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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2017年07月08日

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是比较典型的合作+竞争”关系。

对商业银行而言,融资租赁是企业获得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与银行信贷存在替代和竞争

关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也需要商业银行的服务,在授信、中间业务等方面有着广阔

的合作空间。我国融资租赁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发展相对成熟,探讨两者的

合作模式和前景具有现实意义。

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合作

的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扩展市场,借助租赁公司强化在产业链条中的竞争优势。

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缺少网络化的分支机构,难以在跨行政区域方面形成网络效应,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更好的发展。现阶段,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

2、境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

3、国际业务方面的合作

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

人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 ,或在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措施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

O

(一)银行推荐客户,并提供结算等服务的模式

是指银行向租赁公司推荐有租赁需求的客户 ,由租赁公司独立作出业务决策,银行在应收

租赁款归集、资金账户监管提供服务 ,双方还可约定租后管理合作事宜

。这种模式涉及的

风险较低,执行的难度较低。

(二)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协助管理的模式

是指租赁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 ,租赁公司将其直接营销的客户 ,统一到合作银行开设

结算账户,由银行提供租赁款归集服务 ,或者还提供账户监管和租后管理等服务 。这种模

式涉及的风险也较低,执行的难度也较低。

2. 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

(一)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提供保理服务的模式

是指租赁公司向银行推荐已完成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 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提供应收租赁款的保理服务 。这种保理既包括对售后回租的保理

也包括直接租赁等其他租赁形式的保理

。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要在给予承租

,银行基于对承租人的授信或者

、信托公司三方合作,由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购买租赁公司的应收 租金收益权。这种对接对应的,既可以是新租赁业务,也可以是存量租赁业务 。这种模式 的好处是作为表外资产进行管理,不占用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

(二)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提供结构化保理服务的模式

是指租赁公司向银行推荐尚未完成资金交付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 ,银行基于对租赁合

同认可,视未完成租金”为已完成租金”,进行保理。这种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基于租赁公 司营销的优质项目而进行的合作

。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

般要在对承租人进

行主体评级授信基础上,还要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债项评级授信 ,两个评级授信都符合银

行要求的情况下,才可开展合作。

(三)联合营销,杠杆租赁的模式

是指银行和租赁公司配合 ,对于具有综合金融需求的优质客户或大项目釆取杠杆租赁的模 式。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

,由牵头的融资租赁公司出资拟购买租赁物价值的

20%-40%,其余资金由商业银行提供,出租人需将设备的所有权、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 权利抵押给银行。这种模式下,租赁公司可以享受到国家对购买设备的税收优惠 。银行的

风险控制类似于项目融资

,要融资项目的债项评级优秀 ,才可开展合作。

(四)银行发行理财产品 ,对接融资应收租赁收益权模式

是指租赁公司与银行合作

3. 国际业务方面的合作

在国际业务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更多的服务 结售汇、外汇衍生品等。创新的合作是内保外贷和内保内贷两种模式

(一)内保外贷的模式

该模式是指境外金融机构以银行开出的融资性保函为担保条件 币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可行,商业银行要有对开证申请人的授信额度 。

2、信托公司+融资租赁

,传统的比如国际结算 ,向境内注册的外资租赁公 司发放外债贷款,租赁公司再与境内用款客户办理租赁融资

/售后回租业务 。这种模式的好

处在于借用外资租赁公司的外债额度从境外融资为境内用款客户获得低成本资金 。这种模 式要符合国家外汇管制的要求,境内注册的外资租赁公司有足够的外汇规模 ,商业银行要

有对开证申请人的授信额度 。

(二)内保内贷的模式

该模式在内保外贷基础上发展而来 ,由商业银行根据境内企业申请 ,为其向境外银行开出

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境外银行据此向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人民币融资的业务

。该业务

有利于申请人利用境外融资成本低的人民币资金

,降低融资成本。这种模式要在境外人民

在融资租赁业中,能够发行信托产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公司来自各方的资金压

力。由此,融资租赁与信托的合作成为不少企业家的现实选择之一

1.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模式

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对信托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

运用,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O在这种交易模式

下,信托投资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加入信托计划的每一位委托人的受托人,即信托财产

的管理人,通过自主管理购买租赁标的物,再租给承租人,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

的目

的。

2.银信合作主动管理融资租赁单一信托计划模式

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借助商业银行客户资源和资金平台,由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将募集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对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运用,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使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

3.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一)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模式

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借助租赁公司的项目资源、专业管理经验,信托公司发行融资

租赁集合信托计划,在资金运用上由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

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可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租赁资产的收益权

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通过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获取信托收益。

4.信托公司与银行、第三方、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一)融资租赁单一信托模式

此种模式下,租赁公司主要是由银行或有实力的第三方指定。通过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或

