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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煤矿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煤矿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陕西省煤炭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前期工作

第一条煤矿基本建设项目,依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立项。

第二条资源整合矿井,经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批准后视同立项。第三条新建、改扩建矿井地质报告,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第四条基本建设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省局文件另有特别规定以省局文件为准)。

第五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相关部门。

第六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报省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环保局批复。规模在45万吨/年以下的报相关部门。

第七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环境保护

专篇。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项目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规模在45万吨/年以下项目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

第八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地质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初步设计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初步设计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第九条县煤炭工业局初审上报可研、设计文件时要将矿井设计各系统能力及审查意见一同上报。

第十条资源整合矿井,依据批准的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可研与初设合并),审批权限同第八条。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安全、消防、卫生等专篇,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炭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招投标制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03〕47号)文件执行,任何项目单位不得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基建局备案登记后,方可参加煤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经录用后在县煤炭工业局备案。第十四条项目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县煤炭工业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批准。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设计、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以及

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审查报告及图纸由审查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须具备以下批准文件或证件。

(1)立项批文;

(2)采矿许可证;

(3)批准的环评文件;

(4)批准的地质报告;

(5)可研报告批文;

(6)初设批文;

(7)安全、环保等专篇设计批文;

(8)验资证明;

(9)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文件。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须完成以下相关手续。

1、项目单位办理征地手续。

2、“四通一平”基本完成。

3、依法进行了招标。

4、监理委托、质监注册。

5、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审查。

6、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制,组建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后,逐级上报开工申请,办理开工审批卡,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工,转入基建。开工审批权限同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即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其它规定,必须遵照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初设、开工、竣工验收等审批制度,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督制、承包合同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必须接受煤炭工业局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村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特别要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程管理的具体工作应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作用;正确理解和处理投资和工期的关系,以实现建设项目的最大投资效益。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依法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合理安排作业程序,在批准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设备选择,严禁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主运输、主提升和回采工作面的设备选型或建设能力。

第二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技术上外力无法抗拒以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设计的,建设单位申请,县煤炭工业局现场核查,确认合理后,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方

案,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按规定报市、省煤炭煤炭工业局审批。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批准工期内完成工程的,要重新核实工期,提出申请,视同变更设计对待。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设计要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第二十五条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得交付施工。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要以标准化矿井建设为起点,竣工后要达到标准化矿井二级以上标准。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各类原始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做好建档工作。每月2日前向县煤炭工业局报送主要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表。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制,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作业措施,加强职工安全素质教育,强化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要认真负责承担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发现擅自变更设计

或设备型号行为的,有责任及时制止;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未及时改正的,监理单位应向煤炭工业局报告,并有权拒绝出具监理报告。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任务。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自觉接受省、市煤炭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令停建等处罚。

1、未按煤炭建设程序办理开工审批的煤炭建设项目;

2、未经批准擅自回采出煤或边建设边生产;

3、未经批准擅自对设计进行修改;

4、无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

5、施工队伍与资质不符;

6、存在有重大安全隐患;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各县煤炭工业局要设专职局领导主抓基本建设工作,要有专职人员和机构具体负责基本建设工作。

第三十四条各县煤炭工业局要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内容的目标责任书。对所辖建设矿井的竣工时间排队公告,确保各建设矿井按时投产。

第三十五条各县煤炭工业局要对所辖建设矿井的工程进度、投资情况汇总表等相关统计资料每月5日前准确、按时报送市煤炭工业局。第三十六条各县煤炭工业局对建设矿井一月要检查督查一次,市煤炭工业局进行抽查,每季度对建设矿井的情况总结通报一次。

三、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改的矿井建设工程,联合试运转,使用审批卡方式审批。

第三十八条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提出联合试运转申请,逐级上报经有关煤炭工业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其审批权限同初步设计。

第三十九条联合试运转工作可分为空负荷、半负荷、全负荷三个阶段进行组织,逐步由以施工单位为主平稳过渡到以接产单位为主。试运转期限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必须停止联合运转。

第四十条煤矿联合试运转以系统联动、调试和检修为主,以出煤为辅。联合试运转期间尽快完成各专篇的单项验收和质量认证工作。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提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逐级上报环保局进行验收,验收同环评的审批权限。

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报请煤监部门进行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其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及相关资料。

