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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9页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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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加工的技术指标及检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外协加工的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的验收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6543-86 <<瓦楞纸箱>>

GB18455-2001 <<包装回收标志>>

GB 18580-2001 <<..人造板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所有包装材料均应符合环保要求,重金属Pb、Cd、Hg、Cr6+ 总含量不得过100ppm(重量比)。

(2)纸箱、珍珠棉、吸塑盒及各种包装材料粘合剂所含有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标准中E2级要求(E2≤5.0mg/L)。(3)纸箱及胶袋上均应有清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回收标志。木箱、纸箱的包装回收标志见墨稿设计图纸,胶袋上的包装回收标志见本标准的第6.7条的规定。

(4)如客户要求有GP或ROHS标签的,必须要有此标签。

5 纸箱检验要求

一. 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

l 外观检验项目规定为十一种。其中八种为轻缺陷,三种为重缺陷。轻缺陷的项目为:标志、印刷、压痕线、刀口、箱钉、结合、裱合和摇盖耐折;重缺陷的项目为内径尺寸、刀模尺寸、外径尺寸、厚度和纸板性能测试(见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备注

标识符号 1. 造型标准,色彩正确,无变形,错位现象相关要素经由客户方确定

印刷(色彩、内容) 1. 箱(盒)面图案、文字印刷清晰、深浅一致、内容全齐、正确,无漏印、多印、变形、走位现象。2. 印刷无露白,侵墨,重影现象,目视无色差。3. 印刷条码及字符须清晰可辩,能正常读码含正麦(正面)、侧麦(侧面)等印刷内容

压痕线 1. 压痕线宽:单瓦楞纸箱不大于12mm;双瓦楞纸箱不大于17mm.2. 折线居中,不得有裂破、断线、重线等缺陷,箱上不得有多余的压痕线

刀口 1. 刀口无明显毛刺,裁刀切口里面纸裂损距边不超过8mm或长不超过12mm,2. 成箱后叠角漏洞直径不超过5mm

箱钉 1. 箱钉使用带有镀层的低碳钢扁丝,不应有锈斑、剥层、龟裂或其它使用上的缺陷。2. 间距均匀、单钉距不大于55mm,双钉距不大于75mm。首尾钉至压痕边线的距离为13±7mm。3. 钉合接缝处应钉牢、钉透,不得有叠钉、翘钉、不转脚钉等缺陷钉间距的量取是指两钉相对处的距

结合 1. 钉合搭接舌宽为35-50mm,箱钉应沿搭接舌中线钉合,排列整齐,偏斜不超过5mm。2. 粘合搭接舌宽不小于30mm,粘合剂应涂布均匀、充分、无溢出,粘合面剥离时面纸不分离。3. 纸箱二片接头对齐,其剪刀差;大型箱不大于7mm;中型箱不大于6mm;小型箱不大于4mm,箱体方正剪刀差:量取结合部位上下端压痕线处两刀距离之差裱合 1. 箱面纸不许拼接、缺材、露楞、折皱、透胶、污迹。2. 箱里纸拼接不得超过二拼,拼接头处距摇盖压痕线不得小于30mm;脱胶面每平方米不大于20cm2;3. 大型箱楞斜不超过3个,中、小型箱楞斜不超过2个粘合剂系淀粉粘合剂或其它具有同等效果的粘合剂,不得使用硅酸钠。脱胶面积指纸板未粘合或假粘合部分

摇盖耐折 1. 纸箱支撑或型后,摇盖开合270度,往复三次,面纸、里纸无裂缝

内尺寸箱型大中小纸箱支撑成型,相邻面夹角成90°,用内径尺在搭接舌上距箱口50mm处分别量取箱长和箱宽;以箱底与箱顶两内摇盖间的距离量取箱高

长、宽、高单项极限偏差mm +3 0 +3 0 +2 -1

破裂强度单瓦楞箱板双瓦楞箱板

A ≥12kgf/cm A.A≥14 kgf/cm

C ≥6 kgf/cm A.C ≥12 kgf/cm

B ≥8 kgf/cm C.B ≥9 kgf/cm

E ≥6 kgf/cm C.C ≥9kgf/cm

A.B ≥12 kgf/cm

厚度单瓦楞箱板双瓦楞箱板厚度是指瓦楞板上下面间的距离

A ≥4.5 A.A ≥9.0

C ≥3.5 A.C ≥8.0

B ≥2.5 C.B ≥6.0

E ≥1.1 C.C ≥7.0

A.B ≥7.0

含水率瓦楞纸箱含水率应为12%±4%用快速水分测定法或烘箱测定法检验

二. 检验方法:

l 按外观检验项目中的技术要求逐项进行检验,必须条例规定

l 检验器具:钢卷尺、内径尺、直尺、和割纸刀具等

l 内径尺寸的检验:

a) 纸箱或纸盒成形

b) 长度(L):用卷尺量取箱(盒)内底面积长边尺寸

c) 宽度(W):用卷尺量取箱(盒)内底面积短边尺寸

d) 高度(H):用卷尺量取箱(盒)内顶面到内底面尺寸

l 刀模尺寸的检验:

a) 解体纸箱或纸盒至平展

b) 用卷尺量取箱(盒),箱(盒)盖内摇盖之压痕线间直线距离,为纸箱(纸盒)刀模高度值

c) 用卷尺量取与箱(盒)长边二端垂直之压痕线间直线距离,为纸

箱(纸盒)刀模长度值

d) 用卷尺量取与箱(盒)短边二端垂直之压痕线间直线距离,为纸箱(纸盒)刀模宽度值

l 外径尺寸的检验:

a) 纸箱或纸盒成形

b) 长度(L):用卷尺量取箱(盒)外底面积长边尺寸

c) 宽度(W):用卷尺量取箱(盒)外底面积短边尺寸

d) 高度(H):用卷尺量取箱(盒)外顶面到底面尺寸

l 厚度的检验:

a) 测量瓦楞纸板两侧平面之间的距离所得的值为瓦楞纸板的厚度

b) 测量瓦楞纸板的厚度时,按要求从三个样箱的上、下摇盖或没有印刷、没有压痕和破损的箱体上每只样箱上取四块共十二块规格为

250mm×200mm的试样,在恒温恒湿环境条件下处理24小时后作试验

c) 恒温恒湿的环境条件是: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l 瓦楞纸板和瓦楞纸箱和性能测试:

a) 边压强度的测试

b) 耐破强度的测试

c) 戳穿强度的试验

d) 粘合强度的测试

e) 抗压力试验

f) 性能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则性能检验判为合格,若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则性能检验判为不合格

(完整word版)包装材料检验验收流程

包装材料检验验收规程 1.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由技术品控部负责全公司各类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判定以及相关原辅材料检验标准的制定工作。 2.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由查验员根据标准要求对原料进行检验,并出具《包装材料检验报告单》。 3.在辅料进厂时,由财务部包材库房管理员持《到货通知单》通知技术品控部查验员,进行取样、检验; 4.品控员接到通知单后,按《包装材料验收标准》、合同规定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感官上的检验,并按抽检数量进行初步使用验证,出具检验报告。 5.技术品控部验完后,并出具《包装材料检验报告单》给库房,库房管理员接到包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瓦楞纸箱检验验收规程 1.目的: 此标准对用瓦楞纸板制成的纸箱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作出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运输包装所用的个品种规格的瓦楞纸箱 3.职责 3.1仓库负责包装箱之命名、规格、数量的入库。 3.2行政中心负责各规格包装箱的规格、版面、数量的采购和相关检测报告的索取 3.3技术品控部负责包装材料和相关检测报告的验收和审核。 4.技术要求 4.1 材质:纸箱材质为国产牛皮纸或瓦楞纸.基重(g/m2)应符合GB/T6544-2008、GB/T13024-2003、GB/T13023-2008. 4.2外观、尺寸。 4.2.1纸箱表面应平整、干净无污渍,纸箱应无破损,无裂纹,纸箱切口应齐整。 4.2.2图案、文字印刷要求套印准确,墨色匀实,图案文字清晰,无油污、水化现象、无错位、无重影。图案、文字边缘齐整、无毛刺。 4.2.3印刷文字正确,图案、文字应与样板一致,套色准确,无颜色过浓或过淡现象。 4.2.4粘合瓦楞纸箱接头粘合搭接舌边宽度不少于30mm,粘合接缝的粘合剂涂布应均匀充分,不得有多余的粘合剂溢出现象。粘合剂牢固,剥离时至少有70%的粘合面被破坏。 4.2.5瓦楞纸箱压痕宽度不得大于17mm,箱壁不可有多余的压痕线,当纸箱折合时,压痕处不可有破裂、断线的现象。 4.2.6表层粘合要求无透胶、气泡现象。瓦楞纸板各层之间应粘合牢固,无层间分离现象。 4.2.7纸箱成型要求方正,无偏斜,箱角漏洞不超过3mm,摇盖合拢后缝隙不能超过3mm。 4.2.8纸箱尺寸(长、宽、高)应符合合同或订单要求,允许偏差:(单瓦楞:±3mm),(双瓦楞:±5mm) 双瓦楞5层包装箱:570mm*360mm*198mm 单瓦楞3层包装箱:565mm*355mm*192mm 天盖纸箱:575mm*375mm*168mm

钣金结构件检验标准

钣金结构件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客户要求和技术标准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我司有权对厂家生产用原材料进厂抽检)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塑粉 4.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4.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 4.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3.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3.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4.3.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 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5.2折弯检验标准 5.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 5.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5.2.3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表三》及《表四》。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喷涂通用检验标准

Concurred by:

目录 1.0Purpose目的 (3) 2.0Scope范围 (3) 3.0Responsibility 职责 (3) 4.0Definition定义 (3) 5.0Procedure程序 (3) 5.1 来料检查: (3) 5.2前处理后检查: (3) 5.3、屏蔽 (3) 5.3.1屏蔽前检查 (3) 5.3.2屏蔽后检查 (4) 5.4、待喷涂零件 (4) 5.5、喷涂后零件 (4) 5.6、包装 (4) 6.0 Reference相关文件 (4) 7.0 Record 记录 (4)