第三方合作,借助第三方客户资源和资金平台,由商业银行发行融资租赁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用借款资金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获取稳定信托收益。

(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单一信托模式

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可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租赁资产收益权对

外转让,由商业银行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租赁资

产收益权单一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由租赁公司

溢价回购租赁资产收益权,获取稳定信托收益。

5.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中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有实力的第三方委托有实力的银行等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收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

从未来的发展看,随着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当租赁资产能在未来产生可预的、稳定的现金流,就资产制定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就具备了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条件。目前,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扩大,信托公司正在探索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

3、券商+融资租赁

作为李克强总理口中的新高地”,融资租赁业务在证券业悄然走俏,成为不少券商发力攻

克的新方向。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等券商相继布局了融资租赁业。综合来看,券商布局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有两种方式是收购成熟的租赁公司,二是新设立融资租赁

公司。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是比较典型的“合作+竞争”关系。对商业银行而言,融资租赁是企业获得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与银行信贷存在替代和竞争关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也需要商业银行的服务,在授信、中间业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我国融资租赁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发展相对成熟,探讨两者的合作模式和前景具有现实意义。 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扩展市场,借助租赁公司强化在产业链条中的竞争优势。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缺少网络化的分支机构,难以在跨行政区域方面形成网络效应,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更好的发展。现阶段,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2、境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3、国际业务方面的合作 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一)银行推荐客户,并提供结算等服务的模式 是指银行向租赁公司推荐有租赁需求的客户,由租赁公司独立作出业务决策,银行在应收租赁款归集、资金账户监管提供服务,双方还可约定租后管理合作事宜。这种模式涉及的

风险较低,执行的难度较低。(二)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协助管理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租赁公司将其直接营销的客户,统一到合作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由银行提供租赁款归集服务,或者还提供账户监管和租后管理等服务。这种模式涉及的风险也较低,执行的难度也较低。 2.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一)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提供保理服务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向银行 推荐已完成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银行基于对承租人的授信或者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提供应收租赁款的保理服务。这种保理既包括对售后回租的保理,也包括直接租赁等其他租赁形式的保理。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要在给予承租人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或在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措施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二)租赁公司推荐 客户,银行提供结构化保理服务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向 银行推荐尚未完成资金交付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银行基于对租赁合同认可,视“未完成租金”为“已完成租金”,进行保理。这种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基于租赁公司营销的优质项目而进行的合作。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一般要在对承租人进行主体评级授信基础上,还要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债项评级授信,两个评级授信都符合银行要求的情况下,才可开展合作。(三)联合营销,杠杆租赁的模式是指银行和租赁公司配合,对于具有综合金融需求的优质客户

金融机构同业合作机构一览表

金融机构同业合作机构一览表 68家信托公司,91家公募基金公司,67家基金子公司,111家证券公司,832家银行,115家财务公司,40家金融租赁...... 【1】68家信托公司 1 国民信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 国投信托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3 华鑫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 外贸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5 金谷信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 英大信托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 北京国投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 中诚信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 中粮信托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 爱建信托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2 安信信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 中泰信托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4 华澳信托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 上海信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 中海信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7 华宝信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 东莞信托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19 大业信托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 粤财信托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1 平安信托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2 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3 中投信托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4 杭州工商信托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5 昆仑信托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6 万向信托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27 浙金信托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8 紫金信托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联信托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0 江苏信托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1 苏州信托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32 长安信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 陕国投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4 西部信托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35 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6 国元信托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7 百瑞信托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8 中原信托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39 民生信托民生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0 北方信托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 天津信托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2 长城新盛信托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3 华融国际信托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4 重庆信托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5 新华信托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6 四川信托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47 中铁信托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8 方正东亚信托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9 交银国际信托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0 陆家嘴信托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山东信托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2 厦门信托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新常态下金融机构如何扶持工业企业的发展

新常态下金融机构如何扶持工业企业的 发展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的改变、科技技术的发展,各大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进行改革,国家政府也对技术和理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支持,从而加快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提升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以此促使我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当前,我国一些金融机构依据实践获取的经验,不断的进行自我革新,与传统的金融服务相比,拓展了工业企业发展的途径。 在二十世纪末开始,工业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有助于带动我国的经济增长、解决人民就业问题、扩大市场的规模、促进技术的革新、吸引外来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发展,工业企业的发展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虽然工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获取了有效的利益和经验,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也就是指工业

