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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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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

药品的残留溶剂无治疗作用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本文对国际协调大会(ICH)制订的指导原则及各国执行情况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药品的残留溶剂,又称有机挥发性杂质,是指在活性药物成分、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机挥发性化学物质。药品还可被来自包装、运输、仓储中的有机溶剂污染。药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终产品中的任何一种残留溶剂对人体无害。

各国药监部门曾使用不同的药品残留溶剂指导原则,为此国际组织展开了协调工作。经相关程序讨论和审查后,国际协调大会的指导原则于1997年7月17日获得通过,被推荐至国际协调大会(ICH)的指导委员会采用。该指导原则要求,如果某个药品的生产或纯化过程可导致溶剂残留,就应对这个药品进行检测,并且只检测生产过程或纯化中使用或产生的那种溶剂。根据使用量的多少,可采用累加的方法计算药品中残留溶剂的量。如果累加量低于或等于指导原则中的推荐量,则该药品无需进行残留溶剂检测;如果累加量高于推荐量,则必须对该药品进行残留溶剂检测。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颁布以后上市的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但不适用于在临床研究阶段使用的潜在新药和新辅料,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现有药物。在某些情况如短期(小于30天)或局部应用下,视具体情况,溶剂的高残留量也可接受。

按照毒性大小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该指导原则将溶剂分成三类(所列举的溶剂并不完全,应对合成和生产过程所有可能的残留溶剂进行评估):

第一类溶剂

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

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第二类溶剂

是指无基因毒性但有动物致癌性的溶剂。按每日用药10克计算的每日允许接触量如下:

2-甲氧基乙醇(50ppm)、氯仿(60ppm)、1,1,2-三氯乙烯(80ppm)、1,2-二甲氧基乙烷(100ppm)、1,2,3,4-四氢化萘(100ppm)、2-乙氧基乙醇(160ppm)、环丁砜(160ppm)、嘧啶(200ppm)、甲酰胺(220ppm)、正己烷(290ppm)、氯苯(360ppm)、二氧杂环己烷(380ppm)、乙腈(410ppm)、二氯甲烷(600ppm)、乙烯基乙二醇(620ppm)、N,N-二甲基甲酰胺(880ppm)、甲苯(890ppm)、N,N-二甲基乙酰胺(1090ppm)、甲基环己烷(1180ppm)、1,2-二氯乙烯(1870ppm)、二甲苯(2170ppm)、甲醇(3000ppm)、环己烷(3880ppm)、N-甲基吡咯烷酮(4840ppm)、。

第三类溶剂

是指对人体低毒的溶剂。急性或短期研究显示,这些溶剂毒性较低,基因毒性研究结果呈阴性,但尚无这些溶剂的长期毒性或致癌性的数据。在无需论证的情况下,残留溶剂的量不高于0.5%是可接受的,但高于此值则须证明其合理性。这类溶剂包括:

戊烷、甲酸、乙酸、乙醚、丙酮、苯甲醚、1-丙醇、2-丙醇、1-丁醇、2-丁醇、戊醇、乙酸丁酯、三丁甲基乙醚、乙酸异丙酯、甲乙酮、二甲亚砜、异丙基苯、乙酸乙酯、甲酸乙酯、乙酸异丁酯、乙酸甲酯、3-甲基-1-丁醇、甲基异丁酮、2-甲基-1-丙醇、乙酸丙酯。

除上述这三类溶剂外,在药物、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还常用其他溶剂,如1,1-二乙氧基丙烷、1,1-二甲氧基甲烷、2,2-二甲氧基丙烷、异辛烷、异丙醚、甲基异丙酮、甲基四氢呋喃、石油醚、三氯乙酸、三氟乙酸。这些溶剂尚无基于每日允许剂量的毒理学资料,如需在生产中使用这些溶剂,必须证明其合理性。

美、日、欧洲的药典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不一样,被列入清单的毒性有机溶剂的种类和相应的可接受限度也不相同。虽然国际协调大会(ICH)关于药品中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在1997年就已生效,但《美国药典》至今尚未完全采纳该指导原则。《美国药典》的残留溶剂检测归在附录中的“有机挥发性杂质”篇,规定只有在生产商指出产品中可能有残留溶剂存在时才进行此检测,而当生产商根据其产品的生产、运输和储藏的相关知识可以保证产品中无某一种溶剂存在,并且保证如果进行此检测的话,产品能符合残留限度要求的时候,就可不进行此检测。同时还认为,装在气密性容器中的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任何溶剂的污染。《美国药典》推荐进行苯、氯仿、二氧杂环己烷、亚甲基氯、三氯乙烯残留量检测。此外,还在一些药品的各论中指定进行环氧乙烷的残留量检测,除非另有规定,环氧乙烷残留量的可接受限度为10ppm。除此以外,《美国药典》不考虑国际协调大会(ICH)指导原则中的其他溶剂。第14版《日本药典》已采用国际协调大会(ICH)的指导原则,将残留溶剂定义为存在于药品中,用气相色谱进行检测,限度符合国际协调大会(ICH)指导原则规定的有机溶剂。《欧洲药典》完全采纳国际协调大会(ICH)关于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第4版《欧洲药典》叙述了如何对第一类和第二类溶剂进行鉴别和定量分析的方法,试验方法还适用于第三类溶剂和限度大于1000ppm(0.1%)的第二类溶剂的定量分析。

指导原则编号:

化学药物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目录

概述

一、有机残留溶剂的确定

(一)、通则

(二)、确定进行残留量研究的有机溶剂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1、原料药制备工艺

2、制剂及其临床应用特点

(三)、残留溶剂分类及研究原则

1、第一类溶剂

2、第二类溶剂

3、第三类溶剂

4、第四类溶剂

二.研究方法的建立及方法学验证

(一)、研究方法的建立

1.GC法

2.其他检测方法8

(二)方法学验证

1.专属性

2. 检测限

3. 定量限

4. 线性

5. 准确度

6. 耐用性

三、研究结果的分析及质量标准的制定

(一)、有机溶剂残留量表示方法

1、允许日接触量

2、浓度限制

3.两种表示方法的比较

(二)、制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及阶段性要求

1、第一类溶剂

2、第二类溶剂

3、第三类溶剂

四.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附录中无限度规定和未收载的有机溶(二)、未知有机挥发物

(三)、多种有机溶剂综合影响

(四)、中间体的有机溶剂残留量

(五)、制剂工艺对制剂有机溶剂残留的影响(六)、辅料有机溶剂残留的研究及对制剂的影响[附录]

[参考文献]

[起草说明]

[著者]

[概述]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根据国际化学品安全性纲要、美国环境保护机构、世界卫生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的研究结果,很多有机溶剂对环境、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因此,为保障药物的用药安全,控制产品质量,需要进行有机溶剂残留量的研究和控制。

本指导原则是在参考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的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指导原则,美国药典(the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USP)25版、英国药典(British Pharmacopoeia, BP)2002年版、欧洲药典(European Pharmacopoeia,EP)2003年版、中国药典(Chinese Pharmacopoeia, CP)2000年版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以药物研究开发本身的规律为出发点,同时结合我国药物研发的特点,通过分析、研究有机溶剂残留问题与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之间的内在关系,总结形成的对有机溶剂残留问题的一般认识,希望可以帮助药物研发者科学合理的进行有机溶剂残留方面的研究,也为药物评价者提供一些指导。

本指导原则主要讨论原料药的有机溶剂残留问题,通过对原料药的讨论,探讨和总结药物研究过程中对有机溶剂残留问题的一般性原则;同时建议药物研发者关注制剂和辅料的有机溶剂残留问题。考虑到药物研究开发的阶段性,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药物研发的整个过程。

一、有机残留溶剂的确定

(一)、通则

从理论上讲,药物制备过程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均有残留的可能,均应进行残留量的研究。但是,药物研发者可以通过对有机溶剂的性质、药物制备工艺等进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依据,有选择性的对某些溶剂进行残留量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制定质量标准,这样,既可以合理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又有利于降低药物研究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也是可行的。因此,药物

研发者在进行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之前,需要首先对药物中可能存在的残留溶剂进行分析,以确定何种溶剂是需要进行残留量的检测和控制。

(二)、确定进行残留量研究的有机溶剂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药物中有机残留溶剂与制备工艺密切相关,同时也需要结合制剂及其临床应用特点来考虑如何对可能残留的溶剂进行研究。

1、原料药制备工艺

原料药制备工艺中可能涉及的溶剂主要有三种来源:合成原料或反应溶剂、反应副产物、合成原料或其它溶剂引入。其中作为合成原料或反应溶剂是最常见的残留溶剂来源,本部分主要对此进行讨论。

影响终产物中残留溶剂水平的因素较多,主要有:合成路线的长短,有机溶剂在其中使用的步骤,后续步骤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对之前使用的溶剂的影响,中间体的纯化方法、干燥条件,粗品精制方法和条件等等。

1.1 合成路线

由于有机化学反应及后处理工艺的复杂性,对于在得到终产物之前的第几步工艺中使用的溶剂可能在终产物中残留是不可能有一般性的定论的。但是,一般来说,后面几步中使用的溶剂的残留可能性较大,因此,对于较长路线的工艺,尤其需要关注后几步所使用的各类溶剂。

1.2 后续溶剂的影响

后续使用的溶剂对此前使用溶剂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取决于各溶剂的性质、后续反应中物料状态以及后续步骤除去溶剂的方法等。

