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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公司反垄断案案例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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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公司反垄断案案例分析

发表时间:2007-5-10 0:19:00 阅读次数:112

一、微软违反反垄断法案大事记

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经过数月的调查,向微软发起反垄断(托拉斯)诉讼。

1999年11月7日,联邦法官托马斯?杰克逊(Thomas Jackson)在一项裁决书中宣布微软是垄断机构。

1999年12月8日,美国19州和司法部再一次起诉微软公司违背反垄断法《舍曼法》

2000年1月14日,微软公司原CEO比尔?盖茨让位于巴尔默

2000年4月4日,联邦法官杰克逊判定微软违反了反垄断法,把捆绑销售作为阻碍竞争的手段,维持微软的垄断地位。

2000年6月8日,微软被裁定一份为二。一个专营电脑操作系统,另一个则经营除去操作系统外微软目前所经营的其它内容,包括Office系列应用软件、I E浏览器等。

2000年7月27日,微软上诉最高法庭,认为微软案不该由最高法院审理,并同时提出对杰克逊法官审案公正性的质疑。

2000年9月27日,最高法院支持微软公司向低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0年11月28日,微软向上诉法庭提出辩护,称从来没有违反过反垄断法。2001年1月15日,美国司法部和19州坚持拆分微软。

2001年6月28日,上诉法庭推翻杰克逊法官的判决,由另一个法官重新审理此案。

2001年9月7日,美国司法部表示不再要求对微软进行拆分。

2001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和微软达成过渡性协议。

二、审理的第一阶段

1999年11月7日,联邦法官托马斯?杰克逊在一项裁决书中宣布微软是垄断机构。其调查报告摘录如下:微软在Intel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以至于如果该公司想在价格方面发挥其影响力,即可能以显著高于市场竞争行情的价格销售Windows。再者,微软可以长期这么做,而不会流失大量的生意给竞争对手,换句话说:微软享有相关市场的独占力。有关裁决书中判定微软有垄断行为:1,操作系统独占很高份额的市场。2,其他企业很难进入市场。3,没有可以替代Windows的商业操作系统。

对于这个裁决,原告方美国司法部认为是美国消费者和美国经济的重大胜利,并且坚持上诉。被告方,微软公司表示对法官杰克逊的裁决表示失望,始终坚持认为微软是公平竞争。

媒介和大众舆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反应:

网景公司在总部举办派对庆祝。同行纷纷表示对这个裁定予以赞同。

微软公司的股票在当天暴跌6%,但是其竞争对手红帽子公司,苹果公司

太阳公司股票均有上涨。

法律专家认为微软面临法院的处分。

《纽约时报》报道微软曾动用上千万政治捐款游说国会议员。

《时代杂志》列举出了微软的七大罪状。

微软对此做出的反应:

1,微软CEO比尔?盖茨发出公开信激励顾客户和股东,表示在美国政府控告微软垄断一案中他坚持相信微软最终能够获得胜利。2,微软宣布推出新的服务方式,包括在线出租MS O FFICE,改版微软拥有的互联网络门户站点https://www.sodocs.net/doc/555515277.html,。

3,微软召开股东年会,其CEO在年会上称对未来充满信心。同时,微软投资7000家软件专卖店。

微软对外的宣传策略:以下是微软公司的总裁对被裁决为垄断机构的态度。我们愿意尽最大努力处理好政府所关注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让我们提供INTERNET浏览功能我们将一事无成。我对目前的一切深感自豪,态度上也是支持的,我们也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没有哪家公司接受那些将束缚其创新力的种种限制。

微软坚持不断更新WINDOWS的权利,让我们面对现实。没有创新,没有竞争,WINDOWS将失去其意义,不仅对持股人是灭顶之灾,对用户也是。如果你的确有竞争,就没有必要有个法院告诉你说,你没有竞争,他们正在以一种恐怖的,毁灭性的方式改变游戏的规则。

微软对待原告方的态度比裁决前有明显的不同:比尔?盖茨表示有意和政府方达成和解,并且在此基础上愿意放弃微软的一些权利。但是,同时也表示不放弃继续上诉的权利。

微软的态度是很鲜明的。它认为自己根本没有违反反垄断法,并且对于法院的裁决,用了一系列比较严重的,有贬损意义的词汇来描述。将矛盾转向法庭,而不是原告方。这样,好的一方面在于,向公众和舆论展示出了微软坚定的信心。但是,有着极大负面影响的是,采取这样鲜明的态度,不但和原告方美国司法部和19州站在了完全对立的方面上,而且用富有贬损意义的词汇来攻击法庭,使法庭和法官对微软公司产生了抵触,厌恶的情绪。从以后看来微软这样的态度使得主审此案的杰克逊法官大为不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一直倾向于原告方。(有趣的是,这一点最后被微软方利用,成为其反败为胜的至关重要的武器。)

微软在事实裁决书(FINDSINTHEFACTS)下达以后采取这种立场的原因可能有如下几点:

首先,从公司利益考虑,在事实裁决书下达之后,微软的股票出现了暴跌。这样微软最直接的利益就被损害。如果随着股票的暴跌,股东失去信心,大量抛售微软股票,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微软采用的是配股制),很容易出现混乱的情况。因此,微软必须首先保护股东的信心。基于此,它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触犯法律,坚信法律会给微软公证的待遇,并始终坚持上诉的权利给了持股人以信心。同时,微软总裁给持股人和客户的公开信中也可以看到这一点。

其次,如果微软认错,那么舆论势必会完全导向原告这一方。公众会谴责微软的垄断罪责,这样在以后的案件审理中,微软就会处于极其不利的被动地位。所以微软认为其没有违反反垄断法,那么,就把舆论的焦点转移到庭审上,而

不是微软公司本身。现在,大家所关注的是到底微软有没有垄断,而不是微软所不希望看到的,那个垄断巨头是怎么违反反垄断法的。

再次,如果微软认错,那么就意味着它必须要做一些改变来纠正目前的错误。这个改变可能是开放代码,可能是分离捆绑,也可能是拆分公司。总之,这些改变是微软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会让他的竞争对手有机可乘的。所以,微软采取强硬的立场,认为自己没有违反美国法律。

微软公司避开法庭对其一些垄断事实的认定:例如,微软的操作系统在个人电脑系统中有不可替换的地位。它运行在绝大部分个人电脑中。转而,开始对所谓创新概念的炒作。它把法院认为其有垄断行为等同于扼杀其创新的能力,虽有偷换概念之嫌,但却聪明稳妥。在美国这样一个鼓励创新,接受创新的国度里,创新力被人为的扼杀是不能被人容忍的。微软在反垄断案中就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创新力被政府限制住的可怜角色,来博取大众的怜悯。同时也转移大众对微软垄断事实的注意。在对外宣传的过程中,微软在描述不能容忍的,创新力被限制所带来的影响的时候,明显的淡化了公司的利益。而总是把大多数人,例如,微软软件的用户,微软持股人等推到前台。微软的论调是:政府限制了我的创新,我无法给我的软件用户提供性能更好的软件,同时我的持股人也会因为股票下跌而亏损。这样,微软公司把受到侵害的自己的利益描述的似乎是这样的裁决影响了很多很多无辜大众的利益。这样的宣传技巧淡化了公众对微软的仇视情绪。

结果:美国华尔街日报在网民中作的调查显示:心目中形象最卓著的四十家科技企业,结果在反托拉斯官司暂落下风的微软居第一,Intel第二。这是由于在崇尚个人主义的美国,百手发家的微软被人们认为是典型的American Drea m,受到民众们的尊敬。在违犯反垄断法一事上,由于没有侵犯到民众们的切身利益,并且,微软作了大量的对外宣传,让公众们觉得微软是站在与自己同一边的。微软作的就是为消费者不断创造出好的产品,但是司法部却要惩治微软。

