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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第四稿)2006年7月15-17日会议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医源性传播,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按照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重复使用并需要清洗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和供应。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附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为其它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必须经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应当与其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与《消毒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凡需要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先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特殊感染性疾病(破伤风、碳疽、朊毒体等)污染的器械应执行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处理流程。

第六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必须达到本规范

的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一节人员要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消毒供应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护士、消毒员和技术工人等工作人员。

从事消毒供应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经相应的岗位培训,掌握各类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建筑及设施要求

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应根据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以下要求:

1.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邻近临床科室,便于收、送;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采光良好。

2.建筑设计应符合医院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考虑适应未来功能、任务发展的需求。

3.建筑布局应分为办公区域和工作区域。工作区域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区、灭菌物品存放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去污区和检查包装区设立人员出入缓冲间(带)和物品通道。

第九条消毒供应中心各区域的功能应达到如下要求:

1.平面设计有利于消毒供应中心实现“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不得出现洁污交叉或物品回流;去污区主要进行污染物品回收与分类、清洗、下收下送车辆、塑料箱冲洗消毒等工作;

检查与包装区主要进行物品的检查与包装、敷料制作、灭菌等工作;灭菌物品存放区主要灭菌物品的储存与发放。

2.办公区域设置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等。

3.洗手设施应符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灭菌物品存放区不宜设洗手池。物流路线上不得设置墩布池;地漏应采用防返溢式,下水道出口应采取防鼠措施;污水应集中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4.天花板、墙壁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洗和消毒;墙角宜采用弧形设计以减少死角。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附蚀。电源插座应采用嵌墙式防水安全型。

第十条工作区域空气流向由洁到污,温度为20℃~25℃,检查包装区与灭菌物品存放区的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照明设施应满足器械检查等功能的需要。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其规模、任务、消毒供应种类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

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配有圬物回收车及分类台、机械清洗消毒设备、手工清洗槽及相应清洗用品、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机、烘干机、车辆清洗装置等。机械清洗消毒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检查、包装设备:配有辅助照明装置和照明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敷料及器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及切割机、封口机以及清洁物品装载车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卸载车、篮筐等。根据需要配备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各类灭菌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4.储存、发放设施;灭菌物品存放架及下送车等。

5.应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口罩、面罩、帽子、防护手套、防水衣(围裙)及防护鞋等。

第三节材料要求

消毒供应中心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包括清洁剂、洗涤用水、润滑剂、消毒剂、包装材料(含硬质容器、特殊包装材料)、监测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清洁剂的要求:应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无泡清洁剂,尽量减少通过物理摩擦的方法清洗。

1.碱性清洁剂pH值≥7.5,应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

2.中性清洁剂pH值6.5~7.5,对金属无腐蚀。

3.酸性清洁剂pH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的溶解去处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

4.多酶洗液在清洁剂中加入多种酶,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与脂肪等多种有机污染物;应具有防锈功能,与清洁剂和医疗器械有较好的相容性。

第十三条洗涤用水的要求:应有冷热自来水供应,自来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应配有软化水、去离子水或蒸馏水,其水质标准应符合中国国家实验室用水标准GB6682-92中的三级标准,电导率应小于5μs/cm(25℃)。每年应对洗涤用水的化学指标进行检测,确定其是否符合软化水和去离子水或蒸馏水的标准。

第十四条润滑剂的要求:应为水溶性,成分符合药典的要求,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会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机械性及其它性能。具有很低的表面张力,较高的表面活性、高度的疏水性和较好的抗剪切力性能。

第十五条包装材料的要求

1.纸质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9633 2005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的要求。

2.棉布包装材料:应为〉120支纱的非漂白棉布,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进行脱脂去浆处理,使用次数不得超过50次;无破损,不得缝补后使用。

3.无纺包装材料:应为纺织纤维和/或无纺纤维组成联结的网织品,不包括矿物质纤维。其微生物屏障性、抗水性、与人体组织相容性、透气性、抗盐水性、表面吸收度、毒理学试验、最大等效孔径、悬垂度、拉伸强度、湿拉伸度和耐破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专用于医疗用途,应一次性使用。

4.纸塑包装材料:

⑴纸质应符合纸质包装材料的要求。

⑵塑料薄膜:具用两层复合或多层共挤,不得使用具有毒性物

质的材料,塑料薄膜不能出现针孔类的缺陷,不能有任何异物,并符合有关封装的规定

5.封闭式硬质容器的要求

封闭式硬质容器的材料、设计、结构和表面应该有利于内部和外部的清洗及消毒灭菌,所有的内角应该呈圆弧状。硬质容器或其零部件的材料不应使用带有静电感应的材料。硬质容器应该设计和制造成可安全堆叠装载的形式,进入灭菌器时,在硬质容器之间可使蒸汽和/或空气自由流通。硬质容器不会发生永久性的变形,性能参数不会发生改变,密封性能符合有关要求。

6.非封闭式硬质容器的要求:除与密封有关的内容不作要求外,其余应符合封闭式硬质容器的要求。

第十六条监测材料的要求:监测材料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使用。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第三章管理与职责

第十七条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医疗机构应将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控制纳入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全院消毒,灭菌物品的供应,其职责为:

⑴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措施,并具体落实,确保医疗用品使用安全;

⑵参与对购进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清洁敷料等的质量验收,定期对医疗用品,耗材的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⑶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发现问题,及时调查与改进,保证及时,安全的物品供应;

