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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名词解释、论述题

行政法-名词解释、论述题
行政法-名词解释、论述题

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4,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物的机关。6,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7,行政相对方: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主织。

8,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9,行政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0,行政许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11,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2,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主治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便跟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13,行政指导: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14,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5,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16,行政责任:制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17,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18,行政赔偿: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19,行政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20,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论述题

1 、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在行使其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活动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救这种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2 、论述公务员的概念和双重身份答: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高低、职务大小,首先是一个公民。公民是每个公务员的基本身分。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前提。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⑴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⑵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⑶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因为他担任了行政公职,进入公务员的行列。当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显示几个特点:⑴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⑵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是需要承担行政职责⑶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⑷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3、论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答: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有权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所行使的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状况进行监督的组织和个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内涵:第一,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范围极其广泛,它包括有权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进行监督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具体包括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和大众媒体等。相对于其他行政法主体来说,它的范围要宽得多。第二,不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其对行政主体所实施的监督效力不一样。一般来说在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中,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对行政主体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如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追究违法、违纪公务员的相关责任等。而国家机关系统以外的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如公民和大众传媒对监督对象的监督,往往不产生直接法律效力。第三,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监督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和组织,它所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和国家公务员,监督的内容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的状况。而行政监督主体则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行政主体,它所监督的对象则是行政相对人,监督的内容主要是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和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具体情况等。

4、论述行政行为的分类答: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羁束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严格法律规范实施的行政行为;2、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法自由裁量实施的行政行为。三、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四、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1、附款行政行为指主体实施的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行政行为;2、无附款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不附条件的行政行为。五、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特定形式。六、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5 、论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主要区别答:1、立法主体不同,行政立法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而权力机关立法的立法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特定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立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行政立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较为具体的行政事务,而权力机关立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大事项。 3、立法的效力等级不同,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较低

6、论述行政许可的作用答: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7、论述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答:行政处罚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的制裁。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纪律等对其所属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所作的处罚。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分是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则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行政处罚的决定者和实施者是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特定的行政机关,它与受处罚人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而只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普通行政关系;行政处分的决定者和实施者并不一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它与被处分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基于行政组织关系所产生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三,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依据国家有关行政管理的普通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程序法;行政处分则依据行政组织法第四,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劳动教养等,始终与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所有权等基本权利相关;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大多与被处分人职务上的权利有关。第

五,两者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由此产生争议后的救济手段也不一致。对行政处罚不服,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分不服,相对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8、论述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关系答: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是由行政机关自身系统的监督(即行政监督)和外系统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即监督行政行为)两者构成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构成行政监督机制的整体。在理解两者的概念时,我们应注意两者的联系与区别。首先,两个概念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存在相同点:(1)监督的对象相同;(2)监督的内容相同;(3)监督的目的相同。其次,我们应注意把两者的概念区别开来:(1)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且仅仅是行政机关,主体单一;而监督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主体呈现出多样性;(2)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象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行政监督的监督对象不仅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且还包括部分非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行政监督中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都是这样;(3)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程度不同。前者是立案、调查(或查账)、结论、处分等,后者则是听取回报、评议、视察、质询、批评、审判等;(4)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权利依据不同。前者是行政权,后者则是立法权、监督权、审判权、检察权、公民的申诉控告权等;(5)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属性不同。前者纯系一种行政行为,后者是行政行为之外的行为。正是由于这种区别,使二者产生了上面主体、对象、程序、依据等方面的差别。

9、论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答: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反映行政诉讼的基本特点,对行政诉讼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体现并反映着行政诉讼的客观规律和法律的精神实质的基本规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般性原则和特有原则。(1)一般性原则一般性原则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开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必须遵守的共同性行为准则。①审判独立原则;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③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④辩护原则;⑤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⑥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2)特有原则特有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的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①行政诉讼客体限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则;②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不审查其合理性的原则;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③诉讼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

适用调解原则;⑤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10、论述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P320 答: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内容:(一)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是合议庭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之前必须经过的诉讼阶段。审理前的准备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应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并案审理或者分案审理;3.初步审查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4.决定是否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5.准备并研究审理本案所需要依据的法律文件。(二)庭审程序 1.开庭前准备阶段。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3.法庭调查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5.合议庭评议阶段。 6.公开宣判阶段。7.闭庭。由审判长宣布闭庭。(三)妨碍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 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托、拒绝或妨碍执行的;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经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5.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6.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排除妨碍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1000元以下)、司法拘留(15天以下)。罚款、司法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四)案件的移送和司法建议1.案件的移送;2.司法建议。

