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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

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
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

穗建筑[1999]28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委《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的通知》(粤建施字[1999]060号转发给你们。为提高我市文明施工水平,我委在此评分细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结合《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制定出《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按《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实行检查评分制度。检查评分实行监督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定期抽查与工程项目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工程项目日常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按评分表内容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情况归档,并指定专人落实整改。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工地落实整改,检查评分情况归档,其中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评分情况由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工程项目分别存档。

二、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要有文明施工组织分项,分项内容要有场地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设置要求说明及各阶段文明施工措施的要求说明。

三、各工程项目要建立文明施工档案,将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有关检查评分情况有关检查评分情况一并归档,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之一及文明施工工地评选的必要材料。

四、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评分连续两次分数低于60分或合计有三次低于60分地工地,定为文明施工不及格工地;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评分分数平均在80分以上(包括80分)并且单次评分不低于75分的工地方可参加市文明施工工地评比。

五、对文明施工不及格工地,我委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省建委《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的通知》

《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汇总表》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

粤建施字[1999]060号

各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已经省建委办公会议审定,现予颁发。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文明施工实行检查评分制度,按检查评分细则进行。检查评分分三级,为项目自查、企业检查、建设主管部门检查。

(一)项目自查:配合文明施工各项设施和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对照检查评分细则要求逐项验收。验收情况归档。

(二)企业检查:企业要参加所承建每个工程工地对文明施工设施、管理制度的验收,并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检查评分情况及整改意见归档,并督促工地按标准落实整改。

(三)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评分实行属地原则。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对属地工程项目工地实施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分计划,原则上对每个工地的检查评分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分工作严格执行细则,检查评分情况由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地分别存档。检查评分不及格工地的整改工作必须在建设主管部门签发整改意见后的十五天内完成,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书面反馈报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

二、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成绩的管理。凡企业检查评分或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评分分数低于60分的工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一年内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评分连续两次分数低于60分的工地,定为文明施工不及格工地;一年内连续两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评分分数在80分以上的工地,可推荐参加市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比;一年内连续两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评分分数在85分以上的,可由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参加省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比。

三、文明施工不达标工地的处罚。施工企业按规定要实行文明施工的在建工地中出现文明施工不及格工地的,当年年检不予通过。凡项目经理所主管的工地文明施工不及格的,予以项目经理资质降级处罚。

四、本通知和检查评分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请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工地。

附:有关说明。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一)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二)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三)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四)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五)

说明:

1、检查评分细则标准要求栏中各子项具体要求有不明确的,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粤建施字[1997]135号)有关规定执行。

2、五个大项中每个大项检查评分得分不得少于标准分的50%,否则,检查评分成绩定为不合格。设四个保证项目:材料堆放、硬地化、围墙围栏、封闭管理。各保证项目的得分不得为零,否则,检查评分成绩定为不合格。

3、文明施工开展得较好的市可适当提高检查评分标准要求,在本市范围执行。有关标准变更请报省建委施工处备案。

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汇总表

说明:

1、检查评分表扣分标准栏中各子项具体要求有不明确处,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相应详细规定执行。

2、如某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超过该项应得分数,则该项目得分为零。

3、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零或全部保证项目合计得分不足30分时,定为不合格工地。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高现场管理水平,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建设部、北京市建委有关文件,结合公司得实际情况,修订补充《北京矿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标准。对于本标准未涵盖得内容,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规定执行。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建得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得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各地分公司可根据当地标准,做相应调整。 1、3 本标准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 《北京市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与管理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第二章一般规定 2、1现场布置 1.根据施工现场得情况,以及甲方划定得用地范围,做好平面布置图,合理设计与布置临时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机械设备、料场、生产、办公、生活所需房屋及设施。 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应按附图标准设置大门、门垛、围墙、场内道路等设施。 4、办公区、生活区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其中生活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场外单独设置。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内侧路边显要位置设置二图六板及工程标识牌。 6、施工现场办公区显著位置布置二面旗帜与旗杆,分别为国旗、矿建公司旗。 7、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可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使用砌块砌筑得围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墙垛,并确保围挡无破损,使用金属定型材料得围挡应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保持不变形、无破损、无锈蚀。施工现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土,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厕所等。 8、施工现场临时搭建得建筑物,施工现场使用得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电设施应全部拆除。 9、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得场地与集中堆放得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10、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2、2施工现场企业形象视觉识别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门口宽度不小于5、5米、 2、大门为型钢制作方柱门架,平面尺寸不少于600*600mm高度不得低于4米,门垛立面喷涂白底浅蓝色字体,四边刷80mm宽浅蓝色边框,距地面处120mm,字体为标准文体,书写“创精品工程、树矿建形象”。 3、大门采用双扇型钢龙骨钢板门,刷浅蓝色漆,书写标准文体白色“北京矿建”大字、字体尺寸宽*高550*750mm、 4、图样见附图