1.0Purpose目的 为了明确检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Scope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喷涂检产品的制造过程,其他过程可参照执行。 3.0Responsibility 职责 无 4.0Definition定义 无 5.0Procedure程序 5.1 来料检查: 5.1.1、实物和流程单零件号是否符合; 5.1.2、零件数量和流程单数量是否一致; 5.1.3、流程单上上道所有工序是否都有签字确认; 5.1.4、来料无变形、损坏、划伤、深打磨痕; 5.1.5、来料无严重锈迹; 5.1.6、来料无刮手的毛刺; 5.1.7、来料无漏工序,如漏攻丝、漏压PEM; 5.1.8、焊接来料无焊渣; 5.1.9、焊接来料无焊缝开裂; 5.1.10、焊接来料无焊缝漏打磨; 5.1.11、不能有影响喷涂的折弯印; 5.1.12、如是铝合金的激光件,注意边缘是否有胶残留。 5.2前处理后检查: 5.2.1、前处理后零件不允许有明显变形、碰撞、损坏、划伤; 5.2.2、前处理后零件不允许有严重生锈、油污; 5.2.3、零件不允许有手感的毛刺; 5.2.4、合格的磷化膜应该是工件的颜色是灰色的,膜层应当结晶致密、连续和均匀;铝皮膜应该是本色的,无光泽的。 5.2.5、磷化后的工件具有下列情况的时候,均为允许缺陷:轻微的水迹、泛黄和挂灰现象。由于局部热处理、焊接和表面状态的不同而引起的颜色和结晶不均匀:在焊缝处无磷化膜。 5.2.6、磷化后的工件具有下列情况均为不允许的缺陷:磷化膜疏松;工件上有红色的锈斑;表面严重挂灰;除焊缝外局部无磷化膜。 5.2.7、前处理后的工件必须在24小时之内喷粉或者喷漆。如果因故没有及时喷粉或者喷漆,须经相关人员评审确认后再喷漆、喷粉或另做磷化处理。 5.3、屏蔽 5.3.1屏蔽前检查 5.1.1.1、零件不允许有变形、损坏、划伤;

塑料制品检验标准(修改版)

塑料制品检验标准 1?目的 本规范旨在定义我司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采购商对我司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及外购塑胶制品。 3. 职责 本规范由品质部和技术部负责制定,品质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4. 定义 4.1缺陷 严重缺陷(CR):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存在严重潜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产品的使用功能丧失等, 主要缺陷(MAJ):产品的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 次要缺陷(MIN):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 4.2塑胶制品外观缺陷 4.2.1欠注----- 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

4.2.2毛边----- 分模面挤出的塑胶。 4.2.4凹痕凸起一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和隆起。 425融接痕一一塑胶分支流动重新结合的发状细线。 4.2.6水纹------ 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 427拉伤-------- 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4.2.8划伤------ 制件从模具中顶出后,非模具造成的划痕。 4.2.9变形------ 制件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4.2.10顶白----- 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位置。 4.2.11异色----- 局部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缺陷。 4.2.12斑点----- 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 4.2.13油污----- 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4.2.14烧焦----- 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4.2.15断裂----- 局部材料分离本体。 4.2.16开裂----- 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4.2.17气泡----- 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 4.2.18色差----- 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检验标准 结构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生效日期:受控编号: 保密等级:版次:制作部门: 总页数: 9 正文: 8 附录: 0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用以规范和统一产品注塑、喷涂工艺标准,维护产品注塑、喷涂、电镀质量,指导生产人员和QA检验人员的依据。 2、适用范围:本标准建立了注塑喷涂工艺质量标准,适用于注塑喷涂质量检验,用于规范和统一产品喷涂外观检查标准。 3、编制依据:《可靠性试验程序》、《外观检验标准》、《QA结构测试标准》 4、测量面定义: A面:用户在使用经常看到和十分介意的表面 B面:除去A面的所有表面 C面:用户在使用中看不到的表面 5、缺陷定义 5.1 注塑件缺陷定义: 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尺寸。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凹凸点:由于模具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塑料件表面上出现的高低不平。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顶白: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痕迹或白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上的裂纹。 油渍:在塑料件表面残留的油污。 翘曲及变形:塑料件成型时由于受力不均或应力而造成塑料件的形变。 飞边:由于注塑工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细碎划痕: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轻度残留线印记,目测看不出深度。 硬划痕: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损伤。 碰伤:由于碰撞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可视的缺损、变形或凹坑。 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 银纹:在塑料件表面上沿树脂流动方向上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彩虹现象:指透明区域在反光条件下出现彩色光晕现象。 透明度差:指透明区域出现模糊、透明度不佳的现象。

