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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客房标准层建筑自然间面积参考(2013)

酒店客房标准层建筑自然间面积参考(2013)
酒店客房标准层建筑自然间面积参考(2013)

酒店管理规划 酒店客房标准层建筑自然间面积参考

酒店客房标准层建筑

酒店客房标准层建造类型:

A.板式标准层:一般多层酒店建筑的结构居多,6~11层。沿走廊单边布置客房,

被称为单边布置,俗称外廊布置;一般为度假酒店建筑。沿走廊两侧布置的客房,被称为双边布置,俗称内廊布置。一般为商务酒店建筑及综合酒店建筑。

客用电梯楼梯的竖向交通枢纽的核心布置在适中位置,而服务电梯与服务间等后勤用房则选择不宜于布置客房的“暗”房间位置,如在折形平面的拐角位置

B.塔式标准层:一般为高层星级酒店建筑结构,属于地标性建筑。平面形状有

正方形、十字形、环形、圆形与三角形,略加变换可以衍生出矩形、椭圆形、风车形、H形等。

客用电梯楼梯、服务电梯和两个疏散楼梯等竖向交通枢纽,包括通风管线竖井,甚至服务间、公共用房都置于中心核心筒中。沿核心筒周边背靠背布置客房,走廊为外廊形式。

走廊端头与角落处的客房布置是一个交点,但同时最可显示出设计特色。

由于塔式平面的限制,当标准层客房为16间时,核心筒可以容纳2~3部电梯和两部疏散电梯;当标准层客房为24间时,走道和核心筒空间可布置宽敞的电梯厅或布置多部电梯。当标准层超过24间客房以上时,核心筒的面积就

难以充分利用,会导致较低的利用率。

C.中庭式标准层:由凯悦酒店集团和约翰﹒波特曼(John Portman)在亚特兰

大创造的“中庭”式酒店,中庭带来了酒店开放式空间。被评价为带来了酒店设计的革命。

中庭基本型为方形,为适应不同地点不同项目的需求也可以采用其他形态。

采用伸出的两翼构成开口式中庭,使酒店建筑空间更加丰富。

D.混合式标准层:前三种类型的混合建筑结构, 综合性比较强

E.独体别墅类:多定位为度假酒店建筑结构,酒店客房为独立多层建筑二至三

层,全套房的客房形式。

酒店客房柱网类型及尺寸

城市商务酒店,沿用美国假日酒店创始人凯蒙斯·威尔森设计的客房标准形式(俗称标准间),这种房间一般净宽3.7米左当时的“标准间”一般是7.2m~7.5m 柱网,层高为3m,面积为26m2。

星级酒店客房中,柱网设寸是长9.9m×宽4.2m(轴线),建筑层高3.9~4.2 米,客房内装修后净高2.4~2.8m;

常规酒店在客房设计中,开间柱距一般3.7~5m,进深柱距一般在7~10m,建筑面积(包括卫生间)一般30至50m2,其中净面积 (不包括卫生间)20至40m2,

卫生间5~8m2。当房间的尺寸在3.9×7.5m左右时,性价比(建筑成本与房间功能之比)最佳。

参考数据资料:

1.客房面积的大小受到建筑的柱网的间距所制约。在酒店设计中,上个世纪五

十年代开始,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对酒店客房开间多采用3.7m的宽度,到八十年代,这种方式流传到我国,从那时起,我国酒店的建筑大多采用7.2m、

7.5m的柱网。按照一个柱距摆两间客房的设计来计算,客房的面积约为26

㎡~30㎡左右,到了九十年代建筑柱网间距扩大到8m~8.4m,这时的客房面积也扩大到36㎡左右。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柱网间距又扩大到9m,这时的客房面积约为40㎡左右,现在的新建高档酒店一般柱网间距为10m,所以客房面积加大到了50㎡左右。从下面的列表可以看出其发展趋势。

2.客房柱网设计尺寸是:长9.9m×宽4.2m(轴线),建筑层高做到

3.9~

4.2米,

客房内装修 后净高2.9—3.1m,长方形;面积最少不要小于36㎡,能增加到42㎡就更好,将卫生间的使用面积做到8㎡以上,以满足星级评定的硬件要求,同时提高舒适感。

