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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刑诉法)

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

2019年刑事诉讼法大纲2020年刑事诉讼法大纲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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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

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使

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

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讼

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

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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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十一节认罪认罚从宽第十一节认罪认罚从宽第十二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第二节诉讼参与人第二节诉讼参与人

第四章管辖第四章管辖

第一节立案管辖第一节立案管辖

3

第二节审判管辖第二节审判管辖第三节特殊情况的管辖第三节特殊情况的管辖第五章回避第五章回避

第一节回避的理由、种类与适用人员第一节回避的理由、种类与适用人员第二节回避的程序第二节回避的程序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第一节辩护制度概述第一节辩护制度概述第二节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第二节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第三节法律援助制度第三节法律援助制度

4

第四节刑事代理第四节刑事代理

第七章刑事证据第七章刑事证据

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第二节刑事证据的种类第二节刑事证据的种类

第三节刑事证据的分类第三节刑事证据的分类

第四节刑事证据规则第四节刑事证据规则

第五节刑事诉讼证明第五节刑事诉讼证明

第八章强制措施第八章强制措施

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

5

第二节拘传第二节拘传

第三节取保候审第三节取保候审

第四节监视居住第四节监视居住

第五节拘留第五节拘留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概述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概述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6

第十章期间、送达第十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第二节送达

第十一章立案第十一章立案

第一节立案的概念第一节立案的概念

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第三节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第三节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第十二章侦查第十二章侦查

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

7

第二节侦查行为第二节侦查行为

第三节侦查终结第三节侦查终结第四节补充侦查与补充调查第四节补充侦查与补充调查

第五节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申诉、控告第五节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申诉、控告第六节侦査监督第六节侦査监督

第十三章起诉第十三章起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

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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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

第一节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第一节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第二节刑事审判的模式第二节刑事审判的模式第三节刑事审判的原则第三节刑事审判的原则第四节审级制度第四节审级制度

第五节审判组织第五节审判组织

第十五章一审程序第十五章一审程序

第一节第一审程序概述第一节第一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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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三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四节简易程序第四节简易程序

第五节速裁程序第五节速裁程序第六节判决、裁定和决定第六节判决、裁定和决定第十六章二审程序第十六章二审程序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第四节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第四节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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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第五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概述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概述

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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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执行第十九章执行

第一节执行概述第一节执行概述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三节执行的变更程序第三节执行的变更程序

第四节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第四节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第五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第五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与原则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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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与程序的具体规

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与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二章缺席审判程序第二十二章缺席审判程序第一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与送达方式第一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与送达方式第二节缺席审判中的辩护权与上诉、抗诉第二节缺席审判中的辩护权与上诉、抗诉第三节被告人到案后的救济程序第三节被告人到案后的救济程序

第二十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二十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

得的没收程序第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

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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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

疗程序第二十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

第二十五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第二十五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删除的有:(199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1998

年12月16H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

21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

员会第80次会议第二次修

订)高检发释字〔2012〕2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014年7月8日)公通字〔2014〕10号人民检

新增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1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4日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

施行)法释[2019)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14

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

会第68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3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4次会议第二次

修订)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公布自2020年7月1日

起施行)

(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

第28次会议通过

2019年12月30日公布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高检发释字[2019]4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2019年10月24H)

(2019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7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8日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

行)法释〔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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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

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5月4日)公通字〔2014]10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年2月20H)海警〔2020〕1号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16

2018刑诉法修改条款新旧对照表

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 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第一百零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 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24小题,每题1.5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是()。 A.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交通运输服务 B.个体工商户为聘用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C.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产品设计服务 D.向社会公众无偿提供咨询服务

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制造设备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乙方制造的该设备 B、甲乙双方 C、乙方承接制造设备的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4、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征收房产税的地区是()。 A. 县城 B. 农村 C. 建制镇 D. 城市