在司法部方面,仍然要求严惩微软。这与微软不认错,不悔改的态度有密切的关系。

三、审理的第二阶段

1999年12月8日,美国19州与司法部再次起诉微软公司。原告起诉微软以四种方式违反了反垄断法《舍曼法》。

1、非法竖立壁垒,企图阻止竞争者进入市场;

2、把购买其主宰个人电脑系统的视窗跟接受微软其他软件挂钩;

3、强制电脑厂商签署排他性合同;

4、极力制止消费者采用别种浏览器。

此后有一系列的不利于微软的商业活动:INTEL宣布解除其与微软多年的同盟关系。主审法官杰克逊出具了《微软垄断明证》,进一步证实微软垄断是事实。

媒体和政府不断提出有拆分微软公司的可能性。

此时,微软公司出现了让人们吃惊的高层人事变动。一手将微软带上成功之路的微软CEO宣布卸任。尽管比尔?盖茨宣称他的卸任完全在微软反垄断法影响之外,同时也是经过长期考虑的一个问题。但是,比尔?盖茨选择在这个时候卸任,有着很深,很多的潜台词。

首先,从19岁开始经营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威微软贡献了30年的心血,显然,他对公司的事务多少有些厌倦。其次,他是从写程序开始,一步一步带领着微软公司腾飞的。那么,重新作回首席程序设计师也符合他的初衷。第三,由于长期的反垄断案的折磨,微软已经成为司法部和微软公司矛盾的焦点。在这个时候卸任可以淡化司法部和微软公司的矛盾冲突。最后,作为一个美国英雄式的人物,他在这个时候的卸任多少有一点向司法部和美国政府抗辩的味道。比尔?盖茨想通过他辞职这个举动来博得公众对微软公司的同情和怜悯。同时也向公众表达了微软对于所谓的拆分计划的极大不满。

对于美国司法部制定的,并向媒体透露的拆分计划,微软反应强烈,坚决反对拆分计划。在微软新总裁巴尔默的就职新闻发布会上,他描述所谓的肢解微软的计划是难以置信的鲁莽行为任何人试图分解这样一家公司是轻率,不负责任的。是对美国消费者的最大伤害。这对拆分的问题,微软在2000年1月18日单方面公布了《法律结论书》。其中声称根本没有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充分的事实证明她们对微软的指控。

在此期间,公众意见领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哈佛大学的LESSIG教授对媒体说我对分解持怀疑态度,这种方案在我看来不合乎逻辑,不过政府方面却希望这么做。权威机构美国竞争技术协会发表了一份论文,讨论了相关的问题:WIND OWS操作系统的分裂,消费者信息技术工业的软件使用成本将增加300亿美元。

在公众舆论方面微软似乎占了上风,但是由于微软自始至终的不认错态度,微软公司与美国司法部之间的关于反垄断案的调解失败。在4月4日,法庭宣判微软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舍曼法》(又译谢尔曼法案)捆绑销售,使用阻碍竞争的手段维持微软的垄断地位。杰克逊说微软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的核心部分。该判决作出后,微软垄断案将进入最后阶段,即决定必须采取何种惩罚措施。微软公司甚至会面临被分解的局面。在43页的裁决书中杰克逊写道:法庭认为微软通过采取反竞争手段而巩固了其垄断势力。

微软的三项罪名是:通过反竞争行为维持垄断;企图垄断浏览器市场和将其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捆绑。杰克逊认为,微软在非法维持垄断方面有罪,而在为冻结竞争对手而与其它公司签订排它性协议方面无罪。美国司法部和19个州的律师曾指控微软通过与一些公司签署优先合同而在许多高科技市场排斥其它公司,因此确保了在许多软件领域的垄断地位。尽管杰克逊否决了司法部的对微软的一项重要指控。美国政府表示将在两个月以内出台惩罚微软的方案。

微软方面立刻反应:这(宣判)只能向消费者说明一个它们已经知道的事实,即微软公司的软件产品使个人电脑更便捷地走入数百万的寻常百姓家,微软的

重点仍将是改革与创新。同时微软方面表示准备上诉。

在败诉后微软开展了大量公共关系活动:比尔?盖茨到华盛顿发表演说,努力寻求国会的支持。同时聘请总统候选人顾问当说客,博得高层的支持。微软公司在大众媒体上刊登广告,公开信,均宣称微软所做的一切都合法并有利于美国消费者。这些大规模公共关系战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缓和美国公众可能因反垄断案而对微软公司产生的误解。

其中一个在黄金时段播出的,长达30秒的TVC文案如下。盖茨在广告中说:2 5年前我和我的朋友白手起家......终于成功地利用个人电脑的强大威力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从那时起,计算机成为了改变我们的经济的重要工具,对我们的生活方式,对下一代的学习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微软的目标是开发出新一代的软件,继续创新,为你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一个最美好的未来即将到来。

在广告片中,盖茨并没有提及垄断案,但是却大谈特谈微软公司对消费者的好处。显然,微软沿袭了以往的传播策略,将自己与消费者紧密得联系到一起,而不是生硬地在广告里解释自己没有违反法律。

这样大规模的造势宣传起了作用,有六成的美国民众反对拆分微软公司。但是司法部正在试图将微软肢解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一个负责WINDOWS,另外一个负责OFFICE系列。美国各州赞成分解微软公司,并且司法部向白宫汇报了肢解微软的计划。

此时,微软发表声明:如果肢解微软,该公司的所有商业活动都无法适应这一激进而极端得惩治措施。但是很不幸,微软公司在2000年6月8日被一分为二。

微软在坚信自己是正确的同时决定上诉联邦最高法院。而司法部则要求最高法院,要求绕过联邦最高法院,此案直接由最高法院审理。微软在此时上诉最高法院,要求此垄断案应由联邦最高法院审理。其实,微软前期在华盛顿作了大量的游说工作,对联邦法院的官员作了许多沟通工作,微软的优势就在联邦最高法院,因此自然要争取优势。

在整个微软垄断案中关键的转折就出现在这里,微软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主审此案的法官杰克逊的司法公正性有问题。最高法院受理并开始调查。9月27日,最高法院支持微软向低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法官杰克逊因为微软案中有过多主观色彩而有可能别要求回避微软案。

2001年2月28日,美上诉法庭怀疑法官杰克逊的个人信誉,诸位法官在媒体上批评了杰克逊的案件审理方式。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爱德华称杰克逊作为法官却在法庭外不负责任地散布有关微软的诽谤言论。爱德华表示:杰克逊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司法人员的形象,如果所有的法官都象他一样,那么美国的司法制度将乱作一团。

据称,在地区法院的判决下达之后,杰克逊在接受一位记者的采访时表示,

微软管理层的官员简直就是一群街头恶棍。微软官员指出,杰克逊在法庭外的言行说明他对微软存在固有的偏见,并因此要求上诉法院驳回杰克逊做出的所有判决。

6月28日,上诉法庭推翻了杰克逊的判决并要求另一法官重新审理。9月7日,美国政府表示不会再要求拆分微软。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和微软达成了过渡性协议。

微软公司在最高法院这里绕开了持续已久的有没有违反法律的争论,而开始质疑主审法官的公正性。如外界报道,杰克逊法官个人因为审理微软案,而且持续很长时间没有进展而对微软形成了成见。微软在长期的审理过程中始终不承认自己有错,让法官对微软产生了个人的怨恨,并且在媒体上公开了这种私人感情上的怨恨。显而易见,这种主观的怨恨会影响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微软抓住了法官杰克逊在对外沟通时最大的漏洞一举翻案。