2、安全验收评价完成后,建设单位提出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申请,报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验收。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提出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报请劳动职业卫生部门验收,其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进行检测检验,出具《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报告书》。

2、由建设单位提出劳动职业卫生验收申请,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卫生部门组织进行验收。

第四十五条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如有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要请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无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应作出决算报告、财产移交清单。

第四十六条以上各单项工程均验收完毕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如下:

1、矿井的提升、通风、排水、井下运输、回采工作面、输变电、通讯等主要生产系统以及井下防尘洒水、安全设施按设计建成,联合试运转正常。

2、地面生产性工业建筑按设计基本建成,非工业性办公、生活福利设施按规范标准化标准建设完成。

3、未按设计建成的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不影响安全生产。

4、安全、环保等设施按专篇设计要求建成,并经专项验收合格。

5、工程质量经质量监督站质量认证合格。

6、有竣工图、竣工报告,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并整理分类,具备归

档条件。

7、建设单位已按生产需要组建了接产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规章制度已建立,特殊作业人员已经培训合格,具备上岗资格。

8、安全监控、产量监控、人员定位三大监控系统安装完善,运行正常。

第四十七条煤矿工程建设项目具备条件后,建设单位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项目县煤炭工业局初验合格报市煤炭工业局验收合格后,报省煤炭工业局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下的项目竣工验收县煤炭工业局初验合格后,报市煤炭工业局组织竣工验收,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第四十八条县煤炭工业局在初验时,应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04〕241号)文及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规定、规程严格把关,尤其对各主要系统即:主提升、主运输、回采工作面设备型号逐一核对核查验收,对擅自提高系统能力或设备选型的一律不得认可。申请报告要附初验意见和资料。

第四十九条市煤炭工业局接到申请报告后,组织有关科室和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分专业组对建设项目各类工程、各个系统进行实地查验,审阅工程技术档案,查阅县煤炭工业局意见,审查联合试运转记录以及安全、环保等专项验收结果,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的评价,签署竣工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煤矿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签定书。

第五十条以上条款若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大全

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二0一一年八月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

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第二节教学管理制度 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

第二十五章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生产计划是保证完成企业生产任务的具体执行计划,是企业日常生产活动的中心环节。为了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公司合同及时交付,均衡调节生产进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二条(一)生产计划的编制必须保证公司销售合同、新产品试制任务的完成。 (二)制定先进合理的“期量标准”,严格按生产周期组织生产,充分发挥企业的生产能力,确保生产均衡进行。 (三)生产计划的编制需有可靠的物资保障和技术组织措施保证,技术研发部及物资保障部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组织物资采购。 (四)各车间作业计划要经过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充分发挥各生产车间的加工能力。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一)生产计划编制的依据 第三条编制生产计划必须掌握可靠的依据并正确运用,以提高生产计划的编制质量。具体提供资料:产品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新产品试制计划、设备大修计划、关键材料配套情况、产品工时定额。 第四条“期量标准”也是编制生产计划的重要依据。“期量标准”应根据公司生产体制和工艺调整因素及时进行修订。 (二)生产计划工作的任务

第五条根据公司年、月生产计划指标,把公司月份任务按日历进度计划要求,具体地、合理地分配到车间,使之相互配合、衔接,保证全面落实,按期、按质、按量全面均衡地完成。 第六条根据已确定的任务量进行劳动力和设备能力、作业面积的平衡,充分发挥生产能力,缩短生产周期,压缩生产资金占用,提高生产活动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按生产计划量规模控制半成品库存,减少在制品和外协的资金占用。 (三)生产计划的程序 第八条每月十日前下达下月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下发至销售部、物资保障部、技术研发部、质量检验部、生产车间并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各部门了解合同投产安排。 第九条根据合同资源对急于交付未列入计划的工程项目,制定临时生产计划,合理调节车间进度,确保合同要求。 第十条每周早会,生产计划部将一周生产计划及合同进度情况作以总结,并提出需调度及协调问题,使各部门了解生产动态。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生产计划人员要及时同设计、工艺及供应销售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满足用户要求。 第十二条接受主管领导的监督检查,按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满足市场需要。 第十三条计划变更或调整要履行有关手续,相关人员要签字盖章备案。 第五节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

