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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固体废物的管理职责、基本内容与

要求、检查与考核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与控制,包

括造气炉渣、电厂炉渣、粉煤灰、矸石、煤泥及建筑和生

活垃圾。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控制与处置。

2 引用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3 术语

3.1固体废物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3.2工业固体废物

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3生活垃圾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3.4危险废物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5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6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7贮存

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3.8处置

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

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3.9利用

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可用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4 管理职能

4.1环保化验中心负责对公司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2各部室、分厂负责本单位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3公安处负责固体废物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4.4安全管理部负责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4.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固体废物的监管及污染防治工作。

5 基本内容与要求

5.1固体废物的产生

5.1.1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粉煤灰、煤矸石、煤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1.2炉渣主要由造气分厂造气炉与热电分厂锅炉产生,粉煤灰由热电分厂锅炉产生,煤矸石和煤泥主要由选煤分厂产生。

5.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5.2.1公司各相关部室、分厂应按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设置明显标识。

5.2.2固体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物箱。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扬散等设施或措施。

5.2.3必要时,一般固体废弃物可分区进行存放,如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5.2.4一般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及时送交物管中心废品回收库贮存管理。

5.2.5需特殊贮存或处置的一般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贮存或处理,如公司粉煤灰和电厂炉渣需在公司贮灰坝内进行贮存。

5.2.6禁止向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以外的区域抛撒、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固体废物。

5.2.7禁止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合收集、贮存。

5.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5.3.1固体废物处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3.2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

5.3.2.1选煤分厂产生的矸石、煤泥直接送到热电分厂作为锅炉燃料使用。

5.3.2.2造气炉渣部分进行综合利用,如公司自用或附近村屯道路维修等,其余部分无偿转给龙化实业公司进行销售。

5.3.2.3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和部分炉渣采用水利除灰除渣的方式,输送到贮灰坝贮存,其余炉渣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偿转给龙化实业公司进行销售。

5.3.2.4公司自行可回收的废弃物(报废设备及金属边角料等)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移交物管中心废品回收库贮存,统一进行处理。

2018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优秀word范文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 篇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提纲 201X年各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 (提纲) 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状 根据本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整体情况和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总结性论述,分析201X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工业固废年度产生及累积堆存情况。 (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主要利用途径及取得的成绩。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状况 本地区企业开发、应用的值得推广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技术、工艺及装备,重点包括重大关键研发类技术、示范类技术和产业化推广类技术。 三、国家综合利用相关法规和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一)国家相关法规、条例、政策措施等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本地区(企业)综合利用相关文件的制定、执行情况,推动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做法等。 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情况本地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园区、企业开展综合利用的基本情况和典型模式。 五、本地区(企业)综合利用产业标准制修订情况 六、本地区(企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有利条件和主要问题七、本地区(企业)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前景八、意见和建议 201X年各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经济指标表 填表说明:

1.综合利用总产值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而获得的产值。 2.综合利用总利润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而获得的利润。 3.综合利用企业是指以综合利用为主营业务或综合利用产值占企业总产值50%及以上的企业。 4.新增投资是指201X年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等方面新增加的资金投入。 5.从业人数包含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内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人数和从事资源综合利用配套的咨询、服务等产业的总人数。 6.地区内没有相应工业固体废物的请填“无”。 7.对表格中没有,但在地区内影响较大的工业固体废物,请在其他废渣栏填写,可适当增加表格,并在备注中注明。 8.黑色尾矿包括铁、锰、铬等黑色金属尾矿;有色尾矿包括铝、铜、铅、锌、镍、金及其他有色金属尾矿。 篇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核心提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环境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竞争格局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财务指标分析参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条件与选址方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提供国家发改委甲级资质 专业编写: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报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商业计划书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一般工业废物 第十一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十二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监察。 第十七条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元以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购 买、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管理。 第三条运城发电公司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 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 体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 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 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二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定期上报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第六条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 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责任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责任部门应当建立、健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措施。 第十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照环 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 的种类、产生量等相关资料。当污染物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申报。 第十一条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 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二条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 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 堆放废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第十三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 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20200502违规进口固体废物

