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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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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

二、基木条件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第六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本专业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

3、双学士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6年以上。

四、评审条件

第七条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与研究能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方法得当,教学效果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在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引导学生创造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承担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在同类学校或同学科中处于前茅(有佐证材料)。

第八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年平均课堂教学时数,从本次评审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相应减少课时定额。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级领导工作的教师还应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且取得相应的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兼有校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学校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九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含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三等奖;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县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乡(镇)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获地级二等奖,或至少有2篇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全县以上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

5、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1次以上,并受到同行的好评(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得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乡(镇)中学教师获得乡(镇)级以上各类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

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获地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

第十条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2次获得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获地级和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各1次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得省级一等奖1篇和获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省级二等奖1篇和地级三等奖2篇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地)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5、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地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1次以上;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县属领先地位(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 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 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 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 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 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 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 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 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自科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 个人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A4纸打印,一式五份。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详见附件)。 二、工作成果与业绩情况 制作成果业绩目录,并对应目录逐条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地方标准、发明专利、承担科研项目合同等)。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以下业绩成果的证明资料(至少一项或多项):主持(参与)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专著、译著、论文等有关反映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外专利授权的证明及科研成果转化后创造的经济收益情况(以单位财务证明为准);主持(参与)承担横向课题经费证明,或拥有的科研成果创造年增加收入证明(以单位财务证明为准);学术、调研、座谈等有关报告证明;其它能反映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具体可参照省科技厅网公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2017〕2号)。

三、送审论文(格式、份数、规格) 1、申报人须提交一篇能充分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送审论文,送审论文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的文章。 2、需提交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的送审论文复印件5份,不装订,单独放入资料袋中。 3、送审论文(包括论文、著作等)需提交公开出版的原件,并在原件的右上角贴上“送审论文”字样。 4、其他参评的论文、著作、课题等提交复印件,A4纸格式,同时需提交论文的收录、他引、分区情况、论文排名以及影响因子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期刊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部分,报纸论文复印件包括报纸名称、日期、刊号及论文部分;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课题成果复印件包括立项证书、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及社会反响佐证材料等。其他成果参照上述要求。 5、科研成果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人事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并有两人共同签名。复印件分类装订成册。 四、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五、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说明书及评审表填写说明书

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说明 及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评审标准条件、评审办法 (一)评审标准条件、评审办法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154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179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职称评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17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文件已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4e14806030.html,)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评审。申报人须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https://www.sodocs.net/doc/4e14806030.html,),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须上传本人照片。录入论文(著作、作品)题目、成果等信息后,将论文原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上传(JPG格式,150dpi),著作仅扫描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系统的使用说明可在网站“业务指南”栏目下载。 (三)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二、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文档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条件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以及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省、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省、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第四条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七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八条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 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条学历及专业经历 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满20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最新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

老君镇大溪小学中、高级职称 评职方案(试行稿) 一、推荐评审原则 指标总额控制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推荐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业绩条件 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其工作业绩要在本校名列前茅。 (三)受限条件 1、凡受到过纪律处理或处分的人员,按处理或处分文件的规定办理。 2、一线教师在区教育局开展的教育教学质量抽检或选拔性考试工作中,其教育教学质量低于全区同学科平均数的30%—40%及以上的教师取消一次最近的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3、学校管理人员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条件下,所分管的工作受到区教育局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取消一次最近的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4、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人员,近两年内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评职弄虚作假者,近五年内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成员:4—6人组成,采取民主推荐确定。教师代表不少于60%,中层及以上干部不超过40%。 (二)研究制定评审方案。 由学校行政会、教师大会讨论通过。 (三)召开会议(班子会、领导小组会、教职工会) 班子会:学习当年评审文件精神、研究讨论评职草案。 领导小组会:研究讨论评职草案。 教职工会: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讨论确定通过评职方案和民主推荐评职领导小组成员。 (四)指标公示。 (五)个人申请 向评职领导小组申请 (六)展示材料:一天。 (七)资格审查:评职领导小组。 (八)申请人述职:在教职工大会(5分钟内完成) (九)群众测评。 (十)领导小组测评 (十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从高分依次取够推荐名额)(十二)公示。对拟推荐上报人员在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十三)上报材料。 四、推荐评审办法 推荐人员以计分的方式确定,实行100分制。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中高级职称评审须知

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需知 为帮助公司员工了解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提高职称工作效率,特整理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需知,供公司员工参考。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希望公司员工能够注重个人的职称晋升,积极参加职称评审。一、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5、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通过考试取得本专业初级资格满6年且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的。 高级工程师(副高)资格申报条件: 1、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及以上,并符合以上其他申报条件的。(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可聘任工程师职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资格申报条件: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