⑷实施在职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⑸密切与科室的联系,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医院感染及其原因,对器械,用品处理的特殊要求和意见;

⑹掌握突然停水、停电,设备出现故障及突发意外事件等紧急处理措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的技术,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有应对措施;

⑺负责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设备档案,完整保存相关资料。

2.护理管理部门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⑴负责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并将其绩效纳入护理工作目标管理;

⑵定期组织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指导,质量监督和评价;

⑶根据工作量合理配置和调配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落实消毒供应中心人员消毒供应专业知识的岗位培训制度,将其继续教育纳入人员教育规划,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

⑷根据本规范要求,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⑸协调后勤、设备等相关部门,保障消毒供应中心的物资供应与正常运作;

⑹发生由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进行调查与控制工作。

3.设备管理部门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⑴专人负责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建立设备维护记录,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抢修措施;

⑵负责对购置设备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工作,配合设备的安装工作;建立对厂家设备检修的质量审核制度;

⑶就设备使用,异常判断及日常维护方法组织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定设备使用手册及设备出现异常时的处理指南;

⑷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敷料等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购入材料的质量。

4.后勤部门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⑴消毒供应中心新建,改建和扩建,其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规定,应征求相关部门和消毒供应中心人员的意见;

⑵保证消毒供应中心的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⑶提供消毒供应中心正常工作的物资条件,并做好维修和补充。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⑴根据消毒供应工作的特点和中心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岗位情况,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

⑵对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

⑶组织、协调消毒供应中心和相关部门对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感染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⑷对消毒供应中心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卫生学的审核;对清洗,消毒与灭菌设备的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第十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管理,消毒隔离,监测,仪器与设备管理,职业防护,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追溯等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

第四章培训

第十九条建立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新上岗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压力蒸汽灭菌器械操作人员还必须取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现在岗人员应分期分批接受岗位培训。

1.卫生部成立由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护理管理、消毒供应管理、临床微生物、疾病控制、医院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和消毒灭菌设备研究的有关专家组成的消毒供应岗位培训专家咨询组,建立实践培训基地,并履行下列职责:

⑴拟定消毒供应岗位培训规范、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培训基地标准和培训考核标准,并根据国内外消毒供应工作进展持续改进;

⑵为各地师资和省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理论和实践的岗位培训;

⑶为各地消毒供应中心岗位培训工作提供指导与咨询;

⑷提供本规范和岗位培训实施进展的相关信息。

2.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内成立消毒供应岗位培训小组,建立培训基地,并履行下列职责:

⑴根据本规范和国家相关政策,拟订本省消毒供应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⑵承担本辖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岗位培训工作;

⑶对辖区各地消毒供应岗位培训工作提供指导与咨询;

⑷提供本规范和岗位培训实施进展的相关信息。

3.各地小组成员和基地师资需经国家消毒供应岗位培训基地培训。

4.本着方便、节约、实用的原则,鼓励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

第二十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与培训基地师资应参加消毒供应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人员和培训基地师资每年不少于20学时,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8学时。

第五章消毒供应技术操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应遵循回收、分类、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储存与发放等基本工作流程。

第二十二条污染器械和物品的回收:

1.使用科室应及时清除用后污染器械上明显的污物,避免干燥,封闭暂存,尽快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特殊感染性疾病污染的器械和物品应放在防污染扩散的装置内,并标明感染疾病类型。

2.污染器械的回收:

⑴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定时到使用科室收集使用后的器械、物品,回收应使用封闭式回收车或收集箱,按照规定的路线,封闭运送;

⑵收回的污染器械、物品,应及时进行清点、检查和记录,尽快进行去污处理;避免在使用科室清点。核查污染的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污染机率;

⑶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物品等医疗废物不得进入消毒供应中心进行回收和运转处理;

⑷回收车或收集箱每次用后应清洗或消毒,干燥存放。

第二十三条器械、物品的清洗,包括分类、清洁剂浸泡、清洗、漂洗与干燥:

1.分类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形状,精密程度与污染状况进行分类。

2.根据器械类型和性质,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

机械清洗。

耐热、耐湿的器械与物品宜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精密、复杂的器械应先手工清洗,再采用机械清洗方法或手工精洗。

⑴手工清洗适用于严重污染的初步处理,精密、复杂器械以及不能采用机械清洗方法处理的器械。

手工清洗的操作步骤包括初步冲洗、清洁剂浸泡、刷洗(超声清洗)、漂洗与干燥。

严重污染或有机物干固器械初步处理的步骤包括清洁剂浸泡、冲洗(刷洗),再采用机械清洗方法清洗。

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方法包括冲洗、清洁剂浸泡、冲洗(刷洗),再采用机械清洗方法清洗。

注意事项:①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符合规定。②清洗时使用专用器械清洗水槽,专用酶清洁剂与专用的刷子或海绵,用后消毒。

③手工清洗过程中应将器械轴节完全打开,复杂的组合器械应拆开。④在流动水中进行冲洗,在清洗液面下进行洗刷,防止产生气溶胶。

⑵机械清洗:包括超声清洗、喷淋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器械的清洗。设备的操作按照厂家的使用说明进行。

①超声清洗方法:适用于金属器械,玻璃器皿等硬质材质的器械,不适宜橡胶和软塑类材质器械的清洗。

②喷淋清洗方法:其程序包括初洗、清洗剂清洗、漂洗(润滑)