违规进口固体废物 问:我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以不需要办理许可证件的普通货物进口,现经海关鉴定确定为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请问如何处理? 答:构成违法,应当积极配合海关调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6号《关于敦促走私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第一条之规定,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需办理许可证件,且需具备其他条件。根据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1年第12号令《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进口固体废物必须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经检验检疫,不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的固体废物,不得进口。根据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对限制进口类或者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应当持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进口验放手续。因此,贵司以不需要办理许可证件的普通货物的名义进口需要办理许可证件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构成违法。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因此,贵司的行为如经查实属于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可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一:2018年5月25日,当事人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某国际贸易集团下属公司通过某报关有限公司向P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聚乙烯再生塑料粒子250000千克,申报总价CIF145000欧元,申报商品编号3901901000,关税税率6.5%,报关单号22012018101821XXXX。经鉴定,上述货物为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经核定,上述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1391540.98元。

广东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依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 年2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是指对开展工业固体废 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的活动。 第四条评价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价活动。 第五条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对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各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细则管理本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第六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第二章评价机构管理 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统一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第八条评价机构是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列入推荐名单的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登记或在广东省内有分支机构并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在资源综合利用评估、评价、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年以上业务经验,熟悉相关产业政策、标准和规范,近两年承担节能、综合利用等行业第三方服务业务不少于10项。具备国家、省级第三方机构认证资质优先推荐; (三)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专业包括资源、环境、财会等,其中具有上述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评价机构与所有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专职人员均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评价机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机构管理制度、评价工作规程、评价人员管理制度、专家审议制度等; (五)与委托评价的单位在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检测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关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提交申请材料,经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机构材料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央驻粤单位及省属单位可直接向省工业和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54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总则 1.1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考核标准等内容。 1.3本办法适应于公司所有固体废物的排放管理。 2名词术语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固体废物能污染地下水、地面水和空气并影响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卫生影响景关且占用土地。

3管理职责 本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是安全办。在厂长的领导下履行业务职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工业固体废物考核标准 4.1.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在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同时必须采取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1.2对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同时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4.1.3禁止擅自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进口废旧钢材管理细则20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2009年第9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2009年第91号 2009年第91号 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将实施细则及有关施行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1月1日起,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以下简称“国内收货人”)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注册登记、变更和延续申请事宜。 二、国内收货人可以通过我局“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https://www.sodocs.net/doc/507213853.html,)提交注册登记、变更和延续申请。 在网络注册登记申请成功后的30天内,国内收货人应将全套书面注册登记材料寄送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 通过网络申请注册的国内收货人在电子提交注册申请成功后,可获得查询密码,以便了解本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注册登记资格后的监管状态。三、自2009年9月30日起,国家质检总局不再受理国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变更和延续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登记的公告》(200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附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 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及其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9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包括注册登记的受理、评审、批准、变更、延续、日常监督管理等事项。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区域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评审、批准、变更、延续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废物原料进口的国内收货人,都应取得注册登记。国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注册登记证书(或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第五条国内收货人不自行开展加工利用进口废物原料的,应当将进口废物原料交付给《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单位,如实记录货物流向,并保存货物的交付凭据。 第六条国内收货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进出口贸易经营资质;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熟悉并遵守中国检验检疫、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和相关环境保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

