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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办法(试行)

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办法(试行)
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1:

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引导、管理学生社团活动,激发各学生社团的潜力,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生社团活动竞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每学年据此《办法》进行长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优秀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全体在册学生社团及成员。

第三条等级、优秀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达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和促进学生社团发展的目的。

第四条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细则

第五条参评对象:长江师范学院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长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第六条评选方法及程序:

第一阶段社团自评。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报书和相关材料(优秀社团和创优社团可结合社团实际情况选择其一进行填报)。各社团所递交的优秀学生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本年度社团品牌化活动情况、社团其他活动情况、所获荣誉、工作总结、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第二阶段现场答辩。校社团联合会对各社团自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后,将会组织专门评委会(由指导教师、社联代表、社团代表等组成)对各社团的述职情况进行评分,重点考察各社团的品牌打造。

第三阶段综合评估。由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长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成立专门评估委员会对学生社团进行评估打分。

第七条评选细则及标准

(一)量化考核部分60%

1、社团基本建设情况(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评估,45分)

(1)组织机构(3分):

①健全的组织机构(1分);

②完善的岗位职责(1分);

③干部考核制度(1分);

(2)财务状况(6分);

①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制度(2分);

②财务收支账目清晰(2分):

③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收支状况并向全体会员通报财务状况(2分)。(3)会员管理(3分):

①会员章程(1分);

②详尽的会员资料档案(0.5分);

③活动中会员的参与情况记录在案(0.5分):

④“优秀会员”评选制度(1分)。

(4)社团管理(5分):

①各项活动建档管理,清晰明了,系统完备(2分);

②完备的文件档案管理条例(1分):

③例会制度,会议记录详尽(1分):

④下属协会资料详尽(1分)。

(5)社团品牌发展(17分)

①社团具有特色的品牌发展理念(2分)

②结合“一社一品”,社团具有详细的活动规划(3分)

③社团结合社团自身发展特色,打造品牌化社团推广活动(7分)

④树立社团品牌,打造出品牌化社团(5分)

(6)社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分)

(7)社团负责人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4分)

(8)社团登记工作(1分)

(9)社团工作计划、学期末总结(4分)

2、各项考勤情况(50分)

(1)会长签到情况(10分)

全勤10分,按次计算,缺一次扣0.1分,累计扣完为止

(2)会长大会参会情况(10分)

全勤10分,缺会一次扣1分,迟到或请假一次扣0.5分,按次扣分,累计扣完为止

(3)例会考核情况(15分)

根据例会考核表平均计分

(4)活动考核情况(15分)

根据活动考核表平均计分(备注:开展活动超过八个可根据其活动品牌性酌情加分;社团所开展的活动必须为本年度的活动,时间做假的活动一律不计分并在原来得分基础上扣分,一个活动扣一分)

3、社团工作展望(5分)

(1)社团发展方向明确(2分):

(2)具有详细活动计划及规划(2分);

(3)社团后备干部队伍建设(1分)

(二)社团负责人现场答辩 (占40%)

现场答辩分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陈述环节占30%,答辩环节占10%,评选委员会(由指导教师、社联主席团、社团代表等组成)根据现场答辩情况,给出相应评分。(备注:重点考察各社团品牌化活动及结合我校教学应用型大学建设活动的的开展情况)

第八条荣誉及宣传特殊加分情况(在原有总计得分情况下进行累计

加分,总分15分)

(1)社团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荣誉每个按2分累加)

(2)社团在校外的媒体有宣传的(每次按1分累加)

(3)社团及社团活动在校园网首页有报道的(每次按1分累加)(4)社团及社团活动在团委网首页有报道的(每次按0.5分累加)(5)社团及社团活动在社联网页有报道的(每次按0.5分累加)(6)社团在校报上有报道的(每次按0.5分累加)

第四章评优比例

第九条优秀社团、创优社团评定: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20%;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〇——二〇学年)

社团名称:

填表须知

一、学生社团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长江师范学院“优秀社团”申报

书》;