四、简单的总结

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微软不断通过各种手段试图站到消费者这一边。它始终在试图证明,微软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消费者,为了创新。这种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备服务的愿望被法院误解为了垄断。并且,如果政府对微软不利的行动,也会大大影响的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事实证明在整个过程中消费者始终并没有产生对微软产生排斥情绪,并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支持微软。)但是,这样不认错的态度同时也很明确得站到美国司法部和各州政府,以及主审法官的对立面上。所以,原告方一直没有和微软达成和解协议,而且法官对微软也厌恶至极。微软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着很强的信心,认为自己一定能够获胜。也同时为了最大程度的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在上诉最高法庭的时候微软对主审法官的公正性提出了怀疑。这是因为法官杰克逊多次在公众场合发表带有主观色彩的言论。例如,要和解,微软必须先认错。正如微软形容,法官杰克逊惩戒微软不是为了纠正其所谓反竞争行为,而是为了惩罚微软傲慢的态度。聪明的微软律师们抓住了这个致命的漏洞,把原先的判决完全推翻。同时在微软大规模的公共关系活动下,高级法庭逐渐倾向于微软一方。这是微软在公共关系和沟通上完美结合的成功战役。

如大家所见,微软反垄断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案例,并且现在仍然在继续,美国州政府对和解协议仍然不接受。而且,微软公司在美国本土以外也遭受多起官司。这里只是从笔者的角度,以笔者能够得到的资料为基础。出发做了一些简单肤浅的分析。

附件一微软公司成长大事记

1980年,微软公司启动主导软件市场的计划,说服IBM公司在MS-DOS 操作系统上运行该公司的个人电脑,而这一操作系统据称是微软仅花了5万美元从一名程序设计员手中买来的。

由于IBM个人电脑获得的成功及其巨大的影响力,MS-DOS 操作系统在计算

机行业确立了其标准地位。不久,这种操作系统就被应用在全球80%的个人电脑上。

但微软在在操作系统领域的最终主导地位是由Windows 95确立的,该操作系统使得用户只需点击一下鼠标就可以开始程序的各项操作。

目前,微软公司在全世界60多个国家拥有35000名员工,截止本周一,该公司的股票市场资本额高达4730 亿美元,其股票发行量多达51.4亿股。

盖茨尽管已于去年1月辞去微软首席执行官的职位,但他的个人财富却名列全球榜首,目前其资产总额高达600亿美元。

微软公司将来的发展重点是下一代互联网软件,主要是基于其Windows 2000操作系统以及互动电视和游戏软件。

微软公司在2001年推出了新的操作系统Windows XP,进一步确定了微软在操作系统软件领域的统治地位。形成了以Windows XP, Windows 2000, Windows Me为主的,给各层面用户提供服务的操作系统体系。

(原文摘自新浪网)

附件二微软错误的沟通方式

法官对微软的不满是一点点积攒起来的。在作出垄断的判决后,杰克逊法官把他的强硬归因于微软公司的不合作态度。他说,首先这个公司一点都不肯承认自己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其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微软一直都没有停止对其商业竞争对手的恃强凌弱的霸王行径,同时对法律表示出公然的蔑视;最后,微软在一开始就给他留下了不值得信赖的印象,而这个印象在随后长达两年的诉讼中一再得到证实。

1998年5月的华盛顿,美国反拖拉斯官员乔?科兰(Joel Klein)同比尔?盖茨在微软公司律师办公室里会面,双方谈得十分融洽,有希望达成协议。几天以后,也就是5月15日,微软公司的首席律师威廉?努肯(William Neukom)衣冠楚楚地来到了司法部科兰的办公室,但是令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是,他几乎推倒了双方前两天达成的所有共识,又回到了本公司以前死抱着不放的老调子。科兰的首席助手在谈判后吃惊地表示:我永远不能理解谈判为什么会失败,看起来微软并不打算同我们达成协议。18日,微软开始向外界销售它捆绑了Web 浏览器的Windows 98操作系统,与此同时,科兰下令对微软取证,向法庭提交微软公司试图以该类产品垄断互联网市场的有关材料。也就是同一天,微软公司的股票缩水100亿美元。

1998年8月,比尔?盖茨在录像机面前宣誓,接受法庭提取证言的例行公事。但他显然并没有把这当回事儿。人们后来从录像中看到,盖茨坐在真皮座椅上晃来晃去,显得十分急躁,一脸的厌烦下时而吐露出轻蔑的表情。他不愿对提问做出回答,却在一些小小的表达方式上争个没完。在尔虞我诈的商界,这种作法并不稀奇。微软之所以在电脑业称雄,一个是他精明而凶狠的市场战略,一个就得益于他善于在不伤及元气的吵闹中暗渡陈仓。但这种面对置询顾

左右而言他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并不适用于法律界,瞪着眼说瞎话只能使自己陷入更为尴尬的局面。一位评论家事后说:实行不合作的态度是一种焦土政策,结果施行者反而引火上身,把自己烤成一片焦黑。而这次录像给微软带来的形象上的损失就更是不可估量,杰克逊在看罢录像后认为,这是一个没有信用可言的对手。

微软继续保持他那种轻视的态度,漫不经心地应付着一日紧似一日的诉讼。1999年,法庭开始对其电子邮件进行审查,以便从中找出能够表明微软公司对市场进行垄断的文件。微软的官员一个接一个地接受调查,这些人的回答如出一辙,均对本公司涉嫌垄断市场的行为进行否认。好笑的是,他们面对法官拿出反证后的尴尬表情也几乎一模一样。笑过之后是人们对微软官员愚蠢行径的鄙夷:他们以为自己的一副铁嘴钢牙就能赖得过去。最后,杰克逊法官终于失去耐心了。1999年2月最后一次对证中,杰克逊法官拿出一封电子邮件,里面是比尔-盖茨关于试图对其商业对手进行剿杀的表述??这显然是一种市场垄断

行为,而微软的副总裁罗伯特-麦格拉(Robert Muglia)以惯常的态度予以否认,这时杰克逊法官再也压不住心头的火气了,他扯开同事几乎从没听过的大嗓门中断了麦格拉的辩解:我已经听够了,休庭吧。

1999年11月5日,杰克逊公布了事实认定书,宣布了认定微软垄断市场的事实。但是直到这时候,微软还是有机会在法庭外进行和解的。就在杰克逊法官裁定微软垄断市场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他戏剧性地指定有调停大师之称的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大法官??波斯纳为调停人,主持美国政府和微软公司之间的谈判,希望双方通过谈判找到解决分歧的办法。一时间舆论认为,杰克逊此举无疑是对微软网开一面,进行最后一次拯救。无奈这时的微软已经犯了众怒,大家开始不买他的账了。

就在杰克逊法官公布事实认定书后不久,美国各州先后出现了许多起针对微软的民事集体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市场优势,凭借该公司无处不在的Windows操作系统限制个人电脑消费者选择其他公司的软件产品,从而牟取暴利。一时间,一向威风八面的微软似乎成了一只可怜的落水狗,人人都可以冲上来痛打一番。在这种形势下,波斯纳的调停结果可想而知。司法部和19个州的政府又一次递交了抗辩书,再一次强调微软至少以4种方式违背了反垄断法??事态终于不可收拾。

(原文摘自新浪网2000年6月16日)

附件三微软垄断案的一些背景信息

微软和Netscape Communication

在互联网在全球快速发展之初(大约是1995年),微软公司的策略发生了比较重大的偏差。比尔?盖茨低估了互联网络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公司的重点仍然放在传统软件领域。在这个时候,看准机会的Netscape Communication

开发了Netscape浏览器,占领了很高的市场份额,几乎处于垄断地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这种软件是需要付费的。当微软公司开始把发展重心调整到互联网络的时候,微软通过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对外免费派送其开发的互联网浏览软件Internet Explorer。同时通过和操作系统捆绑的方式(即购买操作系统便一并获得Internet Explorer)对外扩张。在一年之后,微软通过这种方式把Netscape的市场蚕食无几。最后,Netscape被American Online(AOL)

以高价收购。

微软和Intel

微软公司开发的软件大部分基于IBM PC兼容机架构,而这种架构的核心处理器主要提供商是Intel公司出品的386/486/Pentium系列。因此专长软件的微软和主要生产硬件的Intel在90年代初期达成了战略联盟。即微软的软件能够100%兼容Intel生产的硬件。

