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广东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广东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广东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广东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粤人职[2000]15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委组织拟定的《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年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研究、设计、施工、安装、测试、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 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

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 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2.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3. 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的开发研究、设计、施工,其技术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 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建筑设计或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设计项目,是两项一级工程、或一项一级工程及两项二级工程的工程主持人或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大型工业厂房或成片开发项目中五项民用建筑的设计。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两项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攻关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或两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四)从事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

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两个大型工程项目中负责子项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独立主持过两个中型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施工工作,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三级课题),并在其中主持两个二级课题(或国家四级课题)的方案设计、实施和编写报告的全过程。

4.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

5.任大型供排水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技术科(室)负责人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大型两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3.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

部门鉴定。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两项省(部)级重点科研、设计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两个二级项目的全过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两项以上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供热、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七)从事区域、“城市、乡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或承担编制过综合性市域(地级)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

2.独立主持或编制完成过县域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并能跟踪实施5年以上。

3. 组织和主持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两项以上,或编制过居住区级用地规模以上的各类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三项以上。

4.担任过省(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其

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生产、应用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过大、中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或在两项大、中型项目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

3.担任中、小城市的市域风景旅游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或小型风景区规划,或中小型公园、绿地设计、施工五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认定效果显著。

(九) 从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高等级公路累计40km 以上,或低等级公路100km以上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参加中型以上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的全过程。

2.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地市级以上城市道路主次干道20km以上,或非主次干道60km以上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3.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

路交通规划或交通工程设计两项以上。

4.担任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攻关研究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参加了科研立项、调研、实验、撰写主要技术报告的全过程。

(十)从事城市燃气厂的原料处理、制气工程、燃气净化与回收、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燃气工业与民用设备的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城市燃气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为主编制了主要设计、施工文件。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城市燃气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在其中一项二级课题(专题、专项)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3.主持重要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三项以上,并在工程设计、施工中应用推广。

4.担任城市大型燃气厂技术科(室)负责人的岗位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十一)担任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

二级工程三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五项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2.主持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过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规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产品两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三项以上,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三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筑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显著社会、经

济效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并被采用。

(七)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两项或中型项目三项以上,质量达到省优水平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八)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制订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实施效果较好。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的获奖论文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和省(市)、部委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两类。

3.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当调整。

4.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5.“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是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或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每年不少于4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建筑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

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研究、设计、施工、安装、测试、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六)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3.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开发研究、设计、施工等项目,其技术水平达到当时的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硕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建筑设计、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二级以上工程一项,或三级工程两项或三级工程项及四级工程三项,且具有一定的配合施工的经验。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两项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一、二级工程设计、施工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包括选择项目、确定方案、实施过程、成果报告等。

2. 作为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本专业某一分支两个三、四级工程设计、施工或市(厅)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一项一级岩土工程项目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的全过程。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二级岩土工程或三项三级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测试、监测、咨询或监理。

3.主持完成过两项小型岩土工程研究项目。

(四)担任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中型以上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全过程。

2. 参加过两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国家五级课题)全过程。

3.参加过两项小型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

4.曾在大型工程设计项目中负责完成过某一子项设计全

过程。

5.曾主持完成两项小型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6. 担任大型供排水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生产车间负责人工作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二级工程或两项以上三级工程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2. 参加过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的全过程。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两项市(厅)级以上研究、开发项目或三项横向研究、开发项目的全过程。

2. 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三项以上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七)从事区域、城市、乡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过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的综合工

作,或独立完成过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效果良好。

2.承担或组织过县城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或相当于上述规模的开发区、科学园区等的总体规划或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效果良好。

3.主持或承担过编制居住区级规模的详细规划设计(含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较复杂的专项规划(如交通规划、文物或历史地段保护规划、风景地段规划),规划效果良好。

4. 参加过两项以上重要科研项目的综合研究课题,并曾担任过重要研究课题的单项研究报告主要撰写人,成果已获评审通过。

(八)从事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生产、应用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过一项国土或区域的风景旅游规划,省、市级风景区规划,城市或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等工作的全过程。

2.在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一项市级或两项区级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或完成三项以上小游园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3.参加过两项以上省、市或部委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科研成果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

4.在风景园林施工单位担任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三项以上小型或相当规模的施工项目。

5.在公园、园林苗圃、花圃负责园林植物生产、养护管理两个生产年度以上。

(九)从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规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承担过公路40km以上的线路设计或路基、路面设计与施工,或累计完成2平方公里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与施工。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两项市(厅)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经业务主管部门评审通过。