二、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主要填写登记、备案事项中发生变更的内

容。如:社团名称、社团负责人、挂靠单位、指导老师、活动范围、活动资金及办事机构等的变更情况;

三、本年度重大活动情况主要列举本社团重大的活动情况;

四、本年度财务、经济状况主要说明本社团财务情况;

五、本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报送社团联,一份社团自存。请用黑色

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六、社团经核实、确认,本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完全真实,否则取

消社团评选资格。

申报社团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二〇——二〇学年)

社团名称:

填表须知

一、学生社团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创优社团”申报

书》;

二、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主要填写登记、备案事项中发生变更的内

容。如:社团名称、社团负责人、挂靠单位、指导老师、活动范围、活动资金及办事机构等的变更情况;

三、本年度重大活动情况主要列举本社团重大的活动情况;

四、本年度财务、经济状况主要说明本社团财务情况;

五、本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报送社团联,一份社团自存。请用黑色

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六、社团经核实、确认,本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完全真实,否则取

消社团评选资格。

申报社团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基本事项

本年度变更登记、备案事项

会务情况(理事会会议和理事会活动)

重大活动情况

财务、经济状况

单位:元

固定资产状况

财务负责人签名:社团负责人签名:

审核意见

完整版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成都信息工程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作为一个由学生自愿加入并由学生参与管理的学生组织, 在 提高校园文化水平, 促进教育措施的进一步完善等方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社团工作者的积极性, 遵循“促进发 第二章 评优资格 第二条 参评对象为学生社团现任正、副会长,要求任职满半年以上。 第三条 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在任职期间, 确 保学生社团活动顺利开展,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会员及同学反映良好。 第四条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熟悉本职工作, 按时出 席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种会议。 第五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 制度. 第六条 参选人员中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 一 ) 所负责社团一学期内举办活动未达到基数(大型活动一次、常规活动每 月一 次); ( 二 ) 一学期考试中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 ( 三 ) 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七条 参选人员所在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取消 其评优资格: ( 一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 二 ) 不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 ( 三 ) 三个月内没有开展任何活动,内部组织机构涣散; ( 四 ) 财务收支情况不清楚,帐目混乱或存在虚假帐目; ( 五 ) 在每学期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 ( 六 ) 未经批准,私刻学生社团公章; 展,评选先进”的原则, 特制定本办法。 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 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 七) 进行与学生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三章 评优办法及评选程序 第八条 申请人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自评材料, 自评材料应包括社团工作经 历、任期内组织的社团活动、 上学期成绩单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 (可无)等。 第九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依据自评材料以及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社团 负责人考评细则》 (见附件)对参评学生社团进行初步评分,评分按考核内容立 项,共三项,最高分 100 分,根据评优细则酌情加分,附加项属附加分。 第十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教师、 主席、部分执委、部分其他组织学生干部及部分已卸任的优秀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考评程序: 1) 邀请相关会员及干事协助完成民意调查表,给出得分; 2) 评审委员会根据日常管理记录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公开量化评分; 3) 评审委员会根据量化得分占 50%和民意调查分占 50%,计算总分并排名, 确定优秀 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名单;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结果报校团委, 经团委 审核同意后向全校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对获奖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予以正式公布并表彰。 第四章 奖励措施 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将颁发证书,证书均加盖校团委、学生社团 联合会公章。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o 一一年二月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第十六条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项目设计方案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项目设计方案 1.1、学校的背景: 长江师范学院是一所极具现代意识、以现代化教学为特色的学校。为了更好地使用电脑这一现代化的高科技产物,使其在教学、管理、办公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学校计划在校内建立校园网并与国际互连网(Internet)相连。 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校园网综合系统设计,以满足校园内计算机系统的需要。 1.2、学校校园网建成后,将发挥以下作用: 为全校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提供一个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环境,并将计算机引入教学、科研、管理和学习等各个领域。改善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学习环境,提高其水平。 熟悉现代化的工作环境和掌握先进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习手段,有利于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高层次人才。 1.3 、要求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是一个以学校图书馆为网络中心,并以行政楼、实验楼、南北苑学生宿舍、教师宿舍、校医院、教学楼为二级学院的分中心,其间以千兆以太协议及光缆传输介质成中心向四周辐射的星形状互连,依次将学校各部门、学生宿舍等连入校园网。由于网络主干采用千兆以太网,故可以充分满足学校各部门对网络带宽的一般需要和特殊需要,由于采用第三层交换技术,所以可对不同的应用需求划分各自的虚拟子网,子网间既相互联系又彼此隔离,充分满足安全及带宽管理的要求。 中心与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如下: ●图书馆到行政楼距离:300米 ●图书馆到北苑宿舍距离:800米