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导则

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施工安全防护指导手册 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导则

目录 第1章总则 1.1法律法规 (1) 1.2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 1.3国家行业标准 (2) 1.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基本规定 (2) 第2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2.1施工打围作业管理 (5) 2.2出入口及工地大门 (11) 2.3施工作业区 (13) 2.4生活办公区域 (16) 2.5标识标牌 (20) 第3章基坑工程 3.1一般规定 (24) 3.2基坑支护 (25) 3.3基坑工程的检测 (27) 3.4基坑工程监测 (27) 3.5基坑工程安全防护 (28) 第4章模板支架 4.1一般规定 (29) 4.2构造要求 (30) 第5章脚手架 5.1一般规定 (37) 5.2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 (38) 5.3悬挑式钢管脚手架 (49) 5.4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51) 5.5悬挑式防护棚 (57) 5.6悬挑式卸料平台 (58) 5.7落地式卸料平台 (59) 第6章起重机械设备 6.1 管理要求 (60) 6.2 塔式起重机 (62) 6.3施工升降机 (68) 第7章施工临时用电 7.1 管理要求 (72) 7.2配电室 (73) 7.3 总配电箱 (74) 7.4 分配电箱 (74) 7.5 开关箱 (75)

7.6接地与防雷 (75) 7.7 外电线路防护 (76) 7.8电焊机使用安全 (77) 第8章高处作业 8.1临边防护 (78) 8.2洞口防护 (80) 8.3高处作业吊篮 (84) 8.4移动式操作平台 (91) 第9章消防安全 9.1一般规定 (92) 9.2消防车道 (93) 9.3 临时消防设施 (94) 9.4防火管理 (95) 第10章防汛 10.1一般规定 (97) 10.2深基坑汛期安全要求 (98) 第11章施工机具..........................................................99 第12章桥梁施工 12.1对地下管线等保护 (100) 12.2墩、柱施工防护 (101) 12.3梁下碗扣式支模架施工 (102) 12.4 移动式吊篮施工 (103) 12.5桥梁临边防护 (104) 12.6 挂篮施工安全防护 (10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置------------------------------------------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 8.施工铭牌设置---------------------------------------10 9.防护性棚架设置-------------------------------------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 噪声控制-----------------------------------------19 17. 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2 —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标准 一、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签订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2、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每天在岗 3、明确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并定期考核 4、明确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5、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投入 1、严格执行了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投入计划 3、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人员持证上岗 1、工程项目上的三类人员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起重机械管理 1、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办理了备案、告知、登记手续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交底 1、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有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1、施工前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并有专家签字确认的论证报告 3、专项方案是否依据论证报告进行了完善,并已经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应做硬化 2、应有通畅的排水措施,裸露场地应采取固化或绿化措施 3、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清运,不应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材料堆放 1、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分类堆放,材料应设标识牌 2、水泥、油料和化学溶剂应有专用库房 3、废油料和化学溶剂应具备处理措施 现场住宿 1、在建工程不应兼做住宿 2、宿舍应设置开启式窗户,不应采用通铺、地铺 3、宿舍应具备防暑降温和保暖措施 职工食堂 1、食堂应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 2、严禁使用违规食品添加剂 3、应建立和落实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和出入库、使用登记制度 4、使用食品添加剂要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5、炊具应生熟分开存放在封闭橱柜内,炊具、餐具应消毒使用生活设施 1、应设置办公室、开水房、吸烟室、淋浴间、盥洗设施等 2、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设置应符合规定 现场消防 1、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2、应具备消防措施或消防器材,灭火器材配置应合理 3、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源管道,消防管道设置应符合要求 4、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且明火作业现场需要监火人现场标牌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1. 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市容和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211号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以及道路排水、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城市高架桥、过街通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市政工程和配套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迁改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合理规划,分开设置。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编制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内容。 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文明施工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文明施工的相关责任,并为前述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当有效协调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渣土处置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 建设单位应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合同 中予以明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2013)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 见(2013)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3]137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27 【实施日期】2013.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 (宁政发[2013]1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有序管理,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现就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根据《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37号)、《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及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有关要求,结合

