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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企业改制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由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改制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不规定期限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规定合同期限。但是,在下面三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10年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被评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为其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被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其它劳动合同只是期限上有所不同,在其它方面仍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当出现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因此,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种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能解除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临时工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过去,中国的劳动者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但是,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再区分临时工和正式工,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使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聘者也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是,这种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期限上与正式工作岗位上的工人有所区别。

普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有什么区别?

普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集体合同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加班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安全、女职工特殊保护等等的规定形成了一个基本标准;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时,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各方面的规定不能低于集体合同中的基本标准。个人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标准高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以个人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

国企改制职工身份已置换不能要求签订无限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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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06/4/23 11:09:59 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赖海培与被告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作出宣判,驳回原告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并判决被

告向原告补发工资、福利共计1.06余万元。

原告于1988年到被告处工作。2003年1月3日,

原、被告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被告于2003年上半年起开始进行企业改制,于同年6月完成改制。原告于同年6月进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将其获得的身份置换金折为股金投入被告并继续留在被告处工作。2004年9月20日,原告向被告书面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10月15日,原告到被告董事长凌启帆的办公室,要求解决其病假工资问题,双方发生冲突。南宁市公安局永新分局以原告殴打凌启帆致轻微伤为由对其罚款200元。11月24日,被告以原告殴打凌启帆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原告上班到11月29日。

2005年1月24日,原告向南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南宁市劳动仲裁委于4月25日裁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04年8月12日至11月工资678.2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仲裁请求。原告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并要求被告补发工

资、福利共计1.33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加快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规定》规定,已进行国有职工身份置换的职工,不再保留原国有职工身份。原告在被告企业改制中进行了国有职工身份置换,并获取了身份置换金,应视为原告与改制前的国有企业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履行经济补偿手续。之后,原告继续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应视为原告与改制后的企业形成新的劳动合同关系,应按有关规定重新签订不短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其工作年限亦应重新起计。原告要求延续改制前国企的工龄计算工作年限,没有依据,不予支持。原告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未满十年,原告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 相关事例: 小洋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定吸烟遭到了辞退对此小洋觉得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能因为一件小事就辞退人? 律师为您解释: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一是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是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四是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企业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如何合理操作无固定期限合同文库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第二十条规定:“劳 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 限。”据调查, 国内目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主要是有固 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也大 多根据某一工作估计完成的时间而演变成有明确终止日期的有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在履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践中,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操 作较为规范, 而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多方面原因, 使人产生不 少误解,操作中也出现一些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谈些浅识。 (一) 近年来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 他们中不少人, 特别 是由固定工转为合同制的劳动者, 几乎不约而同地提出要订“长期合 同”或“终生合同”。在他们概念中“长期合同”或“终生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代名词。这种认识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法思 想的极大误解。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具 体的终止日期, 时间可长可短, 完全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 在用 人单位存在期内和劳动者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可有效。它主要适用于常 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以及技术性的工种、岗位, 目的是为了稳定职工队 伍中的骨干力量。 《劳动法》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 上, 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 的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条规定完全出于对 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保障。一般地说, 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 一方面对用 人单位生产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年龄也相应增大, 就 业竞争能力相对减弱, 他们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护。因此, 当他们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如果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就应该对劳动者的要求作出承诺, 与其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做有利于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解除后 顾之忧, 能促使他们安心本职岗位, 努力工作, 为企业和社会做出更大 贡献,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利的。 既然在立法思想上, 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及内涵的界定 非常清楚。那么为何会使不少人把其与“长期合同”和“终生合同”等同 起来呢?笔者认为大概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对政策导向有误解。为了顺利贯彻《劳动法》,全面维护劳动 合同制度, 原劳动部曾在(1994) 360 号文中要求“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 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两种用人制度存在的差异。为使固定工制度 向劳动合同制度平稳过渡,应根据《劳动法》规定的不同合同期限,对工 作时间较长,距退休年龄10 年以内的老职工,如果本人有要求,可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注意保护其他老弱病残职工的利益。”同 时,劳动部在(1995) 309 号文中又进一步明确:“在固定工转制中各地如 企业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 如何合理操作﹃无固定期限合同﹄ 徐梦梅