和消毒,适用于金属、塑料、橡胶、玻璃、乳胶等多类材质器械的清洗消毒。

③超声喷淋自动清洗机清洗方法:由单舱或4-5个清洗舱串联组成,清洗程序包括预清洗、超声波主洗、漂洗或至最终漂洗,消毒、干燥、清洗消毒温度与喷淋清洗机相同。

注意事项:①超声清洗用水根据污染情况及时更换。②器械上有锈渍时必须先除锈,然后再进行机械清洗。③器械轴节必须充分打开,容器、管状类放在专用冲洗架上清洗。器械表面和管腔内必须充分接触水流。④设备清洗仓或水槽每天用后须清洗。⑤每周检查自动添加清洗剂泵管是否通畅,准确控制清洗剂用量。⑥带电源的器械不得使用浸泡清洗方法,可用沾有清洁剂的纱布或海绵进行清洁。

第二十四条器械的清洗与保养应选择器械专用清洁剂和润滑剂,其使用和操作应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其使用原则为:

1.根据器械的种类和材质选用碱性、中性、酸性、酶类的清洁剂和润滑剂。

2.器械的清洗消毒宜选用液态型清洁剂,不得使用研磨剂类产品例如去污粉等清洗。

3.不同的清洁剂不得混合使用。

4.塑料和铝制材料的器械不能使用酸性清洁剂和润滑剂。

第二十五条用水原则应根据清洗方法和程序使用不同水质的水,包括自来水、软化水、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1.机械化清洗应使用软化水,最终冲洗和消毒使用去离子水。

2.湿热消毒使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3.手工清洗的最后漂洗使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第二十六条器械、物品的消毒

1.使用热力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消毒的,其消毒的温度应为:中、低危险性物品与器械:90摄氏度一分钟以上或A0>600;高危险性的物品与器械:90摄氏度5分钟以上或A0>3000。

2.未使用热力清洗消毒机的器械、物品清洗后采用物理(湿热)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第二十七条器械消毒过程中可以在去离子水/蒸馏水中添加专用水溶性器械润滑剂,不能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油类溶剂进行器械保养和润滑。

第二十八条清洗、消毒后的器械与物品用以下方法进行干燥:

1.机械烘干:温度70摄氏度-90摄氏度。一般金属器械15-20分钟,塑胶类器械如呼吸机管路等,30-40分钟。

2.不适用高温干燥的器械,可用清洁纱布擦拭干燥或采用95%的乙醇擦拭干燥。

3.各类器械禁止采用放置在空气中自然干燥的方法。

第二十九条检查与包装经过清洗、消毒,干燥处理的器械,物品,在检查包装区进行检查,包装后灭菌。

1.清洗质量检查目测或借助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应光洁,无残留物质、无血渍、污渍和水垢,器械表面包括关节、齿牙

等处不得有锈斑。不合格器械应退回重新处理。

2.器械功能检查检查器械功能的完好性、灵活性、咬合性等,刀刃器械、穿刺针的锋利度等。

3.器械包的组装与摆放:

⑴盘,盆,碗的器皿类物品,应单个包装,包装时应打开盖子,若必须多个物品包装在一起时,所有器皿的开口应朝向同一个方向;摞放时,器皿间用吸湿毛巾、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以利于蒸汽的穿透。

⑵需要拆卸的必须拆卸,注射器针栓、针管必须分开;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必须撑开;管腔类物品盘绕放置,不可打折,接头的开关应打开,保持管腔通畅,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

⑶器械包重量不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超过5公斤。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25CM;预真空和脉动压力蒸气灭菌器的物品包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50CM。

4.器械的包装:

⑴核对器械种类与数量。

⑵包布层数不得少于两层。

⑶使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包装材料要求。

⑷注意事项:①硬质容器(盒式)必须一用一清洗,清洗方式与器械清洗相同;使用的滤纸应一用一更换。②一次性塑封包装

材料,密封宽度应大于6MM,保证热封严密完整。③锐器应加保护套。

5.灭菌包标识:

⑴灭菌物品包必须包装严密,捆扎松紧适度,使用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

⑵灭菌包应标注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操作人员代号、灭菌器锅号、锅次等。

第三十条灭菌物品的装载

1.装载量:下排气,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分别不得超过柜室容积80%和90%,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分别不得小于柜室容积的10%和5%,以防止“小装量效应”。

2.尽量将同类物品同锅灭菌;不同类物品同锅灭菌时,纺织类物品应放置在上层,金属器械类物品放置在下层。

3.装载时物品不要堆放,应使用专用灭菌架或篮筐;各类物品应按要求摆放,器械类包应平放,盆盘碗类物品应当斜放或倒立,纺织类物品应竖放,自动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平放,玻璃瓶等底部无孔的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灭菌包内容器开口应一致,以利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灭菌包之间应间隔一定距离(大于或等于2.5CM),以利蒸汽置换空气;物品不能接触灭菌器的内壁及门,以防止吸入冷凝水。

4.使用下排气灭菌器时,大包放上层,小包放下层。

5.纸塑包装的装载应符合相应灭菌器(包括压力蒸汽灭菌器,

环氧乙烷灭菌器,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及低温甲醛灭菌器等)的使用说明中对装载的要求。

6.记录灭菌物品种类、数量、菌器编号、锅次、灭菌程序、灭菌温度、灭菌日期、灭菌时间、操作者等并存档。

第三十一条灭菌应根据器械、物品的用途、性质等选择适宜的灭菌方式。

1.压力蒸汽灭菌

⑴分类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分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