煤矿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开拓、掘进巷道施工安全,加强各类施工巷道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对煤矿施工巷道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开拓、掘进巷道破岩(煤)长度达到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尺或完成一次爆破敲帮问顶后,必须立即采用临时支护,间隔时间以正规循环图表中规定的敲帮问顶时间段为准。 二、前探梁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 1、开拓、掘进工作面正常施工情况下,临时支护选用前探梁支护。 2、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前探梁支护。拱形断面巷道前探梁使用数量按3根、5根、7根布置,各类巷道具体使用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掘进循环进尺小于1m时前探梁可只用一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1m、小于2m时使用两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2m时,前探梁背木不得小于三道。 4、前探梁前排背木至迎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600mm,两道背木之间相距不得大于800mm,两边背木端头距巷帮距离不得大于400mm(拱形巷道以背木端头吊线距墙帮距离为准)。 5、前探梁背木原则上按2000×200×50 mm、1600×150×50 mm、1200×150×50 mm、800×100×50 mm四种规格制作,具体选用哪种规格(或其他特殊专用规格),可根据所施工巷道的宽度及其他

特殊用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确定。单一规格背木一次报批使用和备用的总量不超过10块。 6、前探梁吊环螺丝必须拧紧,露出螺帽的螺纹不得少于一丝,背木必须背实,并用木楔打紧,保证牢固有力(用手拍打无明显移动)。 7、每块背木必须由2根及以上前探梁背支。 8、上山施工时,前探梁必须使用联网绳与顶板网或锚杆连锁牢固。 9、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将顶板上的前探梁及吊环取掉;前探梁及吊环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 10、工作面除正常使用的临时支护材料外,必须至少备用2根前探梁、4个吊环、10根符合要求的背木(包括800×100×50 mm 型背木4块)。煤巷拆下后的临时支护材料必须和备用临时支护材料统一整齐码放在距离迎头不超过15m的巷帮一侧;岩巷拆下的临时支护材料必须和备用临时支护材料统一码放在耙装机后10m 范围内的巷道非水沟侧。 11、前探梁所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前探梁的安装间距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木点柱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 1、巷道开口、顶板坡度突然变化较大等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前探梁时,可使用木点柱临时支护。 2、使用木点柱作为临时支护时,循环进尺不得大于1m。 3、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木点柱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木点柱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木点柱支护。拱形断面巷道木点柱使用数量按3

煤矿材料员管理制度

材料员管理制度 一、队长是本单位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材料员对本单位需用材料的计划编制、申报、质量验收、领取、建帐、保管、发放、现场跟踪及回收复用等管理具体负责。 二、材料员每个月25 日前做全月材料计划表,由队长全面审核后方可上报,在生产过程中所需补充计划的必须经队长同意方可上报,没经队长同意,不得乱批、乱领材料。 三、材料员要做好本队材料的保管、回收工作,各种材料要分门别类、入册编号、收发有据、帐物相符,并保持工具房整洁。 四、.材料按计划领取、发放,积极搞好修旧利废,努力降低材料消耗; 五、材料、器材、工具要摆放整齐,经常检查整理,备足各种工具、配件和材料,满足生产需要; 六、材料员服从分配,遵章守纪,协助队长搞好材料供应和管理工作。 七、材料员必须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对材料的需求和投入做到心中有数,保证物料的正常供应,发现短缺材料必须及时汇报,若因短缺材料而影响生产,必定重罚。 八、材料员应按时完成队长布置的有关材料管理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单据。否则,每次罚款50 元。 九、材料发放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能修复的不领新的,对领新件不交旧件罚款50一100元,材料员落实。

十、材料员有偷盗、造假、倒买倒卖材料行为,一经查出,必须立即撤换,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成本核算员岗位责任制 一、编制成本计划,组织目标成本的实施。 二、严格分析成本构成,控制成本支出标准,搞好成本预测。 三、负责成本管理工作。 四、组织各部门、班组开展经济核算工作,建立成本考核制度 五、负责井工矿所有付款申请。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本核算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材料成本核算及材料消耗考核工作。 二、严格按矿有关规定对材料消耗进行考核,制定、修订材料消耗定额,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材料管理。 三、掌握成本计划,监督计划实施,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搞好成本控制,保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 三、.按时参加上级及有关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按要求填制业务报表; 四.深入生产一线,及时掌握生产动态,监督有关人员严格执行材料审批制度和严格控制井下使用的物资,努力降低材料消耗。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行为及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培训及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送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 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全科协调组织。