●图书馆到逸夫楼距离:600米 ●图书馆到教师宿舍距离:1300米 ●图书馆到南苑宿舍距离:1000米 ●图书馆到实验楼距离:700米 ●图书馆到教学楼距离: 一教学楼:150 二教学楼:150 三教学楼:300 ●图书馆(李渡校区)到江东校区距离:38千米 1.4、完成功能: (1)连接校内所有行政楼、教学楼、实验室、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和教师宿舍中的PC。 (2)能够支持20000 用户浏览Internet。 (3)提供丰富的网络服务,实现广泛的软件,硬件资源共享,包括:(A)提供基本的Internet 网络服务功能:如电子邮件、文件传输、远程登录、教务系统、电子公告牌、域名服务等。 (B)提供校内各个管理机构的办公自动化: 1、提供受存取权控制的文件、档案查询服务。 2、提供贵重设备仪器及其它设备信息的管理服务。 3、提供各学科专业资料数据库服务。 4、提供学校自己的管理信息系统(MIS)。 (C)提供图书,文献查询与检索服务,增强校图书馆信息自动化能力。 (D)全校共享软件库服务,避免重复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E)提供CAI 教学和科研的便利条件。 (F)经广域网接口,提供国内外计算机系统的互连,为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科研合作,为学校快速获得最新教学成果及技术合作等创造良好的信息 通路。 1.5、目标 1、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建立长江师范学院各部门间的信息(包括图象、图形、声音、数据等)交流的统一、高速、便捷的平台。 2、为各部门的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快速的、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手段,最终实现自动化。为培养各种人才提供先进的教学平台

大学优秀社团评比细则【最新版】

大学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长师院办…2007?2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全校师生进行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全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加强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科研成果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其应用成果、自然科学研究及其应用成果、各类获奖成果、立项课题、各类创作作品及专利。 第三条科研成果奖励设著作奖、论文奖、获奖成果奖、应用成果奖、创作作品奖、科研项目奖、学生科研成果奖。 第四条全校师生(含离、退休人员)均可依照本条例申报有关奖项。 第五条本条例颁发的奖金从学校科研专项经费中支付。 第六条所有申报成果奖项须是事先在科研处及有关部门登记核查过 的成果。 第二章著作奖 第七条凡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奖励标准为:单独CIP数据的学术专著,20万字以内的2500元/部,20万字以上的3500元/部;单独CIP数据的编著1500元/部;丛书类专著、自编教材、译著、工具书和科普读物等1000元/部。 第八条教育部和省(市)教育厅规划统编并经学校同意主编的教材,国家级奖励4000元/部,省级奖励2500元/部。教材申报著作奖时,必须向科研处交验本人手稿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公开出版的个人或集体论文集(主编为我校教师)、个人创作作品集、习题集、教辅资料,奖励800元/部。 第三章论文奖 第十条凡发表在英国《NATURE》和美国《SCIENCE》杂志上的学术论文,奖励10万元/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科学通讯》上的学术论文,奖励12000元/篇;发表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的学术论文,奖励6000元/篇;发表在《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奖励4000元/篇;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的学术论文,分A、B 两类奖励。A类奖励3500元/篇;B类奖励2500元/篇(以科研处公布的刊物A、B类标准为依据);发表在《SCI》和《CSSCI》源刊上的学术论文,奖励2000元/篇;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和一般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览》最新版)上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元/篇;发表在其他省级公开刊物上的学术论文,奖励300元/篇。 第十一条被综合性索引或文摘《科学论文索引》光盘版(SCI)摘录的学术论文,奖励6000元/篇;《工程索引》(EI)摘录的学术论文,奖励4000元/篇;《科学论文索引》扩展版(SCI-E)和《科学会议论文引文索引》(ISTP)摘录的学术论文,奖励3000元/篇。被综合性索引或文摘《新华文摘》目录中标题转载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0元/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目录中标题转载论文,奖励6000元/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要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4000元/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奖励3000元/篇;人大复印资料摘要转载的学术论文,奖励1500元/篇。

