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税务培训-货物及劳务出口退税及免税实务处理全案例分析

税务培训-货物及劳务出口退税及免税实务处理全案例分析

税务培训-货物及劳务出口退税及免税实务处理全案例分析
税务培训-货物及劳务出口退税及免税实务处理全案例分析

货物及劳务出口退税及免税实务处理全案例分析

活动介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交流日益平凡,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形式呈现多样化。出口退(免)税是国际通行的税收政策。自2012年至今,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出口退税的重要文件。出口退(免)税政策相较于其他的税收政策,涉及面广、比较独立,同时操作也更为复杂和专业。

铂略咨询本次从实务案例着手,帮助企业适应我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更好的理解出口退税政策,掌握实务操作及筹划技能,在避免不必要差错的同时,也学习一些合法节税的技巧。

本次活动您将收益:

-了解出口退税重要政策及其影响

-学习企业出口退税业务申报流程

-熟练掌握最新出口退税的计算

-解决日常退税工作中的难点及疑点

相关重要政策:

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审报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活动流程

8:30签到

9:00活动开始,主持人致辞

9:15出口退(免)税概述

出口退(免)税企业认定

出口退(免)税货物范围

出口退(免)税税种及退税率

出口退(免)税常见问题

-2013年65号文件中对视同自产货物的政策修改

-生产企业自产货物的定义

-购买成品后加包装是否属于自产货物

-生产企业对外加工修理修配定义

-派员工境外修理算不算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新政策下免税商品的进项税转出计算

-月度因销售不均衡导致没有进项税或者进项税计算不实的调整

-样品税务处理

……

10:30茶歇&交流

10:45出口企业常见业务及会计处理要点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管理

-生产企业一般贸易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

-退税申报流程

-退税申报资料准备

-退税申报期限

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一般贸易

-外贸企业来料加工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

出口企业代理出口业务

2013年65号文对代理出口的规定

真代理假自营的纳税风险

出口企业发生本年退运和跨年退运的处理

12:00午餐

13:15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

案例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A公司2014年1月购入面纱2000米,产品当月全部出口,进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金额为100,000元,税额17,000元,FOB出口额总价换算人民币120,000元,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6%。试计算A公司当月的退税额。A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及账务处理?

案例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B公司是符合免、抵、退税政策的一家生产企业,2013年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自营出口产品1万台,离岸价格(FOB)为每台10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6.9元;

内销货物不含税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

本期购入材料的进项税额为800万元;

上月留抵待扣进项税10万元;

本期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为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组成计税价格为100万元。假设出口退税率为13%,试计算A公司2013年6月份的免抵退税额。B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案例三:委托加工的出口货物

C公司购入服装面料10,000米,委托生产企业K公司加工服装3,000件,收回后用于出口。购入服装面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金额100,000元,税额17,000;取得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50,000元,税额8,500元。男士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为16%,服装面料的退税率为16%。C公司应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额?应如何就此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案例四:出口货物退运处理

D公司于2014年2月发生一笔退运业务,该退运货物是2013年12月10日出口的,退税货物的元出口销售额(FOB)为50万美元,原购入成本40万美元(当日汇率为6.81),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6%,现价美元汇率为6.82。

D公司应如何就退运的货物进行税务及账务处理?

案例五: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计算

E公司于2013年1月进口棉布一批,假设海关代征增值税按85%免税,国外进料1,000,000元。企业将此原料作价销售给一工厂加工为印花布,销售价1,200,000元(不含税),并于加工完成后工厂将成品全部返销给A公司,销售价1,400,000元(不含税),并于当月全部出口,并且单证收齐。进口棉布的征税率为17%,复出口成品退税率为16%。E公司应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出口企业一般贸易进口的会计处理及核算

14:30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工业品公司“四自三不见”

案例二: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

案例三:买单出口

案例四:CPU案件

15:15茶歇与交流

15:30出口退税税收筹划

保税区出口退税操作

自贸区出口退税操作

出口方式的选择:来料VS进料

案例一:不同海关监管区域对进料加工企业流通成本的影响

H公司生产的1亿欧元成品,有7000万欧元(内销价)销往国内非保税区,3000万欧元(fob价)销往海外。其生产所用的2000万欧元料件,有1000万欧元(CIF 价)从国外保税进口,其中700万欧元料件用于内销生产,300万欧元料件用于外销生产;另1000万欧元的料件从国内购买,其中700万欧元料件用于内销生产,300万欧元料件用于外销生产。

以上所有金额均不含税。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为30%,出口不征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

请问:H企业选址在自贸区、出口加工区和国内非保税区会产生哪些不同?

