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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中国药典》关于《通则和指导原则》第四部(1)

2015版《中国药典》关于《通则和指导原则》第四部(1)
2015版《中国药典》关于《通则和指导原则》第四部(1)

2015版《中国药典》关于《通则和指导原则》的内容(以下红色标记的内容更需要关注)

序号编码目录

10100 制剂通则

2 0101 片剂

3 0102 注射剂

4 0103 胶囊剂

5 0104 颗粒剂

6 0105 眼用制剂

7 0106 鼻用制剂

8 0107 栓剂

9 0108 丸剂

10 0109 软膏剂乳膏剂

11 0110 糊剂

12 0111 吸入制剂

13 0112 喷雾剂

14 0113 气雾剂

15 0114 凝胶剂

16 0115 散剂

17 0116 糖浆剂

18 0117 搽剂

19 0118 涂剂

20 0119 涂膜剂

21 0120 酊剂

22 0121 贴剂

23 0122 贴膏剂

24 0123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

25 0124 植入剂

26 0125 膜剂

27 0126 耳用制剂

28 0127 洗剂

29 0128 冲洗剂

30 0129 灌肠剂

31 0181 合剂

32 0182 锭剂

33 0183 煎膏剂(膏滋)

34 0184 胶剂

35 0185 酒剂

36 0186 膏药

37 0187 露剂

38 0188 茶剂

39 0189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400200 其他通则

41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

42 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

43 0213 炮制通则

44 0251 药用辅料

45 0261 制药用水

46 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

470300

48 0301 一般鉴别试验

49 0400 光谱法

50 040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51 0402 红外分光光度法

52 0405 荧光分光光度法

53 040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54 0407 火焰光度法

55 04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56 04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57 0421 拉曼光谱法

58 0431 质谱法

59 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

60 0451 X射线衍射法

610500 色谱法

62 0501 纸色谱法

63 0502 薄层色谱法

64 0511 柱色谱法

65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

66 0513 离子色谱法

67 0514 分子排阻色谱法

68 0521 气相色谱法

69 0531 超临界流体色谱法

70 0532 临界点色谱法

71 0541 电泳法

72 0542 毛细管电泳法

730600 物理常数测定法

74 0601 相对密度测定法

75 0611 馏程测定法

76 0612 熔点测定法

77 0613 凝点测定法

78 0621 旋光度测定法

79 0622 折光率测定法

80 0631 pH值测定法

81 0632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82 0633 黏度测定法

83 0661 热分析法

84 0681 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

85 0682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

860700 其他测定法

87 0701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

88 0702 非水溶液滴定法

89 0703 氧瓶燃烧法

90 0704 氮测定法

91 0711 乙醇量测定法

92 0712 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

93 0713 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

94 0721 维生素A测定法

95 0722 维生素D测定法

96 0731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970800 限量检查法

98 0801 氯化物检查法

99 0802 硫酸盐检查法

100 0803 硫化物检查法

101 0804 硒检查法

102 0805 氟检查法

103 0806 氰化物检查法

104 0807 铁盐检查法

105 0808 铵盐检查法

106 0821 重金属检查法

107 0822 砷盐检查法

108 0831 干燥失重测定法

109 0832 水分测定法

110 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

111 0842 易炭化物检查法

112 0861 残留溶剂测定法

113 0871 甲醇量检查法

114 0872 合成多肽中的醋酸测定法

115 0873 2-乙基己酸测定法

1160900 特性检查法

117 0901 溶液颜色检查法

118 0902 澄清度检查法

119 0903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

120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

121 0921 崩解时限检查法

122 0922 融变时限检查法

123 0923 片剂脆碎度检查法

124 0931 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

125 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法

126 0942 最低装量检查法

127 0951 吸入制剂微细粒子空气动力学特性测定法128 0952 黏附力测定法

129 0981 结晶性检查法

130 0982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

131 0983 锥入度测定法

132 1100 生物检查法

133 1101 无菌检查法

134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135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136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37 1121 抑菌效力检查法

138 1141 异常毒性检查法

139 1142 热原检查法

140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41 1144 升压物质检查法

142 1145 降压物质检查法

143 1146 组胺类物质检查法

144 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

145 1148 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1461200 生物活性测定法

147 1201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

148 1202 青霉素酶及其活力测定法

149 1205 升压素生物测定法

150 1206 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

151 1207 玻璃酸酶测定法

152 1208 肝素生物测定法

153 1209 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

154 1210 缩宫素生物测定法

155 1211 胰岛素生物测定法

156 1212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延缓作用测定法

157 1213 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

158 1214 洋地黄生物测定法

159 1215 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

160 1216 卵泡刺激素生物测定法

161 1217 黄体生成素生物测定法

162 1218 降钙素生物测定法

163 1219 生长激素生物测定法

164 1401 放射性药品检定法

165 1421 灭菌法

166 1431 生物检定统计法

1672000 中药其他方法

168 2001 显微鉴别法

169 2101 膨胀度测定法

170 2102 膏药软化点测定法

171 2201 浸出物测定法

172 2202 鞣质含量测定法

173 2203 桉油精含量测定法

174 2204 挥发油测定法

175 2301 杂质检查法

176 2302 灰分测定法

177 2303 酸败度测定法

178 2321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

179 2322 汞和砷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180 2331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