微软和Sun

Sun公司是一家主营网络硬件产品的公司,其创新技术Java语言曾在业界名噪一时。它提供了操作系统的不相关性,即这种计算机语言所编制的程序可以在任何操作系统上运行(甚至包括手机,电冰箱或者微波炉)。但是微软通过其在操作系统领域拥有的优势压制这种技术,导致Java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举步维艰。世界经理人情报https://www.sodocs.net/doc/555515277.html,

中南大学企业战略管理案例分析与答案

企业战略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1:中国平安保险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保险业为主,融证券、信托、投资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是我国第一家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中国第一家有外资参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在2000年初平安保险将争创“世界500强400优”视为自己的理想目标。平安保险吸收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管理思想的精华,形成了广为外界赞誉的企业文化。 平安的企业使命是:对客户负责,服务至上,诚信保障;对员工负责,生涯规划,安家乐业;对社会负责,回馈社会,建设国家。平安倡导以价值最大化为导向,以追求卓越为过程,做品德高尚和有价值的人,公司形成了“诚实、信任、进取、成就”的个人价值观,和“团结、活力、学习、创新”团队价值观,平安为员工描绘的远景和抱负是:成为中国企业改革的先锋和金融服务业学习的楷模,建设国际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问题: (1)哪些话描述了平安的生存目的是什么?你认为平安的企业生存的目的描述是否值得改进的地方?如果有请你用一句话来为平安描述生存目的,你如何描述好? (2)在平安的企业使命中,哪些内容勾画了企业的经营哲学? (3)哪些话是对企业愿景(未来展望)的描述?企业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企业生存目的:对客户负责,服务至上,诚信保障。不足之处:过于笼统。用一句话概括:化解风险,祈祷平安。

(2)对员工负责,生涯规划,安家乐业;对社会负责,回馈社会,建设国家。 (3)愿景:成为中国企业改革的先锋和金融服务业学习的楷模,建设国际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战略目标:争创“世界500强400优”。 案例2:阿迪达斯与耐克 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长跑爱好者只有一种合适的鞋可供选择:阿迪达斯。阿迪达斯是德国的一家公司,是为竞技运动员生产轻型跑鞋的先驱。在1976年的蒙特利尔奥运会上,田径赛中有82%的获奖者穿的是阿迪达斯牌运动鞋。 阿迪达斯的优势在于试验。它试用新的材料和技术来生产更结实和更轻便的鞋。它采用袋鼠皮绷紧鞋边。四钉跑鞋和竞赛鞋采用的是尼龙鞋底和可更换鞋钉。高质量、创新性和产品多样化,使阿迪达斯在20世纪70年代中支配了这一领域的国际竞争。 20世纪70年代,蓬勃兴起的健康运动使阿迪达斯公司感到吃惊。一瞬间成百万以前不好运动的人们对体育锻炼产生了兴趣。成长最快的健康运动细分市场是慢跑。据估计,到1980年有2500万——3000万美国人加入了慢跑运动,还有1000万人是为了休闲而穿跑鞋。尽管如此,为了保护其在竞技市场中的统治地位,阿迪达斯并没有大规模地进入慢跑市场。 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一大批竞争者,如美洲狮、布鲁克斯、新布兰斯、和虎牌。但有一家公司比其余更富有进取性和创新性,那就是耐克。由前俄勒冈大学的一位长跑运动员创办的耐克公司,在1972年俄勒冈的尤金举行的奥林匹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四川某甲厂生产的“不倒翁”牌的白酒行销本省及西南地区。该酒自1980年起销售,广告力度较大,在西南各省乡镇.农村都可见到此酒的广告及销售点。此酒物美价廉,在西南农村地区广受欢迎。该酒的包装装潢是将酒瓶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及金色字体的“不倒翁”名称。贵州某乙厂从2000年起生产“醉翁”牌酒。酒瓶也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金字瓶贴。该酒也在西南地区销售。 甲厂向执法部门投诉,诉乙厂行为属假冒仿冒行为。乙方辩称:(1)甲厂生产使用的是“不倒翁”商标,乙厂使用的是“醉翁”商标,购买者不会误认;(2)将两种酒摆在一起,细细观察,差别是明显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假冒仿冒。 试问: 1.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2.乙厂辩称的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因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中乙厂生产的“醉翁”牌酒的外观设计及商标的颜色均与甲厂的“不倒翁”特有外观及包装相同,且“不倒翁”酒已经在西南农村根深蒂固。在偏远的农村,由于人们的文化水平及认知能力较低,人们往往只从表面现象去判断事物的真伪,所以“醉翁”酒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效果,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 某厂生产的白酒一直知名度不高,为打开销路,该厂在2000年6月18日举办了“G牌”白酒新闻发布会。省内有关负责人及各界人士对“G牌”和另两种著名品牌白酒进行品尝评级,还请了市公证处在现场监督审查。事后,该厂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G牌”白酒名列第一。但事实是该评比人员并无评比并授予名次的资格,参评的产品之采样也无合法监督程序,评委中很多人是该厂经销商和关系单位人员,该厂又为其提供了价格昂贵的纪念品。 问题: 1.该厂的行为构成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该厂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参考答案: 1.该厂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和诋毁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

微软公司人力资源案例研究

微软公司人力资源案例研究 一、公司简介 微软公司创建于1975年,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电脑软件提供商,总部设在华盛顿州的雷德蒙市。公司于1975年由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成立。公司最初以“Micro-soft”的名称(意思是“微型软件”)发展和销售BASIC解释器。最初的总部是新墨西哥州的阿尔伯克基。微软公司现有雇员6.4万人,2005年营业额368亿美元,其主要产品为Windows操作系统、Internet Explorer网页浏览器及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套件。1999年推出了MSN Messenger网络即时信息客户程序;2001年推出Xbox游戏机,参与游戏终端机市场竞争。2012年8月23日,微软25年以来首次更换公司Logo。 二、发展历史 论及微软的发展不得不提Microsoft Windows操作系统的发展从一代代windows系统的发展中我们可以领略这个现代IT业巨头的诞生与成长。1979年 微软公司正式改名为“Microsoft”。1981年8月IBM推出内含Microsoft的16位元操作系统MS-DOS 1.0的个人电脑 之后也陆续推出了数个MS-DOS操作系统版本在当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1985年11月20日Microsoft Windows 1.0正式发布其基于MS-DOS2.0。Windows 1.0是微软第一次对个人电脑操作平台进行用户图形界面的尝试也宣告结束了MS-DOS时代。不过发布后并没有一炮而红。盖茨的微软并没有因为Windows 1.0失败而放弃反而于1987年发布了Windows 2.0,但依然没有受到用户认可。不过已经有越来越多公司开始着手为Windows 平台开发应用程序。1990年5月22日Windows 3.0正式发布该版本终于获得用户的认同,同时也是微软走向辉煌的起点。之后微软乘胜追击于1991年10月发布了Windows 3.0的多语版本为Windows在非英语母语国家的推广起到了重大作用。Windows 3.0带着微软走向辉煌的起点 1992年4月Windows 3.1发布,在最初发布的2个月内销售量就超过了一百万份。至此,微软公司的资本积累和研究开发进入良性循环。微软帝国也就这样走上了世界舞台。1995年8月发布Windows 95版本代号4.0获得空前成功。Windows 95不仅性能出众,微软对它宣传也是十分到位 一首“Start Me Up”的广告歌曲将广大用户的购买热情推到了高潮。其中也整合了IE浏览器。Windows 95成为了微软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1998年6月微软推出了全新桌面操作系统Windows 98版本号更新为4.1。IE与各项硬件的更新带来了更好的用户体验。辉煌还在延续。千禧年,微软带来了以年份命名版本号的Windows 2000。另外,2000年9月微软还推出被正式命名为Windows ME(Millennium Edition千禧版)98更新版。 2001年Windows XP诞生,之前微软在家用和商用操作系统取得的成功经验很多都运用到了XP系统中来。微软对Windows XP外观进行了一次彻底改变,同时编写了大量的硬件驱动程序使得其兼容性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微软也将之前所有用户的需求都集成到XP系统中了。于此,微软确立了在pc系统中难以撼动的霸主地位。 2006年11月Windows Vista发布版本号6.0。Vista纵使带来了许多的新特性和新技术 但也开始显示微软在操作系统上的颓势了。2009年10月Windows7操作系统全球发布。Win7以其美观、简单、快速、稳定和高效等特点

