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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

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

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

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易机构进行。

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

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十条甲供物资设备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甲供物资设备必须依法实施招标采购,物资设备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甲供物资设备的费用为概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费用节余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不足部分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共同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对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由采购单位负责处理。

第十三条甲供物资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承包单位保管,保管费用纳入概算。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保证甲供物资设备满足建设需要,根据施工组织变化、设计变更等及时调整物资设备供应。

第四章甲控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甲控物资设备种类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况确定,纳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范围。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甲控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以及物资设备供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第十七条甲控物资设备费用纳入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承包单位包干使用,并承担价格风险。

第十八条甲控物资设备在建设单位的监督下由工程承包单位组织招标采购,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工程承包单位组织实施并签订物资设备供应合同。

第十九条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保证甲控物资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并负责甲控物资设备的组织供应、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对甲控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结果送建设单位备案。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处理。

第二十一条甲控物资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承包单位保管。工程承包单位应做好甲控物资设备保管工作,保证甲控物资设备供应,丢失、损坏等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

第五章自购物资设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自购物资设备纳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范围和承包合同,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采购、供应、资金结算、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程承包单位负责签订自购物资设备的采购合同,并承担价格风险。

第二十四条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保证自购物资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保证自购物资设备的供应,并及时结算物资设备价款。

第二十五条自购物资设备由监理单位对规格、型号、数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对物资的内在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六章物资设备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实施采购、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设备质量跟踪追溯制度,落实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必须选用符合铁路主要技术政策、装备政策的物资设备,注明标准、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以及是否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第二十八条物资设备采购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中各环节的责任人及其责任,把好采购、运输、验收等关口,坚决杜绝不合格物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重要物资设备应实行驻厂监造。

第二十九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单位应针对不同物资设备建立质量监测系统,特别是要做好技术引进的新产品、新设备、新系统的质量监测,保证物资设备质量。

第三十条铁路建设所采用的新物资设备,应按规定通过技术鉴定,并具有质量验收标准。未经鉴定或无质量验收标准的,不得采用。

第三十一条工程承包单位只能使用检验合格的物资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进场物资设备进行检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

第七章物资设备供应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采购、施工单位之间的衔接关系,建立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制度,指导、规范本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工作。

第三十三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单位应制定合理的物资设备供应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第三十四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单位应优化生产、工程承包、商务协调、催发货、资金保证、资金结算、运输调度、产品反馈等工作流程,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实现紧密衔接,降低物流成本。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不负责甲控物资设备供应的具体组织工作,不设立专门协调小组和统一仓储基地,必要时可协调甲控物资设备的运输、厂家供货、施工单位之间的调剂。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不得指定甲控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的供应商和生产厂家,不得在物资设备管理方面向工程承包单位收取费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外资贷款及进口物资设备采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自2006年7月1日起实行。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增值,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XX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及《**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管理旨在通过规X企业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佳化。 第三条投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本部及所属独资、控股、参股业的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整个过程实施的管理。 第四条投资管理遵循保护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并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投资行为健康发展。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的产权代表责任制度,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形式,论证···审议···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部是建设控股公司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集团公司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集团公司本部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负责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 第二章投资 第七条投资是指企业通过运用国有资产收益、企业自有资金、银行借贷以及其他渠道融资而取得经营资产、投入新项目或扩大经营规模,谋求经济效益的经营行为。投资的方式包括: (1)直接或间接投资 (2)资金或实物投资; (3)资源性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 第八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制定本企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所属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要经法定程序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并报**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登记备案。 第九条投资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高新技术和集约化为经营为手段,以名星企业、名牌产品为标志,逐步形成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多元化发展的产业体系。 第十条投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国家产业政策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及其它方面的分析。 可行性论证主要由项目投资单位组织进行,也可由上级单位、**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以及有关专业机构联合进行。可行性论证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及可靠。 第十一条投资必须符合国家、特区产业政策,以及**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应严格控制集团(总)公司下属二级公司的对外投资。