企业很难获取外来投资者的支持,这就制约了工业企业的发展,促使工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对着一定的挑战。本文主要是对新常态下金融机构如何扶持工业企业的发展进行分析。 一、制约工业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变,工业企业也在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和理论的转变,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工业企业的生产效益逐渐下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获取的利益,其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企业生产的原材料、能源、人工等各种成本过高影响企业效益。有的工业企业因生产的产品结构单一,利润空间较小,在全球性经济环境影响下,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和用工成本增加成是影响企业效益的主要原因。第二,企业停产停业情况在逐渐的增长,并且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国家相关的政策规定,要求工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具备相关的证明,如企业安全证、采矿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具备完善证件的企业并不多,这就导致很多的工业企业在国家在检查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从而促使企业停产、

金融机构如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金融机构如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多数处于起步时期,资金紧缺,自身融资能力有限,迫切需要金融部门的支持。在此,就全市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并提出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一、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不仅是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且还是安置就业的主渠道。但中小企业所得到的金融支持却与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极不对称。中小企业普遍反映得到银行的贷款十分困难,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多数金融机构贷款营销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银行方面来看,主要有五个因素。一是授权有限。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体制调整后,对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上收了基层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几乎每一笔贷款都需一级分行的授权,极大地削弱了基层机构的自主能力,从而限制了基层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权限。二是体制僵化。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体制与监督机制方面,审批环节过多,手续比较复杂,信贷约束机制过于僵化,这就形成了贷款审批权限的高度集中、审批程序的复杂化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高频率、小金额、快周转、强时效之间的矛盾。据调查,多数中小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旺,且资金周转频繁,而银行从受理到发放一般需要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新开户企业的首笔贷款又必须上报一级分行审批,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往往是急不可待,望而兴叹。三是重“大”轻“小”。在营销战略上,国有商业银行实施的是“四重”战略。将贷款主要投放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客户”上,这使得贷款投向高度集中,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了国有大型企业,往往形成“贷大、贷长、贷垄断”现象。中小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信用等级能达到商业银行要求的也为数不多,绝大多数企业望尘莫及。据统计,四家国有银行8月末对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按加权平均)为30.42%,建设银行仅为10%,相对于中小企业对GDP73%、对就业70%的贡献率,资金支持显然不足。商业银行的这种抓大放小、扶强扶优的战略思想从上到下是一脉相承的,致使一些基层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显得无能为力。四是双高一低。即贷款门槛高,管理成本高,信贷人员营销能力低。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相对过高、程序复杂,中小企业很难达到标准,所以很难得到银行的支持。从银行角度考虑,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要远远高于大型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平均约为大型企业的5倍左右。在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的利益驱动下,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肯定要受到很大的制约。多样化的企业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对营销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信贷营销人员往往由于能力和水平所限,对市场的专业性知识了解得太片面,甚至匮乏,导致对中小企业的申请项目不能进行正确的前景预测,很难与银行达成共识,使企业失去了贷款的机会。五是责权利失衡。银行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对称,责、权与利并不统一。经办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责任,致使每笔贷款的发放谨小慎微,国有银行表现尤为突出,贷款发放的多少与信贷人员的利益相关不大,加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限制了信贷人员的放贷积极性。 第二,从中小企业自身来看,有四个主要原因。 从企业自身来说,中小企业融资受到阻碍有四个原因:

金融机构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及特征

金融机构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及特征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例如,鑫银国际保理公司针对航空业的机票收入循环保理产品,该产品从2010年开发顺利运行至今,得到了银行的认可,该行通过“再保理”模式受让了鑫银国际保理公司转让的该项目应收账款,全额发放了保理预付款。 此外,嘉融信(天津)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出口保理领域、渤海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与物流保理领域、浙江大道保理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保理领域、中信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在超市保理领域、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租赁保理领域均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双保理模式 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处理的规则。国内保理商可以通过加入FCI或IFG称为会员,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同出口企业签署保理协议后,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商申请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一旦核准进口商信用额度,在核准额度内的有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保理公司可以据此对出口商融资。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根据GRIF,进口保理商有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进口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回来,并解除其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义务。 在双保理模式下,即使已核准应收账款,也不能保证进口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因此,保理公司不能因为双保理而放松应收账款审查。为了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保理公司应了解贸易双方,确保出口商的履约能力,避免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使进口商提出抗辩;同时,应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支付能力。因为,进口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代理人和进口商信用担保人的双重身份,若进口商有偿付能力,则进口保理商的利益与出口商一致,它会竭尽全力争取自己或出口商胜诉,以便根据判决要求进口商付款,避免或减少损失;若在诉讼前己经获知进口商无偿付能力,进口保理商就有可能站在进口商的一边希望自己或出口商败诉,达到解除赔付责任的目的。进口商的偿付能力是进口保理商行为取向的关键。因此,保理公司审核进口商的偿付能力和进口保理商的信用。 1.主要优点 (1)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协议后,一切有关问题均可与出口保理商交涉,并可由此获得全部的保理服务,从而消除在语言、法律、贸易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障碍。 (2)出口商有可能获得条件较为优惠的融资。如进口保理商的贴现率比出口保理商低,可要求进口保理商以预付款方式或贴现方式提供融资。进口保理商按自己的贴现率将融资款项付给出口保理商,并由其转交给出口商。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保理商必须代出口商向进口保理商担保,对发生纠纷或违约行为的应收账款保证退还相应的融资款项。 (3)出口保理商不必深入细致地研究债务人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贸易习惯等就可提供各项专门服务,因为债务人所在地的进口保理商将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并为债务人核定相应的信