塑料制品检验规范

Q/SF 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Q/SF DLYF-0006-015 塑料制品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05-12 发布 2015-05-12实施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Q/SF DLYF-0006-015 一、目的: 本规范旨在定义我司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供应商对产品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生产中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及部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零部件,外购外协件须执行本标准,经研发部同意也允许执行供方的企业标准。 三、定义: 1、缺陷 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定义为缺陷。 2 、塑胶制品外观缺陷 2.1 欠注———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 2.2 毛边———分模面挤出的塑胶。 2.3 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 2.4 凹痕凸起—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和隆起。 2.5 融接痕——塑胶分支流动重新结合的发状细线。 2.6 水纹———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 2.7 拖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2.8 划伤———制件从模具中顶出后,非模具造成的划痕。 2.9 变形———制件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Q/SF DLYF-0006-015 2.10 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位置。 2.11 异色———局部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缺陷。 2.12 斑点———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 2.13 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2.14 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2.15 断裂———局部材料分离本体。 2.16 开裂———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2.17 气泡———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 2.18 色差———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 2.19 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3 、表面等级 3.1 使用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编码指示塑胶制品不同等级的表面或区域,表面的重要程度用罗马数字分类区分,最终使用者目视频率用英文字母排列区分。 3.2 Ⅰ类:重要的外部表面。包括:外壳制件的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或其它制件与外壳组装后露在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 3.3 Ⅱ类:除Ⅰ类外,次要的外部表面。 3.4 Ⅲ类:内部表面。 3.5 A面:最终使用者经常看得到的表面。

结构件外观标准(通用)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本厂和外协结构件进料检验及出货检验的质量特性及其要求,目的在于确立合格结构件的判别依据,使供货商和内部能有一个共同的量化的标准,以保证零件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和公司正常生产需要。 2 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结构零件的进料检验及出货检验的判定依据。 2.2 本标准适用于进料检验员和外协采购人员作为外协厂生产的执行文件。 2.3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师开发新产品的外观指导依据。 2.4 供应商送IQC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此标准。 3 定义 3.1 缺点度量代码 N: 数目 D: 直径 L: 长度 H: 深度 W: 宽度 S: 面积 J: 缺陷间距 V: 其它 T: 偏移量P: 平面度 3.2 检测面定义 第一检测面(A面): 零部件或产品在装配后最常或最容易在用户使用时被看到的表面,如产品的 正面和WT的商标位。 第二检测面(B面): 零部件或产品在装配后能够被看到,但不易被看到或须经转动才可看到的表 面,如产品的两侧面或后面。 第三检测面(C面):零部件或产品在装配后不易被看到的表面,这类表面只有在拆缷或去掉面板模 块后才能被看到,如机框及机柜的底面和内面装配后在客户端不能被看到的 表面,原则上外观不做要求,但不得有油污和锈斑。 4. 4.1 检验所需的光源为不低于40W的日光灯环境。 4.2 检验员的纠正视力不得低于1.0, 检验时间不超过8秒。 4.3 被检验工件的检验面须放于垂直光源的平面上,人眼与检验面成大于45度角度。 4.4 不需在反光或阴影的状态下对工件进行多角度检验。 4.5 外观检测环境 (1)第一检测面,在40瓦日光灯下用目测,人眼距被检工件约40CM。 (2)第二检测面,在40瓦日光灯下用目测,人眼距被检工件约60CM。 (3)第三检测面,在40瓦日光灯下用目测,人眼距被检工件约80CM。 5. 缺陷累积判定 A面累积总缺陷接受数量:小面不超过2处,中面不超过3处,大面不超过4处 B面累积总缺陷接受数量:小面不超过3处,中面不超过4处,大面不超过5处 C面累积总缺陷接受数量:小面不超过4处,中面不超过5处,大面不超过6处 6. 名词注解 6.1 无手感浅划痕: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受阻感且未伤及材料基材的划痕,通常表现为线型,点 状和其他不规则形状。 6.2 有手感深划痕: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明显受阻感且已伤及材料基材的划痕,通常表现为线型, 点状和其他不规则形状。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加工的技术指标及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外协加工的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的验收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6543-86 <<瓦楞纸箱>> GB18455-2001 <<包装回收标志>> GB 18580-2001 <<..人造板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所有包装材料均应符合环保要求,重金属Pb、Cd、Hg、Cr6+ 总含量不得过100ppm(重量比)。 (2)纸箱、珍珠棉、吸塑盒及各种包装材料粘合剂所含有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标准中E2级要求(E2≤5.0mg/L)。 (3)纸箱及胶袋上均应有清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回收标志。木箱、纸箱的包装回收标志见墨稿设计图纸,胶袋上的包装回收标志见本标准的第6.7条的规定。 (4)如客户要求有GP或ROHS标签的,必须要有此标签。 5 纸箱检验要求 一. 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 l 外观检验项目规定为十一种。其中八种为轻缺陷,三种为重缺陷。轻缺陷的项目为:标志、印刷、压痕线、刀口、箱钉、结合、裱合和摇盖耐折;重缺陷的项目为内径尺寸、刀模尺寸、外径尺寸、厚度和纸板性能测试(见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备注 标识符号1. 造型标准,色彩正确,无变形,错位现象相关要素经由客户方确定 印刷(色彩、内容)1. 箱(盒)面图案、文字印刷清晰、深浅一致、内容全齐、正确,无漏印、多印、变形、走位现象。2. 印刷无露白,侵墨,重影现象,目视无色差。3. 印刷条码及字符须清晰可辩,能正常读码含正麦(正面)、侧麦(侧面)等印刷内容 压痕线1. 压痕线宽:单瓦楞纸箱不大于12mm;双瓦楞纸箱不大于17mm.2. 折线居中,不得有裂破、断线、重线等缺陷,箱上不得有多余的压痕线 刀口1. 刀口无明显毛刺,裁刀切口里面纸裂损距边不超过8mm或长不超过12mm,2. 成箱后叠角漏洞直径不超过5mm 箱钉1. 箱钉使用带有镀层的低碳钢扁丝,不应有锈斑、剥层、龟裂或其它使用上的缺

