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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生产厂家哪家靠谱

救护车生产厂家哪家靠谱
救护车生产厂家哪家靠谱

顾名思义,救护车就是指救助病人的车子。其伴随着警示灯的闪烁和警报器的呼啸声,毫无疑问,一辆救护车中赶往一个紧急呼叫的事故现场,所有的交通要道都要为它放行。由此可见救护车的使用的重要性。

现代救护车的内部比较宽敞,使救护人员有足够的空间去往医院的途中对患者进行救护处理。从而面对市场上众多厂家,有需要的人士可以从厂家的经营规模、成立背景、技术人员水平以及售卖价格等多方面进行判断,从而抉择出一家靠谱的生产厂家进行合作。

一、经营规模

经营规模的大小可以间接的看出该厂家的经济实力水平如何。一般来说,经营规模较大的厂家其在经济能力上也是较为雄厚。这样的厂家对于消费者来说,具备一定的安全信用保障。

二、成立背景

成立背景的查看,可以了解到该厂家的发展历史。对于成立越久的厂家,越是能够获取客户的信赖,这主要是跟厂家在市场上已形成自己的口碑效应有关。

三、技术人员水平

大家都知道,救护车的使用就是要做到及时的救助病人。因此,它的选择与使用是一点都不可马虎。从而在厂家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上就需要有所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开发操作,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四、售卖价格

由于各个生产厂家的规模实力、城市地区、技术水平高低以及经济水平发展等因素影响,从而导致救护车的价格出现不同的现象发生,这点大家要有所了解。您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多家进行对比。当然,严格来说,一般质量与设备较好的救护车其价格都较为昂贵。

现如今,市面上的救护车厂家很多,据调查发现,南京英德利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专用车改装、房车生产,定位于“为客户车上工作、生活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的特种专用车改装企业,致力于提供品质优越、快速响应的多功能多品种特种专用车,助力于中国社会可持续的快速发展,在此期待您的莅临~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救护车收费标准 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08年修订版》 救护车费(五公里内,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20元/次救护车费(5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3元 救护车费(接送传染病人、五公里内) :45元/次 监护型救护车加收1元/公里

120救护车司机驾驶生活

120救护车司机驾驶生活 提到医院,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那些救死扶伤的医生和白衣天使,而在这些医护工作者的背后还有另外一群人,他们没有悬壶济世的医术,但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们手持方向盘,争分夺秒地与死神赛跑,他们就是120急救车司机。平日里看到的急救车,总是从马路上呼啸而过,瞬间不见踪影。用镜头记录了120急救车司机的工作和生活。 与其他7位司机轮流坚守在抢救生命的前线。他穿着一身墨绿色的工作服,神色看上去有些疲惫,眼睛凝视着窗外,手里紧紧攥着两部手机。 医院救护车司机我有这两部手机,一部是接听急诊科电话我走到哪里拿到哪里,二十四小时不关机,就怕来电话听不见,晚上睡觉的时候,手机绝对是要在耳朵边放着。 司机的值班室就是办公室,为方便出动,值班室距离医院门口不到5米。这个房间不足20平方,有两张单人床,摆满“出车记录”的办公桌,衣柜,一台彩电,几张椅子。除了家,值班室就是驾驶员待得最多的地方。 这就是我们的值班室,平时我们不能回家的时候,这就是我们的家。昨晚上夜班,没睡觉,今天趁着没事赶紧休息休息,有事的话就叫起来出车。 对于司机而言,一年中没有任何节日。为了保障救护车的正常运行,无论节假日还是刮风下雨,他们坚持着轮班制度。自己的生活习惯也在慢慢的改变着。 医院救护车司机现在不会走路了,只会小跑,性格也有变化,说话也着急,干什么事情也着急。 在这些年里他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一接到发车命令,就争分夺秒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自己的工作就是与时间赛跑,与死神赛跑,晚一秒钟都不可以。 医院救护车司机们说:时间就是生命,对于120司机来说,这句话我体会的淋漓尽致,我们要确保接到电话之后一分钟之内出车。只要病人打了120,我们的救护车一定要到,路况好就快点,路况差就慢点,但是必须一定到。 页脚内容1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合江普仁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救护车急救药品一览表