篇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提纲 2010年各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 (提纲) 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状 根据本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整体情况和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总结性论述,分析2010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工业固废年度产生及累积堆存情况。 (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主要利用途径及取得的成绩。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状况 本地区企业开发、应用的值得推广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技术、工艺及装备,重点包括重大关键研发类技术、示范类技术和产业化推广类技术。 三、国家综合利用相关法规和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一)国家相关法规、条例、政策措施等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本地区(企业)综合利用相关文件的制定、执行情况,推动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做法等。 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情况本地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园区、企业开展综合利用的基本情况和典型模式。 五、本地区(企业)综合利用产业标准制修订情况 六、本地区(企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有利条件和主要问题七、本地区(企业)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前景八、意见和建议2010年各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经济指标表 填表说明: 1.综合利用总产值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而获得的产值。 2.综合利用总利润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而获得的利润。 3.综合利用企业是指以综合利用为主营业务或综合利用产值占企业总产值50%及以上的企业。 4.新增投资是指2010年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等方面新增加的资金投入。 5.从业人数包含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内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人数和从事资源综合利用配套的咨询、服务等产业的总人数。 6.地区内没有相应工业固体废物的请填“无”。 7.对表格中没有,但在地区内影响较大的工业固体废物,请在其他废渣栏填写,可适当增加表格,并在备注中注明。 8.黑色尾矿包括铁、锰、铬等黑色金属尾矿;有色尾矿包括铝、铜、铅、锌、镍、金及其他有色金属尾矿。篇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核心提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环境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竞争格局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财务指标分析参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条件与选址方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提供国家发改委甲级资质 专业编写: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报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商业计划书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环保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特钢事业部微学习平台 2017-05-24 南钢特钢 特钢事业部 微学习平台 第二十三期 环保篇 目前,特钢事业部厂区内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混放,成为特钢现场环境提升的一个瓶颈,为了便于大家正确辨识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对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存放,小编将连续两期为大家推送一般固体废物的相关知识,期待大家按照公司下发的《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废物分类,提升特钢现场环境。 什么是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 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如:废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酸电池、废化学试剂、废乳化液、废水乙二醇、废树脂、废含汞荧光灯管、酸洗废液、废石棉等。 什么是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除尘灰、转炉污泥、热轧污泥、钢渣、铁渣、瓦斯灰、瓦斯泥、高炉水渣、水处理污泥、各单位在作业过程的落料,以及厂区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是 什么? 1. 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生活垃圾的外委处置与协调工作,负责与回收单位签订合同,监督回收单位运至有资质的填埋、焚烧厂,并定期监督检查; 2. 战略运营部负责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及外委处置,牵头与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协议,监督回收利用及处置单位按照协议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并定期监督检查; 3. 安全能环部负责制定公司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时传达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监督各事业部和相关单位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 4. 事业部 4.1 负责本事业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综合利用与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各产废单位规

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办理规程

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办理规程 一、设立依据 1、《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12号令)第17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4、《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环函〔2013〕176号) 二、办理范围 全市从事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活动的单位。 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要求。 四、基本条件 1.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 — 1 —

2.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 3.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4.具有与进口废五金类废物相适应的分拣、拆解工具或机械加工设备,包装、装卸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5.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可利用残余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6.具有相关环境保护的专业管理人员。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8.符合环境保护部“总量控制、圈区管理”的要求。 说明:“圈区管理”园区是指符合《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从事进口废五金类废物集中加工利用,且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监管部门入驻监管的园区。 五、申请材料 1.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表(格式文本)2.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效— 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前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贮存、处臵场的类型 5. 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6. 贮存、处臵场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7. 贮存、处臵场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要求 8. 关闭与封场的环境保护要求 9. 污染物控制与监测 10.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二次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 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原冶金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 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要求。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臵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2-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6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5086.2-199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1~15555.12-199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8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GB15562.2-1995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11-26 批准2002-07-01实施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 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3.2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 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至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3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 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4 贮存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臵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3.5 处臵场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防止进口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 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 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 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 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进口,是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外的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的活