1.3 中间体的影响

中间体的处理方法、纯化方法和干燥条件等影响中间体的有机溶剂残留情况,从而对终产品的溶剂残留量产生影响。

2、制剂及其临床应用特点

控制原料药和/或辅料中残留溶剂的最终目的是控制制剂的残留溶剂,使之符合规定。原料药作为制剂的活性成分,其有机溶剂残留量是制剂有机溶剂残留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候根据制剂的一些特点,可能对原料药有机溶剂残留的研究和限度要求进行特殊性的考虑。需要注意,以下所列的因素并不是孤立的,在考虑下列因素时需要注意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

2.1 剂型、给药途径

不同制剂发挥疗效的机理不同,对其有机溶剂残留量的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注射剂,与某些局部使用局部发挥药效的皮肤用制剂相比,需要更加关注有机溶剂残留量的研究。

2.2 处方

辅料的残留溶剂也是制剂残留溶剂的组成部分。通过对处方中所使用辅料的残留溶剂水平的了解,有利于合理估算原料药中所能允许存在的溶剂残留水平。

2.3 工艺

制剂的制备工艺可能引入新的溶剂,也可能使原料药和辅料中的残留溶剂水平降低。例如素片包衣可能引入新的残留溶剂,干燥工艺可能降低残留溶剂水平等。

2.4 适应症

出于治疗一些特殊疾病的考虑,有时候较高水平甚至超出安全值水平的溶剂残留量也可能被允许,但需要进行充分的利弊分析。

2.5 剂量、用药周期

对于高剂量、长期用药的制剂,与低剂量、短期用药的制剂相比,需要更加关注有机溶剂残留量的研究。

(三)残留溶剂分类及研究原则

根据有机溶剂对人体及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的程度,分为以下四类:

1、第一类溶剂

第一类溶剂是指人体致癌物、疑为人体致癌物或环境危害物的有机溶剂。因其具有不可接受的毒性或对环境造成公害,在原料药、辅料以及制剂生产中应该避免使用。当根据文献或其他相关资料确定合成路线,涉及到第一类溶剂的使用时,建议重新设计不使用第一类溶剂的合成路线,或者进行替代研究。

由于有机溶剂的选用是合成工艺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建议替代研究在工艺研究初期即开始进行,这样,有利于将由于溶剂替换对后续的结构确证、质量研究、稳定性考察的影响降至最低。但替代研究是一项比较复杂、耗时的工作,有时候由于条件、时间等的限制,替代研究工作在临床研究前可能无法充分进行。在严格控制残留量的前提下,药物可先进入临床研究。在临床研究期间、质量标准试行期间、质量标准转正后,仍需进一步进行替代溶剂的研究工作。

因为溶剂的改变可能导致产品物理化学性质以及质量的改变,因此需要进行溶剂改变前后的产品物理化学性质、质量的对比研究,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结构对比确证,以说明产品的结构是否发生变化。

基于当前有机合成化学的进展,如果工艺中不可避免的使用了第一类溶剂,则需要严格控制残留量,无论任何步骤使用,均需进行残留量检测。

2、第二类溶剂

第二类溶剂是指有非遗传毒性致癌(动物实验)、或可能导致其他不可逆毒性(如神经毒性或致畸性)、或可能具有其他严重的但可逆毒性的有机溶剂。此类溶剂具有一定的毒性,但和第一类溶剂相比毒性较小,建议限制使用,以防止对病人潜在的不良影响。

考虑到第二类溶剂对人体的危害以及所使用的溶剂在终产品中残留的可能性,建议对合成过程中所使用的全部第二类溶剂进行残留量的研究,以使药物研发者全面掌握产品质量情况,为最终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标准提供数据支持。

3、第三类溶剂

第三类溶剂是GMP或其他质量要求限制使用,对人体低毒的溶剂。第三类溶剂属于低毒性溶剂,对人体或环境的危害较小,人体可接受的粗略浓度限度为0.5%,因此建议可仅对用于终产品精制的第三类溶剂进行研究。

4、第四类溶剂

第四类溶剂是指在药物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到,但目前尚无足够的毒理学资料的溶剂。对于这类溶剂,建议药物研发者根据生产工艺和溶剂的特点,必要时进行残留量的研究。

随着对这类溶剂毒理学等研究的逐步深入,将根据研究结果将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归类。

二.研究方法的建立及方法学验证

在确定了需要进行残留量研究的溶剂后,需要通过方法学研究建立合理可行的检测方法。目前,常用的检测方法为气相色谱法(Gas Chromatography,GC),也有其他有一些检测方法。

(一)、研究方法的建立

1. GC法

GC法具有检测灵敏度较高,选择性较好的特点,采用此法所需的样品用量较少,基本可以满足所有有机溶剂残留量测定的要求。采用GC法时,需要结合药物和所要检测的溶剂的性质,通过方法学研究确定合适的检测条件。由于通常要同时检测多种溶剂,为操作的可行性和简便性,建议尽量采用同样的检测条件控制尽量多种类的有机溶剂。

1.1需要注意的问题

1.1.1 进样方法

GC法包括溶液直接进样和顶空进样两种进样方法。通常情况下,沸点高的溶剂可以采用溶液直接进样法,沸点低的溶剂建议采用顶空进样法。当样品本身对测定有影响时,也建议采用顶空进样法。

1.1.2 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对于固体原料药,如采用溶液直接进样法,需先用水或合适的溶剂使原料药溶解,以使其中的有机溶剂释放于溶液中,才能被准确测定。如采用顶空进样法,通常以水作溶剂;当药物不溶于水,但可溶于一定浓度的酸或碱液中时,可采用不挥发的酸或碱液为溶剂,但不能使用盐酸溶液或氨水;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用N,N—二甲基甲酰胺或二甲基亚砜为溶剂。

对照品溶液需要采用与供试品溶液相同的方法和溶剂进行制备。

1.1.3 其他条件

对系统适用性试验的要求、顶空条件的选择、检测器的选择、内标的选择等可参照中国药典附录中“有机溶剂残留量测定法”。

2.其他检测方法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用GC法以外的方法进行残溶剂的检查,如高效液相色谱法(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HPLC)、毛细管电泳法、离子色谱法、干燥失重法等。

(二)方法学验证

残留溶剂检查属于样品纯度检查的范围,无论采用何种检测方法,均需要通过方法学研究验证方法的合理可行。就GC法而言,其方法学验证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属性

为了考察在其他成分(如检测所用的有机溶剂、可能残留的其他有机溶剂,主成分、其他杂质等)存在的条件下,采用的方法是否具有准确测定出待检测的有机溶剂残留量的能力,需要进行此项研究。

2.检测限

通常有机溶剂残留量较低,而每种溶剂的检测灵敏度又各不相同,为了考察所采用的方法能否将残留的少量或微量的有机溶剂检出,需要进行此项研究。

3. 定量限

通常有机溶剂残留量较低,当需要进行定量检查时,为保证定量准确,需要进行定量限的研究。

4.线性

在配制对照品溶液时,对照品溶液浓度很难和规定的限度达到完全一致,需要通过标准曲线进行计算。有机溶剂的具体残留量也需要通过标准曲线进行计算。这种计算的前提是残留溶剂的浓度(或量)与色谱峰面积直接成正比关系,所以需要进行线性研究。

5.准确度

有机溶剂的残留量一般较低,为了保证检测结果能够代表产品的实际情况,建议进行方法的准确度考察,一般采用标准加入法来验证定量的准确性。

6.耐用性

为考察测定条件发生细小变动时,测定方法和结果是否仍准确可靠,建议进行耐用性考察。

以上六个方面方法学研究的具体问题建议参见《质量研究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三、研究结果的分析及质量标准的制定

(一)、有机溶剂残留量表示方法

1、允许日暴露量

允许日暴露量(permitted daily exposure,PDE)是指某一有机溶剂被允许摄入而不产生毒性的日平均最大剂量,单位为mg/天。某一具体有机溶剂的PDE值是由不产生反应量、体重调整系数、种属之间差异的系数、个体差异、短期接触急性毒性研究的可变系数等推算出的。部分有机溶剂的PDE值见附录。

2.浓度限度

在PDE表示方法的基础上,引入了浓度限度(%)表示方法,其计算公式为浓度限度(%)=PDE(mg/天)/(1000×剂量(g/天))×100%,其中剂量初步定为10g/天。部分有机溶剂的浓度限度见附录。

3.两种表示方法的比较

以上两种表示方法在有机溶剂残留研究中均可行,但需要指出的是,PDE值是绝对值,也就是说无论原料药、辅料和制剂,只要能明确各成分的溶剂残留量,以PDE值来计算是很精确的;而对于某一具体制剂来说,由于很难确定处方中各活性成分和各辅料的有机溶剂残留量,因此以浓度限度来计算更为简便,只要日摄入总量不超过10g,就无需进一步计算。综合以上情况并考虑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由于大多数药物的日摄入量不会超过10g(包括活性成分和辅料),浓度限度表示方式是目前更为简便可行的。当然,在某些原料、辅料或制剂的有机溶剂残留量不符合浓度限度时,可根据实际测定的各种有机溶剂残留量及用法用量计算实际日接触量,并与PDE值比较,如符合限量要求则也属可行。

此外,虽然本指导原则采用浓度限度的表示方式,但由于PDE值的精确性,药物研发者可采用适当的PDE值的方式进行有机溶剂残留研究。

(二)、制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及阶段性要求

1、第一类溶剂

第一类溶剂中的苯、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由于其明显的毒性,无论在合成工艺中哪一步骤使用,均需将残留量检查订入质量标准,限度需符合规定(见附录)。

