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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章程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条公司职能及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部门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必须提前1个月作出计划报人事部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的实施。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第九条各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

人唯贤。

第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

2.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十二条各部门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进行招聘。

第十二条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招聘者、复试者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

第十三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转正后的工资的80%发给。业务岗位的工资制度按相应的各业务岗位具体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决定不转正者依照相关条款解除或者延长试用期。

第四节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执行总经理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十八条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通知财务部门发放,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顺延,发放的形式采用现金或者银行卡转账的方式。

第十九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奖励。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第二十

一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公司规定安排补休或增发给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另按实际需要及路程远近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

年1次7天,已婚员工1年1次7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规定费用自理;

第二十四条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7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五条产育假:

1.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2.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工资按公司相应制度及实际情况发放。

5.产假期间,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平均工资水平的基本工资发放。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七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员工自行提出,并由人事部会同各用人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第二十八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但须按本制度规定正常履行手续。

第二十九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三十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

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批准后,由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二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所有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员工所在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公司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不调整。调换工作岗位后,若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四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向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三十六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七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八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三十九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节附则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

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若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30 12:00 下午:1:30 6:00,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第五条:所有员工工资在次月15号发。个人应亲自签到,不委托或代人签到,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六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双休外,还享有国家法定节日带薪休假。(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积极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两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十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工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十三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1 2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调动、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

五、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项目经理提

出方案,报常务副总、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六、下属单位的岗位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下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方案,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校长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八、各部门、下属单位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

九、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公司所聘用的员工,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及安排。

十一、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科长)、下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主任(科长)、下属单位副职负责人及其他员工,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聘任。

4、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二、各部门、下属单位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办资源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进行招聘。

十三、录用程序

1、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面试合格的受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报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担保书(特殊岗位),员工个人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资料;

2、受聘人员上交资料后,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员工工作牌,核查所交资料和担保书准确、真实、无误后,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3、新入职需要公司提供岗位技能培训的员工,应签署《培训合同书》。

4、受聘人员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后,其薪酬从应聘之日起计薪。

5、人力资源部须对受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

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受聘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实习部门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其考勤情况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由人力资源部和实习部门每周共同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并给予评价。试作期间的工资,按《工资标准》所拟定的岗位标准给予下发。

十四、受聘员工即将完成试用期时,于每月下旬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批。特别岗位员工须上报董事长审批。

十五、受聘员工经审批成为正式员工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转正手续,由公司统一购买社保等,并根据其能力和特长安排相应工作,享有正式录用员工的一切待遇。

十六、试用期满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报校长审批是否延缓试用期限,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后结束工作。

第四节工资、待遇

十七、依据公司《工资标准》,结合个人能力和岗位而定。长征驾校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某些岗位设有效益工资和特殊补贴。

十八、录用员工的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行文报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通知财务部门发放。特聘人才由常务副总、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通知财务部发放。

十九、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进步。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在指定岗位工作年限满一年者,由本人提出晋级申请,所在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可进入公司后备干部储备库。确能胜任更高一级工作者,经校长批准后予晋级及奖励。特别岗位须上报董事长审批。

二十、其它未明事项依照公司《工资标准》及相关附件而定。

第五节辞职、辞退、开除

二十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二十二、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三、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内容,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二十四、合同期内员工需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所属部门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后(部门主任以上级别员工需报董事会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五、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十六、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和岗位不适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二十七、因公司内部发展或部门需求,需要进行岗位调动的,受调员工必须服从调配,若不服从者,视为自动辞职,并自动放弃在公司所享有的所有权益(包括年终奖等福利待遇)。

二十八、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二十九、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上报到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理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校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办理辞

退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和校长批准的,不得辞退。

三十、需公司辞退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试用期间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者。

三十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需继续留任公司者,须在劳动合同期满1个月前到人力资源部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或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三十二、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十三、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移交相关业务渠道,且有义务教授接替其岗位的员工相关业务知识,终止与公司的一切协议。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三十四、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但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

第七节附则

三十五、公司属下各单位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三十六、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负责执行,人力资源部现设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十七、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以往与该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第四篇:酒店人事管理制度

五星酒店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酒店人事手续的办理程序,便于各部门员工在办理入职、离职、转正等相关手续时能更为准确、快捷的办理,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员工遵照执行:

一、新员工入职工作流程:

1、面试:

应聘人员填写初级面试表后,由人事行政部确认是否有职位空缺,如有空缺,则交由该部门经理面试,面试合格人员须持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的初级面试表返回人事专员处领取正式入职表,并逐项填写真实个人资料。

若是应聘技术工、销售部、营业部、财务部、行政部人员以及各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的,则须经部门经理复试,应聘经理级以上人员的须经总经理和董事会复试。

2、正式入职:

正式入职表须经由部门经理签署聘用结果,即注明新进员工的所属部门、职务或岗位、工资级别、上岗日期,再经由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分别签字完毕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须经执行董事或者董事长签字)。

3、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人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3)1寸彩色照片两张;

(4)有效健康证原件;

