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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级管理办法(试行)》

《岗位职级管理办法(试行)》
《岗位职级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文件

成地铁运发〔2014〕260号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岗位职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规范组织架构、岗位职级管理工作,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强化职级管理的引导与激励机制,为公司的高效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岗位职级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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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2—

附件: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岗位职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规范组织架构、岗位职级管理工作,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强化职级管理的引导与激励机制,为公司的高效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内容

本办法规定了组织架构、岗位与编制、岗位职级设置、任职条件、定级、晋级、破格与降级、解聘与续聘管理等内容,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

第三条定义

一、晋升(级):员工在同一工种岗位之间由职级较低的岗位聘用至职级较高的岗位。

二、降岗(级):员工在同一工种岗位之间由职级较高的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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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聘用至职级较低的岗位。

三、定级(档):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的新员工;公司内跨岗位序列调动员工,以及公司范围以外调入的人员入职时,对其岗位职级(薪档)在岗位序列内进行的首次核定。

四、聘用:将符合拟聘岗位任职条件且岗位(职数)空缺,经评估或考核合格的员工,择优聘用到拟聘岗位(职级)。

第四条岗位职级管理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定岗定员,能岗对应原则。

三、坚持能上能下,易岗易薪、薪从岗定原则。

四、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岗位聘用调整相结合原则。

五、坚持服从组织调配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考聘分开、素质业绩导向、比例控制、逐级晋升的择优聘用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公司其它各分管领导任委员的岗位职级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职责分工

一、岗位职级管理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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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或趋势,对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中心(部门)职责制定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和决策,负责审定中心(部门)职责、组织架构设置及其调整方案。

2.确定职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审定职级管理制度,审批定级、晋级、破格与降级、解聘与续聘等职级管理相关方案和结果。

3.对晋升(续聘)高级主管、资深主管、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人员进行职级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协调处理、决策和审定组织架构、职级管理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组织架构、职级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在岗位职级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主要职责为:

1.按照岗位职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负责落实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或调整,审核各中心(部门)职责制定或调整工作。

2.结合人力资源规划,对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或调整,所引起的人员变动、编制调整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方案,报批后组织落实。

3.制定职级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拟定职级晋升、降级等工作方案。

4.负责组织落实员工定级、晋级、破格与降级、解聘与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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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作,审核有关部门报送的职级管理相关材料。

5.落实、完善职级管理有关材料备案及存档工作。

6.接受、调查和处理员工有关职级管理的申诉。

三、党群工作部门职责

1.对职级管理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

2.对负责落实岗位职级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廉洁自律监督检查。

四、中心(部门)职责

1.按照本办法和方案要求,配合落实公司组织架构、岗位编制的设置或调整、本中心(部门)职责制定或调整工作。

2.对本中心(部门)组织架构、岗位编制的设置或调整提出合理建议,负责落实下属各单位的职责制定或调整工作。

3.按照本办法和方案要求,配合落实职级管理各项工作。

4.按要求负责落实职级管理有关材料的初审、备案及按时报送工作。

5.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负责提供员工有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对组织架构管理工作负总责,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或调整、中心(部门)职责制定或调整需经岗位职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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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委员会审定后发布实施。

第八条各中心(部门)在公司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对组织架构设置或调整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流程组织发布实施。合理的建议和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设或调整机构的理由和必要性分析。

二、新设或调整机构的功能定位,主要职责、管理和操作模式、主要业务流程、内部组织架构、主要岗位职责、人员定编等情况的说明。

三、新设或调整机构与公司、各中心(部门)及其它组织之间的业务接口关系。

四、新设或调整机构前后的组织架构对比图。

五、新设或调整机构前后人员编制及安排的建议。

第九条各中心(部门)在公司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下属各单位职责制定或调整工作,经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由所在中心(部门)发布实施。

第十条公司组织架构、各单位职责一经发布实施,各中心(部门)原则上按发布的组织架构、各单位职责落实、执行各项工作。确因业务发展需要,急需对组织架构、职责进行调整的,可按第八条、第九条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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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岗位及编制

