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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文件制度

标准化文件制度
标准化文件制度

1.定义

标准化文件是指由公司统一印发的对各门店范围内的经营管理等行为进行规定和描述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流程、职责等)。

2.标准化文件制作格式

2.1编号

文件编号由公司代码和文件编制部门前三位汉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及文件制作的年月及该文件在本部门文件的顺序号组成,公司代码:A-全国管理机构(含**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F-**新特药、G-**公司。部门代码:如总裁办ZCB。如本文件的编号为:AZCB090101。

全国管理机构、**公司、**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和对内所发的红头文件统一使用**有限公司函头,文件编号添加公司代码,如**公司:**医药[2009]B001号。

2.2类别、用途、阅文范围

制作人根据所制作的文件性质分别将类别、用途、阅文范围前的“□”涂改成“■”。因阅文范围灵活性较大,阅文范围可根据制作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调整,或直接进行说明。

2.3版次

文件版次是用来记载文件修改次数的,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次编写。

2.4版式

为便于印发与整理归档,除少数图表之外,所有规范化管理文件均以A4纸为标准尺寸,其文本格式以本“制度”的样式为准。

2.5字体、字号、行距

2.5.1版头:标题字体用“黑体”、“小二”加粗,其余用“幼圆”、“五号”字。

2.5.2正文:字体用“仿宋-GB2312”;字号用“小四”。

2.5.3标题:一级标题用“1”、“2”等标示,字体用“黑体”,字号用“四”加粗;二级标题用“1.1”、“2.1”等标示,字体用“黑体”,字号用“小四”加粗;三级标题用“1.1.1”、“2.1.1”等标示,字体、字号原则上与正文相同;标题一般不超过四级。

2.5.4行距:文本段落行距均采用1.5倍行距。

3.标准化文件制作审批发文程序

3.1全国管理机构: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由相关人员按照标准化文件制作格式拟定初稿,经部门初审,分管总监审核,常务副总裁审批并签发。

3.2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由相关人员按照标准化文件制作格式拟定初稿,经部门初审,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并签发(必要时报总裁室审定)。

3.3印发实施。

4.标准化文件的管理

4.1所有标准化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为总裁办,各门店下发各类标准化文件时按流程发送或抄送总裁办。

4.2总裁办及连锁行政内勤(文员)对标准化文件备份存档。

5.修订与废除

已签发实施的所有标准化管理文件,若在执行中发现有重复、遗漏、矛盾处或已不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修订以至废除,其修订、废除程序与上述制作程序相同。

6.效力

标准化管理文件一经颁布实施,即具有强制作用,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7、工作流程

部门或门店经理室全国管理机构总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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