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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临床诊疗指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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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健康知识讲座

---------------------------------------------------------------最新资料推荐------------------------------------------------------ 预防艾滋病健康知识讲座 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们大家利用中午读报时间一起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希望同学们牢牢记住。 你们好,今天我们大家利用中午读报时间一起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希望同学们牢牢记住。 一、何为艾滋病? 艾滋病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它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恶性传染病。 引起 AIDS 的病原---HIV 进入人体后,主要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攻击和杀伤人体免疫系统中起重要作用的 T 淋巴细胞,从而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使大部分感染者抵抗疾病的能力极度下降而使人体发生多种极为少见的、不可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感染死亡。 二、艾滋病如何传播? 艾滋病虽然很可怕,但 HIV 病毒的传播力并不是很强,只有三个传播途径! (一)艾滋病传播途径之一:性接触传播。 艾滋病感染者的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中有大量的病毒,在性活动时,可以通过生殖器或直肠粘膜传播。 生殖器患有性病(如梅毒、淋病、尖锐湿疣)或溃疡时,会增加感染 HIV 的危险。 直肠的肠壁较阴道壁更容易破损, (二)艾滋病传播途径之二:血液传播输血传播。 1 / 18

1、如果血液里有 HIV,输入此血者将会被感染。 2、血液制品传播: 有些病人(例如血友病)需要注射由血液中提取的某些成分制成的生物制品。 有些血液制品如含有艾滋病病毒,使用血液制品就有可能感染上HIV。 3、共用针具的传播: 使用不洁针具可以把艾滋病毒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 例如: 静脉吸毒者共用针具;医院里重复使用针具,吊针等。 另外,使用被血液污染而又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针灸针、拔牙工具、美容针、刀等,都十分危险。 (三)艾滋病传播途径之三: 母婴传播。 如果母亲是 HIV 感染者,那么她很有可能会在怀孕、分娩过程或是通过母乳喂养使她的孩子受到感染,故建议 HIV 感染者不要生育,如已生育要禁止母乳喂养。 三、艾滋病的病程 (一)急性感染期通常出现在感染 HIV 后的 1-6 周。 感染者会出现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全身乏力、咽痛、关节疼痛和肝脾肿大等症状,另外,还可以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少数感染者甚至出现急性无菌性脑膜炎的表现。

2012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

2012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11〕22号)、《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一期)工作计划》及《陕西省性病疫情监测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要求,结合我市艾滋病性病流行现状,制定2012年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 (一)及时掌握全市性病艾滋病疫情动态 随时浏览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网络,准确、全面掌握辖区艾滋病性病疫情动态;及时报告、订正艾滋病性病疫情信息,为政府部门科学、合理的制定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二)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 1、监管场所高危人群监测 按照卫生厅、公安厅和司法厅的文件要求,继续完成“两劳四所”当年新进入被监管人员的HIV抗体监测工作,做到监狱、劳教所每季度监测一次;看守所、戒毒所、收容所等每月监测一次;拘留所每10天监测一次,使监管场所监测覆盖率及监管场所新进入被监管人员监测覆盖率均达100%。 2、哨点监测 4—6月份全面开展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暗娼、吸毒者、流动人群各400人的问卷调查、血样采集和血清学(抗-HIV、抗-HCV及梅毒)检测;7月底以前完成三个哨点信息资料录入及上报工作,使哨点监测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3、高危人群监测

认真落实针对暗娼、MSM、吸毒人群和性病病人的各项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措施,强化高危人群HIV抗体检测意识,使上述高危人群HIV抗体检测比例达到国家考核指标要求。 4、自愿咨询检测 继续积极宣传国家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政策,加大检测手段,强化35个VCT 点的工作职责,提高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水平,提高接受检测的人数,积极完成中央转移支付下达的咨询检测工作量。 5、血液安全监测 每月开展对市中心血站血液“四病”(抗-HIV、抗-HBV、抗-HCV及梅毒)的抽检监测工作,以保证用血安全。 (三)积极落实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措施,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 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和管理,详细讲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措施,督促其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使随访干预比例、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比例及其覆盖率达到国家考核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美沙酮门诊管理,使每个美沙酮门诊的年维持治疗率、年维持治疗人数有所提高,受治者HIV、HCV及梅毒抗体的实验室检测率及上报率任意一项都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感染者及病人管理 对既往及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应及时做好流调、随访、结核病筛查、CD4及病毒载量检测等工作,使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要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和持久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娱乐场所高危人群、青年学生、党政领导干部及基层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充分利用“12·1”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 (卫生部令第89号)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6月2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2012年11月23日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性病的传播流行,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性病是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本办法所称性病包括以下几类:(一)《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和淋病; (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三)卫生部根据疾病危害程度、流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需要管理的其他性病。 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性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防治、科学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指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性病防治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相结合,将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整合防治资源,实行性病艾滋病综合防治。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性病防治工作。根据需要制定国家性病防治规划;确定需要管理的性病目录,决定并公布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性病病种。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性病防治工作,依照本办法和国家性病防治规划,结合当地性病流行情况和防治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性病防治计划。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性病防治管理和服务体系,将性病防治工作逐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性病防治队伍建设,负责安排性病防治所需经费,组织开展性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性病防治工作,开展宣传教育、