3.柱网尺寸是指柱网的跨度和排距啊。 一般在工业厂房中,柱子纵横成网状,

叫做柱网。它的纵向间距叫做跨度,横向的间距叫排距。

4.在酒店建筑中,一般两边是客房,中间为走道,柱网布置可有两种方案:一是

将柱子布置在走道两侧成对称三跨式;另一种是将柱子布置在客房与卫生间之间,即将走道与两侧的卫生间并为一跨,边跨仅布置客房。该形式也是对称三跨式,但跨度相对均匀,受力较好。

在酒店客房的建筑设计中有多种性质的平面选择经验

1)5星级的城市商务酒店。平面设计尺寸是:长9.8m,宽4.5m(轴线),净高

2.9m,长方形;面积44.㎡。

2)城市经济型酒店。平面设计尺寸是:6.2m,宽3.2m(轴线),建筑面积19.㎡

来构成的,这是中等级酒店客房面积的底线了。

3)城市商务酒店。平面设计尺寸是:7.5m,宽3.7m(轴线).这,净高为3m,面

积为26m2。

4)度假酒店来说,客房楼的横向柱网尺寸8~8.6m为好,单间客房的宽度不会

少于4m。如果房间宽度达到6m以上,则房间形态成为“阔方型”(9m×6.2m),建筑面积40~60m2。

客房自然间面积参考

?快捷酒店客房每间24平方米,4,000×6,000

?四星级商务酒店每间35平方米,4,200×8,400

?五星级酒店客房每间40平方米,4,500×9,000

?超五星酒店客房每间48平方米以上,4,800×10,000

标准间功能区面积参数

客房 类型

睡眠区 卫生间 露台 合计面积

面宽×进深

面 积

(m2)

长×宽

面 积

(m2)

长×宽

面 积

(m2)

面宽×进深

面 积

(m2)

经济型 3.3×4.5 14.8 1.8×1.5 2.70 3.3×6.0 19.80舒适型 3.6×5.0 18. 1.8×2. 3.6 3.6×7.00 25. 中档型 3.9×5.7 22. 1.8×2.7 4.8 3.9×8.4 32. 高档型 4.2×6.0 25. 2.1×2.7 5.6 4.2×8.7 36. 豪华型 4.5×6.6 29. 2.4×3.48. 4.5×10.0 45.00度假型 4.5×6.0 27.00 2.7×3.69. 4.5×2.09.0 4.5×11.6 52. 度假型 5.0×6.0 30.00 3.8×4.015. 5.0×2.010.0 5.0×12.0 60.00

大床房和双床房比例分配表

酒店类型 经济 旅游 会议 度假 商务 家庭 全套 豪华 时尚 大床间 20% 40% 40% 50% 60% 70% 70% 70% 75% 双床间 80% 60% 60% 50% 40% 30% 30% 30% 25%

标准层平面类型与规模:

一些酒店经营团体提倡,每层客房数是14的倍数,即每层有14、28、42……间客房,这是以一个员工一天客房整理的工作量作为依据。也有些酒店集团把员工每天工作量定为12间以提高服务质量。

1)客房小于300间每层常用范围25 ~ 34间

2)客房500 ~1,000间每层常用范围 30~50间

→不同类型酒店客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不同,客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0% - 80% →四,五星酒店客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50%,

→城市商务酒店客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60%~70%,

→经济型酒店客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80%。

酒店客房种类

1)标准间(单人间、双人间):占用一个自然间,满足客房的基本功能要求的客房类型被称标准间。标准间分一张大床或两张单床两种形式,单床一般以床头柜分隔,即两单床与一个床头柜组合,也可两个单床并放布置,两侧放床头柜,大床则两侧分别配床头柜形式。

2)套房: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间组成。把起居、活动、阅读和会客等功能与睡吧、化妆、更衣和淋浴功能分开布置,占用2—3个自然间(商务型套房在起居室内要设置写字台)。

套间常设在走廊的端部或建筑的转角处,在套间的起居室和卧室之间设一个带门的小过厅,每个房间都有独立卫生间,这样可以灵活分租每个房间。套房占总房间5%~10%

套房有迷你型、小型、商务型、复式、豪华型和超豪华型等类型。迷你型和小型套房是有起居室加一件小卧房组成,甚至可以由一间客房以家具隔断分成两个空间。或可将套房以软隔断(矮柜、博古架、装饰柜等)替代分隔墙。复式套房是由两个楼层房间组合成的套房,豪华套房的化妆间和浴室要占用一个自然间,客房面积更大,空间放大带来更舒适的功能环境。