政府与企业合作风险

政府与企业合作项目风险 企业面对的风险 相对于一般工程项目,与政府合作开发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涉及政府、项目公司、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经营管理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项目产品(服务)购买者等众多当事人,各方之间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因素较一般的工程项目要多,风险管理复杂而困难。主要风险有: (一)政策变动风险 政策的变动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变化会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影响,在项目实施期间,国家出于宏观经济调控等方面的原因会不断调整经济政策,对于符合国家地区和产业规划的项目会予以支持、甚至给予补贴;对于国家不鼓励的项目,会出台相关的文件进行限制。这些政策的变动会使正在建设中的企业处于被动的地位,直接影响到合作企业的发展和盈利。(二)与政府合作方式选择上存在的风险 企业与政府合作开发的项目,是一个系统的统筹管理的过程。目前,比较常用的有BOT或BT等,这种合作方式对企业有着更高的要求,它一方面要求企业要有技术、金融、保险、贸易、土地、交通能源、通讯、广告的多方面配合;另一方面要求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密切合作;同时,涉及了多家相互关联的机构,项目管理部门、施工方、投资方、贷款银行等;既涉及工程施工、管理、金融、税收甚至外汇等经济问题,又涉及法律、环保、公众利益等社会性问题。这就需要项目在前期准备过程及过程管理当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策划和操作。其中,政府对于项目的态度及支持力度、风险分摊的分配及规定,起着重大的作用。因此,企业采用合理的合作方式与政府合作,需要对自身实力有充分认识,同时,又要对项目运作市场做充分的市场调查,合理的合作方式才是企业利益得以实现的关键。 (三)政府诚信风险 就地方政府而言,在与企业进行工程合作时,往往会由于地方财政资金缺乏、市政建设项目紧急等原因,为准备合作的企业提供各项优惠措施,但是在合作项目运作过程中却经常会出现各式各样的不诚信的表现。主要有几下几点:在运作过程中地方或部门的政策调整导致的政府诚信风险。一般来说,政府与企业合作开发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限较长,在较长周期内可能大大超过了政府官员的任期。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也存在官员频繁调动的情况。当政府人员发生更迭时,下一届的官员极有可能因为政绩的要求改变区域发展战略。战略方向及重点产生改变,即使对于合作开发项目存在某种承诺,但是资金状况和项目预期也会发生变化。 在工程运作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部门利益调整而导致的信用风险。政府与企业合作工程项目的建设往往是经过反复论证得出的结论,无疑是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会有巨大的帮助。但是,作为地方政府的不同的机关部门,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得到的实际收益往往会有很多不同,随之出现很多的政府行为越位和缺位。我国在政府与企业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的风险。以目前政府与企业合作最常采用的BOT融资方式为例,我国关于BOT投资项目还没有正规的、地位较高的成文法规,从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如果政府行为缺乏法制约束,“政府诚信风险”将是企业与政府合作开发项目的最大风险。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的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给项目运营带来的风险。在政府与企业合作工程项目中,由于政府工程工期长的特性,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时有发生。在一般意义上,政府与企业合作工程项目周期比较长,又得到了政府的特许和帮助,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但是不能排除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带来的市场风险。此外,在原材料市场上,由于原材料涨价的原因导致工程成本加大,是另外一种

最新-银监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小企业发展经验做法 精品

银监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小企业发展经验做法 2019年,**银监局进一步完善推动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监管处室的职能作用,加大了“点对点”推动工作的力度,制订了《2019年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和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确立了小企业融资途径及推动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开展了专项调查,摸清了我省小企业难贷款,银行放贷难的“双难”成因,提出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管引领及服务作用,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小企业服务方面的问题,采取监管会谈、风险提示、监管意见书等多种方式,督促银行业进一步完善小企业“六项机制”,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银监局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一)为进一步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指导银行业协会与银行业签定了《**银行业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公约》,组织开展了2019年小企业金融服务和小企业贷款推进工作总结、评价活动,完善了《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共享免责条款》、《查询使用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承诺》,建立了《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共享人员登记表》,确保了违约信息由授权知悉信息的人员严格管理使用;制定《**银行业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银监局系统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推进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争先创优工作。 (二)积极向省政府专题汇报**银监局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及时反映我省银行业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省政府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目前**海西州已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促进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成立**省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助推小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与省经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沟通交流,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政策合力等方面达成共识,初步形成联动合作意见。 (三)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强大信息交流功能,积极拓展信息服务渠道,开通了“中国中小企业**网金融服务平台”,为银企、银银之间信息沟通和交流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为银行业扩大客户群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小企业融资效