⑵适用范围适用于耐高温,不怕湿的医疗器械和物品的灭菌,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类和粉剂的灭菌。

⑶灭菌操作方法应遵循产品的操作手册进行。

⑷快速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少量、应急物品的灭菌处理;不适宜选用此类设备进行常规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可分为下排气、预真空和正压排气的方法。具体操作方法应遵循产品的操作手册进行。一般灭菌时要求灭菌物品裸露;取出的物品应即时使用。

2.干热灭菌

⑴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湿热、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和金属等制品的灭菌。

⑵灭菌操作方法灭菌温度和时间分别为:160摄氏度,2H;170摄氏度,1H;180摄氏度,30MIN。并严格按照产品操作手册进行。

⑶注意事项:①玻璃器皿灭菌前应干燥。②应选择有利于热传导的包装材料。③灭菌时物品勿与灭菌器底部及腔体内壁接触。

④物品包装不宜过大,不超过10CM×10CM×20CM,安放的物品不能超过灭菌器高度的三分之二,物品间应留有充分的空间。⑤油剂、粉剂的厚度不超过0.635CM,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超过1.3CM。

⑥温度高于170摄氏度时,有机物会炭化,有机物品灭菌时,温度不可过高。⑦灭菌结束后要待温度降到40摄氏度以下方可打开灭菌器。⑧灭菌时间应从达到灭菌温度后开始计算。

3.环氧乙烷灭菌

⑴适用范围环氧乙烷对灭菌物品的损害轻,穿透力强,适用于包括电子仪器、光学仪器、医疗器械、内镜、透析器等不耐热,不耐湿的医用物品的灭菌处理。

⑵灭菌操作方法环氧乙烷灭菌必须在专用的环氧乙烷灭菌器内进行。具体操作方法应严格按操作手册执行。

⑶注意事项:①灭菌物品上不能有过多的水分或水滴,以免影响灭菌效果。②装载物品应使用金属篮筐或金属网架,物品之间留有空隙,灭菌物品不能接触柜壁。装载量不能超过灭菌器总体积的80%。③包装材料应选用医用皱纹纸、纸塑复合袋、通气型硬质容器等。④使用环氧乙烷灭菌应注意防火、通风。⑤灭菌后物品内环氧乙烷的残留不应超过国家有关规定。⑥环氧乙烷不适用于食品、液体、油脂类和粉剂类的灭菌。⑦每年应对灭菌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

4.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

⑴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医疗器械灭菌,如各种内镜、金属器械、玻璃和陶瓷制品等灭菌。不可用于植入物的灭菌。

⑵灭菌操作方法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必须在专用的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器内进行,具体操作方法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

⑶注意事项:①灭菌物品必须充分干燥,使用专用包装材料和容器。②灭菌物品中不可有植物性纤维材质,包括纸、海绵、棉布、木质类、油类、粉剂类等。③不锈钢材质的管腔长度小于或等于500MM,直径大于或等于1MM;聚乙烯和聚四氟乙烯材质长度小于或等于2M,直径大于或等于1MM。当物品长度1M-2M,直径1MM-5MM时,需使用增强剂。④装载时塑面须朝向一个方向;灭菌物品不得接触灭菌腔内壁;灭菌物品装载高度距腔体顶端8CM。

⑤每次灭菌循环应将不同类物品混放,不能只放金属类物品。

5.低温甲醛蒸汽灭菌

⑴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热敏感、易腐蚀的医疗用品的灭菌。

⑵灭菌操作方法低温甲醛灭菌必须在专用的低温甲醛灭菌器内进行。具体操作方法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

⑶注意事项:①使用甲醛灭菌时,必须在甲醛灭菌器中进行,不可用自然挥发法。②灭菌器必须有可靠的密闭性能,灭菌过程中不得有甲醛气体漏出。③温度和湿度对灭菌效果影响较大,应保持恒定的相对湿度和温度。④包装材料不宜用聚乙烯膜、玻璃纸,因甲醛难以穿透。⑤灭菌物品应摊开放置,中间应留有一定间隙,物

体表面应尽量暴露,以便甲醛气体有效地与之接触。⑥灭菌后必须去除残留甲醛气体,可用抽气通风或用氨水中和法。

6.过氧乙酸低温灭菌(内容待补充)

第三十二条灭菌物品的卸载

1.压力蒸汽灭菌物品取出后放置于远离空调或冷空气入口的地方冷却。物品完全冷却前,不要放到冷的台面上,防止产生冷凝水;冷却过程中不要用手触碰灭菌物品。

2.检查灭菌包装的完整性、干燥情况,如有破损、湿包,应该视为灭菌失败。

3.灭菌包掉地或误放不洁处应视为污染。

4.检查化学指示胶带的色泽,未达要求到或可疑时,应重新灭菌。

第三十三条灭菌物品的存放

1.灭菌物品存放区应由专人管理,按规定着装,并注意手卫生,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灭菌物品的储存:所有灭菌物品均应仔细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储存;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品须拆除外包装后方能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

