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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2548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2548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2548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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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行为

【答案】:A

【解析】:

①物权的原始取得,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主要包括:(a)添附(加工、附合、混合);(b)先占;(c)善意取得;(d)收取孳息(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e)合法建造房屋;

(f)生产;(g)没收、征收。

②物权的继受取得,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继受取得分两类:(a)移转的继受取得,指就他人的物权依原状而取得。如:通过买卖或赠与受让物权;通过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物权。(b)创设的继受取得,指在他人的物上设立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如:在土地所有权上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

2.下列甲的哪种行为属于意思表示?

A、乙向甲发出购买水泥的要约,甲作出拒绝该要约的表示

B、甲向乙发出购买水泥的要约,乙作出承诺。但由于客观原因该承诺延迟到达甲,甲向乙作出承诺迟到的通知

C、乙赠与甲一台电脑,甲向乙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D、甲为古稀老人,常被儿子虐待,后乙得知甲有笔财产后对甲照顾有加,甲表示宽恕乙以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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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2节>意思表示的概念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意思表示与准法律行为的区别。A项中甲的行为是意思通知;B项中甲的行为是事实通知;D项中甲的行为是感情通知,这些都属于准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依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故都不是意思表示。

3.甲的一条狗走失,被乙拾得,乙将该狗作为己有饲养。丙从乙处盗走该狗后,随即谎称己有以3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甲有权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B、甲有权对丁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C、乙有权对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乙有权对丁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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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4节>物权的保护

【答案】:B

【解析】:

①该狗系遗失物、盗赃,丙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不知情的丁时,善意的受让人丁不能善意取得。该狗的所有权仍归甲所有。丁系无权占有人。甲可对丁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乙曾经是无权占有人,但乙饲养的狗被盗后,乙不再是无权占有人(非现时的无权占有人),甲对乙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②乙虽非狗的所有权人,但乙系狗的占有人,乙对狗的占有被丙侵夺,丙出卖给不知情的丁。因侵夺人丙不再是现时的占有人,故乙对丙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同时,丁属于侵夺人丙的善意特定继受人,乙对善意特定继受人丁也不享有占有返还请

4.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6题,单选)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1章>第3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则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5.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事实行为

B、违约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C、要约是民事法律行为

D、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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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1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都可引发法律关系的变动,前者但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而后者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两者是并列关系,选项A错误。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非法行为、正当防卫等其他行为不在此限,选项B错误。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虽然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但是两者不同,单纯的意思表示不一定能引发法律关系变动,如要约,故选项C错误;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董事会决议属于多方行为,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是D项。

6.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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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0章>第1节>抵押权的设立

【答案】:C

【解析】:

①《物权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②预告登记的效力有二:(a)不动产所有人的处分权因预告登记受到限制,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不得处分该不动产,处分的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b)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不动产债权具有排他效力。

③《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进一步体现了《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即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只

7.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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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5章>第2节>清偿

【答案】:B

【解析】:

①《民法总则》第60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是股东的有限责任,而不是公司的有限责任。对于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直到破产为止;对于公司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③本题中,德胜公司虽属外国法人,但其在中

8.某乡政府为鼓励乡属矿石厂多创税利,乡长与矿石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该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3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问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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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1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本题中合同主体是不平等的,它是一个行政合同。因此,D项正确。

9.甲、乙、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关于专利申请权,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丙可以共同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或丙不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D、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丙可以共同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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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3章>第2节>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合作开发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问题。《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选项A、B、C正确,选项D 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10.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21题,单选)

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

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

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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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6章>第2节>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无因管理与个人劳务致人损害责任。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四:(1)管理人管理他人事物;(2)管理人具有管理意思(所谓具有管理意思,指管理人知道管理的系他人事物,并愿意将管理所取得的利益归属于他人);(3)就事物的管理而言,管理人无管理的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4)事物的管理客观上有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者可得推知的意思。本题中,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甲昏迷时,乙并无送甲前往医院的约定义务或者法定义务,因此,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故A项正确。乙委托丁照看小孩,乙、丁间成立了委托合

11.下列不可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

A、某水电站输出的电力

C、长在某明星头上的一根头发

D、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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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1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对物权客体的理解问题。虽然电力是无体物,但由水电站发出的电力具有归属的意义,可以作为物。票据作为承载票据权利的客体,可以作为物权的对象。人身上的器官为人体组成部分,不为民法上的物,当然也不为物权的客体,故长在某明星头上的头发不能作为物。商标不为有体物,为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权可为物权的客体,依法律规定,可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故C项正确。

12.在下列四种情形中,假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述机动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四个表述中,错误的表述是哪一个?