目前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特点及现场管理的实际,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具体目标是:建设工地实施封闭作业,围挡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通道、出入口等实施硬化处理,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标志、标牌及夜间警示照明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局合理,搭建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现场材料、设备摆放规范有序,土方堆放及覆盖措施符合规定。工地保洁、防尘降尘措施到位。方便市民和社会车辆通行的临时通道设置科学合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综合监督管理规范 市住建委负责所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的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工地、储备用地工地的监管。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占用施工、拆违工地、土方运输、渣土处置的监管和道路保洁。 市交通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执罚标准

附件二 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执罚标准》的通知 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及承包人: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广州市建委《建设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公司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执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一般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在通常情况下,开展这个检查,由组织检查的部门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被检工地的项目部(承包人),工地被检时,要派出相关管理人员陪同检查。第二种形式是:公司巡检队员日常巡(复)查。 二、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或巡检队员日常巡(复)查时,对查处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对属于严重和重大的事故隐患,以及前次检查提出整改,期限过后仍未整改或再改查出反复存在的违章行为,按照本《检查执罚标准》进行执罚。 三、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时,对工地的安全文明检评总

分达不到合格70分(含70分)以上,则执罚300元。 四、对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承包人等在安全、文明施工、防火、综合整治方面的违章罚款,统一由公司财务负责收取和专帐进行管理,开出的罚款单交一份财务。受处罚的单位或承包人应主动到公司财务部交纳罚款现金,财务收到罚款后开出收据。若被罚款者在一个月内不到财务交罚款的,则财务部在支付的工程款项时,先要求受罚者交清罚金(现金)后才支付所申请款项。 五、《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执罚标准》中未有列出的其他违章、违规行为,可参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政府部门或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执罚。本检查执罚标准同样适用于公司各执罚部门作为检查执罚的依据。 六、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对各工种的承包人、施工班组、个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属于严重和重大的事故隐患,可参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执罚标准》中的条款进行执罚。并设立专帐管理。 七、本文件纳入合同管理文件,并作为签订合同副件之一。 八、本文件从二00六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九、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执罚标准》 广州市嘉灏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2006年06月30日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工地有以项目负责人为负责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文明施工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有经批准的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一、封闭施工 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2米,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 现场设有进出大门,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 二、现场图牌标语 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三、施工场地 工地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处理。场内平整干净,沟地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 四、暂设工程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隔设置。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净空高度不低于2.5米,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 五、材料堆放 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表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 六、工完场清 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天。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预拌混凝土的使用 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不得在现场设混凝土搅拌站。 八、分工标志 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现场管里人员和工人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专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应佩戴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施工区域应派人配章值班。

2014年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下册(横版)

第五部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索引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2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主席令第5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 二、法规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 8.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文明施工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9190 文明施工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 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文明施工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 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综合治理 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2、公示标牌 1)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

图; 2)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4)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3、生活设施 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6)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一、施工围蔽 (一)围墙。 1.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应采用围墙封闭。 2.统一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高度2米并压顶。 3.应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之间距离不宜超过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安全、可靠。 4.外墙面应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鼓励建设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绿化外墙。5.利用墙面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围板。 1.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宜采用围板封闭。2.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高度1.8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3.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 4.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围板的颜色应一致。 5.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应设置成品铸铁或钢制防撞杆,按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三)密扣式钢围栏(铁马)。 工期在15日以下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宜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 二、工地出入大门 (一)工地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应低于2米,宽度不宜少于5米。 (二)大门使用材料与围墙、围档等相适应,大门上应有企业标识。 三、场地管理 (一)施工现场应当采用以下硬底化措施。 1.施工现场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仓库地面等区域,应当浇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C15的混凝土进行硬底化。 2.施工现场内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仓库)统一采用整体装配式活动房或砖砌房屋。 现场使用的整体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砖砌临设统一采用砖墙、锌铁瓦盖,墙内外面批荡刷白,屋盖应采取防台风加固措施。 (三)施工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宜少于3.5米,外侧应设置排水沟。 (四)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挠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驶离工地的机动车辆应当在驶出前冲洗干净。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导则

编号: 签发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安全条件 审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填写说明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安全条件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三、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单位工程数量、面积、结构形式、 层数、总高度等); 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六、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复印件); 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临时设施方案; 八、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证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委派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十、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十一、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各一份。所提供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