181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

182 2351 黄曲霉毒素测定法

183 2400 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

1843000 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

1853100 含量测定法

186 3101 固体总量测定法

187 3102 唾液酸测定法(间苯二酚显色法)188 3103 磷测定法

189 3104 硫酸铵测定法

190 3105 亚硫酸氢钠测定法

191 3106 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测定法

192 3107 氯化钠测定法

193 3108 枸橼酸离子测定法

194 3109 钾离子测定法

195 3110 钠离子测定法

196 3111 辛酸钠测定法

197 3112 乙酰色氨酸测定法

198 3113 苯酚测定法

199 3114 间甲酚测定法

200 3115 硫柳汞测定法

201 3116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含量测定法202 3117 O-乙酰基测定法

203 3118 己二酰肼含量测定法

204 3119 高分子结合物含量测定法

205 3120 人血液制品中糖及糖醇测定法

206 3121 人血白蛋白多聚体测定法

207 3122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IgG单体加二聚体测定法

208 3123 人免疫球蛋白中甘氨酸含量测定法

209 3124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210 3125 组胺人免疫球蛋白中游离磷酸组胺测定法

211 3126 IgG含量测定法

212 3127 单抗分子大小变异体测定法(CE-SDS)

2133200 化学残留物测定法

214 3201 乙醇残留量测定法

215 3202 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法

216 3203 聚山梨酯80残留量测定法

217 3204 戊二醛残留量测定法

218 3205 磷酸三丁酯残留量测定法

219 3206 碳二亚胺残留量测定法

220 3207游离甲醛测定法

221 3208 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

222 3209 羟胺残留量测定法

2233300 微生物检查法

224 3301 支原体检查法

225 3302 外源病毒因子检查法

226 3303 鼠源性病毒检查法

227 3304 SV40核酸序列检查法

228 3305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

229 3306 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要求

2303400 生物测定法

231 3401 免疫印迹法

232 3402 免疫斑点法

233 3403 免疫双扩散法

234 3404 免疫电泳法

235 3405 肽图检查法

236 3406 质粒丢失率检查法

237 3407 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

238 3408 抗生素残留量检查法(培养法)

239 3409 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测定法

240 3410 抗补体活性测定法

241 3411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测定法

242 3412 大肠杆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243 3413 假单胞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244 3414 酵母工程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245 3415 类A血型物质测定法

246 3416 鼠IgG残留量测定法

247 3417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248 3418 抗毒素、抗血清制品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249 3419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250 3420 伤寒Vi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251 3421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多糖含量测定法252 3422 人凝血酶活性检查法

253 3423 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检查法

254 3424 肝素含量测定法

255 3425 抗A、抗B血凝素测定法

256 3426 人红细胞抗体测定法

257 3427 人血小板抗体测定法

258 3500 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法

259 350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260 3502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261 3503 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测定法

262 3504 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

263 3505 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

264 3506 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

265 3507 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266 3508 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267 3509 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268 3510 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269 3511 抗蛇毒血清效价测定法

270 3512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

271 3513 人免疫球蛋白中白喉抗体效价测定法

272 3514 人免疫球蛋白Fc段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73 3515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E玫瑰花环形成抑制试验)274 3516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淋巴细胞毒试验)

275 3517 人凝血因子Ⅱ效价测定法

276 3518 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

277 3519 人凝血因子Ⅸ效价测定法

278 3520 人凝血因子Ⅹ效价测定法

279 3521 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法

280 3522 重组人促红素体内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1 3523 干扰素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2 3524 重组人白介素-2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3 3525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4 3526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5 3527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6 3528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7 3529 重组链激酶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8 3530 鼠神经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89 3531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90 3532 重组人白介素-11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291 3533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成品效价测定法(平行线法)

2923600 特定生物原材料/动物

293 3601 无特定病原体鸡胚质量检测要求

294 3602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要求

295 3603 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要求

296 3604 新生牛血清检测要求

297 3605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2983700

299 3701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目录

3008000 试剂与标准物质

301 8001 试药

302 8002 试液

303 8003 试纸

304 8004 缓冲液

305 8005 指示剂与指示液

306 8006 滴定液

307 8061 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

308 8062 对照品标准品

3099000 指导原则

310 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311 9011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312 9012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313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314 9014 微粒制剂指导原则

315 9015 药品晶型研究及晶型质量控制指导原则

316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317 9102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318 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

319 9104 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

320 9105 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

321 9106 基于基因芯片的药物评价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322 9107 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指导原则

323 9201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324 9202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则

325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326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

327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328 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

329 9301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330 9302 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

331 9303 色素测定法指导原则

332 9304 中药中铝、铬、铁、钡元素测定指导原则

333 9305 中药中真菌毒素测定指导原则

334 9501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

335 9502 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

336 9601 药用辅料功能性指标研究指导原则

337 9621 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

338 9622 药用玻璃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

339 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

2015年版中国药典

1、《中国药典》2015年修订情况介绍。 答:“中国药典”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可控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药品法典。是药品开发、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2015年版《中国药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10版。2010年3月,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历时5年完成新版药典编制工作。编写期间,将修订后的药典内容全部在网上公示并征求意见,共收到网上反馈意见4000余条,远远超过前几版药典收到的反馈意见数量,体现了社会和公众对新版药典编写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 针对各种反馈意见,药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逐一研究讨论,组织召开标准评审会700余次,向社会反馈意见。可以说,2015年版《中国药典》不仅凝聚了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全体委员、广大专家学者、药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心血,更蕴含着社会公众的共同智慧。 2、2015年版药典实施细则。 答:新版《中国药典》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版《药典》每5年发布一次。自实施之日起,上市药品质量标准应符合2015年版《中国药典》品种质量标准。该品种已列入2015年版药典但未收录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中国药典总则》的相关要求。对于那些已提交注册、未获批准的品种,在批准时也要符合2015年版药典标准