急救药品一览表 序号药品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近期失效药品 1 盐酸肾上腺素 1ml 支 2 硫酸阿托品 1mg 支 3 尼可刹米(可拉明) 0.375m 支 4 洛贝林 1ml 支 5 呋塞米(速尿) 2ml 支 6 地塞米松针 5mg 支 7 地西泮(安定) 2ml 支 8 多巴胺针 2ml 支 9 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 2ml 支 10 异丙嗪针 1ml 支 11 纳洛酮针 0.8mg 支 12 利多卡因针 5ml 支 13 消旋山莨菪碱针 10mg 支 14 硝酸甘油针 1ml 支 15 硫酸镁针 10ml 支 16 氨茶碱针 10ml 支 17 止血敏针 1ml 支 18 扑尔敏针10mg 支 19 普罗帕酮注射液35mg 支 20 50%葡萄糖注射液20ml 支 21 葡萄糖酸钙针1g 支 22 酚妥拉明注射液10mg 支 23 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500ml 瓶 24 甘露醇注射液250ml 瓶 25 5%葡萄糖注射液250 瓶 急救药品一览表

序号药品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批号近期失效药品 26 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 瓶 27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瓶 28 5%葡萄糖注射液100ml 瓶 29 硝酸甘油片0.5mg 瓶 30 速效救心丸瓶 31 706代血浆注射液500ml 急救药品一览表

序号药品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批号近期失效药品 1 输液器2个2018.01 2 5ml注射器4个2018.01 3 20ml注射器2个2018.07 4 1ml注射器4个2018.06 5 碘伏100ml 1瓶2017.11 6 棉签2包 7 血糖仪1个 8 血糖试纸1盒2017.05 9 采血针1盒2018.06 10 血压计1个 11 听诊器1个 12 开口器1个 13 手电1个 14 舌钳1个 15 引流袋1个2018.05 16 鼻导管4个2018.02 17 薄膜手套1包 18 橡胶手套3个2017.09 19 电极片1盒2017.02 2017.02 20 吸痰管3个2017.11 21 尿管16# 1个2017.12 22 气管插管1个2018.06 23 麻醉咽喉镜1套 24 便携式人工复苏器1套 25 剪刀1把 26 止血带2根 27 砂轮棒2根 28 压舌板1根 29 输液贴2包2018.02

门诊急救药品一览表

门诊急救药品一览表急救 药物名称 (针剂类)剂量 剂量 规格 规格 规格有 效 年 限 生产批 号 生产日 期 失效期数量 尼可刹米(可拉0.375g/3年090311 5支盐酸多巴胺20mg/支 2年101227 2012-11 5支盐酸洛贝林3mg/支5支 毛花苷丙(西地兰) 0.1mg/ 支 110401 2014-02 利多卡因0.1g/支 阿托品0.5mg/ 支0903271 2012-02 5支 缩宫素(催产素)10u/支1007221 2012-06 5支 氯丙嗪25mg/支 盐酸纳洛酮0.4mg/ 支 盐酸肾上腺素1mg/支 盐酸去甲肾上腺 素 2mg/支 地塞米松磷酸钠5mg/支 异丙嗪50mg/支

氨茶碱0.25g/支地西泮(安定)10mg/支 止血芳酸0.1g/支 止血敏0.5g/支 二甲弗林0.8mg/ 支 50%葡萄糖溶液20ml/支10%葡萄糖酸钙10ml/支5%葡萄糖溶液250ml/瓶10%葡萄糖溶液250ml/瓶20%甘露醇溶液250ml/瓶5%碳酸氢钠250ml/瓶0.9%氯化钠溶液500ml/瓶10%葡萄糖溶液500ml/瓶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瓶复方氯化钠500ml/瓶 平衡液500ml/瓶5%葡萄糖氯化钠 溶液 500ml/瓶 急救 药物名称 (口服药类)剂量 规格有 效 年 限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 硝酸甘油片0.5mg/ 片 硝苯地平片10mg/片十滴水 降压药