{新劳动法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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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新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劳动法实施条例:14种情况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 女职工孕产期符合条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调整裁员等14种情形可解除无期限合同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且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共有45条,主要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关系、劳务派遣等方面的问题做了规定。此外,草案仍对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中止、政府安置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等问题做了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可于5月2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于“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中浏览草案全文且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发表意见。 孕产期符合条件签无期限合同 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因劳动者有下列三种情形之壹而续延,劳动者于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和该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这三种情形是:(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于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于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有养老保险可终止无期限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五种情形之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这五种情形是:(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破产时可解除无期限合同 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壹的,用人单位能够和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壹致的;(二)劳动者于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壹款第壹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于

2020无固定期限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9387-24 2020无固定期限合同范 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2020无固定期限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一】 编号: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 理人:____ 注册地址:____ 经营地址:____

第二条乙方:____ 性别: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 证件号码: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

2020年最新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以下是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详细内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问:你好,我从1998年在一事业单位做临时工没合同,2020年1月签了一份半年的合同,即合同开始是2020年1月到2020年6月30日。但我工作时间是1998年7月到2020年9月。我和领导协商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他们不同意。单位想给我一个月的工资做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202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请问:2020年前的工作事实存在我可不要以要求用人单位给我补偿,或是双倍工资,或是一年给一月工资?还是根据法律,我这个情况只能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我有哪些权利可以要求的,感谢您!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还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2020年6月30日合同到期至你工作终止日这段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由于用人单位不同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想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明显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整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中国薪酬网 海量人力资源资料下载 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472144545.html,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 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 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2018新整理版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2018 新整理版 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20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0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 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 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如双方经协商同意,或出现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等法定条件等时,仍是可以终止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新劳动法合同}刍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合同)刍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摘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我国壹种法定的劳动合同,其对于稳定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劳动法》及关联法规对此作了多项规定。可是,于社会生活和实践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然存于诸多认识误区和争议。文章通过对这些认识误区和争议的分析,再辅以典型案例,探讨现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于的缺陷,且提出相应完善建议。 【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识误区;立法完善 从世界范围来见,许多国家为了稳定劳动关系,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均特别注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壹般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能够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它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关系能够于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于期限内存于,只有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情况下,劳动关系才终止。”从之上定义能够见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稳定性较强,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增强其归属感和稳定感极为有利。 壹、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概述 我国从建国初期逐渐形成了固定工用工制度,固定工劳动合同就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长期以来,固定工是我国用工制度的主要形式,于保障劳动者就业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固定工用工制度存于着统得过死,包得过多,能进不能出等弊端。因此,这种形式的无固定期限的固定工用工制度逐步被普遍的劳动合同制所取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其中之壹,《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于同壹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之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职工于“黄金年龄段”过后,被单位即行辞退,同时,也是为了适当照顾老职工,以进壹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随后,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又对此做出了进壹步的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壹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壹致,无论初次就业的,仍是由固定工转制的,均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问:你好,我从1998年在一事业单位做临时工没合同,2021年1月签了一份半年的合同,即合同开始是2021年1月到2021 年6月30日。但我工作时间是1998年7月到2021年9月。我和

如何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合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风险影响】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扣减工资、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末位淘汰等办法刺激员工努力工作,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要通过末位淘汰制来解除劳动关系,已经不可行,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无权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期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六个月未满一年的,视为一年。未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未提前一个月的,需再另行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 一旦订立(或被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时,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愿意支付赔偿金除外),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一直维系。如果某个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员工完全可以在不严重违*纪律的情况下混日子,其既不努力工作,也不严重违纪。用人单位还无法解雇这样的员工,只能每月依法发放薪资。那么,强行解雇可以吗?无法定理由解雇员工,被解雇员工不追究则可,如果追究,其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只能败诉并继续使用一名并不称心的员工。对企业来说,一旦劳动者不能再高效率为企业提供服务,无疑将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 【错误的规避措施】 为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实践中用人单位常用的规避方法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变换签约主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这里的“连续”,应当是在同一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不同,自然不可能“连续”了。于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让劳动者工作年限无法“连续”,注册2个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当与A公司合同期满后,由B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些集团公司旗下有多个子公司,由不同的子公司分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通过变换签约主体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不良后果: 1、马上引起员工警觉和反感,并有可能导致员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出仲裁。 2、员工拒绝签订并消极怠工。 二、“连续”工作年限中断:实践中一般表现为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辞职后一段时间再入职,或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合同,过一段时间再聘用,让连续工作年限或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生“中断”,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华为集体辞职事件 不良后果: 1、严重影响企业形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声誉。 2、并不能逃避企业责任,员工举报或申请仲裁后仍需赔偿并签订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应对策略】 【1】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10年的员工 企业应尽早核查在本单位工作将近10年的员工,并对该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如果认为该员工能力突出、业绩良好,值得企业留用,可