A、甲系一运输公司,个体户乙购买汽车挂靠在甲公司。乙驾驶汽车将丙撞伤,丙遭受的损害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拍得一汽车牌照后,购买两辆一模一样的BMW(X6)汽车,约定甲使用真牌照,乙套用该牌照。一日,乙驾驶自己的汽车将丙撞伤。丙只能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甲在乙驾校学习驾驶。在最后一个学习项目中,甲驾车不慎(甲身边的教练也措手不及)将丙撞伤。丙有权请求乙驾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购买汽车后,尚未投保交强险,甲即将该车借给乙使用。乙使用过程中撞伤丙,给丙造成人身损害9万元。丙有权请求甲、乙对自己的人身损害承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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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1章>第3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则原则

【答案】:B

【解析】:

①《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A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②《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13.甲生前曾多次表示要将自己尚未发表的书稿赠送给乙,但一直未交付。后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谁行使?

B、丙

C、丁

D、丙和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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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4章>第3节>夫妻财产关系

【答案】:B

【解析】:

①《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问题是,谁是甲的继承人呢?

②《继承法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本来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甲就以推定的方式变更了遗嘱的内容。现在问题是,甲

14.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10题,单选)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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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3节>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甲乙之间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乙已经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主给付义务,虽然乙还负有交付房屋使用书的义务,该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甲支付房款属于主给付义务,在乙未履行从给付义务的前提下,甲拒绝履行主给付义务,属于违约,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D项正确,A项错误。《合同法》第68条第1款规定

15.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和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B、业主可以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而不行使相应的义务

C、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3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的性质问题。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外,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业主的外,属于业主共有:而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不能因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权具有从属性,对该共有部分,共有人不得单独转让、不得抵押、不得请求分割、不得抛弃。区分所有人对于建筑物享有区分所有权,而非共同所有权。对于共有部分

16.乙公司经多方努力同甲公司达成协议,由甲公司向其实施某项专利使用权的许可,乙公司承担保密义务。乙获得专利使用权后为寻求丙公司的注资,遂将该专利使用权作为对价允诺给丙公司许可实施,造成了甲公司的重大损失。关于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仅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仅能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C、可以请求乙和丙承担相应的责任

D、由于请求权发生竞合,只能请求乙或者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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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3章>第3节>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人的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2条的规定,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公司为受让方,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允许第三方丙公司使用该专利,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对此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请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17.胡某与黄某长期保持同性恋关系,胡某创作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发表。后胡某迫于父母压

力娶陈某为妻,结婚时陈某父母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陈某和胡某名下。婚后,胡某收到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10万元。此后,陈某得知胡某在婚前和婚后一直与黄某保持同性恋关系,非常痛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0题,单选)

A、胡某隐瞒同性恋重大事实,导致陈某结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陈某可请求撤销该婚姻

B、陈某受欺诈而登记结婚,导致陈某父母赠与房屋意思表示不真实,陈某父母可撤销赠与

C、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10万元版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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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4章>第1节>可撤销婚姻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制。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目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此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只有胁迫一种,故A项错误。陈某父母赠与的房屋与陈某、胡某的婚姻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陈某父母赠与房屋的意思表示本身是真实的,不存在撤销的理由,故B项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

18.甲某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某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其有一个侄子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养子乙应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B、因甲某死亡且未留下遗嘱,甲某的弟弟丙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如果甲曾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甲某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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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8章>第2节>遗产的范围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法定继承相关问题。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同生子女具有同样的地位,依法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甲某的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能够作为遗产继承的必须是合法的财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故甲贩卖贩卖毒品的收益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

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可以给甲某的侄子适当的遗产。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19.位于A市的甲公司与位于B市的乙公司在C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大豆,双方在D市进行交付。但合同未约定大豆的价格,且未达成补充协议。关于大豆的价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应按照A市价格确定

B、应按照B市价格确定

C、应按照C市价格确定

D、应按照D市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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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3章>第1节>履行标的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价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根据《合同法》第62条,当事人就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本题不存在政府指导定价问题,合同价款应按照合同履行地价格确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20.某小河上游的甲工厂与中游的乙工厂排放的废水单独均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结果双方排放的废水汇集后导致环境污染损害后果。关于甲、乙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均无须承担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D、由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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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1章>第5节>环境污染责任的责任承担和免责事由

【答案】: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分别实施排污行为,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侵权。但甲、乙的排污行为结合在一起共同造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且甲、乙的排污行为单独均不足以造成损害后果,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因果关系,甲、乙应对损害承担按份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

等因素确定。”故本题唯一正确的

21.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德凯公司还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12题,单选)

A、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

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

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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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1节>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与真诚公司恶意磋商,且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A项错误,B 项正确。《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