的相关要求。 3、2015年版《中国药典》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首先,收到的品种数量增加了27.4%。2015年版药典计划收录5800个品种,比2010年版药典增加1200多个品种,修订品种751个。 二是通过对《药典》总则、总则、总则的全面增补和修订,整体上进一步提高了对药品质量控制的要求,完善了《药典》标准的技术规定,使《药典》标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三是完善了药品标准体系。 特别是药用辅料品种增加到260种,增加了相关指导原则;在归纳、验证、规范的基础上,实现了《中国药典》不同部分常用检测方法的协调统一。 四是2015年版药典附录(总则)和辅料独立卷成册,构成《中国药典》四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五是药用辅料品种明显增加。计划新增128家,共计260家,增速高达97%。 六是安全治理工程大幅提升。 中医药:制定中草药、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建立健全重金属和有害元素、黄曲霉毒素、农药残留等物质检测限量标准;加强中草药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化学药品:有关物质加强杂质定性定量检测方法研究,实现已知杂质和未知杂质的差异化控制,优化抗生

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

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一部收载中药,二部收载化学药品,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和药用辅料。 本部为《中国药典》四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通则共同构成。药典收载的凡例与通则对未载入本版药典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其他中药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通则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五、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六、《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七、《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统称为标准正文,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来源、处方、制法和贮藏、运输等条件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正文 八、《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统称为标准正文,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来源、处方、制法和贮藏、运输等条件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药用辅料标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1)品名(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物的结构式; (3)分子式、分子量与CAS编号;(4)来源;(5)制法;(6)性状;(7)鉴别;(8)理化检查;(9)含量测定;(10)类别;(11)贮藏;(12)标示等。 通则 十、通则主要收载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制剂通则系按照药物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通用检测方法系各正文品种进行相同检查项目的检测时所应采用的统一的设备、程序、方法及限度等;指导原则系为执行药典、考察药品质量、起草与复核药品标准等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名称及编排 十一、正文收载的药品中文名称通常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收载的名称及其命名原则命名,《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中文名称均为法定名称;本版药典收载的原料药英文名除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 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系根据中国化学会编撰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命名,母体的选定与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IUPAC)的命名系统一致。 十二、药品化学结构式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推荐的“药品化学结构式书写指南”书写。 十三、正文按药品中文名称笔画顺序排列,同笔画数的字按起笔笔形一丨丿丶乛的顺序排列;通则包括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按分类编码;索引分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序的中文索引以及英文名和中文名

《中国药典》2015年版 第一部 14

该版药典中现代分析技术得到进一步扩大应用,除在附录中扩大收载成熟的新技术方法外,品种正文中进一步扩大了对新技术的应用;药品的安全性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除在凡例和附录中加强安全性检查总体要求外,在品种正文标准中增加或完善安全性检查项目;对药品质量可控性、有效性的技术保障得到进一步提升,除在附录中新增和修订相关的检查方法和指导原则外,在品种正文标准中增加或完善有效性检查项目;为适应药品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剂通则中新增了药用辅料总体要求;积极引人了国际协调组织在药品杂质控制、无菌检查法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度。此外,该版药典也体现了对野生资源保护与中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再收载濒危野生药材。 第九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药品红外光谱集》(第四卷)、《临床用药须知》(中药材和饮片第一版、中成药第二版、化学药第五版)、《中药材显微鉴别彩色图鉴》及《中药材薄 层色谱彩色图集》(第一册、第二册)的编制工作。 2015年版(第十版)2010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3月22日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本届药典委员遴选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新增委员遴选办法》和《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方案》,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增委员候选人,并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新增委员。本届委员会共有委员351名,其中续聘委员248名,新增委员103名。时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任名誉主任委员,时任卫生部部长陈竺任主任委员,时任卫生部副部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任常务副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23个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共计67名,其中院士委员28名、资深专家3名、各专业委员会主任20名、相关部委专家4名、总局相关技术单位负责人7名。根据药典标准工作需要,本届委员会以第九届药典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置为基础,对专业委员会的设立进行了适当调整;为加强化学药标准的制定工作,增设了化学药品第三专业委员会,扩大化学药委员的人数;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取消政策与发展委员会、标准信息工作委员会和注射剂工作委员会。 2010年12月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成立暨全体委员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编制大纲明确了《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国家药典委员会以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为基础,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和相关机构开展药典编制工作。药典委员会常设机构首次将I S 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药典编制的全过程管理,按照规范的“中国药典编制工作程序”开展品种遴选、课题立项、试验研究、标准起草、复核和审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本版药典编制工作。2015年2月4日《中国药典》2015年版经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6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版药典进一步扩大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一部收载品种2598种,其中新增品种440种、修订品种517种、不收载品种7种。二部收载品种2603种,其中新增品种492种、修订品种415种、不收载品种28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其中新增品种13种、修订品种105种、新增生物制品通则1个、新增生物制品总论3个、不收载品种6种。本版药典首次将上版药典附录整合为通则,并与药用辅料单独成卷作为《中国药典》四部。四部收载通则总数317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检测方法240个(新增27个)、指导原则30个(新增15个)、标准品、标准物质及试液试药相关通则9个。药用辅料收载270种,其中新增137种、修订97种、不收载2种。 本版药典完善了药典标准体系的建设,整体提升质量控制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先进、成熟检测技术的应用,药用辅料的收载品种大幅增加,质量要求和安全性控制更加严格,使《中国药典》的引领作用和技术导向作用进一步体现。 在编制本版药典的过程中,还完成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二、三增补本,《红外光谱集》(第五卷),《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第四版),《中国药典注释》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了《中国药典》2015年版英文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的编制工作。

