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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组为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改组为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实行前已设立的国有企业,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以改组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改组的具体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依法进行。依照《公司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司法》的规定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必须有法定的出资额;有自己的章程;有自己公司的名称;有自己的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内部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过国家授权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批、进行工商登记等。国务院的规定是指有关国有企业企业改组实施的具体步骤和具体办法的规定。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企业制度创新势在必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文对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进程进行考察,就其理论和实践的几点探索求教于同行。 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中国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实践起步于90年代初。作为一种微观制度安排,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因而,如何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研究、认识中国的实际,把握制度创新的机遇,避免和减少人为设计、干预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至关重要。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是一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能做出相应的安排。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

公司法重点案例分析

公司法重点案例解析 1、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市场疲软,濒临倒闭。但由于美伦公司一直是其所在县的利税大户,县政府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为了转产筹集资金,美伦公司经理向县政府申请发行债券,县政府予以批准,并协助美伦公司向社会宣传。于是美伦公司发行的价值150万元的债券很快顺利发行完毕。债权的票面记载为: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15%,美伦公司以及发行日期和编号。问: 美伦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哪些问题? [分析] (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权。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发行主体不合格。 (2)发行公司债权要由公司董事会作出方案,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发行。而本案中,由县政府批准发行债券,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债权上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本案中,债券票面缺少法定记载事项。 (4)证券的发行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而不能由美伦公司自行发售。 2、科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每年6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科华公司管理混乱,自1998年起,陷入亏损境地。1999年5月,部分公司股东要求查阅财务账册遭拒绝。1999年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股东们发觉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仍不向他们公开,理由是公司的商业秘密股东们无需知道。经股东们强烈要求,公司才提供了一套财会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股东大会年会闭会后,不少股东了解到公司提供给他们的财会报表与送交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不一致,公司对此的解释是送交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是为应付检查的,股东们看到的才是真正的账册。问: 根据你所学习的《公司法》知识,指出科华公司的错误,并说明理由。 [分析]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根据相关法规,最迟应在次年的4月30日前制作完成并提交有关主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臵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产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公司除法定的财务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本案中,科华股份有限公司所犯的错误有:(1)拒绝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剥夺了股东的法定权利;(2)未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将财务会计报表臵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3)财务会计报表不完整,缺少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又另立会计账册。 3、华声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在设立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批准,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1.2倍的发行价格发行,实际所得人民币6000万元。溢价款1000万元当年被股东作为股利分配。两年后,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华声公司开始亏损,连续亏损两年,共计亏损人民币1200万元。股东大会罢免了原董事长,重新选举新的董事长。经过一年的改革,公司开始盈利人民币600万元,公司考虑到各股东多年来经济利益一直受损,故决定将该利润分配给股东。自此以后,公司业务蒸蒸日上,不仅弥补了公司多年的亏损,而且发展越来越快。1999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法定公积金占公司注册资本55%,法定公益金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5%,公司决定,鉴于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法定公积金可以不再提取了,法定公益金也无需再提取。为了增大企业规模,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把全部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 (1)华声公司将股票溢价发行款作为股利分配,正确与否,请说明理由。 (2)华声公司在刚开始盈利时将盈利分配给各股东的作法对不对,正确的作法是什么? 3)1999年华声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与法定公益金的理由充分不充分,为什么? (4)公司股东会能否决定将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全部转为公司资本,为什么? [分析] (1)公积金,是指依照法律、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公司的营业利润或其他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储备金,又称之为附加资本,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增中资本。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含义 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包含如下内涵: 1.公司是社团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法含义 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 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 公法人、私法人。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团法人。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事业。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公司法与企业法整理(自考)

公司法与企业法整理(自考)

重点老师试卷 公司法与企业法 第1章企业与企业法 P2企业的概念与特征(识记) 概念:企业是指的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特征: (1)依法成立和运行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法律特征) 企业不完全是现代社会的东西,企业是一部分人脱离了农耕社会的产物。原始社会,工匠行业从原始的农耕渔猎生活中脱离出来,开始制造别的东西。 (2)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第一经济特征) (3)以营利为活动宗旨(第二经济特征)营利有一定的特征,其一需要固定位置,其二需要以年为单位长期经营(临时性、季节性的交易活动并非企业行为)。其三,讲究规模性,一人一户就是个体户,不同情形下得税收状况是