一局与金融机构合作框架协议参考范本

联合体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的需要,拟以****方式对******项目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亿元。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创新合作方式达成本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组成联合体,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品牌优势、管理优势、施工优势,共同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二)*****模式:本项目采用****************的形式进行。 二、合作模式 (一)双方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以联合体争取项目中标。

(二)项目中标后,甲、乙双方与项目业主*****签署《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约定以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资及建设工作,并对项目的建安成本、投资收益、股权+债权回购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三)由甲、乙双方及政府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元人民币,甲、乙双方暂定出资***元人民币,(建议:乙方出资额不高于1000万元),甲方承担余下额度的出资义务,甲方持股比例暂定为**%,乙方持股比例暂定为不超过5%。政府方投资主体出资***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双方应保证将所认缴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按约定的期限足额注入项目公司。 (四)甲方负责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外,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金的募集、筹措工作。乙方负责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政府方面负责提供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审批、补亏、保底收益等工作。 (五)乙方与项目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项目工期不超过**个月,由乙方负责标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比例***%,月进度付款比例不低于85%,竣工结算后支付至95%。乙方可用保修金保函置换5%保修金。 三、资金使用计划与各方利益 (一)资金使用计划 1、在项目中标后且相关合同各方确定后,甲方应在项目公司完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研究报告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地合作研究 一、关于银证合作 目前我国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地合作可以在三个层次上层开:(1)较浅层次地普通业务合作.银行将券商视同接受贷款地普通企业客户与之开展同业拆借、资金清算等信贷业务;(2)在业务分工基础上地深度合作.银行和券商利用各自地优势,将业务进行分拆和组合,通过现有业务地重新整合或金融创新,形成密切地分工合作关系:A、银行转帐.银行和券商地电脑系统通过联网,完成投资者保证金转账、托管和相关信息查询等业务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地委托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等远程交易方式方便地将资金在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和证券公司保证金账户之间互相划转.目前大部分券商均已开展此项业务;B、银证通.投资者只需凭有关证件到银行地任何一个网点就可以开户买卖股票,客户储蓄帐户即是股票清算账户,客户从开户、买卖、存取款、查询到消户均无须到券商处,可以直接通过银行和券商地委托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操作;C、代理开户.券商地网点相对比较集中,数量也较少,而银行则具有点多面广地优势,券商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股票开户,可以将业务辐射到没有营业网点地地区,对网上交易等业务地开展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3)通过股权交融地集团化合作.券商与银行相互参股或者直接在组织结构上进行重组,如中信、光大、招商等金融集团.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具体来讲目前促进银证合作地对策: 1.商业银行先进地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高效地异地资金汇划服务,满足证券市场资金流量大、汇划要及时地特点,同时也可优化负债结构.从动态地角度分析,资本市场地发展会影响商业银行地负债结构,即资本市场地分流会引起社会公众存款(对公和储蓄存款)地减少,而在银行代理证券清算地体制下,流向资本市场地资金又会流回银行,所以银行地同业存款增加,问题地关键是商业银行能否抓住机会,目前我国上市股票、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地交易主要通过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地资金清算与交割完成.证券交易所和分布在全国各地地证券公司就成为证券发行和交易资金地集散地,按《证券法》地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部存入指定地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果商业银行能代理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地三级资金清算,就可实现储蓄存款和同业存款地相互转换,使资金此进彼出,保持相对稳定,沉淀地清算资金和此业务带来地派生存款,将会增加银行地资金头寸,获得大量地低成本负债,带来可观地收益.在证券市场地发行上,商业银行可以为证券承销提供匹配服务,代理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利用商业银行地网点为证券公司代理收缴发行资金,远期银行还可以分设投资银行业务部或者成立控股投资公司,为企业改制、上市、资本运营、公司理财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针对证券公司要求保证金账户必须与其自营账户分开地规定,进行创新,推出银证通等金融工具,通过银行地委托系统,借助于券商地席位,为股民提供开户、查询、清算、银证自动转账以及证券委托交易地服务.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金融公司与银行间战略合作协议三篇