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9〕83号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19年7月1日起实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 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 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 配件、设备。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 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 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 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 专用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 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 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 易机构进行。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 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第十条甲供物资设备由铁道部或建 设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甲供物资设备必须依法实施招 标采购,物资设备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第十一条甲供 物资设备的费用为概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费 用节余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不足部分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和工程 承包单位共同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对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 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 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由采购单 位负责处理。第十三条甲供物资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承包单位保管,保管费用纳入 概算。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赔偿。第十四条建设单位 应保证甲供物资设备满足建设需要,根据施工组织变化、设计变更等及时调整物资设备供应。第四章甲控物资设备管理第十五条甲控物资设备种类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 况确定,纳入工程总 承包、施工总承包范围。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甲控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以及物资设备供 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第十七条甲控物资设备费用纳入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承包单位包干使用,并承担价格风险。第十八条甲控物资设备在建设单位的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总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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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二条原则: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三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为规范代维修专用线的管理,确保专用线的运输使用安全,成立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章线路维修、养护管理制度第六条:总则根据中国铁路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七条: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八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九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十条:项目部应立即编制月、季、年度维修计划,并下达个作业班组,作业班组做好了日、月、季、年度维修记录,维修点人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和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形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以上所称项目不包括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改、安改、更新、零购、零星土建、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科研项目(生产经营中自行决策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按照制度规范、决策科学、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的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公司项目建设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政策,符合集团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民品项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 (三)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技术先进可靠; (四)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 (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决策建议草案。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配合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

《铁路应急物资管理办法》(2019)29

铁路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总一则 第一条一为加强铁路应急物资管理?满足应急情况下对物资的需求?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所属铁路运输企业? 第三条一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对铁路突发事件所必需的保障性物资?主要包括库存物资二抢险救援常用的小型工机具及设备二铁路战备储备物资? 第四条一应急物资管理是铁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物资管理包括应急储备管理和应急供应管理?第五条一铁路应急物资管理遵循快速响应二保障有力二科学分布二资源共享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二分级负责?建立协调统一二快速高效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 第二章一管理职责 第六条一总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 2

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办法?监督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实施?协调所属铁路运输企业间的应急物资调拨?统筹应急物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应急物资信息管理?总公司各专业部门指导所属铁路运输企业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第七条一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是应急物资管理的实施与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动态掌握应急储备物资信息?组织应急物资采购供应?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整理分析应急物资消耗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第三章一应急储备管理 第八条一应急储备管理包括应急储备物资目录及数量制定二采购实施二仓储管理?协议储备物资的协议书签订和信息收集?应急物资供应预案编制和修订二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等?第九条一应急储备可采用实物储备二协议储备和信息储备等方式?各单位应合理选择储备方式?做到统筹兼顾二保障供应二避免积压? 第十条一实物储备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事先采购物资并进行实物保管的储备方式?实物储备包含阶段性储备和长期性储备?阶段性储备适用于应对防洪抢险二冰雪凝冻等阶段性自然灾害的物资储备?长期性储备适用于应对难以把握规律的应急事件且能够与运输生产经营通用的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一协议储备是指由使用单位与供应企业协商?委托 3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9号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 目的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收到勘察 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含变更设计施工图,以下同)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组织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 动。 第四条施工图审核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 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建设的重要程序,审 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招标、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竣工验 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对施工图的审核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审核的有关事宜纳入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 工图审核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同时明确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等 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施工图审核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铁路建设规程规范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切实提高施工图 的质量。 第二章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归 口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对施工图审核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工管中心直接组织重大桥梁、隧道、新型无砟 轨道、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客运车站站房的施工图审核以 及典型工程的施工图审核。 审核的重点为技术方案、工程措施和结构安全等,审 查意见为施工图最终意见。 第九条工管中心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细化施工图 审核流程,完善施工图审核标准,加强对施工图审核工作 的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施工图审核中的问题,并定期向总 公司报告施工图审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审核依据及内容 第十条施工图审核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规定; (二)总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总公司有关标 准;(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五)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批复意见。

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实施细则 铁科技〔2008〕18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根据《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铁路专用计量器具(以下简称“铁专量具”)是指与铁路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计量器具及具有计量特征的检测设备。所称铁专量具新产品是指未经过技术认证的铁专量具(包括原有产品结构、性能、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的计量器具)。已通过技术认证的产品是指已通过新产品技术认证,并在铁路批量使用的铁专量具。 第三条铁专量具新产品技术认证(以下简称“技术认证”)适用范围为列入《铁路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测量装置、设备、仪器和量具。 凡用于铁路计量和检测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须取得技术认证证书。 第四条技术认证工作由铁道部统一管理。铁道部行政许可管理机构负责受理技术认证的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审查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技术认证申请 第五条申请技术认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根据设计、生产和经销不同类型计量器具对各种资源的基本需求,对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分成三类:普通量具不少于50万元,数字量具不少于100万元,测量系统不少于200万元。 (2)具有生产所必需的产品标准、图纸、工艺和检定规程(校准方法)。 申请企业应有针对并适用被认证产品的技术标准。需要制定企业标准的,其技术要求不应低于相关铁道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以及与被认证对象的具体使用环境条件相对应的环境试验标准、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检验方法应包含在产品技术标准中,必要时还应另外制订有关计量校准技术规范。企业标准应按规定备案。 (3)具有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生产工装设备。 (4)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申请企业相关技术人员数占企业相关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相关技术人员中工程师及以上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20%,计量工程技术人员(含检定员)不少于2人。 (5)具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计量管理制度。 (6)产品应经铁路用户试用。 (7)应有可供试验的样机。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 (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 (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集团CEO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集团战略

