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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流程

各建设单位:

为方便建设项目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资料验收移交手续,现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验收移交的相关规定进行疏理。业务流程如下: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项目单位应将项目工程竣工纸质资料报送宣城市城建档案馆(且电子档案资料上传完整),进行预验收(或宣城市城建档案馆派人到工程施工现场验收)。竣工资料基本齐全后,宣城市城建档案馆核发符合工程验收条件通知书的同时,宣城市城建档案馆对预验收工程资料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应按宣城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目录的要求,将该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完整、齐全。

3、建设项目单位将齐全的竣工资料送宣城市城建档案馆由工作人员核查该工程竣工资料是否收集齐全完整(如项目单位确有把握,保证该工程竣工资料齐全完整,该环节可省去,直接进行下环节)。

4、建设项目单位按有关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案卷整理规定,对工程竣工纸质资料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进行整理、著录。

5、建设项目单位对整理好的竣工资料按有关要求,形成该工程项目资料电子档案。

6、建设项目单位将工程竣工资料纸质、电子档案报送宣城市城建档案馆,经审核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7、将工程竣工资料纸质、电子档案移交信息技术科进行录入。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的规定与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八、办理程序:(纳入并联审批程序)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无误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完成返回窗口一份。 九、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证件及有效期: 十一、法律效力: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年检: 十四、监管措施: 未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的工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 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 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填报《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doc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验收及移交时间 工程移交内容及范围 施工单位:2015年月日 1、电气工程验收及移交楼层:负一层至七层(共八层,含屋面及室外工程) 工程情况说明: 我司承建的已按施工合同及相关要求施工调试完成,工程内外清扫干净,灯亮,照明、动力系统等使用正常,具备移交条件,现 申请予以移交。 2、移交物件: ①.设备移交记录表: 1 份;(设备的公司名称、维保电话详见附件) ②.强电井锁匙 10 把;配电箱锁匙(不锈钢加锁) 30 把;防火卷帘门钥匙 1 把;楼层双电源转换开关钥匙 4 把(通用);③.图纸:电施( DZ-00~DZ-43) 44 张。 ④.技术培训记录表 1 份(详见附件) 接收单位(使用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验收及移交时间 工程移交内容及范围2015年月日 1、给、排水工程验收及移交楼层:负一层至七层(共八层,含屋面及室外工程) 工程情况说明: 我司承建的已按施工合同及相关要求施工调试完成,工程内外清扫干净,洁具、给水及排水系统等使用正常,具备移交条件,现申请予以移交。 2、移交物件: ①.设备移交记录表: 1 份;(设备的公司名称、维保电话详见附件) ②.水井锁匙7 把。 ③.图纸:水施( W-00~ZW-02) 40 张。 ④. 技术培训记录表 1 份(详见附件) 施工单位:接收单位(使用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年月

工程竣工移交计划

工程竣工移交计划 为使工程项目顺利有序地交付校方使用,确保学校在2015年9月1 日按时开学,特编制本计划,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明确得各自职责按计划执行。 一、工程移交得范围 1.地上地下建筑工程 校区16幢教学、科研用得建筑,1个景观塔,1个地下水处理机房。 2.校区市政附属工程(分三块) 1)市政附属工程:校区道路、综合管线(给排水、供电、供气、智能化等)、景观湖、围墙等。 2)室外体育运动场 3)零星建构筑物:校区大门及门岗、牌楼、升旗台等。 3.校区绿化工程 包括校园绿化、庭院景观绿化、边坡绿化等。 4.校区供电、供水、消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 本项目得档案资料、财务固定资产等不列入本次移交范围。 二、工程移交得工作机构 1.公司成立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得移交工作班子。 2.各标段设立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得工程移交工作小组,总包单位、工程监理、项目参建各专业施工负责人参加移交工作小组。 3.建议校方成立工程交接得工作班子。 三、工程移交得准备工作与职责 1.建筑内外门得钥匙清单