⑴灭菌物品存放区应清洁、干燥。温度应在20摄氏度~25摄氏度,相对湿度应小于60%。

⑵灭菌物品应存放于洁净的橱柜内或存放架上;存放架(橱)必须离地20CM-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管理要求 1.1 医院 1.1.1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1.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11.3 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1.1.4 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1.5 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医院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1.2 消毒供应中心 1.2.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2.2 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1.2.3 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12.3.1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果、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1.2.3.2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2 基本原则 2.1 CSSD的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2.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3人员要求 3.1 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职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2 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3.3 应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4 建筑要求 4.1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4.2 基本要求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分析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分析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是向全院提供各种无菌器材、敷料和其他无菌物品的保障科室,又是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发生的重要科室。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病人的安危和医护质量。因此,必须加强对消毒供应中心环节质量管理。 1 清洁消毒处理 1.1 污染器械、物品回收:为防止污染器械物品在各项工序中交叉感染,采取集中管理模式,专人专车进行下收,实施有效封闭运送,运送车或密闭容器,有标识及内容记录,车和容器使用后清洁、消毒、干燥备用。 1.2 器械、换药碗分类浸泡:按一般污染器械和特殊感染器械、普通器械和锐利器械进行分类,并把器械关节打开,各类穿刺针及针套松开,换药碗逐个分开,分别浸泡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消毒液中。 1.3 洗涤质量:认真执行各种物品的洗涤操作规程,要求回收穿刺针消毒浸泡后逐个用棉签卷擦针栓注射器冲洗。各类物品清洗后,放入一定比例(按物品污染程度而定),生物酶洗涤剂里浸泡2~5分钟,再次清洗过蒸馏水。金属器械烘干上不油保养,包布一用一清洗,统一封闭式送洗涤公司专锅洗涤、干燥、折叠备用。 1.4 检查包装:各类物品包装前,必须进行器械功能、陈旧程度等方面检查,要求物品齐全、配套、连接严密牢固,清洁光亮、无锈斑、变形或破损,胶管类不发粘、针头无钩、无锈、通畅,包装硬容器外观应完整、清洁、干燥,包布清洁无破损、大小适宜。每包放置化学指示卡,在封包前由他人按各类包外标牌的内容进行核对,方可包装。所有包装外都应贴有签名和有效期的化学指示标签。

2 消毒隔离与灭菌 2.1 布局要求:严格区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区、灭菌物品存放区。做到“四分开”既工作与生活区分开,回收污物与安放净物分开,初洗与精洗分开,未灭菌物品与灭菌物品分开。下收下送车严格区分,做到专车专用,各行其道,使用后清洁消毒,并按固定区域放置,各工作区台面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拖,每天三氧消毒机定时进行空气消毒2次并记录。 2.2 灭菌物品存放区管理:严格控制无菌物品存放区进出人员,在岗人员按要求着装。灭菌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柜内及架上,有侧孔金属其侧孔应呈关闭状态,布类或纸类包装物品注意潮湿,物品排放与发放按左进右出顺序进行,先消先用,有效期7天,不得有过期包。出区后未经使用的无菌物品严禁返回须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存放区每天三氧消毒机定时进行紫外线空气照射并记录。 2.3 消毒员管理:合理配置专职消毒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其进行岗位培训,不定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及专业知识学习如《消毒技术规范》、《脉动真空蒸汽灭菌操作规程》等,强化安全意识,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2.4 消毒灭菌:每天由一名消毒员接受各临床科室送入的各类包并检查包的重量、体积是否符合要求。包的完整性、外标签及书写内容是否规范。在灭菌操作时严格掌握载装量,随时注意观察灭菌器运行情况,详细记录灭菌器的压力、温度、时间、锅号,检测化学指示卡变化以确定灭菌效果。 3 灭菌质量监测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标准