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

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 一、基本知识和理念 第17条:艾滋病、乙肝和丙肝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在第一次世界艾滋病大会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齐声呼吁人们的理解。此时,一条长长的红丝带被抛在会场的上空……支持者们将红丝带剪成小段,并用别针将折好的红丝带标志别在胸前。红丝带——象征着我们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关心与支持;象征着我们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平等的渴望;象征着我们要用“心”来参与预防艾滋病的工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感染了HIV病毒后通常会进入一个无症状潜伏期,潜伏期病人的血液中有艾滋病病毒,血液艾滋病抗体检测为阳性,这样的人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许多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人在潜伏期没有任何自觉症状,但也有一部分人在感染早期可以出现发烧、头晕、无力、咽痛、关节疼痛、皮疹、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等类似“感冒”的症状,有些人还可发生腹泻。这种症状通常持续1~2周后就会消失,此后病人便转入无症状的潜伏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很强的传染性,是传播艾滋病最重要的传染源。HIV感染者的潜伏期一般为8~10年。艾滋病患者艾滋病病毒严重破坏人体免疫功能,当HIV感染者的免疫功能逐步受艾滋病病毒破坏而导致抵抗疾病的能力极度下降时,就会出现各种症状,此时,HIV感染者就发展为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患者的临床症状并无特殊性,主要是因免疫功能下降而导致重复感染多种疾病,如带状疱疹、口腔霉菌感染、

肺结核,特殊病原微生物引起的肠炎、肺炎、脑炎及其他感染,后期常发恶性肿瘤。最终因长期消耗,全身衰竭而死亡。肿瘤和感染是艾滋病的主要死因艾滋病的治疗艾滋病是一种危害大、病死率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和治愈的药物。但已有较好疗法,可延长生命,改善生活。艾滋病是性传播疾病的一种,病死率高,危害性大。性病作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传播的一个协同因素,已被许多流行病学、生物学及人群中干预研究所证明。 三、艾滋病的流行特征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1985年我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患者(美籍阿根廷游客)。1989首先在云南发现经静脉注射吸毒的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通过性行为传播是艾滋病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艾滋病可以通过性交的方式在男性之间、男女之间传播血液传播通过静脉注射毒品的人共用未经过消毒的注射器;输用未经过艾滋病抗体检测的供血者的血液或血制品,以及类似情况下的输骨髓或器官移植;注射器或针头消毒不彻底或不消毒。母婴传播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妇可通过胎盘,或分娩时通过产道,也可通过哺乳,将病毒传染给婴儿。不会传播的途径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HIV 蚊虫叮咬不会传播HIV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一般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空气(包括咳嗽和打喷嚏)、饮水、食物握手、拥抱、浅吻、办公用具等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游泳池、公共浴池、电话机等公共设施和公用工具传播。吸血昆虫如蚊子、跳蚤、虱子不传播艾滋病有防护的照料、护理艾滋病人不会感染艾滋

中国卫生部性病诊疗规范和性病治疗推荐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性病的发生和蔓延,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在2000年8月制定了《性病诊疗规范和性病治疗推荐方案》。它对性病的防治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各级性病防治人员应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灵活使用。 中国卫生部性病诊疗规范和性病治疗推荐方案 (2000年8月) 非淋菌性尿道炎(粘液脓性宫颈炎)诊疗规范(试行) 尖锐湿疣诊疗规范(试行) 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诊疗规范(试行) 生殖器疱疹诊疗规范(试行) 软下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淋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梅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HIV/AIDS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附:性病治疗推荐方案(2000年) 梅毒治疗方案 淋病治疗方案 非淋菌性尿道炎(粘液脓性宫颈炎)的治疗方案 尖锐湿疣的治疗方案 软下疳的治疗方案 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的治疗方案 生殖器疱疹治疗方案 艾滋病的治疗方案 性病诊疗规范

