回报,增强市场竞争力。通常情况下,高新技术产业研发阶段的成本最高,生产阶段相对而言则是低成本的运作。因此,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在产品价格的组成中占很大比例,且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产品市场占有率的逐步提升,企业的新技术已逐渐成为产业技术标准制定的基础;当产品在相关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定程度时,企业“事实上”已经为该产品定下了技术标准;相应的,与该产品互联互通,进行互操作的其他产品,它的生产商不得不接纳这一“事实”标准,否则寸步难行,在计算机、电信、能量传输领域等更是如此。 此时,这种“事实标准”已成为正式标准的“最佳候选者”,理由有三点:一、按照该“事实标准”生产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高;二、与竞争对手争夺市场的过程中,“事实标准”的技术不断得到优化改进,技术成熟且产品性能稳定:三、专利许可费的定价,是在市场机制下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标准用户博弈的结果,且达到了双方基本认可的价格水平。 因此,企业抱着乐见其成的态度,积极促进“事实标准’转化为正式标准,这样一来,企业技术领域上的优势进一步得到巩固;正式标准的广泛实施应用,有力促使企业专利许可收益的稳定增长;此外,正式标准采纳该专利技术,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得到了充分认可,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 2.知识经济时代的加速结合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通信技术产业迅速崛起,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尤为显著,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其一,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托的是智力资源,技术研发者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采用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技术成果绝大多数被知识产权所覆盖。 其二,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具有明显的网络系统特征,强调技术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性,而标准正是实现互联互通、互操作性的重要方式;同时,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标准技术集成性高,一个标准往往涉及到成千上万项技术,因此,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不仅是无法避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加速结合。 由于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多数产品具有显著的网络效应和技术锁定效应,因此,技术标准对于产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市场竞争格局将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动向之一,就是一些实力强大的企业或企业联盟(多数来自发达国家)全力推进标准与知识产权的战略性结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标准在产业界的广泛使用,在领导产业发展路径的同时,也获取知识产权收益,实现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标准中知识产权(专利)的政策和管理模式 标准中知识产权的纳入,对传统标准制定规则以及管理模式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与知Address: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9楼中 1

技术标准中知识产权政策的考虑因素

在制定技术标准时,企业应当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培育成“技术标准”,走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道路,并形成稳定而高效的专利经营模式,逐步创建和完善工业标准新模式。下面来看看标准中知识产权政策的考虑因素。 项目一:披露义务 披露义务的基本内容: 1.标准化组织应尽量披露标准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尤其专利)全部信息; 2.标准化组织应提请所有相关利益方注意标准中可能涉及的任何已知专利或待批专利,及时反馈给标准制定组织。 项目二:不介人原则 不介入原则的基本内容: 1.标准化组织不提供有关涉及的知识产权或类似权利的证据、有效性或范围的权威性或综合性的信息; 2.不涉足标准中知识产权的许可工作以及对知识产权许可进行定价工作。

项目三:知识产权持有人许可声明 知识产权持有人许可声明的基本内容: 在知识产权信息已经被披露后,标准化组织要求标准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持有人签署书面声明,该声明一般涉及三种情况: 1.专利持有人愿意在合理无歧视基础上,与其他各方就免费许可专利使用权进行磋商。这种磋商由有关各方在标准化组织之外自行开展; 2.专利持有人愿意在合理无歧视基础上,与其他各方就许可专利使用权进行磋商。这种磋商由有关各方在标准中组织之外自行开展; 3.专利持有人不愿意遵守上述两种情况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标准化文件则不包括基于专利技术的条款。 项目四:冲突解决 冲突解决的基本内容: 如果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未能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获得该专利及类似权利的许可,则该标准将被提交给负责的标准化组织进行进一步考虑。

随着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越来越多人懂得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知识产权中的商标、专利、版权注册业务坑太多,很多人怕中招。别怕,汇桔网精选知识产权服务商,咨询客服24小时在线,不漏下您的每一次需求,托管监控服务流程,对每一步服务进度负责,保障支付信息安全,守护每一笔交易。

