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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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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安煤业有限公司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监控管理人员统一由通防科管理。

2、监控维修管理人员要经常对井下传感器及配套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

维护和管理,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3、操作步骤严格按照监控系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操作人员要按时记录,按时打印送交报表,严禁乱用打印纸。

5、无关人员不准查看数据。需查看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6、雷雨天时应关机,防止雷击破坏系统。

监控室工作岗位责任制

1 、机房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

2、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

3、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

和进行详细记录。

4、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

有存档。

5、爱护监控设备,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6、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

一次罚款 50 元。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

5、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

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

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 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

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 元。

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监测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

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

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

时校正。

5、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

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乱拆乱修,要立

即出井更换。

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注销。

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

( 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

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以及煤巷、半煤岩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

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3)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

烷传感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

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

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5)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

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所有矿井的揭煤地点,在距揭煤地点20m前,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 8)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2、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1)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 10 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

监控设备的安装申请单》,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通防科。

《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中应注明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并附有现场通风

系统、供电系统示意图,现场各班次班、组长名单等内容。

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

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

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2)通防科接到《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后,应及时编制《安全监控设备安装

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在规定的正常运行日期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示意图;断电仪

主机(监控分站)、各种传感器的安设位置;甲烷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

围,安装、使用和维护注意事项;要求正常运行日期、安装人和安装日期等。

( 3)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通防科应与使用单位办理安全监控设备移交手续,安

全监控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

( 4)断电仪主机(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

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 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 5)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 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

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

传感器。

48( 6)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的调试校正制度。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

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

使用。

安全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 2 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

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 1 次。甲烷传感器每7 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

校一次,每7 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

辑功能检验等。

(7)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 6 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

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

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8)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范围的安全监控

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

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或通风调

度。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9)设在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由所在生产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护和

使用。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测值班员或通风调度汇报,并协助处理。

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只许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故意破坏、盗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要严肃查处。

(10)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24 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

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 小时内更换。在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11)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保证安

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3、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

( 1)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系统显示的

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如实填写《监控中心站运行日志》,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及事故警报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通风调度和生产调度。

(2)值班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

的书面报告,并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送总经理和矿总工程师等审阅。

4、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

(1)安全监控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监测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发现问题

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2)安全监控设备的更新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

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

①设备严重老化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

②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经济不合理;

③失爆不能修复的;

④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5、组织机构和培训

(1)建立安全监测队伍,配备且有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根

据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齐安全监测人员。

(2)安全监测人员(包括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控和通风专

业的培训,经考核,领取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6、技术资料

(1)监测部门应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

①设备、仪表台帐;

②安全监控故障登记;③检修记录;

④巡检记录;⑤中心站运行日记;⑥

安全监控日报表;⑦安全监控使用情

况月报、季报表;⑧矿井安全监控设

备布置图;

( 2)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监控中心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

都要定期保存,井下事故记录还应长期保存。

7、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

( 1)下井跟班干部、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

仪。

(2)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充电、收发及维修;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

检测仪发放室和维修室。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

(3)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

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每 7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 1 次。

(4)便携式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记录:

①设备仪表台帐;②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牌板;

③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记录;④便携式甲烷检测

仪调校记录;⑤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修记录。

监测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监控系统设备在入库前,验收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型号、种类、信号传输方式、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出厂合格证,井下设备还应检查其防爆合格证。

2、设备在使用前应先通电试验48 小时,并进行校验调整。通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设备要求电源相符,信号传输误差不大于规定值。

3、每一设备使用前,必须由管理员按种类型号分类登记。

4、种类仪表、设备设专人进行管理、保存、维修、收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种设备要进行编号,只有专职维修工方可使用,并记录清楚设备编号、类型,领

用人姓名、领用时间以及交旧情况。

6、各类仪表设备要按合格品、待修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使用催化燃烧元件的设备

在使用前要进行校验,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严禁发放。

7、有效的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清洁卫生。管理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就存放设备进行交

接清点,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8、管理员在发放设备时,必须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外表无损伤、配件

齐全、螺栓齐全坚固,并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防爆设备检查标准、确认无误方可进行

发放。各类传感器每周应由仪器校验员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后加贴合格证方可有效。