1,1,1-三氯乙烷因会造成环境公害而被列入第一类溶剂中,但是基于安全性数据计算得到的其在药物中允许存在的浓度限度与第二类溶剂相似,因此如果该溶剂在工艺中使用,需要有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需将残留量检测订入标准可以参照第二类溶剂进行要求。

如前所述,由于第一类溶剂的替代研究会在临床研究前、临床研究期间、质量标准试行期间、质量标准转正后等不同阶段进行,产品的质量标准需要根据替

代研究的结果不断进行修订。若第一类溶剂始终无法替代,则质量标准中需要始终保留其残留量检查。

2、第二类溶剂

通常,可以根据临床前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结果制定临床用质量标准。为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一般情况下,对于有残留的有机溶剂,建议将其残留量检查订入临床用质量标准,限度需符合规定(见附录)。

在目前的临床前所进行的质量研究工作中,一般以实验室规模产品为研究对象,基于有机溶剂残留的特点,其研究结果与产品生产规模关系密切,实验室规模产品的研究结果并不能完全代表将来中试规模或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的质量,有时候实验室规模产品中可能完全除尽的有机溶剂在中试或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中可能还会有所残留,因此,根据多批中试和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的有机溶剂使用和残留情况制定质量标准是最有意义的。为此,建议以多批中试和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为研究对象,继续积累合成过程中所使用的第二类有机溶剂残留量检测数据,并根据结果进一步完善、修订质量标准。通常,如果多批中试和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的检测结果充分提示某有机溶剂已无残留,那么其残留量检查可不订入质量标准;如果检测结果提示某有机溶剂仍有残留,那么质量标准中需要保留或增加其残留量检查。当然,也可以在标准试行期、甚至标准转正后继续积累产品的研究数据,并根据检测结果继续修订、完善质量标准。总之,为了保证质量标准的合理性、有效性,建议根据多批中试和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的研究结果确定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第三类溶剂

如2所述,通常,可以根据临床前产品的残留量研究结果制定临床用质量标准,一般情况下,对于有残留的有机溶剂,建议将其残留量检查订入临床用质量标准,限度需符合规定(见附录)。

同样,考虑到实验室规模产品的研究结果有时并不能完全代表将来中试或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的质量,建议根据中试和工业化生产规模产品的检测情况进一步修订质量标准,形成最终的质量标准。

四.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附录中无限度规定和未收载的有机溶剂

对于第四类溶剂,由于目前尚无充分的毒理学研究资料而未在附录中列出其PDE值和浓度限制。另外,还有一些在药物制备过程中可能用到的溶剂未在附录中列出。若在药物的制备过程中使用到了这类溶剂,建议药物研发者尽量检索有关的毒性等研究资料,关注其对临床用药安全性和药物质量的影响。同时,本指导原则也将逐渐完善这些有机溶剂的相关问题。

(二)、未知有机挥发物

在进行检测时,有时可能会出现一些未知的色谱峰,建议对这些未知色谱峰尽量进行定性研究,并进行定量控制。有时候定性研究是比较困难的,建议可参考对未知杂质限量控制的方法,控制未知有机挥发物的总限度。

(三)、多种有机溶剂综合影响

在药物合成过程中,通常会使用多种有机溶剂,目前对有机溶剂残留量的控制基本是控制每种溶剂的残留量不超过各自规定的浓度限度,也就是说暂时没有考虑多种有机溶剂的综合影响。但由于目前的浓度限度是以每日摄取量为10g计算得到的,而事实上每日摄取量远低于10g,所以目前控制的方法也可行。但在使用的溶剂很多,或残留量较大的情况下,建议关注多种有机溶剂的综合影响。

(四)、中间体的有机溶剂残留量

目前,国外有通过控制中间体的第一、二类有机溶剂残留量进而控制终产品质量的方法,这种方法尤其适用于合成路线比较长的产品。国内一般是直接控制终产品的有机溶剂残留量。由于国内对中间体的控制尚很不完善,所以目前仍建

议采用直接控制终产品的质量。但在直接控制比较困难或中间体控制比较完善的时候,也鼓励药物研发者尝试通过多种途径有效的控制产品的有机溶剂残留。

有时候,合成过程中所使用的合成起始原料可能是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尚未批准的原料药、化工中间体等。如果是采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作为起始原料,可参考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有机溶剂残留量的控制。若国家标准中未控制有机溶剂残留量,建议根据起始原料的制备工艺,对可能存在的残留溶剂一并在终产品中进行控制。如果采用尚未批准的原料药、化工中间体等作为起始原料,建议根据起始原料的制备工艺,对可能存在的残留溶剂一并在终产品中进行控制。

(五)、制剂工艺对制剂有机溶剂残留的影响

在制剂制备过程中,有时也会使用到有机溶剂,如包衣过程,透皮制剂制备、脂质体的制备等。建议在制剂的质量研究中,也对涉及到的有机溶剂进行残留量的研究和控制。

(六)、辅料有机溶剂残留的研究及对制剂的影响

辅料作为制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残留溶剂情况直接影响制剂的质量。

对于新研发的辅料,其有机溶剂残留的研究与前述原料药的有机溶剂残留是一致的。对于目前制剂中经常使用的常规辅料的有机溶剂残留情况及其对制剂质量的影响,建议逐步予以关注。

[附录] 药物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

①通常含有60%间二甲苯,14%对二甲苯,9%邻二甲苯和17%乙苯

[参考文献]

1、ICH Q3c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2、英国药典2002年版

3、欧洲药典2003年版

4、美国药典25版

5、FDA:Guidence for Industry:Q3c Impurities:Residual Solvents

6、中国药典2000年版

7、《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研究指导原则》

8、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增修订内容汇编

9、ICH Impurities:Residual Solvents (Maintenance) PDE for

N-Methylpyrrolidone (NMP)

10、ICH Impurities : Residual Solvents (Maintenance) PDE for Tetrahydrofuran

11、EMEA:Position Paper on Specification for Class 1 and Class 2 Residual Solvents in Active Substances

[起草说明]

(一)、背景资料

目前,关于有机溶剂残留的研究,国内外相继发布了一些相关指导原则。1997年,ICH首次对药物中残留溶剂研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总结,形成了“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对残留溶剂进行了定义,并对常见的有机溶剂进行了分类,列出了五种应避免使用的第一类溶剂、二十六种应限制使用的第二类溶剂、二十八种低毒性的第三类溶剂和十种尚无足够毒性资料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用到的溶剂,列出了前三类溶剂的PDE和浓度限制。此后,ICH不断对此指导原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如在2002年根据最新的研究结果重新修订了N-甲基吡咯烷酮的限度和四氢呋喃的类别。ICH的这份指导原则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等药物研究开发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在套用ICH指导原则,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还在参考ICH指导原则基础上专门制订了残留溶剂指导原则。国内的《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研究指导原则》中也提到需对有机溶剂残留量进行检查。此外,在CP、BP、EP、USP的附录中也收载了有机溶剂残留量检测的方法。

本指导原则是在参考以上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国内药物研究开发和评价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起草形成的,力求在对有机溶剂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进行此项研究的一般思路和原则。

(二)、本指导原则内容设置的考虑

1、本指导原则是按照实际工作中对有机溶剂残留问题研究的一般思路撰写的,即首先为如何确定哪些溶剂需要进行残留量检测,其次为怎样建立检查方法并通过方法学研究验证方法的合理可行性,然后为如何根据研究结果建立质量标准等。同时对研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2、药物最终是以各种制剂的形式应用于临床,所以控制制剂的有机溶剂残留量更有利于保障用药安全。但目前国内还主要对原料药进行残留溶剂的检查,同时考虑到有机溶剂的使用大部分是在原料药的合成过程中,所以本指导原则以原料药有机溶剂残留问题为切入点,探讨和总结对此问题的一般性原则。

3、原料药的有机溶剂残留情况与合成工艺密切相关,而合成工艺纷繁复杂,可能使用的有机溶剂也情况各异,通过本指导原则的撰写,想表达和提倡一种在一般性原则的指导下,更重要的是药物研发者需要根据自己所研究的产品的具体

情况,分析判断哪些有机溶剂需要进行研究和控制,并通过方法学研究确定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法。

4、“概述”部分强调了本指导原则是适用于药物研发的整个过程,“质量标准制定的一般原则及阶段性要求”部分阐述了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阶段性,其出发点是结合我国国情,讨论如何合理、有效的进行有机溶剂残留量的研究,同时也强调这项研究是需要贯彻于药物研究开发的始终。

5、在正文部分,主要讨论了三方面问题。

第一部分通过对原料药制备工艺、制剂及其临床应用特点、各类有机溶剂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的分析,讨论了选择研究溶剂需要考虑的问题和各类溶剂研究的一般原则。

第二部分对残留溶剂检测方法的建立和方法学研究进行了讨论。目前常采用的方法为GC 法。无论采用何种检测方法,都需要通过方法学研究来确定检测方法的合理可行性。

第三部分对溶剂残留量的两种表示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并结合国内目前具体情况,确定以浓度限度表示方法更为可行,并讨论第一类溶剂、第二类溶剂和第三类溶剂订入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和阶段性要求。

