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仅适用于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一、基本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以企业经营业绩为中心,同时充分体现高管人员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特殊价值以及他们的人力资本价值。

二、对象

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执行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总部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等,具体人员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

三、薪酬结构

本公司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制度是年薪制。

高管人员的年薪有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与基本目标挂钩,效益年薪与公司效益挂钩。将来条件成熟,由董事会研究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

四、基本年薪的标准及支付

1、高管基本年薪的标准,基本年薪由基本工资、津贴组成:

职位名称基本年薪津贴标准总额

董事 96万/年 24万/年 120万/年

总裁 76万/年 24万/年 100万/年

副总裁 68万/年 12万/年 80万/年

总经理 42万/年 12万/年 60万/年

副总经理(包括财务总监) 30万/年 6万/年 36万/年

监事 12.4万/年 3.6万/年 16万/年

2、基本年薪的发放:

基本工资按照确定的基本年薪标准,其中30%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另40%按月以费用补贴方式支付,另30%年底考核,如能完成基本目标,一次性支付,如未完成目标,则按比例扣除后支付。津贴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

五、高管人员效益年薪的确定高管人员的效益年薪来源于依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提取的奖励基金。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具体计算如下:

奖励基金总额=年度利润增加值×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

年度利润增加值=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基准利润

考核年度实际利润=计算净利润+利息支出

计算净利润=年度会计利润率×现金回款(不含税金)

基准利润=(期初负债+期末负债)/2×考核当年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6%

六、具体奖惩办法

(1)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小于基准利润的50%(不含50%),

扣减高管人员基本工资的30%。

(2)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基准利润的50%(含50%)而小于基准利润70%,扣减高管人员基

本工资的20%。

(3)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基准利润的70%(含30%)而小于基准利润,扣减高管人员基本工资的10%。

(4)考核年度实际利润等于基准利润,足额支付高管人员的基本年薪,但不提取奖励基金。

(5)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基准利润,未超过20%的,按年度利润增加值的10%提取奖励基金。

(6)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基准利润20%,未超过30%的,按年度利润增加值

的15%提取奖励基金。(不分段计提)

(7)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基准利润30%,按年度利润增加值的20%提取奖励

基金。(不分段计提)

七、奖励基金的分配和支付

当公司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基准利润时,按年度利润增加值的10%提取奖励

基金,其分配如下:

(1)奖励基金总额的20--30%作为总经理基金,由总经理控制,以现金形式奖励

公司的副总经理、技术骨干以及为公司作出特殊贡献的员工。总经理依据以上人员

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发放方案,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后执行。

(2)奖励基金总额的70--80%按加权平均分在高管人员之间进行分配,各成员的原始分如下:董事长40分

总经理30分

董事、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各20分

监事各5分

(3)高管人员实得效益年薪的确定

年终由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的个人业绩进行考评,并根据个人业绩考评

结果确定实际发放的效益年薪。

如果某一高管人员有严重失职行为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经薪酬考核委员会

考核后可以扣除其效益年薪。

(4)高管人员实得效益年薪的支付

年度报告披露的月份为高管人员效益年薪的支付期。

实际发放的效益年薪从企业净利润中列支。

六、特别说明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薪酬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2、兼职人员按最高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高管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该方案从2015年开始试行。

七、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月日

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高层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副总监等的薪酬激励。 第三条定义 1、高层人员薪酬激励是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在一定工作周期内,支付给高层人员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 2、高层人员薪酬激励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股权激励、 利润完成留存后分红)。 第三条分配原则 (一)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三)市场薪酬水平、企业的薪酬策略相互兼顾的原则。 (四)先考核、审计,后予以兑现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 (一)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薪酬的发放; (二)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制订并监督执行; (三)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组织对高层人员进行考核 (四)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核算各高层人员的薪酬基数;(五)董事会负责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及薪酬发放的批准。

二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及核定 第五条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 (一)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二)绩效薪酬包括: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股权激励。 第六条高层人员薪酬确定的办法: (一)基本年薪: 1、基本年薪的确定:依据公司所在地及国内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薪酬策略,确定高层人员基本收入,其标准由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2、基本年薪按十二个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 1、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此奖励只与公司利润的多少有关):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对个人的业绩考核,所获得的绩效。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计核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总额,其计算公式的效益系数如下:

人事制度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人事制度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中小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43169