非淋菌性尿道炎(粘液脓性宫颈炎)诊疗规范(试行) 〔nongonococcal urethritis (mucopurulent cervicitis),NGU(MPC)〕 1、诊断标准 NGU及MPC的诊断应根据临床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 1.1 接触史患者有非婚性接触史或配偶感染史。 1.2 临床表现 潜伏期平均为1~3周。男性病人表现为尿道炎,常有尿痛或尿道分泌物。尿痛的程度比淋病轻,有时仅表现为尿道的刺痛和痒。尿道分泌物常有浆液性或粘液脓性,较稀薄,量也较少。女性病人有尿急、尿痛等尿道炎症状,但主要为宫颈内膜炎。宫颈有充血、水肿、触之易出血、黄色粘液脓性分泌物增多以及下腹部不适等症状。但也有相当数量的病人症状轻微或无任何临床症状。 1.3 实验室检查 用涂片、培养检查,无淋病奈瑟菌的证据。男性尿道分泌物革兰染色涂片检查可见多形核白细胞,在油镜(1000倍)下平均每视野≥5个为阳性。晨起首次尿或排尿间隔3~4小时的尿液(前段尿15ml)沉渣在高倍镜(400倍)视野下,平均每视野≥15个多形核白细胞有诊断意义。或者男性病人<60岁,无肾脏疾病或膀胱感染、无前列腺炎或尿路机械损伤,但尿白细胞酯酶试验阳性者也可诊断为NGU。女性宫颈粘液脓性分泌物,黄色,在油镜(1000倍)下平均每视野多形核白细胞>10个有诊断意义(但应除外滴虫感染)。 目前由于对衣原体的培养和诊断试剂盒的使用尚无条件或不够规范,临床实验室诊断中只需见到有炎症细胞(多形核白细胞)并排除淋球菌感染即可作出诊断。 1.4 病例分类 1.4.1 报告病例具备1.1,1.2及1.3各项指标。 1.4.2 确诊病例经实验室检查,可证实有沙眼衣原体或其他致病的病原体。 2处理原则 2.1 治疗原则 2.1.1 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2.1.2 及时、足量、规则治疗。

2018年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

2018年纪集村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 职业病定义与范畴 总论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随着社会经济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是使人类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代价。因此,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发生职业病,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人类自开始生产活动以来,就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追溯国内外历史,最早发现的职业病都与采石开矿和冶炼生产有关。随着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生产或工作环境中使人类产生疾病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职业病的发生,常与社会经济生产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各种形式的职业危害日趋严重,因而职业病的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二、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 工作场所中存在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对人体产生健康损害的因素称之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α、β、γ、X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

性病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性病防治体系建设与发 展规划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性病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现状分析 (1) 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建设原则 (6) 第一节指导思想 (6) 第二节发展目标 (6) 第三节建设原则 (7) 第三章性病防治体系 (8) 第一节性病防治体系框架 (8) 第二节性病防治机构功能 (8) 第三节性病防治服务队伍 (11) 第四章建设任务、建设标准、资金筹集和中央投资安排 (12) 第一节建设任务 (12) 第二节建设标准 (12) 第三节资金筹集与安排 (12) 第五章相关政策措施 (16) 第一节加强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16) 第二节完善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17) 第三节加快性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 (18) 第四节建立稳定的性病防治工作投入机制 (18) 第五节健全性病患者医疗保障制度 (19) 第六章预期建设成效 (19)

前言 性病流行目前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梅毒持续流行已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及下一代的健康素质。我们清楚地看到,目前我国性病的公共卫生及相关支撑体系相对薄弱,部分省市地区的性病防治工作存在着职责不明、无专人管理、缺乏必要防治资源等局面。因此,完善性病防治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性病防治工作开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和《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精神,在总结我国性病防治体系建设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性病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现状分析 性病曾在我国猖獗流行,上世纪40年代末期,有人估计我国梅毒患者数达10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将性病列为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性病防治措施,包括取缔娼妓制度、制定防治规划、开展群

性病门诊管理规章制度

性病门诊管理规章制度上海市嘉定区中医医院

1、遵守医疗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2、接诊患者要仔细询问发病经过,了解临床症状和体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注意为患者保密。 3、认真填写门诊病历,按规范要求注意内容完整性,提高首诊符合率和及时率。 4、采集标本操作应规范化,使用正规的检查方法和药剂。 5、男医生给女病人检查和取材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 6、采用卫生部推荐的规范化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人负担。 7、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联系卡。 8、保持诊室清洁,改善就诊条件,创造轻松良好的就诊环境。

1、所有诊查应在诊疗室进行,诊疗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应按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每天应定时用紫外线灯消毒房间,并做好记录。 2、诊疗室内不得吸烟、喝水及吃东西,在给病人做检查时应戴上一次性乳胶手套和口罩,工作完后及时洗手。防止污染和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3、工作前、后:工作台要用适宜的消毒液(1%漂白粉或H2O2,或按特殊要求)消毒和擦干净。 4、在作可疑感染标本实验时一定要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带了手套后不要去接触其它物品,不要在实验室内喝水、进食或抽烟。 5、诊疗用品用完后要放入1%含氯消毒液杀菌,仪器如不能用1%含氯消毒液,要改用70%酒精消毒。 6、为防止污染物危害他人或自己,不要用可能污染的戴手套的手开启和触摸门把手等办公用品,如已触摸,要立即消毒。