双套间:一般是连通的两个房间。一间是会客室,一间是卧室。卧室内设两张单人床或一张双人床。这样的房间适合夫妻或旅游团住用。

组合套间:这是一种根据需要专门设计的房间,每个房间都有卫生间。有的由两个对门的房间组成;有的由中间有门有锁的邻近两个房间组成;也有的由相邻的各有卫生间的三个房间组成。

多套间:由三至五间或更多房间组成,有两个卧室各带卫生间还有会客室、餐厅、办公室及厨房等,卧室内设特大号双人床。

高级套间:由七至八间房组成的套间,走廊有小酒吧。两个卧室分开,男女卫生间分开,设有客厅、书房、会议室、随员室、警卫室、餐厅厨房设施,有的还有室内花园,如副总统、总统套房。

立体套间:由楼上、楼下两层组成,楼上为卧室,面积较小,设有两张单人床或一张双人床。楼下设有卫生间和会客室,室内有活动沙发,同时可以拉开做床使用、增加休息区。

3)连通房:不用类型酒店设置不多于客房总数30%的联通房,以适应市场需要。将相邻的两间客房通过预留的隔声门(双门)形成联通:

①可以大床与双床联通,适合接待家庭客源

②可套房与标准间联通,适合商务,行政客人使用

③无障碍房与标准间联通

4) 总统套房:高星级酒店设置的最豪华的客房,具备接待国家元首、政务要

员的住宿条件,被称之为“总统房”,实际上多用于接待集团总裁、富商巨贾、影视明星等。总统房并非五星级酒店所专有,近期发展起来的精品酒店,根据自身需要也可以设置“总统房”。

总统房通常采用双套组合方式,分成总统房和夫人房,各设有衣帽间、书(琴)房和浴室等,共享起居室和备餐厨房的餐厅,供一些自带私厨的客人现场烹调。总统房还可以设置健身房、游泳池、酒吧台以及私家花园等。更高端的总统房还配有接见厅与会客厅,并严格和总统生活用房隔开。

总统套房至少由五(5)个客房开间组成:一个三(3)开间起居室(客厅)和一个两(2)开间带一个加大卫生间和更衣区的升级主卧室。套房与一个更高等级的双床房连通。

其他客房可与总统套房连通,但不得通过卧室连通。

客厅由三(3)开间客房组成,设有一个化妆间,衣柜邻接入口门厅。客厅必须设有一个(2开间)起居室座位区,配有一个湿吧和一个(1开间)足够坐八(8)人的餐桌/会议桌区。

总统房具有专用的车道、进出口和电梯,交通线路既要畅通,又便于安全疏散、隔离保卫。

4)专用客房:

指为特殊客人消费,或满足客人特殊消费需求的不同于一般标准间的客房,主要包括高级行政房、无烟房、淑女房、残疾人房、体育人士房、宗教人士房等。必要时可设置专用楼层,如行政楼层、无烟楼层、女士层等。

高级行政房 不同于一般的商务用房,是专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官员服务。他们有很强的消费能力和需求,更加注重服务品质、时间效率。这类客房的房型、用品、环境等标准、品质等的设计较普通标准间要求更高。

行政套房由四(4)个客房开间组成,- (2)开间起居室(客厅)和-(2)开间升级主卧室,带一个加大卫生间和更衣区。套房必须与一个更高等级的双床房连通。

客厅必须由两(2)个客房开间组成,设有一个化妆间,衣柜邻接入口门厅。客厅必须设有起居室座位区,配有一个湿吧(带水槽的调酒区),一个可坐八(8)人的餐桌/会议桌区以及一个图书写字台区。

无烟房 首先高星级酒店设计客房时要有一定比例的无烟房,选用不吸烟味或烟味附着力低的材料;其次在运营中杜绝烟民入住;第三在洗涤用品时要与其他房间的用品分开。

淑女房 是专供那些生活习惯有特殊或较高要求的女士设计,设计重点:一是要有专用的化妆间、化妆设施和用具;二是安装女用冲洗器;三是安装家用型SPA或牛奶温泉浴等设施等。以及增加抱忱、抱垫、瑜伽健身毯等等用品。

体育人士房 要满足体育专业人士、体育爱好者、球迷的需求。整体上来说,空间比标准间大,房顶适当高一些。设计要考虑能让高个人直腿仰卧的床,要有为高尔夫爱好者设置专用架放置杆具。可设计供球迷个人或熟人一起看球用的两间套房,如在中间割断上设置可360度旋转的大屏幕高清晰电视,在会客区多设置沙发等,既能在会客区也能在就寝区看球。