3、培训内容包括:矿井安全管理知识,煤矿安全规程与技术规范、煤矿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4、培训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并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6、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继续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三年必须考核一次。 7、2018年3月1日起,新招聘任职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新招聘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生产计划控制管理制度

生产计划控制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JS/QMP.SC-02-2013 (A版) 编制部门: 编制: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生产计划控制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产能安排有所依据,各生产环节能有序运作,满足客户订单品质及交期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履行合约的能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产品的生产计划控制. 3.0权责 3.1销售部:接受客户订单,组织评审及审核. 3.2生产部:客户订单的评审参与,生产计划的拟定及进度控制,生产物料的领用,生产进度控制及品质控制. 3.3采购部:生产物料的采购及交期控制. 3.4仓储部:物料的收发. 4.0运作程序 4.1生产负荷评估 4.1.1市场部接受客户订单,并交给生产部. 4.1.2生产部依据<工序加工流程卡>、物料库存状况及未完订单状况,依据客户订单要求交期回签计划交期于<客户订单>上。 4.1.3生产部门将业务订单汇总后,依订单的出货日期及产品数量等,评估产能负荷.如果产能负荷评估导致本公司不能按客户要求出货日期完成的订单,生产部应知会销售部,销售部联系客户协商调整新的交货日期,直到客户满意为止;如有客户订单发生变更时(交期、数量),销售部应通知各部门以作变更.

4.2生产计划拟定与分发 4.2.1各车间生产计划的编制时程为每1月. 4.2.2生产计划的拟定要综合考虑公司产能负荷,原物料、工模具及设备状况, <生产计划单>的拟定尽量以同类产品、同颜色、同模具、同机台为原则,以免模具的上落频繁及同一机台频繁转产.拟定完成的<生产计划单>要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分发. 4.3生产计划的执行 4.3.1生产部依<生产计划单>,在预定生产日期前1天核查生产条件是否完备,即核查工模状况、设备状况、生产线负荷状况,原物料状况等。 4.3.2仓储部签收<生产计划单>后,按生产要求日期提前确认物料到位状况,并依生产部开立的<领料单>进行备发料作业. 4.4.3各生产车间签收<生产计划单>后,即按生产计划表的生产顺序对生产条件再确认,同时依<生产计划单>开单领料. 4.4.4生产车间因物料或生产条件等导致<生产计划单>无法执行时,应在问题发生前2小时内通知生产部,生产部确认问题后,应立即对所反映问题予以协助解决或变更计划. 4.5生产计划进度控制 4.5.1各生产车间每日填写当日<生产日报表>,并于次日上午9:00前报生产部汇总追踪生产进度. 4.5.2对任何不能达成计划进度的产品,生产部应要求生产车间检讨改善,并达成要求进度。 4.6生产计划的调整 4.6.1生产计划分发后,如遇以下情形予以调整: 4.6.1.1客户增加、减少或取消订单生产量时. 4.6.1.2原物料供应无法配合时.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一、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20201009223302)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12 发布部门:总裁办版本:PS-01-2014A 1目的 为保证订单的评审过程流程环节缩短、沟通有效、效率提高;确保生产有序和高效运转,满足客户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生产计划运作。 3 职责 3.1公司高层:负责审核、批准年度生产计划、产能需求计划。 3.2营销中心:负责录入订单;提供年度销售计划、每月提供销售T+3滚动预测;提供订 单资料信息;协调处理订单异常事项。 3.3生产中心生管部:负责编制生产中心年度/月度生产计划、资源需求计划;组织订单评 审;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协调处理生产异常事项;做好报表的统计与分析。 3.4生产中心事业部/公司: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和落实;产能需求计划的实施;协调解决生产异常问题。 3.5质量管理部:负责品质的归口管理,质量争议的仲裁。 4 过程及要求 4.1生产计划 4.1.1销售预测 a)营销中心每年11月份提供确定的《年度销售计划》给生产中心生管部; b)营销中心每月20日前提供确定的《销售T+3滚动预测》给生产中心生管部。 4.1.2生产计划及产能需求计划 a)生管部在收到《年度销售计划》后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年度产能需求计划》,经 各事业部审核后报公司高层进行审批;

