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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讲课稿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讲课稿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讲课稿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区(县)建设委员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县建委”)参加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一般事故,并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调查处理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已发现重大隐患处理工作。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调查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安全监管局报告。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总承包单位报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依上款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接受调查、询问。

第六条区县建委应在调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区县政府的批复文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三章事故处理

第七条区县建委应责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立即停工整改。

发生一般事故的,停工7天整改;发生较大事故的,停工15天整改;发生重大事故的,停工30天整改。

施工单位整改后报请区县建委复查,区县建委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八条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接到事故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复核该企业的

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依据前款进行复核时,发现建筑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30至6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60至9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90至120日。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别按下列时限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一)、(二)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在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的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10个工作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接到申请后,应当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总承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除暂扣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总承包单位在北京市建筑市场一定时限的招投标资格。

第十六条非本市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通报给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同时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至十二条的时限标准,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监理责任情节严重的,按下列规定暂停其在北京市建筑市场的招投标资格: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招投标资格15至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停招投标资格30至60日;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淮安市青山煤矿2010 年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预. 案 二O一O年三月 2010年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一、事故救援范围 1、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 3、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齐岳峰 副组长:陈永文舒德平邓岳乾 技术负责人:陈云文 成员:齐永才、齐纯德、舒云喜、陈勇、张永平、舒本飞、潘新家、潘环、舒发云 2、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协同救护,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要求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 员计划,救灾方案、措施等,救出灾区遇难人员。 三、外援救护支持情况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扶持下,我矿与淮安市救护大队签订救护协议,按协议要求已交纳救护费用,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救援行动迅速及时。 四、事故上报情况. 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长岗镇企管办、及长岗镇安委办,然后依次向市煤炭局、市矿山救护队、市安监局、市政府报告说明情况。 五、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内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发展趋势及受威胁的地点和人员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情况;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的单位协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六、井下一旦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抢救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应立即报告矿长或矿主要负责人,并同时开启矿广播,矿长或矿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了解灾情,判断灾情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作出决定,下达救灾命令,矿长和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同时了解以下主要情况: 1、爆炸地点及其波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及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 4、灾后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一氧化碳浓度及其流向)。 5、是否引发火灾。 6、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读数量是事有变化)。 如发生三人以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遇难人数、矿山位置、交通位置、行驶路线、道路状况等,以便上级领导和参加救援人员快速顺利赶到事发地点进行协助救灾工作。. (二)矿长、总指挥要分析判断的主要内容有:

(完整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

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通用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建设安全是生产、经营、居住、学习、娱乐活动安全的基木保证。如果对安全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1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反规程,操作锗误等。 1.2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护目镜及面罩、防护服等)缺乏或有缺陷。 1.3环境的不利因素:施工现场照明光线不足,视线不畅;通风不良、粉尘飞扬;作业场所狭窄、杂乱,沟渠纵横;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杂乱无序;噪声刺耳。 1.4管理上的缺陷:对职工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没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AQ 化工企业标准 AQ/S1001-2012 X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2-02-发布 2012-02-实施 ×××公司水汽分厂发布

编审人员签字目录

目录 1、事故特征 (4) 1.1 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型 (4) 1.2各工序存在的事故和造成的伤害 (4) 1.3可能出现的事故征兆 (7) 2、现场应急组织与职责 (7) 3 应急处置 (9)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9) 3.2.1 氨气中毒 (9) 3.2.2 火灾和爆炸 (10) 3.2.3触电 (12) 3.2.4灼烫 (13) 3.2.5 淹溺 (15) 3.2.6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 (16) 3.2.7盐酸、泄漏 (17) 3.2.8NaOH泄露 (17) 3.2.9硫酸泄露 (18) 3.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内容,应急救援协作单位联系方式 (19) 4注意事项 (20)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 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型 水汽分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盐酸、硫酸、液氨、液碱等危险化学品,,这些物质一旦发生泄漏,都可以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概括为中毒、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机械伤害等。 1.2各工序存在的事故和造成的伤害类型 A 脱盐水工序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灼伤 本工序使用氢氧化钠、盐酸皆具有腐蚀性,操作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品,设备、管道、阀门泄漏时意外接触,操作不慎可能发生碱液、盐酸喷溅,有造成作业人员眼睛、皮肤化学灼烫的危险。 2)中毒 工序引发中毒危害的主要因素是液氨泄漏及盐酸,最可能发生泄漏的地方是储罐及连接管道阀门、法兰。 3)火灾爆炸 液氨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是液氨泄露,氨气与空气混合,遇高热、明火、静电等火源引发火灾爆炸。 4)溺水 本工序涉及中和水池、中间水池、原水池等水池,人孔加盖不严或操作不慎可发生溺水事故。 5)机械伤害 水泵、风机转动部分,防护罩不健全或损坏,有使作业人员发生机械伤害的危险。 6)高处坠落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案例分析