数字音频技术_MP3_的压缩编码原理与制作方法

第4卷第2期2004年6月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CHAN GSHA AERONAU TICAL VOCA TIONAL AND TECHN ICAL COLL EGE JOURNAL Vol.4No.2 J un.2004 收稿日期:2004-03-20 作者简介:张晓婷(1964-),女,上海市人,讲师,主要从事计算机教学与研究。 数字音频技术(MP3)的压缩编码原理与制作方法 张晓婷 (珠海市工业学校,广东珠海 519015) 摘要:本文从音频压缩理论的角度,阐述MP3音频格式、压缩编码原理,同时介绍专业制作 MP3的方法。 关键词:MP3音频格式;压缩编码原理;制作经验与技巧中图分类号:TN919.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654(2004)02-051-06 Compression Coding Principle and F acture of Digital Audio Frequency T echnique (MP 3) ZHAN G Xiao 2ting (Zhuhai Indust ry School ,Zhuhai Guangdong 519015) Abstract :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udio Compression Theory ,the paper discusses format of audio Frequency tech 2 nique (MP3)and compression coding principle and also introduces the facture of audio Frequency technique (MP3). K ey w ords : Fomat of audio Frequency technique (MP3);compression coding principle ;facture 一、引言 数字技术的出现与应用为人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使数字音频技术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与之相关的数字音频压缩技术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一些著名的研究机构和公司都致力于开发专利技术和产品。其中,MP3便是目前为止开发得最为成功的数字音频压缩技术之一。 二、MP3简介 (一)数字音频MP3的格式 MP3音频格式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全名MPEG Audio layer 3,是MPEG (Moving PicturesEx 2pert Group 运动图像专家组)当初和影像压缩格式同时开发的音频压缩格式,是MPEG 21标准中的第三个层次,是综合了MPEG Audio layer 2和ASPEC 优点的混合压缩技术,音频质量好,主要用于MP3音频压缩,典型的码流为每通道64Kbit/s 。 (二)数字音频MP3压缩的优点 使用数字音频MP3压缩方式的处理,能增加更多的存储空间。由于MP3的压缩比约在十到十二倍之间,一分钟的CD 音乐经MP3压缩后,只需要一兆左右的存储空间,即一张光盘可以存储六百五十分钟到七百五十分钟的音乐;MP3典型的码流是每通道64Kbit/s ,只有CD 音乐每通道大约十分之一的码流,非常适合网上传输。更重要的是,即使压缩比如此惊人,音乐的品质依然较好,这主要是利用了人类听觉掩蔽效应(Masking Effect )的缘故。MP3具有容量小、数码化、制作简单、传输方便、成本低廉等特点,虽历经14余年,仍然是网上最流行的音乐格式之一。 三、MP3压缩编码原理在MPEG 21的音频压缩中,采样频率可分为32、44.1和48KHz ,可支持的声道有单声道(mono 2phonic )、双—单声道(dual 2monophonic )、立体声模式 ? 15?

音视频技术方案

电影院音视频系统 技术方案 启拓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全国热线电话:400 1818 026

一、概述 1、引言 数字电影指的是从电影制作工艺、制作方式、到发行及传播方式上均全面数字化。与传统电影相比,数字电影最大的区别是不再以胶片为载体,以拷贝为发行方式,而是以数字文件形式发行或通过网络、卫星直接传送到影院。数字化播映是由高亮度、高清晰度、高反差的电子放映机依托宽带数字存储、传输技术实现的。 2、发展状况 电影院是为观众放映电影的场所。电影在产生初期,是在咖啡厅、茶馆等场所放映的。随着电影的进步与发展,出现了专门为放映电影而建造的电影院。电影的发展——从无声到有声乃至立体声,从黑白片到彩色片,从普通银幕到宽银幕乃至穹幕、环幕,使电影院的形体、尺寸、比例和声学技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电影院必须满足电影放映的工艺要求,得到应有的良好视觉和听觉效果。 电影的历史已有百年之久.它的每一次进步都缘于科技的推动,数字技术进入电影产业.是电影继无声变有声,黑白变彩色之后的第三次革命性改进,数字技术的介入,将使电影从制作到表现手法、运作方式、发行方式、播映方式都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电影业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全球统一的标准,一部影片可以在全球任何影院放映。数字影院发展初期,由于没有标准,各系统不能兼容,阻碍了数字影院成规模发展。在建立统一的数字影院标准的呼声