中国药典2015版

中国药典2015版 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药典包括凡例、正文及通则(本版药典对各部药典共性附录进行整合,将原附录更名为通则[3] ),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凡例及附录的相关要求。 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一部收载品种2598种,其中新增品种440种。二部收载品种2603种,其中新增品种492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其中新增品种13种、修订品种105种。首次将上版药典附录整合为通则,并与药用辅料单独成卷作为新版药典四部。四部收载通则总数317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检测方法240个、指导原则30个、标准物质和对照品相关通则9个;药用辅料收载270种,其中新增137种、修订97种。 《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颁布实施必将对保障药品质量、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医药产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有利于提升公众用药安全水平。药品标准的制定直接影响公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新版《中国药典》持续完善了以凡例为基本要求、通则为总体规定、指导原则为技术引导、品种正文为具体要求的药典架构,不断健全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注册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

典》通用技术要求,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因此,《中国药典》对已上市药品的生产和药品的研发上市都具有强制约束力。新版《中国药典》的颁布实施,必将促进我国药品质量的提高,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有利于推动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新版《中国药典》在药品质量控制理念、品种收载,通用性技术要求的制定和完善,检验技术的应用、检验项目及其限度标准等方面的设置,对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作用。新版《中国药典》的颁布将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生产工艺优化等。 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产品走向国际。新版《中国药典》在充分借鉴国际先进药典管理经验和质控技术的同时,兼顾我国医药产业的实际现状,充分展现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最新成果。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我国药品标准的整体水平,提升我国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医药产品“走出去”。

中国药典2015版

中国药典2015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已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67号公告发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BYCFDA官网就实施《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有关事宜,CFDA公告如下:一、《中国药典》是药品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均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 二、《中国药典》2015年版包括凡例、正文及通则,实施之日起,所有生产上市的药品标准(包括药品注册标准)应当执行本版药典的相关通用要求。 三、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的品种,自实施之日起,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局(部)颁的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同时废止。 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品种项下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其质量标准按本版《中国药典》同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不再收载的历版药典曾收载品种(因安全性、有效性等问题撤市的除外),新标准未颁布前,仍执行原药典标准,但应符合新版药典的通用要求。 四、药品注册标准中收载检验项目多于(包括异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严于药典要求的,应在执行药典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执行原注册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因辅料及生产工艺等差异导致的检测项目差异,生产企业应基于科学、质量可控的原则开展研究,必要时申报药品补充申请。

药品注册标准收载检验项目少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低于药典要求的,应执行药典规定。 五、《中国药典》2015年版发布之日(含当日)前已获批的药品应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版药典相应要求。如涉及药品处方、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等变更的,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2015年12月1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补充申请,审评审批期间仍可执行原标准,审批通过者执行新标准,审批不通过者应立即停产。 仅涉及明确检测项目、指标限度调整但不涉及药品处方、原辅材料来源、生产和工艺变更的,应在实施之日前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口药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六、《中国药典》2015年版发布之日起(不含当日)新提交的药品注册申请,应按照新版药典相关要求开展研究并提交申报资料,技术审评部门应按照新版药典相关要求开展审评,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批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发布之日(含当日)前已受理、技术审评部门尚未完成相关技术审评的注册申请,按照新版药典的相关要求开展审评;技术审评部门已完成相关技术审评的注册申请,药品批准上市后6个月内应符合新版药典的相关要求。 七、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增修订内容,药品生产企业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前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提出变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

浅谈2015年版中国药典的变更年版中国药典的变更

浅谈2015年版中国药典的变更 1.基本情况: 1950年1月卫生部成立第一届国家药典委员会,组成8个专家的小组团队,展开中国药典的编制,亦是我国最早的标准化机构。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至今已组建十屇药典委员会,并经已编制共九版中国药典(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 英文缩写为Ch.P.)。中国药典是为保证药品产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稳定、质量可控的技术法典,亦是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的法定依据。 作为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及对外的竞争 力,药典收载范围遂步扩大,由1953年(第 一版)共531品种增加至现有的2010版(第九 版)共4567种(包括有中药: 2165种(一部),化 学药: 2271种(二部)及生物药制品: 131种(三 部)),当中涵盖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 饮片、中成药、生物制品、药用辅料、凡例、 通则及附录等等。 国家药品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是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附录共同构成。并且对药典以外的其他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由此可见,药典是国家对药品监控及为企业建立质量体系的重要手段。 药典的法律地位: 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国务院药品监 国务院药品监督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2.基本结构: 凡例: 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控的基本原则,是对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正文: 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统称正文,是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来源、处方、制法、和运输、贮藏等条件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2015版《中国药典》及相关法规习题.doc