9、维修人员要对送检的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元件时应使用性能相符、参数相同

的元器件,严禁擅自更改电气元件。送检的设备在检查无误、加电试验无异常后,方可交

付保存。防爆电气设备其性能必须满足其防爆性能并符合有关规定。

10、使用人员在安装使用前应详细了解该设备的电压等级、信号模式、设备的性能和

关联设备,并按照其使用说明进行安装。井下监测工每班应对井下线路、设备进行一次检

查,发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理。

11、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甲烷传感器每周应进行一次调校,其他各类设备每

月进行一次检验,断电器每周应进行一次试验。

12、监测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

缆等共用,监测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电源必须为本质安全型。

13、安全监测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

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控制线,检修关联的电气设备,

需要监测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地面中心站和调度室制定措施后方可进行。

14、地面中心站每班必须对机房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电源电压是否正常,UPS是否工作正常,各类指示灯是否正常;

②信号解调器是否工作正常;

③监控主机工作是否正常;

④WINDOWS操作系统、KJ98 监控系统、联网软件防病毒软件是否正常运行;

⑤打印设备以及其他设备性能是否完好;⑥测试声光报警器工作是否正常。

通风、瓦斯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通风、瓦斯资料档案管理,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

2、通风瓦斯日报表、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一炮三检报表、测风报表、通风质量标准化

评定、会议记录、图纸、文件、规程措施、井下通风设施等按月分类归档,编号条理科学。

3、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要定期更换,收集整理完善。

4、档案调阅、查阅有记录,管理员变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5、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变质、损坏,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延长档案使用

寿命。

6、档案室要保持适宜温度,保持良好通风,发现鼠害应立即处理。

7、室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瓦斯报表审查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瓦斯巡回图表、“一炮三检”报表审查制度。

2、通风调度员负责每班审查填报当班全部瓦斯检查报表,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等特殊

情况必须注明原因。

3、通风队领导要每天审查本队各班瓦斯、“一炮三检”报表。

4、通风技术负责人要每天审查本队全部图表及报表。

5、通风队要将每日填报的瓦斯报表、瓦斯监测报表报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

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

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人工监测与监测监控两套系统并行,确保瓦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调度指挥系统高效运转,

特制定本规定。

监测监控系统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1、瓦斯员、安全员、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施工地点瓦斯异常时,根据处理

汇报程序,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汇报。

2、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井上监控员必须24 小时值班,发现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出现较大

增幅或瓦斯曲线不正常以及临近报警值时,及时向通防科值班人员汇报,通风科值班人员

应立即电话通知该工作面瓦斯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原因、措施及处

理结果汇报通防科值班人员,通防科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如果出现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报警信号后,通风科

调度员必须立即电话通知该工作面瓦斯员停止该区域内一切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

4、监控员在做好报警记录的同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及通防科值班人员,通防

科值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工作面安全员对停工及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瓦斯员在停工处理完毕,检查工作面、回风流及上隅角等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程》

允许浓度内,汇报通风科值班人员,由调度员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生产

命令。

6、瓦斯员处理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未被有效控制,持续升高,达到超限浓度时,应

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7、安全员与瓦斯员一起组织将工作面人员沿进风路线逆风流撤退到采区进风巷道内。

同时在工作面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由安全员负责设置警戒。同时汇报调度值班领

导。

8、调度值班领导会同通风值班领导立即制定措施,并电话通知就近地点通风队领导或

通风值班领导,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指挥处理,处理完毕汇报通风、安全调度及调度值班

领导,并做好记录。调度值班领导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准下达撤除警戒、恢复送电、人

员进入工作面生产的命令。

9、采区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75%,回采工作面尾巷达到 2.5%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安全、生产调度员、通防科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立即

电话通知该采区各工作面瓦斯员停止该区域内一切作业,由上一级配电室切断采区电源,

将工作面人员沿进风路线逆风流撤出采区,并在所有能进入采区的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

警标,悬挂“禁止入内”牌。安全调度通知安检员做好断电、撤人、设置警戒全过程的监

督检查工作。

值班领导应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处理办法,通防科值班领导入井处理。处理完毕后要汇报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通风、安全调度要做好记录。

10、瓦斯员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发现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突然增高,应立即同安全

员停止该区域内一切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通风、安全调度员。通风、安全调

度员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由通风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通知就近

