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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排名第一的民主党派。该党也是现时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内的第四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创立于1948年,后又与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和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合并。该党早期党员多来自国民党左派人士和中华民国国军投奔、被俘的高级军政人员。宋庆龄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来自该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目前,其党员主要来自同原中国国民党党员有关系,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历届民革中央[编辑]第一届(1948年1月-1949年11月)名誉主席:宋庆龄主席:李济深主任秘书:李章达(梅龚彬代)常务委员:李济深、何香凝、谭平山、蔡廷锴、朱蕴山、陈劭先、李章达、陈其瑗、何公敢、张文、邓初民、朱学范、李民欣、郭春涛、王葆真、冯玉祥第二届(1949年11月-1956年2月)主席:李济深秘书长:梅龚彬常务委员:李济深、何香凝、谭平山、陈铭枢、蔡廷锴、蒋光鼐、程潜、张治中、邵力子、柳亚子、朱蕴山、陈劭先、陈其瑗、梅龚彬、王昆仑、郭春涛、许宝驹、宁武、贺贵严、于振瀛、李世璋第三届(1956年2月-1958年11月)主席:李济深副主席:何香凝、程潜、谭平山、蔡廷锴、张治中、熊克武、龙云、邓宝珊、陈绍宽秘

书长:梅龚彬常务委员:于振瀛、卫立煌、王昆仑、王葆真、邓宝珊、宁武、龙云、刘斐、刘文辉、朱学范、朱蕴山、许宝驹、何香凝、余心清、吴茂荪、张治中、李世璋、李任仁、李俊龙、李济深、邵力子、陈此生、陈劭先、陈其瑗、陈绍宽、陈铭枢、屈武、柳亚子、贺贵严、唐生智、翁文灏、梅龚彬、黄绍竑、程潜、蒋光鼐、熊克武、蔡廷锴、谭平山、谭惕吾第四届(1958年11月-1979年10月)主席:李济深(1959年10月逝世)、何香凝副主席:何香凝(1960年8月被选为主席)、程潜、蔡廷锴、张治中、熊克武、邓宝珊、陈绍宽秘书长:梅龚彬常务委员:于振瀛、卫立煌、王昆仑、甘祠森、邓宝珊、龙云、宁武、卢汉、卢郁文、朱学范、朱蕴山、刘斐、刘文辉、刘仲容、刘孟纯、许宝驹、许闻天、李济深、何香凝、张治中、余心清、吴茂荪、李世璋、李任仁、邵力子、陈此生、陈劭先、陈其瑗、陈绍宽、屈武、贺贵严、唐生智、翁文灏、梅龚彬、钱昌照、蒋光鼐、程潜、熊克武、蔡廷锴1960年增选:孙蔚如、但懋辛、李澄之、侯镜如第五届(1979年10月-1983年12月)主席:朱蕴山(1981年4月逝世)、王昆仑副主席:王昆仑(1981年12月被选为主席)、陈此生、刘斐、屈武、朱学范、裴昌会、李世璋、刘仲容、钱昌照、郑洞国、甘祠森、吴茂荪、贾亦斌1981年12月增选:侯镜如、孙越崎、赵祖康秘书长:甘祠森(兼)常务委员:王昆仑、王枫、王肇治、甘祠森、朱

蕴山、刘仲容、刘孟纯、刘斐、朱学范、许宝骙、许闻天、孙越崎、苏从周、李平衡、李世璋、李俊龙、肖隽英、吴秀峰、吴茂荪、何柱国、张天放、张克明、陈此生、陈建晨、邵恒秋、范予遂、罗承烈、周颖、屈武、郑洞国、赵祖康、侯镜如、贾亦斌、钱昌照、聂轰、陶述曾、覃异之、傅学文、焦实斋、廖运周、裴昌会、谭惕吾1981年12月增选:方少逸、沈求我、陈铭德、黄启汉、黄逖非1982年增选:王肇治、胡景通、程星龄第六届(1983年12月-1988年11月)名誉主席:屈武主席:王昆仑(1985年8月逝世)、屈武(1987年12月辞职,被推举为名誉主席)、朱学范副主席:屈武(1987年2月被选为主席)、朱学范(1987年12月被选为主席)、裴昌会、钱昌照、郑洞国、吴茂荪、贾亦斌、侯镜如、孙越崎、赵祖康、徐起超、彭清源、李赣骝秘书长:李赣骝(兼)常务委员:马璧、王昆仑、王枫、王岳、王肇治、方少逸、宁光堃、朱学范、许宝骙、孙越崎、苏从周、李子诵、李赣骝、肖隽英、吴茂荪、吴京、吴秀峰、何柱国、沈求我、张天放、张克明、张素我、陈建晨、陈铭德、邵恒秋、罗承烈、周颖、屈武、郑洞国、赵子立、赵祖康、侯镜如、胡景通、徐国懋、徐起超、陶述曾、钱昌照、贾亦斌、黄翔、黄启汉、黄逖非、覃异之、程星龄、傅学文、焦实斋、彭清源、廖运周、裴昌会、谭惕吾1987年2月增选:毛增滇、冯友、孙柏秋、杨新人、杨纪琬、沈克昌、张廉云、张媛贞、