动。 通过赠送、出口退运进境、提供样品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境修理产生的未复运出境固体废物以及出境修理或者出料加工中产生的复运进境固体废物的,除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是指: (一)出售或者出租、出借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二)使用购买或者租用、借用的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 (三)将进口的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环评报告范文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本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09年05月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背景 为促进广州市在全面谋划各行业发展的同时,注重规划好环保部门严格管理的污染环节,将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又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张广宁市长在市环保局《关于尽快编制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问题的请示》和市发改委《关于编制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计划的请示》上作出批示。其中,将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2个行业专项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列入编制内容。同时,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05]43 号)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列入“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方案。 据此,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委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广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以加快推进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了如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报告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指出,“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作为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2006年,国家环保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6年)》(环办〔2006〕109号文)再次强调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认真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明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1.目的范围 为了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的管理,减少和预防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对生产、办公、服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置。 2.职责 2.1各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的废物、办公垃圾的分类、贮存和管理。 2.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废进行收集、分类、和管理,并对呼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进 行监督和考核。 2.3行政部负责办公区域内的办公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硒鼓、墨盒等)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定义 3.1.1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本公司生产/办公及员工的日常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关固态废弃物质。 3.1.2减量化:通过可能的措施,减少废物的产生量或处置量,包括减小体积、数量、各类等。 3.1.3资源化:对废物进行充分合理的再利用,鼓励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做到物尽其用。 3.1.4无害化:对废物进行物理、化学等方式处理,降低或消除其危害性及对环境的污染。 3.2固体废物的来源 在公司活动、产品、服务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如:废电线、元件、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办肥废物等)。 3.3固体废物管理控制原则: 本公司在制定生产工艺时考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和产品废弃的因素,尽量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并使单位产量逐渐减少。 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应力求科学、合理,把对环境的污染减低到国家法律和标准要求以内或高于要求,需要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4固体废物的分类 A)危险废物:包括废日光灯管、废硒鼓、墨盒、废电池、含油废物等。 B)可回收非危险的废物:废包装物、废纸张、书籍杂志等。 C)生活垃圾。 3.5固体废物的标识 在各类固体废物存放区域、各收集容器上应有注明该区或或该容器收集何类废弃物的标志,标志应明显、保持清晰、完整。 3.6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 A)生产部和行政部分别负责对生产、办公各类废物确认类别;公司生产、办公活动产生的固体废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进口,是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的活动。 通过赠送、出口退运进境、提供样品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境修理产生的未复运出境固体废物以及出境修理或者出料加工中产生的复运进境固体废物的,除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是指: (一)出售或者出租、出借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二)使用购买或者租用、借用的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 (三)将进口的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禁止固体废物转口贸易。 未取得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的进口固体废物不得存入海关监管场所,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海 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A/B型)、保税仓库等海关保税监 管场所(以下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 除另有规定外,进口固体废物不得办理转关手续(废纸除外)。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 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经济综合宏观 调控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固体废 物进口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建立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信息 共享,协调处理固体废物进口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事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检举违反固体废物进口监管程序和进口固体废物造成污染的行为。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禁止进口危险废物。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禁止以热能回收为目的进口固体废物。 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 禁止进口境内产生量或者堆存量大且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模板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对固体废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物,减少废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部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理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 职责与权限 3.1安环部是固体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标准,并下达各部门,负责环保指标的考核。 3.1.2负责查找厂内环保隐患,并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1.3负责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3办公室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 4 管理流程与要求 4.1 固体废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废活性炭、污泥。 4.1.2一般固体废物: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外的固体废物。4.1.2.1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2.2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

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单位应按照废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固废场。临时的存放场所,应有明确标识并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3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及存放 4.2.3.1各车间产生的危废按规定标准包装收集。 4.2.3.2各车间将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向安环部申请危废转移。 4.2.3.3安环部根据危废类型指定转移地点,在生产区转移需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源登记台账》,需按安环部要求存放在危废房。 4.2.3.4未经审批,各部门位不得私自将危废进行转移。 4.2.3.5接收单位未见转移单应拒绝转移作业,在未经批准准而执行转移作业后,将对转移单位进行考核。 4.2.3.6建立固废转移档案,对转移数量、类型、时间进行统计。4.2.4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4.1公司产生的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4.2.4.2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入库后由仓库统一处理。 4.2.4.3不可回收的废物放入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 固体废物的处理 4.3.1 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4.3.1.1危废暂存点达到一定量后由单位安环部上报公司副总申请固废转移,移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联单、过榜单等备档。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附件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口物质、物品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及相关部门对鉴别机构的管理。 1.3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3)《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4)《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4术语和定义 (1)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是指判断进口物质、物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以及判断其所属固

体废物类别的活动。 (2)鉴别机构 是指接受海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的委托,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机构。 (3)委托方 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鉴别申请的机构或单位。 (4)委托鉴别 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5)复检鉴别 是指对已经出具鉴别结论的同一批进口货物再次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活动。 (6)样品 是指从整批进口货物中抽取,并能完整、真实地展示和反映货物属性特征的少量实物。 2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鉴别委托和受理、鉴别、复检、分歧或异议处理等。 2.1鉴别委托与受理 (1)委托鉴别时,委托方应向鉴别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委托鉴别申请函(需说明鉴别原因); ②鉴别货物产生来源信息; ③申请复检鉴别时应提交自我申明以及已进行的检验或鉴别材料; ④鉴别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信息。 (2)鉴别机构同意受理委托,应告知委托方所需鉴别工作费用

工信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是指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的活动。 第五条评价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价活动。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第七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八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实行统一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发布目录。通过目录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提升综合利用产品质量,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目录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综合利用产品、综合利用技术条件和要求等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发展水平、综合利用产品市场应用情况、产品目录的实施情况等适时调整目录。 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目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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