下, 2002年4月,好莱坞七大电影制作公司宣布成立名为DCI (Digital Cinema Initiatives, LLC)的组织来共同制定数字电影技术的标准,并鼓励电影院采用数字式放映设备。 2005年7月DCI 《数字影院系统规范1.0》发布,全球数字影院标准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之后,SMPTE DC28 (美国电影电视工程师协会、数字影院技术标准委员会) 以DCI规范为基础,研究和制定数字影院行业标准,迄今为止,超过50%的数字影院标准已经发布。 3、电影在中国的发展 在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2年2月中国开始了发展影院的进程。目前,我国已建成60多家2K数字影院,成为世界上数字电影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并发行了《天上草原》、《星战前传Ⅰ》、《哈利波特》、《海底总动员》《太行山上》、《蜘蛛侠III》等十几部数字电影。2002年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起草、制定了《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布,实施。目前,电影科研所还密切追踪国外标准制定组织的进展,参考各项国际规范并结合我国现状及市场需求对已颁布的《电影技术要求(暂行)》进行修改。在城市影院的发展中,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电影标准。 二、需求分析 目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着电影院能给观众带来的更直接逼真视觉传达和舒适身临其境的听觉冲击,从1996年以来,出现了利用双音箱音响系统来产生虚拟环绕声的虚拟环绕声技术。虚拟环绕声主要原理是基于人的“双耳效应”原理和“耳廓效应”原理。它是一种利

《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教学大纲

《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教学大纲《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 学时:64 学分:3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考核方式:考查 )专业学生开课对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一. 教学目的与要求 《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专业的一门应用性较强的专业选修课程。 随着多媒体技术日益成熟,使用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来处理各种媒体在师范生以后的工作过程中显 得十分重要。 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是: 1. 使学生了解数字音视频技术的基本概念,掌握数字音视频技术的基本原理,具备一定的理论 知识; 2. 使学生掌握专业音视频软件的使用方法,能够进行音视频的采集与编辑操作,并能进行典型 的艺术特效处理。 4. 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创造能力和多媒体技术的实际应用能力。本课程总授课64学时,在第六学期开设,为考查课程,其中理论教学为32学时,实践教学为

32学时。 二. 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章节内容学时 第一章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的产生与发展 2 第二章音频技术概述 2 第三章音频处理 8 第四章视频技术概述 2 第五章视频处理 12 第六章音视频处理技术综合应用 6 实验一音视频软件的安装与基本操作 2 实验二音频采集与编辑 4 实验三数字音频特效与合成 6 实验四视频采集与编辑 4 实验五数字视频特效 8 实验六音视频处理技术综合应用 8 合计 64 第一部分理论教学第一章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的产生与发展(2学时) 主要内容: 1. 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的基本概念; 2. 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的产生与发展过程; 3. 数字音视 频处理的主要研究内容;4. 数字音视频处理的软硬件环境。要求: 1. 了解数字音视频处理技术的基本概念、产生与发展过程; 2. 了解数字音视频处理的技术概况和主要研究内容; 3. 了解数字音视频处理的软硬件环境要求; 4. 了解常见的音视频处理软件及其功能特点。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汇编)