案例:物料提升机坠落事故 某公司热轧薄板厂的 2 号加热炉工程由某钢铁设计院设计,某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标为工程的总承包方。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又将该工程中烟囱的施工(该烟囱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110m)分包给其下属的第八建筑公司施工,工地总人数约180 人,施工人员主要来自南方某县劳务公司,工程由某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施工中由第八建筑公司项目部编制了烟囱施工方案,方案中使用的物料提升机为井字架,作为解决烟囱上下料的运输工具,提升机选用了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第八建筑公司项目部在搭设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人员凭经验搭设钢管井架,搭设后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另外,考虑人员上下,虽设置了钢直梯,但既没按规定设置护圈,也没有设合理的休息平台,施工中作业人员为了节省时间基本上乘坐井架吊篮上下。以上情况建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在检查中都已发现,对吊篮载人一事没有予以制止,对井架无安全防护装置、直梯无护圈及休息平台的设置等问题也没有提出解决办法。 当烟囱施工高度达106m时。烟囱顶部有13名工人完成绑扎钢筋和支模板作业后等待验收,这其间有 5 人乘吊篮下去,第八建筑公司的一名质检员又乘吊篮上到烟囱顶部准备进行验收检查。此时地面的卷扬机司机以为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所以拉上制动器后便离机去找人。后因天下雨,烟囱顶部的9人准备下到地面。于是全部乘上吊篮。由于人员过多,质量超过卷扬机制动器的制动力,而吊篮又没安装停靠装置,吊篮开始下滑,又因无断绳保护装置,致使吊篮无任何保护直落地面,地面也没按规定装设缓冲装置,过大的冲击及振动造成7 人死亡。2人重伤。 单项选择题 1.使用物料提升机提升应做到()。 A.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B. 在有人员乘吊篮上下时必须由专业司机操作 C. 未经技术人员许可,一般不允许乘吊篮上下 D.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但可以乘吊篮上下 答案:A2.上述案例事故的性质为()。 A. 机械事故 B. 意外事故 C. 责任事故 D. 多人事故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原因(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原 因(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原因(标准版) 建设安全是生产、经营、居住、学习、娱乐活动安全的基木保证。如果对安全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1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反规程,操作锗误等。 1.2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护目镜及面罩、防护服等)缺乏或有缺陷。 1.3环境的不利因素:施工现场照明光线不足,视线不畅;通风不良、粉尘飞扬;作业场所狭窄、杂乱,沟渠纵横;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杂乱无序;噪声刺耳。

1.4管理上的缺陷:对职工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没有对各工种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少;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按“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对发生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等。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与对策 2.1以法治人: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2以制度管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制的设置,要结合建筑安全的特点,按建筑工程项目的大小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 2.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筑工地上农民工必须先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作业。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新岗位的操作规程的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技术知识等的教育培训为一体,实行“一条龙”管理,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切实解决“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安全行为欠规范、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铁北部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东川区紫荆家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二○一三年三月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 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作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2、副总指挥: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经理(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和直属分公司经理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所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反应组织和准备状态。 3、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布署安排。随时监控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专业性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消防队伍,当紧急事态火灾险情发生时,及时带领队伍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排现场警戒;当火灾超出自救能力时,应及时向社会消防部门报警求助,并派人到施

工现场大门口处等候,将消防车辆引入事故现场。如灾害可能波及相邻周边的社会相关单位或居民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协助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 5、项目部总工程师,协助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负责紧急事态处理的内外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同时做好和上级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动态。 6、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应急事态的性质、大小,首先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分公司经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对抢救工作和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负责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 7、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提供现场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资料,根据事故性质,为指挥中心提出事故抢救建议和提供抢救所需的设备、材料,并迅速运往现场。 8、项目部综合部门负责人,负责抢救中的物资后勤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救援器材,组织事故救护车辆的使用,通知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提供抢险救护全过程所需的各种车辆,负责事故救护中的有关接待工作。 9、项目部全体职工,在现场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奔赴紧急事态现场,有序地进行项目自救和相关人员的疏散工作。 二、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