地点的通风队领导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通风区值班领导现场指挥。处理完毕

后要汇报通风、安全调度、调度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

11、监控系统井上监测员发现主扇、局扇停风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值班领

导和通风、安全、生产调度员。调度值班领导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排

查解决。

12、通风、安全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停电、停风区域瓦斯员、安检员迅速将工作面人员沿

进风线路撤退到采区进风流或撤退出井。

13、当主扇 10 分钟内不能恢复正常时,调度值班领导必须立即通知井上变电站切断井

下一切电源。

14、故障排除后,恢复主扇、局扇启动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1)恢复主扇排放矿井瓦斯时,主扇启动前,先打开回风井口避灾风门,采用风流

断路方法进行排放。

在主扇出口瓦斯浓度小于 2%时,(必须保证最远采区的风流瓦斯排出后)再逐渐将风门

关闭。

通风系统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由通防科值班领导指挥通

风瓦斯员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采区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75%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报告值班领导。

( 2)值班领导确认采区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时,命令地面变电所向井下送

电,(按高压操作程序操作)中央变电所值班员接到调度值班领导向各采区配电室送电命令

后,向各采区配电室送电,各采区配电室值班员接到调度值班领导向采区局扇送电命令后,

方准送局扇专用电。

( 3)局扇恢复通风前,瓦斯员必须首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小于0.5%时,小于0.5%的情况下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局扇由外向内逐台启动,只有排

完一个巷的瓦斯后方准启动下一台局扇,启动局扇后,控制风量进行排放,严格检查局扇

外部的风量,严禁“循环风”、“一风吹”排放,确保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与全风压

风流汇合处小于 1.5%。

( 4)瓦斯员只有检查排放巷内瓦斯浓度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小于1%时方准进入巷内,进入巷内时两人一组,缓慢前进,一前一后保持10m 距离,不断测定瓦斯浓度,只有检测

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准继续前行。

( 5)瓦斯排放完毕,瓦斯员经检查巷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 1.5%,且稳定30min 后,局扇方可正常供风,同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向值班领导汇报,并

记录在案。

(6)全部掘进巷道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后,由电工检查巷内电器设备,当局扇

供风巷电器设备检查完毕,证明完好后,方可汇报调度室,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采区内一

切电器设备电源。

(7)安监员负责排瓦斯与复电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8)瓦斯排放完毕,采区生产恢复正常后,通风、安全、调度应及时汇报通风区长、

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

相关要求

(1)相关领导及有关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程序,要严格按程序及有关规程、措

施指挥,不得有误。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绝不能脱岗。

(3)严格按照本规定程序做好监测、检查、汇报处理、调度指挥及记录工作。

(4)通防科必须保证通信系统畅通。

(5)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隐患处理不及时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要追究其责任,

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

( 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

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以及煤巷、半煤岩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

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3)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

传感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

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

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5)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

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 7)所有矿井的揭煤地点,在距揭煤地点20m前,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 8)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2、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1)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 10 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

监控设备的安装申请单》,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通防科。

《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中应注明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并附有现场通风

系统、供电系统示意图,现场各班次班、组长名单等内容。

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

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

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2)通防科接到《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后,应及时编制《安全监控设备安装

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在规定的正常运行日期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示意图;断电仪

主机(监控分站)、各种传感器的安设位置;甲烷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

围,安装、使用和维护注意事项;要求正常运行日期、安装人和安装日期等。

(3)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通防科应与使用单位办理安全监控设备移交手续,

安全监控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

(4)断电仪主机(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

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 5)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

传感器。

( 6)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的调试校正制度。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

使用。

安全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 2 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

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 1 次。甲烷传感器每7 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

校一次,每7 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

辑功能检验等。

(7)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 6 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

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

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8)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范围的安全监控

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

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监控室值班员或通防

科值班人员。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认真填写检

查记录。

(9)设在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由所在生产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护和

使用。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控室值班员或通风调度汇报,并协助处理。

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只许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故意破坏、盗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要严肃查处。

(10)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24 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

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 小时内更换。在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11)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保证安

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3、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

( 1)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系统显示的

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如实填写《监控中心站运行日志》,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及事故警报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通防科和调度室。

(2)值班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

的书面报告,并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送总经理和矿总工程师等审阅。

4、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

(1)安全监控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通防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发现问题

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2)安全监控设备的更新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