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 (2)领域广泛、内容丰富 2.行政法的渊源 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和协定(8)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9)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其他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非正式渊源:(1)行政惯例(2)典型案例(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行政法律关系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规范对一定社会关系调整后所形成的特定法律关系的总称。 特征:(一)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特定的组织 (3)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地位不能互换 (4)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只能是特定的行政主体 (二)意志的单方性 (三)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 (四)国家权力的不可处分性 (五)个体权利行使的有限性 (六)行政法律关系设定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4.行政法律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5.公务员概念: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这是行政相对主的首要义务,主要表现为一是遵守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是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行政相对方有主动予以协助的义务。 (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行政相对方在请求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行政主体要求其为一定行为时,应遵循法定的步骤、手续和时限等的要求,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行政行为效力 公定力概念: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一般都被推定为是合法有效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予以尊重和服从。 确定力概念:也称不可变更力,指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法定主体不可随意变更和撤销。 8.行政行为无效和可撤销的条件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行政法律关系B.监督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D ) A.军事行政法B.卫生行政法C.科技行政法D.行政程序法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D )A.公定力B.拘束力C.执行力D.确定力4.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这是行政法的( C ) A.合法性原则B.效率性原则C.合理性原则D.应急性原则5.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C ) A.被委托的组织B.被委托的个人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公务员 6.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紧急使用公民的交通工具,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C ) A.行政先行处理权B.行政受益权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权 7.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 A )A.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D.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C )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D.应废止行政行为 9.下列不属于 ...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是( D ) A.某公安局到某卡拉OK厅进行消防检查 B.某税务局向某企业征收企业营业税 C.某公安局对张某超速驾驶作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D.某公安局依法给张某颁发驾驶执照 10.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而做出具体规定,这种行政立法属于( B )A.补充性立法B.执行性立法C.试验性立法D.地方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1)执行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或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执行性立法不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为行政相对人设置新的权利和义务,它只是经过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等形式将法律或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具体化。(2)补充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权力机关的授权,对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规定的立法活动。由于补充性立法是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作出规定,可能创设新的法律规则或新的权利义务规范,因此,它必须有特定法律、法规或决议的授权,没有具体法律文件的特别授权,行政机关任意进行的创制性立法是无效的。一般而言,补充性立法所制定的法规、规章一般以“补充规定”、“补充办法”的形式表现出来。(3)试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

行政法 名词解释

行政法民词解释 1.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 行政相对人强制地取得税、费以及土地、企业等其它财产权益的行政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 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活动。 3.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相反方向的意思一致 而缔结的契约。 4.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 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法:是指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法律保留:主张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范围应由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要求行政主体 不得无法律依据而实施行政行为。 7.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 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 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9.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 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它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10.(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 更之前,行政相对人及其它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否认其存在,都必须姑且视其为有效行政行为的效力。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有:() 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2、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A.国务院某部委的会议纪要 B.某市政府关于郑守过桥费的通知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D.深圳经济特区市政府第83号令 3、下列的行政组织中,哪一个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A.派出所 B.行政公署 C.街道办事处 D.区公所 4、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 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 D.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5、下面所列组织中在行政法上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行政机关委托的治安联防处 B.县公安局所属的道路交通警察队 C.某区街道办事处 D.法律授权颁发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协会 6、某县公安局为了加强对辖下农村社会治安的管理,决定委托无公安派出所的甲乡人民政府裁决各种治安案件,试问乡人民政府应当以谁的名义实施裁决?() A.县人民政府 B.县公安局 C.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D.甲乡人民政府 7、派出机关是由地方行政机关所设立的派出组织,在我国可以设立派出机关的地方人民政府有:() A.省级政府 B.县级公安局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国务院部门 8、关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的设立,下列那些说法不正确?() A.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B.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9、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称为() A.行政职权 B.行政优益权 C.行政职责 D.行政权限 10、下列国家行政机关中,属于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是() A.工商机关 B.税务机关 C.审计机关 D.公安机关

行政法 名词解释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其组成机构及公务员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撤销根据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原理,有瑕疵的行政行为具有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变更的可能性。以行政行为当初存在的瑕疵为理由,取消该行政行为的效力,使其从成立时起就丧失效力,从而恢复到其未作出之前状态的法律制度,称为行政行为的撤销。以溯及既往为原则。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行政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宝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种类 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4.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5.其他分类方法 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原则 1.许可法定的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平等、民主的原则 3.合理裁量的原则4.便民、效率的原则5.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原则 实施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1)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2)特许程序(3)认可程序(4)核准程序(5)登记程序(6)先申请主义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取得税、费以及土地、企业等其他财产权益的行政行为。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产使用权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也称为行政强制措施 执行罚,亦称强制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代替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