项目技术 职称证号联系电话 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监理 单位 项目 部安 全生 产保证体系 施工 总承 包单 位项 目部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 专业 承包 单位 项目 部安

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 现场 文明 施工 情况名称设置情况名称设置情况名称设置情况 封闭围挡两栏一报淋浴室 大门、标志场地硬化娱乐室 门卫室办公用房医务室 五牌一图工人宿舍厕所 安全标志食堂垃圾站 车辆冲洗茶炉室节能采暖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设备机具配备计划 机具设备名称 数量(台) 型号规格备注自有设备租赁设备 塔式起重机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货用施工 升降机 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附图丰富)

目录 电梯井安全门(A型) (3) 电梯井安全门(B型) (4) 基坑临边防护栏(A型) (5) 基坑临边防护栏(B型) (7) 基坑临边防护栏(C型) (9) 楼梯扶手栏杆 (11) 地沟盖板(B型) (14) 地沟盖板(B型) (15) 楼层盖板 (16) 安全通道 (17) 卸料钢平台 (18) 灯架(A型) (19) 灯架(B型) (21) 塔吊过道 (22) 梯笼 (23) 移动登高平台 (25) 人字梯 (27) 简易基坑登高梯 (28) 脚手登高梯 (30) 电箱防护棚 (31) 木工圆锯 (33)

电焊机防雨车 (34) 砂轮机防护罩 (35) 危险品仓库 (36) 移动式消防架 (37) 气瓶推车 (38) 进出车辆冲洗设施 (39) 防尘洒水车 (40) 二级沉淀池 (41) 隔音棚 (42) 垃圾箱 ........................................................................... 错误!未定义书签。节电控制电箱(A型). (44) 节电控制电箱(B 型) (45) 节电控制电箱(C 型) (46) 节电控制电箱(D 型) (47)

电梯井安全门(A 型) 说明: 【适用范围】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是建筑施工现场预防人生伤害必备的保护设施,它涉及到高层建筑、多层建筑、综合性工业厂房等建筑施工工地。 【结构、型号】 A 型门式电梯井安全门全部由钢结构组成,适用于门洞宽度(900-1200)的电梯井。 【制作特点】 钢材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制作严格按图施工,尺寸正确,电焊接点牢固,达到安全防护 之目的,喷漆均匀,安全门安装离地200mm 。 【产品特点】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结构简洁,安装、使用方便、感观大方,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安全 生产保证体系要求。 【安装要求】 铰链固定要求横平竖直,标高准确,铰链固定用膨胀螺栓,要求拧紧;安全门的安装离地200mm 。 【颜色要求】 电梯安全门采用黄色,门下部档脚板采用 (适用于900-1200以内宽度) 铰链 钢管Φ15 角铁 50 圆钢Φ12 钢板100×100×5 膨胀螺栓 5020 钢板1.5mm 钢板网3mm 钢板网3mm 钢板1.5mm 以20×3扁钢作为压条 350 800 1800 350 200 400 400 800 1200

06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1、总则 1.1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饰装修工程等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3 本导则所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以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为。 1.4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1.2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2.1.3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2.2.4 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2.1.5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1.6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2.1.7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1.8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2.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2.2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在本级机关建立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国电电源[2002]786号 目次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总则 4.施工技术责任 5.施工质量管理 6.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7.施工图纸会检管理 8.施工技术交底管理 9.技术检验管理 10.设计变更管理 11.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12.技术培训管理 13.技术信息管理14.附录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在施工技术责任、施工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检、施工技术交底、技术检验、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档案、技术培训、技术信息等方面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内容、方法、报告、记录、检查和考核。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计量法 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J 233-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国档发[1992]8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火发字[80]5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80]电技字第26号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 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建质[1995]13号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电电源[2002]849号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国电电源[2001]218号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国电网[2000]786号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 DL/T 5168-2002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系列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标准。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施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二章施工现场围挡 第四条临街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墙应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围挡设置高度为2米,厚度不小于0.5毫米。围挡应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米,宽度不小于0.24米,墙体设置应牢固稳定。 第五条非临街建筑可使用砖砌围挡墙。砖砌围挡墙体高度为1.8米,厚度不小于0.24米,每3米砌筑墙垛;围挡墙须压顶,内外须用混合砂浆抹面、粉刷,砌筑水泥砂浆不低于M5;严禁砌筑空斗墙和使用粘土砌筑、抹面。 第六条围挡墙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围挡墙外5米范围内保持清洁。严禁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第七条临街围挡墙须采用彩绘、灯箱等形式进行美化,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亮化。美化、亮化应反映企业文化特点。 第八条施工现场须设置金属大门,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须使用电动门,门头处应设置企业标志。 第九条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施工标志牌、十项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施工标志牌规格为:高1.5米,宽1.8米,其它不小于1.2×0.8米,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0.06米,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牌等各种标识牌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大门口处应设门卫室,并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章建筑物围挡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