3.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两项市(厅)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担任过单向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

(十)从事城市燃气厂的原料处理、制气工程、燃气净化与回收、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燃气工业与民用设备的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中型以上城市燃气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两项以上中小型可行性研究(或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两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五级课题)工作的全过程。

4. 曾在大型工程项目全过程中负责完成某子项的设计(或施工),或主持完成一项小型工程设计(或施工),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施工验收)通过。

5.担任大型城市燃气厂生产车间负责人工作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十一)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一、二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编审和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2.参加过全省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两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市)、本系统(省)有较大影响,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两项

职称与答辩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评分说明 一、“学历”项,权重为10 1、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包括经认定合格的自学考试学历); 2、以本人所获得的符合晋职条件的最高学历为评分基准。 二、“资历”项,权重为15 1、先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其资历从取得合格学历后开始算起; 2、先取得专业学历,后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开始算起。 三、“外语水平”项,权重为15 1、按照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政治理论)成绩规定条件,以考试成绩除以10再乘以该项权重计算量化分值。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

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晋升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2005、2006、2007、2008年度参加考试通过外语的人员可继续参加评审。 四、“计算机水平”项,权重为10 依据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1、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要达到公司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标准60分及以上(成绩三年有效)。 2、凡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参加公司当年度职称评审的否决条件,考试分数可带入量化考核评审体系中,不及格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五、“获奖成果”项,权重为20 项目获奖等级、名次等须有证书、通报等材料来证明其相关情况。 1、量化标准中的“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包括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工法;情报成果做降级处理,如国家级情报成果按省部级科技成果处理,依次类推。QC成果奖不分级别,统一按照其他成果奖计分。 “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四优”工程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软件、优秀工程建设)参照科技进步奖降级处理。如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按照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处理。成果奖项已经明确等次的以实际获奖等次来计算(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同类奖项的中间等次计算;获奖成果没有体现工作人员名次的,该项目的实际工作负责人都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中间名次计算。

机械工程师初、中、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一、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说明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三、专业分类: 工程类职称 工程类职称专业分类如下:(助理、中级、高级)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讲课讲稿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 件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与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高级工程师量化标准

工程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基本指标(学历、资历、经历,外语、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序号评价因素 最高得 分 评价标准分值 一学历10 1、博士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10 2、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9 3、第一学历为大学,第二学历为研究生,并获硕士学位8 4、第一学历为大学,第二学历为研究生,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7 5、大学学历并取得双学士学位 6 6、大学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5 7、大学学历未获学士学位或大普学历 4 8、大专学历(破格) 3 二资历10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9年及以上10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年9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年8 4、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年7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为2-5年) 6 6、资历破格的 2 三本专 业工 作经 历 5 1、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5年及以上或一线岗位工作10年及以上 5 2、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1-14年或一线岗位工作8-9年 4 3、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0年或一线岗位工作6-7年 3 4、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下或一线岗位工作4-5年 2 四职称水 平考试 7 参加集团公司职称水平考试成绩×7%0-7 五计算机 6 参加符合规定的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6%0-6 六年度考 核 5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4-5 2、年度考核结果为胜任2-3 评价指标[获奖成果、论文(含技术报告)、工作业绩、创新能力] 序号评价因素 最高得 分 评价标准分值 一获奖 成果 8 1、国家级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一项8 2、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一项7 3、省部级成果三等奖一项或国外专利一项(仅限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6 4、局级成果一等奖一项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仅限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5 5、局级成果二等奖一项或国家实用型专利一项(仅限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4 6、局级成果三等奖一项或国家外观设计型专利一项(仅限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3.5 7、厂(处)级成果一等奖 3 8、厂(处)级成果二等奖 2 9、厂(处)级成果三等奖 1 二论文 6 1、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人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核心期 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 6

工程类正高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工程师条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二条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 (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公示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公示 篇一:×××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业绩公示证明 ×××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业绩公示证明 我单位已对×××同志申报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进行了业绩公示,公示期为XX年5月20日至XX年5月29日。在此期间无任何异议,根据该同志的一贯表现和任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同意该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 特此证明! ×××县×××××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篇二:评审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评审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单位名称: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姓名:俞鹃 管理高级工程师 篇三: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申报评审职称材料一览表及表格下载 (带下划线的材料均在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的“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一、表格(单放) 1 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