第十一条公司岗位划分为管理、业务技术、技工、客运和工勤五大岗位序列,各岗位序列包涵若干具有相近工作性质、特点的岗位族与具体岗位,具体岗位需按公司发布的名称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岗位设置应遵循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须作岗位工作分析,编写规范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录用、付酬、考评及培训等工作的依据。

第十三条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组织架构,制定各类人员编制标准,确定编制总量和编制构成,保证合理的人员数量和结构比例。

第十四条编制构成分为固定、临时、储备和其他编制共四类:

一、固定编制指为保证公司各项基本职能的正常运作而配备的各类管理、行政、技术、维保、乘务、客运等人员编制。

二、临时编制指为完成带有阶段性、临时性特征的工作而配备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决定留用的具有特殊专长及经验的退休人员。

三、储备编制指经规定程序批准,用于因业务发展而提前引进人才所需的编制。

四、其他编制指长期病休和其他不能坚持正常上班工作的人员,需公司重新安置的待岗人员,以及公司派出的各类人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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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人员的编制。

第十五条用人部门增设岗位、增加编制,或对岗位和编制进行调整,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岗位职级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第十六条人员编制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于每年第三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编制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岗位职级管理委员会审定。经审定的编制预算在本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

第十七条因机构调整或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人员编制需超出年度预算的,须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岗位职级管理委员会批准,地铁公司审定后执行。

第五章岗位职级设置及任职条件

第十八条岗位职级设置

公司管理序列、业务技术序列、技工序列、客运序列和工勤序列的岗位职级设置:

一、管理序列由低到高设:副主任、主任、副经理、经理、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五个职级。具体按照公司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

二、业务技术序列由低到高设:助理、主办、主管、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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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资深主管五个职级。

三、技工序列由低到高设:见习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七个职级,其中生产调度设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四个职级。

四、客运序列一个岗位对应一个职级。

五、工勤序列只设一个职级。

第十九条基本任职条件

在职级(岗位)晋升上一年度,业务技术序列、技工序列和客运序列岗位员工,需同时满足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一、出勤率达到95%。

二、未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的行政处分。

三、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四、其他按照公司规定必须满足的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技术序列任职资格

业务技术序列岗位职级除满足第十九条的基本任职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任职资格:

一、助理任职资格

大学专科学历工作3年以下;大学本科学历工作2年以下。

二、主办任职资格

1.工作年限:大学专科学历工作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学历工作2年及以上;硕士生工作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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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公司任助理1年及以上(正式聘用之日起计算,聘前试用期不计入,下同)且满足主办工作年限。

三、主管任职资格

1.工作年限:大学专科学历工作6年及以上;大学本科学历工作5年及以上;硕士生工作3年及以上;博士生工作1年及以上。

2.任主办1年及以上,且满足主管工作年限。

四、高级主管任职资格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作年限:博士生工作4年及以上;硕士生工作6年及以上;其它学历工作8年及以上。

2.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与本岗位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任公司主管3年及以上,且连续3年年度绩效考核称职及以上。

4.在任职期间为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建议并予以采纳,解决本专业范围内关键性的实际难题。

五、资深主管任职资格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作年限要求:博士生工作8年及以上,其他学历工作13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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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任公司高级主管5年及以上,且连续5年年度绩效考核称职及以上。

4.任职期间解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技改成果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

第二十一条技工序列任职资格

技工序列包括维保、司机和班组长三类岗位族,其岗位职级除满足第十九条的基本任职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任职资格:

一、维保类

维保类岗位包括从事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养的岗位,以及从事生产调度的岗位。

(一)见习工任职资格

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工作不满1年定级为见习工。

(二)初级工任职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见习工岗位,取得公司岗位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工作1年及以上;取得公司岗位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中级工任职资格

工作2年及以上;取得公司岗位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12—

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高级工任职资格

工作5年及以上;取得公司岗位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技师任职资格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作10年及以上,且在公司高级工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上年度绩效考核良好及以上,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对于深度现场技术故障能够独立做出正确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实践解决方案。