反垄断法及案例分析资料报告

目录 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法案大事记 二、商务部审理的阶段 三、商务部审理可口可乐细节 四、辨析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相关理由 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法案大事记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二十四亿美元收购在上市的汇源公司。 2008年9月4日,有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四万余人中,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持不赞同意见的比例高达82.3%。 2008年11月3日,汇源发布声明称,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目前已正式送交商务部审批,预计审批结果有望在年底前出台。 2008年12月4日,商务部首次公开表态,已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进行立案受理。 2009年3月5日,汇源董事长朱新礼表示,可口可乐董事会部反对并购汇源的声音越来越多。但随后,上市的汇源果汁连夜发布澄清公告。 2009年3月10日,商务部部长德铭表示,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依法审核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不会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 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二、商务部审理阶段 中华人民国商务部收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简称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简称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1、立案和审查过程。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9月25日、10月9日、10月16日和11月19日,可口可乐公司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并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由于此项集中规模较大、影响复杂,2008年12月20日,初步阶段审查工作结束后,商务部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书面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对集中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了评估,并于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了审查工作。 2、审查容。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商务部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此项经营者集中进行了全面审查: (1)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反垄断法及案例分析

反垄断法及案例分析 国别 实施主体 反垄断法组成 执法队伍特征 美国 司法部反托拉斯司;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各州政府和民间主体反托拉斯法 克莱顿法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专家型、终身制 日本 公正交易委员会 禁止垄断法 不正当赠品及不正当表示防止法 承包合同法 设事务总局,目前人员650人。 欧盟 欧共体委员会

欧共体法院 欧共体竞争法 竞争局大约有450名工作人员,其中200名是经济学和法学领域的家。 德国 联邦卡特尔局 垄断委员会 联邦经济与科技部 反限制竞争法 工作人员约250人,其中110人拥有法律或经济学学位,任高级主管。 美国:《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 (An Act to Protect Trade and Commerce against Unlawful Restraints and Monopolies) 简称《谢尔曼法》(Sherman Act) 欧盟European Union 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局Competition Directorate General / The Eupopean Commission 欧共体条约The Treaty Establishing European Community

中国反垄断法平等地适用于市场主体即经营者。 适用范围 中国反垄断法对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分别做出了禁止规定。 关于垄断协议 中国反垄断法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严格禁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行为。 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中国反垄断法第五章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专门规定关于滥用行政权力 中国反垄断法鼓励经营者通过依法实施集中等方式做大做强,同时依法规制经营者集中行为 关于经营者集中 微软 可口可乐 波音 Microsoft Corporation (NASDAQ:MSFT and NYSE:MSFT) is an American public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headquartered in Redmond, Washington, USA that develops, manufactures, licenses, and supports a wide range of products and services predominantly related to computing through its various product divisions1>. Established on April 4, 1975 to develop and sell BASIC interpreters for the Altair 8800, Microsoft rose to dominate the home computer operating system market with MS-DOS in the mid-1980s, followed by the Microsoft Windows line of operating systems.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

反垄断法案例 1、两拓结盟 2009年6月5日,力拓宣布与竞争对手必和必拓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将合并各自的西澳大利亚矿石业务,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并各持股50%。由于两者的铁矿石出口量之和占到了澳大利亚的80%以上,已构成了实质性的垄断。而作为对进口澳矿依赖度超过40%的中国,如何应对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国际钢协、中钢协、欧洲钢铁工业联盟、日本钢铁联盟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商务部称,至今未收到两拓的反垄断申报。 2、北京首起反垄断诉讼案宣判界定“相关市场”概念 原告唐山人人公司诉称,由于其降低了对百度搜索竞价排名的投入,被告即对全民医药网在自然排名结果中进行了全面屏蔽,从而导致了全民医药网访问量的大幅度降低。而被告这种利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原告的网站进行屏蔽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原告进行竞价排名交易的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06000元,解除对全民医药网的屏蔽并恢复全面收录。 被告百度公司辩称,被告确实对原告所拥有的全民医药网采取了减少收录的措施,实施该措施的原因是原告的网站设置了大量垃圾外链、搜索引擎自动对其进行了作弊处罚。但是,该项处罚措施针对的仅仅是百度搜索中的自然排名结果,与原告所称的竞价排名的投入毫无关系,亦不会影响原告竞价排名的结果。其次,原告称被告具有《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缺乏事实依据。被告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对于广大网民来说是免费的,故与搜索引擎有关的服务不能构成《反垄断法》所称的相关市场。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原则上应当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市场份额、竞争状况、控制销售市场和原材料市场的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当然,在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能够予以准确确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但当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原告选择适用上述推定条款来证明被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就其对被告市场份额的计算或者证明方式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本案中的相关市场是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原告仅提交了两篇有关被告市场地

跨国公司经营案例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3’X5=15’) 1.连锁经营 2.成本领先战略 3.虚拟化经营 4.沉没成本 5.本土化战略 6.体验式营销 7.多元化战略 8.直复营销 9.人本管理 10.企业文化 二、选择题(2’X10=20’) 1. 下面哪个选项不是连锁经营的基本模式? ( ) A. 自由连锁 B. 特许连锁 C. 直营连锁 D. 松散连锁 2. 下面哪个理论不是企业虚拟化经营的理论基石? ( ) A. 战略管理理论 B. 价值链理论 C. 交易费用理论 D. 供应链理论 3. 下面哪个选项不是网络营销实现的基础设施之一?( ) A. 信息沟通网络 B. 电话网络 C. 金融支付网络 D. 物流配送网络 4. 员工招聘的原则包括经济效益原则、信息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还有哪一个原则?( ) A. 智力原则 B. 技能原则 C. 人格原则 D. 全面原则 5. 以下不属于员工培训形式的是( ) A. 案例研讨法 B. 角色扮演法 C. 网络培训法 D. 休闲旅游法 6. 客户细分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美国学者( )提出的? A. 熊彼特 B. 迈克尔波特 C. 温德尔史密斯 D. 诺曼奥古斯丁 7. 企业文化的正向功能包括:导向功能、规范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区分功能以及( )。 A. 创新障碍 B. 多元化障碍 C. 对外辐射功能 D. 兼并收购障碍 8. 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是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提出的PDCA循环,它所指代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 A.PLAN-DO-COMMUNICATE-ACTION B.PLAN-DO-CHECK-ACTION C.PLAN-DO-CHECK-ARBITRATION D.PLOT-DO-COMMUNICATE-ACTION 9.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被归纳为哪几个创新?( ) A. 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手段创新 B.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 C.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渠道创新 D.产品创新、技术创新、设计创新、市场创新 10.多元化战略包括哪些类型?( ) A. 水平多元化战略、垂直多元化战略、整体多元化战略、同心多元化战略 B.横向多元化战略、纵向多元化战略、混合式多元化战略、分散战略 C.水平战略、垂直战略、整体战略