(2006年)铁道部83号文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2006年)铁道部83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建设〔2006〕83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5-19发布有效)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 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 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 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易机构进行。 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 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全部

表A.0.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 致(项目监理机构): 我单位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已编制完成工程的施工组设计(方案),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项目监理机构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需要时): 建设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表A.0.2 测量实施方案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 致(项目监理机构): 我单位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已编制完成工程的测量实施方案,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测量实施(方案)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项目监理机构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需要时): 建设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表A.0.3 试验实施方案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 致(项目监理机构): 我单位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已编制完成工程的试验实施方案,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试验实施方案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项目监理机构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需要时): 建设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表A.0.4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

[1995]107号铁运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运(1995)107号 发布日期:1995年09月01日 生效日期:1995年10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明确投资决策权限与投资管理责任,强化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控制。 第3条投资管理的原则 本企业对投资的管理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以事前控制为主,其他控制为辅。 (2)预决算的控制应公正、合理、准确、精细。 (3)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各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第4条管理职责 (1)投资发展部负责编制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与选择。 (2)造价部负责投资估算、预算、竣工决算的编制等工作。 (3)项目开发部负责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及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第二章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5条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集团企业,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按照投资项目下管一级的原则,集团企业只受理所属一级独资及控股企业的投资申报,其他企业的投资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级管理。 第6条集团企业所属企业的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应严格控制集团(总)企业下属二级企业的对外投

资。 第7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1)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报企业投资发展部备案。 (2)投资在300万~6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调研、论证、审查后审批,报企业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投资在600万~1 2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咨询、论证、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4)投资在1 200万~3 0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论证审查后,由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5)投资在3 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论证审查,报董事会讨论后由董事长审批。 第8条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企业或参股其他企业、搞新项目开发等,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 (2)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3)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4)企业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5)投资收益。 (6)税务论证。 第9条按规定必须上报审批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未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及未进行任何实际投资之前,备齐以下资料,上报集团企业投资发展部。 (1)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 (2)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或决议。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物资手册京沪高速铁路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物资分类及其范围 第一条本项目物资分为三类: (一)甲方供应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 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其中铁道部组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物资,称部管物资(其中包括:钢筋、钢绞线、水泥、桥梁支座、隧道防水板、贯通底线铜缆、轨道材料)。 建设单位(即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供应的物资,称建管物资(其中包括:止水带、混凝土外加剂等)。 (二)甲方控制物资,简称甲控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 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主要是指对 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甲控物资包括钢梁用油漆及高强度螺栓、粉煤灰、土工材料、桥梁伸缩缝。 (三)自购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 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简称自购物资。指未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物资。 第二条物资采购分类随铁道部政策性调整而调整,集团公司可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市场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三条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分类管理的权限进行物资采购,确需越权采购的,必须报公司核准后进行,否则不予计价,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承担。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 确保进场物资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承包单位职责: 一)设立专门物资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物资管理办法 和质量控制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的甲控、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和质量管理工作。 三)按时编报部管物资和建管物资的需求计划(包括技术要求)

以及甲控物资的招标计划。 四)做好甲供物资进场后的验收、保管工作。 五)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供应商履约评价工作。 第三章采购与供应 第五条物资采购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主要物资生产(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动态管理。甲供物资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名录执行铁道部规定,其他主要物资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名录由集团公司审定发布。 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在铁道部和集团公司公布的合格生产(供应)商中进行。 主要物资包括:甲供物资、甲控物资,砂、石、矿渣粉以及公司认定的其他物资。 第七条采购 一)甲供物资: 1.工程承包单位按集团公司要求及时编报部管物资和建管物资需 求计划,经指挥部审核后报公司。公司物资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后,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部管物资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报送部物资管理办。 2.公司按照铁道部关于部管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采购招标,签订采购合同。 3.公司按照铁道部关于建管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签订采购合同。 二)甲控物资 1.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化整为零或以其他形 式规避招标。 2.工程承包单位按公司要求及时编报招标计划,经指挥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3. 在公司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按铁道部关于招标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监理单位、指挥部、公司物资部备案。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