十佳社团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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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选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把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阵地、学生学风建设的阵地、学生素质拓展的阵地,全力打造一批精品社团,扩大我院社团在学院内外的知名度、影响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评选对象 第一条: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正式登记注册,并在年度考核中荣获二星级以上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二条:社团规模:注册登记成立一年以上;注册会员在50人以上;社团成员组成体现跨院系组合。 第三条:院级社团荣获“每月之星”或其他荣誉,具有参评资格;学院的二星级以上社团在不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直接具有参选资格。 第四条:组织建设:有健全的社团章程;有团结实干、工作富有成效的理事会成员;部门设置合理,人员配置齐全;能自觉遵守学院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及团委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有较好且相对固定的组织宣传方式,如社团自己的网站、网页。 第五条:指导力量:有积极投入的指导老师。 5、活动成效: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报道。常规活动开展正常,有利于社团成员综合素质提高;重点活动主题突出,文化品位高,受益面广,成效明显。若有社团文化节的学年积极参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并表现突出。参选的社团在评选年度中必须举办过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大型社团活动。 6.一学年中每月之星至少获得一次

7. 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 8. 如一学年中有2次每月之星零分的取消 第三章、评选方法 1、十佳社团的评比将在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严格按照本条例及相应参评表组织评定。 2、凡符合评选条例的学生社团均具有评比资格,可报名参加十佳社团的评选。《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比参评表》,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在评选年度范围的有关材料。 3、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将参选的社团的基本评比材料编辑整理,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此次活动做相关报道,同时在全院公布候选名单,接受全院学生考核。 4、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会对各参评社团进行考核,初评的评委会成员由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优秀干事(非协会会员)担任,并在相关老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审核,复评成员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部长及邀请的其他评委担任。 5、十佳社团评比分为三个步骤进行,评比前各申报社团应上交一学年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社团指导单位评分表、指导老师推介表。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各社团会员自评(见附表一)、社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评价(见附表二),所有的考评均按照相应评估标准执行。第一阶段评估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结

XX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XX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学校繁荣学生社团文化的方针,表彰过去一年来在学生社团工作中表现积极的学生社团干部,提高学校社团的整体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团工作风气,根据《XX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干部加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荣誉称号和奖励的设置 (一)荣誉称号设置 1、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2、十佳学生社团干部 (二)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凭证书在学校年度评优中德育分加7分。 二、评比对象及条件 (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评选对象 1)2009年10月前换届,本年度已注册的学生社团应推荐本任的主要干部(主要干部是指 学生社团部长及部长级以上的干部);10月之后换届,本年度已注册的学生社团应推荐 上一任的主要干部。 2)社团联合会全体干部。 2、评比条件 1)在学生社团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业绩获得上下级的一致好评; 2)积极性高,责任感强,敢于策划组织活动; 3)系统掌握作为学生社团干部应有的知识; 4)对所在学生组织职能有着深刻的认识;