性病门诊污物处理制度 1、严格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开展消毒工作。 2、凡对性病患者进行处置所用的一次性物品均视为感染性垃圾. 3、用过的一次性帽子、口罩、床单、臀垫等感染性用品按医疗垃圾放入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由专人收集焚烧处理。 4、用过的一次性器具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毁形后放入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按医疗垃圾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5、采血注射器、患者检查使用的载玻片应置入锐器盒内,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6、使用后的棉签、棉拭子等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放置黄色防渗漏的医疗垃圾袋内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关于性病病例报告规范的通知

关于性病病例报告规范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等5种性病病例的诊断与报告,现就上述5种性病病例的诊断、报告提出如下意见,供各医生参照执行。 一、诊断标准: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病例的诊断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行业标准进行诊断。标准分别为梅毒(WS273-2007)、淋病(WS268-2007)、生殖器疱疹(WS236-2003)、尖锐湿疣(WS235-2003),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诊断标准参照《全国性病监测方案(试行)》(2007年)。 二、诊断原则:性病病例的诊断原则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三、病例报告要求 (一)梅毒 1.病例分类:梅毒病例报告分Ⅰ期、Ⅱ期、Ⅲ期、隐性和胎传梅毒。仅有疑似病例与实验室诊断病例二类,无临床诊断、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病例。 2.病例报告: (1)实验室确诊病例应符合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RPR、TRUST等)及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TPHA、TPPA、ELISA等)均为阳性(即双阳性),需进行网络直报。 (2)复诊与随访检测者不报告。术前病人、孕产妇和献血人员的梅毒血清检测阳性者需要进一步明确诊断后报

告,仅依据阳性检测结果不报告。仅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RPR、TRUST等)阳性,未做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TPHA、TPPA、ELISA等)的临床病例不报告。 (3)梅毒再次感染者按上述标准进行诊断报告。 (二)淋病 1.病例分类:仅有疑似病例与实验室诊断病例二类,无临床诊断、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病例。 2.病例报告:男性病例淋球菌涂片或培养阳性、女性病例必须培养阳性,以前未做出诊断的首诊病例或新发病例,方需进行报告;复诊与随访检测者不报告;淋病再次感染者需要报告。疑似病例需进行实验室确诊方可网络直报。 (三)尖锐湿疣 1.病例分类:分为临床诊断病例与实验室诊断病例,无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病例。 2.病例报告:以前未做出诊断的首诊病例或新发病例方需进行报告;无临床表现、仅为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阳性或HPV血清抗体检测阳性者和复发病例不报告。 (四)生殖器疱疹 1.病例分类:分为临床诊断病例与实验室诊断病例,无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病例。 2.病例报告:以前未做出诊断的首诊病例或新发病例方需进行报告;无临床表现、仅为单纯疱疹病毒(HSV-1或HSV-2)血清抗体阳性者和复发病例不报告。 (五)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性病防治管理规定新版

性病防治官理规定新版Document serial number [NL89WT?NY98YT?NC8CB-NNUUT?NVn08】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12-31 (卫生部令第89号)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6月2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 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2012年11月23日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性病的传播流行,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性病是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本办法所称性病包括以下几类: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和淋病; (-)生姑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三)卫生部根据疾病危害程度、流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需要管理 的其他性病。 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性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防治、科学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指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性病防治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相结合,将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整合防治资源,实行性病艾滋病综合防治。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性病防治工作。根据需要制定国家性病防治规划;确定需要管理的性病冃录,决定并公布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性病病种。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性病防治工作,依照本办法和国家性病防治规划,结合当地性病流行情况和防治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性病防治计划。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性病防治管理和服务体系,将性病防治工作逐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性病防治队伍建设,负责安排性病防治所需经费,组织开展性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性病防治工作, 开展宣传教育、行为T预、心理支持和社会关怀等活动。 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科研等相关机构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参加性病防治公益活动。 第七条医学院校、医务人员培训机构和医学考试机构,应当将性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等纳入医学院校教育、住院医师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类培训以及医学考试的内容。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及其家屈。性病患者就医、入学、就业、婚育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性病知识讲座