XXXXX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技术研发中心

1 目的 1.1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和工艺、生产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及技术进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 2.2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a) 专利权和技术秘密、标准等。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外观设计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标准; b) 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技术、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c) 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及其邻接权。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摄影、录像、教材、辞书、标准规范汇编等; d)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依法由合同约定的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的其它知识产权。 3 知识产权归属 3.1 公司依法对以下标识享有专用权:

a)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b)公司名称及公司标识。 c)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3.2 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所有)权属本公司。 a) 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①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本公司分配的任务; ③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本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b) 利用本公司的名义、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①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②利用本公司的人力、技术设施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c) 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3.3 公司派出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进修人员、公派人员等派往国内、外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应遵守本管理规定,未经公司审批不得擅自将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智力劳动成果权让予对方单位享有、享用或双方共有、共用。与其他单位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人员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智力成果,除本公司与其他单位另有协议外、归公司所有或共有。 3.4 来公司学习、进修、访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人员,在公司学习和工作期间参与公司研究项目或者承担公司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智力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归公司所有或持有。 3.5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3.6 公司所属的下属单位改变、终止后,其知识产权归属公司享有。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国家标准

附件 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政策研究所、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慧远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维野。

引言 0.1概述 1.1 本标准通过提供一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用于指导企业策划、实施、运行、评审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2 过程方法 图1 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 1.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采用过程方法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过程一致,分为知识产权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环节,如图1所示。 1.3 使用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任何一项或一组活动均可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将直接成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过程,输入是企业经营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和预期,通常来说,包括: 1.4 a)企业的知识产权没有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存在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风险; 1.5 b)知识产权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合理利用现有成果; 1.6 c)知识产权投入较大,成效不突出。 1.7 通过持续实施并改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可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体现在: 1.8 a) 通过知识产权提升企业市值,提高股东满意度; 1.9 b)降低企业因知识产权侵权和被侵权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1.10 c)在业务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产品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 1.11 d)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的贡献。 1.12 本标准鼓励采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过程方法: 1.13 a)理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1.14 b)知识产权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15 c)在企业的业务环节(产品的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中实现 对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

数字音视频技术试卷

数字音频技术期末考试试卷 一.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1.可闻声的频率范围(C) A.20~2000HZ B.200~20000HZ C.20~20000HZ D.200~2000HZ 2.下面哪一种相加混色产生的色彩是错误的(B) A红色+绿色=黄色B红色+蓝色=橙色 C蓝色+绿色=青色D红色+绿色+蓝色=白色。 3.不是数字图像的格式的是(D) A.JPG B. GIF C. TIFF D. WAVE 4.在音频数字化的过程中,对模拟语音信号处理的步骤依次为(C) A.抽样编码量化 B 量化抽样编码 C. 抽样量化编码D量化编码抽样 5.将声音转变为数字化信息,又将数字化信息变换为声音的设备是(A) A.声卡B.音响 C. 音箱D.PCI卡 6.不属于国际上常用的视频制式的是(D) A.PAL制B.NTSC制C.SECAM制D.MPEG 7.数字音频采样和量化过程所用的主要硬件是(C) A.数字编码器B.数字解码器 C.模拟到数字的转换器(A/D转换器)D.数字到模拟的转换器(D/A转换器) 8.信息接受者在没有接收到完整的信息前就能处理那些已经接受到的信息一边接收,一边处理的方式叫(B)

A.多媒体技术B.流媒体技术C.云技术D.动态处理技术 9.影响声音质量的因素不包括(D) A.声道数目B.采样频率C.量化位数D.存储介质 10.我们常用的VCD,DVD采用的视频压缩编码国际标准是(A)A.MPEGB.PLAC.NTSCD.JPEG 二.填空(每空一分,共20分) 1.音质四要素:音量音调音色音品 2.室内声的组成:直达声前期反射声混响声 3.电声器件包括:传声器和扬声器 4.色彩三要素:亮度色调饱和度 5.彩色摄像机包括:单管式彩色摄像机和三片式CCD彩色摄像机 6.数字视音频存储技术包括:磁存储技术光存储技术半导体存储技术磁光盘存储技术 7.混色的方法有:相减混色和相加混色 三.简答题(每题六分,共30分) 1.什么是相干波?什么是驻波? 答:具有相同频率和固定相位差的两列波为相干波。 驻波是频率相同、传播方向相反的平面波的迭加形成的干涉现象 2.什么是非线性失真? 非线性失真:当输入扬声器中为单一频率信号时,扬声器输出声信号中含有其倍频成份,这一失真现象称为非线性失真。 3.数字音频格式有哪些?