胡敏、胡代光、龚世萍、蔡义江第七届(1988年11月-1992年12月)名誉主席:屈武主席:朱学范名誉副主席:裴昌会、赵祖康副主席:郑洞国、贾亦斌、侯镜如、徐起超、彭清源、李赣骝、何鲁丽、李沛瑶1991年12月增选:沈求我秘书长:彭清源(兼)常务委员:王奇、王叔云、王锡爵、毛增滇、方少逸、甘培根、卢邦正、冯友、宁光堃、朱学范、李子诵、李沛瑶、李赣骝、杨纪琬、杨新人、吴京、何鲁丽、汪希萱、沈求我、沈克昌、张克明、张素我、张廉云、张媛贞、陈培烈、邵恒秋、林上元、郑洞国、胡敏、胡正名、胡代光、侯镜如、贾亦斌、徐起超、龚世萍、彭清源、覃异之、程志青、蔡义江第八届(1992年12月-1997年11月)名誉主席:朱学范、侯镜如、孙越崎主席:李沛瑶名誉副主席:贾亦斌、赵祖康副主席:彭清源、徐起超、李赣骝、何鲁丽、沈求我、周铁农、童傅、程志青、胡敏秘书长:朱培康常务委员:马大谋、王奇、王叔云、王锡爵、毛增滇、甘培根、卢邦正、冯友、宁光堃、朱培康、孙柏秋、严庆清、李沛瑶、李蓼源、李赣骝、杨新人、何鲁丽、汪希萱、沈求我、沈克昌、张竞、张嫒贞、张廉云、陈家振、陈培烈、林上元、周铁农、胡敏、胡正名、胡代光、钱景仁、徐起超、龚世萍、彭清源、韩汝琦、程志青、童傅、蔡义江、燕天甲1995年12月增选:王良漙、厉无畏、徐志纯第九届(1997年11

月-2002年12月)主席:何鲁丽名誉副主席:贾亦斌、彭

清源、徐起超、沈求我副主席:周铁农、李赣骝、童傅、程志青、胡敏、徐志纯、厉无畏、钮小明、朱培康2000年11月增选:刘民复秘书长:刘民复(兼)常务委员:万鄂湘、马大谋、马文骏、王良漙、王锡爵、毛增滇、方俐洛、邓成城、厉无畏、卢邦正、冯健亲、朱培康、刘民复、齐续春、孙柏秋、李赣骝、杨新人、何丕洁、何鲁丽、汪希萱、汪林林、张竞、张华康、张宏儒、张媛贞、林嘉、周铁农、周鸿兴、胡敏、胡正名、钮小明、徐志纯、龚世萍、韩汝琦、程志青、傅惠民、童傅、谢克昌、雷世钧、鲍隆清第十届(2002年12月-2007年12月)主席:何鲁丽名誉副主席:贾亦斌、彭清源、徐起超副主席:周铁农、李赣骝、童傅、程志青、徐志纯、厉无畏、钮小明、朱培康、刘民复、万鄂湘2004年11月增选:齐续春秘书长:刘民复(兼)常务委员:万鄂湘、马文骏、马志伟、孔小均、方俐洛、毛增华、王良漙、冯健亲、卢邦正、厉无畏、刘晓、刘民复、刘新文、朱培康、许钊、齐续春、何小平、何丕洁、何鲁丽、李惠东、李赣骝、陆栋、陆锡蕾、陈清华、周天鸿、周铁农、周鸿兴、奇英成、郑建邦、俞正、修福金、战秋萍、钮小明、夏培度、徐志纯、梁、俭、符气浩、龚世萍、傅惠民、程志青、童傅、谢克昌、韩汝琦、鲍隆清2006年11月增选:庄先第十一届(2007年12月-2012年12月)主席:周铁农名誉副主席:贾亦斌副主席:厉无畏、钮小明、万鄂湘、齐续春、谢克昌、修