包装材料检验标准

附件1 文件编号:XYLT/ZLB/017 包装材料验收标准 一、目的 1.规范进厂所有包装材料的验收,保证进厂的包装材料都是合格的。 2.此标准对于包装内袋(铝箔包装袋)、卷膜、铁盒、纸盒、热收缩膜以及纸箱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厂的包装内袋、卷膜、铁盒、纸盒、热收缩膜以及纸箱的验收。 三、职责 1、采购部负责确定产品材质、规格、版面等技术参数,并根据生产需要下订单。 2、质量部负责产品验收和审核,并作好相关记录以及检验报告的索取。 3、包装材料库负责按订单收货入库,并作好相关记录。 四、引用标准: 1.GB 2828 –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度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2.GB/T 10004–1998 耐蒸煮复合膜、袋 3.GB/T 10005–1998 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4.GB 6543–2008 瓦楞纸箱 5.GB 12904-2003 商品条码 6.GB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识 7.GB 9683–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8.YS/T 435–2000 易拉罐罐体用铝合金带材

9.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0.GB/T 21302-2007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11.GB/T 11680-19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12.GB/T 13024-2003 箱纸板 五、检验程序 1.运输要求: 运输车辆符合卫生要求,干净无污染,有必备的防雨、防尘措施。 2.内包装材料:铝箔包装袋和卷膜 2.1标样的确定: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定版后将标样以及相关技术参数交予质量部,质量部按标样进行验收。如果标样有所改动,请及时通知质量部。 2.2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具体如下表: 表1 表2 2.3样本采集:确定样本量后,采样要全面。箱(袋)的上中下三个方位都要采集到。 2.4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2.4.1材质:按GB/T 10005—1998要求。

塑胶产品通用标准

是不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技术标准

: 一.范圍 本标准规定了塑胶部品的外观要求及性能测试、等项目。 本标准适用于供应商生产、研发摸底测试、试生产、批量生产、IQC 来料检验、QA 增强性试验等各个阶段。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不良缺陷定义: 2.1.1 塑料件不良缺陷定义 2.1.1.1 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2.1.1.2 硬划痕(有感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样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2.1.1.3 细划痕(无感划痕):指样品表面没有深度的划痕。 2.1.1.4 批锋(毛刺):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顶针孔、镶件等 处溢出的多余胶料,摸上去有刮手感觉。 2.1.1.5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2.1.1.6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结合线。 2.1.1.7 气纹:因气体干扰使塑料件表面形成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2.1.1.8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塑料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痕迹。 2.1.1.9 银纹: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2.1.1.10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在塑料件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2.1.1.11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2.1.1.12 拖花/拉伤: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2.1.1.13 缺料: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落而 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2.1.1.14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作用等原因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2.1.1.15 杂质:有异物混入原料中等原因,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呈现出斑点。 2.1.1.16 气泡:由于原料未充分干燥,造成成型后产品内部有缩孔。 2.1.1.17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产品表面有细小的塑胶凸起。 2.1.1.18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原样件的颜色的差异、或同一套外壳之间呈现出颜色的差异,称为 色差。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Q/JD T0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D 3147-2011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2011-08-23 发布 2011-09-10 实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的起草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总院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正文、陈盛、胡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11年 08月23日首次发布。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国产零部件包装的设计原则、塑料周转箱设计及制作标准、金属料架设计及制作标准、金属网箱设计及制作标准、纸箱制作标准、周转料箱料架附带内部衬格的设计要求、托盘标准和相关条件目录。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自主品牌汽车制造工厂用于国内流通的外购零部件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标标志 GB/T 3094-2000 冷拔异性钢管 GB/T 4122.1-2008 包装术语第1部分:基础 GB/T 4122.3-1997 包装术语防护 GB/T 4122.4-2002 包装术语木容器 GB/T 4122.5-2002 包装术语检验与试验 GB/T 4456-2008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768-2008 防霉包装 GB/T 4857.1-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GB/T 4857.3-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4-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4部分:采用压力试验机进行的抗压和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5-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T 4857.9-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9部分:喷淋试验方法 GB/T 4857.14-1999 包装运输包装件倾翻试验方法 GB/T 4857.19-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流通试验信息记录