合作经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有)企业主要有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等。 从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方向观察,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将会逐步淡出企业群体,其立法也会失去存在价值。 按照企业组织形式来分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简称公司。中国的公司不会有别的理解。过去存在着半政府办企业性质的机构,现在分开了,没有了。 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P10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概念: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设立与组织形式、管理与运行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2章企业法律形式 P18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 企业的法律形式也叫企业的组织形式。法律形式,就是企业依照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

的组织形式。 P18 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识记) (1)法定性。企业的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2)发展性。企业的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3)配置内部组织结构。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 (4)企业的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 围。 (5)企业的法律形式决定立法的体系和结构。P19几种主要的法律形式 (1)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最简单、最古老) 特点: ①投资人仅为一个自然人 ②业主对企业事务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③独资业主一般负税较少 ④独资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 ⑤企业虽业主的去世而结束 (2)合伙企业。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资料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 构特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

能做出相应的安排。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建立起一个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其结果可能导致两个极端,即内部人控制或政府部门的多头干预。 三、股权单一化及解决的途径 中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单一化,即多是国有独资公司。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一个多元、分散、可流动的股权结构上的组织形态。单一化的股权难以形成制衡,会导致内部人控制。针对这一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学术界提出股份制改造和股权多元化的政策和思路。 股权单一化产生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这是计划体制的遗产。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看,除少部分私有企业外,多数大型公司的股权多元化是通过上市实现的。在家族控制的私有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大众持有的上市公司之间几乎是一个空档,很难找到我们所讲的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是资本主义早期为了筹集资金以满足经济规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现在这一形态在法律上仍存在,但在实际中一般都不再被大公司所采用。其原因:

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以国有企业为例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5248473.html, 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以国有企业为例 作者:张钰晨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4年第20期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对于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生存和持续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而国有企业作为发展历程特殊、具有特殊性质的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文主要对中国国有企业的现状以及如何完 善公司治理做出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股权结构;激励机制;经营者市场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深入,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其治理效率仍未得到有效提升,对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国有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尽管经过了十几年的改革尝试,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仍然存在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由于国企的发展历程较之其他类型企业特殊,其结构中存在的先天问题改善时较为困难,导致如今国有企业依旧存在“内部人控制” 。 1.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形成“大股东控制”局面。 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对公司的绩效与价值起到显著的影响作用。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股权过度集中,产权约束机制又难以发挥作用,中小股东的权利往往被牺牲。我国尽管也做过股权分置改革,但改革之后上市公司依然难以贯彻同股同权等原则,难以形成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在国有企业的股份比例中,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股权,流通股数量少而分散,因而国家是最大的控股股东,股权高度集中。因此,大股东的主观意志基本可以完全代表企业的意志,大股东一股独大,中小股东的话语权无法得到保障,股东之间缺乏制衡。如果大股东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缺乏判断力,由于中小股东没有机会对企业决策产生影响,将出现严重的决策失误,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制约关系失衡。 现代公司治理要求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我国的国有企业监管格局,尽 管从形式上来看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国有企业”的形式,但是其实质还是委托代理关系,无论是监事会还是公司的董事会,都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管理层和董事会之间仅仅是互相牵制的关系。在国有企业的多重委托的情况下,代理人之间往往追求相似的目标,这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串通合谋提供了契机,造成“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致使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制约的力量进一步被削弱。而政府监管部门的官员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