“湘水芙蓉”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薪酬原则B2 第二章薪酬结构B2 第三章年薪管理B3 第一节年薪确定B3 第二节年薪结构B4 第三节年薪调整B4 第四节年薪支付B6 第四章福利管理B7 第一节福利结构B7 第二节法定福利B7 第三节统一福利B8 第四节专项福利B8 第五章长期激励B11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 目的 通过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利益趋向问题,使经营者与公司股东利益走向一致,使其能够兼顾公司短期业绩与长远发展,与公司股东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即,包括管理等级M4-M7级别人员的薪酬管理。 3 名词术语解释 3.1 年薪—是指以年为单位,依据经营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确定其基本劳动所得, 依据其经营管理成果挂钩考核,确定效益薪资的薪资分配制度。 3.2 任职者—是指高层管理人员中某一职位的任职人员。 4 正文 4.1薪酬原则 设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性原则。激励的水平应与被激励者承担的职位责任以及工作业绩相匹配。(2)竞争性原则。根据外部市场相关职位的工资水平和公司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激励水平,提高本企业薪酬激励的市场竞争力,保留和吸引所需要人才。 (3)激励性原则。根据职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针对各类职位特点,合理确定固定收入与浮动收入的比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2薪酬结构

(1)本办法所称薪酬由年薪、福利与长期激励三大部分组成,即: 薪酬=年薪+福利+长期激励 (2)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3)福利=法定福利+统一福利+专项福利 (4)长期激励:主要指股权激励与股票期权激励 4.3年薪管理 4.3.1 年薪确定 (1)年薪是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或管理的难度、本行业特点、工作责任的大小、公司支付能力以及竞争市场年薪水平进行确定。新进人员初次确定,一般均是公司与任职者协商确定,但尽量符合年薪级等表的范围。 (2)高层管理人员年薪级等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职位名称 年薪级等(年)年薪 确定值最低值下目标中点值上目标最高值 1 主管营销副总裁48 66 84 10 2 120 2 主管财务副总裁48 66 84 102 120 3 连锁副总经理2 4 30 36 42 48 4 投融资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5 财务管理部部长24 30 3 6 42 48 6 人力资源部部长24 30 36 42 48 7 企业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8 IT资源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9 品牌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10 连锁店管理总监24 30 36 42 48 11 产品资源总监24 30 36 42 48 12 IT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3 连锁发展总监10 14 18 24 30 14 人力资源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5 财务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6 物流与保障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亚太药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10年8月) 2010-08-28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本目标 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激励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高管薪酬与员工工资水平协调,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为中心,既要切实体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与决策中的特殊作用及其人力资本价值,又要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范围的人员,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结构 1、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福利补贴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固定部分,按12个月发放。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考核情况挂钩发放。 (3)特殊奖励:凡在公司年度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管人员,公司可以给予特殊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4)福利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关怀性福利。 2、长期激励: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性重要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第五条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比例为70%:30%。 年薪标准表: 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 合计 总经理 21 7 3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0.5~17.5 4.5~7.5 15~25 第三章 薪酬发放 第六条 基本年薪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个月基本年薪月发放额度12÷= 第七条 绩效年薪发放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标准×公司经营业绩系数×个人绩效系数×(任职月数÷12) 1、绩效年薪标准:根据年薪标准表确定。 2、公司经营业绩系数: 公司实现年度利润目标,经营绩效薪酬兑付标准与绩效年薪相同。 公司实现年度利润低于目标利润的70%时,不兑付经营绩效薪酬。 公司年度实现利润在目标利润的70%~100%之间的,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兑付经营绩效薪酬。 公司年度实现利润高于目标利润,可按年度利润增长的一定比例提高经营绩效薪酬兑付标准,但年度经营绩效薪酬最高不超过基本薪酬的3倍。 3、个人绩效系数: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 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薪资中代扣代缴。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防止人才流失,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经理,主管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该薪酬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薪制。 第四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月薪; 2、月绩效奖金; 3、年终奖金; 4、福利和保险;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月薪: 1、基本月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2、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月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3、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级别每年度进行考核,不定期进行评级,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各部门的业绩和员工个人综合考核进行升级和降级。 4、特殊情况由董事会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月绩效奖金: 1、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在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情况进行核定,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 2、部门经理、主管(办公室人员):每月按门店盈利的10%分配奖金。 第三条: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等结果进行核定。 1、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 (1)利润为正数的,按利润的10%进行分配, (2)利润为负数的,发予保障性年终奖金,标准为: 董事长、总经理:50%—60%基本月薪×12个月; 副总经理:40%—50%基本月薪×12个月; 部门总监:30%—40%基本月薪×12个月; 2、部门经理、主管(办公室人员):一个月的基本月薪。 3、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四条:福利保险 1、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公司为享受本制度薪酬员工全额承担购买社保及年度意外保险。 3、市区以内无固定住房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4、享受本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河源市铭悦电器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模式设计