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

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 (2011—2015年) 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强市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和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是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必然选择。根据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本战略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按照鼓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促进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和标准作为战略性资源的作用,推动深圳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造“深圳质量”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工作在推进深圳支柱产业高端化、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优先促进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以保护知识产权和强化标准研制实施促创新、促发展、促转型。坚持改革创新,发挥机构改革整合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有机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充分体现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总目标和分类目标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与国际接轨、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支撑、社会参与的标准化运作机制,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人才发展环境,将深圳建设成为创新能力突出、运用保护有力、体制机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辐射效应明显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强市,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结合的示范城市。 (四)主要分类目标。 1.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稳步增长,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量保持在全国大中城市领先地位;到2015年,每百万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达3600件,每百万人国

(完整)流媒体传输协议及音视频编解码技术

1.1音视频编解码技术 1.1.1 MPEG4 MPEG全称是Moving Pictures Experts Group,它是“动态图象专家组”的英文缩写,该专家组成立于1988年,致力于运动图像及其伴音的压缩编码标准化工作,原先他们打算开发MPEG1、MPEG2、MPEG3和MPEG4四个版本,以适用于不同带宽和数字影像质量的要求。 目前,MPEG1技术被广泛的应用于VCD,而MPEG2标准则用于广播电视和DVD等。MPEG3最初是为HDTV开发的编码和压缩标准,但由于MPEG2的出色性能表现,MPEG3只能是死于襁褓了。MPEG4于1999年初正式成为国际标准。它是一个适用于低传输速率应用的方案。与MPEG1和MPEG2相比,MPEG4更加注重多媒体系统的交互性和灵活性MPEG1、MPEG2技术当初制定时,它们定位的标准均为高层媒体表示与结构,但随着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MPEG1、MPEG2技术的弊端就显示出来了:交互性及灵活性较低,压缩的多媒体文件体积过于庞大,难以实现网络的实时传播。而MPEG4技术的标准是对运动图像中的内容进行编码,其具体的编码对象就是图像中的音频和视频,术语称为“AV对象”,而连续的AV对象组合在一起又可以形成AV场景。因此,MPEG4标准就是围绕着AV对象的编码、存储、传输和组合而制定的,高效率地编码、组织、存储、传输AV 对象是MPEG4标准的基本内容。 在视频编码方面,MPEG4支持对自然和合成的视觉对象的编码。(合成的视觉对象包括2D、3D动画和人面部表情动画等)。在音频编码上,MPEG4可以在一组编码工具支持下,对语音、音乐等自然声音对象和具有回响、空间方位感的合成声音对象进行音频编码。 由于MPEG4只处理图像帧与帧之间有差异的元素,而舍弃相同的元素,因此大大减少了合成多媒体文件的体积。应用MPEG4技术的影音文件最显著特点就是压缩率高且成像清晰,一般来说,一小时的影像可以被压缩为350M左右的数据,而一部高清晰度的DVD电影, 可以压缩成两张甚至一张650M CD光碟来存储。对广大的“平民”计算机用户来说,这就意味着, 您不需要购置DVD-ROM就可以欣赏近似DVD质量的高品质影像。而且采用MPEG4编码技术的影片,对机器硬件配置的要求非常之低,300MHZ 以上CPU,64M的内存和一个8M显存的显卡就可以流畅的播放。在播放软件方面,它要求也非常宽松,你只需要安装一个500K左右的MPEG4 编码驱动后,用WINDOWS 自带的媒体播放器就可以流畅的播放了 AV对象(AVO,Audio Visual Object)是MPEG-4为支持基于内容编码而提出的重要概念。对象是指在一个场景中能够访问和操纵的实体,对象的划分可根据其独特的纹理、运动、形状、模型和高层语义为依据。在MPEG-4中所见的音视频已不再是过去MPEG-1、MPEG-2中图像帧的概念,而是一个个视听场景(AV场景),这些不同的AV场景由不同的AV对象组成。AV对象是听觉、视觉、或者视听内容的表示单元,其基本单位是原始AV对象,它可以是自然的或合成的声音、图像。原始AV对象具有高效编码、高效存储与传输以及可交互性的特性,它又可进一步组成复合AV对象。因此MPEG-4标准的基本内容就是对AV对象进行高效编码、组织、存储与传输。AV对象的提出,使多媒体通信具有高度交互及高效编码的能力,AV对象编码就是MPEG-4的核心编码技术。 MPEG-4不仅可提供高压缩率,同时也可实现更好的多媒体内容互动性及全方位的存取性,它采用开放的编码系统,可随时加入新的编码算法模块,同时也可根据不同应用需求现场配置解码器,以支持多种多媒体应用 1.1.2 H264 H.264是由ITU-T的VCEG(视频编码专家组)和ISO/IEC的MPEG(活动图像编码专家组)联合组建的联合视频组(JVT:joint video team)提出的一个新的数字视频编码标准,