无障碍房 按规范要求,星级酒店客房总(套)数每100间中,要有一间无障碍房。有的酒店集团要求提供一间套房,如与相邻客房联通,一般设在位于客梯旁边就近原则。无障碍客房应规范要求设置残疾人专用轮椅通(坡)道,轿厢内安装扶手,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按钮要低些的兼用电梯。客房内有较大面积残疾人卫生间,带扶手的座便器和手持喷头的淋浴等专用装置等。

5) 智能型客房 酒店智能化,平板电视走进了客房,客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遥控客房内的空调、照明和电视音响装置。酒店的灯光控制系统,无论到客房何处,附近的灯会渐渐亮起来,待你走远时灯就会自行熄灭房间里的照明系统自身即可将人引导到想要去的地方,客人真正成为房间的主人。

6) 好莱坞客房 Hollywood style(好莱坞类型)的双床设计,接待会议

或旅游团体,便于变更房型

星极酒店客房比例:

→标准间占客房总数的70%

→套房占总房数2% - 5%

→总统房1%

→无障碍房1%

→连通房10% -30%

酒店基本房型介绍

名称 英文名称 解释

标准间/房 Standard 酒店最基本的房型,一般是双床间,有些酒店也包括大床间。

单人房 Single 是非大床房,这房间只有一张床。可以住一个人。

高级房 Superior 一般指酒店标准间,有时也指比标准间稍微好一点的房间。

豪华房 Deluxe 比标准间等级高的房间,一般在楼层、装修等方面优于标准间。

商务房 Administration级别高于豪华房,可以上网,有的酒店商务间有

传真机。

行政房 Executive 酒店最高级别标准房,有些酒店有独立的check in和早餐行政区域。

无烟房(楼层)No smoking 酒店专门为不喜欢烟味客人设置的房间(楼层)。

套房 Suite 包含会客厅和卧室的套间,有两套间、三套间等。

a)酒店客房分类

按设施及规格分按级别分 按朝向分 特殊房型

单人间 经济间 朝街房 不限房型

双人间 普通间 背街房 无烟标准间

大床间 高级间 城景房 残疾人客房

标准间 豪华间 园景房 带厨房客房

三人间 商务标间 海景房 相邻房

四人间 行政标间 湖景房 连通房

套间 行政楼层 山景房

酒店在普通商务客房的基础上,增设档次较高的商务楼层或者行政楼层。在商务或行政楼层有专门为本楼层(或2~3个楼层公用)服务设制的行政酒廊,商务楼层或行政楼层的位置一般设在酒店建筑高层。

行政酒廊:

是一种供会员使用的客房层的功能空间,用作接待尊贵客人,也可称为俱乐部、行政酒廊、贵宾轩。

可以办理入住登记、离店手续,提供问讯、留言服务;有商务中心,提供复印、传真及翻译文秘服务;有专用酒吧或供客人用便餐或午茶的场所,有供阅读休息的场所。 酒廊入口门采用电子钥匙卡门禁锁,可24小时出入。

有的酒店安排一个楼层客房做为行政套房,被称为行政楼层。行政酒廊是酒店的特殊区域,邻近行政套房和其它套房,行政楼层设置在高楼层,一般占总房间数的15%-20%,设有行政酒廊(最少5个自然间)

行政酒廊高度,可以不少于4m净高,

备餐间必须有通往客房走廊或者服务区/服务电梯的直接通道。

行政酒廊由接待处、小会议室、阅读区、工作区、用餐区、会客区和专用卫生间组成。它与普通客房要分开:

a)茌入口处提供一个接待台,配有酒店管理系统,以提供入住/退房、打

印、钥匙卡编码器和电话服务接待处,同时相邻布置一个不小于10m2办公室,影印和传真机的电脑

b)阅读区:主要提供一个独立区域,提供书籍。

c)工作区:布置两台三面环绕的工作台,安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与传真机办公设备

d)用餐区:酒廊必须有至少为2.4米长的固定自助餐。自助餐台最大高度为0.8米,并有0.6米深的台面。在底部提供上锁的储柜。服务于行政酒店客人的早餐、午餐、鸡尾酒及自助便餐、自助式吧台。配有备餐间:

e)服务备餐间必须有足够的橱柜(上部和底部柜台)用于存放瓷器、银器、餐具和用品。设备必须包括一个烹饪设备及全尺寸冰箱、制冰机、水槽、柜台下洗碟机、微波炉以及一个商用咖啡机。