b)生管部根据订单接单及收到《销售T+3滚动预测》后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产 能需求计划》,经各事业部审核后实施并跟进产能需求计划的落实; e) 备产计划,业务方面根据市场情况可提出备产需求,经营销中心领导和生产中心领导批准后,生管部向事业部下达备产生产计划。 4.2 订单评审 a) 业务员在接到客户订单产品的需求后,传递到生管部,生管部根据事业部提供的产能进行订单评审,从原材料采购、半成品到位周期、表面处理、装配、包装等各个生产环节进行预排期,确定后1 天内回复业务员生产完成交期; b) 订单变更的评审,涉及订单的变更业务员在0A中填写《订单修改单》,提交后交给各 相关评审部门评审,评审完成后由业务员下发备案; c) 订单评审通过后,业务员在全顺系统中按照要求描述清楚输入订单,生管部计划员在供 应链平台中查找订单并确认,订单确认通过后系统直接导入ERP中,要求订单评审通过后2 天内导入ERP系统。 4.3 订单生成 a) 生管部订单选配员根据导入到ERP中的订单描述选取要求的配置形成ERP订单,并做订单进展;如涉及新数据还需要进行数据添加,具体按照《订单选配、数据维护管理制度》操作; b) ERP 订单生成后,生管部打印出相应的《订单明细》,下发给事业部相关部门。 4.4 生产作业计划 a) 生管部计划员根据订单的交期制定生产计划并下发到事业部; b) 生管部物料跟进员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物料到位情况; c) 生管部计划员根据生产产能负荷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外发加工,按《外发加工合同》进行处理。 4.5 生产数据统计分析

掘进管理办法及制度

湖南华润煤业唐洞煤矿有限公司掘进管理办法 一、掘进工艺 1、矿井巷道掘进工程布置严格按公司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2、矿井掘进一般采用QYZ—24型钻眼机具钻眼炮掘方式,耙矸机装矸,小电车或人力推车运输,开拓、准备巷道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回采巷道一般采用架矿用工字钢棚支护。 3、工艺流程 锚杆支护:巷道清理或交接班→挂中、腰线→布置锚杆→打眼→装药→放炮→装矸石(煤)→巷道清理。 架棚:巷道清理或交接班→挂中、腰线→打眼→装药→放炮→装矸石(煤)→架棚→巷道清理。 二、掘进工程施工 1、保障掘进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矿上规定的要求施工。 (1)、必须标定好腰线、中线。 (2)、毛断面全宽全高误差为±10cm。 (3)、水沟、轨道坡度误差±1‰(50米以内)。 (4)、按中、腰线及爆破图表的要求划出轮廓线,点出各种眼位,控制好眼的深度、角度。 (5)、按爆破说明书要求并视岩性灵活掌握装药量。 (6)、爆破后巷道断面应符合设计,不得欠挖,超挖不大于设计值100mm,围岩不得有明显的炮震裂隙。 (7)、周边眼痕不得少于50%。

2、轨道: (1)、订道:钢轨空对空0.6米,枕木间距中对中0.6米,连件齐全紧固,道床密实,接头平顺。 (2)、坡度:3‰ 3、辅助: (1)、风筒布眼子:2米/个。 (2)、线缆眼子:1.5米/个。 4、支护:临时支护:材料准备充足。 (1)、永久支护离碛头不超过3米, 3米内必须有临时支护。 (2)、巷道临时支护必须做到支柱完整,迎山有力。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临时支护必须是门架厢,间距0.8米/栋,必须用松杂木接顶。无临时支护,每根支护料扣20元,空帮漏顶,按每处扣50元。 (3)、料石碹支护必须按断面要求保障质量,根据巷道中的中、腰线先挂好垂线和水平线,按线施工。砌墙时,清底找平。基脚石在水沟边要求与水沟深度底子平,见硬底,老山边脚必低于枕木。一字墙必须协调,严禁凹凸,严禁斗头齐,背帮接顶,充填密实,无空帮空顶。冒顶过高时,拱后充填层厚度不得小于0.5米,再上用木垛接顶。碹的尖石不能用木料代替,背经不能用元化石进行塞垫,碹口面不能塞垫,同时要留有眼口位置。碹石支护四架一品,间距0.8米。 (4)、树脂锚杆安装要求:锚杆垂直于巷道轮廓线布置;安装机具为煤电钻,连接器必须与锚杆体同心;安装前眼内积水和岩粉必须吹干净;安装时,先用锚杆体将一卷药送至眼底,然后用煤电钻搅拌,搅拌时,应缓慢推进杆体,连续搅拌时间为30-60;搅拌后在眼口处将锚杆体进行临时固定;安

