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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劳动保护、保健品的原则

劳动保护、保健品是保护员工在施工、生产工作过程中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发放时应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不能作为员工生活福利待遇的原则,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劳动环境等条件,配备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应以经常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在短时间内从事某些工作,须加发保护用品时,可临时借给,用后收回。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

1、直接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工人及各级管理人员。

2、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临时工人。

三、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的管理

1、项目部所用的防护用品及保健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达不到安全、卫生技术标准的防护用品,不准采购、发放和使用。

2、项目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管理。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3、项目部劳资部门要健全防护、保健品的发放、领取、保管、使用手续和记录。做到收发有据,帐物相符。员工脱岗一个月以上,一律停发该岗位配发的防护用品。员工离开本单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未到期的,应退还或由单位折价处理给本人。

4、暑期在工地施工的员工,每人每年发放茶叶一斤、白糖二斤。

5、进入工地施工的员工每人发放工作服一套、棉大衣一件、防晒帽一顶,11月初至次年3月末仍在工地施工或留守的员工发放防寒鞋一双,上述三项劳保使用周期均为2年。

四、不得以钱代物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超价格发放和购买劳动保护及保健品,并严格按使用周期进行发放和控制。

五、违规责任

1、以钱代物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按变相发钱数额处罚。

2、超标准、超范围、超价格购买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按公司《百分考核办法》处罚。

六、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2、购买主要劳动保护及保健品控制价格表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购买主要劳动保护及保健品控制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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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四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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