金融公司与银行间战略合作协议三篇 篇一:金融公司与银行间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系________市从事金融信息服务的企业,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投资理财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有稳定的专业管理人才和管理团队。同时,拥有一批合作密切的优质企业客户资源,受企业委托专门从事企业与银行间的金融业务服务业务。 乙方系________市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本着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目标,以专业化团队、专业化产品、专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在中小企业领域开展多项创新,成功打造中小企业金融品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其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内部管理等综合评审,被评为“一类银行”,是西南三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省市商业银行。 鉴于双方所处行业优势互补,合作前景广阔。在此基础上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意愿和共同的发展利益,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原则 (一)遵守国家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公平、公正、双赢; (三)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全面协作。 二、合作内容

(一)银行卡及个人储蓄业务方面 甲方负责代乙方拓展银行卡业务,主要针对相关企业的工资卡、缴费卡等领域。 1、甲方自身企业员工、法人股东单位员工以及与甲方开展业务合作的企业员工工资卡,由甲方负责统一协调,全部使用乙方的银行卡; 2、本市相关涉及有对众多经营户经营业务的企业,如经营农贸市场的企业、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企业、经营商城的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物流仓储企业等,由甲方负责与这些企业开展合作,逐步使用乙方的银行卡支付和收取相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大幅度提升乙方银行卡业务。 (二)结算及企业储蓄业务方面 甲方承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与各类企业合作,并带动这些企业客户资源与乙方进行全面合作。 1、负责协调各企业尽可能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增加乙方企业储蓄存款额;乙方负责在各企业开立账户方面给予积极的配合和优先安排。 2、对于有统一收银的卖场类企业,甲方负责协调企业与乙方进行合作,使用乙方的POS 机结算系统及银行账户开展结算业务,增加乙方储蓄存款;乙方负责维护、优化升级POS机结算系统,保证企业结算业务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三)承销业务方面 乙方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理财产品、承销的政府债券等产品,优先考虑由甲方负责代表乙方代理发售,并向甲方支付宣传推介和代理募集费用;甲方负责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向乙方推荐有理财或多元化投资需求且资金充裕的企业参与乙方的理财产品募集活动,并在费用收取方面给予优惠。 乙方承销的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产品,委托甲方负责进行策划、宣传,并配合乙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销售;甲方承诺与乙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四)贷款业务方面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鉴于: 甲方系一家经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局核准注册,主 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票据代理 业务,贸易,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合法公司,秉承“诚信、共赢、 联合、创新”的理念,依托公司管理团队拥有的丰富社会资源和 专业投资优势,开拓广泛的投资渠道,构建社会资本与产业结合的直接高效投资平台。公司具有强大的专业资产管理和业务创新 能力,与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 融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密切,联合发行与管理众多金融产品。 乙方系一家地方金融办公室,属于地方金融职能部门,负 责本地区金融法规及产品宣传、引导、协调、执行等工作的政府 金融机构。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帮助企业理顺银企对接合作,为 企业投融资出谋划策,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家各项法规政策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长期深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双赢互利”

的原则,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优质、高效为当地企业服务。降 低企业投融资成本,始终坚持服务企业的原则。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新模式,实现地方金融办,金融机构平台, 企业三方互通机制,乙方为甲方提供具有金融产品需求的企业, 甲方在金融办督导协调过程中给企业优质服务,甲方所服务的企业信息及时反馈给金融办,同时企业也积极反馈甲方的服务信 息,金融办及时建立信息档案综合评价甲方服务水平,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的水平。 3、甲方可以通过自身的P2P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与企业实 现无缝对接,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进本地区各项产业的大数据化,数据产业化进程,提高当地金融办创新服务能力。 4、甲方服务内容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电子银行承兑汇 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过桥,信用证议付,P2P,众筹股权,融资租赁,抵押贷款,股权投资,新三板,企业债,城投债,私募债,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 5、乙方向甲方推荐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甲方将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内部信贷审批制度的规定,对 乙方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提供融资方案, 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协助企业完成各项需求。 6、乙方在推荐企业时,应向甲方提供推荐企业的联系方式、基 本资料,并为银企之间的合作努力进行牵线搭桥,尽量发现并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乙方应尽可能及时地向甲方提供该企业经营