行政法测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测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测试题及答案

祝大家考试成功 行政法测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A.合法性原则 B.行政法治原则 C.合理性原则 D.应急性原则 3.行政立法行为属于()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内部行

政行为D.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4.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A.行政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6.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 A.无效的行政行为 B.有效的行政行为 C.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D.需要重作的行政行为

7.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人进行人身拘束,该行政行为性质是()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监督 D.行政指导 8.专利行政许可属于() A.共存行政许可 B.非排他性行政许可 C.特殊行政许可 D.排他性行政许可 9.行政监督的对象是() A.国家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行政相对方 D.行政受托人 10.某单位逾期拒绝拆除其违章建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某工程队强行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属于()

A.直接强制 B.执行罚 C.代履行 D.行政罚 11.国务院向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科学家颁发500万元奖金,该行政行为是() A.行政许可 B.行政奖励 C.行政补偿 D.行政给付 12.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给付的是() A.支付保险金 B.支付行政赔偿金 C.支付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费 D.支付行政合同违约金 13.行政裁决的对象是() A.行政纠纷 B.民事纠纷 C.行政职务纠纷 D.特定的民事纠纷 14.行政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最全的行政法名词解释

1.行政,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2.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3.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4.行政法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6.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手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多种关系。 7.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和形式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8.行政合理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9.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 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是它并非排斥法律控制。10.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11.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12.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3.行政权限,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或界限。 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15.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16.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17.行政机构,是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之一,其本身又是作为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而存在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以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设置若干办公和办事机构,以协助行政主体处理和具体办理各项行政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 18.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9.公务员法律关系,是指一般公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及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及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举行有———参加的会议,听取其意见,接受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可与之辩论、对质,然后根据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较正式、严格的程序制度。 ( ) A.相对人 B.利害关系人 C.行政机关负责人 D.证人 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 ( )。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撒诉 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 3、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 ).

A.申诫牲处罚 B.财产性处罚 C. 行为性处罚 D.人身自由性处罚 4、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 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B.复议机关 C.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 D.原机关 5、《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 )。 A.宪法 B.法律 C. 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6、———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进行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定方式和步骤。 ( ) A.行政程序 B.行政程序法 C. 行政方式 D.行政制度

7、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 )。 A. 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 )。 A. 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 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9、行政行为相对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行为,不具有下述特征 ( A.从属法律性 B.裁量性 C.等价有偿性 D.单方性 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级人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问答题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问答题答案 第一章名词解释: 31.行政主体:能以自己几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32.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3.信赖保护原则: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34.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 35.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时,应使这种不利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使二者保持适当的比例。 四、简答题: 36.行政国现象何以产生; (1)传统国家的职能比较简单,只有国防、治安、财税征收等有限的几个方面,小政府大社会。2分 (2)工业革命以后,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具有持续出现的特点,为了解决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政府设立了与之相应的政府部门,几乎每类社会问题的产生都催生了新的政府部门;2分 (3)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生老病死都与政府行为有关,社会称此现象为“行政国”现象。1分 37.行政法从哪几个方面控制和规范行政权; (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1分 (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控制行政权行使的方式;2分 (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的滥用2分。 38.行政征收的特征; 强制性1分,无偿性1分,法定性1分,先定性1分和固定性1分 39.行政行为撤消及其条件 是在其具备可撤消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消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3分,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1分,行政行为不适当1分, 40.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2分。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3分 五、论述题: 41.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为主体合法: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3分。

行政法名词解释

1.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 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 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 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2.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 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 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 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 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 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 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 权的组成部分。 3.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 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 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 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 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 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 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 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 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 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 调整的各种关系。 5.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 行政权的存在及其行使 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 法律的规定,并且不得 与法律相抵触。 6.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 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 适度、合乎理性。 7.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 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 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 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 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8.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 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 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 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9.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 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 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 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 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 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者 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 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 现的效力。 10.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 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 各种物质优益条件。 1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 体在行使国家所赋予的 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 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 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2.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根 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 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 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 国家各项行政事务以及 相应的社会公共事务进 行组织、管理、监督和 指挥的国家机关。 13.行政机构:是指构成国 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 位,它是为行政机关行 使行政权服务的,对外 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布 决定和命令。 14.行政授权:是指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 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 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 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 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 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 定方式,将某项或者某 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 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 组织的法律行为。 15.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 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 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 法律行为。 16.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 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 利的工作人员。 17.身份保障权:亦成职业 保障权,即实行职业常 任制,起基本含义是指 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 重大过失,不受免职或 开除等处分。 18.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 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 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 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 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 政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 事人。 19.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 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 政职责过程中所作出的 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0.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 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 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 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 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 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21.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指 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 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 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 销和不可争辩的效力。 22.抽象行政行为:指以不 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 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3.具体行政行为:指在行 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