急救车药物及物品一览表 第一层:急救药品(针剂) 第二层:一次性无菌 用物与液体 1.50%GS 20ml 8.解磷定 0.5g 15葡萄糖酸钙 10ml 23.卡托普利片 2. 氯 丙 嗪 25mg 9.纳 洛 酮 0.8mg 16.氢化可的松 25mg 24.硝苯地平片 3.硝酸甘油 5mg 10.酚妥拉明 10mg 17.利多卡因 0.1g 4.地塞米松 5mg 11.异丙嗪 50mg 18.毛花苷 0.4mg 5.洛 贝 林 3mg 12.氨茶碱 0.25g 19.多巴胺 20mg 6. 阿 托品 0.5mg 13.尼可刹米 0.375g 20.间羟胺 10mg 7.肾上腺素 1mg 14.呋塞米 20mg 21.去甲肾上腺 素 2mg 50%葡萄糖 20ml 22.异丙肾上腺 素 1mg 急 救 车 内 格 治疗盘内用物: 75%酒精1 0.55%碘酒1 砂轮1 开瓶器1 剪刀1 医用敷贴2 医用棉仟 1包 医用绷带1 体温表1 止血带1 弯盘1 其他用物: 手电筒1 备用电池 2 各类登记本(急救登记本 门诊急救药物用物记录本 急救设备检查维修保养登 记本) 上 层 抽 屉 静脉留置针 3个 采血 针 3个 输液 器 2付 50ml 注射器 2付 电极片 5片 开口器 1个 压舌板 2付 一次性橡胶手套 一双

120急救工作流程

120急救工作流程 120急救工作流程(一)、“120”电话呼救:当发生意外或急病时,患者或目击者,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受理急救电话:急诊值班人员了解病情、事发地址,按需要迅速调派急救资源,并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向上级报告(如:大型突发事件)。 (三)、救护人员接到电话后快速出动,急救人员根据呼救受理人员的指令和病情,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医疗设备10分钟出车。 (四)、到达现场:急救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器材,尽快赶到病人身边,根据病种、病情实施现场急救。 (五)、安全搬运:根据病情,采取正确搬运方式和体位,安全搬运病人。 (六)、确定转达医院根据病情以就近、就急、就能力,尊重病人及家属意愿为原则,确定转送医院。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时,转送病人要服从现场指挥。特殊情况,需要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 (七)、途中监护:急救或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应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严密监护,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途中生命安全。 (八)、抵达医院:抵达医院后将病人送入相应科室,并与接诊人员认真交接病情与处置。

(九)、返回:返回科室后,整理院前急救病历、进行登记、检查器材、补充药品、做好再次出诊准备。 120急救注意事项 1、确定对方是否是医疗救护中心。 2、在电话中讲清病人所在的详细地址。如"xx区xx路x弄x 号x室",不能因泣不成声而诉说不全,也不能只交待在某厂家旁边等模糊的地址。 3、说清病人的主要病情。诸如呕血、昏迷或从楼梯上跌下等,使救护人员能作好救治设施的准备。 4、报告呼救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一旦救护人员找不到病人时,可与呼救人联系。 5、若是成批伤员或中毒病人,必须报告事故缘由,比如楼房倒塌、火车出轨、毒气泄漏、食用蔬菜中毒等,并报告罹患人员的大致数目,以便120调集救护车辆、报告政府部门及通知各医院救援人员集中到出事地点。 6、挂断电话后,应有人在住宅门口或交叉路口等候,并引导救护车的出入。 7、准备好随病人带走的药品,如衣物等。若是服药中毒的病人,要把可疑的药品带上;若是断肢的伤员,要带上离断的肢体等。当然不要忘了尽可能带足医疗费用。 8、疏通搬运病人的过道。 9、若在20分钟内救护车仍未出现,可再拨打120。如病情允许,不要再去找其他车辆,因为只要120接到你的呼叫是一定会来救护车的。

救护车管理制度

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应急指令。 二、适用范围 医院不承接120服务,仅限于院部应急、政府指令性任务。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三)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后即刻做出反应,快速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院内病人突发急症、变证等危急时刻,确定需要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时,由主管医生负责通知救护车司机。 (二)司机接到通知后,即刻做出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要求在5-10分钟内到场。 (三)确需转院治疗时,指派有丰富临床经验、急救常识的医生、护士各一名负责护送,尽全力确保转运途中病人生命安全。 (四)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做好记录,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五、救护车使用规定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要求驾驶员24小时开机,听从院部