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

①设备严重老化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

②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经济不合理;

③失爆不能修复的;

④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5、组织机构和培训

(1)建立安全监测队伍,配备且有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根

据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齐安全监测人员。

(2)安全监测人员(包括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控和通风专

业的培训,经考核,领取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6、技术资料

(1)监测部门应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

①设备、仪表台帐;

②安全监控故障登记;③检修记录;

④巡检记录;⑤中心站运行日记;⑥

安全监控日报表;⑦安全监控使用情

况月报、季报表;

⑧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

( 2)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监控中心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

都要定期保存,井下事故记录还应长期保存。

7、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

( 1)下井跟班干部、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

仪。

(2)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充电、收发及维修;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

检测仪发放室和维修室。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

(3)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

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每 7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 1 次。

(4)便携式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记录:

①设备仪表台帐;②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牌板;

③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记录;

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调校记录;

⑤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修记录。

监测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监控系统设备在入库前,验收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型号、种类、信号传输方式、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出厂合格证,井下设备还应检查其防爆合格证。

2、设备在使用前应先通电试验48 小时,并进行校验调整。通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设备要求电源相符,信号传输误差不大于规定值。

3、每一设备使用前,必须由管理员按种类型号分类登记。

4、种类仪表、设备设专人进行管理、保存、维修、收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种设备要进行编号,只有专职维修工方可使用,并记录清楚设备编号、类型,领

用人姓名、领用时间以及交旧情况。

6、各类仪表设备要按合格品、待修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使用催化燃烧元件的设备

在使用前要进行校验,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严禁发放。

7、有效的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清洁卫生。管理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就存放设备进行交

接清点,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8、管理员在发放设备时,必须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外表无损伤、配件

齐全、螺栓齐全坚固,并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防爆设备检查标准、确认无误方可进行

发放。各类传感器每周应由仪器校验员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后加贴合格证方可有效。

9、维修人员要对送检的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元件时应使用性能相符、参数相同

的元器件,严禁擅自更改电气元件。送检的设备在检查无误、加电试验无异常后,方可交

付保存。防爆电气设备其性能必须满足其防爆性能并符合有关规定。

10、使用人员在安装使用前应详细了解该设备的电压等级、信号模式、设备的性能和

关联设备,并按照其使用说明进行安装。井下监测工每班应对井下线路、设备进行一次检

查,发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理。

11、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甲烷传感器每周应进行一次调校,其他各类设备每

月进行一次检验,断电器每周应进行一次试验。

12、监测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

缆等共用,监测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电源必须为本质安全型。

13、安全监测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

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控制线,检修关联的电气设备,

需要监测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地面中心站和调度室制定措施后方可进行。

14、地面中心站每班必须对机房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电源电压是否正常,UPS是否工作正常,各类指示灯是否正常;

②信号解调器是否工作正常;

③监控主机工作是否正常;

④WINDOWS操作系统、 KJ160N 监控系统、联网软件防病毒软件是否正常运行;

⑤打印设备以及其他设备性能是否完好;⑥测试声光报警器工作是否正常。

“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

为保证“一通三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使各种设施使用齐全,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由“一通三防”领导组织对“一通三防”设施进行使用前的验收。

1、验收项目:主扇风机、洒水灭尘管路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密闭、风门、风桥。

2、通防部门设立通风设施档案和设施验收记录簿,并有主要负责人签字。

3、档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4、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双闭锁”管理制度

1、安装:

①主机:安装在配电点、机电硐室等距传感器不超过1000m供电及安装方便的地点。

②甲烷传感器:三个甲烷传感器分别挂在⑴掘进巷距工作面3-5m 处;⑵工作面回风流距回风口全风压汇合处10-15m 处;⑶本工作面与下工作面之间的串联风流中。无被串联

工作面时,可挂在局扇进风处,也可根据需要挂在其他地点。

③ 本装置电源线应接在局扇开关的电源侧。

2、下井前准备:

装置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进行通电检查和功能试验。首先检查一下接线是否正确;“甲烷传感器电源开关”是否已置于“开”的位置;“解锁开关”是否已置于“开”的位置。通