标准间设计标准:客房、门、走道、客房后勤

标准间:

1)客房长宽比不宜超过 2:1

2)客房净高一般≥2.4m

3)客房内走廊宽度≥1.1m,高度≥2.2m

4)客房门洞宽度一般≥0.9m,高度大于2.1m

标准客房功能区域主要有:根据酒店类型,客房功能,通常酒店客房的功能分为:睡眠、休息、工作、娱乐、淋浴更衣,化妆,起居、书写、阅读、走道、会客、办公、行李存放、衣物存放、早餐台基本型式。

在商务酒店中,则要强化工作区,书桌的主椅采用标准的专用办公椅

如果是度假酒店,外有露台与基本区组合成为一体

标准客房主要设施:衣柜、行李架、写字台、座椅、沙发、茶几、双单人床/大床(双人)、床头柜、小酒吧(迷你吧)、卫生间、电视柜、穿衣镜、床塌、梳妆台、电器类(电视机、电话、冰箱、咖啡炉、电熨斗…)

客房的设计参数

酒店分类项目

LUXURY &

UPSCALE

奢侈或高档型酒店

BOUTIQUE

精品型酒店

RESORT

度假型酒店

客房面积(不含卫生

间面积)(70%客房)

不小于28平米 不小于20平米 不小于24平米 客房高度 不低于3米 不低于2.7米 不低于2.7米 床宽度

1.2或1.35米 不小于1.2米 不小于1.2米

衣橱 建议步入式衣橱 进深不小于55cm

宽度不小于110cm

进深不小于55cm

宽度不小于110cm

卧室灯光 ≥9种 ≥8种 ≥8种

一键式灯光总控 配制 配制 配制

卫生间面积(70%客

房)

≥8m2 ≥6 m2 ≥6 m2

电话数量 ≥3部 ≥2部 ≥2部

网络接口 无线及有线兼备 配备有线接口 配备有线接口

套房 不少于20%

三种类型以上

不少于5% 不少于10%

客房走道

1)客房门:

①客房标示不设在门上,而设在靠门框的墙上,离地1.5m高度,在客房入口凹处设置强调与标准照明

②客房入户门的厚度不少于45mm的实芯门,隔音效果不低于40分贝,三个以上的12寸合页固定,门上端装有暗式或明式闭门器,下端装有自动隔音条,周边贴有隔音毛条,门板上装有抗干扰180°猫眼,防盗链。门锁为感应门锁。客房门内侧有消防疏散指示图。用荧光涂料处理。

③客房走道的门可以凹入墙面,设计在300~450㎝左右;

④客房入口门尺寸:880~900mm(W) ×2110~2190mm(H),耐火等级至少为20分钟。房门必须配备(适当类型)液压闭门器。

⑤所有客房入口门必须至少安装一个认可的钥匙卡入口电子锁:

a)碰簧销必须是门闩式

b)门锁在客人用过后必须重新设定

c)门锁须使用经过编码的钥匙卡供每位客人使用

d)门锁须具有总钥匙和应急总钥匙功能

e)门锁须有审计/查询功能

f)要打开碰簧销,从门内只能通过把手操作,从门外只能通过客人的钥

匙卡操作

⑥连通门都应安装一个门闩,室内一侧为操纵把手,相反的一侧为直板

2)走道

①地毯或地板材质(地面) 宽度≥1.6米,高度≥2.4米

②过道吊顶后层高为2.4米~2.6米, 过道的监控探头做成隐蔽式;

③过道灯光要柔和并且没有眩光,亮度适中要保证监控画面清晰。在门的上方最好设计一个开门灯,方便客人;

④过道尽量不要选用浅色,或纯色地毯

⑤过道转角处墙壁阳角装饰时考虑内嵌铝合金防撞条或外贴木质防撞条,或硬质材料

⑥过道每隔10—15m在墙壁上距地35cm处考虑设计一不间断电源插座,供员工做卫生用;

⑦过道管道井:最好设计成纵向形式,以便卫生间内的分区布置;若管道井为贯通式,则管井门应采用防火门

⑧设计中尽可能做到过道两侧的客房门不要正对,增强私密性

⑨过道装修可张贴墙纸或刷漆或考虑其他材料,尽量不采用局部镜面及玻璃;