分管领导安排,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2、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3、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4、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5、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6、救护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只能作用于抢救、转运为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防服务等工作使用,如有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因医疗工作接送外院专家、接受医用物资、医疗器戒的情况,应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同意。 7、医院必须聘请救护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院长及非专职驾驶救护车。 8、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 xxx中医院 2018年2月26日

救护车买卖合同

救护车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卖房(买方): 一、汽车的型号及成交价格。 乙方从甲方订购福田救护车一辆,车辆型号BR578963 ,发动机号4QWE20,囯五排放2.0L 车辆配置:空调,方向助力,前电动车窗,遥控一体化折叠钥匙,ABS+EBD。改装项目详见改装详单。 车辆颜色:白色。 赠品:驾驶室脚垫,正副驾驶座椅座套,行车记录仪,驾驶室侧窗贴瞙。。 总成交价格:()大写 二、定金及付款方式:乙方支付定金(兼作首付款)。提车时需交清车款, 定金可作为购车款。 三、交车时间、方式、地点。 交车地点:甲方的营业网点。 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交车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改装车辆进度尽早轿车。 四、车辆的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和一方的改装要求。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国家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 录)上备案产品或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协调与生产厂家及其维修站 解决。 五、双方的义务和权力。 1、甲方出售汽车时应如是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2、甲方需提供车辆的A销售发票、B车辆合格证、C保修手册、D说明书E随车工具及备 胎。 3、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4、乙方应按时缴纳所购车辆的余款,若出现纠纷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2、乙方支付定金后应尽快按照交车日期办理提车手续,若出现无时当理由不予提车视为拒 绝履行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处理乙方订购车辆。 3、如甲方在乙方提车日无法交付车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定金的千分之三每日收 取)。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代理人

武乡县医疗集团急救型救护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武乡县医疗集团急救型救护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急救型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略)”下载磋商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需要使用CA 数字证书),并于2020年1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武财采办备案(2020133)号 项目名称:急救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万元 采购需求:急救型救护车采购项目,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政策因素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太行北路188号大学生创业园4层) 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写工具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五、开启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急救车常备十六种急救药品

职业病病科 急救车常备十六种急救药品

目录 一、盐酸肾上腺素 (1) 二、阿托品 (2) 三、利多卡因 (3) 四、可拉明 (3) 五、洛贝林 (4) 六、多巴胺 (4) 七、西地兰 (5) 八、速尿 (9) 九、地塞米松 (8) 十、间羟胺(阿拉明) (8) 十一、二氢丙茶碱 (10) 十二、葡萄糖酸钙 (11) 十三、硝酸甘油 (12) 十四、异丙嗪 (13) 十五、50%葡萄糖 (15) 十六、碳酸氢钠 (15)

一、盐酸肾上腺素 (一)作用机理: 兴奋心脏的β1受体,使心肌收缩加强,心率加快,心输出量增加;兴奋α受体可使血管收缩,升高血压;亦可使支气管粘膜血管收缩,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消除支气管粘膜水肿,减少支气管分泌。兴奋β2受体能使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并能抑制肥大细胞释放过敏性物质。为抢救过敏性休克道选药。 (二)用途(临床应用) 1、心跳骤停:如麻醉、手术意外、溺水、阿一斯综合症。在电除颤器或利多卡因配合下,亦可用于抢救电击心跳骤停的患者。 2、支气管哮喘:常用于控制急性发作,作用快而强。 3、过敏性休克:为治疗过敏性休克的首选药,也可以用于其他过敏性疾患,如严重荨麻疹、湿疹、枯草热、血管神经性水肿、血清病及X射线引起的过敏性反应等。 4、与局部麻醉药使用及局部止血:常加入普鲁卡因等局部麻醉药液中,收缩局部血管以延缓局麻药的扩散及吸收,使其作用时间延长,减少中毒的危险;牙龈出血或鼻出血时可局部应用以止血,但可能有后出血,应予注意。 (三)剂量与用法 1、皮下或肌肉注射0.5~1mg。急症时可用10%葡萄糖20ml稀释后缓慢静注,抢救室颤时可静注1mg/次。 2、小儿按每次0.02~0.03mg/kg,新生儿每次0.01mg/kg,皮下,肌注或静注。 (四)注意事项: 1、主要不良反应为心悸、烦躁、头痛和血压升高等。 2、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疾病、糖尿病、甲亢洋地黄中毒、外伤性及出血性休克、心源性哮喘均禁用。 3、器质性脑病、心血管病、青光眼、帕金森氏病、精神病、氯丙嗪、酚妥拉明、噻嗪类引起的低血压均慎用。 4、本品可增加心肌耗氧量,可加重休克病人的代谢障碍,故一般只用于过敏性休克。 (五)制剂、针剂:1mg/1ml