解读--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详]

解读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 标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涵及依据,便于有关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用,规推动《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的最重要因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 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2017年1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容(第一版)》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容(第一版)》(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对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201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5号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5年12月3日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 (二)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四)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第五条“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二)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

聚甲醛产品包装自动生产线项目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求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求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聚甲醛产品自动包装生产线项目,建筑高度9.80m(局部 5.40m),单跨跨度最大为27.8m,建筑面积1307.27m2。 三、编制依据及要求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许可证条例》 四、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1、公司抢险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苟毅

副组长:孔令波、符松涛 成员:王舰、夏章寅、李雪、梁小伟、王志中、向光明 2、应急组织与职责 工作职责 2.1.1组长负责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前负责指挥和组织现场抢救。 2.1.2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抢救工作。 2.1.3各成员职责 (1)各工长负责组织开展现场抢救。 安全员等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发现场。 3、应急处置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项目的安全部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及现场应急处置小组,项目部负责人及现场应急处置小组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部门、安监部门等报告,并同时启动本项目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当事故超出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请求支援。 五、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一)、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触电事故类型:分为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 触电事故的危害程度: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器官,会破坏人的心脏、肺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二、危险性分析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名称为飞跃·兰溪尚品,包括设备用房、商场、住宅、停车场等。本工程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大道西段南侧、德宏南路西侧,德月南路东侧;建筑占地面积:3958.00㎡,总建筑面积:60201.60㎡(地上建筑面积51002.74㎡,地下建筑面积9198.86㎡);地下2层,建筑高度7.5m;地上:1栋28层,建筑高度90.90m;2栋23层,建筑高度75.90m;3栋18层,建筑高度60.90m。

本工程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形式,建筑结构的类别为乙类高层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防火设计为一类高层建筑,其耐火等级为一级。 2.2危险源分析及预防监控措施 按照有关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在施工中认真落实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同时,系统辩识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对危险设备和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危险源监控。具体预防监控措施如下: 坍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制定专项支护设计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后实施。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对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及时观察观测边坡土体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及时反应到上级部门,并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影响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

冶金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锦

冶金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锦 冶金行业中的每个细分领域都存在一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隐患不除,安全不安。今天为大家总结了一下冶金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一个都是真实案例。 1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 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 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 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

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 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 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8 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9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1 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理方案)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 (2010版)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目录 1、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 2、地面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4) 3、人员烧伤现场处置方案 (5) 4、灾害性天气现场处置方案 (6) 5、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方案 (6) 6、人身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7) 7、动力系统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