22.孟女士在某服装店购物,误将店内一条仿真丝连衣裙当作真丝的买下,并按真丝的价格支付了价款。营业员明知孟女士搞错但没有出声,事后孟女士发现了这一失误。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孟女士与服装店意思表示不一致,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B、孟女士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C、孟女士与服装店的买卖合同成立,孟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

D、孟女士与服装店的买卖合同成立,孟女士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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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答案】:C

【解析】:

孟女士误将仿真丝连衣裙当作真丝连衣裙买下,属于重大误解,依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故本题答案为C。

23.甲公司为某重金属生产企业,按照当地政府的排污政策,甲公司的固体污染废物需要如实上报给当地主管环保部门且经过废物处理之后才能排放。甲公司为节约生产成本,委托了没有相应废物处理资质的乙公司进行处理。乙公司因自己的设备处于检修状态,便将该固体废物交给自然人马某,让其进行处理。谁知马某趁着天黑直接将固体废物倒进当地的“母亲河”中。造成严重水体污染。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于乙公司的再委托行为和马某的污染行为均不知情,不用承担责任。

B、乙公司不是直接污染者,不用承担责任。

C、马某作为直接污染人,应当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D、甲公司、乙公司和马某应当按同比例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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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0章>第5节>侵权责任的概念、方式与适用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环境污染责任和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的规定,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责任,因此马某应当承担责任,C正确,AB错误。本案当中,甲没有按照规定汇报污染物和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废物处理,乙将处理任务交给没有资质的个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过错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本案中甲公司、乙公司、马某的过错程度有轻重,马某作为直接污染人应当承担更很重的责任,因此D错误。

24.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8题,单选)

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

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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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0章>第4节>担保物权的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特殊抵押中的共同抵押、担保物权的竞合。

本题中,甲与银行约定以其机器设备担保40万贷款,丙与银行约定以其自有房产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前者属于动产抵押,抵押权的设立不以登记为要件,后者属于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要件。根据题目可知,两个抵押权均已依法设立,且当事人之间关于担保份额的约

定是有效的,成立按份共同抵押。所以银行要想实现全部债权,只能按照约定份额分别去主张抵押权,而非选择其一实现,并且两个抵押权的实现无先后顺序的要求,故A、B选项错误。当未登记的动产抵押和质权并存时,由于动产抵押未登记,没

25.下列哪种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A、六岁的小薛将价值500的玩具车送给他人

B、公司全部股东陈某、王某和邓某全票通过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C、李某依法向某地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D、韦某占有他人遗忘在课桌上的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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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3节>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答案】:B

【解析】:

选项A中,小薛未满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能做出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中,陈某、王某、邓某的决议是共同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选项C中,李某的行为受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选项D中,“无权占有”是一种状态,而非法律行为。

26.甲男现年31岁,某富商之子,虽相貌堂堂且家境优越,但由于自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一直未婚。乙女现年18岁,年轻貌美,一日其通过“摇一摇”结识甲男。两人迅速坠人爱河并相约结婚。甲男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精神正常),答应婚后赠与乙女房子一套,乙女欣然应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B、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D、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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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章>第1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B

【解析】:

乙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结婚与一般法律行为不同。《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题中乙女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A选项错误。尽管甲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但该疾病并非《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不得结婚的疾病,且其结婚时精神正常。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的原因在于乙女未达法定婚龄,而非由于甲男系限制行为能力人,C、D选项错误。甲赠与乙房屋的行为虽然有效,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27.2019年2月1日,李明向张三借款1000万元,李明以其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张三的900万元债权:以其劳斯莱斯汽车抵押,担保张三100万元债权,均进行了抵押登记。3月,李明又以其劳斯莱斯汽车作为抵押,先后向李四借款100万元,向王五借款100万元,向赵六借款200万元。其中,赵六的抵押权进行了登记,李四、王五的抵押权未进行登记。4月1日,由于市场因素,李明的房屋下跌至800万元,故张三要求李明将汽车担保的债权变更为200万元,李明同意,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未经李四、王五、赵六同意。张三、赵六对李四、王五享有

A、若汽车拍卖后仅得价款300万元,应由张三、赵六分别获得200万元、100万元

B、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王五均可获得100万元

C、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王五均只能获得50万元

D、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可获得200万元,王五不能得到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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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0章>第1节>抵押权的实现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的顺位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受偿顺序的规则为: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又,《物权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张三于4月1日因协议变更担保债权数额增加的10

28.下列哪一情形属于无权代理?( )

A、陈某受韦某之托将快递寄出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名义为自己购入房产

C、邓某以薛某的网络账户购买电视C

D、许某超出授权额度为被代理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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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5章>第3节>无权代理的概念