5、林某有面积为14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96万元。黄某有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72万元。两人进行房屋:),差价部分黄某以现金补偿林某。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黄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万元。 A.4.8 B.2.88 C.2.16 D.0.72万元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开除 B.罚金 C.责令停产 D.吊销执照 7、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凭信用证 B.受益人可以将国内信用证权利转让给他人 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D.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019-2020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解析Ⅱ

2019-2020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解析Ⅱ 单选题 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8年缴纳的各种税费为:增值税450万元,营业税 150万元,房产税60万元,车船税30万元,土地使用税25万元,印花税10万元,所得税600万元。上述各项税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A.65 B.125 C.1385 D.275 答案:B [解析]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都是应该直接计入到管理费用中 的,而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都不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因此应计入管理费用的 金额=60+30+25+10=125(万元)。 单选题 2、下列有关税金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A.营业税是价外税,不包含在营业收入之内 B.适用消费税的产品,按销售额乘以消费税税率计算 C.所有项目均应计算土地增值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和营业税为税基的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税金的计算。营业税是价内税,包含在营业收入之内;房地产 项目应计算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税基的。 单选题 3、资料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6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依据受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8000万元。自2010年6月起至2011年12月末,该房地产 公司使用受让的60%土地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并全部出售,依据销售合同共计取得销售收入18000万元。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建筑承包合同支付给建筑公司的劳

务费和材料费共计6200万元,开发销售期间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利息费用500万元(只有70%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 已知:当地的城市建设维护税税率是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契税税率为3%;购销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产权转移数据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 0.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标准为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题。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额可扣除的开发费用是()万元。 A.850.63 B.795.76 C.945.76 D.1114.4 答案:B [解析]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 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 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可扣除的开发费用=500×70%+(4944+6200)×4%=795.76(万元)。 多选题 4、下列属于财产税的有()。 A.增值税 B.房产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契税 答案:B,C [解析]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契税属于行为税。 多选题 5、以下属于房产税的特点的是()。 A.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之欧阳家百创编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欧阳家百(2021.03.07)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 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re Law 课程代码:2DA3A0090 学分:3分 总学时:54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包含的具体内容; (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概述(2学时)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 一、司法公正 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控审分离 四、控辩对等 五、诉讼效率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19 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个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 一)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 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能够例外) ,有劳动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2.用人单位有用**** 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理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A卷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A卷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24小题,每题1.5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李某于2017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12月3日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知李某月工资为5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额发放。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的工资补偿为()。 A. 5000 x0.5 =2500 (元) B. 5000 x2 = 10000 (元) C. 5000 x2 x2 =20000 (元) D. 5000 x3 = 15000 (元)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纠纷发生地人民法院 3、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 B.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C.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计算折旧扣除的是()。 A.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大型机床 B.已投入使用的厂房 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载货汽车 D.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电脑 5、根据关税法律制定的规定,下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中,税率税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是()。 A、滑准税计算方法 B、复合税计算方法 C、从量税计算方法 D、从价税计算方法 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销售劳务”的是()。 A.修理小汽车 B.修缮办公楼 C.爆破 D.矿山穿孔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不允许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A.销售应税商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 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re Law 课程代码:2DA3A0090 学分:3分 总学时:54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制度与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容; (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容 第一章概述(2学时)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 一、司法公正 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控审分离

2019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解析

2019 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解析 单选题 1、纳税人以房产租金为计税依据申报缴纳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是() A.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X 1.2% B. 应纳税额=房产余值X 12% C?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X 1.2% D.应纳税额二房产租金收X 12% 答案:D 暂无解析 单选题 2、下列属于行为税类税种的是 () A. 增值税 B. 房产税 C. 营业税 D. 印花税 答案: D [ 解析 ] 行为税类是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开征的一类税收,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某些特定行为的监督、限制和管理。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行为课税有印花税、契税等。 单选题 3、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的是 () 。 A.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是纳税义务人 B. 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C. 产权出典的为承典人 D.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