(5)若为财务相关人员还须交纳担保书(须户口在主城区的直系亲属担保并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非城区人员需每人收取5元钱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办理暂住证。

4、交纳服装保证金和培训费(简称押金):

人事专员在入职表上标注押金合计金额(押金交纳标准为:一般人员500元、主管级人员600元、安全、经济相关人员1000元;押金中的其中40%元作为培训费),并带领新进员工到财务部总出纳处缴纳,若总出纳不在的情况下,则由会计主管代收押金,并开具押金收据。

新进员工如因特殊情况需由部门经理担保押金从工资中扣除的,则由该部门经理注明担保押金金额并签字。财务部收款后须盖现金收讫章并开具押金收据;若属于在工资中扣除押金的,员工须在押金扣除后主动到财务部领取押金收据。

5、入职物品签收事项:

交纳押金后,人事专员方可为新进员工办理入职物品签收事项。

(1)发放《员工手册》;

(2)按部门经理签署的聘用结果为新进人员制作名牌;

(3)开具制服发放表,新进员工凭该表到布草房领取制服;

(4)领取考勤卡,并于上岗之日起开始打卡;

(5)持有效健康证餐卡,其余人员发放餐票(未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或在试工期尚未递交正式入职表的试工人员,均不得领取员工餐票,特殊情况须经由部门经理及行政部经理同意方可领取);

(6)发放更衣柜钥匙。

(7)新进员工须清点入职物品并签字,确认已知晓俱乐部相关扣款条例及规章制度,且入职领用物品不得损坏、遗失,否则照价赔偿。签出:(总经理)批准:(执行董事)

(8)需申请住宿的员工(须户口在市主城区以外,且因工作需要需住宿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入住宿舍。

6、新进员工入职注意事项:

(1)入职物品损坏、遗失赔偿标准:

①员工手册30元

②更衣柜锁20元

③更衣柜钥匙10元

④名牌10元

⑤考勤卡10元

⑥餐卡当月15日之前丢失赔偿40元,15日之后丢失赔偿20元

⑦制服照价赔偿

⑧床上用品照价赔偿

(2)更衣柜钥匙:

①员工当月租借更衣柜钥匙不得超过三次,如超过三次,酒店将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②员工每次租借更衣柜钥匙须缴纳20元押金,次日不归还者(如遇休息日可顺延),将作为滞纳金予以扣

除。

(3)健康证:

没有健康证就入职的新员工,须在入职10日之内交纳有效健康证原件,或者进行体检。

在此期间,行政部将发放餐票供其用餐,如未及时交纳的,行政部将取消其用餐资格,直至交纳有效健康证或体检化验证明后,方可恢复用餐。

(4)押金及工资核扣标准:

a.工资:

①新员工入职三天之内(含三天)离职的(包括辞职或辞退),酒店将不予核发工资。

②新员工于当月正式入职后,可于次月10 15日到财务领取工资。

③各部门试工的新员工,须在试工三日之内将该员工的正式入职表交至人事专员处,否则该员工的起薪时间将不以试工之日为准,而是以新员工到人事专员处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须经由分管总经理签署为准)。

b.服装保证金:

员工离职时,俱乐部将退还全额服装保证金。

c.培训费:

由部门辞退或劝退的员工,俱乐部将退还其全额培训费;若主动辞职的员工,俱乐部将按以下标准退还培训费。

①新员工入职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俱乐部将扣除100%的培训费。

②新员工入职在半年内辞职的,俱乐部将扣除50%的培训费。

③新员工入职在一年内辞职的,俱乐部将扣除30%的培训费。

④新员工入职在一年后辞职的,俱乐部将不扣除培训费。

7、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事专员须更新《员工花名册》(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并汇总当月的新员工,及起薪时间,并在每月30/31日之前完善签字手续,并知会至财务处。

8、入职培训:

人事行政部将于每月1日、11、21日组织当月培训日之前入职的新员工进行岗前入职培训(包括公共知识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每位新进人员必须参加。

二、员工转正工作流程:

1、转正申请:

新进员工试用期满时,应由该员工向所属部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技能考核:

部门在收到员工书面转正申请后,应组织对该员工进行技能考核评定。

如技能考核合格,由部门经理在《员工试用期评核表》(简称转正表)上签署技能考核结果并签名,并于每月25之前将该转正表交至人事专员处。

如技能考核不合格,部门须做出延长试用期或劝退处理。

3、公共知识考核(含消防知识考核):

行政部在收到部门经理签署技能考核合格的转正表后,将于每月26日组织待转正员工进行公共知识考试(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如公共知识考试合格的,则按生效日期当月给予转正。

如公共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当月将不予转正,但该员工可有两次补考机会(每月26日),如均不合格,将给予劝退处理。

如每月26日未能参加公共知识考试的员工,当月将不予转正,直到其参加公共知识考试并合格后,方可转正。

4、完善签字手续:

经技能考核和公共知识考核合格的员工,其转正表须经由部门经理核定转正生效日期并签名,再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人事专员须在每月最后一天之前汇总当月员工《转正表》,并完善签字手续,并知会至财务处。

5、试用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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