Dante数字音频传输技术

浅谈Dante数字音频传输技术 1.概述 Dante数字音频传输技术是一种基于3层的IP网络技术,为点对点的音频连接提供了一种低延时、高精度和低成本的解决方案[4][5]。Dante技术可以在以太网(100M或者1000M)上传送高精度时钟信号以及专业音频信号并可以进行复杂的路由。与以往传统的音频传输技术相比,它继承了CobraNet与EtherSound所有的优点,如无压缩的数字音频信号,保证了良好的音质效果;解决了传统音频传输中繁杂的布线问题,降低了成本;适应现有网络,无需做特殊配置;网络中的音频信号,都以“标签”的形式进行标注等。同时具备自身独特的优势: 1)更小的延时。在100M网络带宽,总传输音频通道为3个时,延时仅为34μs。Dante系统可自动调节可用的网络带宽,以便将延时时间降低到最小[7]。 2)采用了IEEE1588精密时钟协议进行时钟同步。 3)采用了zeroconf(Zero Configuration Networking)[6][7]协议,利用自动配置服务器自动检查接口设备、标识标签以及区分IP地址等工作,无需启动高层级别的DNS或者DHCP服务,同时节省了复杂的手工网络配置。 4)网络的高兼容特性。Dante技术可以允许音频信号和控制数据以及其他不相干的数据流共享在同一个网络中而不受干扰,用户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网络而无需为音频系统建立专网。如,在Dante网络中可以加入现有的普通TCP/IP设备(PC机等),或者一些音频处理软件等。 5)自愈系统。为了避免意外导致的音频传输中断,Dante系统可以设定多重自我修复机制,例如时钟丢失、网络故障等。 6)音频通道的传输模式可以是单播或是多播。Dante技术可以通过IGMP(Internet Group Message Protocol)进行管理,可根据接收点的需要过滤或屏蔽广播音频通道,这使得多播音频的路由变得可控。 这些独特的优势,将成为Dante技术在专业音频领域及其他工程领域的奠基石。 2.Dante音频传输技术 目前的IT产业中有很多网络技术可供选用,但以太网仍然是最为稳定可靠和广泛使用的协议。所以Audinate将Dante运行于以太网上也成了合理的、迎合市场的选择。Dante 音频传输技术可以任由音频信号在以太网中使用TCP/IP方式任意传送,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保持了信号的精确还原。 3.1基本原理 采用Audinate公司新推出的Dante-MY16-AUD卡[8][9],将其插到语音服务器主机上,并与交换机相连,如下图所示,即可实现基于Dante技术的数字音频传输。真正实现了音频网络达到“即插即用”的功能,方便那些不了解任何网络技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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