5)组织纪律性好,服从上级安排; 6)工作计划性强,善于调动各方积极性,能很好地为下级做好表率; 7)遵守学校和社联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年度未受过处分。 注:建议在社团工作表现一样情况下,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50%者优先获取加分权。 (二)十佳学生社团干部 1、评选对象 本年度被评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社团联合会常委、职能部门部长、学生社团成员。 2、评比条件 1)任期满一年且当选当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 2)任期间学生社团的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前30%,活动排名前40%; 3)社团工作出色,很好地把握了所在学生组织的发展方向; 4)组织策划了影响较大的活动; 5)有良好的表率作用及个人魅力; 6)知人善任,善于激励,塑造了团结高效的工作团队; 7)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8)统筹能力强,善于协调社团联合会与学生社团之间与学生社团之间的关系。 注:任期间学生社团受警告2次或2次以上,取消十佳学生社团干部评选资格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 1、推荐名额: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名额分配根据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分数而定,具体如下: 1.上一学年学生社团综合测评分数排名在前10%的社团,拥有5个评优推荐名额;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优秀社团评比考核细则 一、此评分细则为100分制。 二、总分100分,社团内部分栏总分为70分,社团对外活动 总分为30分。 1.社团内部(70分): (1)文件上交(10分):(监察组) ●活动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当天、社团活动相关报告/图片一周内、活 动策划规定时间等)能够及时上交记10分; ●活动材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加10 分的前提上进行扣分) (2)社长工作情况(10分):(隶属小组) ●社长能尽职尽责的带领社团成员完成社团日常工作记6分; ●剩余4分由主席团在考察社团建设成果后进行给分(主席团一人 有1分的给分权) (3)社团成果展示(10)在社团定时成果展示会上,有工作成果的,由会上评委(主席团、社团管理中心、监察部)进行分别计分,以总分30分的形式,去掉最低最高分进行取平均分的方式得最终分数 (4)社团日常活动(10分)(监察组):附表:社团活动报送、须

注明日常或对外 (5)社团活动场地、器材、材料保护情况(10分):(隶属小组)●社团成员能够将活动的场地、器材、材料保护完整,没有损坏记; 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向活动中心借出的材料并且没有损坏记10分。否则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定期例会(10分):(监察组) ●社团每月定期开展例会的记10分,不开展例会的社团一次扣1分, 扣完为止 2.社团对外活动(30分):附表:社团活动报送(监察组)(1)大型活动参与情况(20分): ●社团在学校主办的大型活动(包括校庆、汇演等)能作用,协助 学校圆满举办大型活动 (2)校外合作(10分): ●社团能够积极发挥外交职能,与兄弟学校、合作学校、社会团体 进行合作开展一系列能够提升我校良好风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有意义的活动或拉取赞助 3.特殊贡献(额外10分): ●社团做出对学生会内部发展或对学校完善具有明显作用的贡献或 者其他特殊贡献加上10分。

长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

长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提示:答案必须依试题顺序做在答题册上,并标明大、小题号,否则不予计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四川省”与“成都市”这两个概念之间有() A、真包含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交叉关系 D、全异关系 2、在“文学分为戏剧、诗歌、小说、散文、音乐、绘画等”这个划分中,犯了() A、“划分不全”的错误 B、“多出子项”的错误 C、“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错误 D、“子项相容”的错误 3、下列各题中标有横线的语词,有哪个是在非集合意义下使用() A、中国人是吃苦耐劳的 B、中国人是不怕死的 C、中国人是伟大的 D、中国人是亚洲人 4、下列对“工厂”这个概念所进行的概括和限制中,有哪一个是错误的() A、概括:社会组织 B、概括:企业 C、限制:纺织工厂 D、限制:车间 5、概念“金属”在“有的金属是导体”与“所有的金属都是导体”这个命 题中的周延情况依次为() A、周延周延 B、周延不周延 C、不周延周延 D、不周延不周延 6、从SEP可以推出() A、 S O P B、S E P C、P E S D、SAP 7、“肯定前件式”是() A、联言推理的有效式 B、相容选言推理的有效式 C、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式 D、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式 8、运用对当关系推理,从SEP可以推出 A、SAP B、SIP C、并非SIP D、并非SOP 9、从(?p∨?q)∧p→?q,这是() A、分解式 B、组合式 C、肯定否定式 D、否定肯定式 10、“瑞雪兆丰年”这个结论不是可以() A、用完全归纳推理得到的 B、用科学归纳法得到的 C、用简单枚举法得到的 D、用不完全归纳推理得到的 二、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定义 2、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3、性质命题项的周延性 4、归纳推理 三、写出与下列命题的负命题相等值的命题。(每小题4分,共8分) 1、这个孩子又打人又骂人。 2、如果某甲在现场则某乙不在现场。 四、下列推理是否有效?为什么?并写出推理的逻辑形式(每小题4分,共40分) 1、我们的干部要有德,我们的干部要有才;所以,我们的干部要德才兼备。 2、一部作品有问题,或者是政治上有错误,或者是艺术上有缺点,这部作品政治上有错误;所以,这部作品不是艺术上有缺点。 3、只有了解情况,才能避免主观性;此人主观,可见,他不了解情况。 4、如果患急性阑尾炎,则会腹部剧痛;某人腹部不痛,所以某人未患急性阑尾炎。 5、凡是正确的推理都是形式正确的推理,所以,形式正确的推理是正确的推理。