案例二: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纳税筹划

M公司采用进料加工方式为国外加工产品一批,免税进口料件价格为1500万元,加工完成后返销给该公司售价为2700万元,为加工该批产品所耗用的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燃料及动力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该批产品的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试计算采用进料加工方式应纳增值税。如果M公司采用来料加工方式,收取加工费1200万元,则应纳增值税为多少?

案例三:出口方式的纳税筹划

生产型企业K公司2013年上半年购进货物6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20万元,直接出口价位10000万元(离岸价),无内销。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增值税政策,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试计算该K公司上半年的应退增值税税款。假设K企业设立关联外贸公司,生产企业将产品8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给关联外贸公司,关联外贸公司再以10000万元出口,和生产企业直接出口相比,这种方式的应退增值税会有什么变化?

16:30互动问答

17:00活动结束

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4a13208209.html,/events.asp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者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退(免)税政策,此后 出口退税 政策适时而变几经调整,形成了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下面笔者对增值税 出口退税 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会计处理作一探讨。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一)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出口退税系统实务操作流程电子版

出口退税系统实务操作流程电子版

出口退税系统实务操作流程 编撰: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商务局论光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2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4号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0号《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7号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1号《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5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新系统为.12.15_SC-SB12.0,下面以生产企业为例,外贸企业能够参考此操作。 一、系统升级。由于出口退税系统不断升级,大家有必要了解升级方法。 升级步骤:1、首先在旧系统进行系统的完整备份 2、旧系统先卸载,打开先选择 打开安装,安装完成后,在安装

里面的 ,64位的就能够不安装,安装完了之后,在“系统维护”就要对系统进行设置----系统配置-----系统配置与修改,修改为如下图所示: 完成之后,点“保存”。 3、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业务方式(如下图所示)

里面的采用[18位报关单+0+2位项号]规则进行申报的日期更改为“ -07-01”,取消报送纸质核销单执行日期更改为:“ -01-01”,点击“确认”,重新进新系统。(自 8月1日之后起,设置时间未曾更改过,要是有新的更改内容,专管员应该会通知)4、打开新的系统,会出现

5出口退免税会计课后习题-12页精选文档

出口退(免)税会计实训 一、单项选择题 1.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抵扣不完的部分实行退税。该办法简称为( )。 A.“免、退” B.“免、抵、退” C.“免、抵” D.“免税” 2.“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 A. 生产企业 B.外贸企业 C.外商投资企业 D.国有企业 3.下列针对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的具体形式不正确的是( ) A.出口免税并退税 B.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C.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D.出口不免税但退税 4.下列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不予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 A.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B.无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C.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D.无出口经营权的一般商贸企业 5.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的,如果该货物是属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其退税公式为( )。 A.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消费税税率 B.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出口价×消费税税率 C.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消费税税率 D.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6.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申请消费税退税时,分录为:( )。 A.借:其他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B.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C.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D.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7.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给予( )。 A.免税并退税 B.免税但不退税 C.不免税也不退税 D.免税也退税 二、多项选择题 1.出口退税货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是( ) A.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B.必须是财务上作对外销售处理的货物 C.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D.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2.我国的出口货物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 A.出口免税并退税 B.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C.出口不免税但退税 D.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3.出口企业应持( ABCD )于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A.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 B.工商营业执照 C.海关代码证书 D.税务登记证 4.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计算公式为( )。 A.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B.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C.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D.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5.下列可以办理出口退还消费税的有( )。 A.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B.外贸企业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C.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D.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 6.“免、抵、退”税方法适用于( )。 A.有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广东省税务局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发票、代办退税发票的勾选与确认、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等业务。为确保纳税人出口退税业务顺利开展,现整理了相关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日常申报操作中参考。 一、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操作注意事项 (一)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需使用金税盘、税控盘或税控Ukey。 (二)未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二、相关操作流程 (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流程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退税勾选”模块下设“发票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退税确认勾选”和“退税勾选统计”四项功能。外贸企业、水电气等其他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具有“退税勾选”功能权限,可作退税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括代办退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退税勾选的流程为:先通过“发票退税勾选”和“退税批量勾选”功能逐票勾选或批量勾选多份发票,再通过“退税勾选确认”功能进行确认。外贸企业未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一个自然月内可对当期勾选的发票进行多次确认,一经确认无法撤销。 注意:外贸企业退税勾选成功后,必需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已勾选为退税用途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成功才能完成退税发票的认证;如果未做退税确认勾选,相应发票不传递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会导致获取不到发票信息无法受理退税申报。 (二)“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的操作 1.“抵扣勾选”调整为“退税勾选” 外贸企业误将用于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为抵扣,区分以下不同情形调整。 ⑴若应勾选为退税的数据错误勾选为抵扣,但该发票尚未用于纳税申报的,应按以下规则处理。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DOC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DOC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一项税收政策。出口退税的货物一般应具备5个条件,一是必须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二是必须报关 离境;三是必须从境外收汇;四是必须有退税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五是必须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出口退税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含工贸企业)、工业企业和特定出口退税企业。特定出口退税企业出口退税方法与外贸企业基本相同。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外贸企业,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型企业。对其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退税办法。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 (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 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1: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一、系统参数设置 用户登陆申报系统后,选择“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 参数设置与修改”(图1)。 【图1】 在“远程配置”模块下,勾选“启用远程申报,”在“远程申报地 址”录入框中录入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台的网址:联通用户:http://218.57.142.38:8080 (图2)。电信用户: http://58.56.112.141:8080 (注意:联通、电信、移动任选一个 网址即可) 问题咨询电话:96005656