福金、刘凡、程崇庆、傅惠民、何丕洁2010年12月增选:田惠光、郑建邦秘书长:李惠东常务委员:万鄂湘、马志伟、孔小均、王宇坤、冯巩、冯明光、厉无畏、叶莉君、田惠光、刘凡、刘晓、刘新文、庄先、汤维建、齐续春、何小平、何丕洁、吴先宁、张守志、李英杰、李晓东、李惠东、李德强、杨保建、肖黎声、陈清华、周天鸿、周铁农、郑心穗、郑建邦、修福金、夏涛、夏培度、郭层城、高小玫、曹亚、龚世萍、傅惠民、程崇庆、蒋平安、谢克昌2010年12月增选:陈莉第十二届(2012年12月-2017年12月)主席:万鄂湘副主席:齐续春、修福金、刘凡、程崇庆、傅惠民、何丕洁、田惠光、郑建邦、邓力平、刘家强秘书长:李惠东常务委员:万鄂湘、马志伟、马志武、户思社、王世杰、邓力平、兰云升、冯巩、卢晓光、田惠光、刘凡、刘晓、刘斌、刘家强、刘新文、孙继业、朱成钢、汤维建、齐续春、何小平、何丕洁、吴晶、吴先宁、张友君、张守志、张伯军、李崴、李英杰、李晓东、李惠东、李霭君、杨天怡、杨保建、陈莉、麦康森、周天鸿、欧阳泽华、郑心穗、郑建邦、修福金、施中岩、赵世春、夏涛、徐勇、郭层城、高小玫、傅惠民、程崇庆、蒋平安、谢德体第十三届(2017年12月-)主席:万鄂湘副主席:郑建邦、邓力平、刘家强、李惠东、高小玫、何报翔、张伯军、田红旗、王红、冯巩秘书长:李惠东常务委员:万鄂湘、马志武、王红、王世杰、王红玲、王新强、

户思社、邓力平、卢晓光、叶赞平、田红旗、冯巩、兰云升、边旭光、朱成钢、刘同德、刘家强、齐成喜、汤维建、孙继业、巫家世、李英杰、李晓东、李惠东、李霭君、杨保建、吴晶、何报翔、谷振春、张守志、张伯军、张复明、张雪樵、陈马林、陈星莺、欧阳泽华、周潮洪、郑建邦、袁小彬、夏涛、高小玫、蒋平安、程萍、温雪琼、黎军、霍卫平

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

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决议〔1〕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甲战略方针 在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形势之下,在中国红军及其他革命武装力量现状之下,党军事策略即战略方针应有如下各项: (一)在以坚决民族战争反抗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总任务之下,首先须在一切政治军事号召上与实际行动上,确定“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方针。这即是“抗日联军”,“红军是中国人民抗日先锋队”,“一切不愿当亡国奴士兵及军队同红军联合起来打日本去”,“全国同胞武装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工农商学兵联合起来武装保卫中国”,“打倒帮助日本帝国主义打中国人汉奸卖国贼”,“打倒帮助日本灭中国卖国头子──蒋介石”,“打倒侵入抗日根据地汉奸卖国贼”,“反对汉奸卖国贼扰乱抗日后方”,“巩固抗日后方”,“扩大抗日根据地”,“红军白军联合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没收汉奸卖国贼财产做抗日军经费”,“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财产做抗日军经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枪出枪,有知识出知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战到最后一滴血”,“民族革命战争万岁”等等口号及行动。 (二)正确地估计敌我力量,党在一九三六年军事部署方面总方针,应该是“准备直接对日作战力量”。因此,一九三六年主力红军作战主要目标还应该是汉奸卖国贼军队,但在日本占领区域及自治区〔2〕,应尽量组织、扩大及联合一切抗日武装力量──抗日义勇军,抗日游击队等,同日本军队进行直接有力游击战争。同时还应估计到,在一九三六年下半年,第一方面军有可能和有必要同日本军队发生部分战斗(晋绥察〔3〕方面)。 (三)猛烈扩大红军,一九三六年全国主力红军应有二十万人,第一方面军应有五万。 (四)为坚决而有力执行(一)(二)(三)项所述之方针(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准备对日作战力量,扩大红军),第一方面军行动部署之基础,应确定地放在“打通苏联”与“巩固扩大现有苏区”这两个任务之上,并把“打通苏联”作为中心任务,拿“巩固扩大现有苏区”同它密切地联系起来,具体步骤即把红军行动与苏区发展主要方向放到东边山西和北边绥远等省去。 (五)第一方面军以外之红军(二、六军团,四方面军),对于南京卖国贼军队之削弱与牵制,有极大战略上作用,其行动应适当地指导之。 (六)游击战争对于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及汉奸卖国贼任务,有很大战略上作用。其指导原则应如下:

中共中央历届领导集体(全集)

历届中央政府领导集体 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濳 政务院总理:周恩来 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邓小平 总参谋长:徐向前 副总参谋长:聂荣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 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罗荣桓 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 全国政协副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德 全国人大委员长:刘少奇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 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 薄一波(1956年6月增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 国家主席:刘少奇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 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国家主席:刘少奇(1968年10月在十二中全会上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林彪(1971年9月13日叛国,死亡),陈云邓小平贺龙(1969年6月9日病逝)陈毅(1972年1月6日病逝),柯庆施(1965年4月9日病逝)乌兰夫李富春(1975年1月9日病逝),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1969年11月病逝),谢富治(1972年3月26日病死)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毛泽东(名誉主席) 未设国家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德(1976年7月6日病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608号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中国不同时期军队称呼

中国不同时期军队称呼 中国工农红军 中国工农红军是中国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简称“红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 身。1928年5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 全国各地工农革命军正式定名为红军。1930年后,又逐 渐改称中国工农红军。在国共内战时期,中国工农红军 不断发展壮大,先后组成了第一方面军(曾经称中央红 军)、第四方面军、第二方面军和西北红军等红军部队,建立了中央革命根据地和湘鄂西、鄂豫皖、琼崖、闽浙赣、湘鄂赣、湘赣、左右江、川陕、陕甘、湘鄂川黔等革命根据地,连续粉碎了国民党军多次“围剿”和“清剿”。 全国红军发展到最多时达到约30万人。由于王明“左”倾错误的战略指导,中央红军未能打破国民党军的第五次“围剿”,被迫于1934年10月撤离中央革命根据地,进行长征。在长征中,红军粉碎了国民党军的围追堵截,战胜了无数艰难险阻,于1935年9月、10月和1936年10月先后到达陕甘革命根据地和甘肃南部地区会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根据中共中央同国民党政府达成的协议,主力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在江西、福建、浙江、广东、湖南、湖北、河南、安徽8省13个地区坚持斗争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 八路军 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为八路军,中国 人民解放军的前身之一。1937年8月22日,国 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宣布由原西北主力红军, 即中国工农红军一、二、四方面军改编而成“国 民革命第八路军”,朱德、彭德怀任正、副总指 挥。1937年9月11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按 全国陆海空军战斗序列(把各“路军”改编为 “集团军”),并下达命令:将八路军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总部改称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朱德改任总司令,彭德怀改任副总司令。9月14日,朱德、彭德怀发布八路军改为第十八集团军的通令。但此后仍习惯称 为“八路军”。新四军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持华中抗战 的人民军队。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与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 军发〔2010〕23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已经2010年5月4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 主席胡锦涛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作用与意义 第四条首长、机关的责任 第五条队列纪律 第二章队列指挥 第六条队列指挥位置 第七条队列指挥方法 第八条队列指挥要求 第三章队列队形 第九条基本队形

第十一条班的队形 第十二条排的队形 第十三条连的队形 第十四条营的队形 第十五条团的队形 第十六条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第四章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七条立正 第十八条跨立 第十九条稍息 第二十条停止间转法 第二十一条行进 第二十二条立定 第二十三条步法变换 第二十四条行进间转法 第二十五条坐下、蹲下、起立第二十六条脱帽、戴帽 第二十七条宣誓