第1 部分:管理规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工作区域的温度、相对湿度和照度要求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9:2006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ANSI/AAMI ST79:2006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本标准第7.2.1、7.2.4.3 、8.1.2 条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部颁《医院工作制度》、《消毒管理办法》有关供应室管理的规定。健全岗位责任制、物品洗涤、包装、灭菌、存放、质量监测、物资管理等制度。加强关于“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操作规程";“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质量检验标准"贯彻执行。做好一次性注射器具的回收、消毒工作。 2.分设洗涤组、包装组、敷料组、消毒组、发放组、器械组和质检组(或由药剂科代检)。将针头、注射器、输液管与其它各种器材、导管分室处理。已消毒区和未消毒区必须严格分开。 3.供应室人员必须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无菌观念,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各种器械、物品的性能、消毒方法和洗涤操作技术,做到供应物品的适用和绝对无菌,确保医疗安全。 4.质量控制:由于护士长或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并对供应的无菌医疗用品进行定期定量质量监测。建立热原反应原因追查制度,和热原反应发生情况月报制度。凡发生热原反应,必须立即向所属药检部门报告,并送检有关输液、注射器具及药品。 5.、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应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周围环境无污染. 6、有物品回收、消毒、洗涤、敷料制作、组装、灭菌、存储、发送全过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7、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按《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其使用与管理见第五章第五节。 9、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措施:对购进的原材料、消毒洗涤剂、试剂、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消毒供应室。对消毒剂的浓度、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对自身工作环境的洁净程度和初洗、精洗、组装、灭菌等环节的工作质量有监控措施;对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外观及内在质量有检测措施。?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发表时间:2015-09-09T09:37:23.907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15年第7期供稿作者:陈渊慧 [导读] 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医院供应室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各环节质量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陈渊慧 (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医院供应室 735100) 【摘要】目的通过对消毒供应中心各环节质量管理。方法规范器械的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储存和发放,保证无菌物品的质量安全,结论提高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关键词】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R2 【文献标号】 A 【文章编号】 2095-7165(2015)07-0156-02 消毒供应中心是承担医院临床科室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1】供应的部门。工作复杂,供应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消毒灭菌质量要求高,服务窗口多,环节多,设计面广。工作中任何微小的缺陷都将会给临床工作带来不便,直接影响到医疗和护理质量。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各环节质量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一、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制度管理 1. 建立、健全各岗位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与临床和手术室联系沟通制度,每月走访临床科室,进行满意度度调查。 2. 严格制度管理,落实工作制度 ⑴首先制订各域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相应奖惩措施。 ⑵各区域设立组长,每日检查工作质量;护士长不定期抽查,质控小组检查。 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有效沟通,制订改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并进行效果评价。每月组织一次质量讨论会,讨论差错,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⒊建立C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强化服务意识 ⑴ .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人员层次和专业进展要求,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⑵ .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行业要求制订本专业的规范行为,提高思想认识,培养责任心、职业荣誉感。为临床提供主动、便捷的优质服务。 ⑶ .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医院消毒隔离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医务人员按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工作。 二、质量管理 1. 环境质量管理 ⑴ . 消毒供应中心分生活区、污染区、检查包装灭菌去和无菌物品存放区,各区有各区的设施、设备和用物,都应固定位置,合理放置。各工作间人员固定,不能相互串岗。三区间人流、空气、由洁到污,物流由污到洁,不得逆流。根据各岗位责任的要求,每日对各自的岗位区域进行卫生清洁,每月进行彻底终末清洁消毒处理,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空气质量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III 类环境标准,空气菌落数≤ 4.0/5min/III 每月进行空气和环境表面细菌学检测,必须达标。 2. 人员的管理 ⑴ . 建立C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⑵ . 根据工作人员层次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每月进行2 次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知识,规范行为,提高认识,增强工责任心,确保工作质量。 ⑶ .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医院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使医务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 ⑷ . 每月组织一次质量讨论会,讨论差错,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3. 各环节质量管理 3.1. 下送、回收物品环节质量管理 ⑴ . 下收下送车辆,有明显标志,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⑵ . 建立物品回收清单,特殊器械特殊交接,严格按交接清单查数量、型号和规格,从源头上解决物品、器械的使用与管理问题,杜绝差错事故出现。 ⑶做好个人防护,采用封闭式进行器械的收集运送,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和交接。运输中应用清洁手接触公共设施。 ⑷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3.2 去污区环节质量管理 ⑴ . 操作前做好个人防护符合WS310.2-2009 附录A 要求,根据器械污染状况、材质和结构进行器械分类处理,污区工作人员应及时接收和清点物品,经双人核对。 ⑵ . 灭菌器械和消毒器械分别清点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⑶ . 回收工具和容器正确处理,清洁干燥备用。 ⑷ . 工作结束后及时对环境和物表进行清洁消毒。 3.3. 物品清洗质量的管理 规范清洗流程是质量的保证,清洗质量直接影响消毒和灭菌质量,使用后的器械进行彻底的的清洗是消毒供应中心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⑴ . 清洗设备清洗质量监测每月对清洗设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卡监测清洗机清洗质量。 ⑵ . 清洗物品质量监测 ① . 清洗干燥的物品包装前用目测或带光源的放大镜对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进行检查,器械应光洁、无血渍、污水垢等残留物质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 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去污decontamination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6外来医疗器械loaner instrumentation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域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附件1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 至少应当设置消毒供应室及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配置 (一)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正常运营。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消毒、干燥、检查、折叠、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四)设置1个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干燥、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五)开展医用织物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标准。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第四稿)2006年7月15-17日会议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医源性传播,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按照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重复使用并需要清洗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和供应。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附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为其它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必须经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应当与其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与《消毒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凡需要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先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特殊感染性疾病(破伤风、碳疽、朊毒体等)污染的器械应执行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处理流程。 第六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必须达到本规范

的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一节人员要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消毒供应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护士、消毒员和技术工人等工作人员。 从事消毒供应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经相应的岗位培训,掌握各类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建筑及设施要求 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应根据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以下要求: 1.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邻近临床科室,便于收、送;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采光良好。 2.建筑设计应符合医院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考虑适应未来功能、任务发展的需求。 3.建筑布局应分为办公区域和工作区域。工作区域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区、灭菌物品存放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去污区和检查包装区设立人员出入缓冲间(带)和物品通道。 第九条消毒供应中心各区域的功能应达到如下要求: 1.平面设计有利于消毒供应中心实现“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不得出现洁污交叉或物品回流;去污区主要进行污染物品回收与分类、清洗、下收下送车辆、塑料箱冲洗消毒等工作;