2015年优秀社团评选标准 (2)

2015年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标准 一、组织规范 制度完善,有学生社团章程、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成立并运行1年以上,教师辅导社团活动三年以上,有相对固定的不少于10人的核心成员。 二、活动丰富 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4次,并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料。 三、特色突出。 社团活动与学校独特教育资源、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健康有益。通过社团活动,成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创新实践能力得到培养。 四、名称适宜、积极健康 中小学学生社团从活动类型上进行分类,主要可分为以下类别: 学科拓展类: 古诗诵读、读书社、文学社、数学研究、英语口语交际、时事政治、历史风云等。 科技类: 信息技术、模型制作、青少年科学院、青少年农学院、环保俱乐部、创造发明俱乐部等。 文体类: 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小主持人、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话剧戏曲社团、绘画书法摄影社、棋社、编织刺绣社、篮球社、轮滑社等。 综合类:

护绿小组、红领巾志愿者协会、文明宣讲团、少年交警队、小记者团、交际口语协会等。 其他类: 学校根据本校特色自行成立的其他社团。 五、材料完整、真实可信 1、《中小学生优秀社团评选申报表》、《学校学生社团章程》、《社团活动考评细则》。 2、书面汇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创建宗旨、机构设置、日常管理、主要活动、成果图片、活动过程的视频资料、多媒体课件等及指导教师评价意见。列入学校校本课程体系的,要有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评价意见、活动总结等。 3、社团活动的有关证书复印件,每个社团上报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数码照片。 4、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长师院发…2011?41号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教学院(部): 为纪念“五〃四”爱国运动92周年,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在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推进我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学校对2010—2011学年度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进行了民主评议、量化考核,评选出文学与新闻学院团总支等4个五四红旗团总支,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8级公共事业管理团支部等1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09级财务管理第1团支部等28个先进团支部,采石文学社等5个优秀学生社团,龚静等7名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程世杰等10名“十佳共

青团标兵”,蔡远青等10名“十佳自强之星”,傅杨等10名“十佳青年志愿者”,柏杨等35名优秀社团干部,胡颂绩等118名优秀团干部,曹芳等497名优秀团员,报学校党委备案,决定予以表彰。 希望被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不断进取,为我校共青团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五·四”△共青团工作表彰决定 抄送:市委教育工委,团市委,校领导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29日印 (共印25份)附:

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4个) 文学与新闻学院团总支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总支 音乐学院团总支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16个) 文学与新闻学院2008级秘书团支部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8级公共事业管理团支部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08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第1团支部外国语学院2008级英语师范第3团支部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0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第2团支部 物理学与电子工程学院2009级物理学第2团支部 化学化工学院2009级化学第2团支部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08级食品科学与工程团支部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09级第1团支部音乐学院2009级音乐表演团支部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08级第5团支部 美术学院2009级美术学第1团支部 教育科学学院2009级教育学第1团支部 历史文化与民族学院2009级历史学第3团支部 应用技术学院2008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职教师资)团支部钩深书院2010级汉语言文学第4团支部 三、先进团支部(28个) 文学与新闻学院2009级秘书团支部 文学与新闻学院2009级汉语言文学本科第3团支部