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专业资料word .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流程及办法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得战略规划与经营方针,规范集团及其下属全资与控股子公司得投资行为,完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章程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得企业投资行为主要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设立全资子企业、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 (三)资产收购:收购有形及无形资产得投资; (四)其她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得主业,就是指根据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确定并经省国资委确认公布得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就是指主业之外得其她经营业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得重大投资项目指单项投资达到或超过集团经审计得净资产10%(1000万元)以上得投资项目;投资未达到集团经审计得净资产10%(1000万元)得项目为一般投资项目。 第五条 集团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 (二)符合全省国有资本总体布局与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要求; (四)符合集团及全资与控股子公司章程,不损害出资人利益; (五)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 (六)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集团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发展; (七)符合集团投资决策程序与管理制度; (八)遵循经济效益优先、股东利益最大化、风险降至最低得原则,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与效益最佳化; (九)投资规模应当与投资主体得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与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项目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业同期平均水平。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全资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章程,参照执行。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日期:2012-12-26] 来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作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阅读:664次[字体:大中小] 内容提要: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铁建设〔2012〕216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同时废止,其他涉及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文件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是指批准设计文件内的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设备。 第四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建设单位采购和承包方采购两类,以下简称甲供、自购物资设备。 第五条铁路建设采用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铁道部行政许可目录、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必须选用通过许可认证的物资设备。 第二章物资设备管理 第六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可组织建设单位进行物资设备采购,对现场物资设备管理进行检查。

铁总建设[2014]168号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总建设[2014]16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总公司党组提出的“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第一、影响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的“三点共识”要求,将客车安全、加强安全管理、抓落实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三个重中之重”,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是:杜绝生产安全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减少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铁路建设项目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总公司鼓励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开展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安全评估。经验收、安全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条铁路建设项目应推进安全风险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规避安全风险,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并高度重视突发性和灾难性风险。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二条原则: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三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为规范代维修专用线的管理,确保专用线的运输使用安 全,成立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章线路维修、养护管理制度

第六条:总则根据中国铁路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法。 第七条:统一规范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方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八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重庆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九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 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十条:项目部应立即编制月、季、年度维修计划,并下达个作业班组,作业班组做好了日、月、季、年度维修记录,维修点人员曲线要求一月检查一次,在线路一月检查一次每月20号至28号检查完毕,道岔一月检查一次,检查时间每月中旬检查。 第十一条:铁路专用线养护和维修内容 1、根据线路状态,适当起道、拨道、改道、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2、清筛不洁道床,清楚线路、路肩、水沟杂草,补充道砟; 3、整修路肩,整治路基病害,修理排水设备;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零星固定资产购臵、设备更新、小型技术措施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等凡是能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三条基本任务 贯彻本企业发展战略,按照客观要求,正确安排全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合理安排各种建设项目的投资比例和投资使用方向,使各种资源要素得到合理配臵。统筹规划安排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以及科研开发、设备更新、零固购臵等项目的投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努力提高投资效果。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速度提供依据。 第四条归口管理 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全公司基本建设、更新改造项目、零星固定资产购臵、设备更新、小型技术措施及技术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计划编制与计划控制,做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负责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与计划下达,牵头组织或参与项目全过程的跟踪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与总概算;协调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作。 第五条计划的分工实施 公司重点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由公司组建建设项目工程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小型技术措施项目、技术开发项目、设备更新项目、零星固定资产购臵由建设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总工办以及有关生产厂等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综合管理部参与管理并总体控制。 第二章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管理 第六条立项申报: 6.1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所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分析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及急需发展的投资项目的基础上,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提出总体方案,在下一年一季度内编制出下一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准确性与合理性,组织公司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公司董事会核准,综合管理部予以立项。 6.2各生产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状况,提交拟建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申请,需说明立项原因、技术方案、需要增加的设备、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于每年8月底前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请公司技术委员会进行初步技术经济论证,对提出的投资项目在工艺成熟性、技术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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