自考《企业与公司法》课堂笔记核心复习资料与模拟

写在前面: 公司法考试:15本为+?侣是有两个老师说过■■■■■■■■■耍注意: 】、12.8号的笔记还是要看一下.VIP级别的重要- 2、第九训的,)⑵非货币财代出资未办理财舟权转移乒续,老师讲到这个部分的时 M是必考的知识点一最晚一审法院开庭质证完成以前. 3.12.15号的第十四讲三.四部分是重点?(一、二不考〉 书本上的第13、16、17、18. 19、20、21、23 (最后两节) 名词解释:5个,4分 堵定条件.法院在这种情况卜,如何处理,7分.两题论述:实践问题 可能会考的简 2、中外合资的案予 2011-11-3 FROM 韩莉 第八讲公司和公司法 上次课国有企业: 老师:参与国有企业财产均分全体国民的项目: 1、改革开放以来注重的是经济效率,刺激私人投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利用911,埋头发財。-切以GDP为|:|标,把我们的发展作为很重要的目标。 2、但是近儿年更多.通过分配的方式开始保障改革和发展的财富让全国人民共享,切入点在分配这里,如医疗改革等,理由如卜: 1)但是没有从国有企业这方面者手。 2)这也可能对人口统计带来经济上的效应。 3)从国际话语权公共舆论主流价值观方而,政治体制改革不能动,牵?发?而动全身,那么我们可以做-些温和的举动° 4)为胡锦涛做出些冇业绩的挙动。国家财富枳累了那么多。国有财富监管不到位还不如分给国民。 注意:对这些领域应该有所保留:涉及国安方面的.如军工行业,可以保留国有企业, 其他都应该退出。但是,对国家安全不能扩大解释。 一、公司制企业产生的时代和社会根源 ()罗马时代对于法人现象的社会承认 (■欧洲中世纪晚期的商业发展模式: 已经出现公司的迹象: 1、康门达组织,意大利,船主和业主签订协议.业主提供实务或资金,分配利润。互相信任。如果发生可损,如海难事故,业主只以投资为限负责,船主则是无限责任。 类似隐名合伙.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2、后来转移到陆地,成了陆地上的康明达,有了等级.变成了隐名合伙的等级和西合组织。 3、1856年英国合股公司法,承认民间私有投资则享受冇限资任的保护。 4、1600年出现了东印度公司,180多个股东,儿万磅的股份。经过英国女王批准,在海外做贸易。东印度公司的股东冇限资任,呈家特区。

公司法与企业法整理(自考)

重点老师试卷 公司法与企业法 第1章企业与企业法 P2企业的概念与特征(识记) 概念:企业是指的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特征: (1)依法成立和运行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法律特征) 企业不完全是现代社会的东西,企业是一部分人脱离了农耕社会的产物。原始社会,工匠行业从原始的农耕渔猎生活中脱离出来,开始制造别的东西。 (2)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第一经济特征) (3)以营利为活动宗旨(第二经济特征) 营利有一定的特征,其一需要固定位置,其二需要以年为单位长期经营(临时性、季节性的交易活动并非企业行为)。其三,讲究规模性,一人一户就是个体户,不同情形下得税收状况是不同的。另外同时,营利是企业经营的唯一目的。公立大学收取学费,但是不能依据此认定为营利性活动,只是为了维护最低限度的活动。企业组织的目的如何体现,常体现在章程之中。 领会: (1)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划分的法律依据、种类、现实意义和缺陷 (2)按企业的规模大小划分企业 (3)按照企业活动的领域划分企业 (4)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 (5)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P7 企业的分类 按照规模分类: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 按照所有来分类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人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重要的地位。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归集集体性质的单位所有或是劳动者集体所有。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指跨所有制界线组成的联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有)企业主要有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等。 从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方向观察,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将会逐步淡出企业群体,其立法也会失去存在价值。 按照企业组织形式来分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简称公司。中国的公司不会有别的理解。过去存在着半政府办企业性质的机构,现在分开了,没有了。 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P10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概念: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设立与组织形式、管理与运行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2章企业法律形式 P18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 企业的法律形式也叫企业的组织形式。法律形式,就是企业依照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P18 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识记) (1)法定性。企业的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2)发展性。企业的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3)配置内部组织结构。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 (4)企业的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 (5)企业的法律形式决定立法的体系和结构。 P19几种主要的法律形式 (1)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最简单、最古老) 特点: ①投资人仅为一个自然人 ②业主对企业事务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③独资业主一般负税较少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公司治理 结构的组织形式与构架已基本完备,但许多改制后的国企公司治理依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和弊病,例如,股东控制权残缺、董事会职责不清以及监事会机制不健全等。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对这些问题和弊病进行深入地分析,并提出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企业改革;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占据着国民经济的主 体地位。国有企业经过改制,现已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然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并未给国有企业带来治理效率的提升,其公司的治理问题依然存在,例如,股东控制权残缺、董事会职责不清以及监事会机制不健全等。 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的通过,国有企业制度的深化改革及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有了明确的方向,即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意义 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在于以下三点: 1.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关乎国有企业改革的成与败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使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这是 经营权与所有权可分离的制度基础。而政府股东因为退出存 在的障碍,就会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一方面,如果不进行 方面,如果用强化行政干预的方式维护企业的所有权,那企 业就退回到原始的状态, 即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分、 政企不分, 改革也将遭致失败。 2. 公司治理水平影响经济的增长 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机构投资与 个人资金通过资本市场持续不断地流入企业,从而转化为生 产和发展的资金,公司治理结构在处于这一转化的核心位 置,起着相当关键作用。 3. 公司的治理是企业竞争中最重要的基础软件 对于一个富有前景的企业来说,公司的有效治理以及对 股东的诚信是获得投资者信赖的基石,也是走向资本市场的 通行证,更加是企业竞争力的基本要素。 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股权的多元化仍未实现 国有企业股权的多元化大多数还只停留于形式。国有股 的“一股独大” 造成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失 效, 企业领导层的任免权仍掌握在政府的手里,董事会及监事会 等治理机构,大多数都是形式而已。因此,公司的治理效率 干预,就会坐看国有资产的流失,未 尽到自己的责任;另