十佳社团评比细则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选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把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阵地、学生学风建设的阵地、学生素质拓展的阵地,全力打造一批精品社团,扩大我院社团在学院内外的知名度、影响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评选对象 第一条: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正式登记注册,并在年度考核中荣获二星级以上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二条:社团规模:注册登记成立一年以上;注册会员在50人以上;社团成员组成体现跨院系组合。 第三条:院级社团荣获“每月之星”或其他荣誉,具有参评资格;学院的二星级以上社团在不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直接具有参选资格。 第四条:组织建设:有健全的社团章程;有团结实干、工作富有成效的理事会成员;部门设置合理,人员配置齐全;能自觉遵守学院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及团委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有较好且相对固定的组织宣传方式,如社团自己的网站、网页。 第五条:指导力量:有积极投入的指导老师。 5、活动成效: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报道。常规活动开展正常,有利于社团成员综合素质提高;重点活动主题突出,文化品位高,受益面广,成效明显。若有社团文化节的学年积极参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并表现突出。参选的社团在评选年度中必须举办过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大型社团活动。 6.一学年中每月之星至少获得一次 7. 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

8. 如一学年中有2次每月之星零分的取消 第三章、评选方法 1、十佳社团的评比将在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严格按照本条例及相应参评表组织评定。 2、凡符合评选条例的学生社团均具有评比资格,可报名参加十佳社团的评选。《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比参评表》,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在评选年度范围的有关材料。 3、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将参选的社团的基本评比材料编辑整理,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此次活动做相关报道,同时在全院公布候选名单,接受全院学生考核。 4、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会对各参评社团进行考核,初评的评委会成员由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优秀干事(非协会会员)担任,并在相关老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审核,复评成员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部长及邀请的其他评委担任。 5、十佳社团评比分为三个步骤进行,评比前各申报社团应上交一学年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社团指导单位评分表、指导老师推介表。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各社团会员自评(见附表一)、社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评价(见附表二),所有的考评均按照相应评估标准执行。第一阶段评估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结算,其中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占70%(加分项目视每年不同情况而定),各社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_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_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第二章评选办法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2、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3、十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第四章评选细则(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75分)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监察部、财务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综合评分(50分)1)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20分,有加分的加满为止;)总体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讨论稿) 为推动学校实验室建设,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整体效益,现就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推动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131”发展战略和“四步走”发展思路,积极主动适应学校学科专业转型、人才培养方式转变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向,以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加强实验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为突破,以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为重点,以资源整合与共享、搭建合理实验平台为目的,建立起管理科学、运行高效、适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并可持续发展的开放型实验室体系。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改革,建立起能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教学所需的现代实验教学中心,构建起适合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的实验教学体系,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验互通、稳定而有活力的实验队伍,创建高效、协调的实验教学与实验室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力争在三年内建成2-3个有鲜明特色的重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和实验教学中心两级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设置校级实验室管理职能部门,提高实验教学中心地位,建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和实验教学中心两级管理体制。 1. 建立实验室建设专家决策与咨询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建立实验室建设的专家决策与咨询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长期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专家组成。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论证学校实验室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论证实验室增设、合并、撤消,评审实验技术成果、实验室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实验室建设等。 2. 成立校级实验室管理机构 整合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职能,成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统筹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对全校实验室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向学校提出实验室建设方案、规划和意见;修改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重大项目申报与建设;全校实验教学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室工作评估与检查;组织学生开展科技竞赛;组织实验仪器购置的论证,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队伍建设和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推动实验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3. 提高实验教学中心地位 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在行政上为副处级教学单位,直接受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领导。实验教学中心依托学科所在院系相对独立建制,由学校一级管理,面向全校开放。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中心建

优秀社团评选方案

优秀社团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社团将获得参加年度优秀社团评选的资格 1:成立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的。 2:社团规模为20人以上的。 3:社长会议无无故缺席次数的。 4:凡校团委布置大型活动都能参加的。 5:违法以上四点的社团凡该年有极端优异表现的,经过评选组委会投票通过后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细则: (一)组织结构 1、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并能够按照本社团章程开展工作 2、有完善的组织结构。 2.1:有社团成员归档 2.2:有完整的基层干部机制