按建筑平面图对门进行编号,编制钥匙清单,门得编号与钥匙上得编号要一致。清单一式3份,校方2份,公司留底1份。 本项工作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有精装修得由精装修施工企业负责,要求在工程正式验收前完成,送公司工程部核查。 2.建筑设备清单 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以及专业设备。 要求编制清单,标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功能、安装位置等。一式3份。同时附设备得采购合同、保修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得操作维修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也应编制清单)。 固定电话、监控摄像机等有特殊功能设施除编制清单外,尚应提供与设施编号对应得系统接线编号,以便于维护。(附设备编号平面图) 本项工作由各系统设备安装单位负责,在工程正式验收前完成,送公司工程部核查。 3.家具、厨具清单(主要指国际交流中心) 要求对建筑内得家具、厨具编制清单,标明家具名称、规格、数量、设置位置等。一式3份,并附采购合同、保修书、使用说明书等。 由家具、厨具供货单位负责编制清单,送公司工程部核查。 4.编制工程使用说明 介绍建筑概况、各专业系统简况,建筑、设备使用维护注意事项等。 由单位工程总包单位与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报公司工程部核查。 5.工程资料 1)设计技术文件——1套 包括设计施工图(蓝图与电子版)、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确认单等。 由公司技术部整理汇总。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移交说明及要求(工程)2整理版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移交说明及要求 (暂行) 1、案卷质量要求 1.1归档的工程文件材料,依照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方进行移交。 1.2 竣工归档中的工程项目名称、参建单位名称的全称和简称必须规范和统一,案卷题名为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单位工程名称(管线标段名称)+卷内文件主要内容 +文种 (竣工文件、图纸等)。 1.3 单位工程文件材料较多,厚度超过 30m(图纸不超过50mm时,应根据文件材料的类别分开组卷。每卷都必须有单独的档号(可空项)、页号和案卷题名。 1.4 案卷内工程文件材料必须采用标准格式,填写必须规范,字迹清楚。必须是激光打印件, 一切签字必须是手写、齐全,并标明完整日期。 1.5 案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记录和反映工程管理和施工活动的实际过程,采集的数据真实可靠,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法定单位。 1.6 案卷内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与卷内目录所登录的内容相对应。 1.7 案卷内工程文件材料的手工书写材料,必须是有利于长期保存的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耐久性材料,不能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材料。 1.8 表格中的空格和没有填满内容的栏目,从该格的左下角到右上角用斜线杠除。 2、案卷和案卷内工程文件材料的内容和排列顺序 2.1 需归档的工程文件包括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设备文件和全套竣工图等。 2.2 工程竣工档案组卷时应遵循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互 相联系,有序排列。一个单位工程分开组卷时,应保证同一类文件材料相对集中于一卷,以有利于保管和利用查阅。 2.3 施工文件的案卷顺序按照专业排列(不涉及的专业不入卷): 2.3.1 土建专业 2.3.2 管道安装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审核移交单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审核移交单 工程项目:表十七 序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基建部门审核 内容数量内容、数量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4地形测量和拔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6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 7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8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9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10施工图及其说明 11设计计算书 12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四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施工承包合同 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6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3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8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财务文件 1工程投资估算材料 2工程设计概算材料 3施工图预算材料 4施工预算 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4进度控制 (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5质量控制 (1)不合格项目通知 (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6造价控制 (1)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2)月付款报审与支付 (3)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4)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7分包资质 (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 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移交单位:(盖章) 移交人: 接收单位:(盖章)丽水市城建档案馆 接收人: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注:文字材料 张 蓝 图 张 照 片 张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目录 序号 文 件 材 料 名 称 份 数 页 数 备 注 工 程 准 备 阶 段 1 项目建议书及批示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示 3 选址意见书、选址范围图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规划用地红线图 5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 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8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合同 9 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审查会议纪要 10 初步设计文本(审定)、合同 11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白蚁防治、环保、人防、交 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卫 生等)批准文件和取得的有关协议 12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回复联系单 13 施工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投标、开标文件)或直接发 包确认书、预算 14 施工承包合同 1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报告 1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7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 1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申请 19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绿化规划审批表及绿化规划图 20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规划放线、验线通知单 21 总平面布置方案图(规划审核盖章) 22 其它 监 理 资 料 1 监理合同 2 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3 监理月报 4 监理例会纪要 5 监理指令(工程暂停、复工指令) 6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7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8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9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10 合同变更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高压供电 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 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 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完毕后 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分期 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四章工程移交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第六章附则 ···············································································································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 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压供电工程、天 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 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 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 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 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 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监理单位 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 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

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一、验收及移交程序 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 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 (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