全部整合查验员初级,符合条件的试题共426道

查验员初级,符合条件的试题共426 道。 1、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参考答案:是; 2、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参考答案:是;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程序对机动车实施的管理职能。 参考答案:否; 4、通过车辆检验,还可督促车辆所有者定期维修、保养车辆,预防和发现机动车机械故障和隐患,改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提高安全运行性能,减少尾气排放污染。 参考答案:是;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参考答案:是;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参考答案:是;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可以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参考答案:否;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参考答案:是; 9、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参考答案:是;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参考答案:是; 11、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参考答案:是; 1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左上角。 参考答案:否; 13、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适当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参考答案:否; 14、办理注册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的拓印膜。 参考答案:否; 15、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参考答案:是; 16、为了方便群众,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可以先行办理登记,后补齐相关证明、凭证。 参考答案:否; 17、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机动车生产厂家出具了证明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 参考答案:否; 18、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参考答案:是; 19、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均须查验机动车。

急救药品管理规定

急救药品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规范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行为,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物价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许昌岭云骨伤医院。 第三条我院医疗救护车急救出诊收费项目为:救护车费、骨折外固定费(50元/次)。 第四条我院医疗救护车类型为:普通型救护车。 第五条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救护车收费按照4元/公里标准双向收费。接送医院5公里范围内住/出院病人不收费。杜绝急救出诊人员以现金形式收取救护车费用,救护车费用由病人直接到收费室缴纳,收费室开具相关收据。急救出诊人员月底凭收费室开具的收据到财务核算出车补助。 第六条里程规定计算方法,车费按来回里程收取,来回里程是指从医院或急救站出发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再将病人送到目的地,最后返回医院或急救站的来回路程。救护车出勤登记表如实填写每次出车里程,办公室和财务室每月对车辆出勤里程进行核对。 第七条经批准市区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实行自愿委托,按来回里程每车每公里救护车费4元计收(不含过路、过桥费),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l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提供服务前必须告知对方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费用收取情况。

第八条 急救出诊人员补助:急救出诊人员不得收受红包。在市区内急救出诊,并办理住院手续的,随车出诊人员补助为20元。市区外急救出诊,并办理住院手续的,随车出诊人员每人每次补助30元。交通事故急救出诊,并办理住院手续的,每人每次补助50元。送出院病人时按车费的40%比例进行补助。急救接诊病人只看门诊而没有办理住院手续的和医院规定的免收救护车费用项目,出诊人员出车无补助费。经批准市区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的,委托双方协商补助事宜。如须医生跟车的,按医生每人次1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九条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乱收费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不低于300百罚款。 第十条 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第十一条 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第十五条 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车辆出勤记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室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救护车管理制度

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使用管理 救护车辆接受院办和急诊科的双重管理。救护车的使用由急诊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院办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县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领导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诊用车的情况下,由急诊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医生、护士查看救护车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救护车辆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诊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诊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诊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救护车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救护车车辆和人员。 9、调度员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二、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院办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院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若与技术档案不符(轮胎的正常使用寿命在3—4万公里,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等),将不予更换。 2、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院办主任报告,返院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救护车使用管理规定

救护车使用管理规定 救护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救护车的配置、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救护车使用的严肃性,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救护车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救护车使用管理条例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和充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理、车容、抢救设备和、 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救车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机车貌整洁,接车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内记本,记录出车时记 1 / 3 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务120电话后,立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完,,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要接班制度,做好接 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请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护报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 救护车动向。护 (四)出车执行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时 急救中心指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并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禁 (六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辆清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良 救护车使用规定使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车 244小时院内值班,由急诊科主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车 2 / 3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按费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过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者补交。