【答案】:D

【解析】:

代理行为是法律行为,寄送快递属于事实行为,选项A错误;法定代表人在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法律行为时其人格被公司人格所吸收,不构成无权代理,选项B错误;无权代理中,代理人作出法律行为时有将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C选项中邓某并没有将电视买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发生在薛某身上的意思,该合同在邓某与卖家之间成立,邓某

的行为属于冒名行为,C选项错误;许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D 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项。

29.关于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可以是有偿合同,也都可以是无偿合同

B、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受托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C、受托人、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均由委托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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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2章>第3节>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问题。委托合同可有偿,也可无偿,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选项A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02条的规定,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选项B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21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选项C错误。根据《合同法》第398条、第415条,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30.某市国土局一名前局长、两名前副局长和一名干部因贪污终审被判有罪。薛某在当地晚报上发表一篇报道,题为“市国土局成了贪污局”,内容为上述四人已被法院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该国土局、一名未涉案的副局长、被判缓刑的前局长均以自己名誉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薛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能够成立

B、国土局的诉讼主张成立,副局长及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C、国土局及副局长的诉讼主张成立,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D、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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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9章>第1节>具体人格权

【答案】:D

【解析】:

①薛某的文章构成对国土局的侮辱,侵犯了国土局的名誉权。但是,《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的,只能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国土局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②《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本题中,薛

31.某商场中有一家名为“X手机授权代理商”的店面,宋某在此处以288元的价格更换了其X手机的电池。其后,宋某在X公司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店面并非是授权代理商,而更换电池的官方价格仅268元。宋某欲取回20元差价,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店面为宋某更换电池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宋某可以向X公司请求返还

B、该店面为宋某更换电池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宋某不能向X公司请求返还

C、如果X公司明知该店面在从事该行为却未加制止,宋某既然可向X公司和又可向店面请求返还

D、该店面可以不经X公司同意将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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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5章>第3节>表见代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该店面不具有代理权,虽然该店面以冠以授权代理商的名号,但X公司并未对该店面有过授权,且其官网上明示代理商并不包括该店面。因而,该店面以“X手机授权代理商”冠名并不构成外表授权,宋某也不存在善意,故不构成表见代理。选项A错误,B正确。《民法总则》第1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适用该条的前提是代理人有代理权,本题不满足,选项C,错误。该店

32.甲公司传真告知乙公司:新到台式电脑100台,每台4000元,其他条款如旧例,请于5日内答复我方。乙公司当日即发出信函(邮戳日为当日):完全同意你方提出的条件。但因邮局投递原因,该信函比规定时间晚到3日,于第6目到达甲公司。甲公司未表态。后履行期届至,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则:( )

A、甲公司有权不履行,因合同尚未成立

B、甲公司若不履行,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乙公司的传真为新要约

D、乙公司的承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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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承诺的生效时间问题。依《合同法》第29条的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

发出承诺,按照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33.甲将自己的一间商铺租与乙,经甲同意,乙对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装修与房屋形成了附合。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物还有价值,但甲乙不能就形成附合装修物的处理达成协议。就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连同房屋的所有权归甲,乙无权取回

B、如果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间届满而终止,乙无权请求甲补偿装修费用

C、如果租赁合同因被认定无效而终止,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按装修物剩余的价值与乙对半承担损失

D、如果租赁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而被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修残值损失,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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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0章>第4节>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因形成附合部分的装修装饰物连同房屋,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以承租人无权取回。故选项A正确。依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2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选项B正确。依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9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故选项C错误。依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34.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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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1章>第1节>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答案】:D

【解析】:

①关于A选项。占有人对占有物不享有占有的权利(物权、债权、监护权)的,该占有为

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无权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欠缺占有权源的,为善意占有;无权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欠缺占有权源的,为恶意占有。甲擅自占有乙的车位,欠缺占有的权源,属于无权占有。且甲知道自己对乙的车位欠缺占有的权利,属于恶意占有。故A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②关于B选项。出题人的意思是:甲、丙间的租赁合同有效,在停车位租赁期间,甲负有容忍丙占有、使用的容忍义务,甲无权请求丙向自己返还停车位。法律

35.1月1日,甲给乙发短信表示愿意将一辆BMW汽车以2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10天内回复有效。1月2日,乙给甲发短信说:"若甲愿意将价格降至22万元,则自己决定购买。"甲接到短信后未予回复。1月6日,乙又给甲发短信表示:"同意以28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车,两天后即前往付款取车。"甲接到短信后又未予回复。1月9日,乙携带钱款前往甲处取车时,才发现甲已于1月8日将车出卖给丙,已经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但尚未交付。乙给甲留下28万元,强行将车取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甲、乙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价款为22万元