第二十九条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第三十条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一条 40火箭筒手的操筒 第五章班、排、连、营、团的队列动作 第三十二条集合、离散 第三十三条整齐、报数 第三十四条出列、入列 第三十五条行进、停止 第三十六条队形变换 第三十七条方向变换 第三十八条摩托化步兵班的置(架)枪、取枪 第三十九条摩托化步兵排、连的 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条机枪(炮兵)班、排、连的操枪(炮) 第四十一条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第四十二条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六章分队乘坐汽车、火车、舰(船)艇和飞机 第四十三条乘坐汽车

第四十四条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乘坐火车 第四十六条乘坐舰(船)艇 第四十七条乘坐飞机 第七章敬礼 第四十八条敬礼的种类 第四十九条敬礼、礼毕 第五十条单个军人敬礼 第五十一条分队、部队敬礼 第八章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第五十二条国旗的掌持 第五十三条国旗的升降 第五十四条军旗的掌持 第五十五条军旗的授予 第五十六条迎军旗 第五十七条送军旗 第五十八条其他部队和院校迎送军旗 第九章阅兵 第五十九条阅兵权限

国务院领导成员汇总

国务院领导成员汇总 总理 温家宝(42)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组书记 主持国务院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监察、审计工作 副总理 李克强(55)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组副书记 负责国务院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计生委、国税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电监会。 回良玉(44,回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民族、民政、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国家民委、民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宗教局、国家地震局、国家气象局。 联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残联。 张德江(46)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组成员 负责工业、交通、人力、社保、企业改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王岐山(48)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组成员 负责商务、金融、市场管理、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国务委员 刘延东(45,女)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组成员,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港澳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港澳办。 联系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梁光烈(40)党组成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国防部部长。 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马凯(46)党组成员,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军队、政府_官员级别详细表

政府下到上是股,科,处,局厅级,省部级。军队的职称,从下到上是排,连,营。团。师,军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 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 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公务员 军队国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是公务员,但仍是国家干部。 一级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军委副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 中纪委书记,政治局常委 二级副总理、政治局委员、最高军委四总部 (二层) 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海军、空军、二炮, 二至XXX 大军区正职 XXX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大军区副职,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层) ,省长,中央各部部长集团军正职 三至四级

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

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1〕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甲战略方针 在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形势之下,在中国红军及其他革命武装力量的现状之下,党的军事策略即战略方针应有如下各项:(一)在以坚决的民族战争反抗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总任务之下,首先须在一切政治的军事的号召上与实际行动上,确定“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的方针。这即是“抗日联军”,“红军是中国人民抗日的先锋队”,“一切不愿当亡国奴的士兵及军队同红军联合起来打日本去”,“全国同胞武装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工农商学兵联合起来武装保卫中国”,“打倒帮助日本帝国主义打中国人的汉奸卖国贼”,“打倒帮助日本灭中国的卖国头子──蒋介石”,“打倒侵入抗日根据地的汉奸卖国贼”,“反对汉奸卖国贼扰乱抗日后方”,“巩固抗日后方”,“扩大抗日根据地”,“红军白军联合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没收汉奸卖国贼的财产做抗日军经费”,“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财产做抗日军的经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枪出枪,有知识出知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战到最后一滴血”,“民族革命战争万岁”等等的口号及行动。 (二)正确地估计敌我力量,党在一九三六年军事部署方面的总方针,应该是“准备直接对日作战的力量”。因此,一九三六年主力红军作战的主