作为老板,首先得管好自己的高层核心人才! 现代企业关注的焦点是人才竞争,高层管理人员的竞争尤其激烈。科学、合理而有效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模式能够更好的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从而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但目前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模式的设计缺乏针对性,起不到薪酬激励的作用。因此,为了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模式,更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为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基础。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设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模式呢? 在现代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属于企业运营的核心人才,他们从事管理工作并拥有一定的职位。他们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整个组织的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主要职责是制定组织的总目标、总战略,掌握组织的大政方针,并且要对企业的整体绩效作出评价。高层管理者的工作重点在于决策,因此他们要掌握的知识更加趋向于观念技能,例如经营预测、经营决策、管理会计、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等。同时,在企业对外的合作和交往中,企业的高管人员需要以企业代表的身份出现。企业因其所承担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职责作为高管人员制定薪酬体系的主要依据。高层管理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导致了其薪酬管理的差异性。而高管人员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应该突出对其薪酬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华恒智信的人力资源专家建议我们选择年薪制来最为核心管理人员的薪酬模式。在这种薪酬模式下,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应该主要由岗位工资、效益奖金、长期激励和待遇福利四个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高管人员位于管理序列岗位的基本收入。其比例一般以占到总体薪酬的 1/3-2/3为适宜。岗位工资对于高管人员来说属于固定收入部分,主要是为其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但是岗位工资在激发高管人员工作积极性方面的作用不够明显。 2.效益奖金 效益奖金是针对高管人员的短期激励方式。由于高管人员的决策、控制、领导能力对 于企业效益的影响有着比一般员工更大的作用,因此,要将企业短期效益的变化作为其奖金的发放标准,让高管人员在企业经营效益的进步中获取自己努力的成果。 3.长期激励 由于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的流失也会给企业造 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于高管人员,他们往往承担着企业经营决策方面的巨大风险,效益奖金这种短期的激励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其更高的利益需求,因此要通过长期的激励来予以弥补。

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

第一章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 第一条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须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其薪酬体系实行年薪制。这部分员工包括副所长、总工。 第二条年薪核定基准 各分管副所长根据分管业务的考核指标确定,即分管业务的利润、成本、新业务拓展等指标。(薪酬相关) 第三条年薪制构成 年薪制收入总额= 月收入+ 年度业绩收入 其中,月收入= 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 附加工资 第四条标准管理副所长、发行副所长业绩收入 业绩收入核算额= (所职工当年人均年收入×R1 )+ (分管部门创收产值核算额×0.5%) 业绩收入实发额= 业绩收入核算额×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R1:为调节系数,取值0 ≤R1 ≤2.5,年底由标准所所长分别核定。 分管部门创收产值核算额:指年底在12月31日之前客户实际汇到标准所帐上的现金总额为准。 第五条总工业绩收入 业绩收入核算额= {(所职工当年人均年收入×40%)+

A ×60%}×R2 业绩收入实发额= 业绩收入核算额×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A = (工程设计部门职工当年人均年收入×50%)+ (标准管理部门职工当年人均年收入×50%) R2:为调节系数,取值0 ≤R2 ≤2.5,年底由标准所所长分别核定。 第六条副所长、总工业绩收入发放前提 (一)分管部门创收产值情况 分管部门创收产值必须达到标准所年初所定基数以上(包含基数),否则业绩收入核算额为零。(薪酬管理)(二)分管部门业务回款情况 以12月31日之前客户汇到标准所帐上的现金总额为准。 回款总额不足当年合同额90%者,业绩收入核算额为零;回款总额为合同额90%者,业绩收入核算额降为50%;回款总额为合同额90%-100%者,降为:(回款/标准合同额—90%)/10% 。 第七条年薪制收入的支付 总收入中,月收入部分按月计算并按月发放。业绩收入部分,年底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计算,下年初发放。 第八条标准管理副所长的考核项目及权重比例

东风汽车员工薪酬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薪酬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模式,明确公司各级单位薪酬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各单位产权性质、地域和薪酬管理现状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一)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 (二)合理授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 (三)贯彻指导与服务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四条按照公司、事业部、工厂(子公司)各自履行的管理职责,实行公司、事业部、工厂(子公司)三级薪酬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薪酬制度体系 (二)负责制定公司人工成本总量管理办法 (三)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四)负责审定授权事业部薪酬分配办法 人力资源总部作为公司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办法;审定公司直接管理单位制订的薪酬实施细则;负责审核非直接管理单位制订的薪酬分配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各事业部薪酬制度实施情况。 第六条事业部薪酬管理职责

