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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管理,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发挥机械设备生产效率,降低项目成本, 适应国家“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而编制。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事业部、专业分公司、总承包分公司、序列分公司及直管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械租赁均适用本制度。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号主席令、建设部令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太原市建筑安监站并建安监字【2011】2号《建筑起重设备生产厂家、安装、租赁单位暂行管理办法》而编制。

4、职责

4.0.1生产监控中心是集团公司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有关租赁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租赁、使用过程的监控工作;依据市场租赁价格的变化情况,制定集团公司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年度租赁指导价,经集团公

司领导同意在OA平台发布实施。

4.0.2XXXXXXXX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XXXXXXX公司)是集团公司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公司所有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租赁业务;设备有闲置时,也可向社会租赁。

4.0.3分公司是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租用(方)单位,负责租赁合同的签订,负责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租赁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4.0.4项目是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械租用单位的使用者,负责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械进出场、安拆、附着等条件;每台塔吊应配备司机、司索工,多塔施工现场,项目要设专人指挥协调;项目经理负责对XXXXXXXXXXXX公司服务的月度评价(评价表附后),并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进出场、安拆费用及按月对台班费用的签认(月度结算单附后);负责设备的报检和办理使用登记办证。

5、具体内容

本制度与集团公司《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办法》等配套实施。

5.1基本要求

5.1.1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械的出租和安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装备。

5.1.2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械)安、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作。

5.1.3安拆单位和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在安拆前签订安拆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安拆过程中,安拆单位应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使用单位应给予配合,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和附着)必须由同一家安拆单位完成。

5.1.4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向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司机、信号工和司索工进行指挥和操作,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性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租赁结束后,将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5.1.5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械)的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5.1.6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须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5.1.7为了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保障集团生产安全,对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械在全集团范围内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租赁,施工所需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械统一由XXXXXXXXXXXX公司提供租赁和服务,任何单位不得从外部租赁或购置。

5.1.8XXXXXXXXXXXX公司定期统计集团内部各分公司垂直运输机械的运行状态,各分公司应予以配合并及时填报。

5.2租赁的原则

5.2.1 租赁机械设备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如出现特殊情况须遵守下列规定:

1XXXXXXXXXXXX公司无项目所需型号设备时,分公司需上报集团生产监控中心,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XXXXXXXXXXXX公司负责到市场上联系有专业资质的租赁单位,洽谈租赁。

2外埠项目,分公司需上报集团生产监控中心,经生产

监控中心和XXXXXXXXXXXX公司审核,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从外部自行租赁。

5.2.2 凡未经集团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审批私自从外部租赁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械的,集团公司将对违规单位处以每台/次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违规单位主要领导行政处罚,对造成损失的一律追究个人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2.3外埠项目外租的设备使用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1外租设备无租赁资质和安拆资质或只有租赁资质无安拆资质的,使用时须报集团生产监控中心和XXXXXXXXXXXX 公司,由XXXXXXXXXXXX公司安排进行安拆、安检和监管。安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商定并签订安拆合同。如需使用外部的安拆队伍,必须按?合同管理手册?经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分包评价,无相应资质和未经审核备案的安拆队伍不准使用。

2外租设备商家同时具有租赁和安拆资质的,安拆资质必须有效并报集团生产监控中心和XXXXXXXXXXXX公司审核备案。安拆活动必须在资质允许范围内进行,严禁违规安拆。

5.2.4XXXXXXXXXXXX公司对集团所有设备的使用负有安全监管的责任,每月定期进行必要的专项安全检查和有效的安全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应通知工地立即或限时整改,被通知单位应予以配合并积极整改,整改结果报

XXXXXXXXXXXX公司和安全监控中心存档和复查。XXXXXXXXXXXX公司对设备监管和专项安检实行有偿服务,每台每月按1000元收取设备专项安检管理服务费,各单位应按时自觉交纳。

5.2.5集团对生产要素实行集中管控,各单位使用设备办理报检和使用登记手续时,须经XXXXXXXXXXXX公司审核备案报集团生产监控中心批准方可加盖集团公司公章。

5.2.6 XXXXXXXXXXXX公司应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合格的施工设备和优质的租赁服务。

5.2.7XXXXXXXXXXXX公司对施工设备采用联营租赁、托管经营、并购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按市场经营模式实行租赁经营。