包装材料验收标准

包装材料检验标准(初稿)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厂包装材料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大宗包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和技术要求部分没有列出的材料,按订货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 二、引用标准 1、GB 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 2、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GB 12904《商品条码》 4、GB6543《瓦楞纸箱》 5、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一、质量和技术要求: 纸箱检验标准: 1、本标准参照GB6543标准制定 2、纸箱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1箱体方正,箱盖合拢无离缝,尺寸大小符合要求。 2.2纸箱外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损坏和污迹,如有样箱的,颜色图案应与样箱一致。 2.3箱面印刷图字清晰,颜色深浅一致,光亮鲜艳,位置准确,左右上下偏差不超过5 ㎜。 2.4纸箱外应标注内容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图示标志应符合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要求。有生产许可证的应标明许可证号。QS标志式样应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式样印制。外箱应标有“小心轻放”、“向上”、“怕湿”字样及标志,标注内容应正确,无文字错误。 2.5钉合:瓦楞纸箱使用带有镀层的低碳扁丝或钢丝。扁丝不应有锈斑、剥层、龟裂或 其他使用上的缺陷,扁丝的规格型号与纸箱厚薄相适应。 2.6纸箱接头钉(粘)合塔接舌边宽度:普通粘合箱不小于30㎜、钉合箱不小于35㎜, 小型彩箱不小于28㎜,金属钉应沿塔接部分中线钉合,箱钉排列整齐,钉距均匀,单排钉距不大于80㎜,双排钉距不大于90㎜,同一纸箱上的钉距差别应在5㎜之内,箱钉应装钉在纸箱的付版上,采用斜钉(与纸箱立边成45度角)或竖钉,头尾钉距上下底面压痕边线不大于20㎜。钉合接缝应钉牢、钉透,不得有叠钉、翘钉、不转角等缺陷。 2.7粘合瓦楞纸箱应使用乙酸乙烯乳液或具有相同效果的其他粘合剂。粘合接缝的粘合 剂涂布应均匀充分,以致面纸分离时接缝依然粘合不分,也不应有多余的粘合剂溢出接缝,纸箱撑开后不开胶。 2.8瓦楞纸箱的压痕线宽度:单瓦楞纸箱不大于10㎜,双瓦楞纸箱不大于15㎜,折线

结构件检验标准

天誉创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级文件 □绝密□机密□密秘■内部□公开 文件名称:《塑胶结构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生效日期:2017-3-15 受控状态:发行方式:保管部门:

一、缺陷定义 二、验收方案 三、验收标准 1.标准 2.区域定义 3.检验标准及缺陷判据 4.颜色及色差规范 5.组件装配标准 6.加工标准 四、可靠性试验方法及标准 1.可靠性实验方法和标准; 2.部分可靠性实验方法和标准的具体实施. 3.塑胶部件其他的工序性测试 五、包装规范

一、缺陷定义 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 毛边及飞边:在塑胶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胶零件表面褪色,表现形式为银色丝状物;(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 气泡:塑胶内部的空隙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多在透明塑料中可见,含纤维的大 塑胶件中也可见); 5. 变形:制造中内应力,设计不良或冷热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 顶白/拖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端面(母模面),或 产品脱模时容易与模具发生接触力的作用部位. 7. 缺料/多胶: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不饱和缺料或多出结构的情形;(尤其需 要注意封胶面的多胶和缺胶) 8. 断印/漏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印刷内容缺笔划 或缺角. 9. 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对比超出允收值 10. 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11. 流水纹/熔接痕:由于成型的原因,在产品表面(尤其是浇口处)留下的热熔塑胶流动的条纹. 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胶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12.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13. 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14. 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划伤(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15. 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16. 颜色分离(不均):塑料产品上在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甚至阴阳色. (通常由于加 入再生材料引起) 17. 不可见:指瑕疵<0.05mm为不可见,LENS镜片的透明区除外, 18. 表面凸凹或波浪纹: 产品表面产生凹凸不平,或波浪状起伏条纹. 19. 涂装之后的表面缺陷: 飞油, 缺油, 流平性不佳,污点,烧焦,麻点及其他缺陷等. 20. 开裂: 指产品装配位置或其他位置产生裂开的现象; 21. 结构性不良: 主要指产品局部位置, 如螺丝柱位, 扣位,转轴等部位的功能不符合或不完