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 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归档细则由建设单位报市档案局确认,档案移交进馆范围按归档细则确定的内容执行。 三、档案形成要求 (一)按实际情况形成工程档案 一般情况下,按照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形成相应的工程档案。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合同无法履行或变更的情况下,需书面写明情况。 特殊情况下,施工内容与合同发生差异或人员有变更,按实际形成工程档案。(如○1项目经理或总监发生了变更,而建设单位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时,由建设单位提交情况说明。○2现监理无高压外线监理资质,由建设单位另外请有资质的监理专门对高压外线施工内容进行监理的情况。)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

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及清单以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公司,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质检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竣工档案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是指项目需要收集的工程施工资料,是项目部从开工到工程竣工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包括各分包单位的相关施工资料。 (一)工程施工资料的具体整理归档范围见附表1,在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必须与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同步。 (二)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套数:施工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设立专门条款确定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套数,并明确相关单位应提交文件的责任。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套数再增加一套集团公司自留;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编制时不少于三套,移交建设单位两套,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部一套。 (三)声像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照片、胶片、录像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工程施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规定要求收集归档,归档范围包括: 1、反映工程建设前、建设中、竣工后概貌的声像材料; 2、反映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上级领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视察、检查、研究工作等活动的声像材料; 3、工程建设中反映上级领导机关授予单位或个人的奖状、奖旗、证书等过程的声像材料;

4、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要环节、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形成的主要声像材料; 5、反映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声像材料; 6、反映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含重大工程事故)形成的声像材料; 7、其它与工程有关又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四)竣工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要求 1、文件材料的规格尺寸为 A4 大小(297×210mm),同一卷内同一规格。 2、填写竣工工程施工资料时应使用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字迹材料,如碳素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复写纸、铅笔等不耐久的书写材料进行填写,否则集团公司工程部有权拒收。 3、归档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纸质和字迹材料耐久性强,签署盖章手续完备,因客观原因不能保证资料齐全,必须将原因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审批表与资料一并移交集团公司工程部。 4、竣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要求,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和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不得随意涂改。 5、竣工图编制套数与施工资料套数保持一致,严格按国标《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中表一的方法折叠,即采用“手风琴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外露,未按要求折叠的竣工图,集团公司工程部有权拒收。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得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得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得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与合同约定得各项内容; 2、有完整得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得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得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得工程保修书与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得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得单位工程(如高压供 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 成施工合同规定得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得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得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 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得缺陷问题书面汇总, 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 完毕得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与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 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得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与资料得复查与 对监理单位报送得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得审查;工程部组织技 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得竣工 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得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得《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 式三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得工程项目)所包含得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完毕后 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得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得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得要求,先期竣工得单项工程(或分期 建设得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得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得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得竣工验

关于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定 第一条、竣工文件材料包括竣工图和工程管理文字材料。竣工文件材料是工程建设的全面总结,是基本建设的重要技术档案,是工程项目投产后的生产管理、维修、改造、扩建的依据,竣工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第二条、竣工文件材料必须与工程建设的实际相符,要在工程建设的程序中形成和积累。确保竣工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组卷应遵照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原则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专业特点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真实记录和反映第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工程的技术材料,各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 第五条、案卷质量要求及文字材料、图纸的整理组卷要求: 1、组卷原则。竣工档案的组卷要遵循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单位工程按先文字材料后图样材料排列;文字材料和图样材料均按专业分类。 2、所有竣工图均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

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竣工图章、竣工图核定章、已执行章规格尺寸详见图1、图2、图3。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应在原图签右上方加盖“竣工图章”如果此处有内容,可在原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如原图签周围均有内容,找一内容比较少的位置加盖。 5、施工图中有部分需变更的,可在原图上修改,并在修改部位加盖“核定章”由修改人签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6、改动大的施工图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图纸编号应采用原图号,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7、竣工文字材料部分的设计修改通知单,如果已按通知单作了修改的,应加盖“已执行章”。在修改的图纸上加盖“核定章”。 8、施工图中需修改的部分必须用炭素笔修改,并在变更处标注上“见x年x月x日x号变更字样。 9、竣工图必须使用新蓝图,图面整洁、线条字迹清楚、修改符合技术要求,图纸反差良好,能满足缩微和计算机输入要求。禁止用在施工现场受到磨损、残缺和有油垢的旧图纸编制竣工图。 10、组卷前要详细检查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是否按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并且图物相符。 11、竣工文件材料必须用炭素墨水书写清楚,字迹工整、纸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 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 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 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竣工档案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是指项目需要收集的工程施工资料,是项目部从开工到工程竣工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包括各分包单位的相关施工资料。 (一)工程施工资料的具体整理归档范围见附表1,在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必须与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同步。 (二)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套数:施工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设立专门条款确定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套数,并明确相关单位应提交文件的责任。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套数再增加一套集团公司自留;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编制时不少于三套,移交建设单位两套,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部一套。 (三)声像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照片、胶片、录像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工程施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规定要求收集归档,归档范围包括: 1、反映工程建设前、建设中、竣工后概貌的声像材料;