后,实际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职称外语,已明确2017年度无职称外语考试计划,职称外语成绩不会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但是可以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计算机应用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已下发《关于201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安排的通知》,4月份开始起分批次安排考试。凡需参加考试的人员,请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s://www.sodocs.net/doc/4e14806030.html,),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尽早报名参加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员工可选择在工作地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工程师评审要求提供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提供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如在职称评审的近三年或近四年,有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单位的年度考核表。 四)继续教育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接受远程教育等实现。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一、中小学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和名称是什么? 中小学校设置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二、中小学各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是: 1.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2.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3.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0%。 三、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019高级职称材料要求)中小学教师系列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职称评审材料(一)》种类及要求 1.相应学段教师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3.任现专业技术职称的《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近五年(2014—2018年度)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四年(2015—2018年度)的考核表(每年1份)。 5.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幼儿园教师提供送教下乡、送培到县等对口支援工作佐证材料;教研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供在相应的基层单位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职业中学教师或提供任现职以来企业实践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6.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7.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8.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各1份)。 9.符合政治思想和师风师德要求、教育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的结论说明。 10.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11.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职称评审材料(二)》种类及要求 1.《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表式(见表1)。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 5.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1份)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7.教学反思(1份)。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2000字左右。 8.任现职以来近五年所讲授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课的教学设计(1份)。 9.《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见表2),其他与教学质量考核有关材料一套(如任现职以来承担公共课、示课、观摩课、专题讲座以及教研活动安排等)。 10.任现职以来一学年的原始课表(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等业务工作计划;幼儿园教师提供一个学年《活动安排表》)。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 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中级职称、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和论文要求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报土建施工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五、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种类及要求 1.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务提供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提供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5.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幼儿园教师提供送教下乡、送培到县等对口支援工作佐证材料;教研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供在相应的基层单位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6.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7.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现实表现有关材料(各1份)。 8. 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近二年企业实践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9.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评审主要材料种类及要求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表式(见表1)。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外语水平材料。 5.计算机水平材料。 6.继续教育材料。 7.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8.《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见表2),其他与教学质量考核有关材料一套。 9.任现职以来一学年的原始课表(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等业务工作计划;幼儿园教师提供一个学年《活动安排表》)。 10.任现职以来一个学(期)年的完整原始教案(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方案,或提交近三年内一个学年的本人所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的全部原始教案与听课、评课记录;幼儿园教师提交与一个学年原始教案相对应的《班级幼儿成长档案》一套)。 11.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如经验总结、论文、着作与科研项目、专利、技术创新等)的材料。 1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的佐证材料(教研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无需提供)。13.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提交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教研教改的佐证材料(如学校或单位备案文件,师徒合同等)。 1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见表3)。15.《参评人员论文、专着、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见表4,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对论文区别对待,如有提供此类材料,则须进行真实性查询)。 16.其他材料。 三、材料整理及要求 材料填写及整理的基本要求 1.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

附件1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况 1.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3.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班主任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学历情况: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7.现专业技术职务:同封面要求。 8.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9.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0.最后聘期: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1.聘任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任职年限。 12.教师资格种类:规范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分类: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15.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在“考试取得模块”栏填写通过的模块;免试全部科目的人员,在“免试模块”栏填写“免试”,免试部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如何准备

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九项材料如何准备 教师职称评审是广大教师持续关注的热点,虽然网上呼吁取消职称评审的呼声不断,但在没有更好的评价体系之前,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今天我就给大家谈谈比较关心的,参加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时,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何准备:第一项:专业知识和能力。这一项就是证明你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一是需要学校就你的教学能力写出证明,二是要有一些辅助证明你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荣誉证书。 证明格式如下: 关于×××同志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评价意见 ×××,男,中小学一级教师,现任×××小学教师,该同志于×××年×××月毕业于×××学校,同年8月参加工作。20多年来,一直在教学一线从事小学数学教学,能胜任小学数学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并多次担任年级数学教学工作。 该同志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学基础理论知识,有较高的教学能力,在教学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构建了和谐、高效的课堂模式,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所教班级学生成绩优异,教学效果优秀。教学之余,曾撰写多篇有价值的教学论文,已有多篇荣获市级论文奖,荣获×××基础教育优质课一等奖、市优质课二等奖和省优质课二等奖。 该同志同志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善于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挖掘教材内容,寓思想教育于教学之中,经常利用课内外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学生思想品德的政治觉悟,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多次在市教育部门、县教育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故事大赛、数学能力比赛、诵读比赛等活动中,辅导的学生获得好成绩,其本人多次被评为市级、区级优秀辅导教师。 该同志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教学中,努力转变教师角色,探索新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优化课堂教学,先后参与了“三主五环导学案教学模式研究”和“六步教学法”的实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每学年都讲授校级、区级公开课和示范课,在青年教师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受到领导和同行们的一致好评。主持的市级科研课题《×××》、区级教科研课题《×××》顺利结项,主编的校本教材《×××》获市一等奖。 特此证明 校长(签名): ×××市×××小学 年月日 第二项: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需要提供: 1、任职期间近六年工作过量证明。 ×××同志任职期间工作量证明 ×××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甘挑重担,一直担任数学教师兼班主任工作,周工作量13节左右。近六年详细任课情况和工作量如下: 2013年—2014学年六年级数学等兼班主任约 520节/学年

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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