B、甲、乙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价款为28万元

C、丙有权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D、丙有权请求甲交付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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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0章>第1节>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答案】:D

【解析】:

①《合同法》第20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同时,根据《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有关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据此,乙于1月2日发给甲的短信构成对甲之要约的实质性变更,甲的要约因此失效,乙自此丧失承诺的资格。

②乙于1月2日和1月6日发给甲的短信都是要约,且属于以对话方式作出且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要约。根据《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且未规定承诺期限的,受要约人应即时承诺。同时,《合同法》第20条第(三)

36.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

A、安某5万元,赵甲5万元

B、安某4万元,赵甲6万元

C、安某2,5万元,赵甲7,5万元

D、安某4,5万元,赵甲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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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6章>第3节>代位继承的条件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死亡时间的推定以及代位继承、继承权丧失等问题。本题中,谢甲先于谢某死亡,谢甲之子赵甲在谢某死亡时可代位继承。谢甲死亡后,其个人遗产3万元本应由其配偶赵某、其父母安某与谢某、其子赵甲继承,但赵某故意杀害谢甲,丧失继承权,故其3万元遗产应由安某、谢某、赵甲共同继承,也就是各得1万元。谢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2万元+1万元)应由安某和谢甲共同继承,也就是各得1.5万元,其中,谢甲的1.5万元由赵甲代位继承。赵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应由其子赵甲继承,故赵甲得遗产5.5万元。安某应得4.5万元。因此

37.甲房产公司在开发"玫瑰园"小区时与相邻的学校乙达成协议,乙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甲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玫瑰园"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乙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在校内开工建造一栋15层的学生公寓。甲以及"玫瑰园"的部分业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乙停止修建。以下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甲系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B、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业主不是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C、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

D、涉及地役权的业主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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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9章>第5节>地役权的取得

【答案】:D

【解析】:

①《物权法》第165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人必须同时是需役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本题中,甲已将开发的房屋全部销售给了业主,甲既非需役地的所有权人亦非使用权人,甲的地役权消灭。A选项错误。

②《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8.甲与乙结婚多年,甲的母亲患重大疾病急需医治,但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乙拒绝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疗费,已知甲、乙均无未还清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甲有权提出离婚诉讼,但不能请求乙损害赔偿

C、若甲与乙当年结婚系乙胁迫所致,则甲、乙之间的婚姻无效

D、若甲想分割共同财产,只能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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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4章>第3节>夫妻财产关系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甲母系甲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

39.甲提前1013通过汽车站售票厅购买长途车票,购得车票以后甲因其他事情不能回家,便向车站退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向车站提出购票属于要约,车站根据合同自由可以拒绝承诺

B、甲购得车票以后,甲与运输公司的合同成立且生效

C、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合同解除行为

D、甲的退票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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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2章>第1节>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客运合同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对于公共承运人而言,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不适用要约自由和承诺自由之原则。甲购得车票以后,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但不发生生效效力。生效效力以检票或登上交通运输工具为标志。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缔约过失行为。合同解除是针对生效的合同而言的,没有生效的合同不存在解除问题,因此甲的退票行为也不属于解除合同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40.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10题,单选)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多数人之债

经济法学考试试题及答案2161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财政税收法 D.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D.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 B.董事会 C. 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 B.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B.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由审批机关认定 8.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法考《经济法》复习题集(第5143篇)

2019年国家法考《经济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制药厂在组织参观乙制药厂实验室时,甲厂一名技术人员暗中提取了实验室中的一种溶液样品。回到甲厂后,该技术人员与他人一起分析了溶液的成分,得出了乙厂新开发的一种药品的配方,甲厂迅速根据此配方推出了一种新药。乙厂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药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厂赔偿损失,并停止生产这种药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甲厂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提取溶液样品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代表甲厂 B、甲厂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只能停止生产这种药品,而不能赔偿损失 C、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 D、乙厂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D 【解析】: 配方当属于商业秘密,甲厂技术人员采用不正当手段窃取乙厂的商业秘密,且甲厂明知该种情形。故该情形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 2.某燃气公司在办理燃气入户前,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气费款”,否则不予供气。待不再用气时,用户可申请返还该款项。经查,该款项在用户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28题,单选) A、反垄断机构执法时应界定该公司所涉相关市场 B、只要该公司在当地独家经营,就能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如该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该公司就可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 D、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故该公司行为不构成垄断>>>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垄断行为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库(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 一、填空题 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公务员法》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5、《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6、《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处分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7、《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8、《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9、《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10、《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1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二、判断题(如果认为该说法正确,请在题后划“√”,否则划“×”) 1. 《公务员法》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2. 《公务员法》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3.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委任制。X 4.《公务员法》规定,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5.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X 6.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7.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8.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9.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10.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X 11.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doc 15页)