现场处置方案 1、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现象 1、高空坠落; 2、撞击、挤压伤害; 3、尖锐物品划、割破体表; 二、事故特征 1、开创性出血; 2、骨折; 3、肢体断离; 4、内脏损伤时:面色仓白、气促、冷汗淋漓、烦躁不安甚至出现神志不清 三、应急组织和职责 (一)应急组织 各事故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意外事件现场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部门负责人 副组长:各部门生产安全分管领导 成员:部门安全员、各工段长、设备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当班负责人员 (二)职责 ①分析事故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现场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组织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③与本单位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施救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并视情请示启动专项预案。 ⑦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三、应急处置 (一)事故第一发现者立即报告现场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于事故现场迅速察看判断事故状态,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徒步方式报告本单位值班领导。判断报告内容和要素:事故发生准确时间、地点、人数、工种、何类机械伤害、伤情及伤害部位等。 (二)值班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就地分工安排报警、引导救护、现场保护和疏散,视情扩大应急。 (三)现场应急施救 1、伴创伤出血应急 ①立即使伤员安静平躺,迅速判明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序,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 ②出血时,迅速用“指压止血法”止血,而后用止血带或衣服布条带止血; ③若骨折,用夹板、木棍、竹竿等固定断骨上下两个关节,避免骨折部位移动; ④同时,用清洁布片覆盖伤口,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或在伤口内填塞任何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M-ZD-83897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报到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2.1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aq化工企 业标准aq/s1001-xx 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审核:审批: xx-02-发布xx-02-实施 ×××公司水汽分厂发布 编审人员签字目录 姓名职务职称签字编制安全工程师审核分厂厂长分厂副厂长批准安环部部长 目录 1、事故特征。。。。。。。。。。。。。。。。。。。。。。。。41.1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型。。。。。。。。。。。。。。。。41.2各工序存在的事故和造成的伤害。。。。。。。。。。。。。41.3可能出现的事故征兆。。。。。。。。。。。。。。。。。。7 2、现场应急组织与职责。。。。。。。。。。。。。。。。。。73应急处置。。。。。。。。。。。。。。。。。。。。。。。。9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9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93.2.1氨气中毒。。。。。。。。。。。。。。。。。。。。。 93.2.2火灾和爆炸。。。。。。。。。。。。。。。。。。。。103.2.3触电。。。。。。。。。。。。。。。。。。。。。。。123.2.4灼烫。。。。。。。。。。。。。。。。。。。。。。。133.2.5淹溺。。。。。。。。。。。。。。。。。。。。。。。153.2.6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等。。。。。。。。。。。。。。。。163.2.7盐酸、泄漏。。。。。.。。。。。。。。。。。。。。。173.2.8naoh泄露。。。。。。。。。。。。。。。。。。。。。。173.2.9硫酸泄露。。。。。。。。。。。。。。。。。。。。。183.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内容,应急救援协作单位联系方式。。194注意事项。。。。。。。。。。。。。。。。。。。。。。。。 20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型 水汽分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盐酸、硫酸、液氨、液碱等危险化学品,,这些物质一旦发生泄漏,都可以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概括为中毒、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机械伤害等。 1.2各工序存在的事故和造成的伤害类型a脱盐水工序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灼伤 本工序使用氢氧化钠、盐酸皆具有腐蚀性,操作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品,设备、管道、阀门泄漏时意外接触,操作不慎可能发生碱液、盐酸喷溅,有造成作业人员眼睛、皮肤化学灼烫的危险。2)中毒工序引发中毒危害的主要因素是液氨泄漏及盐酸,最可能发生泄漏的地方是储罐及连接管道阀门、法兰。3)火灾爆炸 液氨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是液氨泄露,氨气与空气混合,遇高热、明火、静电等火源引发火灾爆炸。4)溺水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对建设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潜在的事故、事件、疾病疫情或紧急情况做好应急做好准备,一旦发生可及时启动和现场协调,进行应急疏散、抢救,在进行现场处理自救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进行疏散、最小的代价减少损失和最短的时间把受伤害人员送到就近医院救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 3.术语、定义 4.职责 4.1工程公司经理负责本项制度的审核。 4.2工程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本项制度的编制及检查。 4.3工程公司所属项目部负责本项制度的执行及落实。 5.内容及要求 5.1 火灾建设工程的火灾发生主要在施工作业区、现场食堂、库房、宿舍等有明火的区域。因此必须在这些区域内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消防镐、锹、桶、钩和灭火器、土砂等),以防火灾发生。 5.1.1 动火区要设置“可动火区”安全标识牌并配备灭火器材。 5.1.2 施工现场平面图上要标明紧急情况时的安全疏散通道(通道宽度要达到 4.5米),方便消防车进出。 5.1.3急救措施:

发生火灾后,单位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应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和转移未燃烧的财物,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火灾严重时应拨打119报警并通知上级领导,立即疏通救火通道进行人员疏散到安全处并保护好现场,对受伤人员就地抢救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发生烧伤事故后,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员应迅速使受伤人员脱离火源,扑灭火焰,衣服着火可以就地慢慢打滚,用水冲或其他物品覆盖,也可以跳入附近水池或水坑中。保护创面,避免污染和加重创面损伤,保持呼吸通畅,预防休克,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5.2. 高处坠落建设工程中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伤害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的架子工程、临边防护、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塔吊吊装过程中,在这些生产活动过程中,因为防护不周或违章操作而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重大影响。 5.2.1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做各项重大危险工程项目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后项目部负责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方案布置防护措施,以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2.2急救措施: 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伤害后,安全负责人员首先应检查病人的呼吸、血压、脉搏、瞳孔等情况,再了解坠落或坠物的高度,尽可能的让病人平卧,如口内有血块应立即清除;如发现呼吸、心跳有停止情况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心外复苏术;如发现伤肢出血应立即将衣服剪开进行包扎止血;对骨折的病人用小木板稍加固定骨折端,发现有穿破皮肤、血管、神经的危险时可小心顺势将伤肢稍加固定;凡怀疑有脊髓损伤的伤员,搬运时必须非常谨慎,要求动作一致,平抬平放,绝不可使颈部或躯干弯曲和扭转,轻轻地将伤员移上担架,用衣物等固定,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3 自然灾害在生产建设工程中有可能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危害,发生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项目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基本条款 1.1无资质证书或超资质承揽工程,或将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1.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数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未编制、审核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未根据 专家论证报告对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重新组织 专家论证;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4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验收合格即 进入下一道工序。 1.5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1.6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体系所使用的材料和构配件,未提供产品合格 证及质量检验报告;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1.7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入施工现 场,未提供企业标准、成果鉴定、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未进行专 家论证。 1.8施工现场其他可能引起公共安全,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隐 患。 2房屋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基坑工程 2.1.1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 措施。 2.1.2基坑土方超挖且支护不及时。 2.1.3深基坑未进行第三方监测。 2.1.4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设计限值。 2.2模板工程 2.2.1基础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 2.2.2模板支架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时未采取加固措施。

2.2.3钢筋等材料集中堆放或混凝土浇筑顺序未按方案规定进行,造成局部 荷载大于设计值。 2.2.4模板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或未按顺序拆 除。 2.3脚手架工程 2.3.1基础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 2.3.2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偏差较大或整层缺失。 2.3.3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输送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 架体上。 2.3.4脚手架拆除时,整层或数层同时拆除连墙件。 2.3.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检测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备案即投入使用。 2.3.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爬模架附着支承结构数量、构造、附着处混凝土 强度等不满足设计要求。 2.3.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爬模架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 合设计要求。 2.3.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m。2.3.9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2.3.10高处作业吊篮悬挂机构、配重、额定荷载经计算不满足抗倾覆安全系 数≥2的要求。 2.3.11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失效、安全绳未独立悬挂。 2.3.12高处作业吊篮超载使用或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2人。 2.4高处作业 2.4.1高处临边作业,临空一侧未设置防护设施且作业人员未正确配带安全 带。 2.4.2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4.3电梯井道内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施工层上部未设置隔离防 护设施。 2.4.4水平防护时,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 2.4.5钢结构安装过程中,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未设置安全绳等防

物体打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教程文件

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 2013年10月

目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0 1.1事故类型 0 1.2危害程度分析 0 1.3事故判断的基本征兆及条件 0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0 3应急处置 (1) 3.1应急处置次序 (1) 3.2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 3.3.事故报警方式、报告内容及要求 (3) 3.3.1报警系统及程序 (3) 3.3.2现场报警方式 (4) 3.3.3事故报告内容 (4) 3.3.4报告时限 (4) 4注意事项 (4) 4.1佩带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5)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5)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5)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6) 4.7其他注意事项 (6)

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特别是在施工周期短、交叉作业、劳动力、施工机具和物料投入较多时常有发生。 物体打击事故的主要类型有:脚手架上方坠物对人体的打击、基坑上方坠物对人体的打击、大型管沟上方坠物对人体的打击、竖井上方坠物对人体的打击、洞口、坑井上方坠物对人体的打击、模板体系安装过程坠物对人体的打击等。 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物体打击、物体打击、触电、物体打击及物体打击这五类事故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总事故的85%以上,其中物体打击事故占15%左右。 如果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往往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具体表现为: 1、人员伤亡。物体打击会导致伤亡者本身的生理和心理伤害,伤亡者亲属的心理伤害。不仅当事人的受伤害,还有当事人亲属或者旁观者的伤害。 2、经济损失大。物体打击事故会造成停工停产,拖延工期,财产损失。并会引起抢救医疗费用,事故现场维护、清理、恢复、事故经济赔偿等经济损失。 1.3 事故判断的基本征兆及条件 事故判断的基本征兆及条件为机械运行发出松动、异响,磨耗、磨损超标,或施工作业防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且有人员、设备处于非安全区域或状态。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预案是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本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与职责详见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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