⑩客房门入口处墙壁上需考虑设置请勿打扰、门铃、请稍候、请即打扫、插电显示等功能(方便服务员服务);

□踢脚线10—20cm高度以上,可以适当地做高一些(20㎝高度左右)避免行李推车碰撞墙面

客房标准层双边走廊宽度一般为1.8~2.1m,单边走廊宽度为1.6~1.8m,但不得小于1.5m,顶棚高度以不低于2.4m为宜。由于走廊面积过大会影响出房率,如双边客房布置出房率较高约为70%,而方形和单边客房布置出房率约为65%

以下,下列走廊面积指标(m2/每间客房)可供参考:

单边客房7.5~8.8m2;双边客房4.2~4.5 m2;

圆形、方形客房4.2~6.0 m2;三角形客房6.0~8.0 m2。

一般而言,圆形、环形建筑平面会给客房设计造成一定困难,尽管如此布置客房对外观景有了较大的视角,有宽敞的休息和工作区,单客房入口处走廊宽度会受局限,如1.8~2.4m,再宽也不超过3m。使门厅与卫生间面积较小,而影响客房的品质。

□标准客房走道宽度: 最小值 最大值

外廊 1.6m 1.8m

内廊 1.8m 2.1m

自动售货间

客房楼层设有一间自动售货间,行政楼层除外(如果有行政楼层)。每个售货区应包括至少一台制冰机和一台软饮料机。如果提供迷你吧,则不需要在国际酒店提供软饮料机。

自动售货区必须位于一个封闭房间中,以降低噪音。

客房后勤:

主要包括:客房中心、布草间、工作间、备餐间、洗衣房。

1)客房部(客房中心)又称管家部,是负责客房打扫、清洁和铺设等工作,并提供洗衣熨衣,客房设备故障排除等服务。管家服务员使用服务推车从集中地

管家部区域(非客房层)领取布草与清洁用品以及搬运脏的布草从客房至存放区/洗衣井。

位置:客房层、中间或端头,邻近服务通道。

小型酒店客房中心一般采用集中式管家服务于布草管理,而大中型酒店还可以采用非集中式管理,即在各客房层设服务间与布草间,靠近服务通道。

每层设置或隔层设置,可设标准层中部或端部服务用房包括服务厅、贮存库、卫生间、垃圾管道间及服务电梯厅。贮存库包含(清扫车、折叠床)。

客房层至少每二层应设工作人员卫生间

工作间内设有工作台、清洗水池及拖布池、折叠放存放处、客房迷你吧食品。布草间设层架,每36间客房提供2.4米长三层层架。

服务推车按12 – 18间客房1推车,并放置备用手推车,供必要时使用(尺寸760×1250mm)。

存放折叠床、折叠箱架、花瓶及其他用品。

客房管理人员贮房座椅等其它用品。

放置待洗,包括分捡处和污衣管道的待洗品室。

放置清洗用品及清洗设备的清洁用品室。

2)布草间:“布草”是酒店业专有名词,是指酒店用的所有棉织品。布草间与洗衣房相邻布置,并有门相通,用来存放洗净的布艺用品及客人衣物,洗净的员工制服单独存放在制服间,有时也存放在布草间内。

客房数量超过四十间的楼层可能还需要一间远端布草房。布草房应为独立 房间,但应与每层的服务电梯厅相邻并可直接抵达服务电梯厅

而无需穿过任何客人流通区。

布草井或者通道间必须可通过布草房或者服务电梯厅进入。不得通过客人 走廊进入这两个区域。为客房楼层规划的额外存储区可以与布草房合为一体, 也可以与其相邻,或者位于远端—但条件是可以从服务电梯方便地进入该区 域。此存储区用于放置滚移式折叠床、婴儿床和其他客房用品,因此大小应当 合适。

每个布草房应包括以下要素为每位房间服务员提供存放一个手推车所需的 空间,尺寸为1,400毫米长x 500毫米宽x 1,000毫米高。在布草房中存放手推

车应不致布草房被占满。为每位房间服务员提供0. 46平方米的地面面积,用 于放置客房服务设备。

布草井的直径应为600毫米,并在每个客房楼层提供一个400毫米的方形入孔 门。在洗衣房附近提供一间单独的可锁布草房,用于存放新的/未破损织物。

3)洗衣房:主要功能是清洗客房、餐厅、SPA、布艺用品及客人衣服、员工制服。一般规模在150间以上客房设洗衣房,通常设在建筑最底层,最好与客房部、员工制服间相邻。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word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word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2013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 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 新清单简解 2013 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 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 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 者应计算1/2 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