2.3:能定时公正地进行民主选举工作 3、工作规范化 3.1:活动有策划案、报告及图片资料 3.2:社团财务(财务管理有条不紊,资料集齐全,账目明细,原始数据保存完好,能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有合理、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 3.3:年度总结及规划 4、指导老师能按时参与社团活动 (二)活动 1、能定期展开社团活动 2、到位的前期宣传,能在活动开始前准确通知每位社团成员 3、活动场地的保洁工作 4、所开展的活动能够代表本社团的特色 5、能结合概念热点事件开展相关社团活动 (三)校内影响及社会影响 1、平时能够给校团委提供有价值的建议、能主动配合团委的日常检查工作

2、在社团展演之中主体活动的完成情况 3、在学校师生之中有良好口碑 4、和其他社团能做到和谐共处,有所合作 5、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有一定社会口碑 6、社团申报项目的获奖情况(校级奖励、市级奖励、国家级奖励) (四)加分条例 1、举办校级社团活动加3分。如活动主题鲜明并受到师生广泛好评,再加5分。 2、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活动,凡成员得奖,按比赛等次加分。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县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州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若团体参加比赛获奖,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州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5分,三等奖加4分。 3、在学校举办大型校园晚会时,社团表演节目能够被选入晚会节目加3分;普通晚会节目被选入加1分。 4、参加校级公益性活动一次加2分,参加县级公益性活动一次

大学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大学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02-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学生社团考核评比方案(试行)

学生社团考核评比方案 为加强院属及各系直属学生协会的科学管理,保障学院社团活动规范有序的开展,落实高校开展社团工作宗旨,进一步完善院团委和各系团委的制度建设,我们结合学院几年来学生社团工作的经验,经过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干部充分细致的考虑,特制定了《学生社团考核评比方案》。 说明: 1、评比方法:由社团联合会参照此方案每学年根据各院系属协会 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2、评比主要参照:社团规章制度的规范与执行,社团举行的活动, 经费管理,社团各方面的突出成绩。 3、激励评选:每学年评选出占该年度社团总数20%的工作开展优 异的社团,并授予其“优秀社团”的荣誉称号。 4、考核评比基本程序: 1)各社团自评,各社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该学年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打分,附带证明材料,交送社团联合会。(注:证 明材料包括重要会议记录,活动计划及总结,财务状况一览 表,本学年度大事记及活动申请表。) 2)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小组复评。 3)优秀社团将得到通报表扬和一定奖励,获奖证书加盖院团委公章。优秀社团负责人则为当年社团学生优秀干部。对考核 评比排名最后三名的社团进行公开批评,责其在新学年开学

之前进行严肃整顿。 4)考核评比名次初次确定后,对结果有异议的社团,可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复议。 5、符合下列条款之一,均无评选资格: 1)成立时间不足一年; 2)该年没注册或在每学年限定时间内没注册; 3)学期初没有按规定上交计划、会费收缴等情况,学期末没有提供会费使用情况和总结; 4)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5)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 6、撤销奖励的情况: 1)伪造事迹,骗取奖励; 2)申报材料时隐瞒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规定程序; 3)获奖后半年内严重违反有关院规或法律。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 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 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

全国师范类大学名单

教育部直属 学校名称备注 211工程、985工程、研究生院、中央直管副部级大学 北京师范 大学 华东师范 211工程、985工程、研究生院 大学 211工程、研究生院 东北师范 大学 华中师范 211工程、研究生院 大学 陕西师范 211工程、研究生院 大学 省属重点 学校名称备注 华南师范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大学、研究生院 湖南师范大学211工程、研究生院、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 建设工程 南京师范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大学、研究生院 山东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研究生院 福建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研究生院、免费师范生培养 高校 江西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 程、免费师范生培养高校、卓越教师培养计 划高校、研究生院 西北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 程 安徽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 程 云南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 程 江苏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市属重点大学、研究生院 首都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研究生院 贵州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 程、省属重点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市属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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