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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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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1

3.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总则

1.1为了使业主与施工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设计单位须依据“电力勘测设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技术交底。

1.2同时,也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使设计施工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具体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的同时,各有关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

1.3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由业主工程师组织,各有关单位参加。

1.4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序质量的前提,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主要步骤,有关各方均应事先做好准备。未经设计交底和会审的施工图纸,不

得交付施工,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

2.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2.1以分册为单位,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的正式施工图纸;对施工单位急需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交底与会审,但在成套图纸到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

2.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包括业主、监理部、业主工程师、施工单位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初步审查,并代表本单位准备意见。

3.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须让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出席,交底与会审应在该项目施工开工之前,在施工现场进行。

4.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是设计图纸施工前的一次详细审核,各有关单位必须参加,其中包括业主、监理部、业主工程师,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工地、班组直接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必须亲自参加会议,以便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并审查其可操作性。

5.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5.1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与有关注意事项;

5.2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5.3设计单位答疑;

5.4各单位针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办法;

5.5写出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后发至参加会审的各方;

6.图纸会审应作出详细的记录。会议记要由业主工程师负责,监理部协助形成,一经会议各方同意后,该纪要即被视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并予以存档(纪要采用表格形式见附表)。

7.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必须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和国家、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及其相关文件;当通过协商各方意见仍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由业主方主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商议后作出决定,重大问题则应报业主或有关上级批准。

8.对会审中已决定必须进行设计修改的,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修改设计,经业主、监理部核签之后再交付施工。

9.为了体现设计技术交底作用,在施工图会审纪要中应包括设计答疑方面的有关内容和条文。如经会审,对设计没有提出任何问题的工程项目,也应作出会审纪要,以示对该设计的认可。

10.凡直接涉及设备制造厂家的工程项目及施工图,视情况由业主邀请制造厂家代表到会与设计院的代表一起进行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

11.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1.1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与标准。

11.2施工图设计采用方案是否进行了优化。

11.3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与部颁的有关规程、规范与标准,必要时抽查计算书。

11.4设计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等级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11.5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11.6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11.7图纸表达深度和出图范围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11.8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的实际能力。

11.9各专业之间、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构)筑物预留孔洞及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联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11.10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是否经过鉴定与评审,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并应有协调解决的办法。

11.11各专业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是否有错、漏、碰、撞,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11.12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维护作业的合理需要。

11.13根据合同规定,对设计投资跟踪控制,必要时核算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交底/会审纪要

注:如本页不够,可加续页与本页同时使用,签署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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