...../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1台精密设备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乙方修理的该设备 B.甲乙双方 C.乙方承接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依附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的效力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警告 B.管制 C.罚款 D.吊销执照 4、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被装修的房屋 B.甲乙双方应当收付的款项 C.乙方承揽的装修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5、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经济管理行为 B.签订合同 C.战争 D.发行股票 6、法的形式和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下面对法的形式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B.行政法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地方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7、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8、2009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 B.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 C.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 D.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 9、甲、乙两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诉讼。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契约。此时,法院应该()。 A.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继续审理 C.征求甲公司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与仲裁委员会磋商案件管辖权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1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11、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发生房屋权属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A.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B.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1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某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复习题 参考

经济法复习题参考

1.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万元和6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戊拟以劳务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丙担任公司监事,丁、戊分别担任副总经理。请回答以下各题。 2.(1) 在本案中丁、戊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请说明理由? (2) 公司成立后,庚打算加入并拟出资l0万元想成为新股东,是否可以? (3 ) 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些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庚高。后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乙不服,认为这是甲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对该公司股东甲的出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答:(1)不可以,劳务出资是合伙企业法的独特之处,其它企业类型一般均不能采用。 (2)可以,但须必须经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根据法条第39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均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3 )甲可以转让出资,因为已征得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2. 案情: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贷款达400万元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答案:戊不能以劳务出资。解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因此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形式。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答案:符合。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解析: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因此,该饮料公司的组织金钩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乙转让股份是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法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答案:B公司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保健品厂破产,以清偿其债权。 解析:破产程序是指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根据《破产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B 公司除采取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保健品厂破产,以清偿其债权。 3.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做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计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谋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于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贷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 (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答: 1.有效。因甲公司为抵押行为时,抵押物并未转移,甲公司对该土地仍有支配权。.根据《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该法第34条规定,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本题中,甲公司虽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因其未依法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甲公司对该土地仍有支配权,故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有效。 2.有效。公司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公司成立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第8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19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可见,公司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公司成立的效力,乙公司的成立有效。 投资。 3. 不能。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根据《公司法》第34条、35条的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虽然书面表示同意,但未经依法办理转让出资手续的无效,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4. 不能。龙某占用的是公司资金,龙某仅对乙公司有返还义务,对甲公司无返还义务。根据《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龙某占用的是公司资金,龙某仅对乙公司又返还义务,对甲公司无返还义务,甲公司无权要求其退还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 5. 不应承担。公司成立后,股东之投资协议不能对抗公司章程,故甲公司仅有依章程向乙公司缴纳出资的义务,而无直接分担公司亏损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判断题 1、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 答案:错误 2、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就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她待遇的依据。 答案:正确 3、公务员职务实行选聘制与委任制。 答案:错误 4、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平时考核的方式。 答案:错误 5、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答案:错误 6、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答案:正确 7、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答案:正确 8、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答案:正确 9、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答案:正确 10、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不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答案:错误 11、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级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与科学化水平。

答案:错误 12、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与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答案:正确 13、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用其她测评办法。 答案:错误 14、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答案:正确 15、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职务。 答案:错误 16、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与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答案:正确 17、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答案:正确 18、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岗位序列。 答案:错误 19、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答案:正确 20、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与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答案:错误 21、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可以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答案:错误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

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经济法》复习题 一、填空题 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和()。 2、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投资人以()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责任。 4、《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和()。 5、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日常管理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内部监督机构是()。 6、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两个阶段。 7、行为人()、()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承担责任。 8、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9、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和()。 10、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和()。 11、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阻止其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之前到达要约人。 12、经济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和()。