5.2.8集团各施工单位租赁施工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向XXXXXXXXXXXX公司提出租赁计划,XXXXXXXXXXXX公司按照计划精心组织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按照合同契约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3租赁规定

在开工前15日内,租用单位应根据即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以书面形式或OA平台上告知XXXXXXXXXXXX公司,申报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退场时间等)。XXXXXXXXXXXX公司应在7个工作日内

给予租用方明确答复,且XXXXXXXXXXXX公司应提出设备安装可行方案。

5.4合同签订

5.4.1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文本合同附后)。

5.4.2集团内部租赁合同由XXXXXXXXXXXX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对外租赁合同由XXXXXXXXXXXX公司与使用方签订。参见集团公司《2016版试行合同管理手册》9.3项相应内容。

5.4.3集团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契约,保证租赁费用按双方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对不能按时履约久拖不付的单位,集团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协调解决。

5.5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及报验

5.5.1设备的安装位置,项目部、分公司须同XXXXXXXXXXXX公司共同确定,设备基础位置确定后禁止随意改变,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拆卸方便。

5.5.2租用方在基础施工完毕、设备安装前,按XXXXXXXXXXXX公司提供的通知单要求,提供完整的基础技术资料,以备验收之用,并建档备案。

5.5.3对于群塔作业及特殊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公司应报集团公司质量技术中心审批制定方案,集团公司质量技术中心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5.5.4设备备案验收程序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

法》建质【2008】76号文件执行。

5.6费用结算

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台班费、安拆费、进出场费等项费用的结算,依据签订的合同执行。

5.7监督管理

5.7.1项目月度考评应对XXXXXXXXXXXX公司的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用OA平台(或分公司月报材料)上报生产监控中心,评价将计入租赁公司年终绩效。项目应按租赁合同条款要求,行使自己的义务和权利,严禁“三违”行为。

5.7.2集团公司在每年的两次(上半年、下半年)综合检查考评时,应对机械设备的租赁、使用、保养、维修进行抽查。安全、生产监控中心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事件,报主管领导,给予责任人和单位分别予以经济处罚。

6、附则

6.0.1内部租用双方有纠纷时,应当月书面上报生产监控中心,如仍不能解决,将转由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协调解决。

6.0.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附件

7.0.1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结算书

7.0.2分公司对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月度考核评价表

7.0.1

租赁费用结算书

起讫日期

租赁金额(小写)(大写)

附结算单:张

租用单位:出租单位:XXXXXXXXXXXX公司

负责人:审核:

经办人:编制:

10

租赁费用结算单

租用单位 20 年月日 NO:

租用单位负责人:租用单位经办人:审核:编制

11

7.0.2

项目对XXXXXXXXXXXX公司月度考核评价表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 度正式版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进一步保证设备合理使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包括租用机械。 3依据: 3.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3《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内容: 4.1一般规定:

4.1.1实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 4.1.2持证上岗。起重没备及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有操作证才能使用的机械,必须执行操作证准用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操纵使用机械,无操作证的人员严禁操纵机械。 4.1.3多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机型前,工地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进行培训、学习,熟悉该机构造、性能和操作要求,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4.1.5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坚决执行“十

(8)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2日建协[2006]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协助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维护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业务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组织对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进行行业确认、行业信用评价,拟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信息平台等。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负责承办。 第二章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的行业确认 第五条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可供租赁的自有建筑施工机械; (二)具有满足租赁及其租后服务要求的建筑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基地和维修检测设备;