要目标还应该是汉奸卖国贼的军队,但在日本占领区域及自治区〔2〕,应尽量组织、扩大及联合一切的抗日武装力量──抗日义勇军,抗日游击队等,同日本军队进行直接的有力的游击战争。同时还应估计到,在一九三六年下半年,第一方面军有可能和有必要同日本军队发生部分的战斗(晋绥察〔3〕方面)。 (三)猛烈扩大红军,一九三六年全国主力红军应有二十万人,第一方面军应有五万。 (四)为坚决而有力的执行(一)(二)(三)项所述之方针(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准备对日作战力量,扩大红军),第一方面军行动部署之基础,应确定地放在“打通苏联”与“巩固扩大现有苏区”这两个任务之上,并把“打通苏联”作为中心任务,拿“巩固扩大现有苏区”同它密切地联系起来,具体步骤即把红军行动与苏区发展的主要方向放到东边的山西和北边的绥远等省去。 (五)第一方面军以外之红军(二、六军团,四方面军),对于南京卖国贼军队之削弱与牵制,有极大的战略上的作用,其行动应适当地指导之。 (六)游击战争对于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及汉奸卖国贼的任务,有很大的战略上的作用。其指导原则应如下: 1.一切游击队以民族战争的面目出现(日本占领区、自治区及其附近省份称中华抗日义勇军。其他地区──华中、华南,称中华抗日游击队,在

建国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组成

建国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是建国初期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机构,是由建国前的中央军事委员会逐步过渡而来的。中央军委是中国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武装斗争的过程中创建和发展起来的。1948 年底,中央军事委员会改称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1949 年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1949年10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1949 年10 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正式成立,统一管辖和指挥人民解放军及其他武装力量。任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潜任副主席,贺龙、刘伯承、陈毅、林彪、徐向前、叶剑英、聂荣臻、高岗、粟裕、张云逸、、李先念、饶漱石、邓子恢、习仲勋、罗瑞卿、萨镇冰、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龙云、刘斐22 人为委员。军委日常工作由周恩来主持。1952 年7 月起,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彭德怀主持。同时任命徐向前为总参谋长、聂荣臻为副总参谋长。军委下辖: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第三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第四