急救车急救药品说明一览表

急救车急救药品说明一览表 一、一类抢救药品 1、尼可刹米:0.375g/ 1.5ml (1)[药理及应用]直接兴奋延髓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对血管运动中枢也有微弱兴奋作用。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循环衰竭、麻醉药及其它中枢抑制药的中毒。 (2)[用法]常用量:肌注或静注,0.25~0.5g/次,必要时1~2小时重复。极量:1.25g/ (3)[注意]大剂量可引起血压升高、心悸、出汗、呕吐、心律失常、震颤及惊厥。 2、盐酸洛贝林:3mg/1ml (1)[药理及应用]兴奋颈动脉体化学感受器而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用于新生儿窒息、吸入麻醉药及其它中枢抑制药的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以及肺炎引起的呼吸衰竭。 (2)[用法]常用量:肌注或静注,3mg/次,必要时半小时重复。极量20mg/日。 (3)[注意]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大剂量可引起心动过速、呼吸抑制、血压下降、甚至惊厥。 3、盐酸肾上腺素(付肾):1mg/1ml 4、硫酸阿托品:0.5mg/1ml 功能主治: 1. 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2. 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 3. 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 4. 抗休克。 5. 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用法用量:

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 1. 常用量 (1) 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 mg;极量:一次2mg。 (2) 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01~0.02mg/kg,每日2~3次。静脉注射:用于治疗阿斯综合征,每次0.03~0.05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 2. 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5~1mg,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mg。 3. 解毒 4. 抗休克改善循环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 5. 麻醉前用药 5、盐酸利多卡因:0.1mg/5ml 6、盐酸多巴胺:20mg/2ml 7、呋塞米(速尿):20mg/2ml 8、地塞米松磷酸钠:5mg/1ml 9、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0.4mg/2ml 二、二类抢救药品 10、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正肾):1mg/2ml 11、间羟胺(阿拉明相当于重酒石酸间羟胺19mg):10mg/1ml 12、50%葡萄糖:10g/20ml 13、止血敏:0.25g/2ml 三、毒麻药品 1、安定:10mg/2ml 2、盐酸哌替啶(杜冷丁):50mg/1ml

急救车管理记录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乡卫生院 急救车管理记录 护理部制 二〇一五年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及时且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危急病人的接送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司机接到通知后,应作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救护车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救护车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1997-07-02 【正文】 救护车管理办法 第 1 条 为加强救护车之使用管理,迅速救护或运送病人,提升救护品质,特订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办法所称卫生主管机关:在中央为行政院卫生署;在省 (市) 为省 (市) 政府卫生处 (局) ;在县 (市) 为县 (市) 政府。 第 3 条 左列单位因业务需要,得设置救护车: 一卫生机关。 二警察机关。 三医疗机构。 国军救护车之设置及管理,其办法由国防部定之。 第 4 条 救护车之勤务以左列为限: 一救护危急病人。 二灾害救护。 三空袭救护。 四运送转诊病人。 五依实际需要兼作紧急运送、巡回医疗、防疫措施之用。

第 5 条 救护车应有固定位置之担架或活动病床、急救箱、氧气、自动抽吸设备骨折固定板、毛毯、空调设备、警鸣器、红色闪光灯等配备。 前项急救箱之设备,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定之,警鸣器之警号依内政部之规定。 第 6 条 救护车之车身应为白色,除车身两侧应漆绿色十字及单位名称,车身后部应漆核准字号 (如附图一、二) 外,不得为其他标识。 第 7 条 依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设置救护车,应由设置单位填具申请书,报经所在地直辖市或县 (市) 卫生主管机关核准。经审查合于前二条规定者,发给证明文件。 救护车设置单位取得前项证明文件后,应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登记检验,核发特种车牌照,并得依法申请减免有关税捐。 公路监理机关依前项规定发给特种车牌照时,应副知原核准设置之卫生主管机关。 第 8 条 救护车执行第四条第一款至第四款之勤务,应配置救护人员二人。 前项救护人员,应由曾受紧急救护训练者担任,其训练时数及内容,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定之。 第 9 条 救护车执行第四条第一款至第四款之勤务时,随车救护人员应填具救护纪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与该医疗机构参考,一份留存备查。 第 10 条 救护车执行勤务时,非因情况紧急,不得使用警鸣器及红色闪光灯。 第 11 条 救护车未执行勤务时,应停放于设置单位之固定地点。 第 12 条 医疗机构救护车运送转诊病人,得依医疗法之规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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