(三)具有满足租赁及其租后服务要求的专业技术维修服务人员; (四)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其他应当满足开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条件。 第六条对于申请行业确认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机械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施工机械出厂合格证、新产品鉴定证书、建筑施工机械大修后的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特种建筑机械安全检测报告等; (二)建筑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基地和维修检测设备基本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力量等; (三)专业技术维修服务人员基本情况; (四)工商营业执照。 第七条对于经审核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发给行业确认书。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可申请续延确认。 建筑施工机械承租方应当从取得行业确认书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承租建筑施工机械。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本制度为规范公司设备管理而制定,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实现公司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管理效率。明确了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的术语与定义、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管理程序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的设备的管理。 一、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于对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实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二、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设备选购和租赁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严禁采购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2、施工机具设备的采购执行如下管理规定: (1)分公司根据各工程项目部提出的项目施工设备需用计划,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的施工机具设备情况,提出施工设备采购申请,由分管副经理审核,经分公司经理批示后,再交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明确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中采购或由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履行采购。 (2)采购的施工机具设备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国家、地市以上准用证件;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3)施工设备采购部门按公司QHSE体系文件《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采购流程,包括供方的选择、采购合同的评审和签订,明确所采购的施工设备质量、供货日期、运输装卸、服务维修等要求。(4)新购置的施工机具,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项目部相关人员按公司管理标准Q/GDHJ?105.05《机械设备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联系设备供应方维修或退换,经验收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后,进行入库造册、编号建档。随机资料作为原始记录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归档。 (5)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还应由施工设备采购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河南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号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发挥其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做好保质保量、节能增效的工作。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司的目前施工生产现状,明确机械设备租赁各个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械设备,是指用于施工生产中的起重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移动式起重机)、搅拌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机械、架桥机械、顶进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和各类特殊大型机具设备。 第三条:管理机构:公司设备材料部为机械设备租赁主控部门对公司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使用和调配,并要具备详细的管理台账。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用 第四条:机械设备租用的目的:根据各个施工生产任务内容、地域、时效等的不同要求之处,在必须优先租用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的准则下,可以租用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名库内的机械设备,从而满足施工生产任务。 第五条: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安排,由项目生产经理编制《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明确机械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各类技术指标、进场时间及使用周期。项目经理签字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送设备材料部。 第六条: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 1.由公司设备材料部制定公司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库,并在公司信息化平台上公布,租赁机械设备供应商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库中选择。 2.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 ①.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出租的特种机械设备要具有制造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购买合同和发票。 ④.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⑤.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该种机械设备相符的特种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 文 档 【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机械的水

平,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租赁、使用、维保、检查、管理等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规模配备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章购置与租赁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或市场租赁的需要,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机械的发展要求,确定本企业建筑起重机械购置计划以及所购置设备的型号规格。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应选择具有制造许可证并且质量可靠、信誉高的大型生产家的设备。选购时要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六条所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到场时,应按设备清单(或合同)进行开箱验收。收集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工具等有关资料,并将资料存入单机技术档案内保管。新机投入使用后,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走合期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收合格后,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账。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确认资格,出租或使用的建筑机械应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注册登记证、检测合格证明、定期检测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出租或使用: (一)国家及本省明令淘汰、严禁使用的设备; (二)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 (三)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四)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购机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二)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资料。 (三)建筑起重机械台账(见表十)和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三章安装与验收 第十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等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一、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 三、设备安装(拆除)管理制度 (5) 四、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6) 五、设备检测、检查管理制度 (7) 六、机械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8) 1、设备报废条件 (8) 2、设备报废审批程序: (9)

本制度为规范公司设备管理而制定,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实现公司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管理效率。明确了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的术语与定义、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管理程序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的设备的管理。 一、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于对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实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二、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设备选购和租赁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XXXXXX一标段工程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XXXXXX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一年十月

目录 (2) (5) (8) (9) (12) (15) (18) (19) 第一章龙门吊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四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七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九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位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机料部是项目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项目部机料部管理机械设备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集团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集团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购置的,年综合折旧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机料程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其返工费,不予报销。因修理损坏零部件,视情况由当事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确保提供设备的租赁商符合公司要求、租赁的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单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一个月内超过1万元(含1万元),及多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运费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工程项目。 3 引用文件 3.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规定办法 3.2国家有关法规,法律规定 3.3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 管理内容 4.1管理职责 4.1.1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机械租赁的主管领导,对本办法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4.1.2设备部是机械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租赁商的评审,负责租赁合同的起草,租赁设备台班监管,租赁设备安全运行,租赁