竞争法案例分析

例一: 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旅行社的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行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到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诉乙社和李某侵犯商业秘密。 问题1: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查什么事实? 答案: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 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 问题2:如法院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权成立,确定其赔偿责任可以采用何种办法? 答案:两种,一、按照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进行赔偿,乙社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无法计算时,按照乙社所获利润进行赔偿,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例二: 安徽省知名制药企业华佗国药厂以吉林一家药业公司使用的“华佗银屑王”商标与其申请注册的“华佗”商标相近似为由,将该企业告上法庭。11月6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银诺克药业公司销毁全部的华佗银屑王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原告华佗国药厂在安徽省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主营中、成药及保健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等。2005年12月, “华佗”商标被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 华佗国药厂称,被告银诺克公司在其商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与“华佗”商标相近似的“华佗银屑王”五个字,误导了相关公众,侵犯了“华佗”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使公众误认为“华佗银屑王”是华佗国药厂产品,其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注册的“华佗”药品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问题1:这起案件的纠纷性质是什么? 答案:应是商标名称的侵权纠纷。 问题2: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审理? 答案:我认为,“华佗”二字是原告注册的,是按照商标法落入保护范围的二字,被告并未正当使用“华佗”二字,构成了对原告注册商标的侵权。由于商标法在调整商标侵权方面属于市场竞争的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专门法,按照专门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案不能对同一行为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故对原告要求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诉讼请求不再支持。

企业文化案例精选微软文化

企业文化案例精选微软文化 1975年,保罗艾伦和比尔盖茨合伙创建微软公司。产品是微软BASIC,雇员为3人,当年收入16000美元。1977年在日本推BASIC。1982年,在英国建立欧洲分部。1986年,微软在NASDAQ上市。 1986年上市后,经营利润率持续保持在30%以上,到1995年,年收入已达59亿美元,拥有大约200多种产品,约17800名雇员。微软控制了PC软件市场中最重要的部分操作系统的80%85%。这些软件在操作系统上运行,使用户能在计算机上执行特定的任务。没有哪一个与计算机或信息技术有关的行业和用户不受到微软及其产品的影响。 微软从最早卖程序设计语言,到出售操作系统,再到向零售店出售各种应用软件产品,从国内到国外,不断获得发展。但微软始终保持着公司早期结构松散、反官僚主义微型小组文化等特性的基本部分,从而与顾客更接近,更了解市场的需要。 面对市场和技术方面的挑战,微软总是奉行最基本的战略,向未来进军。它拥有出色的总裁和高级管理队伍,以及才华过人的雇员,拥有高度有效和一致的竞争策略和组织目标,组织机构灵活,产品开发能力强、效率高。微软人有一种敢于否定自我,不断学习提高的精神。当然,在其优点和成绩之后也潜藏着很多弱点。但微软正是在克服弱点和发挥优势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 微软公司令人吃惊的成长速度,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透过辉煌业绩,我们不难发现其成功不仅在于科技创新和优异的经营管理,更重要的是创设了知识型企业独特的文化个性。 一、比尔盖茨缔造了微软文化个性 比尔盖茨独特的个性和高超技能造就了微软公司的文化品位。这位精明的、精力充沛且富有幻想的公司创始人,极力寻求并任用与自己类似的既懂得技术又善于经营的经理人员。他向来强调以产品为中心来组织管理公司,超越经营职能,大胆实行组织创新,极力在公司内部和应聘者中挖掘同自己一样富有创新和合作精神的人才并委以重任。比尔盖茨被其员工形容为一个幻想家,是一个不断积蓄力量和疯狂追求成功的人。他的这种个人品行,深深地影响着公司。他雄厚的技术知识存量和高度敏锐的战略眼光以及在他周围汇集的一

反垄断法案例

反垄断案例 1、康师傅方便面现垄断口水战 据AC尼尔森2009年12月的调研数据显示,康师傅方便面销售量与销售额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1.7%及54.6%。 康师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是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成果,我们并没有垄断市场,也不存在利用旗下‘福满多’品牌搞低价竞争的情形。 针对白象方面关于康师傅旗下“福满多”品牌低价倾销的指责,康师傅上述负责人表示,作为康师傅旗下的低端品牌,“福满多”生产1-1.5元的方便面,目前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2%。“目前在低端面领域,参与竞争的企业众多,但是品质方面则参差不齐。作为康师傅旗下的低端面品牌,福满多之所以将价格定在1-1.5元/包,就在于要确保低端市场的品质,避免消费者由于食用不安全和低质量的方便面,从而对整个方便面行业产生负面印象。” 按照中国现行的《反垄断法》,认定一家企业在行业内是否具有垄断地位,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就可以认定为“市场支配地位”。不过,《反垄断法》同时也规定,只有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才应被打击。从康师傅占有54.6%这一销售份额来看,认定为“市场支配地位”应该没有问题,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康师傅是否是“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在这一方面,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持,才能认定为垄断。 2、腾讯与360之战 11月3日下午腾讯向用户宣布:在360公司停止对QQ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与此同时,腾讯还宣布,QQ空间宣布不支持360浏览器访问。显然,腾讯起码没有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而是将一道明显带有“格式合同”色彩的条款交给用户选择:要么卸载360,否则你无法使用QQ。对于大量的用户而言,其在使用QQ的同时,也在使用360,也就是说,用户选择同时使用360和QQ的选择权,事实上已经被腾讯的声明所剥夺。而且,考虑到一些腾讯的用户属于付费用户,腾讯用如此野蛮无礼的行为逼迫用户停用QQ的我话,也违背了契约上的基本承诺。360的QQ保镖针对腾讯QQ的行为是否属于劫持和破坏的“外挂”行为恐怕有点勉为其难,但就腾讯给用户给出的选择题而言,则很显然存在明显的法律瑕疵,做法律层面的判断比技术层面要简单的多。 作为行业老大,作为一个市值3000亿港币的上市公司,腾讯的确拥有牛气的资格,起码在中国,目前要挑战腾讯龙头老大地位的企业还没有出现,其QQ软件的6亿用户就是明证,这个优势应该无人撼动。在这种情况下,腾讯底气十足的逼迫用户做出选择,答案就很清楚了。尽管用户做出选择很难,但腾讯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认定依然非常简单。这是一种再典型不过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中国的《反垄断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三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腾讯都基本沾边:其一,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其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其三,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在全球IT行业都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一个软件生产商可以肆意

企业管理案例微软的成功经验

微软的成功经验

微软的名字诞生1975年。下文是微软在知识管理和股权分配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成功经验。 (一)知识管理和信息技术是密切相关的。作为全世界最著名的软件公司,其信息技术、信息化水平自不必说,那它的知识管理又是如何呢?下面是微软将其内部网建设成一个易于浏览使用的知识管理工具的一些作法。 1995年微软为解决共享问题,从而创建一个可以容纳大量文档、各种研究结果、市场调查数据的资源中心,其信息服务小组开始实施这一内部网项目,以使信息可以在整个公司内部方便地获取。在项目的开始实施时,内部网项目小组首先使微软公司各个产品小组的主管理解这一计划的重要性,从而能够让他们调来其小组成员来参与此项目,得到各产品小组的帮助这是项目实施成功的一个前提。要建立内部网就必须要开发合适的、最有用的分类目录以帮助公司内部查询信息。内部网项目组通过一个关联度测试(向一定的员工发放目录卡片,每张卡片上都有关于某个产品、某个事件、员工福利等方面的信息,公司每个人都将能在内部网上找到这些信息。然后他们让每一位被测者将这些卡片分拣成有意义的积累。),分析了测试中出现的共同的类别。以此为基础,他们将内部网上的信息进行分类。同时,这个操作方式也不断演变,他们也一直在密切关注内部网的使用,以发现人们在使用内部网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 参与内部网项目的员工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团体。开始的时候只有