精心整理 制药企业产品检测理论试题 一、单选题 1下列哪项不属于2015版《中国药典》一部正文收载内容?(C ) 2 A.药材和饮片 B.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 C.药用辅料 D.提取物 E.植 3 4 A. 5 6 A. 7 C. 8 9 A. 10 11 12)13 A. 14下列有关【贮藏】项下的规定,描述错误的是(D ) 15 A.冷处是指2~10℃ B.常温系指10~30℃ 16 C.阴凉处系指不超过10℃ D.密闭的目的是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 物进入 17试验中供试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的量,均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精确度可根据述职的有效数位来确定,下列描述错误的是(A )

精心整理 18 A.如称取“0.1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0.05~0.16g; 19 B.称取“2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5~2.5g; 20 C. 称取“2.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5~2.05g; 21 D.称取“2.0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95~2.005g。 222015版《中国药典》规定,细粉系指能全部通过五号筛,并含能通过六号筛不少于的粉末。(D ) 23 24 25 A. 26 27 A. 28 29 A. 30 31 32 33 A. 34 C.水的纯度、是否含含有离子杂质、pH和温度 D.水是否含有离子杂质、pH和 温度 352015版《中国药典》可见异物检查法中,5瓶注射用无菌冻干粉制剂如检出微细可见异物,每瓶中检出微细可见异物数量不得过( C )。 36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E.5个 37原料药与制剂稳定性试验考察中加速试验一般要求的温湿度为(A ) 38 A.40℃±2℃;75%±5%; B. 25℃±2℃;60%±5%;

2015年版中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中国药典》分为四部出版: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等;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药典包括凡例、正文及通则,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凡例及附录的相关要求。 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一部收载品种2598种,其中新增品种440种。二部收载品种2603种,其中新增品种492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其中新增品种13种、修订品种105种。首次将上版药典附录整合为通则,并与药用辅料单独成卷作为新版药典四部。四部收载通则总数317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检测方法240个、指导原则30个、标准物质和对照品相关通则9个;药用辅料收载270种,其中新增137种、修订97种。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的医药卫生保健工作,当年11月卫生部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1950年1月卫生部从上海调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干事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 1950年4月在上海召开药典工作座谈会,讨论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并根据卫生部指示,提出新中国药典要结合

国情,编出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的药典。随后,卫生部聘请药典委员49人,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另聘请通讯委员35人,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卫生部部长李德全任主任委员。 1951年4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药典的名称、收载品种、专用名词、度量衡问题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决定。干事会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对药典草案进行修订,草案于1952年底报卫生部核转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后,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 1953年,版药典共收载药品531种,其中化学药215种,植物药与油脂类65种,动物药13种,抗生素2种,生物制品25种,各类制剂211种。药典出版后,于1957年出版《中国药典》1953年版第一增补本。 1955年,卫生部成立第二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49人,通讯委员68人,但这届委员会因故未能进行工作。1957年成立第三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80人,药学专家汤腾汉教授为这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设通讯委员),同年7月28日至8月5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卫生部李德全部长作了药典工作报告,特别指出第一版中国药典没有收载广大人民习用的中药,是个很大的缺陷。会议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了制订药典的原则,讨论了药典的性质和作用,并修改了委员会章程,会议一致认为应把合乎条件的中药收载到药典中。8月27日卫生部批准委员会分设药理与医学、化学

2015年版中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是中国药典出版社于2015年6月5日出版的,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编撰。 中国药典分为四个部分:一个包含药材和煎剂,植物油和提取物,调配制剂和单一风味制剂;第二种是化学品,抗生素,生化药物和放射性药物;第三部分包含生物制品。一般原则有四个,包括制剂的一般原则,测试方法,指导原则,参考物质和测试溶液的相关一般原则,药物赋形剂等。 2020年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局发布公告,正式颁布了2020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新版《中国药典》将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该药典包括一般示例,文本和一般原则(该版本的药典结合了各种药典的常用附录,并重命名了原始附录一般原则[3]),这是药物开发,生产,销售,使用,监督和管理的法律依据。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均应符合中国药典的有关要求。

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了药品品种的收集和修订范围,包括5608种药品。收集了2598个品种,并添加了440个新品种。第二部分有2603个品种,其中492个新品种。三部分共收集到137个品种,包括13个新品种和105个修订品种。首次将上一版《药典》的附录纳入一般原则,并与新药典的第四部分一起,将药物赋形剂分成册。四个部分共收集了317项通用原则,其中包括38项通用制备原则,240项检测方法,30项指导原则和9项相关的参考材料和参考材料通用规则。收集了270种药用辅料,其中新添加的137种和修订的97种。 本版《药典》是中国药品质量保证规范,以科学,先进,规范和权威为基础,着眼于解决制约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并努力提高药品标准的质量控制水平,充分利用世界先进技术和经验,客观地反映出中国目前制药行业的水平,临床用药和检测技术。它在提高药品质量的过程中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并将进一步扩大和增强中国药典在世界范围内的积极影响。