设备租费审核结算,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本办法。 4.1.3财务部负责审核租赁方提供的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4.1.4安全质量部负责审核租赁商提供的设备及机上操作人员是否满足公司安全规定要求。 4.1.5工程部负责按施工方案审核工程是否需要使用所租设备类型。 4.1.6成本合约部负责审核基层单位上报的机械设备租用计划、与设备部联合定期确定、发布设备租赁指导价;组织会签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审定最终结算租费。 4.1.7基层单位职责: 4.1.7.1参与租赁商的评审确定、在公司发布的指导价控制下与租赁商商谈租赁价格,租用期限等内容,并上报《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4.1.7.2配合设备部按成本合约部提供的合同范本起草合同草本,报至成本合约部组织会签。 4.1.7.3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做好租用台班的原始记录。 4.1.7.4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租用结算清单,并报公司设备部审核批准。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避免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1、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禁止他人代管理。 2、应在开工前编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批后认真执行。 3、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应按项目部的统一管理,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 4、进入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顶升、拆除。 5、中、小型机械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和拆除。 6、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防护棚搭设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7、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进行审验,不符合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中、小型机械设备安装后或新购、改装和大修理的机械设备,

必须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9、塔吊、外用电梯和施工升降机等安装后,必须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合格证”应悬挂在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10、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责的“三定”制度。 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机械操作规程。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 ,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查排除故障。 13、机械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或带病使用,严禁在运行中保养和修理机械。 14、严格执行设备的日常保养、换季保养、走合期保养和停放保养制度。保养时坚持“十字作业”方针,即清洗、紧固、调整、润滑、防腐。 15、对公司、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上级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 16、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上级检查,应作好记录。 17、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发票,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厂机电设备管理水平,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管理政策和机构职责以及关键环节控制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属设备。 3 职责 3.1 生产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 3.1.1 负责充分发挥机电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 3.1.2 负责对机电设备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甲醇厂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3.1.3 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1.4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3.1.5 负责组织机电、运输等专业管理和中长期规划工作; 3.1.6 负责设备全过程综合管理工作; 3.1.7 负责机电业务保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3.1.8 负责设备及大型配件采购的技术把关; 3.1.9 负责机电设备的调拨、调剂; 3.1.10 负责组织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重大机电技术问题; 3.1.11 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和技术交流工作; 3.1.12 参与重、特大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3.1.13 负责专项资金中机电业务的管理、监督、协调、检查; 3.1.14 根据本厂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落实; 3.1.15 正确掌握、安排设备维简、折旧、安技措和大修资金,负责现场核查各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更新设备的采购技术要求的审定和技术协议的签订; 3.1.16 协助采购中心对购进设备进行验收; 3.1.17 负责协调管理设备维修事宜。 4 控制要求 4.1 设备前期管理 4.1.1 设备购置计划 设备使用或占有单位根据本厂年度规划和下一年度生产接续计划,结合设备使用、库存、大修情况,编制上报设备更新计划,经生产设备技术部、甲醇厂、西来峰煤化工公司的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后,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下达设备购置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必须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原因、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4.1.2 设备选型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送变电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含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采购、使用与维护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这些机械设备的先进、完好和有效,从而为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过程能力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用于施工生产的全部主要机械设备(含监视和测量设备)。 3 职责 3。1 公司机械管理组织机构及网络见附图一。 3。2 公司的施工机械设备分为两级进行管理,一级是由总工办负责,一级是由各基础单位负责。 3。2。1 由总工办负责的是在公司施工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负责设备的选型和采购,并对其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控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如下: a)张牵设备;b)8吨及以上汽车吊车;c)进口滤油机; d)国产及进口液压机;e)变电工程处、物资处的电焊机(不含驱动式焊机)。 3。2。2由各基层单位负责的是本单位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管理及状态的标识。主要如下: 运输设备(含翻斗车)、机动绞磨、机动电焊机、国产液压机、国产滤油机、空压机、砼搅拌机、车床、刨床、冲床、剪板机、弯管机、弯排机。 3。3 各基层单位的机具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机管工作,负责收集所管设备使用及维修的资料和填报总工办要求填报的所有报表。详见《基层机具管理员岗位职责》。 3。4 各基层单位的机修负责人主管本单位施工机具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并对机械设备的完好和有效负责。详见《机修负责人岗位职责》。 3。5 各单位依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汇编》,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明确3。2。2条中自行建档管理的施工机械维护保养的时间周期,并保存其维护保养记录。 4 工作程序