供应室管理规范

供应室管理规范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为加强消毒供应中心的科学管理,以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行业标准,特制定以下标准。 (一)消毒供应室(CSSD)建筑要求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基本要求 1. CSSD宜接近手术室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各工作区域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要求。 表1: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 表2:工作区域照明要求 2.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3.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充分考虑医院床位数、手术量、复用器械的工作量等因素。 4.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5.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1要求;照明宜符合表2的要求。 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二)消毒供应室基本设备及设施 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有条件可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有条件配去污工具,储存物品设施、手卫生设施及防护用具放置设施。 2.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洁物品(物品转运车)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5.防护用品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 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部门职责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部门职责 一、护理部职责 1、负责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并将其绩效纳入护理工作目标管理。 2、定期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进行指导、质量监测和评价。 3、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量,合理配置和调配消毒供应中心人员。 4、落实消毒供应中心的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其继续教育纳入人员培训计划中,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 5、参与消毒供应中心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6、协调后勤、设备相关部门,保障消毒供应中心物资的供应与正常动作。 7、发生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进行调查与控制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特点和相关人员的岗位情况,开展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 2、对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 3、组织、协调消毒供应中心和相关部门对医疗器械所致的医院感染进行调查分析。 4、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清洗、、消毒与灭菌的设备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三、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有专人负责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建立设备维护记录,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抢修措施。 2、负责对购置设备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配合厂家进行设备的安装,建立对厂家设备检修的质量审核制度。 3、就设备的使用,异常判断及日常维护方法,组织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定设备使用手册及设备出现异常时的处理指南。 4、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敷料等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购入材料的质量。 四、后勤管理部门职责 1、消毒供应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其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应征求相关部门和消毒供应中心人员的意见。 2、保证消毒供应中心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维护和检修。 3、提供消毒供应中心正常工作的物资条件,并做好维修和 补充。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

日 期: 2016年5月 姓名 : 成绩 : 一、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计 18 分) 1. C SSD 勺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 掌握以下哪些知 识与 技能( ) A. 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 B. 相关清洗、消 毒、 灭菌设备勺操作规程 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 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C. 职业安全防护 原则和方法 D.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 知识 2. 诊疗器械、器 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 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 灭菌的程序, 并符合以下哪些要求( ) A.进入人体无菌组 织、器官、腔隙,或接触 人体破损的皮肤、粘 膜、组织的诊疗 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 灭菌 B. 接触皮肤、粘膜 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应进行消毒 C. 被朊毒体、气性 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 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 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D.以上都不对 3. 医院消毒供应 中心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 的基本原则是( ) A.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B.空气流向由洁到污 C .去污区保持相对 负压,检查、包装保持相 对正压 D. 无菌物品存放区 不必做特殊要求 4. 医院消毒供应 中心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 要求,应符合以下哪些 要求( ) A. 去污区,检查、 包装 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 屏障 B. 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洁 并分别设人员出 入缓 冲间(带) C. 缓冲间(带)应 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 物品存放区内不 应设洗手池 D. 检查、包装及灭 菌区的专用洁具间应采用 存放区之间应设实际 、污物品传递通道, 式水龙头开关。无菌 封闭式设计 E. 工作区域的天花 板、 墙壁应无裂隙,不落 尘, 便于清洗和消毒;地 面与墙面踢脚及 所有阴角均应为弧形设计 ;地 面应防滑、易清洗、 耐 腐蚀 5. 医院消毒供应 中心应配备的清洗消毒设 备及设施包括( ) A.污物回收及相应清洗消毒设备、用品等 B.检查、包装设备 C.灭菌设备及设 施 D.储存、发放设施 6. 纺织品应符合 哪些要求( ) 医 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试题 (全卷共计100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附件2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为加强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消毒供应中心 的管理水平,保障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安全,规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病人、医务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YY/T0506 1-7)、《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 部分:管理规范》(WS 301.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01.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01.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 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一、机构管理 (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依法为医疗机构提供复用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消毒供应服务。 (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安 全有效地开展。 (三)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设置独立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 并配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质量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消毒供应室制度

供应室工作制度 1、 令狐采学 2、入室后应更衣换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 各工作区的管理规范。 3、每日定时下收下送,保证供应物品的质量,认真做好科室 质量监测工作。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差错登 记上报制度。 5、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 6、根据各科室需求配发物品基数,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整, 以保证临床需要和减少储备。 7、各种器材、敷料准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8、一次性用品按计划报设备科(采购中心)。 9、定期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并记录,及时完善工作规程。 10、工作人员应在岗在位,禁止随意串岗。 11、严格执行各区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规程。 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

2、工作人员上岗衣帽整洁,进入各区规范着装、换鞋。 3、工作区内经常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桌子、椅子、地面二 次,有污染及时处理,每周一次大扫除。 4、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物与污染物,灭 菌物品与未灭菌物品分开存放。 5、下收下送车辆必须洁污分开,分区存放,每日清洁;下收 下送均应采用专人专车,专线运送。 6、灭菌包外均应贴上化学指示胶带,注明灭菌期、失效期, 灭菌指示带应呈现黑色条纹才能发出。 7、各种灭菌器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记录关键 参数。 8、每月对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新灭菌器使用前及每次维修 后均应根据要求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9、回收再用的一切物品,均需按清洗消毒灭菌常规操作。 10、供应室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供 应室工作。 灭菌组工作制度 1、消毒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负责全院待消毒物品的灭菌工作,当天的灭菌任务必须当 天完成。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灭菌器的灭菌效能,灭菌时注意 物品的摆放及装载量,应尽量将同类物品一批灭菌。 4、认真做好灭菌器的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每天做一次BD测