野战军,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邓子恢;西北军区,司令员贺龙,政治委员习仲勋;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兼),政治委员饶漱石;华中军区,司令员林彪(兼),政治委员邓子恢(兼);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兼),政治委员薄一波;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总部直属部队:第十二兵团,司令员杨成武,政治委员李天焕;铁道兵团,司令员膝代远(兼)。 1951 年11 月5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增补林彪、高岗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4 年6 月19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增补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为副主席,徐海东为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除下设总参谋部外,还先后设立了总政治部(1950年4 月)、总后勤部(1950 年6 月)。罗荣桓任总政治部主任,傅钟、萧华任副主任;杨立三任总后方勤务部部长。1950 年9 月4 日,又成立了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干部管理部,罗荣桓任部长。到1950 年上半年,军委各总部领导机关全部建立起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总参谋长徐向前当时患病,由聂荣臻代理总参谋长,辖作战部(部长李涛)、情报部(部长李克农,副部长刘志坚、邹大鹏、戴镜元)、通讯部(部长陈士榘)、人民武装部(部长张经武)、军事学校管理部(部长萧克);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副主任傅钟、萧华),辖组织部(部长萧华(兼)、副部长王宗槐)、宣传部、保卫部(部长杨奇清);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副部长贺诚、张令彬),辖军需部、财务部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七日) 一一般问题 (一)敌寇对我抗日根据地的残酷“扫荡”,我军人力,物力、财力及地区之消耗,使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敌我斗争,进入新的更激烈的阶段。 (二)在这一新阶段中,我之方针应当是熬时间的长期斗争,分散的游击战争,采取一切斗争方式(从最激烈的武装斗争方式到最和平的革命两面派的方式)与敌人周旋,节省与保存自已的实力(武装实力与民众实力),以待有利的时机。因此必须反对悲观失望,害怕困难,对游击战争消极,对敌屈服的右倾观点;同时又应反对空喊运动战(在武器未改变前,运动战的可能日益减少甚至不可能),空喊决战,急躁盲动,缺乏忍耐持久的韧性的“左”倾观点。 (三)在这一新阶段中,我根据地的军事建设,必须适合新的客观环境。每个根据地的军事机构均应包含三部分:(甲)主力军,(乙)地方军,(丙)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及民兵)。在根据地建立时期,集中主要注意力于主力军之扩大与巩固是正确的;然而最近敌我形势改变了,因此目前军事建设的中心注意力,应放在地方军及人民武装的扩大与巩固上,而这方面恰恰是我们的弱点所在。我们的观点还停留在前一阶段上(抗日战争与过去国内战争不同,没有集中最大力量对敌进行消灭战的可能)。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及运动战的可能绝对减少,主力军应采取适当的精兵主义,其工作重心是提高其政治军事技术的质量,缩编与充实编制。项英在前一阶段就主张精兵主义是错误的,但如我们在现在阶段还不提出主力的精兵主义,也将犯错误。 (四)无论将来有无大的变动,在山地根据地内主力军与地方军(人民武装不在内)数量上的比较,一般应以二与一之比为原则,在平原根据地内则以一与一之比为原则。在某些最困难的区域(如冀东、大青山、苏南),应当打消主力军与地方军的区别,全部武装地方化。至于人民武装(不脱离生产的自卫军),应当包括人民的最大多数,其中之骨干(即民兵,模范自卫队及青抗先或青年自卫队)数量应超过地方军与主力军之全部数量。而每个根据地脱离生产者全部数目(包括党、政、军、民、学),仍只能占我统治区全人口百分之三左右。当然这些比率是大概的,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而具体化。为坚持对敌斗争,我根据地之党政军民学各种组织,必须一致努力,来进行上述的军事建设。 二地方军及军区问题 (一)主力军与地方军之间虽有区别,但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的说,主力军与地方军之区别,在于前者是精干的正规部队,担任较大的战斗任务;后者是游击性极大的地方部队,担任分散游击的任务。前者是统一指挥的,不限于地区的部队。后者是分散指挥的,限于一定地区的部队。 (二)在根据地创立与扩大的阶段,集中全力扩大主力,主力兼军区地方军之指挥,建制亦属主力军,是必要的,但现在情况已变,故主力军与地方军之关系也要改变。地方军应有独立的建制及指挥机关,即军区与军分区。但主力帮助地方武装之责任,不但仍旧不变,且应较前加重。主力军在缩编(不是扩编而是缩编)与充实自已的编制时,应依照前面“一般问题”中所说的比率,以相当部分部队划归地方军建制(但部队名义不一定要改),主力军应给地方军以许多的干部、枪械、弹药等等。在作战时,主力军应规定地方军的一般作战任务,在这个意义上地方军是受主力军指挥的。主力应帮助地方军训练部队。但主力军与地方军的建制又是彼此独立的,主力军绝对不应该吞并地方军。至于主力军按照比率.遇有损失应加补充时,须由自卫队、民兵、地方三方面酌量动员抽补,以维持相互间应有之比率为原则。 (三)地方军之数量,按照前述比率建设之,但一般最低数目,仍有特别指示之必要。兹规定区应有约五十人枪的区游击队,县应有约二百人枪的县游击营,分区应有约二千人枪的独立营团。区游击队归区的党政机关指挥;县游击营归县的党政机关指挥;分区则应成立指挥部,不由主力兼,地委书记应兼分区政委;军区则由主力兼,或单独成立指挥,但无论主力是否兼

五大革命圣地

(一)石家庄(西柏坡) 1、历史: 西柏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中部,曾是中共中央所在地,党中央和毛主席在此指挥了震惊中外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召开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七届二中全会和全国土地会议,解放全中国,故有“新中国从这里走来”、“中国命运定于此村”的美誉。为我国革命圣地之一,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是5A级景区。 1949年3月23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从西柏坡迁入北平。 2、红色景点: (1)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 占地面积16440平方米,目前对外开放的主要有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董必武旧居,军委作战室、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会址,九月会议会址,中共中央接见苏共中央和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代表旧址,防空洞和中央机关小学旧址12处。 (2)西柏坡陈列馆 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共12个展室。展览内容以解放战争后期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时期的活动为主线,运用了大量的文物、照片和历史资料,辅之于会画、雕塑、景观、幻影成像、半景画等高科技手段来展现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的伟大革命实践。馆名由邓小平同志题写。 (3)西柏坡纪念碑 位居停车场南侧、纪念馆后的山顶上。总高度为20.5米,碑名“西