(六)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公司技师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良好及以上,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一至两项在同行中可视为高水平的技能。能够对现有操作规程提出自己的发展观点、技术改进意见,并得到推广应用。

(七)首席技师任职资格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公司高级技师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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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考核优秀,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在任职期间技改成果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

二、司机类

司机类岗位包括电客车司机、工程车司机岗位。

(一)见习工任职资格

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工作不满1年的定级为见习工。

(二)学习司机任职资格

见习工取得公司学习司机岗位资格证书。

(三)初级工任职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司机取得公司驾驶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工作1年及以上;取得公司驾驶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中级工任职资格

工作2年及以上;取得公司驾驶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高级工任职资格

工作5年及以上;取得公司驾驶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14—

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师任职资格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作10年及以上,在公司高级工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上年度绩效考核良好及以上,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 对于深度现场技术故障能够独立做出正确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实践解决方案。

(七)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公司技师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良好及以上,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一至两项在同行中可视为高水平的技能。能够对现有操作规程提出自己的发展观点、技术改进意见,并得到推广应用。

(八)首席技师任职资格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公司高级技师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优秀,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在任职期间技改成果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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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

三、班组长类

班组长类包括维保工班长、司机队长及其他岗位族班组长。

(一)维保工班长任职资格

在维保类岗位中级工及以上职级工作2年及以上。

(二)司机队长任职资格

在司机类岗位中级工及以上职级工作2年及以上。

(三)其他岗位族班组长任职资格

在相应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客运序列任职资格

客运序列包括站务、车场、调度及票务、客服信息四类岗位族,其岗位职级除满足第十九条的基本任职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任职资格:

一、站务类

站务类岗位包括见习工、站务员、值班员、值班站长、站长助理、中心站副站长、中心站站长。

(一)见习工任职资格

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工作不满1年的定级为见习工。

(二)站务员任职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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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习工取得站务员岗位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铁路客运员职业资格证书。

2.工作1年及以上,取得公司站务员岗位资格证书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铁路客运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值班员任职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司站务员岗位,或票务类、客服信息类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且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工作1年及以上,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值班站长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司值班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且原则上需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成都市消防安全教育合格证书,以及信号设备(ATS/LCW)理论及实操考试合格。

2.工作2年及以上,且原则上需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站长助理任职资格

在公司值班站长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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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称职及以上,且原则上需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中心站副站长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司站长助理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称职及以上,且原则上需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在公司主办职级工作2年及以上(或在公司主办职级工作1年及以上且在公司值班站长岗位工作1年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中心站站长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司中心站副站长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称职及以上,且原则上需具备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站值班员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 在公司主管职级工作1年及以上(或在主办职级工作3年及以上)且在公司值班站长岗位工作1年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称职及以上。

3. 在公司主管职级工作2年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称职及以上。

二、车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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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场类包括信号楼值班员、派班调度、车场调度、车场组组长岗位。

(一)信号楼值班员任职资格

在初级工及以上列车司机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二)派班调度任职资格

在初级工及以上列车司机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三)车场调度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派班调度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2.在信号楼值班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3.在中级工及以上电客车司机、工程车司机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四)车场组组长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车场调度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在中级工及以上电客车司机、工程车司机岗位工作2.5年及以上。

三、票务、客服信息类

票务、客服信息类包括车票处理员、收益审核员、客服信息员岗位。

(一)客服信息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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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站务员、票务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二)车票处理员任职资格

在站务员、客服信息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三)收益审核员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站务员、客服信息员岗位工作1.5年及以上。

2.在车票处理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四、调度类

调度类包括维修(信息)调度、电力调度、行车调度、值班主任岗位。

(一)维修(信息)调度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产调度岗位中级工及以上职级工作1年及以上。

2.在维保类岗位中级工及以上职级工作2年及以上。

(二)电力调度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供电类生产调度岗位中级工及以上职级工作1年及以上。

2.在供电类维保岗位中级工及以上职级工作2年及以上。

(三)行车调度任职资格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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