电一分钟后,利用“调偏法”将各传感器显示的数值调节至断电、报警点以下。此时,若

闭锁状态指示灯不亮,传感器不报警,且各传感器显示的数值与主机显示的数值相符,则

表明本装置电源接通,开始正常运行。

装置通电后,如无异常现象,预热几分钟后,即可检查和调整。

①用小螺丝刀旋转电位器调整传感器零点。

②用 1.5%甲烷标准气样调整甲烷传感器灵敏度。

3、井下安装后复查调整:

井下安装后,应严格检查一下接线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电运行。运行1-2天之后,即可进行井下复查和调整。

井下复查、调整:要事先备好新鲜空气和已知浓度瓦斯。①、调整传感器零位;②、

调整传感器灵敏度。

4、维护和修理:

①指定专门维护人员使用、维护本装置。

②解锁开关及传感器电源开关操作,必须使用专用解锁开关钥匙。

③搬运装置时,要防止剧烈震动和碰撞,打开上盖时,防止接线被拉断。

④装置防爆面要特别注意清洁保养。

⑤经常清除装置上的灰尘、煤粉。

⑥传感器一般 7-10 天调校一次,保证测量准确无误,传感器输出过高过低无法调整时,应

更换元件。

⑦当发现电路故障,须修理或更换元件时,首先应切断电源更换修理。⑧装置不使用时,应

存放在温度 -20 ℃至 50℃、相对湿度 80%、通风良好、无腐蚀气体

的库房内;长期不使用者,应包装存放。

通风、瓦斯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通风、瓦斯资料档案管理,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

2、通风瓦斯日报表、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一炮三检报表、测风报表、通风质量标准化

评定、会议记录、图纸、文件、规程措施、井下通风设施等按月分类归档,编号条理科学。

3、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要定期更换,收集整理完善。

4、档案调阅、查阅有记录,管理员变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5、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变质、损坏,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延长档案使用

寿命。

6、档案室要保持适宜温度,保持良好通风,发现鼠害应立即处理。

7、室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

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 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

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 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 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

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 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

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

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

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1.0%,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 1.0%,断电浓度为≥

复电浓度为< 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7 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瓦电闭锁由工

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

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

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

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通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 个月,要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

2、监测传感器每7 天要用标准气样至少调校一次。

3、装置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井下无法处理

时,要在24 小时内更换,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4、井下安装的局部通风机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和维护,因故需要拆除或移位时,必须制

定措施。

5、传感器、监测分站及信号线,必须定期有专人维护,确保运行正常,杜绝各类事故及隐患。

6、井下监测装置被砸坏或非监测人员私自拆卸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传输信号线丢失或被截断,要追查管辖范围内的区(队)长责任,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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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 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 158条的规定和AQ1029-2007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 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 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 月至少一次。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 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

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五.一周内不少于2次对井下各传感器用便携仪进行标校,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安全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调试完毕。 六、定期检验监测监控设备是否具有风电闭锁和甲烷断电功能。特别是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的测试,每7天必须测试一次。使用标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模拟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进行测试报警、断电、复电超值、断电范围、馈电状态。同时检查断电后是否自动恢复送电。瓦斯超限断电,严禁开关自动送电。 七.安全监控设备(包括分站)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总、完整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监控系统人员管理机构5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4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15 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6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8 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0 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21 十一、安全监测监控员岗位责任制24 十二、安全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26 十三、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7 十四、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30 十五、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32

十六、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33十七、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8 十八、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40 十九、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41 二十、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42 二十一、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43 二十二、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44 二十三、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45二十四、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46 二十五、事故应急预案47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我矿现使用的KJ70N型监控系统是在原KJ70型监控系统基础上于20XX年5月份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后,地面监控中心装备有IBM服务器4台,两台为监测监控主机,均装有KJ70N型监控软件,两台为上传服务器,均已实现双机热备及多机备份等功能,同时配备打印机一台,传输接口2台,录音电话一部,UPS后备电源一台,可持续供电8小时。井下

部分现安设分站11台,甲烷传感器28台,一氧化碳传感器19台,开停传感器24台,风速传感器4台,温度传感器7台,馈电传感器6台,烟雾传感器7台,其它传感器7台,其中包括瓦斯抽放管道监测监控设备。目前监测监控配有安全监测工共7人,均经过培训持有特殊作业证件。其中4名女工负责监察地面监控中心,4名男工主要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与安装。 监控系统人员管理机构 总工: 通风部长: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矿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生产、通风安全、机电副矿长、及各专业分管副总。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财务、总务、工会、保卫等科室负责人。 二、事故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一)矿井瓦斯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 小时连续检测。(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主要预防措施(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3)