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 者应计算1/2 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1/2 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 其净高超过2.1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 至2.1m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v 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 w净高w 2.1m, 计算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https://www.sodocs.net/doc/4613269443.html,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

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 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房屋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的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制定目的、适用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围。规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第26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2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Calculation code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2013–12 –19 发布2014–07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Calculation code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GB/T 50353 -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07月01日 2013 北京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_2013(添加说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 积)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2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面结构: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 间的垂直距离.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 ;二是无混凝土底板的,有地面构造的, . 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设计中可能标 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 于建筑空间。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明确了栏杆、栏板不属于围护结构. 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定2.0.8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 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 的房间。 2.0.10架空层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房产测量规范》和《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区别

《房产测量规范》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区别 同一幢房屋,房产测量中房屋建筑面积与建筑施工中的房屋建筑面积结果不一致。这是因为《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与《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中有些部分的计算规则不同造成的。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是由国家建设部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0年8月起实施的,适用范围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及资料。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是由国家建设部自2014年7月起实施,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 上述两个规范的目的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同样的一幢房屋,《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具体不同之处究竟在哪里呢? 一、低于2.20米及相关条款建筑面积的房屋计算规则不同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3.0.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版个人总结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 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2.【局部楼层】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 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3.【坡屋顶】形成建筑空间的的坡屋顶,结构净高≥2.1m计算全面积,1.2m≤结构净高<2.1m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1.2m不计算面积; 4.【场馆看台下建筑空间】结构净高≥2.1m计算全面积,1.2m≤结构净高<2.1m计算1/2面积,结构净 高<1.2m不计算面积; 5.【有顶盖无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 等。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 6.【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 计算1/2面积; 7.【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 计算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 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 8.【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2. 20m计算 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

9.【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走廊(回廊)】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10.【建筑物间架空走廊】有顶盖和维护结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有维护设施的, 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1/2计算; 11.【立体书库、仓库、车库】有维护结构的,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 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技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起局部分隔、存储等作用的书架层、货架层或可升降的立体钢结构停车层均不属于结构层,故该部分分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12.【有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 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13.【落地橱窗】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 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面积。 14.【凸(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0.45m,且结构净高≥2.1m的飘窗,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面积。 15.【室外走廊(挑廊)】有维护设施的,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6.【檐廊】有维护设施(或有柱)的,按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7.【门斗】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 20m计算全部面积,结构层高<2.2m计算1/2 面积。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201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

201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规定(条文说明)2014-06-09 22:20 专业分类:工程造价浏览数:72213 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0.2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1。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3.0.5 地下室作为设备、管道层按本规范第3.0.26条执行;地下室的各种竖向井道按本规范第3.0.19条执行;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按本规范第3.0.18条规定执行。3.0.6 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出入口坡道顶盖的挑出长度,为顶盖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长度;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后增加及建设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地下室出入口见图2。

3.0.7 本条既适用于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也适用于目前部分住宅、学校教学楼等工程在底层架空或在二楼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3。 3.0.9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4。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5。图4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1——栏杆;2——架空走廊

2017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汇总

2017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汇总 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容易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参考! 计算规范1计算全面积: 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2. 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 3. 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 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 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 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 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8. 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9.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计算规范2计算一半面积: 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2. 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 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 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 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 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 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8. 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9.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 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 13.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房屋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 建筑而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而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而积是所占平而图形的大小,建筑而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而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而积可以分为使用而积、辅助而积和结构而积。 (一)应计算建筑而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 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而积;结构层高在2. 20m 以下的,应计算1/2而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图5.2.1结构层窩示意图席刎也产妙再

,. 当h<0.45mι时,建筑 耐卜動K 平面积计算? 惑例板当於0?45皿时、歸E 面臓τ?ps≡?外围 水平面积计。 ±0.000 7 —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而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 20m及以上 的,应计算全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 IOnl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而积;结构净高在1. 20m及以上至2. IO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而积;结构净高在1. 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Onl及以上的部位应 计算全而积;结构净高在1.2Onl及以上至2.1Onl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而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而积计算建筑而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269号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2前言编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

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word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3清单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3清单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 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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