以上所讨论的一般原则,是在总结药物研发的一般情况后得出的,不是能够涵盖药物研发的所有情况的,做为药物研发者,需要根据具体药物的特点,做出进一步的分析和判断。

6.“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是目前在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中不尽完善,需在今后的研究中继续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早已被提出,但由于研究条件等的限制,未开展研究,有的是近期才提出的。由于这些问题都属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组成部分,希望引起药物研发者的关注。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常用有机溶剂毒性分类

常用有机溶剂毒性分类 第一类溶剂 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 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 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第二类溶剂 是指无基因毒性但有动物致癌性的溶剂。按每日用药10克计算的每日允许接触量如下: 2-甲氧基乙醇(50ppm)、氯仿(60ppm)、1,1,2-三氯乙烯(80ppm)、1,2-二甲氧基乙烷(100ppm)、1,2,3,4-四氢化萘(100ppm)、2-乙氧基乙醇(1 60ppm)、环丁砜(160ppm)、嘧啶(200ppm)、甲酰胺(220ppm)、正己烷(2 90ppm)、氯苯(360ppm)、二氧杂环己烷(380ppm)、乙腈(410ppm)、二氯甲烷(600ppm)、乙烯基乙二醇(620ppm)、N,N-二甲基甲酰胺(880ppm)、甲苯(890ppm)、N,N-二甲基乙酰胺(1090ppm)、甲基环己烷(1180ppm)、1,2-二氯乙烯(1870ppm)、二甲苯(2170ppm)、甲醇(3000ppm)、环己烷(3880 ppm)、N-甲基吡咯烷酮(4840ppm)、。 第三类溶剂 是指对人体低毒的溶剂。急性或短期研究显示,这些溶剂毒性较低,基因毒性研究结果呈阴性,但尚无这些溶剂的长期毒性或致癌性的数据。在无需论证的情况下,残留溶剂的量不高于0.5%是可接受的,但高于此值则须证明其合理性。这类溶剂包括: 戊烷、甲酸、乙酸、乙醚、丙酮、苯甲醚、1-丙醇、2-丙醇、1-丁醇、2-丁醇、戊醇、乙酸丁酯、三丁甲基乙醚、乙酸异丙酯、甲乙酮、二甲亚砜、异丙基苯、乙酸乙酯、甲酸乙酯、乙酸异丁酯、乙酸甲酯、3-甲基-1-丁醇、甲基异丁酮、2-甲基-1-丙醇、乙酸丙酯。 除上述这三类溶剂外,在药物、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还常用其他溶剂,如1,1-二乙氧基丙烷、1,1-二甲氧基甲烷、2,2-二甲氧基丙烷、异辛烷、异丙醚、甲基异丙酮、甲基四氢呋喃、石油醚、三氯乙酸、三氟乙酸。这些溶剂尚无基于每日允许剂量的毒理学资料,如需在生产中使用这些溶剂,必须证明其合理性。

临床常见急救药品分类

臨床常見急救藥品分類 呼吸循環衰竭 循環衰竭: 腎上腺素、異丙腎上腺素、阿托品、多巴胺呼吸衰竭: 氨茶堿、洛貝林、尼可剎米 GAGGAGAGGAFFFFAFAF

新三聯:腎上腺素、異丙腎上腺素、阿托品 呼二聯:洛貝林、尼可剎米 常見急救藥物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查對制度 1執行醫囑,嚴格執行“三查八對”一注意。2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應檢查藥品質量、標簽、失效期和批號。3給藥前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藥品要反復核對。4擺藥注意四不用 不用無標簽或標簽不清的藥物; 不用變色、渾濁、有沉淀的藥物; 不用可疑藥物; 不用內服、外用、劇毒藥物的標簽與藥品混淆的藥物。 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1mg/1ml/支) 又稱副腎素、副腎堿 1用法:皮下注射、靜脈注射 GAGGAGAGGAFFFFAFAF

2適應癥 心臟驟停的搶救和過敏性休克的搶救; 其他过敏性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荨麻疹)的治疗; 與局麻藥合用有利局部止血和延長藥效。 3不良反應 心悸、煩躁、焦慮、震顫、出汗和皮膚蒼白,劑量過大、靜注速度過快或注射誤入血管,可引起血壓驟升,誘發腦溢血和心律失常。 必須密切注意血壓、心率與心律變化,多次應用時還須測血糖變化。 去甲腎上腺素(2mg/1ml/支) 1用法:口服、靜脈注射 2適應癥 用于治療急性心肌梗死,體外循環等引起的低血壓。 椎管內阻滯時的低血壓及心跳驟停復蘇后血壓維持。 3不良反應 藥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組織壞死 GAGGAGAGGAFFFFAFAF

個別病人應過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腫。 以下反應如持續出現應注意:焦慮不安、眩暈、頭痛、皮膚蒼白、心悸、失眠等。 鹽酸異丙腎上腺素(1mg/1ml/支) 1藥品性狀:無色的澄明液體。用法:靜脈注射 2適應癥 治療心源性或感染性休克; 治療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心搏驟停。 3不良反應 口咽發干、心悸不安;少見的不良反應有:頭暈、目眩、面潮紅、惡心、心率增速、震顫、多汗、乏力等。 鹽酸多巴胺注射液(20mg/2ml/支) 1適應癥 適用于心肌梗死、創傷、心臟手術、腎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綜合征。 GAGGAGAGGAFFFFAFAF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说课材料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一、第一类有机溶剂: 1、三氯甲烷 2、1,1,2,2,-四氯乙烷 3、四氯化碳 4、1,2二氯乙烯 5、1,2二氯乙烷 6、二硫化碳 7、三氯乙烯 8、苯 9、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 二、第二类有机溶剂: 1、丙酮 2、异戊醇 3、异丁醇 4、异丙醇 5、乙醚 6、乙二醇乙醚 7、乙二醇乙醚乙酸酯 8、乙二醇丁醚 9、乙二醇甲醚 10、邻—二氯苯 11、二甲苯 12、甲酚 13、氯苯 14、乙酸戊酯

15、乙酸异戊酯 16、乙酸异丁酯 17、乙酸异丙酯 18、乙酸乙酯 19、乙酸丙酯 20、乙酸丁酯 21、乙酸甲酯 22、苯乙烯 23、1,4—二氧杂环己烷 24、四氯乙烯 25、环己醇 26、环己酮 27、1—丁醇 28、2—丁醇 29、甲苯 30、二氯甲烷 31、甲醇 32、甲基异丁基甲酮 33、甲基环己醇 34、甲基环己酮 35、甲丁酮 36、1,1,1—三氯乙烷 37、1,1,2—三氯乙烷 38、丁酮 39、二甲基甲酰胺 40、四氢呋喃 41、正己烷

42、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 三、第三类有机溶剂 1、汽油 2、煤焦油精 3、石油醚 4、石油精 5、轻油精 6、松节油 7、矿油精 8、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 四、有机溶剂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大类: 1、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 2、脂肪烃类:戊烷、己烷、辛烷等; 3、脂环烃类:环己烷、环己酮、甲苯环己酮等; 4、卤化烃类:氯苯、二氯苯、二氯甲烷等; 5、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等; 6、醚类:乙醚、环氧丙烷等; 7、酯类: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 8、酮类:丙酮、甲基丁酮、甲基异丁酮等; 9、二醇衍生物: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单丁醚等; 10、其他:乙腈、吡啶、苯酚等。 经常使用有机溶剂,如,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乙烯乙二醇醚和三乙醇胺。