行政法论述题及其答案

3、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①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②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③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和承担方式必须依法确定;④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通报批评。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措施;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④返还权益,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措施;⑤停止违法行为;⑥撤销违法决定;⑦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⑧履行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⑨纠正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⑩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 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退赔,恢复原状;④停止违法行为; ⑤采取经济制裁措施;⑥赔偿损失;⑦行政处分;⑧罢免。 5、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⑴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⑵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⑶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三方面:①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②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3)任何行政职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⑷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违法责任方面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尤其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更应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6、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和构成要素。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①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②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也不能随意放弃;③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④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⑤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行政争议实行行政主体先行裁决制度;司法程序也不同于解决民事争议、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 7、论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⑴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的体现,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处罚依据是法定的;②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③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⑵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在行政处罚中,公平原则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做到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同样的处罚,不同的违法行为,不应受到同等的处罚。同时,必须以公正而无偏私的程序达到公正的结果。⑶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太社会适程度相适应。⑷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的适用过程中,对违法者要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从而达到特殊预防和教育的目的,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⑸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提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⑹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行政赔偿要求。 8、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答: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追偿制度与国家赔偿制度是直接有关的,追偿制度本身并不是与国家赔偿制度同时发展的,而是国家赔偿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重要体现。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论述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 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个部分构成。(1)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其中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权力性监督,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汉利性监督. (2)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虽和被授权的组织中的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 (3)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11、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动机正当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以执行法律的名义,将自己的偏见、歧视、恶意等强加于公民和社会组织;(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如果在具体处理案件时,重者轻处,轻者重处,显然违反常规和处罚要求,不符合行政合理性的要求。 12、论述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作用①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权力失衡与变异。按照平衡论的观点,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权,必须受到立法权、司法权、公民权的监督与控制,才能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否则就失去平衡。因此,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②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员专制独裁。民主替代专制独裁的重要标志就是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因此要加强政府官员的自律教育,同时要不断强化外部系统的监督,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评价政府行为的层面,把评价方式、手段和步骤纳入法制化轨道。③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扼制腐败。为了扼制腐败,必须改革行政体制,控制个人专权,加强监督机制,适当提高薪金待遇,健全法制强化反腐力度,严明法纪。力争做到使官员们不能腐化、不敢腐化、不愿腐化的反腐机制、行政体制与法制。④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僚主义。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接受来自政府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并为监督实施创造条件,实行行政公开,让人民群众对政府活动有充分的了解,为有权机关监督提供条件。在阳光下的行政行为既可以接受监督,克服官僚主义;又可以克服办事拖拉,提高行政效率,实行勤政为民的行政目标。 13、论述行政行为的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依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既可依法自主作出; 4)行政行为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14、如何确定一个组织是否能成为行政主体?(须举例说明)答:行政主体具有的特征:①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 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②行政主体是能以能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③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7、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的条件。(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

行政法名词解释和简答

一、名词解释 第一章 1.行政法母国法国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素有"行政法母国"之誉,其行政法被许多国家奉为典范.法国最先从理念上承认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并通过行政法院富有创造性的努力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行政法体系.支撑这一庞大的行政法体系的是隐藏在其背后的行政法基本原则。 2.行政法律关系指由行政法所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3.行政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任意行政,具体包括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 4.“无法律无行政”即职权法定原则,行政权的设立、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5.法律优先即在各种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行为之前都可以选择的法依据中,法律相对于行政立法具有优先地位。 6.法律保留指在国家法律秩序范围内,某些事项必须专属于立法者规范,行政机关(行政立法)不得代为规定。 7.行政裁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基于法理或事理对某些事件所做的酌量处理的行为。 8.平等对待原则是宪法上德平等原则在行政法上的具体体现,是行政主体针对多个相对人实施行政决定时应遵循的原则。 9.行政必要性原则又称最少侵害原则、不可替代原则、最温和方式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应尽可能使相对人的损害保持在最小的范围内。 10.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当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利益。 11.不单独接触规则禁止一方当事人在他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对案件有决定权的人单方面讨论案件。 12.体系解释指以行政法条文在所属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地位以及上下相关条文为依据,对条文内涵与外延进行解释。 13.目的解释指以法律规范所欲实现之目的为依据,以阐明相应行政法意旨的解释方法。 14.类推适用将法律上的明文规定,适用到不是该法律规定所直接规范的情形。是指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事件,比附援引与其具类似性的案件类型的规定。15.目的性限缩解释指由于立法者的疏忽,将依照法律目的本不应该由有关法律条文涵盖地实施类型包括进来,造成法律调整范围不适当的扩张。于是通过适法者将过宽的部分含义排除在外的解释方法。 16.目的性扩张解释指为了贯彻规范意旨,将本不为该法律条文的文意所涵盖的案件类型,包括于该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方法。 第二章 1.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职权,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社会组织。 2.行政法主体又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具体包括执掌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3.行政职权是指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4.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 5.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地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 6.行政职责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7.行政权限是指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或管辖权问题,即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受主管事务、时间、地域和级别或地位等因素的制约问题。 8.行政组织法指以行政组织的组织规范形态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行政机关编制法是行政组织法的一种,规定行政机关的性质、地位,设置、权限、相互关系以及基本工作制度和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人事分类制度 11.我国公务员管理机制是指微观上的管理机制。目的是保证公务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具体包括更新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三项内容。 12.公物的设置即公务的设立、流转和废止,是公法规则下的公权力对公物支配性的突出体现。 13.公务的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公务的养护制度、家住权制度和治安权制度。