(一)按照分类管理体制,负责执行公司薪酬制度或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制订薪酬管理办法。 (二)负责审定或审核所属工厂/子公司薪酬分配办法。 事业部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审定所属工厂/子公司薪酬实施细则;负责审核授权子公司制订的薪酬分配办法;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工厂/子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根据薪酬管理方式分类不同,负责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制订薪酬分配办法或按照事业部薪酬分配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工厂/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工厂/子公司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薪酬分配办法执行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在按照分级管理流程制订薪酬分配办法时,必须提交上级单位审批或审核。未经审批或审核擅自执行的,公司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九条依据各单位产权关系、地域和薪酬管理现状,公司实行薪酬分类管理体制,将薪酬管理方式分为三类(对应单位明细见附件1)。 A类:由公司直接管理,执行公司的基本薪酬制度。 B类:由公司授权,自行设计薪酬制度,公司HRC批准后执行C类: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自行设计薪酬制度,经公司审核,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将根据各类单位的产权关系和薪酬管理状况变化,适时调整对有关单位的薪酬管理方式。

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该如何设计精编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该如何设计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该如何设计 文/赵艳丰现今很多国有企业中突出的现象是薪酬体系的变化跟不上企业发展速度的变化,尤其是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中存在着诸如总体薪酬偏低,薪酬结构不合理,考核指标设计的不合理,考评系统不够科学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得很多国企中层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过度膨胀。基于此,如何对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现行的薪酬体系进行优化设计,摈弃传统薪酬体系的弊端,发挥薪酬激励在企业中的作用,激发广大中层管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绩效,是本文的写作宗旨。下面以S集团为案例来进行详细分析。 一、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现状 S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9日。是沈阳市政府组建的由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集供水、排水、污水、地下水资源日常管理为一体、城乡区域统一运营管理,实现水资源的统一投资、建设、管理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0亿元人民币。目前,S集团共有从业人员10727人,在职员工7402人,其中中层管理人员110人,占职工总人数的%左右。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是指直接听命于公司领导层,一般拥有下属,或者虽然没有下属但负责一个部门工作的人

员,具体指的是公司各处处长、副处长,各科室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近年来,公司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但是其薪酬体系却一直变化不大,除了高层管理人员推行年薪制,采取领先型的薪酬策略外,公司薪酬问题的矛盾和焦点都集中在了中层管理人员上。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总体薪酬水平受沈阳市财政局总量控制,工资总额不高。近年来,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整体平均薪酬水平纵向比,逐年有所增加,但是增幅不大;横向与国内近百家同行比较,处于中游水平;与在本地区同级别单位相比,工资总额比较低。 目前,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薪酬结构如下: 中层管理人员主要采取月薪制度。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的设置是参照国家制定的薪酬体系中相关的原则和政策来执行的,采取逐级逐年的递增方式,稳定性较强,但弹性不大。根据S集团当年整体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薪资标准,并报沈阳市财政局批准备案。 在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发放的依据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沈阳地区薪资标准的规定,公司将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定为

高管薪酬模式设计方案

怎样留住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现代企业关注的焦点是人才竞争,高层管理人员的竞争尤其激烈。科学、合理而有效的高管薪酬模式能够更好的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从而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但目前对企业高管薪酬模式的设计缺乏针对性,起不到薪酬激励的作用。因此,为了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高管薪酬模式,更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为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基础。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设计高管的薪酬模式呢?本文由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结合多年咨询实践经验对高管的薪酬模式进行了分析,希望企业管理者有所借鉴。 在现代企业中,高管属于企业运营的核心人才,他们从事管理工作并拥有一定的职位。他们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整个组织的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主要职责是制定组织的总目标、总战略,掌握组织的大政方针,并且要对企业的整体绩效做出评价。高层管理者的工作重点在于决策,因此他们要掌握的知识更加趋向于观念技能,例如经营预测、经营决策、管理会计、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等。同时,在企业对外的合作和交往中,企业的高管人员需要以企业代表的身份出现。企业因其所承担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职责作为高管人员制定薪酬体系的主要依据。高管工作的特殊性导致了其薪酬管理的差异性。而高管人员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应该突出对其薪酬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华恒智信的人力资源专家建议企业管理者选择年薪制来最为核心管理人员的薪酬模式。在这种薪酬模式下,高管人员的薪酬模式应该主要由岗位工资、效益奖金、长期激励和待遇福利四个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高管人员位于管理序列岗位的基本收入。其比例一般以占到总体薪酬的1/3-2/3为适宜。岗位工资对于高管人员来说属于固定收入部分,主要是为其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但是岗位工资在激发高管人员工作积极性方面的作用不够明显。 2.效益奖金 效益奖金是针对高管人员的短期激励方式。由于高管人员的决策、控制、领导能力对 于企业效益的影响有着比一般员工更大的作用,因此,要将企业短期效益的变化作为其奖金的发放标准,让高管人员在企业经营效益的进步中获取自己努力的成果。 3.长期激励 由于高管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的流失也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于高管人员,他们往往承担着企业经营决策方面的巨大风险,效益奖金这种短期的激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构成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年薪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奖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核定个人奖金。绩效奖励在次年发放。 第五条总经理的薪酬 (一)总经理基本年薪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总经理绩效奖金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对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