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

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 一、关于银证合作 目前我国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在三个层次上层开:(1) 较浅层次的普通业务合作。银行将券商视同接受贷款的普通企业客户 与之开展同业拆借、资金清算等信贷业务;(2)在业务分工基础上的 深度合作。银行和券商利用各自的优势,将业务进行分拆和组合,通 过现有业务的重新整合或金融创新,形成密切的分工合作关系:A、银 行转帐。银行和券商的电脑系统通过联网,完成投资者保证金转账、 托管和相关信息查询等业务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的委托电话或 网上交易系统等远程交易方式方便地将资金在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和证 券公司保证金账户之间互相划转。目前大多数券商均已开展此项业务; B、银证通。投资者只需凭相关证件到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就可以开户 买卖股票,客户储蓄帐户即是股票清算账户,客户从开户、买卖、存 取款、查询到消户均无须到券商处,可以直接通过银行和券商的委托 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操作;C、代理开户。券商的网点相对比 较集中,数量也较少,而银行则具有点多面广的优势,券商委托银行 网点办理股票开户,可以将业务辐射到没有营业网点的地区,对网上 交易等业务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3)通过股权交融的集团化 合作。券商与银行相互参股或者直接在组织结构上进行重组,如中信、光大、招商等金融集团。 具体来讲目前促进银证合作的对策: 1.商业银行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高效的异 地资金汇划服务,满足证券市场资金流量大、汇划要及时的特点,同 时也可优化负债结构。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资本市场的发展会影响商 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即资本市场的分流会引起社会公众存款(对公和 储蓄存款)的减少,而在银行代理证券清算的体制下,流向资本市场 的资金又会流回银行,所以银行的同业存款增加,问题的关键是商业 银行能否抓住机会,目前我国上市股票、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

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三篇

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三篇 篇一: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中国国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专业的资产管理和项目投融资经验,具备提供金融集成解决方案的能力; 2、乙方是一家中国国内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专业的客户服务经验、项目设计和管理经验,具备承接外包客户服务的能力。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事项 1.1甲乙双方彼此认可对方在其专业领域的能力,同意并确认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行深度合作。 1.2甲方作为国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卓越的产品设计与管理能力,为满足乙方客户的理财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 1.3乙方作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理财顾问机构,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甲方将为购买其发行产品的乙方客户提供服务的工作外包给乙方,让乙方为此提供专业的客户服务,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发行提供合格投资人的筛选、产品知识的指导、客户满意度的调研、财务顾问等全面承接甲方外包的客户服务。 1.4乙方承诺对其服务的客户推广甲方的品牌及价值理念。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客户对于新产品的需求方案并将合适的项目优先推荐给甲方。对于产生争议的项目将遵循战略合作者优先的原则。

1.6甲方承诺乙方能够全面透彻的了解到其所提供产品的设计思路,并适度参与产品的设计以及筛选,从而进一步提升甲方的产品价值和管理品质。同时,双方均同意及时充分地沟通、交流产品信息。 1.7甲方承诺尊重并保护乙方客户资源,对于其所发行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产品提供客户服务。 1.8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具体产品服务的费用或费率另行通过就该产品的具体服务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条保密义务 2.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存在、本协议的条款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条不会因本协议失效或过时而影响其效力。 2.2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保密信息: (a)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但因违反本协议的原因而导致的除外); (b)任何一方以非保密的方式从保密信息所有者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保密信息,但该方知道该等信息提供者因合同或其他义务而被禁止披露保密信息的除外; (c)任何一方在保密信息所有者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之前已经知悉的保密信息。 (d)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要求、或任何有管辖权的司法、立法、管理机构的命令、判决或要求,或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要求,或任何相关股票交易所规则要求,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但披露仅限于该等要求的范围)。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3.1凡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争议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第四条其他

融资中介如何与各金融机构展开合作

嘉华与各金融机构(或地方政府)合作方式研究 作者李雪寒。 1当前经济形势的简单分析. 1.1随着中国政府主动调低GDP的增长预期,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深入,国内经济增长方式的不断转型,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增加, 外贸出口压力不断增大.拉动国内经济的增长力量由原来的房地产业传统制造业转向依靠国内消费,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增长上来. 1.2而当前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以及对民间资本的不断放开,政 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断提供政策支持,这些为资本市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2行业现状。 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以及国家对于银行业的强化监管,当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大量各类投资公司的兴起又缺乏优质的投资项目,这就推动了市场上很多民间借贷和融资中介行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市场缺少监管,行业内良莠不齐,同质化的竞争和服务也使得融资中介的项目源有所减少利润也有所下滑。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市场目前还没有一家品牌影响力很大的融资中介,如果我们能够把握住机会,采取合理的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我们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3当前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及其合作方式。