性病知识讲座--常见性病的防治 性病的病原菌和性病的种类 至今所说的性病,全名应是性传播疾病。可引起性病的病原菌包括病毒、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细菌、真菌、原虫、体表寄生虫。一种病原菌可以引起几种临床症状,同样的症状也可以由几种病原菌引起。 我国当前常见的性病主要有淋病、梅毒、艾滋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以及细菌性阴道病、生殖器念珠菌病、股癣、阴道滴虫病、阴虱病、疥疮等近30种。 什么是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性病,可侵犯全身脏器和器官而产生多种症状。但也可呈无症状的潜伏梅毒。梅毒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极少数可通过污染的生活用具传播,未经治疗的梅毒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胎儿。 梅毒的潜伏期为2~4周,一期梅毒主要症状为硬下疳,在生殖器部位发生溃疡,腹股沟淋巴结肿大。二期梅毒出现皮肤粘膜损害,可以有全身皮疹等;三期梅毒除有皮肤粘膜损害外,还可有心血管、骨骼、关节、眼、神经系统等多方面的损害。 诊断梅毒可作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和梅毒血清学实验,早期梅毒皮肤粘膜损害处可查到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分为初筛试验(RPR或USR)及确诊试验(TPHA或FTA-ABS)。治疗后可根据RPR或USR滴度改变情况判断疗效。 梅毒治疗越早效果越好,治疗必须规则、彻底,首选长效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治疗后需定期随访2~3年,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第二年每半年复查一次。 什么是淋病 淋病是由淋球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的化脓性感染,在一定条件下,淋球菌也可以感染眼、咽、直肠、盆腔,个别出现全身性感染。潜伏期一般2~10天,平均3~5天。男性常见的是尿道炎,有尿频、尿痛、尿道口红肿发痒、脓性分泌物流出等症状。女性常见的是宫颈炎,表现为阴道分泌物(白带)增多、发黄,但也有很多感染者没有任何自觉症状。 诊断淋病需从尿道或宫颈取分泌物化验,女性必须作淋球菌培养。治疗药物有大观霉素、头孢曲松、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用。疗后一周取材作涂片、培养,症状消失,查菌阴性即为痊愈。 什么是非淋菌性尿道(宫颈)炎 非淋菌性尿道(宫颈)炎是由沙眼衣原体、支原体等病原体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的感染。潜伏期平均1~3周。男性有尿频、尿痛或烧灼感,分泌物一般比较稀薄,早晨起床尿道口可有粘液性分泌物。女性症状不明显,可有阴道分泌物增多、下腹部不适等症状。 诊断非淋菌性尿道(宫颈)炎需取分泌物化验,有条件时可以作衣原体和支原体的特异性检查。治疗药物有多西环素、红霉素、米诺环素、阿齐霉素等多种,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用。疗后自觉症状消失、无分泌物、病原体检测阴性或涂片检查无白细胞即可认为痊愈。 什么是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主要感染在生殖器部位发生增生物的疾病。潜伏期平均3个月。初发为柔软的淡红色小丘疹,为肉质赘生物,可逐渐增大,表面颗粒状增殖而粗糙不平,或互相融合呈菜花状。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也可通过污染的生活用具传染。怀孕期间尖锐湿疣增长较快,如果没有治愈,可能会在分娩时传染给新生儿。

皮肤性病学病例分析及答案

1、患者,女,28岁。右足趾间瘙痒伴丘疹、水疱1月余,未给予治疗,昨日突发右侧足背、小腿红肿、疼痛。体检:T38.5℃,右足趾间针头大小丘疹,水疱伴轻度糜烂;右足背至胫前大片红斑、肿胀,紧张发亮,皮温高、触痛,右腹股沟可扪及肿大淋巴结;左腿正常。WBC 12.5×109/L,N85%。 1)最有可能的诊断(丹毒) 2)可以通过哪些检查确定诊断(血常规皮损真菌学直检) 3)首选的治疗全身治疗: 青霉素,480万单位静脉点滴,每日2次。 局部治疗:0.1%依沙丫啶溶液湿敷。 2、患者,男,67岁。右侧胸部出现水疱伴剧烈疼痛4天。现病史:患者4天前,于右侧胸部开始出现疼痛,而后相继起红斑及水疱,沿肋间分布,未超过正中线,皮损破溃、糜烂,局部脓性分泌物;剧烈疼痛,夜不能寐。 1)最有可能的诊断(带状疱疹) 2)拟定治疗方案(抗病毒、消炎、止痛、局部对症处理)抗病毒:阿昔洛韦,每次200~800mg,每4小时一次,一日5次,连用7~10天。也可用伐昔洛韦 镇静止痛:口服去痛片;睡前服用地西泮或安定5.0mg。肌注或口服VB12及VB1 糖皮质激素口服泼尼松30~40mg/d 理疗中医中药内服龙胆泻肝丸 3、患者,女,30岁。全身泛发皮疹伴发热6天。患者6天前因咳嗽、流涕,自服阿莫西林、板蓝根冲剂等药物,6天前出现皮疹,渐泛发全身,伴发热、食欲不振,大小便正常。既往有头孢类药物过敏史。查体:全身泛发红斑、部分呈靶形损害,对称分布、以四肢伸侧为主,口腔黏膜糜烂。 1)最有可能的诊断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药物性皮炎(阿莫西林过敏) 2)首要的处理措施停止服用致敏药物,控制感染。内服:尽早应用糖皮质激素,如氢化可的松200~400mg ,或地塞米松10~20mg ,每日一次静脉滴注,待全身症状好转后逐渐减量至停药;及时选用抗生素控制和预防感染;外用: 皮肤损害:炉甘石洗剂、糖皮质激素乳剂。口腔粘膜损害:复方硼砂溶液或2%碳酸氢钠溶液漱口。忌辛辣腥。 4、患者,男,18岁。全身瘙痒半月余,当地医院拟皮炎或湿疹治疗无效,且皮损加重,夜间瘙痒明显。查体:全身以腹部、大腿内侧为主,散在分布针头大小红色或皮色丘疹,部分结痂少许渗出,手指间渗出明显;阴囊、包皮可见散在结节。家中多人出现类似皮疹。 1)最有可能的诊断及诊断依据(疥疮) ;依据:夜间瘙痒明显,家庭多人被传染,皮损部位外阴。 2)拟定治疗方案及注意事项治疗:10%硫磺软膏外用洗澡后用该药涂抹全身皮损处无皮损也涂,早晚各一次,连用3—7天。用药期间不洗澡不换衣服。用药结束后次日洗澡,换下衣服烫洗灭虫。家庭成员应同时治疗,治疗后观察两周如有复发应重复治疗。