3个专门人员,后来发展到7个员工对网络进行维护。因为他们不但有专门管理内部网上知识内容的全日制的正式员工,而且还使用了合同制的负责技术工作、维护工作以及编辑、打印等工作的员工。内部网作为一种新的方式,还必须鼓励员工应用内部网,这样才能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用。微软除了在内部网上设立了专门的“如何使用”区域外,还从战略上宣传内部网的重要性,强调其作为共享信息的一种新途径的重要意义。还对没有上网的部门进行了宣传,从而在内部网上建立了一个“用户小组”,编辑、内容提供者和网站管理员经常凑到一起,共享建立页面和促进内部网协作方面的经验。 有关公司的主要竞争者、合作伙伴以及与公司利益相关的公司的信息对销售部门、产品经理、程序管理员以及财务、行政等部门的很多人都是需要的,微软最终通过建立一种“动态数据模式”的方法,解决了这一问题。具体说来就是建立一个新的Web页,代表一个原点,纵轴使公司竞争对手的公司,横轴是有关这些公司的各类信息。然后将各类适当的资源连接到纵轴、横轴的节点上。微软主要订阅了道琼斯(Dow Jones)动态信息,这样就能够把竞争对手公司直接与有关资源相连。不必手工更新,而且可以随时获取。从而可以收到积极的反馈,这样用户可以通过简单的内部网浏览,轻松拿到某个公司的概要介绍和背景以及各种新闻资料,高级用户还可以得到有关财务、销售和市场的情况。这样就可以做到在用户需要的基础上配送更多的竞争信息。当内部网的基本架构到位之后,还会面临及时提供相关竞争信息的挑战。微软通过鼓励哪些与客户或合作伙伴有直接联系的人积极

岭院微观经济学案例分析 反垄断法的案例

反垄断法的几个典型重组案例 如何在并购案例分析中运用反垄断法的原则和并购准则,往往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下面是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处理。 (一)AT&T与柯达胶片冲印一体化案的比较 如何区别反竞争的一体化和竞争性一体化,AT&T与柯达公司的案例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在1982年A T&T解体以前,AT& T公司实行包括提供长途、市话服务,以及通讯设备制造和研究开发在内的一体化经营。AT&T通过设计专门的技术标准,并保守网络标准信息,以排除其他制造企业。当司法部反垄断处受理此案时,AT&T在申述中举出柯达公司的例子。柯达公司开发出一种新的胶卷,这种胶卷只能用柯达公司自己制造的设备才能冲印,而且柯达公司对冲印其照片使用的化学试剂进行保密,从而形成胶卷生产和冲洗上下游一体化。最终,司法部判AT&T的行为是反竞争的,并未判柯达的行为是反竞争。 AT&T和柯达的一体化的主要区别:一是行业特点不同。1982年以前的电讯设备下游市场几乎都被AT&T垄断,可以说AT&T是电讯设备的垄断买主。而胶卷行业的用户是分散的竞争性买主。二是柯达公司开发了一个新的产品,尽管柯达产品的开发导致其他厂商(主要是Berkey)的成本增加,但是他们仍然可以生产新的产品。实际上,柯达的行为促进了其他胶片生产厂商的进一步研究开发和技术进步;而AT&T是按其设备标准设计公共网络的标准,如果其他

制造商不采用AT&T的标准,其设备就无法与公共网络连接。 因此,可以说柯达公司是利用竞争优势,而AT&T公司是滥用市场力量,其一体化和保密是反竞争的。由此可见,一体化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主要判据是一体化企业是否滥用市场力量,关键要分清滥用市场力量和发挥竞争优势的区别。 (二)波音与麦道的合并案 波音和麦道公司分别是美国航空制造业的老大和老二,是世界航空制造业的第1位和第3位。1996年底,波音公司用166亿美元兼并了麦道公司。在干线客机市场上,合并后的波音不仅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商,而且是美国市场唯一的供应商,占美国国内市场的份额几乎达百分之百。但是,美国政府不仅没有阻止波音兼并麦道,而且利用政府采购等措施促成了这一兼并活动。其主要原因是:首先,民用干线飞机制造业是全球性寡占垄断行业,虽然波音公司在美国国内市场保持垄断,但在全球市场上受到来自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越来越强劲的挑战。面对空中客车公司的激烈竞争,波音与麦道的合并有利于维护美国的航空工业大国地位;其次,尽管美国只有波音公司一家干线民用飞机制造企业,但由于存在来自势均力敌的欧洲空中客车的竞争,波音公司不可能在开放的美国和世界市场上形成绝对垄断地位。如果波音滥用市场地位提高价格,就相当于把市场拱手让给空中客车。 由此可见,美国政府在监管企业购并时,不仅仅根据国内市场占有率来判断是否垄断,还要考虑在整个市场范围内是否能够形成垄

美国反垄断法的几个典型案例

美国反垄断法的几个典型案例 来源:作者: (一)AT&T与柯达胶片冲印一体化案的比较 如何区别反竞争的一体化和竞争性一体化,AT&T与柯达公司的案例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在1982年AT&T解体以前,A T& T公司实行包括提供长途、市话服务,以及通讯设备制造和研究开发在内的一体化经营。A T&T通过设计专门的技术标准,并保守网络标准信息,以排除其他制造企业。当司法部反垄断处受理此案时,AT&T在申述中举出柯达公司的例子。柯达公司开发出一种新的胶卷,这种胶卷只能用柯达公司自己制造的设备才能冲印,而且柯达公司对冲印其照片使用的化学试剂进行保密,从而形成胶卷生产和冲洗上下游一体化。最终,司法部判A T&T的行为是反竞争的,并未判柯达的行为是反竞争。 A T&T和柯达的一体化的主要区别:一是行业特点不同。1982年以前的电讯设备下游市场几乎都被AT&T垄断,可以说AT&T是电讯设备的垄断买主。而胶卷行业的用户是分散的竞争性买主。二是柯达公司开发了一个新的产品,尽管柯达产品的开发导致其他厂商(主要是Berkey)的成本增加,但是他们仍然可以生产新的产品。实际上,柯达的行为促进了其他胶片生产厂商的进一步研究开发和技术进步;而AT&T是按其设备标准设计公共网络的标准,如果其他制造商不采用A T&T的标准,其设备就无法与公共网络连接。 因此,可以说柯达公司是利用竞争优势,而AT&T公司是滥用市场力量,其一体化和保密是反竞争的。由此可见,一体化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主要判据是一体化企业是否滥用市场力量,关键要分清滥用市场力量和发挥竞争优势的区别。 (二)波音与麦道的合并案 波音和麦道公司分别是美国航空制造业的老大和老二,是世界航空制造业的第1位和第3位。1996年底,波音公司用166亿美元兼并了麦道公司。在干线客机市场上,合并后的波音不仅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商,而且是美国市场唯一的供应商,占美国国内市场的份额几乎达百分之百。但是,美国政府不仅没有阻止波音兼并麦道,而且利用政府采购等措施促成了这一兼并活动。其主要原因是:首先,民用干线飞机制造业是全球性寡占垄断行业,虽然波音公司在美国国内市场保持垄断,但在全球市场上受到来自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越来越强劲的挑战。面对空中客车公司的激烈竞争,波音与麦道的合并有利于维护美国的航空工业大国地位;其次,尽管美国只有波音公司一家干线民用飞机制造企业,但由于存在来自势均力敌的欧洲空中客车的竞争,波音公司不可能在开放的美国和世界市场上形成绝对垄断地位。如果波音滥用市场地位提高价格,就相当于把市场拱手让给空中客车。 由此可见,美国政府在监管企业购并时,不仅仅根据国内市场占有率来判断是否垄断,还要考虑在整个市场范围内是否能够形成垄断。对全球寡占垄断行业,需要分析全球市场的条件,而不局限于本国市场范围。同时,还要考虑国家整体产业竞争力。因此,在执行反垄断法时,美国政府还是以国家利益为重,为了提高美国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支持大型企业的重组和并购。 (三)家具连锁店的合并案 在进行并购案分析中,市场集中度只是一个参考指标,关键要看合并后企业对市场的纵能力。1998年美国两大办公家具连锁店(STAPLES与OFFICE DEPOT)的合并案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家具市场是一个极具竞争性的市场,其中有成千上万的零售商。如果按照传统观点,监管机构对家具商店的合并不应存在疑问。但是,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经济学家通过对这两个销售商的每一种商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进行非常细致的观测,发现在同一城市中,STAPLES的价格要比OFFICE DEPOT的价格低,但是,在没有OFFICE DEPOT 的城市里,STAPLES的价格要贵一些。经济学家由此得到一个充分的证据:STAPLES与OFFICE DEPOT并购后,很可能提高价格。因此,法院没有批准这个合并案。