有机溶剂分类

有机溶剂分类 一、烃类溶剂 1.烃 只含有碳氢两种元素的有机化合物叫烃。根据结构将烃类分为脂肪烃和芳香烃。脂肪烃包括脂肪链烃和脂环烃。开链结构的脂肪烃根据结构的饱和程度分为饱和链烃(烷烃)和不饱和链烃(烯烃和炔烃)。芳香烃是含有苯环特殊结构的烃类。根据具体结构分为单环芳烃、多环芳烃和稠环芳烃。 烃类溶剂根据来源分为两类:由石油分馏得到的烃类混合物溶剂叫石油溶剂油,简称溶剂油;由化工原料合成或精制得到的成分单一烃类溶剂是烃的纯溶剂。纯溶剂价格较高,通常只用于一些特殊用途中。 2.溶剂油 石油是由多种烃类组成的混合物,经过分馏处理得到不同沸点范围的产品。根据沸,抿范围通常把石油产品分为石油醚、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石蜡和沥青。其中沸点范围在30~90℃以戊烷和己烷为主要成分的石油醚和沸点范围在40~200℃烃分子含碳数在4~12的汽油,有很好的溶解性能。在工业生产中常做溶剂使用,称为溶剂油或溶剂汽油。近年来还开发出相当于煤油乃至轻柴油馏分做高沸点溶剂油,拓宽了溶剂油的概念。煤油是石油分馏时,沸点在175~325℃范围的馏分,由于馏程长所包含的烃类成分复杂。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做溶剂使用,如美国干洗业使用的干洗溶剂汽油(stoddard solvent)实际上是一种不易燃的煤油溶剂。因此广义上溶剂油包括多种沸程范围的烃类混合物以及己烷、苯、甲苯、二甲苯纯烃类溶剂。为了叙述上的方便,本书介绍的溶剂油是指由石油分馏得到的烃类混合物溶剂。 (1)溶剂油按沸程分类根据分馏过程的沸程,溶剂油大致分为三类:把沸程在100℃凋以下的称为低沸点溶剂油,如工业上的6号抽提溶剂油,沸程为60~90℃;把沸程在100~150℃的称为中沸点溶剂油,如橡胶溶剂油,沸程在80~120℃;把沸程高于150℃的称为高调沸点溶剂油,如油漆溶剂油,沸程为140—200℃,油墨溶剂油干点达360℃都属于高沸点溶剂油。从沸程范围看,溶剂油大多数属于汽油馏分。 (2)溶剂油的化学成分溶剂油是各种烃类的混合物,主要成分有开链烷烃、烯烃、环烷烃和芳香烃。由于烯烃化学性质活泼、安定性差,不适合作溶剂使用,所以一般溶剂油中含烯烃很少,成分以其他三类烃为主。 低沸程溶剂油,如6号抽提溶剂油,120号橡胶溶剂油,200号油漆溶剂油中主要成分是烷烃和环烷烃。有时称为脂肪烃类溶剂,脂肪烃溶剂油成分有直链烷烃、支链烷烃、环烷烃。由于不同结构烷烃的溶解性能不同,所以又可以根据其主要成分进一步分类,如以支链烷烃为主要成分的溶剂油,称为异构烷烃溶剂油,它的溶解性能优于一般脂肪烃溶剂油而高沸程溶剂油中甲苯、二甲苯等芳烃含量较大称为芳烃类溶剂油,如近年兴起的高沸点芳烃溶剂油主要成分就是分子中含9个碳原子的芳烃。 溶剂油的性能与其化学成分有密切关系,由于烃类的溶解能力顺序为:芳烃>环烷烃>链烷烃。所以相同沸程的溶剂油中含链烷烃、环烷烃多的比含芳烃较多的溶剂油苯胺点高、贝壳松脂丁醇值低,溶解能力差。 纯芳香烃溶剂油虽然溶解能力强,但毒性也大,因此目前工业上出现用高芳香烃溶剂油和低芳香烃溶剂油来代替苯、甲苯、二甲苯等纯芳香烃溶剂使用的趋势。这样虽然溶解能力稍有降低,但降低了溶剂油的毒性,也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为降低溶剂油的毒性,各国对溶剂油中的芳香烃含量都作出限制,如油漆溶剂油中芳香烃的含量要求在15%以下。

种常见有机溶剂

种常见有机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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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种常见有机溶剂 溶剂名沸点溶解性毒性 *液氨 -33.35℃ 特殊溶解性:能溶解碱金属和碱土金 属剧毒性、腐蚀性 液态二氧化硫-10.08 溶解胺、醚、醇苯酚、有机酸、芳香烃、溴、二硫化碳,多数饱和烃不溶剧毒?*甲胺 -6.3 是多数有机物和无机物的优良溶剂,液态甲胺与水、醚、苯、丙酮、低级醇混溶,其盐酸盐易溶于水,不溶于醇、醚、酮、氯仿、乙酸乙酯中等毒性,易燃?二甲胺 7.4 是有机物和无机物的优良溶剂,溶于水、低级醇、醚、低极性溶剂强烈刺激性 石油醚不溶于水,与丙酮、乙醚、乙酸乙酯、苯、氯仿及甲醇以上高级醇混溶与低级烷相似 *乙醚34.6 微溶于水,易溶与盐酸.与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混溶麻醉性?戊烷36.1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混溶低毒性 二氯甲烷 39.75与醇、醚、氯仿、苯、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混溶低毒,麻醉性强 *二硫化碳46.23 微溶于水,与多种有机溶剂混溶麻醉性,强刺激性?*溶剂石油脑与乙醇、丙酮、戊醇混溶较其他石油系溶剂大?*丙酮56.12 与 1,1-二氯水、醇、醚、烃混溶低毒,类乙醇,但较大? 乙烷 57.28与醇、醚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混溶低毒、局部刺激性 *氯仿61.15 与乙醇、乙醚、石油醚、卤代烃、四氯化碳、二硫化碳等混溶中等毒性,强麻醉性?*甲醇 64.5 与水、乙醚、醇、酯、卤代烃、苯、酮混溶中等毒性,麻醉性, 四氢呋喃66 优良溶剂,与水混溶,很好的溶解乙醇、乙醚、脂肪烃、芳香烃、氯化烃吸入微毒,经口低毒己烷 68.7 甲醇部分溶解,比乙醇高的醇、醚丙酮、氯仿混溶低毒。麻醉性,刺激性 三氟代乙酸71.78 与水,乙醇,乙醚,丙酮,苯,四氯化碳,己烷混溶,溶解多种脂肪族,芳香族化合物 ?1,1,1-三氯乙烷 74.0 与丙酮、、甲醇、乙醚、苯、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混溶低毒类溶剂 *四氯化碳76.75 与醇、醚、石油醚、石油脑、冰醋酸、二硫化碳、氯代烃混溶氯代甲烷中,毒性最强 *乙酸乙酯 77.112 与醇、醚、氯仿、丙酮、苯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溶解,能溶解某些金属盐低毒,麻醉性?*乙醇 78.3 与水、乙醚、氯仿、酯、烃类衍生物等有机溶剂混溶微毒类,麻醉性?丁酮79.64 与丙酮相似,与醇、醚、苯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混溶低毒,毒性

常用抢救药物分类

一、抗休克、升压药 1.肾上腺素(副肾)1mg/1ml 适应症:适用于过敏性休克抢救、心跳骤停复苏、支气管哮喘等。 应用和剂量:(1)过敏性休克:皮下注射或者肌注0.5-1.0mg,也可以用0.1-0.5mg加生理盐水稀释到10ml后缓慢静脉注射。(2)解除支气管哮喘:皮下注射0.25-0.5mg。(3)心脏骤停:往往配合心肺复苏抢救时的神药,(4)与局部麻醉药物配伍和局部止血:可减少局麻药吸收而延长其药效,并减少起毒副作用,减少手术部位出血,浓度为1:10万或1:20万,总量不超过1毫克。(5)制止鼻粘膜和牙龈出血。 新生儿用量:宜稀释为1:10000应用 每次0.01-0.03mg/kg, 静脉滴注时常为0.05-2.0ug(kg.min) 0.05-0.2ug(kg.min)为低剂量兴奋β受体0.5-2.0 ug(kg.min) 为高剂量兴奋α受体

不良反应: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四肢发凉。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 禁忌症: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疾病、糖尿病、甲亢、洋地黄中毒、外伤性及出血性休克、心源性哮喘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宜避光、避热,药液氧化变色后不得使用,不宜与碱性溶液、强心苷类、KCL 混合使用。 2.重酒石酸间羟胺(阿拉明)1mg/ml 适应症:适用于各种休克的早起治疗,可用于出血、过敏、外伤、手术、麻醉等发生低血压的辅助治疗。也用于心源性休克和败血症所致的低血压。 应用和剂量:(1)肌注和皮下:0.04-0.2mg/kg,4-6小时1次。(2)静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缓慢静注0.5mg-5mg,然后继以静滴。(3)静滴:0.3-2mg/mg应用生理盐水100ml稀释。 不良反应:头痛、眩晕、震颤、恶心、呕吐。注意事项:短期内连续使用,可出现快速耐

常用急救药品分类

常用急救药物的分类 ?中枢兴奋药降压药 ?镇静、安定药平喘药 ?镇痛药利尿脱水药 ?抗休克药止血药 ?改善微循环药抗凝血药 ?强心药抗过敏药 ?抗心率失常药激素 ?血管扩张药解毒药 ?水电解质平衡药 一、中枢兴奋药(呼吸兴奋药):尼可刹米(可拉明)、洛贝林(山梗菜碱) 1、尼可刹米(可拉明) ?药理:选择性地兴奋延髓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对血管运动中枢有微弱兴奋作用。 本品吸收好,起效快,作用时间短暂,一次静注只能维持5~10分钟。 ?应用: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用法:静注每次0.25~0.5g(约1支)。极量一次1.25g (约3.3支),必要时可在1~2小时内连续给4~6个剂量。小儿常用量:6个月以下一次75mg(1/5支),1岁一次125mg (1/3支),4~7岁一次175mg (约 0.5支),注射液每支0.375g 。 ?注意事项:反复或大剂量可引起血压增高、心悸、出汗、呕吐、震颤、肌僵直等,应即时停药。 若出现惊厥,可注射苯巴比妥钠或小剂量硫喷妥钠对抗。运动员慎用。 2、.洛贝林(山梗菜碱) ?药理:兴奋颈动脉体化学感受器而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作用迅速而短暂。对呼吸中枢无直接兴奋作用。 ?应用: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引起的窒息、吸入麻醉剂及其它中枢抑制药(如阿片、巴比妥类)的中毒及肺炎、白喉等传染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用法:皮下或肌注:儿童一次1~3mg,成人一次10mg 。极量:一次20mg,一日50mg。 静脉注射:儿童一次0.3~3mg,成人一次3mg。极量:一次6mg,一日20mg,必要时每30分钟可重 复1次,静注须缓慢。 ?注意事项: 大剂量可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二、镇静、安定药 ?苯巴比妥钠(鲁米那) ?地西泮(安定) ?氯丙嗪(冬眠灵) 三、镇痛药: ?吗啡 ?哌替啶(杜冷丁) ?曲马多 四、抗休克药 ?肾上腺素(副肾素) ?异丙肾上腺素 ?去甲肾上腺素 ?间羟胺(阿拉明) ?多巴胺(儿茶酚乙胺)