3.1银行。银行业无疑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对于一般企 业而言,当它面对资金紧张时最先想到的融资方式就是贷款。银行是典型的风险厌恶型企业.而面对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依据各个银行的异常激烈的竞争,面对监管层要求银行出让垄断利润的压力,各家银行也在不停的探讨和寻求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尤其是非国有银行面对激烈的竞争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愿望更为强烈。作为融资中介,与银行的合作具体有两种方式。 3.1.1一些高风险高成长性企业由于缺少不动产的抵押,无法从银行拿到贷款。我们与各家商业银行的分行甚至总行签订合作协议,对于他们无法给予放贷的企业可以介绍给我们,我们可以借助银行的介绍得到这些项目,我们进一步的筛选调查分类,通过与融资企业的面谈沟通,如果能达成一致,建立我们的项目库,并有针对性的介绍给VC(风险投资)PE(以及短期融资公司。如果项目最终运作成功,我们给予银行相应的项目介绍提成。 3.1.2而对于我们一些传统制造业一些利润相对稳定风险可控并且融资方有一定资本质押的企业来说,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努力运作,甚至借助第三方结构的评估,帮助这些企业通过银行拿到贷款。 3.1.3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的合作,使得融资中介与银行的关系形成互动,这样将有利于与银行的长期稳定合作。 3.2市场各类投资机构.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标准模板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系一家经**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局核准注册,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票据代理业务,贸易,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合法公司,秉承“诚信、共赢、联合、创新”的理念,依托公司管理团队拥有的丰富社会资源和专业投资优势,开拓广泛的投资渠道,构建社会资本与产业结合的直接高效投资平台。公司具有强大的专业资产管理和业务创新能力,与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密切,联合发行与管理众多金融产品。 乙方系一家地方金融办公室,属于地方金融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金融法规及产品宣传、引导、协调、执行等工作的政府金融机构。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帮助企业理顺银企对接合作,为企业投融资出谋划策,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家各项法规政策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长期深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双赢互利”的原则,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优质、高效为当地企业服务。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始终坚持服务企业的原则。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新模式,实现地方金融办,金融机构平台,企业三方

保险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是为自身增信的好办法

中皓:保险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是为自身增信 的好办法 2014-09-05 09:39:23from:搜狐证券作者:吉莉 导语:霍中皓表示,对P2P行业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获得投资者信任,这就要求平台不断加强自身的软硬件建设,做好风险把控,探索与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就是为自身增信的一个好办法。 火爆的P2P行业在今年丝毫没有热情褪减的趋势,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P2P平台总数已经接近1200家,用户合计累计为63万人。从数据上看1184家平台争夺63万用户,平均每家平台从2013年到2014年6月,累计用户不到600人,这一数字与行业膨胀速度形成了鲜明反差,因此,争抢投资者资源一度成为各大平台的头等大事。

与此同时,有关P2P“去担保化”的呼声日益高涨,回归中介本质、结束刚性兑付似乎已成为大部分平台对行业未来的一致预判。在此背景下,多家平台开始探索更多的增信方式和风险对冲手段。 盼贷网CEO霍中皓在接受搜狐互联网金融专访时表示,对P2P行业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获得投资者信任,这就要求平台不断加强自身的软硬件建设,做好风险把控,其中,探索与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就是为自身增信的一个好办法,P2P引入保险机制势在必行。 平台乱象丛生“增信”成为关键 被负面新闻缠身的P2P行业在今年又迎来数桶冷水,跑路和倒闭已经不再是该领域存在的唯一问题,有关平台过度包装和虚假宣传等问题于近日集中浮出水面。上周,P2P平台爱投资和人人聚财相继陷入“炒作门”事件之中,平台信用危机一触即发。 据业内人士透露,对公司背景、风控能力和项目进行包装,虚报融资甚至虚假宣传等现象在P2P行业存在已久,由于投资者只能靠直观感受来评定金融产

试探财务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并、合作之途径 2002

试探财务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并、合作之途径2002-07-29 15:54:34 一、与国内商业银行合并,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 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逐步建立与发展,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多元化金融发展的格局。目前,国内股份制银行有交通、招商、光大、中信实业、深发展及上海浦东发展、广东发展等10家。而入世后,按国内金融改革的趋势,国有商业银行必然要从国有独资性银行逐步向股份制银行转变。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而目前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距离这个要求都相差甚远。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实行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会股的产权模式的改造势在必行。最近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已明确表示,欢迎商业银行证券上市发行,这标志着股份制银行的发展是下一步金融改革的一个发展趋势。中电财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中,要将参股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自身扩大和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参股现有国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探索与交通、光大、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合作的可行性,采取参股、并购、受让股份等形式出资入主其中1-2家国内有影响的股份银行。根据国电公司的发展目标和中电财公司自身的实力确定出资比例,或并购原股东所持股份,直至控股。(二)与其他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大企业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发展,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将不断涌现,中电财公司经过改制及数年的运作,其金融实力将实现质和量上的飞跃。因此,联合国内有实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具有相当规模的行业企业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扩大规模,增加实力,提高经营效益的一条途径。 (三)利用国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制上市之机,参股其中。WTO的签定,必然促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加快改制的进程。可以利用其发行法人股的有利时机,选择一家参股其中。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改制后,国家股必定要占51%以上,对于国电公司或中电财公司来说,出资法人股份额只能占很小的比例,在其中的影响也只能是有限的。但参股后可以利用国有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汇路、结算体系、网络银行、电子货币等来扩大公司的经营区域、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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