答案:D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不征房产税。 单选题 4、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A. 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 B. 纳税人自建房屋用于经营的,从建成之次月起 C?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月起 D.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 答案: B [解析]A项的正确做法是从生产经营之月起;C项和D项的正确做法是从办理 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单选题 5、下列属于现行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 在城镇拥有房屋的外商投资企业 B. 农村房屋所有者 C?在征税范围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国有企业 D.所有拥有城镇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 C [解析]农村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外商投资企业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单选题 6、下列属于现行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 在城镇拥有房屋的外商投资企业 B. 农村房屋所有者 C?在征税范围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国有企业 D.所有拥有城镇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C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2015解读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二、课程描述 中文: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专业课程,也是法学体系中十分重要的学科。课程系统阐述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通过学习,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对刑事诉讼的一般问题能作出正确处理。 英文:Criminal procedural law is a basic professional course of law undergraduate compulsory, also is an important subject in the law system. The curriculum states systematically the basic concept, basic principle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and the basic content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n our country. It can cultivate students' ability to analyze and solve problems, general issues for criminal proceedings can make the right treatment. 课程内容 (一)课程教学目标 开设本课程的目标在于夯实学生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注重培养学生法律实务综合运用能力,教学生运用刑事法专业知识解决刑事司法实务中的法律实践问题,并能运用专业法学原理对一些复杂刑事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二)基本教学内容

2019年《经济法基础》试题含答案(第三十一篇)(山东省)

2019年《经济法基础》试题含答案(第三十一篇)(山东省) 单选题-1 下列陈述错误的是(____)。 A.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B.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口时,才会被征收关税 C.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内税 D.关税有较强的涉外性 【答案】C 【解析】 [解析] 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即在征收关税时,是以实际成交价为计税依据,关税不包括在内的。 单选题-2 如果甲国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则我国对原产于该国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____)。 A.报复性关税 B.反倾销税 C.反补贴税 D.保障性关税

【答案】A 【解析】 [解析]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任何国家或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对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报复性关税。 单选题-3 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的是(____)。 A.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是纳税义务人 B.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C.产权出典的为承典人 D.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 【答案】D 【解析】 [解析]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不征房产税。 单选题-4 张三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居住和经营使用,另一处原值40万元的房产于2004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000元。当地房产扣除的比例是30%,张三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____)。 A.5520元

B.480元 C.8400元 D.8640元 【答案】A 【解析】 [解析]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营业用房按房产余值纳税;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所以本题应纳房产税=600000×(1-30%)×1.2%+2000×4%× 6=5520(元)。 单选题-5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第一个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上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范的税种是(____)。 A.增值税 B.车船税 C.消费税 D.房产税 【答案】B 【解析】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化预测(三)

上一篇初级会计学习资料当中列举了增值税和社保政策相关内容的变化,本篇当中继续给大家列举印花税变化的内容。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印花税启动立法程序。法的形式变化2019年《经济法基础》辅导教材可能不会涉及,但其他变化内容建议大家能够适当关注。具体如下: 一、免税的具体规定 1.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2.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 3.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税; 4.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税; 5.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税; 6.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三、计税依据变化 (一)一般规定 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产权转移书据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4.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按件确定。 5.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二)特殊规定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照下列方法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 总学时:54 理论学时:54 实验学时:0 考试性质:考试课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 1、课程的性质、地位 《法学概论》是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一门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主要部门法律及国际法的基础知识,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2、教学目标 《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法学的知识的基础。 为此,要求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比较注重教学手段的多样化。目前,全体教师都能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能自己动手制作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此外,在教学过程中开展了课堂小组讨论,以法律案例为载体进行启发式教学,通过师生互动和学生之间的讨论和交流,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从法学的基本原理入手,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探讨,进而了解并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加强学生法制观念。丰富的教学手段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办法 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方法为期末考试、平时考核相结合。其中,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占50% 。考试题型主要为名