2、反映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上级领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视察、检查、研究工作等活动的声像材料; 3、工程建设中反映上级领导机关授予单位或个人的奖状、奖旗、证书等过程的声像材料; 4、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要环节、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形成的主要声像材料; 5、反映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声像材料; 6、反映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含重大工程事故)形成的声像材料; 7、其它与工程有关又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四)竣工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要求 1、文件材料的规格尺寸为A4 大小(297×210mm),同一卷内同一规格。 2、填写竣工工程施工资料时应使用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字迹材料,如碳素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复写纸、铅笔等不耐久的书写材料进行填写,否则集团公司工程部有权拒收。 3、归档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纸质和字迹材料耐久性强,签署盖章手续完备,因客观原因不能保证资料齐全,必须将原因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分管领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各项目监理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资料的搜集、整理,为保证竣工资料的齐全、完善、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个月内(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盖公司公章日期为准,总监(现场负责人),必须向工程部递交全部竣工资料;后附表一中所列资料独立装订成册,移交工程部单独存档。 2、项目负责人必须对自己在项目时资料的完整性负责;项目负责人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将项目监理部资料移交清楚。移交单上必须显示资料移交情况,交接人与接收人签字后资料的完整性由接收人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日期内递交资料的应向工程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取得同意后可延期递交竣工资料。延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需向公司总经理以书面形式递交延期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延期递交。 4、对于非特殊原因造成资料不能及时移交且未向工程部负责人或总经理提出延期申请的,将给总监(项目负责人)以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经济处罚并暂扣每月工资的10%(整理完善并移交后发放所扣工资,罚款除外),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5、竣工资料移交工程部经公司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归档; 附表一 项目竣工资料清单

序号 工程名称: 竣工日期: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工程类别: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建筑高度:建筑层数: 项目单位工程有: 一、书面移交的资料: 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节能、主体、基础验收记录(签字、盖章原件); 2. 竣工报告;工程验收备案表;竣工移交证书; 3. 监理工作总结;(盖章原件、电子文档) 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基础、主体、竣工等) 5. 安全生产综合评定表(盖章原件); 6. 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7. 业务手册;(盖章原件) 8. 费用索赔资料; 9. 工程监理合同;(盖章原件) 10. 监理日记; 11. 中标通知书;(原件) 12. 工程开工令; 二、电子文档(签章页必须为原件)移交的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细则; 3.旁站方案(包括安全、质量);

工程部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操作细则)

工程部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操作细则) 一、验收组织及要求 1、项目工程部对工程各项验收应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并上报工程总监审批。 2、工程总监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3、工程的预验、内部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4、规划专项验收由综合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人防、消防、环保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5、在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之外的各项分包工程的验收,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验收的由分包单位负责组织,并在工程总体验收前将通过专项验收的资料提交给总包单位和工程部。 二、验收程序及要求 1、工程施工完毕后按以下次序进行验收:预验→内部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 2、负责验收的各级负责人应了解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验收程序和验收要求,提前做好各项验收的准备工作。 3、各项工程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应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合理安排次序,进行系统协调。 4、工程部及综合部应尽力与政府管理部门协调,缩短验收的时间。

三、检查对比 在各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均应按照验收依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要求和工程合同要求。 过程及竣工检查对比的主要事项如下: 1、是否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 2、是否完成了政府规定的检测工作; 3、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地方性法规; 4、是否全部完成了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作; 5、是否完成了必须的阶段性验收工作(如基础工程验收、结构工程验收、节能验收、玻璃幕墙验收等)。 6、是否符合《交工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 8、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9、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10、甲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是否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 11、施工单位是否签署了工程保修书; 12、竣工图是否将施工过程的变更进行如实的标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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