柏坡”系邓小平同志的手迹,碑文是1991年江泽民同志为西柏坡的题词“牢记两个务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4)五位领导人铜铸像 位于西柏坡纪念馆广场中央,均高2.5米,青铜铸像,艺术地再现了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充满胜利的喜悦和对未来无限憧憬的情景。 (二)延安 1、历史: 延安,古称肤施、高奴、延州,原陕甘宁边区政府首府。简称“延”,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 延安是中华民族圣地、中国革命圣地。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延安精神三大教育基地。 延安位于陕北金三角经济协作区腹地。历来是陕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城区处于宝塔山、清凉山、凤凰山三山鼎峙,延河、汾川河二水交汇之处的位置,成为兵家必争之地,有“塞上咽喉”、“军事重镇”之称,被誉为“三秦锁钥,五路襟喉”。 2、红色景点: (1)毛泽东枣园旧居 这里原是一家地主的庄园,中共中央进驻延安后,为中央社会部驻地,遂改名为“延园”,现旧址大门石柱两侧尚有康生所书“延园”

红25军主要领导人简历

红25军主要领导人简历 徐海东(1900-1970) 吴焕先(1907-1935) 程子华(1905-1991) 郑位三(1902-1975) 郭述申(1904-1994) 高敬亭(1907-1939) 戴季英(1906-1997) 沈泽民(1900-1933) 徐宝珊(1903-1935) 王平章(1901-1933) 徐海东(1900-1970) 湖北黄陂县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夏,参加国民革命军第4军12师,任第34团代理排长,参加北伐战争,带领一个排冲跨敌军四个炮兵连,荣获嘉奖和晋升。 大革命失败后,回家乡组织农民自卫军,建立中共党的组织,1927年11月,率领农民自卫军参加黄麻起义。 土地革命时期,任中共黄陂县委军事部长兼区委书记,独立营营长兼党代表,黄陂补充第6师师长。鄂东警卫第2团团长,红四军团长,红四方面军独立第4师,第27师师长,红27军79师师长,红25军74师师长。1932年10月,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征转移后,任重建的红25军副军长,军长。1934年11月,改任红25军副军长,率部长征。1935年1月,部队进入陕南,任中共鄂豫陕省委代理书记。1935年9月,任红15军团军团长。1936年12月,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红军南路军总指挥。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115师344旅旅长。1939年9月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第4支队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原局委员,中共中央华中局委员。巩固和发展了皖东革命根据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55年9月,被授予大将军衔。 吴焕先(1907-1935) 湖北红安县人。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率领黄安县紫云区农民赤卫军参加黄麻起义。 土地革命时期,历任中共鄂豫皖特委委员,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12师政治部主任,红四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什么负责制挑战答题

学习强国挑战答题选 1、【A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下列选项中的哪种形式的负责制?( ) A.主席负责制 B.集体负责制 C.多数人负责制 D.委员会全体负责制 2、【A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是() A . 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革命 B . 无产阶级革命 C . 农民革命 D . 社会主义革命 3、【B 】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中极具特色的一项内容是()。 A.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 B.保护民族工商业 C.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 D.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 4、【A 】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核心问题是______ A.无产阶级的领导权 B.城市小资产阶级的领导权 C.农民的领导权 D.民族资产阶级的领导权 5、【A 】( )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最基本的动力。 A、无产阶级 B、农民阶级 C、知识分子阶级 D、民族资产阶级 6、【C 】新民主主义革命仍属于资产阶级革命性质,主要是由于 A.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是革命的动力 B.革命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 C.革命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 D.革命胜利后,将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7、【A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在于( )。 A.是否承认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B.是否承认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C.是否承认事物是运动变化的 D.是否承认事物的发展是有规律的 8、【A 】艰苦奋斗的主旨在于()。

A.奋斗 B.奉献 C.立志 D.实践 9、【C 】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根本途径和方法是什么?() A、一切从实际出发 B、反对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 C、理论联系实际 D、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0、【D 】商品经济得以产生的历史条件包括()。 A.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的出现 B.社会分工的出现 C.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社会公有 D.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 11、【A 】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是()。 A、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B、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 C、发展资本主义制度 D、一场阶级革命 12、【B 】国家、社会、学校和()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A、父母 B、家庭 C、监护人 D、兄弟姐妹 13、【D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 )。 A.唯物主义的观点B.联系的观点C.发展变化的观点D.实践的观点 14、【B】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 A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B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问题C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D人民群众和杰出人物的关系问题 15、【C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起点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B.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 C.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 D.中共十三大的召开 16、【B】道德产生的客观条件是() A .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矛盾 B . 社会关系的形成 C . 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D . 社会分工的不同 17、【A 】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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