有关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的意见

有关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的意见 新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在促进了刑事司法制度的民主化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甚至有些问题急待解决: 一、再次修改应以人为本,加强对人权的保护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己经写入宪法,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反映了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己发生深刻变化。以人为本,体现在刑事司法上,就是要把公民、当事人视为刑事司法诉讼的主体,尊重和维护其做人的尊严,保障和维护其基本权利,决不能再把公民和当事人看作刑事诉讼的客体而肆意处置。以人为本反映了现代刑事诉讼理念的基本要求,把它视为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的指导思想,是合适的。 “以人为本”是以公民的权利为本,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不能狭隘理解为“以个人为本”。刑事诉讼法修改还要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统一起来,兼顾各种诉讼价值,在保护人权与惩罚犯罪、公正与效率、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间保持适度平衡。马克思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要体现现代性和具有前瞻性,但是不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历史条件,必须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的可承受能力,不能超越历史阶段。 二、再次修改应通盘考虑,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修改中必须以宪法为核心,并注重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统一,以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与统一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必须在现行宪法框架内进行,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按现代诉讼理念,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消积、被动、中立,与其它司法机关之间不应主动配合,这样才能实现司法公正;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机关,应隶属于行政机关,不应属于司法机关。但在我国现行宪政体制下: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法院并列为司法机关,存在两虎相争的格局。在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方面应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宪法中的这些规定,虽在理论上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但宪法的最高权威在没有修改之前必须得到尊重,刑事诉讼法不管如何修订,都不能出现同宪法明显矛盾的条款。 三、再次修改应考虑周全,条文数量应该有所增加

2019年经济法基础题库与答案

2019 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初级会计师模拟题、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2019 年经济法基础题库及答案,尽在中华考试网——焚题库 (初级会计师 ),根据海量用户做题的智 能化分析判断数据,分析错题,易错知识点, 历年真题出题机率,精准预测考点.考题 .命题,全维度划定史上最小考试范围,无限接近考试,做的就是最接近考试的试题。中华考试网团队导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初级会计师在线做题就选焚题库! 考生可登录中华考试网-初级会计师焚题库页面在线体验。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36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 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 A. 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 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 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 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2.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仲裁协议必备内容的是( )。 A. 仲裁事项 B.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C. 选定的仲裁员 D.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3.下列关于单位分立情况下会计档案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 B.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 C.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 D.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承接单位保管 4.下列选项中,属于标准审计报告的是( )。 A. 不含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B.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C.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付卡使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 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B.可用于提取现金 C.卡内资金不可向银行账户转移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定位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必考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主干课。学习该门课程是在已经学习了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法学等基础课程上展开的,同时该门课程的学习也为证据法学、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律师实务等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二、课程总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诉讼程序,重点掌握与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立案、侦查、证据、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办案程序;培养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理念和程序、证据、时效意识,提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为做好公安保卫工作,依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知识目标 ●掌握刑事诉讼法律基本理论 ●掌握重要的刑事诉讼法制度:立案、侦查、证据、强制措施、起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法律监督程序和执行刑罚 (二)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区分生活中的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 ●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对个案进行分析 ●能够解决司法中的实际刑事案件

(三)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 ●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和社会责任感 ●培养学生守法护法意识 ●培养学生辩证思维能力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刑事诉讼法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十分重要的专业主干课,具有强烈的普遍性、伦理性和强制性,本书共十九章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的概述、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强证据、制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间与送达、立案、侦查、起诉第、审判概述、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本书可分为两编来讲授,第一章到第十章主要是关于刑事诉讼的实体法律法规,第十一章到第十九章主要是关于刑事诉讼的程序法律法规。本书的重点章节主要有第二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第七章证据、第八章强制措施、第十二章侦查和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 其中,第一章主要是介绍刑诉和刑诉法的基本概念,刑诉法的立法宗旨和任务。第二章的重难点掌握是刑诉法中的司法机关有哪些,诉讼参与人的范围。第三章重难点是掌握刑诉法的十五个原则。第四章重难点是掌握立案。第五章重难点是掌握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第六章重难点是掌握辩护人和代理人的资格和在刑诉中的权利。第七章重难点掌握七种证据的种类和如何证明证据。第八章重难点掌握五种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第九章重难点掌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第十章重难点是期间起止计算方法送达的种类。第十一章的重难点是掌握立案的材料和条件。第十二章的重难点是掌握侦查的方法和要求。第十三章的重难点是掌握公诉和自诉的异同和分别满足的条件。第十四章重难点是掌握审判组织有哪些,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异同。第十五章的重难点是掌握整个一审判决过程。第十六章的重难点是掌握二审提起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七章的重难点是掌握死刑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计税依据含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计税依据含答案 【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有()。 A.应收票据 B.应收账款 C.股权投资 D.银行存款 【答案】AB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A.转让专利权收入 B.债务重组收入