1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作为个人出资。出资形式,除了货币,也可以是()、()、()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14、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三部分组成:()、()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15、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应当()其他合伙人。 16、有限合伙企业由()以上()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17、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人以上()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8、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对原合同的()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以及其它一切涉及合同的变化。合同转让是指合同()的变更,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19、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两类。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指()和()。 20、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是()、()和()。 21、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和()。 22、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了()、()和()三种垄断行为 二、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附答案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附答案 《邓小平法制理论与依法治国》部分 一、的判断题 1.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2.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法治是我们的目标"。╳ 3.我们的民主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 4.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6.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 7.民主法制代替个人专断行政是现代化在政治领域的界碑。√ 8.人民政协是国家立法组织。╳ 9.邓小平提出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并举的战略。√ 10.维护宪法、的法律尊严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立法工作要坚持把调整政治活动的法律作为立法的重点。╳ 12.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决定于经济体制改革。╳ 13.遏制腐败,监督是关键。√ 14.坚持依法治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15.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伴随农业文明的兴起而出现的。╳ 16.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基本价值原则是发展。╳ 17.法律是具有内在联系、的协调统一的有机体。╳ 18.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发展生产力。╳ 19.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0.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是中共中央。╳ 21.配套法律是指有一个法律颁布以后,还需要一个或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的颁布,才能具体实施。√ 22.实施细则是指一个法律颁布以后,为了便于实施和具体操作,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此作出详细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3.我国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是法律。╳ 24.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立法权统一。╳ 25.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就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 26.党的政策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和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27.法治的特征植根于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 28.法治的核心部分是针对国家权力本身,要求权利监督与制约。╳ 29.程序公正是指法院正确地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次序、的方式和手续来处理案件。√ 30.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 31.市场经济要求统一开场,也要求市场国际化。√ 3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精髓。╳ 33.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统一。√ 34.精神文明分为思想道德方面和教育科学文化方面。√ 35.精神文明是指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在精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文明成果。√ 36.社会主义法制的唯一要求是:违法必究。╳ 二、的选择题 1.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和必然要求是(A)。 A.民主法制 B.无产阶级专政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政治协商制度 2.发展民主政治,健全(C)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命运与前途。

经济法学》考试试卷a

福建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函授考试行政管理本科 《经济法学》考试试卷A 教学点学生学号 本试卷共有六道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一、单选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 分)每小题所列备选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未选、 多选或错选均无分。 1、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物是()。 A 特定物 B 主物 C 从物 D 限制流通物 2、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在不少于()内履行债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4个月 3、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副经理,由()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主席任免 C、董事会任免 D、董事长任免 4、经济管理机关平衡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发展的权利是()。 A 组织权 B 计划权 C 监督权 D 调节权 5、一般国内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6、关于广告审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任何广告均应接受审查 B 广告审查采取自愿审查原则 C 广告审查可在发布前或发布后进行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审查的必须在发布前进行审查 7、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当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其在债权人会议上()。 A、不享有表决权 B、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 C、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D、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8、我国于()决定加入《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A 1987年2月12日 B 1986年12月2日 C 1987年12月2日 D 1986年2月 12日 9、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代扣代缴税款账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C)的罚款。 A 1000元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B 1000元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C 2000元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 3000元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0、仲裁裁决书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 送达当事人 B 公布 C 法院确认 D 作出

经济法期末复习试题与答案

期末复习1答案 一、单选题 1、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称为( D )。 A、经济行为 B、法律事实 C、法律事件 D、法律行为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A )。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 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 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 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B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 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 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4、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 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C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5、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致 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在乙农场违约 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D )。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 场承担侵权责任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 担侵权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乙农场承担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B、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C、子公司与分公司均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所产生的责任分别由母公司和总公 司承担 D、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7、甲、乙、丙分别按50%、40%、10%的比例以个人财产出资创办一家普通合 伙企业,后因经营不善,企业对外负债10万元,而企业全部资产仅5万元,现 债权人丁要求偿还10万元,依照法律,此10万元债务应( C )。 A、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按各自投资比例偿还 B、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平均分担偿还 C、先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负连带偿还责任 D、由企业资产5万元偿还,不足部分不再偿还 8、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若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 出资的股东承担( A )。 A、违约责任 B、填补责任、赔偿责任D、连带责任 9、某甲借用某乙录音机一台,借用期间,甲因录音机质量很好,爱不释手,遂 于某月10日与乙协商买下该录音机。因甲只是位14岁的中学生,身上无钱,双

《公务员法》解读答案

1 世界各国的人事分类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品位分类和()分类。 [ 单选题:3 分] A 职位 B 学历 C 能力 D 性格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B回答错误 2 我国实行公务员()分类制度。 [ 单选题:3 分] A 品位 B 职位 C 学历 D 能力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错误 3 《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单选题:3 分]

A 上级 B 下级 C 同级 D 地方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C回答正确 4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单选题:3 分] A 特殊 B 分类 C 统一 D 强制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C回答错误 5 下列哪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 单选题:3 分] A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C 被开除公职的 D 以上选项都对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 6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共18章,()条。 [ 单选题:3 分] A 107 B 109 C 111 D 113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D回答正确 7 公务员管理的竞争原则是指公务员()和管理采取竞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 单选题:3 分] A 录用 B 报名 C 笔试 D 面试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A回答正确 8 《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单选题:3 分] A 中央 B 地方 C 上级 D 同级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B回答错误 9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 单选题:3 分] A 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B 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C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D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试题解析 您的答案:A回答错误 10