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5)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 20 米围巷帮周边进行冲洗(7)各输送机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 事故预警的条件(1)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检修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或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自燃等预兆时。 (二)矿井煤尘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按粉尘防治规要求,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进行粉尘测定工作。(2)对井下所有产尘点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3)呼吸性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测定一次,其它接尘作业场所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游离 SiO2 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2.主要预防措施(1)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2)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3)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 20 米围巷帮周边进行冲洗(4)各输送机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5)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 事故预警的条件(1)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 2mm 连续长度超过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表报汇编 2008年4月 目录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6 总则---------------------------------------------------------6系统建设与安装-----------------------------------------------6 井下管理-----------------------------------------------------8机房、联网与调度管理-----------------------------------------11 便携式仪器管理----------------------------------------------16 机构、人员与投入---------------------------------------------17 设备检修----------------------------------------------------18制度与资料---------------------------------------------------------------------------19 阳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管理制度-----------22 概述------------------------------------------------------------------------------------22 设备及机房---------------------------------------------------------------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584-92 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二、建立企业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三、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四、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五、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

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七、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八、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九、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十、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十一、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十二、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监控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邮编: 传真: 监控设备保养制度 、维护基本条件 1.1 备件齐 通常来说,每一个系统的维护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备件库,主要储备一些比较重要而损坏后不易马上修复的设备,如摄像机、镜头、监视器等。这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就可能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必须及时更换,因此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备件,而且备件库的库存量必须根据设备能否维修和设备的运行周期的特点不断进行更新。 1.2 配件齐 配件主要是设备里各种分立元件和模块的额外配置,可以多备一些,主要用于设备的维修。常用的配件主要有电路所需要的各种集成电路芯片和各种电路分立元件。其他较

大的设备就必须配置一定的功能模块以备急用。这样,经过维修就能用小的投入产生良好的效益,节约大量更新设备的经费。 1.3 工具和检测仪器齐 要做到勤修设备,就必须配置常用的维修工具及检修仪器,如各种钳子、螺丝刀、测电笔、电烙铁、胶布、万用表、示波器等等,需要时还应随时添置,必要时还应自己制作如模拟负载等作为测试工具。 二、设备维护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在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主要需做好防潮、防尘、防腐、防雷、防干扰的工作。 2.1 防潮、防尘、防腐 对于监控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如摄像机长期悬挂于棚端,防护罩及防尘玻璃上会很快被蒙上一层灰尘、碳灰等的混合物,又脏又黑,还具有腐蚀性,严重影响收视效果,也给设备带来损坏,因此必须做好摄像机的防尘、防腐维护工作。在某些湿气较重的地方,则必须在维护过程中就安装位置、设备的防护进行调整以提高设备本身的防潮能力,同时对高湿度地带要经常采取除湿措施来解决防潮问题。 2.2 防雷、防干扰 只要从事过机电系统的维护工作的人都知道,雷雨天气一来,设备遭雷击是常事,给监控设备正常的运行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监控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防雷问题高度重视。防雷的措施主要是要做好设备接地的防雷地网,应按等电位体方案做好独立的地阻小于1 欧的综合接地网,杜绝弱电系统的防雷接地与电力防雷接地网混在一起的做法,以防止电力接地网杂波对设备产生干扰。防干扰则主要做到布线时应坚持强弱电分开原则,把电力线缆跟通讯线缆和视频线缆分开,严格按通信和电力行业的布线规范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81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更好地服务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监视监控系统应用于生产中,现对该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设施时,必须对安全检测系统作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一、安全监视系统: 在使用过程中探头及线缆、接线盒由该地点的施

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监管,否则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全监控系统: 1、各分站点由各分站地点的单位负责监管。线缆、接线盒、甲烷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使用单位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3千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分站主机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看、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内,其离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挂。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吹甲烷传感器。 4、工作面完工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撤设备及线