预防艾滋病知识讲座讲稿

预防艾滋病知识讲座 一、什么是艾滋病 艾滋病是由破坏人体免疫功能的艾滋病病毒所引起的传染性疾病,这种病毒侵入人体逐渐使人损失抵抗各种疾病的能力,最终导致病人因各种感染或肿瘤而死亡。 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彻底治愈艾滋病的药物和疫苗。 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人,经过平均5-10年的时间(即潜伏期)才发病。发病之前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发病之后为艾滋病病人。无论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还是艾滋病人,都能把病毒传给他人。 特别要注意的是,艾滋病感染者本人在潜伏期内可能没有任何感觉,而其他人也不能从外观上判断出来,只有通过血液检测才能确诊。目前,世界上90%的艾滋病感染者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受到感染。因此,潜伏期是传播艾滋病病毒非常危险的时期。 二、艾滋病通过哪些途径传播 艾滋病病毒存在于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和伤口渗出液这几种体液中,主要有以下三种传播途径: 性传播:这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艾滋病传播途径。性伴侣越多,感染艾滋病的机会越大。 血液传播:与他人共用针头针管吸毒是我国目前感染艾滋病病毒最主要的行为。另外,输入或注射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液制品,使用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针具、剃须刀等刺穿人体的物品也能够传播艾滋病病毒。 母婴传播: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通过怀孕、生孩子过程和喂奶也可能会把艾滋病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 三、日常生活接触会不会传播艾滋病 我们已经了解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所以我们知道日常生活中是完全可以避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1、一般的社交活动是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如: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一起吃饭、喝饮料以及共用碗筷、怀子; 使用公共设施如厕所、游泳池、公共浴池、电话机、公共汽车; 一起居住、购物、使用钞票、劳动和学习; 2、咳嗽、打喷嚏、流泪、出汗、撒尿也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因为唾液、眼泪、汗水和尿液中不含艾滋病病毒 3、蚊子、苍蝇、蟑螂等昆虫也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四、怎样预防艾滋病 安全性行为,避免通过性生活感染艾滋病病毒: 不卖淫嫖娼,只有一个固定的相互忠诚的性伴侣; 如果有多个性伴侣,那么每次性交都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避孕套)可以大大降低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性。 女性有权要求男性使用安全套,因为女性在性交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明显高于男性。 注意:性病患者比没有性病的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因此得了性病要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不要延误。 注意血液安全,避免经血液感染艾滋病病毒: 不吸毒; 不非法卖血贩血; 不与他人共用针头、针管;必须注射时,要求使用一次性针头和针管,或者使用经过严格消

性病转诊与会诊制度

性病转诊与会诊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性病转诊与会诊制度 一、各科室应实行性病转诊与会诊制度。使用统一设计和印制的《转诊单》与《会诊单》。 二、医院内具备性病诊疗资质和能力的科室(如皮肤性病科等)作为本院内性病转诊与会诊科室。 三、医院内部应明确性病转诊与会诊科室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医院内不具备性病诊疗资质和能力的科室发现的可疑性病病例或梅毒血清检测阳性者,不能对该病例进行诊断,也不能对该病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病例报告,须将该病例转诊到具备性病诊疗资质和能力的科室,或请具备性病诊疗资质和能力科室的专业人员进行会诊。 五、在对发现的可疑性病病例或梅毒血清检测阳性者进行转诊时,转诊医生须开具转诊单,注明可疑诊断、已做的化验项目及结果等。转诊单一式三联,就诊者持一联,由皮肤性病科医生或具备性病诊断资质和能力科室的医生接诊收存;转出科室自存一联;另送交一联至本单位预防保健科备查。 六、在对发现的可疑性病病例或梅毒血清检测阳性者进行会诊时,提出会诊的医生须开具会诊单,注明可疑诊断、已做的化验项目及结果等。会诊单一式三联,一联由皮肤性病科医生具备性病诊断资质和能力科室的医生会诊收存;提出会诊的科室自存 一联;另送交一联至本单位预防保健科备查。 七、对于性病转诊病例报告,当通过转诊明确诊断后,由接诊诊断 第 2 页共 11 页