最全的常用有机溶剂参数表

溶剂危害性分类 一类溶剂:应避免 致癌物;备受怀疑的致癌物;环境危害物 二类溶剂:设定残余量,限量使用 非基因性动物致癌物;可能导致不可逆中毒,比如神经性中毒,畸形;可能导致其他可逆性中毒 三类溶剂: 低毒 对人体有潜在毒性,可以接触,但不超过50mg/day。 Solvent Other Names Structure Class Acetic acid Ethanoic acid CH3COOH三类溶剂 2-Propanone Acetone CH3COCH3三类溶剂 Propan-2-one Acetonitrile CH3CN二类溶剂 Anisole Methoxybenzene三类溶剂 Benzene Benzol一类溶剂 n-Butyl alcohol 1-Butanol CH3(CH2)3OH三类溶剂 Butan-1-ol sec-Butyl alcohol 2-Butanol CH3CH2CH(OH)CH3三类溶剂 Butan-2-ol Butyl acetate Acetic acid butyl ester CH3COO(CH2)3CH3三类溶剂 tert-Butylmethyl ether2-Methoxy-2-methyl- propane(CH3)3COCH3三类溶剂Carbon tetrachloride Tetrachloromethane CCl4一类溶剂 Chlorobenzene二类溶剂Chloroform Trichloromethane CHCl3二类溶剂 Isopropylbenzene Cumene 三类溶剂 (1-Methyl)ethylbenzene Cyclohexane Hexamethylene二类溶剂 1,2-Dichloroethane sym-Dichloroethane CH2ClCH2Cl一类溶剂

临床常见急救药品分类

常见急救药物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查对制度 1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3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要反复核对。4摆药注意四不用 不用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药物; 不用变色、浑浊、有沉淀的药物; 不用可疑药物; 不用内服、外用、剧毒药物的标签与药品混淆的药物。 支)1mg/1ml/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又称副肾素、副肾碱用法:1皮下注射、静脉注射 2适应症心脏骤停的抢救和过敏性休克的抢救;其他过敏性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荨麻疹)的治疗;与局麻药合用有利局部止血和延长药效。 3不良反应心悸、烦躁、焦虑、震颤、出汗和皮肤苍白,剂量过大、静注速度过快或

注射误入血管,可引起血压骤升,诱发脑溢血和心律失常。必须密切注意血压、心率与心律变 化,多次应用时还须测血糖变化。去甲肾上腺素(2mg/1ml/支) :1用法口服、静脉注射 2适应症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不良反应3药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个别病人应过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肿。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应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皮肤苍白、心悸、失 眠等。盐酸异丙肾上腺素(1mg/1ml/支) 1药品性状:无色的澄明液体。用法:静脉注射 2适应症治疗心源性或感染性休克;治疗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心搏骤停。不良反应3 口咽发干、心悸不安;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面潮红、恶心、心率增速、震颤、多汗、 乏力等。支)20mg/2ml/盐酸多巴胺注射液(适应症1适用于心肌梗死、创伤、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综合征。由于本品可增加心排血量,也用于 洋地黄和利尿剂无效的心功能不全。注意事项2 只能静脉给药,对肢端循环不良的病人,须严密监测,注意坏死及坏疽的可能性。选用粗大的静脉作静注或静滴,以防药液外溢,及产生组织坏死。硫酸阿托品(1ml/支) 1用法: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2临床应用 解除平滑肌痉挛 制止腺体分泌治疗缓慢型心律失常抗休克 3不良反应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瞳孔扩大、皮肤潮红等。剂量越大,中枢中毒症状越严重,如极度视力模糊,运动失调,幻觉、昏迷 等。5-10mg可致中毒,80-130mg可致死亡;硫酸阿托品(1ml/支)阿托品化: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如无效,可阿托品在用于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时,开始使用阿托品2-4mg分钟肌注2mg,直至M胆碱受体兴奋症状消失或出现阿托品轻度中毒症状即为阿托品化。每隔5-10支)地塞米松(5mg/1ml/ 药理作用1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常用于危重病人的抢救,如严重的休克、过敏、脑水肿等。 2用法:静脉注射注意事项3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需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 渐减量。运动员慎用。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2ml/支)又称为西地兰用法:1静脉注射 2适应症主要用于心力衰竭。控制伴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 3注意事项(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率及心律;心电图;心功能监测;电解质尤其钾、钙、镁;氨茶碱注射液(2ml/支) 1适应症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 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2用法: 静脉注射不良反应3.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胃部不适、呕吐、食欲减退,也可见头痛、烦躁、易激动。尼可刹米注射液(支)又称为可拉明 1适应症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用法:静脉注射 2不良反应有出汗、恶心、呕吐、咳嗽、皮肤潮红、皮疹等。剂量过大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震颤、肌肉僵硬或抽搐、心律不齐、高热。严重者可致癫痫样惊 厥,随之出现昏迷。支)盐酸洛贝林注射液(3mg/1ml/又称山梗菜碱。 1用法:静脉注射 2适应症本品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临床上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不良反应3可有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等。 4药物过量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呋噻米注射液(20mg/2ml/支)又称速尿用法:1静脉注射 2适应症水肿性疾病;急进性高血压,高血压危象;/肺水肿有必要快速利尿时;联合应用于脑严重的高钙血症,与补水联合应用。 3注意事项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支)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5ml/ 1适应症本品为局麻药及

常用有机溶剂分类48901

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干燥 第一类溶剂 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 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第二类溶剂 是指无基因毒性但有动物致癌性的溶剂。按每日用药10克计算的每日允许接触量如下: 2-甲氧基乙醇(50ppm)、氯仿(60ppm)、1,1,2-三氯乙烯(80ppm)、1,2-二甲氧基乙烷(100ppm)、1,2,3,4-四氢化萘(100ppm)、2-乙氧基乙醇(160ppm)、环丁砜(160ppm)、嘧啶(200ppm)、甲酰胺(220ppm)、正己烷(290ppm)、氯苯(360ppm)、二氧杂环己烷(380ppm)、乙腈(410ppm)、二氯甲烷(600ppm)、乙烯基乙二醇(620ppm)、N,N-二甲基甲酰胺(880ppm)、甲苯(890ppm)、N,N-二甲基乙酰胺(1090ppm)、甲基环己烷(1180ppm)、1,2-二氯乙烯(1870ppm)、二甲苯(2170ppm)、甲醇(3000ppm)、环己烷(3880ppm)、N-甲基吡咯烷酮(4840ppm)、。第三类溶剂 是指对人体低毒的溶剂。急性或短期研究显示,这些溶剂毒性较低,基因毒性研究结果呈阴性,但尚无这些溶剂的长期毒性或致癌性的数据。在无需论证的

情况下,残留溶剂的量不高于0.5%是可接受的,但高于此值则须证明其合理性。这类溶剂包括: 戊烷、甲酸、乙酸、乙醚、丙酮、苯甲醚、1-丙醇、2-丙醇、1-丁醇、2-丁醇、戊醇、乙酸丁酯、三丁甲基乙醚、乙酸异丙酯、甲乙酮、二甲亚砜、异丙基苯、乙酸乙酯、甲酸乙酯、乙酸异丁酯、乙酸甲酯、3-甲基-1-丁醇、甲基异丁酮、2-甲基-1-丙醇、乙酸丙酯。 除上述这三类溶剂外,在药物、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还常用其他溶剂,如1,1-二乙氧基丙烷、1,1-二甲氧基甲烷、2,2-二甲氧基丙烷、异辛烷、异丙醚、甲基异丙酮、甲基四氢呋喃、石油醚、三氯乙酸、三氟乙酸。这些溶剂尚无基于每日允许剂量的毒理学资料,如需在生产中使用这些溶剂,必须证明其合理性。 一些溶剂因为种种原因总是含有杂质,这些杂质如果对溶剂的使用目的没有什么影响的话,可直接使用。可是在进行化学实验和进行一些特殊的化学反应时,必须将杂质除去。虽然除去全部杂质是有困难的,但至少应该将杂质减少到对使用目的没有妨碍的限度。除去杂质的操作称为溶剂的精制,故溶剂的精制几乎都要进行脱水,其次再除去其他的杂质。 1.溶剂的脱水干燥: 溶剂中水的混入往往是由于在溶剂制造,处理或者由于副反应时作为副产物带入的,其次在保存的过程中吸潮也会混入水分。水的存