2 六、所任教课程的原始教案及讲义(仅限于申报高教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装订成册) 八、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 3 1.申报讲师需提供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1篇,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2.申报高级实验师,须提供实验报告1份,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3.申报实验师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⑴实验教学经验总结1份 ⑵实验教学档案1份 ⑶实验报告1份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高级者 ⑴须填写专用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材料要求与前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同。 ⑵提供近三年内任教科目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或听课、评课原始记录,或多门课程的教案,并装订好。 ⑶提交1-2份任现职以来的年度教育或班主任工作计划或年度工作总结材料的原件。⑷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执笔起草的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1份。

四川省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四川省 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中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中专(对口)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C级)或省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3个模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破格晋升条件 温职改办〔2005〕53号文件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刊上发表一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2、获省、部级四等奖,或市、厅(局)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县级二等奖的主持人,或获得市级优

秀新产品、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 3、长期在生产第一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是县以上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要有经济指标)和明显的社会效益,被行业总结推行。 4、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市级两次以上专业性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大专(对口)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且工程师任期(至少近3年)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B级)或省英语三级(日语二级)合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最新版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 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

工程师评审量化标准说明

附件3 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 量化标准解释说明 一、学历学位 (一)标准解释 水利类相关专业:应结合实际从事的水利工作岗位理解,如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工程力学、交通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化、地质工程、测绘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二)量化说明 (1)硕士(含学位)及以上100分,本科生95分,大专生80分,大专专业证书70分,中专生65分,高中及以下40分。 (2)非全日制学习:-5分,同等次双学历(学位):+10分。不相关专业的:-5分。 二、论文、专著、标准、咨询等 (一)标准解释 1、论文专著 (1)范围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刊登在公开发行刊物上的论文、取得正式刊号的专著。论文、专著获奖不单独作为评

审项,由评委在对论文专著水平的评判中予以体现。 (3)省部级重点刊物论文的第二作者降低一个等次计分,其他类论文第二作者不计分。 (4)“省部级重点刊物”是指省部级水利水电类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如:《浙江水利科技》等。 (5)发表在内刊、书评、研究通讯等归为内部交流一档;未正式刊印论文、技术总结等归为内部交流一档。 2、标准等制定 范围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正式发布的标准(工法、标准设计图集、工程定额等)等。立项或者已经评审通过但还未正式发布的不予采纳。 3、决策咨询 范围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被政府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其被采纳的证明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决策咨询报告的立项文件及审查意见、政策文件制定说明等。 (二)量化说明 1、论文专著 (1)对所有的论文或专著进行评审打分,按单项最高得分确定论文或专著的基准分;而后其他论文或专著按其A、B、C、D级别,每增加1篇,分别加6、5、4、3分,但总分不得超过最高得分论文或专著对应的上一等级分。论文性质系数为专业论文1.0,工作总结0.9,介绍性文章0.8;专著性质系数:优1.0,良0.8,一般0.5。 (2)发表在增刊论文降一个等次计分。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范围与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 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信息、化工(医药)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3 .本科(学士学位)毕业, 4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 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 .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 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 2009-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 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 证书为准)。 _2 .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 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_3 .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 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___ 4 .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 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益。 5 .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 力^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 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 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4年以上; 5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答辩注意事项

高级工程师答辩注意事项 一、答辩的目的 答辩是对申报人的一次综合性面试考核,主要目的是两个,一是核实,二是定位。所谓核实是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论文进行核实;所谓定位是通过答辩,对申报人的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综合评价,给每个人一个相对准确的定位,以便确定其是否符合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任职资格。 凡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答辩。 二、答辩的方法 答辩之前,各评审服务机构均应遵照人事局的要求,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本着公正、公平、科学、准确的原则,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答辩评议量化考核标准和答辩评议方法。 我们机械设计和机械电气设计高级和中级评委会制定的量化考核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共有三个方面五个项目,即: (一)论文评价 (二)答辩评价 (三)综合评价(1、含学识水平2、工作能力3、工作业绩)“论文评价”是专家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对有严重抄袭问题的论文,可给予最低分。 “答辩评价”主要是记录申报人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正确率和准确率。 三个方面五个项目可能会有些交叉和重复,但目的是要准确记录申报人在答辩过程中的真实情况,立体地多侧面地将申报人的综合水平反映出来。

专家根据申报人报送的评审材料,通过答辩面试,参照有关量化考核标准,对申报人做出具体评价, 三、答辩的题目 答辩题目一般为2~4道(不含加试题),根据答辩情况专家可补充提问,答辩题目主要是结合申报人的论文和申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在申报人的专业范围之内,涵盖内容的广度与深度应能体现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水平。 四、答辩的程序 各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专业分成若干答辩评议组,各答辩评议组一般由3~5位专家组成。 答辩题目可提前交给申报人,准备时间为20~30分钟左右,申报人可以自备有关资料,做一些简单的摘要,答辩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中级一般没有准备时间。 五、评审结果及证书发放 按照市人事局规定,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会及时上报市人事局验收审核,进行公示,我们也会在网上进行公示,是否取得任职资格,应以公示情况和人事局审核后的意见为 准。 证书由人事局统一办理,证书办好后,我们会在网上通知大家领证并退回申报材料。 六、答辩注意事项:

高级职称答辩注意事项说明介绍

高级职称答辩注意事项 第一篇:网络上过来人的评论 ◆很多考生都觉得高级职称面试是很困难的事,这样无形中就给自己很大的压力了。其实参加高级职称的考生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以平常心对待就可以了。 ◆关键是要表现出一个高级职称人员的那种综合素养,有同志唯唯诺诺、有同志战战兢兢、有同志张口结舌、有同志面红耳赤、有同志遇到问题东拉西扯没有条理、有同志骄傲自满海阔天空,凡此种种,都被认为是答辩过程中的大忌; ◆答辩过程中相关礼仪的重要性,不要紧张,要心平气和、镇定自若的。要让现场的人都能够听清楚您的回答,当被提问时,注意力要高度的集中起来,相应的问题要记下来,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所回答的问题一定得谨慎,快速的反应能力是有必要的,如果专家所提出的问题没什么把握,也一定要如实的回答,不要去胡编乱造,这样对最终的成绩是有影响的,故此,态度诚恳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二篇:通过答辩朋友的体会 NO.01:第一位朋友 一、仪表:要注重仪表,给教员的第一印象很主要。因为的高级职称人员会相对很专业,所以你如果穿的不美观而是花里胡哨的去答辩,印象分必定会很低。服装的专业一点,至于妆容,画个裸妆。 二、筹备 1、必然要把相关资料带全、带够,别嫌沉,哪怕是沾点儿边的也带上,有备无患; 2、答辩前把论文一再看N遍,越熟越好; 3、要带上手机或者手表,把握好时间,把20分钟占满,论文以外的问题就算是最简单的,在严重的情感下也会答错或答不全,还有可能一个字也答不出来。 三、节制好自己的情感。 1,答辩的评委有大的随机性,说不定是个驯良的,也说不定是一个很刁钻的。不要在驯良的面前过于放松,也不要被过于刁钻的吓破了胆。节制自己的情感,把握自动性。 2,不要过于紧张,回复问题之前给个微笑,或者深呼吸一下,也是给自己缓冲时刻。 答辩立场: 1、评委都是专家,如果对自己的论文没有实足的把握请不要试水! 2、确保你的数据真实。不要犯初级错误,否则会死得很难看。 3、虚心听取定见,不要执拗和争辩。 不要急于为自己辩护,想好了有理有据才能自圆其说。不要无邪到认为评委理解不了你的论文,多数情形下都是你自己的文章有问题。不要无谓的辩护来为你的答辩添彩,殊不知这是弄巧成拙。 4、论文问题要规范,巨细问题都要合适名目要求,否则评委们会针对这种常识性错误翻来覆去地说,其直接后果是你不再有机缘聆听他们关于你论文焦点问题的指导性定见。常见的错误:论文名目问题、引言表述问题、文章结构问题、称谢中的表达问题等。 5、回覆问题要简明简要。不要考验评委的耐心。你只是答辩一次,而他们天天要评审十来篇论文。 6、与自己论文相关的理论和材料要筹备充实,否则答辩场上你可能会惊悸失措,严重会让你失去 正常的思维能力。做到:1、完稿陈述请示2、凸起重点3、抓住乐趣4、把握时刻5、留下伏笔NO.02:第二位朋友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 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 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条件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评审标准 第一条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勇于开拓,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并对本专业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有关法规;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科技管理,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能在实践中正确应用。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有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攻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获取及处理本专业信息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主持并承担本专业重点科研课题、大型工程技术项目、中型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新产品开发(研发)项目、重点实验检验站(室)建设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以及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在主持并承担本专业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项目,或在引进消化、开发创新、推广应用本专业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或研发本专业新产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大、中型实验检验站(室)、承担援外(境外)本专业工程技术项目中,取得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公开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论著。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评审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以下简称本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的评审范围,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申报。 凡不属于本资格的评审范围,或未达到本资格申报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的,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七条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轻工业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轻工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轻工业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轻工业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轻工业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督认证、技术推广、综合利用、轻工业标准化及科技信息、轻工业生产环境保护等工程技术岗位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报考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