无固定劳动合同书范本新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4037 无固定劳动合同范本新

无固定劳动合同范本新 无固定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姓名 住所性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主要负责人)号码 联系人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 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无固定期限)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签订时间:年月日 协议双方: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年月日;根据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 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 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 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需遵守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保密协议》, 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六)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 (七)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 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劳动者一方不再就此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放弃因 劳动合同终止产生的实体权利。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且原件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用版

YF-ED-J294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企业改制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企业改制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由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改制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不规定期限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规定合同期限。但是,在下面三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10年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被评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为其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被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其它劳动合同只是期限上有所不同,在其它方面仍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当出现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因此,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种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能解除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临时工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过去,中国的劳动者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但是,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再区分临时工和正式工,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使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聘者也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是,这种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期限上与正式工作岗位上的工人有所区别。 普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有什么区别? 普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集体合同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加班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安全、女职工特殊保护等等的规定形成了一个基本标准;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时,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各方面的规定不能低于集体合同中的基本标准。个人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标准高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以个人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企业裁员安置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分析有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因此劳动者千方百计想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则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有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因此劳动者千方百计想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006年10月,姜某与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约定姜某的年薪为2lO万元工资加5万元奖金,主要负责招投标文件审核等工作。 2O09年,某公司为姜某增加了一份销售订单数据录入的工作。工作过程中,姜某同事称其录入错误太多。但姜某认为公司财务应该对数据审核负责,自己没有过错。 沟通未见成效后,姜某通过邮件在公司内部宣布,自己“不得不暂停”录入工作。原因是如果她录入和审核数据后,必须要由第三人复核,而不是由她自己复核,否则就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自此,姜某便不再进行数据输入工作。公司先后两次向姜某下达了“业绩改进通知书”,对于该通知,姜某表示拒绝。 2008年3月,公司向她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公司决定将从发出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的理由是:第一,姜某持香港身份证,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第二,姜某在工作中频繁出错,拒绝做主要工作之一的数据输入工作,还以不恰当的方式告知并拒绝该工作达2个多月;第三,姜某拒绝参加职业培训提升计划。严重违反了公司《雇员工作规范》规定的劳动纪律。与此同时,某公司给予姜某离职补偿金、提前通知全等补偿金及未休年假的主资。 姜某不服,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称其工作任务不包括数据复核,暂停录入工作是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表现。公司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占而且,公司解除与姜某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劳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三种方法

Q: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会占很大的比重,那么用人单位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A: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单位用工年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败诉.doc

单位用工20年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败诉- ;中国法院网讯;两职工辛辛苦苦20载,为单位奉献尽自己的青春年华,孰料用人单位却罔顾功劳苦劳,拒绝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近日,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劳动争议纠纷作出判决,判令用人单位与该两名职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987年,曲阜某机关单位因人力不足,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曲阜市刘某、胡某应聘被录用,与该单位签定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四年合同期满后,刘某、胡某两人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其间该单位未向其作出辞退的表示。 ;2007年5月,刘某、胡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要求该机关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用工合同,但遭到该机关单位的拒绝。刘某、胡某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进而向法院提起起诉。 ;曲阜法院受案后,经审理认为,两原告在四年合同期满后,继续留在单位工作至今,用人单位对此一直无异议,故可认定为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虽然主张自身为国家行政机关,用人须有编制且工资列入国家财政,如判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无法解决编制、工资问题,因此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条第二款已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故对其抗辩主张不予支持,法院判决该用人单位与刘某、胡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

样能够解除。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和变更 (一)、关于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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