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别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刘荣光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推进开展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宝钢、中国建材集团等十余家企业试点后由全民所有制法人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笔者根据近年来工作积累并查询相关资料,就国有独资公司概念及其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简述如下,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概念 2005年10月人大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对国有独资公司做出特别规定。明确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它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国有独资公司又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这是《公司法》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

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2004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鉴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其董事会成员(包括外部董事、非外部董事及职工董事)由出资人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任命等方式产生,同时要求董事会下应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可设立法律风险监控委员会等董事会认为需要的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董事长和外部董事的作用。国资委在实践过程中研究新加坡淡马锡等模式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实施有效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二、国有独资公司实施董事会试点的重大意义 国资委选择部分中央企业进行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依法规范地行使出资人权利,其目的及意义在于: (一)对于可以实行有效的产权多元化的企业,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促进企业加快股份改革和重组步伐,并为多元股东结构公司董事会的组建和运转奠定基础。 (二)对于难以实行有效的产权多元化的企业和确需采取国

公司法复习重点

公司法复习重点 1.企业的概念 定义: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商品生产经验活动,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经济组织。特征:营利性组织性合法性独立性 2.企业的分类 分类一:组织形式 企业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主要差异:投资人;设立要求;内部结构;法律地位;投资人的地位 分类二:所有制企业 企业分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 分类三:法律地位 企业分为: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主要差异:设立要求;投资者的民事责任(有限或无限);其他 分类四:规模 企业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划分的法律意义:对中小企业的优惠;其他 分类五:其他标准 (1)依投资来源: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依企业国籍:本国企业;外国企业 (3)依所属行业: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 3.公司的概念 (1)定义:公司是指依照特定的法律组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特征:营利性法人性严格的法定性机制的复杂性 4.公司的类型 标准一:组织形式和股东责任 (1)无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两合公司 标准二:信用基础 (1)人合公司 (2)资合公司 (3)人合兼资合公司 标准三:控制关系 (1)母公司与子公司 (2)总公司与分公司 5.公司法的定义 公司法是调整的在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公司法的基本法则 (1)股东自由与适当规制相结合 (2)股权平等与适当区分相结合 (3)追求效益与保障安全相结合 (4)资本民主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相结合