【图2】 二、选择申报方式 企业在生成申报数据时,应选择申报数据的存放路径为“远 程申报”,系统将会生成符合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接口标准的申 报文件,并将该文件保存在本地申报系统安装目录下,文件命名规则为“企业代码_业务类型.zip”(图3)。 【图3】 申报文件生成后,系统自动接入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 台,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平台,进行后继操作(图 4)。

【图4】 第二部分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一、系统登录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通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进行操作。 用户通过互联网登陆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访问地址: http://218.57.142.38:8080 或http://58.56.112.141:8080 )即可使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业务。

二、功能展示 平台根据纳税人的企业类型和分类管理级别展示用户所需要的业务功能。 三、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一)退免税预申报 1.业务概述 用户在进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前,应先将出口货物劳务明细申报电子数据进行预申报,并及时接收预审反馈信息,根据预反馈提示的疑点,对申报数据作调整、修正或补报相关说明。 适用的业务范围包括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外贸企业免退税业务、购进自用货物等周边业务的预申报功能。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作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 1.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一、自营出口方式下: [案例1] 2002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 =8.2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 [要求解答]计算应迟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会计处理]兴隆外贸公司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贷:商品采购1000000 3.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5.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1107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10700=59300(元);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元)。 6.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0700 7.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59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9300 8.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7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9.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

出口退税业务说明范文

出口退税办税员培训讲稿 一、出口退税管理: (一)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以后应根据海关要求安装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软件,以便申报出口报关单信息及外汇核销单信息。 (二)出口退税登记 1.领取 (1)、企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2)、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3)、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a.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b.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 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d.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 供)。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新办企业可提供暂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上文本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f.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2.注销或变更——出口企业如发生撤并、变更情况的,应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退税登记手续。 3.未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企业不得办理有关出口退税涉税事项。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四)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领购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按财务规定单独设立出口销售帐依据当月一日或销售当日汇率核算销售收入。 二.出口企业“退(免)”税政策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概念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实施范围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二)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 1、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2、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 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3、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 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1)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 2

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第九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了解,能力等级2) (6)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P93上方) 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①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 ②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O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例2-7】(P93)某国际运输公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该企业2014年3月实际发生如下业务: (1)该企业当月承接了3个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确认的收入60万元人民币。 (2)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期末留抵税额为15万元人民币。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60×11%=6.6(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5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6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6.6(万元) 退税申报后,结转下期留抵的税额为8.4万元。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的计算方法 【关于免退税的要点归纳】 【例题】某外贸公司3月份购进及出口情况如下:(l)第一次购电风扇500台,单价150元/台;第二次购进电风扇200台,单价148元/台(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将二次外购的电风扇700台报关出口,离岸单价20美元/台,此笔出口已收汇并做销售处理。(美元与人民币比价为1:7,退税率为15%)。该笔出口业务应退增值税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应退增值税=(500×150+200×148)×15%=15690(元)。 【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的特殊提示】 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计算出的差额部分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即:如果退税率等于征税率,出口商可得到全部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的退还。

出口退税计算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 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项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退税率 税额(1+征收率)

外贸会计之出口退税实务讲解

出口退税实务讲解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所以,出口退税并不是退还“销项税额”,而是退还进项税额。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 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纳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关会计处理为: 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根据“当期免抵税额”:

出口退税培训资料全

出口退税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1+成本利润率)×[1+(1÷(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 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对无发生进料业务的企业,不需录入该模块) “海关手册登记”是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第一步,用户每录入一笔进出口信息时,系统首先检测该笔业务所对应的海关手册是否已经登记,若已经登记,则用户可以继续录入其它信息,否则系统将拒绝接受其它数据的录入。手册登记的容为进料加工手册合同备案情况,企业需将合同备案情况按要求录入“申报系统”,在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报送到税务机关。 注意: (1)若出现一本手册同时出口几种商品代码的货物时,“复出口商品码”栏输入主要的一种即可。(2)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若当月没有新手册登记的,不需录入申报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 注意: (1)对贸易方式为“进料余料结转”、“进料料件复出”等出口报关单,企业需冲减当月进料,即在取得出口报关单的当月按报关单上的金额录入负数记录。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应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若当月没有发生进口料件,不需录入申报。 3、出口货物明细申报 将企业当月的的货物出口数据录入“申报系统”,包括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根据出口报关单上的信息逐笔录入。企业当月发生出口业务并且在财务上做销售收入账务处理后,不管是否取得报关单出口退税联,都需要在当月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录入并进行申报。 注意:

出口退税培训课程笔记

课堂笔记(部分内容) 一. FOB 离岸价(确认收入的标准)CIF C&F 到岸价(核算收入时要换算成到岸价) FOB=CIF或C&F-运费-保费 税务通常以报关单为准确认运费价格,有的地方税务部门以单位的海运发票来确认价格。不能确认运具体运费价格的,通常税务以总金额的5%来确认。 二.佣金 明佣:包含在CIF价中的3%的金额。(实际操作中运用这种方式较少) 暗佣:收付两条线。将货款收回后,另外再单独支付佣金。对外支付的佣金不用提供完税凭证。贸易合同有佣金条款的单笔支付佣金的金额不超过合同的金额的10%最大金额不得超过10万美元。 以现金支付佣金的不允许在税前列支,对国外支付佣金有国外开具的票据或收据的,在当地税务局备案沟通好后可以税前列支,但不超过全年总收入的5%。 有关联单位的将货物进到关联单位的,本单位再采购时,通常将佣金进入采购成本。 三.退税 收汇完后要先核销才能退税,以最后核销金额为退税金额。(核销期限90天或210天,通常企业为90天) 收汇通常走预收,收钱快,核销快,退税才快。 信用证不通过贸易核销系统(时间为60天) 南京地区收汇为手工核销,核销完后要到外管局盖章。 涉外收入申报单,当天申报当天核销不掉。 外管局核销方法1.批次核销,通常500以内的差额都能核销掉。 2.逐笔核销代理出口的,委托方退税,受托方核销。 执行90天核销退税的企业连续出口两年以上,审核退税无误的,可向国税提出转成B类企业210天核销 外管局核销不能逾期,想办法延长核销期限。 退税国税可做核销延期。外管局办理远期收汇证

只要银行账户有货款就可核销,不一定要业务与收汇款一一对应,此笔款项核销可以借用其他收汇款核销此笔金额,主要目的是为了退税。 实际操作中可将滚动核销和远期收汇证相结合。可参照2006年国税168号文一般贸易核销可根据期限往后延,但退税申报要往前赶。 远期收汇证申办材料:1.核销单(外管局抄送国税局) 2.报关单 生产企业退税实行免抵退,在不超期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的免抵额来做单证收齐。通常是在交税的情况下不做收齐,不交税的情况下做单证收齐工作。 四. 出口类型 1.一般贸易。 2.进料加工。 3.来料加工 4. 转厂业务 1.一般贸易 1.收入确认,按出口日期(形式发票上的),以出口日期确认收 入日期,运.保.佣不在收入内确认,不在收入内体现出来。 2.计算不予抵扣税额。生产企业当月有出口当月就要确认。在增 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体现。 3.核算免抵退额。FOB*汇率*退税率必须做到单证齐信息齐才 能退税。 2.进料加工 1.实耗法 2.购进法 1.手册 2.免关税,增值税(境内加工生产之后100%出口,不足的部分补 交税款) 3.进口核算 关键点,可开免税证明1.不予抵扣税额的抵减额(虚拟进项税),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 出口以FOB价为准,进口以CIF 价为准核算 此处可参照国税【2006】102号文 进料加工流程:外经贸委--海关—外管局—银行—税务 1.进出口合同—外经贸委加工贸易批准证 2.海关办理手册备案登记(1.加工贸易批准证2.备案表—所在税务局) 3.进口进口单据开免税证明。实耗法—货物出口完毕后开免税证明 (如果不能开免税证明的话只能做内销) 4.进口报关单登记,到税务局开证明,做进账,结束后核销。(海关核 销,税务核销)