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支护材料的管理,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提升支护材料效能,降低支护材料消耗和吨煤成本,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管理职责 为加强支护材料管理,成立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 成员:生产技术科、供应科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供应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计划、采购、审核矿属各队组支护材料的使用、回收等管理工作。 1、各队组编制各队组的支护材料年、季、月度使用、回收计划。 2、负责按提供的支护材料计划组织货源,及时按型号、规格、质量、数量要求供应。严格控制支护材料使用及消耗指标,参与检查支护材料的使用、管理、回收等规章制度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公司支护材料管理部门的业务领导,生产技术科负责公司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 4、不定期组织支护材料管理专项检查,在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同时,帮助并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二)供应科 1、按照生产技术科提供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材料计划要求,按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组织货源。 2、依据计划分期进行订货、加工、租赁及对外联系,保持零库存,但不得影响生产。支护材料必须符合煤矿有关规定,证标齐全有效(安标、生产许可证书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3、到货后,由供应科进行质量验收,产品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等由供应科负责保存,以便查阅。 4、供应科材料员负责对支护材料入库、出库、退库建立帐目,并做好出入井材料地面的验收、移交等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 1、负责对新型支护材料立项和技术把关(包括设计、变更、检验、验收等)工作,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2、负责支护材料采购、使用计划的编制和使用审批。 3、确定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并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工作。 4、负责支护材料消耗量、复用、报废等指标的确定。 (四)各使用单位(队组)配置专职或兼职材料管理员 1、每月依据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支护材料需用计划,报生产技术科审核。

安监总局令[2017]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2号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 2018年1月11日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

生产计划管理办法1

山东中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27日第0次修订编号:ZH-ZD-SC-2015-001 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合理安排生产,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生产计划的管理。 三、内容、要求及考核 1、相关部门职责 1)销售部接受客户订单,组织合同评审,并下达合同执行通知单。 2)采购部负责物料及配件的采购。 3)仓库负责物料的收发等作业。 4)技术部负责编制各类技术文件及定额分析。 5)质量控制部负责进货及产品检验。 6)各车间负责生产计划实施。 7)生产部负责组织下达生产计划、进度控制,实施生产监督考核。 2、具体内容及要求 1)日常生产计划要求 a销售服务部接收到订单后,根据定单及时下达生产任务单给生产管理部,如有特殊说明的技术要求,可另附相关技术内容通知。 b生产部根据任务单内容编制生产计划通知单,并下达至各加车间,技术部2个工作日内分解完成图纸及定额(如有必要编制相应的技术文件). C仓库根据库存情况编制备料计划传递采购部,采购部编制采购计划,审批后按各车间

需求与采购周期表组织实施采购,采购部没有按期采购到位,各车间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总汇报。 d采购物料及配件品到货后及时报检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部将根据技术部下发的检验依据进行检验,需做理化性能实验的在检验周期内完成测试工作。合格入库,不合格通知采购部处理。 E仓库通知车间领料,车间按照物料领用程序进行领料加工,并组织生产计划实施,质量控制部进行过程、成品质量控制,合格后方可入库。 f生产部按生产计划跟踪生产进度,当交货期不能按期完成时,立即沟通查明原因,抄送上级部门。 2)特殊生产计划要求 特殊生产计划是对应于特定需求的生产计划(含销售服务部统一安排的生产计划)。一般在收到需求计划2日内下达。其它工作流程同日常生产计划相应条款。 3)工装生产计划要求 工装生产计划是对应于工装制造计划的生产计划。一般在收到工装制造计划2日内下达。其它工作流程同日常生产计划相应条款。 4)周度生产计划要求 a采购部应汇总物料及配件采购周期、特殊型及配件采购周期,经采购部、生产部、销售服务部等部门评审后,上报分管副总审核,上报总经理批准。将签批后的周期表下发生产管理、各车间等需求部门(有其变动及时更换)。以便控制物料领用时间,合理安排生产进行。 b销售服务部于每周三向生产部提报下周市场需求计划。 c生产部根据销售部下发的市场周度需求计划,编制周度生产计划,并于每周一下达各车间及有关部门. d生产部将汇总各车间的生产物料、设备及工具配件、劳保用品等物资的月需求计划于