的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病例报告;对于性病会诊病例报告,当通过会诊明确诊断后,由原接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病例报告。 八、如果转诊或会诊前,原接诊医生已对该病例进行了病例报告,但经过转诊或会诊后,发现原诊断为错误诊断,应及时订正报告,删除该病例报告卡;如果诊断发生变更,也应及时对该病例应做好订正报告。 九、转诊医生(原接诊医生)、转诊后的接诊医生或会诊医生应对患者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篇:会诊、转诊制度内三科会诊制度 1、请会诊制度 1) 2)根据病情需要,经科主任或者科室同组组长同意后请相关科室会诊填写请会诊登记。将填写好的会诊单和请会诊登记交护理组执行,并送相 关科室。 3)将会诊结果通告患者或家属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并将会诊意见记录 在病程记录中。 4) 5) 第 3 页共 11 页

最新性病诊断标准和病例报告测试题答案(精品收藏)

题答案 附件2 性病诊断标准和病例报告知识测试题 省份: 地市: 监测点: 医疗机构名称: 所在科室: 1。根据国家规定,性病病例报告实行以下哪项制度? A.阳性报告制度 B.接诊报告制度 C。诊断报告制度D。首诊医生报告制度 2.根据国家要求,性病报告病例应符合以下哪项? A。符合国家诊断标准的首诊病例 B。符合国家诊断标准的复诊病例 C.符合国家诊断标准的复发病例 D。具有临床症状的病例 3。根据国家颁布的诊断标准,梅毒分期分类为以下 哪项?

题答案 A。早期梅毒、晚期梅毒B.一期、二期、三期、隐性、胎传梅毒 C.显性梅毒、隐性梅毒D.后天梅毒、先天梅毒 4.根据国家颁布的诊断标准,梅毒诊断病例分类为以下哪项? A。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B。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C。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D.确诊病例、阳性检测者 5.一期梅毒确诊病例应符合以下哪项? A。多形性皮疹,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均阳性 B.硬下疳,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均阳性 C.硬下疳,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D。硬下疳,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题答案 6.二期梅毒确诊病例应符合以下哪项? A.多形性皮疹,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均阳性 B.硬下疳,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均阳性 C.硬下疳,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D.硬下疳,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7.三期梅毒确诊病例应符合以下哪项? A。多形性皮疹,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均阳性 B.硬下疳,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均阳性 C.组织器官损害,病程2年以上,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均阳性 D.多形性皮疹,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8.隐性梅毒确诊病例应符合以下哪项? A.无症状体征,既往未诊治过梅毒,梅毒螺旋体

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

艾滋病相关法律解读(一) 1. 艾滋病患者可以和哪些人结婚(20分) A:艾滋病感染者 B:艾滋病病人 C:非艾滋病患者 D:可以和上述任何人结婚,但应接受医学咨询 E:不能和任何人结婚 2. 艾滋病患者未将其感染的事实告知配偶,哪些机构可以告知其配偶(20分) A:医院 B:疾控中心 C:确证机构 D:上述均可 E:上述均不可 3. 患者为成年人,医疗机构可以将其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告知哪些人(20分) A:本人 B:配偶 C:成年兄弟姐妹 D:父母 E:患者所在单位 4. 感染者在就医时未将感染的事实告知接诊医生,导致院内感染,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0分) A:患者 B:患者家属 C:医院 D:患者和医院均应承担 E:患者和医院均不承担 5. 在校就读,且家在异地的大学生被确认感染了艾滋病,医院可以将其感染的事实告知哪些人(20分) A:本人 B:恋人 C:父母 D:同学

E:学校 艾滋病相关法律解读(二) 1. 艾滋病患者需要手术,但医院不具备手术的诊疗条件时,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分) A:拒绝收治 B:让患者出院 C:放弃手术改为保守治疗 D:让患者自己联系其他医院 E: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 2. 患者已婚,尚健在,哪些人可以复印他的病历(20分) A:患者本人 B:配偶 C:配偶委托的律师 D:患者的子女 E:患者的父母 3. 哪些人可以要求他人检测艾滋病抗体以确定是否感染艾滋病(20分) A:配偶 B:其性关系者 C:就职的单位 D:入学的学校 E:上述都不可以 4. 医院为某单位员工进行集体福利体检,如果有HIV检测项目,医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分) A:需要告知员工,并征得其本人同意 B:不需要告知员工本人,直接检测即可 C:告知员工本人,但不需要征得其本人同意 D:员工所在单位同意即可检测 E:都不正确 5. 在哪些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当采取防护措施(20分) A:为HIV抗体阴性的患者进行手术时 B:为HIV抗体阳性的患者进行手术时