行政法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模拟试题参考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税务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征税,这说明税收征缴是(A)8-117 A. 羁束行政行为B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 抽象行政行为D .授益行政行为 2. 房产登记行为属于一种(B)10-183 A. 行政规划B .行政确认C .行政许可D .行政调查 3. 行政征收的必要条件是(D)12-216 A.政府发展的需要B .生产发展的需要C .商业利益的需要D .公共利益的需要 4. 下列属于非强制的行政行为是(D)16-270 A.行政确认B .行政规划C .行政调查D .行政指导 5. 对财政预算的制作与执行的监督主体是(B)19-322 A.各级党委B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C.人民法院D .人民检察院 6. 下列不可诉的行政行为是(D)25-445 A.对交通违章罚款的行为B .对外国人出入境的限制行为 C.对报考公务员的录用行为D .国防管理行为 7. 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主体是(A)30-545

A.人民法院B ?审判委员会C ?行政审判庭D ?合议庭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一,这一要求体现了行政许可的(D)3-44 A.法定原则B ?责任制原则C ?时效原则D ?信赖保护原则 9?国家公务员认为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所在机关的侵犯或不公正的待遇,他有权提 起(A)6-91 A.行政申诉B ?行政仲裁C ?行政复议D ?行政诉讼 10.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向(B)29-541 A.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B .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D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1.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赔偿决定的期限是: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的(B)22-396 A. —个月内B .两个月内C .三个月内D .六个月内 12. 对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提起复议申请,其复议管辖机关是 (B)21-361 A.上级人民政府B .上一级人民政府 C.本级人民政府D .地方人民政府的专门复议机关 13.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法院是(C)26-478 A. 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 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 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行政法名词解释题

名词解释题: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与作为监督对象的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因前者实施法制监督而发生的关系。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行政国:行政国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得不大量增设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以对国家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进行干预。习惯和惯例:作为行政法法源的习惯主要指可调整一定行政关系的某种社会习惯,而惯例则通常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某钟习惯。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则。依法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形式国家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行政机关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形式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行政行为的成立:指行政主体实施的法律行为在完成其法定程序,具备相应法定要件后正式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对不同的行政行为设定了不同的成立要件。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行政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法律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或称被动性行政处理行为、消极行政处理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或称主动性行政处理行为、积极行政处理行为,是指依据行政机关所具有的法定行政职权,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即可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意思表示,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形式。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须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奖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模范地遵纪守法的个人和组织,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广义上的行政给付包括供给行政、社会保障行政、财政资助行政;狭义的行政给付仅指社会保障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个人和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税收:简称税,是国家税收机关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经济目标,而凭借其行政权力,依法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各种社会费用:简称费,是指一定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所确立的地位,为个人和组织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或授予其国家资源的资金的使用权而收取的代价。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目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强制取得个人和组织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要再犯,以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向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有权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行政调查: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据其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能够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间接强制:是指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直接强制:是指义务主体逾期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以达到与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执行。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行政制裁: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的特定的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依法按照仲裁程序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特定的民事或经济纠纷作出公断的制度。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管辖权限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或政策,发布有关信息等非法强制性手段,在行政向对方的同意或者协助下,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思想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行政救济:是指行政向对方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相关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机关提出申请,有权机关依法解决纠纷,给予权益补救的法律制度。行政法制监督:广义的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以外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遵纪守法的行为的监督。狭义的行政法制监督,仅指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的监督:是指我国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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