煤矿材料配件计划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配件计划及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材料、配件的管理,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对材料、配件的计划审报,领用与发放程序及管理办法做出如下规定。 一、计划管理 (一)使用部门每天15:00以前提交材料、配件使用计划,其余时间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申报材料、配件使用计划;提报的材料(或配件)计划必须著名名称、规格(进口件要著名件号)、备件编码、主机型号、数量、主机厂家;申报的材料(或配件)计划必须有填报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 (二)材料、配件使用计划编报时必须认真、细致、全面、科学。对于保质期较短的材料等富余量不得超过10%。 (三)违反规定的处罚 1.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编报计划的每推迟一天罚提报单位100元。 2.申报的材料(或配件)计划没有著名规格(进口件要著名件号)、备件编码、主机型号、主机厂家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每一项罚提报人20元。 3.申报的材料(或配件)计划把规格(或件号)、备件编码、主机型号、主机厂家其中的一项或多项填错的,每错一项罚填报人50元。 4.材料、配件使用计划提报后导致保质期较短的橡胶制品、化工品等积压的,积压金额在10000元以上罚填报单位1000元。 二、使用管理 (一)严格按计划数量领用,没有计划不准领用。

(二)出库单签批范围: 1.正常使用的支护材料由生产办签批,超计划的支护材料由分管领导签批。 2. 地产、建筑材料和劳保用品由经营办签批。 3.单件1-3万元且总价在3万元以下的由机电信息中心签批;其中(1)进口件不签批,(2)紧固件不签批,(3)防爆开关配件不签批,(4)输水胶管、高压胶管总成、管接头、U型卡、胶布及尼龙扎带不签批,(5)单价500元以下且总价在2000元以下的不签批。 4.单件1-10万元且总价在3-30万元的由分管领导签批。 5.单件10万元以上且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由矿长签批。 (三)领用程序:在EAM系统上做工单→供应站制单→队长及领料员签字→矿内签批→供应站领用。在非正常工作日时,领料员可先通过电话请示矿内对应的签批人,待同意领用后可打专用借条到调度室签批后领用(调度员留一联),领料员必须在3天之内补办正规手续。 (四)供应站没有库存的材料、配件领用程序:使用单位查出件号(国产件要查出名称与规格)→向机电信息中心汇报→机电信息中心组织调拔→反馈信息后领用。 (五)在索赔范围内损坏的件,使用单位必须在当天给机电信息中心提报索赔报告。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 1.领料员领料时不按领料程序私自领料的,每件罚领料员50元。

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生产计划是保证完成企业生产任务的具体执行计划,是企业日常生产活动的中心环节。为了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公司合同及时交付,均衡调节生产进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二条(一)生产计划的编制必须保证公司销售合同、新产品试制任务的完成。 (二)制定先进合理的“期量标准”,严格按生产周期组织生产,充分发挥企业的生产能力,确保生产均衡进行。 (三)生产计划的编制需有可靠的物资保障和技术组织措施保证,技术研发部及物资保障部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组织物资采购。 (四)各车间作业计划要经过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充分发挥各生产车间的加工能力。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一)生产计划编制的依据 第三条编制生产计划必须掌握可靠的依据并正确运用,以提高生产计划的编制质量。具体提供资料:产品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新产品试制计划、设备大修计划、关键材料配套情况、产品工时定额。 第四条“期量标准”也是编制生产计划的重要依据。“期量标