微软公司多元化战略案例分析

微软公司多元化战略案例分析 一、SWOT分析——回到21世纪初期的微软 (一)Strengths 1.辉煌的历史,丰厚的积淀 2.持续称霸桌面软件市场 3.在其他工业部门侵略性扩张 4.声誉、经验、技术、资源 (二)Weaknesses 1.闭塞——“被”接受互联网 2.低效——新产品开发延迟 3.代码繁复,构建和检验极端困难(三)Opportunities 2007年或者2008年,IT产业将迎来下一个成长周期: 1.服务导向体系和网络服务 2.作为服务的应用 3.延伸的互联网 4.社会计算 (四)Threats 1.美国和欧盟的反托拉斯立法 2.互联网经济泡沫破裂 3.桌面软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4.在新的领域尚无独有优势 二、竞争分析——预判竞争者,为微软支招 (一)波特的五力竞争模型分析: 1、新的进入者的威胁(中等)(1)行业门槛低,不急于上规模(2)重创意,易开拓新的细分市场(3)专业应用市场已被基本瓜分(4)政府长期扶持低耗能产业 2、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小)(1)销售渠道非常新颖、广泛、灵活(2)越垄断的软件商越不会被供应商制约(3)消费者将协助淘汰“高价”供应商 3、顾客讨价还价的能力(小)(1)软件越来越成为生活必需品(2)商品的质量、性能具有高度标准化 (3)商品定价制,没有议价空间,只能选择购买渠道 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 现有行业内的竞争对手 顾客讨价还价的能力 新的进入者的 威胁 替代产品的威胁 (4)软件价格、功能、质量、性能高度透明(有测试机构)(5)销售主要关注销量,个人交易额影响不大(6)购买时目标单一,不会有太多选择余地 4、替代产品的威胁(大)(1)市场不断细分,已有市场将面临日渐激烈的竞争(2)成熟商品可很快被轻易复制(3)版权保护依靠法律与道德约束(4)新版本推出,旧版本将立即退出(5)必须依靠高度的行业敏感与迅速的决策(6)必须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与超前的思维 5、经营绩效分析(二)竞争预判 1、规律: (1)如果以专业某一项业务方向进行竞争,目标会太过于明显而导致战略群的集中力量反击,最终成功可能性较小。 (2)如果能从不同方向分别进行竞争,则可与其他竞争对手形成多点竞争,相互制约,成功机会比较高。

中国经济法概论反垄断法案例

案例一: 2000年4月,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召集新啤集团的一名厂家代表和新疆乌苏卢云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的3名经销商,对铁路局夜市的啤酒销售权进行招标,最后新啤集团以4万元竞价成交。5月,该办事处与新啤集团签订了《新疆啤酒经销合同》,双方约定新啤集团为该街道办事处管辖的铁路局夜市瓶装及生啤的唯一经销商,该街道办事处全权负责及保护新啤集团产品的展示及新啤集团生啤桶。确保新啤集团以外的任何啤酒产品不得进入夜市。其他啤酒厂家不在夜市做促销活动以及其他厂家的经销商不得进入夜市进行促销活动。合同签订后,办事处即通知夜市内的所有经营户,只能经销新啤集团的啤酒,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啤酒,否则将采取相应措施。 思考:该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是否触犯《反垄断法》和《不正当竞争法》?其行为如何定性,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二: 1998年2月21日,济南七大商场以“长虹”售后服务质量不好为由,宣布拒售“长虹”彩电,采取联合行动,同时将各自商场内的“长虹”彩电撤下专柜。而“长虹”方面说,每天有四辆流动服务车在市内流动维修,济南消费者协会也证实没有关于“长虹”彩电的投诉。 这些商场联手拒售“长虹”彩电的真实原因是,“长虹”采取现款现货经销制,在销售上实行台阶式返利的方式,而商场方面认为自己实力雄厚,商誉好,希望“长虹”对他们实行不同于一般小经销商的销售方式,允许他们先拿一批货做铺底销售,也即先给货,后付款。而“长虹”不愿意对任何商场作政策倾斜,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思考:济南七大商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反什么法律?其行为构成什么性质的行为?对这些商场的这类行为,由哪一个部门来进行监管? 案例三: 1977年,美国大陆电视公司VS GTE斯莱瓦利亚公司。GTE斯莱瓦利

案例分析1微软公司办公商务单位-WINWORD之成败

吉林省自学考试 《项目管理管案例分析》 实践考核报告 题目:案例一:微软公司办公商务单位-WINWORD之 成败 案例五:大庆石化公司低密度聚乙烯装置风 险管理 考生姓名:宋泽林 准考证号:010********* 考核号:S472 考核教师:

目录 案例一:微软公司办公商务单位-WINWORD之成败 1、你认为winWordr开发项目是成功,还是失败?为什么?并阐述影响项目成 功决定因素有哪些?-------------------------------------1 2、WINWORDR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改进?-------------2 3、WINWORDR开发项目中,采取了怎样组织形式?项目经理作用如何?-4 案例五:大庆石化公司低密度聚乙烯装置风险管理 1 . 根据大庆石化公司对LDPE项目敏感性分析表,请回答什么是敏感性分析,从敏感性分析表中能得到什么结论?-------------------------------------5 2.结合大庆石化公司LDPE项目回答项目风险应对方法和手段有哪些?具体如何操-----------------------------------------------------------------6 3.具体分析大庆石化公司LDPE项目可能存在风险------------------------6参考文献-------------------------------------------------------------7

是小型项目中常用工具。即使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它也是高级管理层了解全局、基层安排进度时有用工具。在甘特图上,可以看出各项活动开始和终了时间。在绘制各项活动起止时间时,也考虑它们先后顺序。但各项活动上间关系却没有表示出来,同时也没有指出影响项目寿命周期关键所在。因此,对于复杂项目来说,甘特图就显得不足以适应。 ③关键路线法(Critical Path Method,简称CPM)。 利用时差不断地调整与优化网络,以求得最短周期。然后,还可将成本与资源问题考虑进去,以求得综合优化项目计划方案。因这两种方法都是通过网络图和相应计算来反映整个项目全貌,所以又叫做网络计划技术。 答:项目复杂程度。这里应该注意到,项目规模并不一定总是与项目复杂程度成正比。项目紧急性。在项目急需进行,特别是在开始阶段,需要对各项工作发布指示,以便尽早开始工作,此时,如果用很长时间去编制进度计划,就会延误时间。 项目规模大小。很显然,小项目应采用简单进度计划方法,大项目为了保证按期按质达到项目目标,就需考虑用较复杂进度计划方法。 有无相应技术力量和设备。例如,没有计算机,CPM和PERT进度计划方法有时就难以应用。如果没有受过良好训练合格技术人员,也无法胜任用复杂方法编制进度计划。对项目细节掌握程度。如果在开始阶段项目细节无法解明,CPM 和PERT法就无法应用。总进度是否由一、两项关键事项所决定。如果项目进行过程中有一、两项活动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这期间可把其他准备工作都安排好,那么对其他工作就不必编制详细复杂进度计划了。 此外,根据情况不同,还需考虑客户要求,能够用在进度计划上预算等因素。到底采用哪一种方法来编制进度计划,要全面考虑以上各个因素。 案例五大庆石化公司低密度聚乙烯装置风险管理 问题1 根据大庆石化公司对LDPE项目敏感性分析表,请回答什么是敏感性分析,从敏感性分析表中能得到什么结论? 答:敏感性分析法是指从众多不确定性因素中找出对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指标有重要影响敏感性因素,并分析、测算其对项目经济效益指标影响程度和敏感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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