关于出口退税 外贸人必须要知道这几个问题

关于出口退税外贸人必须要知道这几个问题! 来源:外贸单证中心2019-05-02 12:50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也就是我们简称为出口退税的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也就是我们简称为出口退税的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基本概念 1.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 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 出口退税,实际是出口免、退税。由于增值税实行的间接计税法,也就是 通常所说的应纳税额=销项-进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销项是免的,进项是退的,取得退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税的退税款和其他类型的退税不一样,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其他退税,退的是应纳税额。所以在申报表中,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进项转出一样为可抵扣税额的负数。原因是,该笔进项已经退还给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应该从可抵扣税额中减除。 核心理念

1. 对出口产品退税是“国际惯例”而非“政策优惠”。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 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国际双 重课税。企业退税的实质是退国内生产流转环节已征增值税,来料加工退 国内料件国内劳务已征增值税。 2. 出口退税是为了将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原因很简单,就是鼓励出口, 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 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 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差异,要求各国按照国际 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 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国家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 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所以,尽管零税率那退税率应该全部是 17%,国家还要设置不同档次的退税率。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税率,出口 退税率有 17%、14%、13%、11%、9% 等几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励出口,退税率就高点,控制出口,退税率就低点。退 税率为 0,就是不免不退了。 主要类型 1. 又免又退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项,又有进项,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 1. 只免不退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作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 1.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一、自营出口方式下: [案例1] 2002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2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 [要求解答]计算应迟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会计处理]兴隆外贸公司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 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2.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0 贷:商品采购 1000000 3.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230000

4.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0 5. 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1107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10700=59300(元);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元)。 6. 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1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0700 7.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 59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9300 8.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07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10700 9. 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80000 贷:商品销售成本 80000 10.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80000 二、委托出口方式下: [案例2]

出口退税审核未通过常见疑点

出口退税审核未通过常见疑点 一、出口发票号(XXX)的退税数据与免税数据的所属期之差超过规定范围 1、退税申报日期与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之差不应超过90天。 2、未申请“延期备案申请报告”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申报的美元离岸价与报关单电子数据中美元离岸价之差超过规定范围 1、企业填报时,美元离岸价(FOB)填写错误。 2、成交方式不是美元离岸价,是到岸价(CIF)或成本加运费(C&F)。 2、出口企业填录错误的,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三、申报的出口数量(XXX)大于电子信息中的报关数量(XXX) 1、企业填报时,出口数量填录错误。 2、出口企业填录错误的,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3、企业填报时,应以标准计量单位为准(出口报关单最上面一条数据)。 四、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中无此报关单号(XXX) 1、企业填报时,出口报关单号码录入错误。 2、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中未及时交单,造成报关单电子信息滞后。 3、出口企业填录错误的,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4、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滞后的,不调整。待电子信息到达后再进行审核。 五、免税明细电子信息中无此出口发票号(XXX) 申报的出口关联发票号码(XXX)在免税信息中不存在 1、未就该出口发票号码向征税机关进行免税申报。 2、免税申报、退税申报,出口发票号码填录错误。

3、免税申报、退税申报,出口发票号码应保持一致。 4、免税电子信息滞后,不调整。待电子信息到达后再进行审核。 六、外管局核销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XXX) 1、外汇未核销。 2、企业填报时,外汇核销单号填录错误。 3、外管局未及时将外汇已核销电子信息发送给国税局。 4、外汇已核销电子信息滞后的,不调整。待电子信息到达后再进行审核。 七、申报商品码(前8位)与海关数据中的(XXX)不等但退税率一致申报商品码(前8位)与海关数据中的(XXX)不等且退税率不一致 1、企业填报时,商品代码填录错误,但退税率一致,或造成退税率不一致。 2、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八、出口报关单号(XXX)发生重复申报 1、企业填报时,出口报关单号填录错误。 2、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九、申报数据的出口日期(XXX)与电子信息中出口日期(XXX)不符 1、企业填报时,出口日期填录错误。 2、出口日期: 出口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 3、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十、申报的退税率(XXX)与商品码库中规定的(XXX)不等 1、企业填报时,出口日期、商品代码等填录错误,会引起退税率错误。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