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大型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一管部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用以强化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加强设备安全运行,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及大型工器具处于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从而降低工程成本。 1、工程项目设备管理组织: 1.1项目部由一名项目班子成员主管设备管理工作,根据工程情况设立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管 理项目部各种设备及大型工器具的安全运行、维修保养工作; 1.2设备管理员的主要职责除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规定以外,还应负责项目部自购的小型设备、大 型电动、手动工器具的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的指导、监督责任。 1.3项目设备管理员要积极配合分局物资设备科工作,对每月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4设备管理员要在设备及大型工具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控,必要时要进行技术指导,纠正违章操作,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更正,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项目部自有设备及大型工具的管理: 2.1 项目部因工程需要购置小型设备或大型工具时,应填报设备及大型工具需用计划表,报物资设备 处,物资设备处应对所报计划严格审理,提出租赁、调剂或购置意见,帮助项目部尽快解决。 2.2 所有工程项目的设备及电动工具的安装、运行、维修保养均应严格执行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 及《设备管理规范》总体有关规定; 2.3 项目部应对本部的小型设备及大型工具进行编号,登记台帐,领用及退库要有完备的手续; 2.4 项目部自购的小型设备或大型工具应在本工程内摊销,工程结束时根据损耗程度和保养状况,预 估现在价值后列入《帐外物资、设备统计表》中,报一管部或局设备处一份,注明是否出售或出租,以便进行调剂;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加强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设备租赁管理,为工程施工配置设备资源,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并结合《项目管理体系文件》中《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工程施工合理配置设备资源,保证施工生产任务顺利进行,公司对设备租赁单位、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工作程序,设备租赁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和规定。其他设备管理业务、技术管理按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高速公路及综合市政工程设备;土石方施工设备;地下及基础施工设备;吊装、运输设备;砼拌和设备、沥青拌和设备及配套设备;路面维护、修补用设备及车辆等大型设备。 2、砼搅拌机;机动翻斗车;钢筋加工设备;焊接设备;木工机具;泵类及振捣设备等中小型机械、机具。 3、检测、测量、试验仪器与设备等。 4、建筑机械: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 5、其他可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 第三章设备租赁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负责签发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的规章制度,培育和规范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持续有效地推动和改进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职责: (一)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按《程序文件》中“设备管理程序”的规定,行使公司监控职能。 2、定期在公司信息平台上发布设备租赁市场指导价格。 2、指导设备租赁市场运作规划,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3、配合公司经营部门监督机械费的使用。 4、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负责各单位外租设备合同的备案。 (二)设备租赁单位职责: 1、根据各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设备招标、议标或按工程量分包工作。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的需求。 2、设备中标后,及时与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负责设备租赁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设备 进退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保养维修,成本核算,经营管理等;为项目部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满意的服务。 3、收费标准参照公司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施工单位职责: 1、组织并制订项目施工“设备需求计划”及“机械费责任成本”,组织租赁设备招标、议标工作,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内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或经营副经理与公司内部出租单位协商签订,外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后,及时上报公司经营部审批、盖合同专用章后,一份报材料设备部备案。外埠项目部的设备租赁合同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报材料设备部备案。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630-34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

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资料(一)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四、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八、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

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设备管理中的问题,项目部施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二.机械设备检查由机械管理员牵头,由机械组长和班组长参加。 三.项目部对施工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检查内容:机容,机况,附件备品,工具,各种资料,保养,修理,安全等。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并填写检查问题反馈单。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 管理制度

兰州枢纽二标段工程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中铁九局兰州枢纽二标段工程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里佐文丛森 副组长:姜立涛李志明 组员:白金良李传勇朱孔利柴波 肖遥吴文锁孙岩松杨国强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本项目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体系,落 实各岗位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职责。 2.物质设备(或技术装备)部落实专人负责大型施工机械的日 常技术管理。其它各职能部门,按安全责任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工程部制定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细化对大型施工机械 具体规定和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时必须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备做为重点内容,并强化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4.审查各施工单位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检查其演 练情况。 5.每季召开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安排一次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隐患问题库,并落实销号整改。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 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