梅毒防治知识

梅毒防治知识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病程慢性,病变可以侵犯皮肤粘膜及全身各个组织器官,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妇女感染后如不治疗可传染给下一代。在性传播疾病中,梅毒的患病人数是低的,但由于其病程长,危害性大,应予重视。 [传染途径] 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未经治疗的梅毒患者在感染后一年内传染性较大,以后,随着病期延长,传染性逐渐减小,患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染,一般认为发生妊娠4个月以后,梅毒偶可通过接触了患者用过的日常用品而受染,此外,输血也可导致感染。 [梅毒的病程与分期] 感染梅毒螺旋体后,经过2-4周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硬下疳,此为一期梅毒。硬下疳发生后6-8周,由于经淋巴进入血循环的螺旋体散布至全身各处,出现皮肤粘膜入全身症状,此为二期梅毒,此期若不治疗,症状可自行消失,病变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早期潜伏梅毒或隐性梅毒。但在5-10年或更长时间后,病变可活动而出现皮肤粘膜,心血管,神经等多脏器的损害,称为三期梅毒,部分患者可始终不出现症状,只在验血时呈现梅毒血清反应阳性,称为晚期潜伏梅毒。先天梅毒(胎传梅毒)是指怀孕的母亲患有梅毒,未经治疗,梅毒螺旋体通过血行使胎儿感染,常有较严重的内脏损害,死亡率较高。 [预防及注意事项] 1.遵守道德规范,严禁淫乱,避免不洁性行为。 2.早期梅毒治愈前禁止性生活,女性梅毒患者在彻底治愈前应避免妊娠。 3.3个月内凡接触过传染性梅毒的性伴侣应予检查,必要时按早期梅毒进行治疗。 4.出现梅毒可疑症状者应去正规医院的性病专科就科,早期诊治,一旦明确诊断,需充分配合医生,彻底治疗。 5.早期梅毒治疗后,应定期随访2-3年,第一年每3个月,第二年每6个月,第三年年末各检查一次,如一切正常可停止观察。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一、艾滋病、梅毒、淋病疫情分析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按照居住区统计报告,发现HIV/AIDS80例,其中存活66例,死亡14例,AIDS病22例,HIV58例。男性68例,女性12例,性别比5.67:1。青壮年是艾滋病感染的主要人群,经性传播途径传播76例,占总人数95%,其中同性传播42例,占性传播途径的55.24%,其他途径4例。 梅毒353例,淋病28例,其中梅毒居全区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首位,占甲乙类发病总数的43%(353/821)。20-35岁是梅毒,淋病的主要发病年龄。 二、我国《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89号,《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6月2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第二条性病是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本办法所称性病包括以下几类: (一)《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和淋病; (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三)卫生部根据疾病危害程度、流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需要管理的其他性病。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方便患者就医。 医疗机构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应当取得与性传播疾病诊疗相关的诊疗科目,确定相应科室,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诊疗场所,包括诊室、治疗室和检验科等; (二)具备性病诊断治疗、消毒灭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及药品等; (三)具有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性病诊疗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 第十三条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职责是: (一)根据性病诊断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性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并按照规定报告疫情; (二)开展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咨询和必要的干预; (三)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培训; (四)开展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 (五)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性病疫情漏报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人员开展性病诊疗业务,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应当定期接受性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术岗位培训。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开展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应当定期接受性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术岗位培训。 第二十五条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建立门诊日志,对就诊者逐例登记,对有可能感染性病或者具有性病可疑症状、体征的就诊者应当及时进行相关性病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当性病患者存在严重危及健康和生命的伴随疾病,可以转诊至伴随疾病的专科诊治,并给予性病诊治支持。 不具备开展性病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者科室,在诊治、体检、筛查活动中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性病患者时,应当及时转诊至具备性病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者科室处置。当患者存在严重危及健康和生命的伴随疾病,可以安排在伴随疾病的专科继续诊治,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或者科室应当给予性病诊治支持。 第三十五条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是性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开展性病诊疗的医务人员是性病疫情责任报告人。 性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性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性病疫情责任报告人发现应当报告的性病病例时,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报告疫情。 性病病例报告的概念:指提供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医务人员在日常诊疗工作中,每诊断一例新发或初发性病病例或新诊断病例,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的中心机构报告病例的过程,或进行网络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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