文明施工标准实施导则

关于执行《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导则》 的通知 金钟项目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有效加强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项目(以下简称金钟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保证金钟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合同履约率,落实安全生产无事故责任目标,提高金钟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金钟项目现有管理模式和项目建设期间的实际情况,由公司房建部负责组织起草了《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办法》着重对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道路、材料堆放、现场标牌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使得金钟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依据、有目的、有重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有计划、有步骤,促使金钟项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全面深入,有益于公司强化对金钟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控, 本《导则》与《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互为补充补充,现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相关单位,以指导金钟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9月*日

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导则 一、场容场貌: 1、施工围墙高度达到1.8米以上(城市主干道2.0米以上,以道路标高计算),压顶规格统一,顺直齐平,无遗漏孔洞、裂缝、缺损等现象。围墙优先采用钢彩板结构形式,以部分彩绘公益广告为主及项目宣传广告为辅,可以适当展示企业文化。(施工单位应提供方案经市容部门审批后使用) 2、工地沿街围墙原则上不能留出入口,工地出入口不得超过3个,宽度不小于6米。 3、工地出入口应设置统一规格要求的门楼,书写工地名称,工地大门应用型钢制成全封闭大门或电动伸缩门,书写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大门和门楼应油漆整洁,规整美观。 4、出入口应砌建门卫室,门卫室应外观整洁,门窗齐全,视线良好。外墙粉刷平整刷涂料,挂统一规格的治安保卫制度。门卫间内地面硬化,墙面粉平抹光刷白涂料,墙上挂统一规格的值班制度和值班名单,有门卫值班记录。 5、工地出入口道路应做砼路面硬化,与大门同宽,并与工地内施工道路相连。在硬化路段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并设置冲洗设备和减速带,在冲洗区域应有明显停车冲洗标志,并有责任人值守冲洗。 6、在出入口道路两侧明显位置应设置“五牌一图”及应急预案告示栏和“宣传栏或板报栏”,告示栏和宣传栏应规格整齐、安装牢固,并有防水措施。“五牌一图”和应急预案书写工整正确,张挂牢固,“宣传栏”张贴和书写工整正确。要求参照天津市标准设置。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细则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1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细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细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根据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标准、规范规定以及重庆市建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管理制度,特指定本检查细则。 一、基础工程 1、基础开挖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专项基础施工方案与项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开挖作业。 2、在进行桩孔开挖前,应在桩孔周围砌筑150mm高的护圈,同时在桩孔上方搭设好规范的防雨防护棚,方可施工。 3、上班时应戴好安全帽,穿防滑胶鞋,临边、洞口作业时栓好安全带,上下桩空孔必须使用爬梯。 4、弃土(石)堆放必须离孔口1米以,同时堆码稳固,如需用塔吊吊运时弃土(石)装码不得超出料盆上沿。防止在吊运中掉落伤人。 5、吊运孔内弃土(石)的起重设备没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确认牢固可靠,保险装置灵敏有效,方能使用。 6、在孔内进行较大弃石吊运时,必须捆绑牢固,孔内

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1目标制定 3.1.1 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2 参见各单位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所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3 安全生产目标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2 安全生产投入目标;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目标; 5 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 6 应急管理目标; 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8 人员、机械、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控制指标等。 3.1.4 安全生产目标应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目标制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 2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里部门的要求; 3 实力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特点; 4、采用的工艺和设施设备状况等。 3.15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3.2 目标实施

3.2.1 各参见单位应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值、保证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到各个管理层、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保证措施应力求量化,便于实施与考核。 3.2.2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3.2.3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硬景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同意,并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2.4 勘察、设计等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法人同意,并与项目法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2.5 各参见单位应加强内部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管控。 3.2.6 个参见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自主管理。工程建设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目标管理难以按计划实施的,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管理计划,并重新备案或报批。 3.3 目标考核 3.3.1 项目法人应制订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各参见单位应制订本单位各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由项目主管部门制订。 3.3.2 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施工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项目法人自查报告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勘察、设计等参见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3.3.3 项目法人每半年应组织对有关参见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参见单位每季度应对内部各部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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