志)、一牌(设备标志牌)、一证(机械作证)。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 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 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4.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部长、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 5.实行制造许可制度。对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对制造厂家的制造资 质进行确认和审查,对不具备制造大型施工机械条件,没有获得相关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禁止使用其产品。 6.进行型式试验制度。对获得制造许可的厂家其首台产品必须经 过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合格。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8.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9.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230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230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目的 本项目为双包模式,为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要,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由分公司负责租赁,小型设备由项目自行租赁或自购。 ,、术语和定义 3.1 采用GB/T 19001-2000、GB/T 24001-1996、GB/T 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3.2 机械设备:是指项目租赁的所有机械。 ,、职责 4.1 大型设备由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对本规定的执行负领导责任,主持对设备供方的评审。 4.2分公司设备料具部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编制和监督实施本规定。 4.3 各项目经理是项目机械设备的主管领导,项目机管员负责本规定具体工作的落实。 ,、程序 5.1 分公司设备料具部负责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评估,各项目部和施工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参与推荐设备租赁供应商,共同评估建立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册。每年对

设备供方进行资格评审,检查供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备拆装许可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营范围及其各项服务价格清单。 5.2 分公司设备料具部对设备供方提出评定意见,填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并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对于特种设备的出租单位,要求应具有设备租赁营业执照,并且要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人员和固定的维修、保养场所。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的,应当由出租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不得在本公司从事特种设备安装业务。 5.3 分公司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册》,向外租用的设备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定。 5.4 设备料具部根据项目报送的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设备进场。外租设备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公开招标,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出三到五家供方进行比较选择,并向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按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评标由“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负责进行,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最后选定2家中标人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5.5项目不管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一律由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统一负责大型设备的租赁(包括内部和外部租赁),严禁专业工程承包商或项目以任何形式签定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租赁价格由项目或施工分包单位与供方商议确定。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 5.6 项目部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填写《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分公司,分公司设备料具部组织调拨设备按期进场。 5.7 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要组织对其进行验收并收集相关资料,验收的要求: 1) 检查其是否与分公司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指分公司为满足施工生产和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的需要,对各种设备和车辆进行的租用和出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第二章租赁原则 第四条租赁设备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分公司和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再考虑从外部租用。 第五条租用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查,全面考评出租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选定,分公司各作业层所有需设备租赁由分公司组织进行租赁,租赁大型设备或批量租赁(5台以上、标的在50万以上)时报公司机运部招标。 第六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如租用后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应及时退租。 第七条设备租赁单价要参考集团公司指导价,不得高于公司编制的《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第一批)》(附后)。要采取灵活的租赁方式,逐步推行租赁设备的量化管理。根据工程任务、工程量和设备作业性质的不同,采取按完成的工程量计价、保底租金+量化租金、月租等方式实施设备租赁,降低设备租赁费用支出 第三章租赁管理 第八条设备的租赁,严格执行租赁设备报批制度,由各机械队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编制设备租赁计划(包含设备型号、数量、计划使用时间等),报分公司机运部和主管领导审核,通过OA工作流报公司机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租赁合同以附件形式报批。方可租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自行租赁设备。 第九条从外部租赁设备时,由分公司机运部牵头,会同工程、财务部门,分公司主管领导参与组织招标(或采取询价方式)从租赁市场选择出租方,设备出租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租赁的设备必须是出租方自有的设备。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起重设备租赁单位)

*****租赁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得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机械得水平,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防范安全事故得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地与市政工程工地使用得建筑起重机械得购置、租赁、使用、维保、检查、管理等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得规模配备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得岗位职责。 第二章购置与租赁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得需要或市场租赁得需要,考虑本企业得实际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机械得发展要求,确定本企业建筑起重机械购置计划以及所购置设备得型号规格。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得购置应选择具有制造许可证并且质量可靠、信誉高得大型生产家得设备。选购时要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得原则,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六条所购置得建筑起重机械到场时,应按设备清单(或合同)进行开箱验收。收集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工具等有关资料,并将资料存入单机技术档案内保管。新

机投入使用后,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走合期得有关规定。 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收合格后,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账。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得出租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得确认资格,出租或使用得建筑机械应有生产厂家得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注册登记证、检测合格证明、定期检测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并配备齐全、有效得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与装置。 第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下情况之一得,不得出租或使用: (一)国家及本省明令淘汰、严禁使用得设备; (二)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得; (三)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得; (四)经检验达不到国家与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得。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得权利与义务以及双方得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得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购机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二)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与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资料。 (三)建筑起重机械台账(见表十)与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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