浅谈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浅谈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消毒供应中心承担着医院内所有科室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等工作,近年来,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各级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与平面布局的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标准要求,设备设施配套也基本符合工作需要,但消毒供应中心人员观念及行为的转变、知识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不能一阙而就的,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内部客户的使用需求,使他们不能够最大限度的服务于患者;并可能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提供的产品质量如何,将影响使用部门的运作,并显著影响医院的成功,故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的控制在医院的安全管理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此,本人切合实际工作,谈几点体会。 1 建立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的建立是清洗、消毒、灭菌技术质量管理的基础保障。制度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工作人员做些什么?如何做?哪些不能做?做好/做坏了怎么样?这就需要靠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指导和约束。对核心制度及流程上墙,随时鞭策和激励工作人员遵守制度、认真工作、积极学习。为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实用性、指导性,制度的建立必须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项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省级消毒供应中心验收标准》、医院管理制度等,并在实际工作中适时进行修订,使其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 建立CSSD各项工作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对CSSD的管理、操作环节及终末质量管理予以规范,但标准不是工具书,在操作方面,仅从共性的、原则性的角度,对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用后的全部处置过程做了基本的规范,为了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标准可依,管理者必须将器械、器具、物品的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与保养、包装、灭菌、储存、发放等环节的步骤和要求,设备操作的步骤和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和优化,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建立标准化的操作规程以规范工作流程,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的工作,达到细化CSSD的管理,保证CSSD三项标准的落实和达到全程质量管理的目标。但制定SOP必须依据实际工作经验、CSSD行业标准、消毒技术规范、相关政策法规、医院相关标准制度、厂家使用说明等,且还需质控护士、工作人员的参与,这样才能保证各项SOP的科学性及可行性。 3 人员管理 质量是高水平的员工做出来的,每个员工的工作质量即组成了消毒供应中心的整体工作质量,消毒供应中心以老同志居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的依从性差,存在操作随意性,对新知识新业务抗拒,服务意识及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人员的管理在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 制度

组织管理制度 1、在护理部、护士长领导下,实行二级管理体制,采取集中管 理的方式,队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2、医院将消毒供应中心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 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3、护士长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 调、研究能力。 4、管理人员(分管院长、护理部、感控管理科、设备与后勤管 理部门、护士长)明确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的工作职责及权限责任。 5、了解和掌握消毒灭菌理论知识与进展,学习有关消毒技术规 范、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开展消毒灭菌管理工作。 6、了解工作流程基本项目和步骤,掌握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全

面治疗检测等管理活动。 7、根据工作流程设污染器械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 敷料制作包装、灭菌及无菌物品保管储存、下收下送、库房管理、质量检测等岗位。 8、各级人员均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省证上岗。管理人员需经3 个月的专业进修学习,管理人员和灭菌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 9、隔离配备人员,以中青年为主。护理人员具有职业资格、相 应学历、灭菌员中专以上学历。患有传染病、精神疾患人员不得从事消毒供应工作。 10.认真做好物资规划,有效使用资源,合理控制医疗材料成本。 工作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施人员防护措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

开展物品的消毒灭菌供应工作。 2、管理人员对各级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素质和职业角度的管理,制定规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和进修。 3、建立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即:忽然器械的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灭菌物品储存、发放、严格实行程序管理。 4、熟悉消毒灭菌技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 5、实行动态治疗监测管理。经过收集客观数据,提供灭菌记录档案,队出现的偏差进行原因分析——跟踪监控——实施质量持续改进。 6、根据各科室需要,提供高效及时的供应。与各科室交换物品时,书房认真核对,当面点清。科室用后污染器械必须进行初步冲洗方可回收处理。 7、根据各科工作的特点和需要,按一下方式供应: (1)定额供应:根据各科业务、工作特点和任务的需要,制定出定额供应的器材种类和数量,按需定时下收下送。 (2)预约供应:各科室需要增添新的供应品种或数量时,与科室取得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给以筹划供应。 (3)临时供应:遇有特殊情况,抢救病人急需某种器物时,消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 1、消毒供应室:医院内承担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灭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去污区:消毒供应室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的区域,包括运送器具的冲洗消毒等;为污染区域。 3、检查包装灭菌区:消毒供应室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灭菌的区域,包括敷料制作等;为清洁区域。 4、灭菌物品存放区:消毒供应室内存放、保管、发放灭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5、去污:用洗涤剂浸泡清洗,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消毒供应室的清洗消毒工作应符合规定。 2、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或灭菌的程序。 3、一次性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或物品用后不应再次处理和使用。 三、人员要求 消毒供应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内容: 1、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清洗、消毒、灭菌的操作规程; 2、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3、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4、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四、建筑要求 1、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2、建筑布局应分为工作区域和办公区域。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和灭菌物品存放区。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

不逆流”的原则,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和灭菌物品存放区。 3、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 4、工作区域的洗手设施应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灭菌物品存放区不宜设洗手池。 五、设备、设施 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 2、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3、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灭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4、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帽子、防护手套、 六、材料要求 消毒供应中心使用的各种材料包括清洁剂、酶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清洁剂:应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洁剂。 2、酶清洁剂为加入多种酶的清洁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与脂肪等多种有机污染物。 3、洗涤用水:软化水、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供应。软化水、去离子水或蒸馏水应符合清洗消毒设备的要求。 七、管理职责与要求 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建立质量管理与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3、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处理的要点。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征求意见稿)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 至少应设置消毒供应室及感染控制、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信息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持有有效的压力容器上岗证及消毒员培训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房屋和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手术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等可穿戴折叠的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四)设置1个消化内镜洗消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m2; (五)应设净水处理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六)应设配送物流专业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七)应设办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区,占总面积的10-15%; (八)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九)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分区布局 (一)主要功能区。 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配送物流专区等。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供应蒸汽和清洁剂分配器等。 (三)管理区。 质量控制、医院感染、器械设备、物流、信息等管理部门。 五、设备 根据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一)清洗手术硬器械(金属手术器械)应配置以下设备设施: 1.污物回收器具、分拣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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