常用抢救药物分类

一、抗休克及其他血管活性药 1.肾上腺素(副肾) 1mg/1ml 适用于过敏性休克抢救、心跳骤停复苏、支气管哮喘等。 2.间羟胺(阿拉明) 10mg/ml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及手术时低血压状态 3.去甲肾上腺素(正肾) 2mg/ml 升高血压,适用于各种休克(出血性休克禁用)和低血压的急救,上消化道出血 4.异丙肾上腺素(异丙肾) 1mg/2ml 用于控制哮喘的急性发作和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 5.多巴胺(3-羟酪胺) 20mg/2ml 适用于各种休克,特别适用于伴有肾功能不全、心排出量低而已补足血容量指征。 6.多巴酚丁胺 20mg/2ml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输出量降低的休克和器质性病变,心肌收缩力下降引起的心力衰竭。 7.酚妥拉明(立其丁) 20mg/2ml 二、作用于呼吸系统的药物 1.麻黄碱 30mg/ml 片剂25mg/ 片滴鼻剂 1%---10ml 用于治疗支气管发作的预防,维持血压,消除鼻黏膜充血;甲亢、高血压患者禁用。 2.氨茶碱 0.25g/2ml 片剂 0.05/0.1/片 用于治疗各种哮喘、心源性水肿及胆绞痛等。 三、作用于消化系统的药物 1.山莨菪碱(654-2) 10mg/ml 用于治疗中毒性休克及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疼痛,消化性溃疡。 2.氯丙嗪(冬眠灵) 50mg/2ml 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呕吐、精神分裂症、人工冬眠 3.东莨菪碱 (海娥辛) 0.3mg/ml 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肾绞痛等 4.阿托品 0.5mg/ml 抗胆碱药,用于胃肠道、肾、胆绞痛,有机磷中毒等 四、作用于泌尿系统的药物 1.呋噻米(速尿) 20mg/2ml 为失钾利尿药,治疗心源性水肿、肾性水肿,肝硬变腹水等 2.甘露醇 50g/250ml 使组织脱水,发挥利尿作用。大剂量口服有泻下作用,用于脑水肿、青光眼,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清洁肠道。 五、作用于血液系统药物 1.右旋糖 40(低右) 6% 500ml (1).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维持血压,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出血性休克 (2)预防术后血栓形成和血栓性静脉炎 2. 氨甲苯酸(止血芳酸) 100mg/10ml 用于纤维蛋白溶酶原引起的出血 3.止血敏 0.5g/2ml 适用于手术前后预防出血及止血,各种内脏和皮肤出血等。 六、抗过敏反应药物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一、第一类有机溶剂: 1、三氯甲烷 2、1,1,2,2,-四氯乙烷 3、四氯化碳 4、1,2二氯乙烯 5、1,2二氯乙烷 6、二硫化碳 7、三氯乙烯 8、苯 9、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 1、丙酮 2、异戊醇 3、异丁醇 4、异丙醇 5、乙醚 6、乙二醇乙醚 7、乙二醇乙醚乙酸酯 8、乙二醇丁醚 9、乙二醇甲醚 10、邻—二氯苯 11、二甲苯 12、甲酚 13、氯苯 14、乙酸戊酯

15、乙酸异戊酯 16、乙酸异丁酯 17、乙酸异丙酯 18、乙酸乙酯 19、乙酸丙酯 20、乙酸丁酯 21、乙酸甲酯 22、苯乙烯 23、1,4—二氧杂环己烷 24、四氯乙烯 25、环己醇 26、环己酮 27、1—丁醇 28、2—丁醇 29、甲苯 30、二氯甲烷 31、甲醇 32、甲基异丁基甲酮 33、甲基环己醇 34、甲基环己酮 35、甲丁酮 36、1,1,1—三氯乙烷 37、1,1,2—三氯乙烷 38、丁酮 39、二甲基甲酰胺 40、四氢呋喃 41、正己烷 42、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

三、第三类有机溶剂 1、汽油 2、煤焦油精 3、石油醚 4、石油精 5、轻油精 6、松节油 7、矿油精 8、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 四、有机溶剂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 大类: 1、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 2、脂肪烃类:戊烷、己烷、辛烷等; 3、脂环烃类:环己烷、环己酮、甲苯环己酮等; 4、卤化烃类:氯苯、二氯苯、二氯甲烷等; 5、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等; 6、醚类:乙醚、环氧丙烷等; 7、酯类: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 8、酮类:丙酮、甲基丁酮、甲基异丁酮等; 9、二醇衍生物: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单丁醚等; 10、其他:乙腈、吡啶、苯酚等。 经常使用有机溶剂,如,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乙烯乙二醇醚和三乙醇胺。

常见有机溶剂的性质大全

溶剂的定义 溶剂(solvent)这个词广义指在均匀的混合物中含有的一种过量存在的组分。狭义地说,在化学组成上不发生任何变化并能溶解其他物质(一般指固体)的液体,或者与固体发生化学反应并将固体溶解的液体。溶解生成的均匀混合物体系称为溶液。在溶液中过量的成分叫溶剂;量少的成分叫溶质。 溶剂也称为溶媒,即含有溶解溶质的媒质之意。但是在工业上所说的溶剂一般是指能够溶解油脂、蜡、树脂(这一类物质多数在水中不溶解)而形成均匀溶液的单一化合物或者两种以上组成的混合物。这类除水之外的溶剂称为非水溶剂或有机溶剂,水、液氨、液态金属、无机气体等则称为无机溶剂。 溶解现象 溶解本来表示固体或气体物质与液体物质相混合,同时以分子状态均匀分散的一种过程。事实上在多数情况下是描述液体状态的一些物质之间的混合,金与铜、铜与镍等许多金属以原子状态相混合的所谓合金也应看成是一种溶解现象。所以严格地说,只要是两种以上的物质相混合组成一个相的过程就可以称为溶解,生成的相称为溶液。一般在一个相中应呈均匀状态,其构成成分的物质可以以分子状态或原子状态相互混合。 溶解过程比较复杂,有的物质在溶剂中可以以任何比例进行溶解,有的部分溶解,有的则不溶。这些现象是怎样发生的,其影响的因素很多,一般认为与溶解过程有关的因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相同分子或原子间的引力与不同分子或原子间的引力的相互关系(主要是范德华引力); ⑵分子的极性引起的分子缔合程度; ⑶分子复合物的生成; ⑷溶剂化作用; ⑸溶剂、溶质的相对分子质量; ⑹溶解活性基团的种类和数目。 化学组成类似的物质相互容易溶解,极性溶剂容易溶解极性物质,非极性溶剂容易溶解非极性物质。例如,水、甲醇和乙醇彼此之间可以互溶;苯、甲苯和乙醚之间也容易互溶,但水与苯,甲醇与苯则不能自由混溶。而且在水或甲醇中易溶的物质难溶于苯或乙醚;反之在苯或乙醚中易溶的却难溶于水或甲醇。这些现象可以用分子的极性或者分子缔合程度大小进行判断。纤维素衍生物易溶于酮、有机酸、酯、醚类等溶剂,这是由于分子中的活性基团与这类溶剂中氧原子相互作用的结果。有的纤维素衍生物在纯溶剂中不溶,但可溶于混合溶剂。例如硝化纤维素能溶于醇、醚混合溶剂;三乙酸纤维素溶于二氯乙烷、甲醇混合溶剂。这可能是由于在溶剂之间,溶质与溶剂之间生成分子复合物,或者发生溶剂化作用的结果。总之,溶解过程能够发生,其物质分子间的内聚力应低于物质分子与溶剂分子之间的吸引力才有可能实现。 溶液浓度的表示方法 溶质在溶剂中溶解的多少,彼此间存在着相对量的关系,通常用以下几种方法表示:⑴质量分数 即混合物中某一物质的质量与混合物的质量之比,符号为ω。 物质B的质量分数(ωB)=物质B的质量(mB)/溶液的质量(m) 例如:氯化钠的质量分数ω(NaCl)=15%,即表示100g该溶液中含有NaCl 15g。 ⑵体积分数 通常用于表示溶质为液体的溶液浓度(略) ⑶物质的量的浓度

临床常见急救药品分类

临床常见急救药品分类 常见急救药物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查对制度 1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3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要反复核对。4摆药注意四不用 不用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药物; 不用变色、浑浊、有沉淀的药物; 不用可疑药物; 不用内服、外用、剧毒药物的标签与药品混淆的药物。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1mg/1ml/支) 又称副肾素、副肾碱 1用法:皮下注射、静脉注射 2适应症 心脏骤停的抢救和过敏性休克的抢救; 其他过敏性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荨麻疹)的治疗; 与局麻药合用有利局部止血和延长药效。 3不良反应 心悸、烦躁、焦虑、震颤、出汗和皮肤苍白,剂量过大、静注速度过快或注射误入血管, 可引起血压骤升,诱发脑溢血和心律失常。 必须密切注意血压、心率与心律变化,多次应用时还须测血糖变化。 去甲肾上腺素(2mg/1ml/支) 1用法:口服、静脉注射 2适应症 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 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3不良反应 药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个别病人应过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肿。 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应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皮肤苍白、心悸、失眠等。 盐酸异丙肾上腺素(1mg/1ml/支) 1药品性状:无色的澄明液体。用法:静脉注射 2适应症 治疗心源性或感染性休克; 治疗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心搏骤停。 3不良反应 口咽发干、心悸不安;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面潮红、恶心、心率增速、震颤、多汗、乏力等。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20mg/2ml/支) 1适应症 适用于心肌梗死、创伤、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综合征。 由于本品可增加心排血量,也用于洋地黄和利尿剂无效的心功能不全。 2注意事项 只能静脉给药,对肢端循环不良的病人,须严密监测,注意坏死及坏疽的可能性。

有机溶剂毒性

有机溶剂毒性 1、三氯甲烷 明火或灼热的物体接触时能产生剧毒的光气。在空气、水分和光的作用下,酸度增加,因而对金属有强烈的腐蚀性。(变质检验方式:加入硝酸银,因氯仿变质后产物有盐酸,盐酸和硝酸银会反应生成白色沉淀。) 2、丙酮 丙酮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麻醉作用,高浓度接触对个别人可能出现肝、肾和胰腺的损害。由于其毒性低,代谢解毒快,生产条件下急性中毒较为少见。急性中毒时可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口服后,口唇、咽喉烧灼感,经数小时的潜伏期后可发生口干、呕吐、昏睡、酸中度和酮症,甚至暂时性意识障碍。丙酮对人体的长期损害,表现为对眼的刺激症状如流泪、畏光和角膜上皮浸润等,还可表现为眩晕、灼热感,咽喉刺激、咳嗽等。 1、吸入:浓度在500ppm以下无影响,500~1000ppm之间会刺激鼻、喉,1000ppm时可致头痛并有头晕出现。2000~10000 ppm时可产生头晕、醉感、倦睡、恶心和呕吐,高浓度导致失去知觉、昏迷和死亡。 2、眼睛接触;浓度在500ppm会产生刺激,1000ppm会有轻度、暂时性刺激。液体会产生中毒刺激。 3、皮肤刺激:液体会有轻度刺激,通过完好的皮肤吸收造成的危险很小。 口服;对喉和胃有刺激作用,服进大量会产生和吸入相同的症状。