无菌检查法-2015版中国药典

无菌检查法-2015版中国药典 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B 级背景下的局部A 级洁净度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确认。隔离系统应定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主要用于厌氧菌的培养,也可用于需气菌培养;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适用于真菌和需气菌的培养。培养基的制备及培养条件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酪胨(胰酶水解) 15.0g 酵母浸出粉 5.0g 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 L-胱氨酸0.5g 新配制的0.1% 刃天青溶液1.0ml 硫乙醇酸钠0.5g 琼脂0.75g (或硫乙醇酸) (0.3 ml) 纯化水1000ml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pH 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pH 值使灭菌后为7.1±0.2。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2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灭菌。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 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除另有规定外,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30~35℃培养。 2.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胰酪胨17.0g 氯化钠 5.0g 大豆木瓜蛋白酶消化物 3.0g 磷酸氢二钾2.5g 葡萄糖(一水合/无水)2.5g (2.3g)纯化水1000mL 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滤过,调节pH 值使灭菌后在25℃的pH 值为7.3±0.2,加入葡萄

《中国药典》2015年版实施通告有关问题的解读(一)

《中国药典》2015年版实施公告 有关问题的解读(一) 1. 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2015年版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15年第105号)中规定,为符合2015年版药典而需进行补充申请的,应在2015年 12月1日前进行申报,2015年12月1日后是否仍可提交相应补充申请? 答:对2015年版药典发布前已上市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5年12月1日前完成原标准与新版药典相关要求的研究和比对,并应按公告要求进行相应的备案或补充申报。2015年12月1日以后仍可以提交相应补充申请。 2. 问:企业的注册标准已经对2010年版药典相关品种进行评估 的,且2010年版与2015年版药典品种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无变化的,是否需要重新对产品进行评估? 答:虽然品种正文内容与2015年版药典品种规定无变化,但由于2015年版药典通用性要求,包括凡例、通则、制剂通则以及通用性检验方法等进行了全面的增修订,因此,生产企业仍需针对2015年版药典通用性要求方面对本产品进行相应的评估。 3. 问:关于药品执行标准的表述方式的问题

答:对于注册标准不低于《中国药典》项目的制品,执行注册标准,其执行标准表示方式为:“执行药品注册标准且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要求”。 4. 问:对于进口药品生产企业,能否使用注册代理公司出具的 说明信来代替国外的声明信,进行备案或补充申请的申报?答:原则上注册代理公司应出具持证商的声明信。如使用说明信代替国外的声明信,应同时提供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注册代理公司办理该事项的委托书。 5. 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第67号公告中规定,2015年版药 典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如何界定产品的执行日期?答:按是历版药典执行惯例要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生产或进口的药品应符合2015年版药典的相关规定。 6. 问:按照实施公告要求提出备案或补充申请的品种,审评审 批期间是否仍可执行原标准,期间若有进口再注册申请的是否可按原注册标准核发新证。 答:申请人应按105号实施公告第五款规定执行。出现补充申请与再注册申请交叉情形者,建议补充申请与进口再注册合并审评,如2015年12月1日起前已提交补充申请,可在补充申请期间执行原标准的要求。 7. 问:制剂中间体是否也需要按照制剂的药典标准进行提高?

2015版中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是2015年6月5日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创作的。《中国药典》分为四部出版: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等;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包括:制剂通则、检验方法、指导原则、标准物质和试液试药相关通则、药用辅料等。 2020年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新版《中国药典》于2020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药典包括凡例、正文及附录,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凡例及附录的相关要求。 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一部收载品种2598种,其中新增品种440种。二部收载品种2603种,其中新增品种492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其中新增品种13种、修订品种105种。 首次将上版药典附录整合为通则,并与药用辅料单独成卷作为新版药典四部。四部收载通则总数317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检测方法240个、指导原则30个、标准物质和对照品相关通则9个;药用辅料收载270种,其中新增137种、修订97种。

药典标准:是指药品生产、使用和检测的法定标准。药典收载的药品标准,是国家药品标准,具有法律效力。简单说就是药典收录的标准成为药典标准。 中国药典始自1930年出版的《中华药典》。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已编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1953、1963、1977、1985、1990、1995、2000、2005、2010、2015年版共10个版次。 《中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药典委员会制定,每5 年修订一次。

2015版中国药典电子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电子版简介(《中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分为一,二,三,四部分。根据含量,共有2158种药材和煎剂(618),植物油和提取物(47),处方制剂和单一制剂(1493)等,共有2158种。《药典》第二部分共记录了2271种。药典的第三部分包含137种生物产品,包括预防等级I(48),治疗等级II(78),体内诊断等级III (4)和体外诊断等级(7)。药典4包含药物赋形剂(270),一般原则和指导原则(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特点(2015年版) -新版《中国药典》的内容包括618种药材和汤剂,47种植物油和提取物,1493种处方药和单一风味制剂以及第2卷第2603个品种。在《中国药典》(2010年版)中,共有2165个品种记录在第一卷和第二卷的2271中。 -新版《中国药典》是1953年第一版以来的第十版。在保持科学,先进,规范药典的基础上,本版《药典》着重于加强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控制要求。充分利用国际