C.接受捐赠收入 D.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答案】ABCD 【例题3·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有()。 A.提供生产设备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B.提供运输工具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C.提供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D.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答案】D 【例题4·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答案】BC 【解析】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例题5·单选题】2016 年9 月甲电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含增值税价格46.8 万元。由于购买数量多,甲电子公司给予购买方9 折优惠。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甲电子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为()。 A.40 万元

B.42.8 万元 C.46.8 万元 D.36 万元 【答案】D 【例题6·单选题】2017 年9 月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并于9 月10 日收到全部价款。甲公司9 月20 日发出商品,乙公司9 月21 日收到该批商品,甲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A.9 月10 日确认销售收入 B.9 月20 日确认销售收入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测试题 (附解析)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测试题 (附解析 )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24小题,每题1.5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某画家2006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O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 工资薪金所得 B. 劳务报酬所得 C. 稿酬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对部分税种实行有免征额的优惠制度。下列税种中,规定了免征额的有()。 A. 增值税 B. 消费税 C. 营业税 D. 个人所得税 3、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凭信用证 B.受益人可以将国内信用证权利转让给他人 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 D.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4、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 A、在税收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B、在税收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C、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D、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6、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规定时间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颁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该规定时间为()。 A.10 个工作日 B.2 个工作日 C.5 个工作日 D.1 个工作日 7、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A.天然气 B.地下水 C.原油 D.液体盐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A卷0001

2019 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 A卷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 9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姓名: _______ 考号: _______ 一、单选题(共 24 小题,每题 1.5 分。选项中,只有 1 个符合题意) 1、李某于 2017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 12月 3日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知李某月工资为 5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额发放。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的工资补偿为()。 A.5000 x0.5 =2500 (元) B.5000 x2 = 10000 (元) C.5000 x2 x2 =20000 (元)

D.5000 x3 = 15000 (元)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纠纷发生地人民法院 3、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 B.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C.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计算折旧扣除的是()。 A.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大型机床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化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教材对比 第一章总论 本章整体变化不大,修改部分表述,使内容更加严谨。新增:诉时效届满。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整体变化不大,修改部分表述。调整:(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总会计师。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主要是商业汇票内容的调整。新增:(1)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的试点:(2)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删除:办理电子商业银行汇票银行的资格条件。调整:(1)Ⅲ类账户余额的限额规定;(2)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人依托的系统:(3)商业汇票的付款、贴现。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主要是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新增:(1)既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2)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的纳税地点。删除:(1)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2)纳税人放弃减税的规定。调整:(1)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2)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3)增值税税率17%修改为16%,11%修改为10%,调整部分表述;(4)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变化较大。新增:(1)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弥补;(2)抵免限额的确定方式:(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计;(4)不适用加计扣除的企业;(5)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删除: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调整:(1)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由2.5%调整为8%:;(2)保险费扣除规定;(3)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重新编写。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变化较大。新增:(1)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2)船舶吨税。删除:(1)岩金矿资源税的税收优惠;(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调整:(1)印花税重新编写;(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由三档调整为两档;(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4)耕地占用税部分表述;(5)烟叶税的征收管理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变动不大,修改部分表述。调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本章中的囯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一修改为“税务机关”。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变动不大,修改部分表述。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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