缆并及时交回调度室。 三、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回撤的距离不小于 100M,放炮后挂在距迎头6M,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向外回撤不小于50M,放炮后挂在距工作面10M范围内,线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此项工作由本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回撤及敷设。 2、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5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提出安设监控申请单,交于调度室。掘进巷道从风机至工作面由使用单位敷设,采煤面从分站以外由本单位敷设。 3、机电处要建立校验制度,负责对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工作,校验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使用单位要给予配合,机电处要制定甲烷传感器的使用制度、维护保护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校验人员必须经安全监测和通风,机电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进行操作。 第二条、校验人员必须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到校验准确,及时,可靠。 第三条、校验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保证工作质量,不得脱岗,漏岗。 第四条、校验室配备两名技术员对传感器进行校验修理。 第五条、及时做出备品备件计划,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 第六条、定期对井下装置进行轮回调试,校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做好调试,校验记录,7天一周期。 第七条、安全装置入井前,必须按新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仪器下井使用。 第八条、对不合格仪器,以及需报废的装置做出鉴定,列出清单,报领导批准报废。 第九条、校验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否则,需经领导批准。 第二十七节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 第一条、监控室值班人员由声光报警接收某一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报警后,必须首先用电话汇报通风科,其次汇报调度室,最后汇报县煤炭局监控中心。汇报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报警地点、该地点瓦斯浓度,如果报警地点是掘进则必须汇报局扇开停传感器显示情况。 第二条、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域瓦斯员和区域安全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通风状态及瓦斯浓度且根据监控室汇报瓦斯的浓度采取相应措施,即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瓦斯员现场执行,并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和安全巡检员到达报警地点。 第三条、通风科做出上述相应措施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进一步明确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坚决执行落实该措施。 第四条、调度室接到监控室的汇报后必须通知通风科长,瓦斯队长到办公室着手处理瓦超限的问题,同时通知安检员到达现场进行该地区的安全监督。 第五条、通风科(瓦斯队)根据瓦斯员汇报及监控曲线与该地区通风风量等,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是瓦斯员直接可以处理,由该区域瓦斯员口头执行措施,立即着手处理;如果是难以处理的,由通风科立即下井依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条、瓦斯超限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处理问题的瓦斯员或通风科人员汇报监控室和通风科长或瓦斯队长,汇报内容包括该区域瓦斯浓度,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超限处理的措施。 第七条、监控值班人员在瓦斯超限期间,密切注视瓦斯浓度变化规律。瓦期浓度下降至《安全规程》之下后,汇报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 第八条、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接到监控室和井下处理人员汇报后,确定其瓦斯浓度不超限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恢复生产,开始正常作业,该区域瓦斯员,安全巡检员,安检员同时恢复正常检查。 第九条、由于传感器或分站故障至使瓦斯报警,采取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后,瓦斯员,安检员电话执行通风科口头措施,现场监督瓦斯浓度和不安全隐患,现场由安全巡检员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必须于24小时内更换该区域监控设施。 第十条、不论何种瓦斯报警情况,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县煤炭局,汇报内容必须说明瓦斯超限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第十一条、在瓦斯报警期间所有涉及单位,必须做好汇报和被汇报的各种记录和采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1182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和生产设施的监视、监测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设施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视、监测设备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安技科负责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监督管理。 3.2业务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 3.3采购部门负责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采购。

3.4各使用部门对监视和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 4 工作内容 4.1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安装 4.1.1 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监测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监测装置。 4.1.2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监测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3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监测作用。 4.1.4 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要经过鉴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16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确保井上、井下监控通讯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服务生产,确保安全,提高监控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人员责任心,强化人员劳动组织纪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站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 2、监控维护人员实行早班、贰班入井对井下设备进行维护、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值班主要负责地面监控设备维护、修理及夜班井下突发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 3、早班8∶00~15∶00,贰班14∶30~22∶00,值班24小时,每班两人。

4、入井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及矿有关规定,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5、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应密切注意井下瓦斯及各种开关量传感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6、中心站值班员应对中心站内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7、监控人员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空岗、脱岗、缺岗、睡岗(中心站)等违纪现象。 8、监控维护人员每月入井不少于22次,入井时间每次不少于4小时。 9、值班人员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清扫工作及设备、记录等要摆放合理,不得乱扔乱放。 10、对井上、井下出现的监控故障要及时、有效处理,不得拖延或拒不处理。 11、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对井下监控设备布置进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0384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有效、安全和稳定,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以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基于《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 4、不得空岗、缺岗、睡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精心打造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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