先进的质量控制技术和经验,提高药典标准水平,反映出中国目前医学发展和检验技术水平,促进中国药品质量的提高,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我们将继续在产品升级,促进中国医药工业健康发展,增强中国药典权威和国际影响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相关说明: -本版《药典》是中国药品质量保证规范,以科学,先进,规范和权威为基础,着力解决限制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药品标准的质量控制水平,充分利用世界先进技术和经验,客观地反映了中国目前制药行业的水平,临床用药和检测技术。它在提高药品质量的过程中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并将进一步扩大和增强中国药典在世界范围内的积极影响。 -自中国药典实施之日起,自历史药典开始记录的同一品种的药品标准,卫生部发布的药品标准,国家食品局发布的新药品认证标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废止升级为国家标准的国家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 总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按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编写,系统阐述《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部纲要,是《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及今后五年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当前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药品监督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需求,积极探索和改革药品标准形成和淘汰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在药典标准中的应用,支持并保护先进生产工艺,促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汲取国内外先进经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断优化、完善和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建立健全严格的、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大幅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控制水平和《中国药典》的国际地位,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支撑药品科学监管、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上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原则 《中国药典》是国家保障药品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法典,应坚持把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作为药品标准工作的宗旨,建立严格的药品质量标准,充分反映和体现本阶段国内外药品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和发展趋势,有效支撑药品科学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与用药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二)坚持科学、先进、实用、规范的原则 《中国药典》是药品质量在法定标准上的客观反映,在规定上应坚持科学,在水平上应保持先进,在操作上应体现实用、在形式上应遵守规范、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药用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标准提高以质量可控为目标,,应重实用、求实效,在科学、先进的基础上,新颁标准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要保证标准的相对稳定性。 (三)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 《中国药典》是历史的和发展的。要继承药典编制的历史经验,尤其重视继承我国民族医药传统文化,巩固和扩大中药标准化成果,做到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并重。同时,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药品标准的研究,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医药创新成果通过标准快速转化为生产力。此外,要积极保护药用资源,推进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

2015版药典眼用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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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眼用制剂
眼用制剂系指直接用于眼部发挥治疗作用的无菌制剂。 眼用制剂可分为眼用液体制剂(滴眼剂、洗眼剂、眼内注射溶液) 、眼用半固体制 剂(眼膏剂、眼用乳膏剂、眼用凝胶剂) 、眼用固体制剂(眼膜剂、眼丸剂、眼内插入 剂) 。眼用液体制剂也可以固态形式包装,另备溶剂,在临用前配成溶液或混悬液。 滴眼剂 系指由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供滴入眼内的无菌液体制剂。 可分为水 性或油性溶液、混悬液或乳状液。 洗眼剂 系指由原料药物制成的无菌澄明水溶液, 供冲洗眼部异物或分泌液、 中和 外来化学物质的眼用液体制剂。 眼内注射溶液 系指由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无菌澄明溶液,供眼周围组织 (包括球结膜下、筋膜下及球后)或眼内注射(包括前房注射、前房冲洗、玻璃体内 注射、玻璃体内灌注等)的无菌眼用液体制剂。 眼膏剂 系指由原料药物与适宜基质均匀混合, 制成溶液型或混悬型膏状的无菌眼 用半固体制剂。 眼用乳膏剂 系指由原料药物与适宜基质均匀混合, 制成乳膏状的无菌眼用半固体 制剂。 眼用凝胶剂 系指原料药物与事宜辅料制成的凝胶状无菌眼用半固体制剂。 由原料 药物与事宜辅料制成的无菌溶液,滴入眼部后快速形成凝胶的制剂称为眼用原位凝胶 剂,也称眼用即型凝胶剂。 眼膜剂 系指原料药物与高分子聚合物制成的无菌药膜, 可置于结膜囊内缓慢释放 药物的眼用固体制剂。 眼丸剂 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球形、类球形或环形的无菌眼用固体制 剂。 眼内插入剂 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适当大小和形状、 供插入结膜囊内缓 慢释放药物的无菌眼用固体制剂。 眼用制剂在生产和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滴眼剂中可加入调节渗透压、pH 值、黏度以及增加药物溶解度和制剂稳定的 辅料,并可加适宜浓度的抑菌剂和抗氧剂。所用辅料不应降低药效或产生局部刺激。 二、除另有规定外,滴眼剂应与泪液等渗。混悬型滴眼剂的沉降物不应结块或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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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中国药典

2015年版中国药典 1、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从药品监管发展历程来看,制定和完善药品标准体系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制修订始终坚持“科学、先进、实用、规范”的原则,依据试验数据、研究结果、专家评估,体现出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以持续改进提高药品质量。 《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药品标准水平又上新台阶,不仅数量达到5608个,覆盖了基本药物目录和医疗保险目录的大部分品种,更加适应临床用药需要,而且质量上有了全面提升。《中国药典》2015年版既努力向国际先进标准看齐,又充分考虑我国制药水平的实际,突出中国特色。此外,还充分体现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全程管理的理念,制定和修订的指导原则和通用技术要求涵盖了药品的研发源头、生产过程、检测终端等各个环节以及原料、辅料、药包材、标准物质等多个领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据国家药典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药典》主要发挥4个

方面的作用:一是维护公众健康,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的“防护墙”。药品标准主要围绕影响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因素建立控制项目,除了考虑药物本身的理化性质及生物学特性外,还要考虑生产工艺、贮运等各个环节影响药品安全和有效的因素,同时应对其中有害物质建立适宜的检查方法与限度要求,并在生产中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 二是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升级的“导航仪”。《中国药典》2015年版以解决制约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紧跟国际药典标准发展趋势,兼顾我国药品生产实际水平,着力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通过提高标准要求和推动先进检测方法应用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和产业结构调整。