塑料产品验收标准

塑胶产品来料检验标准规范版次:N01 共5页 1.0目的 明确塑料产品外观印刷品质的检验标准,促使生产单位按标准要求生产,有利于检验者对来料品质控制,以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品质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于加工厂品质部门QC/QA人员、生产部有关人员检验的塑胶品外观、结构时使用。 3.0参考文件 参照PHILIPS、SONY、COMPAQ、VTECH、MOTOROLA塑胶件外观标准。 4.0名词解释 4.1检查面是指塑胶件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的三种表面。 ①正面(A面):是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②侧面:是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③底面:是指很少被见到或者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 4.2缺陷: 就是指成型后的塑胶件存在的某种不良现象和问题点。它包括灾难、主要和次要三种性质。 ①灾难缺陷(Critical):是指有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产品缺陷或严重缺陷。 ②主要缺陷(Major):是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有影响或降低其使用性能的缺陷,外观一般指表面缺陷。 ③次要缺陷(Minor):是指对产品的使用功能无影响的缺陷,外观一般指侧面或反面。 4.3缺陷术语: ①轻微褪色:轻微变色或光泽度变化,一般出現在注入口上, 或者厚度的突变处, 或是其他流 程中的结构。 ②毛边(批锋):模具分型面处的过量材料。 ③结合线;(焊接线) 熔化塑胶結合形成一种部件表面的暗线, 结合线通常表现为一条相对明 显的穿过产品表面的线条. ④超范围喷涂:在非指定喷涂表面喷漆。 ⑤刮伤:表面上除去或置换材质的印记, 表现为细长形,其长度相对于深度和宽度是很长的。 ⑥缩水:由材料收缩不一致引起的表面中断, 下陷, 凹洞. ⑦变色:(银色条纹, 氧化皮 ) 部件表面由水气或材料切割引起的轻微变色 ⑧直浇口:位于直浇门上的由注入口內的空泡引起的洞. 直浇口只可在清理焊缝或转动直浇 门时被发现。

结构件通用检验规范

结构件通用检验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物料品质,指导品检人员正常作业,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板材类及结构件的品质检验。 3、表面等级分类 A级表面:功能面,装配后能直接正视到的外表面。透明塑胶件也属A级表面。两面有膜层保护的板材,两面均为A级面。普通板材类,质量较好的一面属A级面。 B级表面:除A级表面为外的所有表面。 4、检验条件: 4、1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约40W日光灯下,距离500mm处)相距500mm ,观10秒。且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o-90o进行正常检验。要求检验者校正视力不低于⒈2。 4、2检验时所使用的仪器的工具量都必须经过正常校验,有校验合格的标示,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术语和定义 5、1 基材花斑:因基材腐蚀,或材料中的杂质,呀微孔等原因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状花纹外观。 5、2 镀前划痕:电镀或氧化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人为处理后造成基材上的划伤或磨擦痕迹。 5、3 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划伤至底层(即底层未暴露);无膜层表面则是: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5、4深划痕:表面膜层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好无膜层表面则是: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5、5凹坑:基材缺陷,或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5、6 烧伤(焦):处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表面过热而留下的烧蚀痕迹。 5、7 水印:电镀或氧化后因清水未及时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5、8 露白:镀锌钝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锌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无钝化膜现象,呈现为区别周围的白色。 5、9 露底:无镀层或无涂层覆盖而导致露出基材底色的现象。 5、10 雾状:镀层表面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5、11 异物:因材料杂质或外来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或明显不同的现象。 5、12 挂具印:在表面处理过程中,因装挂辅助工具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印痕。 5、13 起泡:因基材或加工工艺的原因,处理后的表面局部有明显的凸起,用手指压可以移动的凸点。 5、14 水纹:塑胶或压铸件成形时,溶液流动产生的条纹。 5、15 缩水:因材料、工艺等原顺使朔胶或压铸件表面出现凹陷的收缩现象。 5、16砂眼:塑胶或压铸件表面疏松、针孔。 5、17 披锋:压铸或塑胶件上浇口残留物取样后的毛刺。 5、18 积油:产品局部涂料喷涂过多的现象。 5、19 涂层剥落:因涂料,开油水附着力差或其它原因造成涂层用手可刮掉的现象。

国家标准塑料及塑料制品性能检测方法标准

1 GB/T 1033-1986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2 GB/T 1034-1998 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3 GB/T 1036-1989 塑料线膨胀系数测定方法 4 GB/T 1037-1988 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杯式法 5 GB/T 1038-2000 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压差法 6 GB/T 1039-1992 塑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7 GB/T 1040-19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8 GB/T 1041-1992 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9 GB/T 1043-1993 硬质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 11 GB/T 1408.1-1999 固体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工频下的试验 13 GB/T 1409-1988 固体绝缘材料在工频、音频、高频(包括米波长在内)下相对介电常数和介质损耗因数的试验方法 14 GB/T 1410-1989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15 GB/T 1411-2002 干固体绝缘材料耐高电压、小电流电弧放电的试验 16 GB/T 1446-2005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17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18 GB/T 1448-2005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19 GB/T 1449-2005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20 GB/T 1450.1-2005 纤维增强塑料层间剪切强度试验方法 21 GB/T 1450.2-2005 纤维增强塑料冲压式剪切强度试验方法 22 GB/T 1451-2005 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 23 GB/T 1458-1988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环形试样拉伸试验方法 24 GB/T 1461-1988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环形试样剪切试验方法 25 GB/T 1462-2005 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26 GB/T 1463-2005 纤维增强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27 GB/T 1633-2000 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VST)的测定 28 GB/T 1634.1-2004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29 GB/T 1634.2-2004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2部分:塑料、硬橡胶和长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30 GB/T 1634.3-2004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3部分:高强度热固性层压材料 31 GB/T 1636-1979 模塑料表观密度试验方法 32 GB/T 1843-1996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 33 GB/T 1844.1-1995 塑料及树脂缩写代号第一部分:基础聚合物及其特征性能 34 GB/T 1844.2-1995 塑料及树脂缩写代号第二部分:填充及增强材料 35 GB/T 1844.3-1995 塑料及树脂缩写代号第三部分:增塑剂 36 GB/T 2035-1996 塑料术语及其定义 37 GB/T 2406-199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38 GB/T 2407-1980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炽热棒法 39 GB/T 2408-199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法和垂直法 40 GB/T 2409-1980 塑料黄色指数试验方法 41 GB/T 2410-198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 42 GB/T 2411-1980 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 43 GB/T 2546.2-2003 塑料聚丙烯(PP)模塑和挤出材料第2部分: 试样制备和

