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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

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监局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

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环部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聘请安全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管理责任;安环部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监察、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车间、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车间、班组技术负责人,对本车间、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车间、班组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四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班组、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单位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班组、车间、单位业务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煤矿安全隐患分类:管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业安全隐患分类由本单位确定。

第二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分三级:班组、车间、公司。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公司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车间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科室、班组、车间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相关业务科室和安环部备案;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备查记录。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向安环部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科室、班组(车间)对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班组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班组、车间和安监站(科)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安监站(科)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车间、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按月度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公司专业部室整改负责人,各单位根据相关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单位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各专业部室必须负责监督落实,并现场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号,安环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各车间、班组长负责落实,由公司明确职能科室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公司及各业务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各专业部室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号。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

第二十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相关部室及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三十条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安环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及专业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4日前报公司各专业部室及安全监察部;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于次月4日前发送至安全监察部;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6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各专业部门及安监局。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每季、每年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报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和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各单位(车间、部门等)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行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各生产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安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各生产单位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乡镇政府或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按《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五)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六)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一)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二)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总)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无棣恒福盐化有限公司 2018年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辨识公司范围内影响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确定一般和重大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3 频次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管控的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4 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4.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4.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2971-2017 5 原则 5.1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实际运行情况,成立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风险管控小组组织各单位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 5.2公司风险管控领导小组成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厂长 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班长等。 5.3各级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总结、归纳、汇总、上报、专家审核等过程的工作,批准重大及重要的风险清单。 副组长职责: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过程培训、技术指导,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文件编制,对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组员职责:具体落实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各自区域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其他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电气等部门及人员积极按照企业部署,成立本部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完成本部门、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6 工作程序 6.1首先对所有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培训。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 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运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在总结近年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事故隐患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的货运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制定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1、隐患排查制度。公司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安全运输隐患排查,要加强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档案。 2、隐患报告制度。驾驶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报告车辆存在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公司设备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公司设备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设备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2、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3、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企业安全环保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环保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车间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环保风险防控管理。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危害因素,是指可能引发安全环保事故事件,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根源和状态。 危害因素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能量、危险物质及其载体。第二类危害因素是指能量、危险物质的控制措施的失控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和管理缺陷。第二类危害因素泛指事故隐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环保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通过工程技术、教育培训、管理改进等措施对风险进行治理,以消除、削减和控制风险的过程。 第五条安全环保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五及时”原则。危害识别与风险防控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及时销项、及时评估、及时统计”,确保风险受控,避免类似隐患重复出现。 (二)过程控制、分级防控。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每一层级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危害识别,查找隐患、评估风险,逐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三)直线责任、将安全环保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职能部门和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科是安全环保风险防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订实施安全环保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培训、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单位安全环保风险防控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环保危害识别和风险防控工作,监督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 (三)负责运行维护本公司安全环保风险防控信息库,定期统计分析通报风险和隐患情况。 第七条车间负责组织开展所辖业务的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定并落实所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风险防

(完整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江西安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2016年07月01日

前言 (2) 一、职责 (3) 二、安全检查内容、方式、实施和要求 (3) 1、各类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3) 2、安全检查的方式 (3) 三、安全检查的实施和要求 (4) 1、安全检查的实施 (4) 2、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4) 四、隐患排查治理 (4) 五、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工作要求 (5) 1、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5) 2、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内容 (6) 3、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7) 4、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8) 5、监督检查 (9) 六、附则 (10) 附表一: (11) 附表二: (12)

为规范现场安全检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查找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法、程序、内容,确定了各类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工程,以及其他通用性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职责 1、公司组织各类安全检查的整体策划、发起和实施,负责发现问题的复查和督促整改闭环,以及上级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反馈。 2、各相关项目部配合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及复查,从各自专业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督促所属单位问题的整改和闭环。 3、各项目部负责范围内安全检查的策划和实施,督促上级安全检查问题的闭环。 二、安全检查内容、方式、实施和要求 1、各类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1 应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治理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文明施工、尘毒、噪声、化学伤害、高低温伤害、辐射伤害等应有防护措施、设置标识、配备防护用品等内容亦应纳入检查范围。 1.2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职责、工作内容和实施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的方式 2.1 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综合检查、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进行。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检查可组合进行。 2.2 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可采用安全检查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评价的形式,对所检查的单位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或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3 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程序规定,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内部审核,并接受外部监督审核。 2.4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二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邀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参与检查。境外工程项目原则上施工高峰期适时安排检查一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四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科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保障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金融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全保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论证。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经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领导责任。 3.2安全保卫科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综合管理责任。 3.3各部门及生产单元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3.4各岗位从业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本职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承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应的责任。 4.相关术语和定义 4.1本制度文件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4.2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受外部因素影响形成的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有效利用安全检查,车辆和驾驶人资质审查以及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其它安全管理机制,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2公司实行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机制,即班组或从业人员每日对岗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日排查”;各部门、生产单元每周对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周排查”;公司每月组织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月排查”。 5.3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隐患的等级登记,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隐患整改原则在各自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实施监控治理。 5.4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5.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5.6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定期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7各部门应当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xx公司企业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xxx发布 2xxx实施 xx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全面加强风险预控,规范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坚决防范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标准由xx公司标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xx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审定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委托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场以及所辖的多经企业安全管理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包含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管理)。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xxxx公司电力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重点要求》(2017版) 《xxxx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暂行规定(2017年版)》? 3、定义 本制度中的“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4、风险预控管理 组织机构与职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分级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1、《焦化安全规程》。 2、《安全监察条例》。 3、国家及焦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 四、管理制度细则 1、总则 (1)为了排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公司安全监察局《公司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制度(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计划、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焦化厂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公司安全处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3)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试行)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规章制定如下: 一、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2、每周的隐患排查按照“五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五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二、“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信息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五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统计汇总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3.2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工作程序 4.1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4.1.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4.1.2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4.1.3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1.4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4.1.5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

级。 4.1.6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4.1.7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1.8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5.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5.2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6.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6.1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68-99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 防控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

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部门是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随时发现,及时治理”的原则,部门能解决的立即整治,部门不能解决的,应查明原因,说明隐患基本情况及危害程度,书面报告公司主管部门,由公司核实后进行处理。在治理中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确保隐患整改达到预期效果。 第六条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隐患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是指对日查。检查的形式为岗位检查、巡逻检查。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制度 编制: 批准: 2019年4月

关于公司成立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级部门: 为更好地推进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落实风险辨识、管控措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建设领导工作。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XXXXXXX 2019年3月1日

风险辨识、分级管控职责 1 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1.1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本着“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则,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主持审定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及风险管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4、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风险管控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活动。 5、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解决方案。并做到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8、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劳动保护工作。 9、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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