中国药典2015版

1.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2015年版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15年第105号)中规定,为符合2015年版药典而需进行补充申请的,应在2015年12月1日前进行申报,2015年12月1日后是否仍可提交相应补充申请? 答:对2015年版药典发布前已上市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5年12月1日前完成原标准与新版药典相关要求的研究和比对,并应按公告要求进行相应的备案或补充申报。2015年12月1日以后仍可以提交相应补充申请。 2.问:企业的注册标准已经对2010年版药典相关品种进行评估的,且2010年版与2015年版药典品种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无变化的,是否需要重新对产品进行评估? 答:虽然品种正文内容与2015年版药典品种规定无变化,但由于2015年版药典通用性要求,包括凡例、通则、制剂通则以及通用性检验方法等进行了全面的增修订,因此,生产企业仍需针对2015年版药典通用性要求方面对本产品进行相应的评估。 3.问:关于药品执行标准的表述方式的问题。 答:对于注册标准不低于《中国药典》项目的制品,执行注册标准,其执行标准表示方式为:“执行药品注册标准且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要求”。 4.问:对于进口药品生产企业,能否使用注册代理公司出具的说明信来代替国外的声明信,进行备案或补充申请的申报?

答:原则上注册代理公司应出具持证商的声明信。如使用说明信代替国外的声明信,应同时提供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注册代理公司办理该事项的委托书。 5.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第67号公告中规定,2015年版药典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如何界定产品的执行日期? 答:按是历版药典执行惯例要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生产或进口的药品应符合2015年版药典的相关规定。 6.问:按照实施公告要求提出备案或补充申请的品种,审评审批期间是否仍可执行原标准,期间若有进口再注册申请的是否可按原注册标准核发新证。 答:申请人应按105号实施公告第五款规定执行。出现补充申请与再注册申请交叉情形者,建议补充申请与进口再注册合并审评,如2015年12月1日起前已提交补充申请,可在补充申请期间执行原标准的要求。 7.问:制剂中间体是否也需要按照制剂的药典标准进行提高? 答:生产企业根据需求,自行对制剂中间体的质量标准进行评估,确保其生产的制剂应符合2015版药典要求。按批准文号管理的制剂中间体必须执行105号公告的要求。

2015版中国药典培养基变更参照pdf

2015 版中国药典微生物检查方法及培养基变更参照 无菌检查法 1.1 变更内容 1.1.1 无菌检查方面,使用胰酪胨大豆肉汤(胰酪胨大豆液体培养基/大豆酪蛋白肉汤培养基)取代改良马丁培养基与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配合进行细菌和真菌的全面微生物检测。 1.1.2菌液制备环节,使用胰酪胨大豆肉汤、胰酪胨大豆琼脂取代营养肉汤、营养琼脂进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和大肠埃希氏菌的菌液制备。 1.1.3菌液制备环节,使用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取代改良马丁培养基、改良马丁琼脂进行白色念珠菌和黑曲霉菌液的制备,同时对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的配方进行了变更。 1.1.4适用性试验中,胰酪胨大豆肉汤使用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和黑曲霉进行灵敏度检查;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使用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生孢梭菌、铜绿假单胞菌进行灵敏度检查。 1.2 培养基信息

2.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2.1 变更内容 2.1.1供试品制备环节,除了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pH6.8磷酸盐缓冲液、pH7.6磷酸盐缓冲液外,添加了pH7.2磷酸盐缓冲液和胰酪胨大豆肉汤。 2.1.2菌液制备环节,使用胰酪胨大豆肉汤、胰酪胨大豆琼脂取代营养肉汤、营养琼脂进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和大肠埃希氏菌的菌液制备;使用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取代改良马丁培养基、改良马丁琼脂进行白色念珠菌和黑曲霉菌液的制备,同时对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的配方进行了变更;使用梭菌增菌培养基取代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进行生孢梭菌菌液的制备。 2.1.3微生物计数环节,使用胰酪胨大豆琼脂取代营养琼脂进行需氧菌计数;增加需氧菌的 MPN 法计数,该方法使用胰酪胨大豆肉汤;使用沙氏葡萄糖琼脂取代玫瑰红钠琼脂进行霉菌 和酵母菌总数测定,同时增加玫瑰红钠琼脂、沙氏葡萄糖琼脂(含抗生素)两种选择性培养基于 对因沙氏葡萄糖琼脂上生长的细菌使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结果不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情况下 的霉菌和酵母菌计数;取消了使用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糖琼脂培养基(YPD)对酵母菌进行计数的试验环节。 同时2015版中使用“需氧菌”取代了以往的“细菌”,从而使得胰酪胨大豆琼脂计数所得不仅仅代表细菌,而是还包含真菌等其它在此培养基上生长的微生物菌落。 2.1.3 增加了耐盐革兰氏阴性菌的检验项目。 2.1.5简化了大肠埃希氏菌的检验流程。 2.1.6取消了对大肠菌群的检验。 2.1.7变更了沙门氏菌检验中前增菌、增菌、分离用的所有培养基类别。 2.1.8变更了铜绿假单胞菌检验中增菌、分离用的培养基类别,取消了绿脓菌素的直接试验。 2.1.9取消了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选择性增菌,改为无选择性增菌,同时变更了分离培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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