(5)内部权力制衡 7.公司设立的定义 发起人为了组建公司并使之取得法律主体资格而依法定程式进行的一系列的法律行为的总称。 8.公司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 含义:又称共同设立,同时设立,单独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资本不想社会公开募集资本的设立方式。 适用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设立: 含义:又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资本,其余资本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设立方式。 适用情形:股份有限公司 9.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 (1)股东符合条件 (2)资本符合条件 (3)章程符合条件 (4)名称组织机构符合条件 (5)住所符合条件 10.股东应符合的条件: (1)股东人数 A.有限公司:一般情况50人以下 特殊情况一人有限公司(一人——自然人或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公司:一般情况(2人以上200人以下) (2)股东形态:个人以公司为代表的法人国家 (3)其他要求 股东的住所:股东公司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 11.章程概念 定义: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公司内部基本的规范性文件 性质:契约说自治规则说自治规则兼契约说 12.章程的内容 (1)内容构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2)我国公司法规定: A.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B.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法与公司法1

《企业法与公司法》试卷1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有()。 A.投资人不应当以其中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家庭共有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该一定的期限为()。 A.15日 B.30日 C,45日 D.90日 3.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产品。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义务 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所以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内,向投资人申报气债权。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6.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资实施的下列行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 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 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7.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出质行为需要经过乙和丙的一致同意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及区别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及区别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概念 2005年10月人大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对国有独资公司做出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的基本概念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三、国有独资公司与过去的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点 (一)法律依据不同:由遵循《企业法》变为遵循《公司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年8月1日开始施行)注册,依照企业法注册的企业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不明晰的情况;而国有

独资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注册,公司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权责明晰。 (二)管理体系不同:由注重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注重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 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三)治理结构不同:由“老三会”变更为有机结合“老三会”的“新三会” 全民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老三会”是指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现代治理结构的“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新三会”是公司制企业治理机构的主体框架,在创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须坚持的;“老三会”是传统企业制度中的精髓,是我国政治制度在国民经济基层单位的具体体现,在公司制企业治理过程中也不可废弃,应有机结合。 (四)管理者角色不同:由负责人变为执行者 全民所有制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

公司法期末复习指导题.doc

公司法期末复习指导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A、20% B、30% C、40% D、50% 2、卜?列哪个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成立日期? A、公司成立的公告日期 B、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日期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D、公司设立登记的中请日期 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A、人民法院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 B、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 C、公司组织股东或者股东大会确定人选 D、当地政府主管机关 4、某贸易有限公司在筹备吋由出资人协商推选董事候选人,以下是候选人的名单,其屮谁不能担任葷事? A、陈某,硕士,国家某部委的工作人员 B、李某,某鞋厂厂长,企业家 C、吴某,人民大学经济系教授 D、孙某,原某公司经理,四年前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破产 5、国有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A、董事会选举 B、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C、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投资主体指定 D、主管部门主持筛选 6、卜?列哪个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成立日期? A、公司成立的公告日期 B、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日期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D、公司设立登记的中请日期 7、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木为8000万元,该公司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 A> 800万元B> 1600万元C> 2000万元D> 4000万元 8、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冇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而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 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A、资木公积金 B、盈余公积金 C、法定公积金 D、利润 9、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须认购公司股份的() A、10% B、20% C、35% D、100% 10、股份冇辱公司申请股票上丐,其公司股本,程额不少于人民币J) A、2000 力元B> 40000 力?元C、6000 力?元D、5000 力元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的木公司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A、发起人 B、董事 C、经理 D、监事 12、公司债券持有人对公司享有() A、资产收益权 B、债权 C、重大决策权 D、选择管理者权 13、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发行债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1/3 B、2/3 C、4/5 D、1/2 14、发行公司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A、1000万元 B、3000万元 C、5000万元 D、6000万元 1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

公司法与企业法试卷答案

2016年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模拟真题试卷一 2016年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模拟真题试卷一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真题试卷模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有( C )。 A.投资人不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 的,则不再清偿;D.以投资人家庭共有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该一定的期限为( A )。 A.15日B.30日C.45日D.90日 3.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商品。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另有决定权,所以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D )。 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中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C )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A.15日B.30日C.60日D.90日 6.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实施的下列行为违法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C ) 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C.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7.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l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B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天津盗梦空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2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 第七条股东名称(自然人姓名)管志华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 2 万元,出资时间2020年1月1日。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二一款所列下列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都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年(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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