最新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称为 参考答案:不可抗力 2.根据我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决定自之日起生效 参考答案:送达 3.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监事任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 参考答案:三 4.公司章程必须采取形式 参考答案:书面 5.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参考答案:营利 6.在设立外资企业时,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内缴清。 参考答案:3 7.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参考答案:外资企业 8.在合营企业中,是最高权利机构 参考答案:董事会 9.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参考答案:25% 10.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 参考答案:外资企业 11.协议退伙与通知退伙主要区别在于合伙协议是否约定了合伙 参考答案:期限

12.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职,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其性质为公司的代理人 参考答案:经理 13.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都隶属于法律制度中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 14.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数同意 参考答案:过半 15.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 参考答案:预期违约 16.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参考答案:内容 17.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参考答案:无效 18.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参考答案:1、5 19.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 参考答案:委托代理 20.经济法中最重要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和 参考答案:法人 21.人类对环境的作用表现在____、____和三个方面。 答案: 22.国家鼓励携带金银____,限制金限____。 23.订立经济合同,包括__和__两个阶段。 24.经济法律事实按其与经济法主体自觉意志的联系可分为____和____。25.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__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__论处。 26.我国的合伙企业通常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作企业和 参考答案:有限合伙企业

经济法练习题(全,含答案)

经济法练习题(全,含答案) 单项选择题 题型:单项选择题,分值:每一小题1分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1、经济法这一概念,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在其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D)(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概念) A、普鲁东 B、德萨米 C、凯恩斯 D、摩莱里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B )(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A、经济关系 B、特定的经济关系 C、法律关系 D、特定关系 3、市场管理关系应该由(C )调整(难易:一般;知识点:同上)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公司法 4、市场管理法是调整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包括(C)(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特征对象) A.税法 B.政府采购法 C.产品质量法 D.财政法 5、有关投资、金融以及税收的法律规定,体现了经济法对(C)的调整(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社会经济调控关系的调整 第二章经济法的地位

6、经济法的地位是经济法在(A )中的地位(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地位) A、法的体系 B、法的结构 C、法的概念 D、法的功能 7、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在于经济法有自己(B)(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地位;) A.特定的调整程序 B.特定的调整对象 C.特定的发展历程 D.特定的法律渊源 第三章经济法律关系 8、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A )(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资格B、行为C、权利D、利益 9、.经济法主体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属于经济法主体的(B)(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经济权利 B.经济义务 C.经济职权 D.经营管理权 10、以下可以作为经济法律事件的是(D)(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公司的设立 B、税务征收 C、确定利率 D、突发洪水 11、以下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D)(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国家检察机关 B、学校 C、厂长 D、学生会 12、经济法律关系最主要参加者是(B )(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主体)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13、以下不是民法主体而不是经济法主体的是(C )(难易:复杂;知识点:同上)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14、享有经济职权的主体是(A )(难易:一般;知识点:同上)

最新公务员法考试试题练习题

公务员法考试复习资料(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 年 ( A ) 通过。 A.4 月27 日 B.5 月26 日 C.4 月28 日 D.1 月3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 ( C ) 起施行。 A.2005 年4 月27 日 B.2005 年7 月1 日 C.2006 年1 月1 日 D.2006 年7月1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共( C )。 A.十七章一百零八条 B.十七章一百零七条C.十八章一百零七条 D.十八章一百零八条 4.公务员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B )项。 A.七项 B.八项 C.九项 D.十项 5.公务员的录用最低年龄是( A )岁。 A.年满十八周岁 B.年满二十周岁 C.三十周岁以下 D.三十五周岁以下 6.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职务范围不包括( D )。 A.科员 B.副主任科员 C.主任科员 D.副调研员 7.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的培训是( D )。 A.更新知识培训 B.提高工作能力培训C.专门业务培训 D.专业技术培训 8.机关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 D )。 A.分级培训 B.分级分类培训 C.定期培训 D.专门业务培训 9.机关要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 B )。A.分级培训 B.分级分类培训 C.定期培训 D.分类培训 10.机关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 D )、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A.分级培训 B.分级分类培训 C.定期培训 D.更新知识 11.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共( D )项。 A.九项 B.十二项 C.十五项 D.十六项 12.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共( C )项。 A.七项 B.八项 C.九项 D.十项 13.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 B )。 A.初任培训 B.任职培训 C.调任培训 D.专业培训 14.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 C )。 A.资格条件培训 B.更新知识培训 C.初任培训 D.岗前培训 15.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法第( B )规定的培训要求予以确定。 A.六十条 B.六十一条 C.六十二条 D.六十三条 16、下列符合公务员条件的是哪一位(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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