4、皮肤接触会导致干燥、红肿和皲裂,每天3小时吸入浓度为1000ppm 的蒸气,在7~15年会刺激工人鼻腔,使之眩晕、乏力。高浓度蒸气会影响肾和肝的功能。 人身防护 1、吸入:如蒸气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极限时,应佩戴合适的呼吸器。 2、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丁基橡胶。在直接工作的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3、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必要时可佩带面罩。 3、甲醇

常见抢救药品的分类及用法 文档

常用抢救药品的分类和作用及禁忌 一、循环系统/抗休克血管活性药及改善心脑循环药 1.盐酸肾上腺素 适应症:主要适用于因支气管痉挛所致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 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 |用法与用量:常用量:皮下注射,1次0.25mg-1mg;极量:皮下注射,1次1mg。临床用于:⑴抢救过敏性休克:如青霉素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由于本品具有兴奋心肌、升高血压、松弛支气管等作用,故可缓解过敏性休克的心跳微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 ⑵抢救心脏骤停:⑶治疗支气管哮喘:效果迅速但不持久。皮下注射0.25-0.5mg,3-5分钟见效,必要时每4小时可重复注射一次。⑷与局麻药合用:加少量(约1:200000-500000)在混合药液中,本品浓度为2-5ug/ml,总量不超过0.3mg ⑸制止鼻粘膜和齿龈出血:将浸有1:20000-1:1000溶液的纱布填塞出血处。⑹治疗荨麻疹、枯草热、血清反应等:皮下注射1:1000溶液0.2-0.5ml,必要时再以上述剂量注射一次。 不良反应:⑴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四肢发凉。⑵有 时可有心律失常,严重者可由于心室颤动而致死。⑶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禁忌症:下列情况慎用:器质性脑病、心血管病、青光眼、帕金森氏病、噻嗪类引起的 循环虚脱及低血压、精神神经疾病。用量过大或皮下注射时误入血管后,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溢血。每次局麻使用剂量不可超过300ug,否则可引起心悸、头痛、血压升高等。与其他拟交感药有交叉过敏反应。可透过胎盘。抗过敏休克时,须补充血容量。 注意事项: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疾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洋地黄 中毒、外伤性及出血性休克、心源性哮喘等患者禁用。 2.异丙肾上腺素 适应症:主要用于心脏急症,治疗严重窦性心动过缓、窦房阻滞、窦性停搏和慢性完全 性房室传导阻滞。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QT间期延长综合征伴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当本品治疗无效时则使用起搏器。 |用法与用量:静滴:以1-2mg溶于5%葡萄糖液500ml缓慢滴注,滴速每分钟0.02-0.1μg/kg,可根据心律、心率酌情调整滴速。 不良反应:常见有心悸、头痛、眩晕、恶心、震颤和皮肤潮红等。过量可引起心动过速,严重者可发生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与肾上腺素合用时,可引发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甚至猝死。本品禁用或慎用于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动过速、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伴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糖尿病患者。

常见有机溶剂的性质

常见有机溶剂的性质 一、溶剂的定义 溶剂(solvent)这个词广义指在均匀的混合物中含有的一种过量存在的组分。狭义地说,在化学组成上不发生任何变化并能溶解其他物质(一般指固体)的液体,或者与固体发生化学反应并将固体溶解的液体。溶解生成的均匀混合物体系称为溶液。在溶液中过量的成分叫溶剂;量少的成分叫溶质。 溶剂也称为溶媒,即含有溶解溶质的媒质之意。但是在工业上所说的溶剂一般是指能够溶解油脂、蜡、树脂(这一类物质多数在水中不溶解)而形成均匀溶液的单一化合物或者两种以上组成的混合物。这类除水之外的溶剂称为非水溶剂或有机溶剂,水、液氨、液态金属、无机气体等则称为无机溶剂。 二、溶解现象 溶解本来表示固体或气体物质与液体物质相混合,同时以分子状态均匀分散的一种过程。事实上在多数情况下是描述液体状态的。一些物质之间的混合,金与铜、铜与镍等许多金属以原子状态相混合的所谓合金也应看成是一种溶解现象。所以严格地说,只要是两种以上的物质相混合组成一个相的过程就可以称为溶解,生成的相称为溶液。一般在一个相中应呈均匀状态,其构成成分的物质可以以分子状态或原子状态相互混合。 溶解过程比较复杂,有的物质在溶剂中可以以任何比例进行溶解,有的部分溶解,有的则不溶。这些现象是怎样发生的,其影响的因素很多,一般认为与溶解过程有关的因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相同分子或原子间的引力与不同分子或原子间的引力的相互关系(主要是范德华引力); ⑵分子的极性引起的分子缔合程度; ⑶分子复合物的生成; ⑷溶剂化作用; ⑸溶剂、溶质的相对分子质量; ⑹溶解活性基团的种类和数目。 化学组成类似的物质相互容易溶解,极性溶剂容易溶解极性物质,非极性溶剂容易溶解非极性物质。例如,水、甲醇和乙醇彼此之间可以互溶;苯、甲苯和乙醚之间也容易互溶,但水与苯,甲醇与苯则不能自由混溶。而且在水或甲醇中易溶的物质难溶于苯或乙醚;反之在苯或乙醚中易溶的却难溶于水或甲醇。这些现象可以用分子的极性或者分子缔合程度大小进行判断。纤维素衍生物易溶于酮、有机酸、酯、醚类等溶剂,这是由于分子中的活性基团与这类溶剂中氧原子相互作用的结果。有的纤维素衍生物在纯溶剂中不溶,但可溶于混合溶剂。例如硝化纤维素能溶于醇、醚混合溶剂;三乙酸纤维素溶于二氯乙烷、甲醇混合溶剂。这可能是由于在溶剂之间,溶质与溶剂之间生成分子复合物,或者发生溶剂化作用的结果。总之,溶解过程的发生,其物质分子间的内聚力应低于物质分子与溶剂分子之间的吸引力才有可能实现。 三、溶液浓度的表示方法 溶质在溶剂中溶解的多少,彼此间存在着相对量的关系,通常用以下几种方法表示:

康复科常用急救药品

康复科急救药品 一中枢神经兴奋药 尼可刹米(可拉明) [药理及应用]直接兴奋延髓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对血管运动中枢也有微弱兴奋作用。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循环衰竭、麻醉药及其它中枢抑制药的中毒。 [用法]常用量:肌注或静注,0.25~0.5g/次,必要时1~2小时重复。极量:1.25g/次。 [注意]大剂量可引起血压升高、心悸、出汗、呕吐、心律失常、震颤及惊厥。 山梗菜碱(洛贝林) [药理及应用]兴奋颈动脉体化学感受器而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用于新生儿窒息、吸入麻醉药及其它中枢抑制药的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以及肺炎引起的呼吸衰竭。 [用法]常用量:肌注或静注,3mg/次,必要时半小时重复。极量20mg/日。 [注意]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大剂量可引起心动过速、呼吸抑制、血压下降、甚至惊厥。 一、抗休克血管活性药 多巴胺 [药理及应用]直接激动α和β受体,也激动多巴胺受体,对不

同受体的作用与剂量有关:小剂量(2~5μg/kg?min)低速滴注时,兴奋多巴胺受体,使肾、肠系膜、冠状动脉及脑血管扩张,增加血流量及尿量。同时激动心脏的β1受体,也通过释放去甲肾上腺素产生中等程序的正性肌力作用;中等剂量(5~10μg/kg ?min)时,可明显激动β1受体而兴奋心脏,加强心肌收缩力。同时也激动α受体,使皮肤、黏膜等外周血管收缩。大剂量(>10μg /kg?min)时,正性肌力和血管收缩作用更明显,肾血管扩张作用消失。在中、小剂量的抗休克治疗中正性肌力和肾血管扩张作用占优势。用于各种类型休克,特别对伴有肾功能不全、心排出量降低、周围血管阻力增高而已补足血容量的患者更有意义。[用法]常用量:静滴,20mg/次加入5%葡萄糖250ml中,开始以20滴/分,根据需要调整滴速,最大不超过0.5mg/分。 [注意]1.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痛、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等;大剂量或过量时可使呼吸加速、快速型心律失常。2.高血压、心梗、甲亢、糖尿病患者禁用。3.使用以前应补充血容量及纠正酸中毒。4.输注时不能外溢。 肾上腺素(副肾素) [药理及应用]可兴奋α、β二种受体。兴奋心脏β1-受体,使心肌收缩力增强,心率加快,心肌耗氧量增加;兴奋α-受体,可收缩皮肤、粘膜血管及内脏小血管,使血压升高;兴奋β2-受体可松驰支气管平滑肌,解除支气管痉挛。用于过敏性休克、心脏骤停、支气管哮喘、粘膜或齿龈的局部止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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