各种包材检验标准

包材检验标准

目次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 4.木箱检验要求. 1 4.1木箱材质与材料规格检验. 1 4.2木箱检验要求. 2 4.3 木箱跌落试验. 2 5 纸箱检验要求. 2 6 胶袋类检验要求. 3 7 EPE缓冲材料检验要求. 3 8 防静电PET吸塑检验要求. 4 9 其他说明. 4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箱,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加工的技术指标及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外协加工的木箱,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的验收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9846-2004 <<胶合板>> GB6543-86 <<瓦楞纸箱>> GB18455-2001 <<包装回收标志>> GB 18580-2001 <<..人造板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所有包装材料均应符合环保要求,重金属Pb、Cd、Hg、Cr6+ 总含量不得过100ppm(重量比)。 (2)木箱、纸箱、缓冲垫及各种包装材料粘合剂所含有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标准中E2级要求(E2≤5.0mg/L)。 (3)木箱、纸箱及胶袋上均应有清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回收标志。木箱、纸箱的包装回收标志见墨稿设计图纸,胶袋上的包装回收标志见本标准的第6.7条的规定。 4.木箱检验要求 4.1木箱材质与材料规格检验 (1) 外观检查,相邻两层单板的木纹应互相垂直。

(2) 胶合板中不得留有影响使用的夹杂物,即不影响板面平整和不影响胶合质量。 (3) 胶合板含水率小于15%,发霉、腐朽不许有。胶合板表板有脱胶鼓泡现象不许用 (4)胶合板表板拼接离缝长度不超过该板同方向长度的1 0%,缝宽不大于0.5mm。表板迭层不许有。 (5)一般情况下胶合板不许拼接,特殊情况下(如胶合板长度不够时)拼缝条数不多于两条。图纸有特殊要求时,按图纸要求做。但所有拼接缝隙宽度不超过1mm。 (6)胶合板上虫孔单个直径不大于2mm,每平方米面板上数量不超过4PCS。 (7)胶合板厚度6~9mm,公差±0.7mm. 4.2木箱检验要求 (1)木箱结构形式及各部件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2)木箱中的胶合板所有断切面或锯口应打磨,平整,不得有毛刺。木箱上采用的所有胶合板应满足第4.1所规定的要求。木箱内外表面应无杂质与污渍,木屑清理干净。 (3)木箱内尺寸极限偏差:±5.0mm/m。外尺寸为参考尺寸,一般情况下不作检验要求.,木箱丝印中的外尺寸不超过箱的最大实际具体尺寸15mm。 (4)木箱上各箱档接口缝隙不大于1.0mm,箱档与箱档、

塑胶制品检验一般标准

塑胶制品厂家检验一般标准 1. 目的 本规范旨在定义×××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供应商对×××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试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部品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3. 职责 本规范由质量保证部和中试部负责制定,质量保证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4. 定义 4.1 缺陷 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或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 4.2 塑胶制品外观缺陷 4.2.1 欠注———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 4.2.2 毛边———分模面挤出的塑胶。 4.2.3 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 4.2.4 凹痕凸起—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和隆起。 4.2.5 融接痕——塑胶分支流动重新结合的发状细线。 4.2.6 水纹———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 4.2.7 拖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4.2.8 划伤———制件从模具中顶出后,非模具造成的划痕。

4.2.9 变形———制件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4.2.10 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位置。 4.2.11 异色———局部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缺陷。 4.2.12 斑点———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 4.2.13 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4.2.14 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4.2.15 断裂———局部材料分离本体。 4.2.16 开裂———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4.2.17 气泡———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 4.2.18 色差———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 4.2.19 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4.3 喷油涂层外观缺陷 4.2.1 泪油———油膜向下流动聚集的泪滴状突起。 4.2.2 油泡———喷油涂层表面泡状突起。 4.2.3 油滴———喷溅到制品表面的油点。 4.2.4 杂质———被喷油涂层包覆的尘点、尘丝。 4.4 表面等级 4.4.1 ×××使用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编码指示塑胶制品不同等级的表面或区域,表面的重要程度用罗马数字分类区分,最终使用者目视频率用英文字母排列区分。 4.4.2 Ⅰ类:重要的外部表面。包括:外壳制件的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或其它制件与外壳组装后露在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 4.4.3 Ⅱ类:除Ⅰ类外,次要的外部表面。 4.4.4 Ⅲ类:内部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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