准”应根据公司生产体制和工艺调整因素及时进行修订。 (二)生产计划工作的任务 第五条根据公司年、月生产计划指标,把公司月份任务按日历进度计划要求,具体地、合理地分配到车间,使之相互配合、衔接,保证全面落实,按期、按质、按量全面均衡地完成。 第六条根据已确定的任务量进行劳动力和设备能力、作业面积的平衡,充分发挥生产能力,缩短生产周期,压缩生产资金占用,提高生产活动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按生产计划量规模控制半成品库存,减少在制品和外协的资金占用。 (三)生产计划的程序 第八条每月十日前下达下月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下发至销售部、物资保障部、技术研发部、质量检验部、生产车间并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各部门了解合同投产安排。 第九条根据合同资源对急于交付未列入计划的工程项目,制定临时生产计划,合理调节车间进度,确保合同要求。 第十条每周早会,生产计划部将一周生产计划及合同进度情况 作以总结,并提出需调度及协调问题,使各部门了解生产动态。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生产计划人员要及时同设计、工艺及供应销售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满足用户要求。 第十二条接受主管领导的监督检查,按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满足市场需要。

管理制度-掘进管理制度

翟镇煤矿 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翟镇煤矿 2005年元月

前言 为完善掘进专业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制度落实、考核,保证矿井正常的生产接续,确保完成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翟镇煤矿自身实际,组织人员编制了《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二、巷道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三、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 四、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五、掘进通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 一、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 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四、巷道维护制度 五、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六、特殊地点管理制度 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八、通防设施管理制度 九、事故分析制度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1、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副区长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 2、根据生产接续时间要求,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副主任组织下达规程编写通知单,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 3、技术副区长接编制通知单后,应提前持由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签字的委托书,按照部门分工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 4、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委托书时间积极组织有关资料的编制,确保资料“先进、科学、合理”。 5、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其中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由生产技术部、通防办共同编制。 6、技术副区长(技术负责人)根据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 (3)作业规程必须附有巷道支护设计,要根据类似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围岩类别、赋存状况,采用理论计算与工程类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护设计,选择适合现场实际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初始设计→矿压观测→实施设计→修改设计的程序进行修改实施,使所选择的支护形式既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 (4)作业规程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仿宋体、小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

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山西襄矿晋平煤业 有限公司 培 训 组 织 管 理 培训中心 二零一一年 山西襄矿晋平煤业

有限公司 安 全 培 训 规 章 制 度 培训中心 二零一一年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晋平煤业各科室、各队组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科室、各队组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各队组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且负责制订全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矿井开拓、掘进队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山西襄垣七一新发煤业有限公司炮掘队各分管队长 职 责 范 围 二0一三年

目录 炮掘队职责范围 (2) 炮掘队队长--谭文杰职责范围 (2) 炮掘队生产副队长--郝利东职责范围 (3) 炮掘队机电副队长--韩德锋、杨鑫职责范围 (4) 炮掘队安全副队长--李玉明职责范围 (4)

炮掘队职责范围 1、根据生产领导组下达的掘进进尺计划及生产科制定的施工措施和作业规程组织全队完成月、季、年度掘进进尺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机关有关开拓掘进的技术政策、规定、规范、决定,严格工程管理; 3、做到一工程一措施,认真向职工传达贯彻作业规程和措施,按要求进行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以便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 4、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实现优质、低耗,提高掘进水平; 5、严格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材料管理,降低材料消耗; 6、遵守“火工品”管理制度,加强“火工品”管理; 7、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加强对五大灾害的预防与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8、抓好质量标准话工作,按照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做到一次成巷,搞好管辖范围内的文明生产; 9、组织职工学习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经验,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10、完成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炮掘队队长--谭文杰职责范围 全面负责本队掘进施工管理,队长不在时,指定一名副队长代行队长职责。

1、组织制定区队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 2、根据矿下达的计划,制定实施计划和办法,并将计划分解到班组,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 3、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 4、搞好正规循环,抓好工程质量,实现质量标准化; 5、搞好人力调配和劳动组织调整,提高工作效益和单位水平; 6、搞好设备和材料管理,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7、完成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炮掘队生产副队长--郝利东职责范围在队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及生产管理的全面工作。 1、开好班前会,具体安排各班组的工作,并积极组织落实,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2、深入现场,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对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亲自组织处理; 3、做好生产系统管理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现场交接班,交清遗留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4、支持班组长工作,抓好劳动纪律,贯彻“三大规程”,带头抵制“三违”; 5、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每班如实将生产情况向区队及矿调度室汇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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