建议,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总经理绩效奖金=(净利润×比例系数) ×公司净利润计划完成率×绩效考核系数。 第六条其他高管人员的薪酬 (一)基本年薪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办法,结合公司当年经营状况,提出其他高管人员的基本年薪水平调整意见,报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进行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其他高管人员绩效奖金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奖金分配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其他高管人员的绩效奖金一般为总经理绩效奖金的30%-80%。 第三章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绩效考核的流程如下: (一)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年度报告时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 (二)总经理根据年度业绩指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三)会计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建考核小组,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五) 被公司免职的人员。 第四章薪酬调整

员工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能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同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 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 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

绩效考 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 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 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 分组成。计算公式是:年度薪酬=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一)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所任职位 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保险和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养老保险、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DOC 19)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 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 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 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 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 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 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 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 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 为年薪总额的30%—40%;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若职务有交叉,则按高限领取年薪)。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后,确定其薪酬分配。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 (二)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

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超额绩效奖励。 年薪标准如下: 董事长:全年20万元,每月发放1.2万元。 公司总经理:全年18万元,每月发放1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全年12万元,每月发放0.7万元。 财务总监:全年12万元,每月发放0.7万元。 公司董事会秘书:全年12万元,每月发放0.7万元。 基本薪酬按各岗位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每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和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绩效情况研究决定。 绩效薪酬为薪酬总额的30%,根据经审计后的经营业绩情况,如果完成年初确定的经营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达标,则足额发放;如果未能完成经营业绩指标或者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则按未能完成的幅度,相应减少绩效年薪的幅度发放;如果超额完成,则按超出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超额绩效奖励,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标准。 绩效薪酬考核的指标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二)工作态度及管理、专业与学习能力; (三)员工满意度情况; 第四章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条经营年度开始前,高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分别签署目标责任书,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董事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与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公司每月根据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月度重点工作。 第十一条高管人员的目标责任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提出,由薪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仅适用于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一、基本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以企业经营业绩为中心,同时充分体现高管人员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特殊价值以及他们的人力资本价值。 二、对象 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执行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总部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等,具体人员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 三、薪酬结构 本公司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制度是年薪制。 高管人员的年薪有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与基本目标挂钩,效益年薪与公司效益挂钩。将来条件成熟,由董事会研究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 四、基本年薪的标准及支付 1、高管基本年薪的标准,基本年薪由基本工资、津贴组成: 职位名称基本年薪津贴标准总额 董事 96万/年 24万/年 120万/年 总裁 76万/年 24万/年 100万/年 副总裁 68万/年 12万/年 80万/年 总经理 42万/年 12万/年 60万/年 副总经理(包括财务总监) 30万/年 6万/年 36万/年 监事 12.4万/年 3.6万/年 16万/年 2、基本年薪的发放: 基本工资按照确定的基本年薪标准,其中30%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另40%按月以费用补贴方式支付,另30%年底考核,如能完成基本目标,一次性支付,如未完成目标,则按比例扣除后支付。津贴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 五、高管人员效益年薪的确定高管人员的效益年薪来源于依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提取的奖励基金。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具体计算如下: 奖励基金总额=年度利润增加值×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 年度利润增加值=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基准利润 考核年度实际利润=计算净利润+利息支出 计算净利润=年度会计利润率×现金回款(不含税金) 基准利润=(期初负债+期末负债)/2×考核当年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6% 六、具体奖惩办法 (1)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小于基准利润的50%(不含50%), 扣减高管人员基本工资的30%。 (2)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基准利润的50%(含50%)而小于基准利润70%,扣减高管人员基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