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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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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核算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财经制度,健全内部各项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工作。

第五章材料、设备、工程价款结算

第十四条工程物资的采购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材料价款结算。财务部门根据物资供应中心提供的审核无误的采购申请单、采购订单、材料验收报告单、材料领用单、发票和支款申请单出具付款审批单,并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业务。

第十六条设备价款核算:

一、根据合同预付款

(一)合同草稿双方小签后,经法律顾问处审核签字认可并出具合同法律审核表后,签订正式合同。

(二)财务部门接到合同、合同法律审核表及供应商提供的银行保函后,按照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付预付款。

二、根据到货验收报告结算

(一)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经使用部门、仓库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机电设备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签字认可出具设备到货验收证书。

(二)财务部门接到设备到货验收证书及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遵照合同确认到货数量及付款金额,对采购部门提出付款申

请审核无误后,出具付款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业务。

三、根据设备产权移交报告结算

(一)到货的不需要安装设备,经相关验收人员验收签字后出具设备产权移交报告。需安装设备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经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后出具设备产权移交报告。

(二)财务部门接到设备产权移交报批稿和发票后,遵照合同确认付款金额,由采购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出具付款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业务,并把该项设备转入设备投资。

四、质保金结算

(一)按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年限,由使用部门、质监部门、机电设备管理等部门签字认可后,出具质保金结算单。

(二)财务部门根据质保金结算单,并审核质保期限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年限,确认所剩余额,审核无误后,出具付款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业务。

第十七条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订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资料。

一、工程预付款的结算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原则上,工程项目投资在20万元以内、设备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内的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对于确实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工程项目,其预付款应当年支付当年扣回,下年再根据年度计划支付。当工程施工到一定程度,预付款应当从工程结算款中陆续抵扣,并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全部扣回。

(四)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要提供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否则不付预付款。

(五)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

不得预付工程款。

二、工程进度款的结算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和进度款的上报与审核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在每月月末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的规定报表,经发包人施工代表负责人、监理公司共同审核确认并签字后,作为该工程进度款的计价依据。

2、承包单位根据发包人和监理公司审核确认的当月完成工程量表,编制当月工作量完成进度报表,经发包人预算管理部门和监理公司共同审核批准后,将工程进度结算书送财务部门。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财务部门接到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书后,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

结果,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8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并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及其他应扣款项。出具付款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结算业务。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三)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位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验收办理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10%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经验收办理竣工验收证明书,并且质量保证期满,经发包方和使用单位复验后,办理“质保期满返还保证金证书”签字手续,财务部门根据“质保金返还验收证明书”,支付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五)索赔价款结算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

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款的结算

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第六章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控制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平朔公司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

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七章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技术资料整理完成,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验收办公室根据《平朔公司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制度》和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初步验收工作,合格后,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项目在全部工程验收完成后,竣工资料齐全,由验收办公室编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报告书”,经董事会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申请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使用手续。

第二十二条新建项目竣工时,应编制新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第二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复文件;招投

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归集管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质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二十五条新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新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1、封面

2、新建项目概况表

3、新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4、新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新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1、新建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质清理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

5、新建项目管理、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平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5-01-08 12:54:21 字号: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或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的名义或以上述机构医护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转入医院账户,由医院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合同预算开支。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科研处是医院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审核,配合计财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合同约定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 第七条科研副院长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或合同约定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预算和财务规定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2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2万(含)-5万元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科研副院长审批签字;5万元(含)以上支出签署大额联签单。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类别 第十条科研经费指医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按照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纵向科研经费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指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经费。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预算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处、计财处的协助下,按有关规定编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预算编制。

第九章--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第九章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联合药业研发项目投入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研发项目投入核算体系。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研发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成本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九条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第四十条研发项目的投入来源于公司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来源有: (一)企业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公司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节研发项目投入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十一条研发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研发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组共同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四十二条研发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一)研发项目成本管理是对研发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 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研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 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二)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研发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三)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组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和消耗; (四)正确及时的进行成本核算,反应各项目组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五)针对各研发项目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研发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六)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研发项目组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十三条项目成本管理权限 研发经费是公司从事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专项经费,各种渠道来源的研发经费必须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研发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公司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一)研发中心的职责 1、负责立项项目的合同审核、管理等; 2、指导和组织项目组编制项目预算,结合财务部提供的项目组资金使用情况、成本信息,分析成本报表,向项目组发出异常成本预警,指导项目组控制成本; 3、掌握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负责研发项目经费的有关分配比例、外协费及控制标准的管理; 4、掌握项目结算结果,负责项目结题的管理,组织开展项目组的成本控制考核评价工作; 5、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6、配合计财处做好立项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计划财务部的职责 1、负责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2、负责对已到科研项目经费办理入账手续; 3、负责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任务书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4、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审查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各种报表。 5、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有关决算进行审计;

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1、当月成本的核算 2、多个工程的成本核算 3、竣工结算的处理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是在成本计算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费用而确定的费用承担者。 1、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的原则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根据工程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费用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确定。有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开展不起来,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脱节。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划分的过粗,把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大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能反映独立施工的工程实际成本水平,不利于考核和分析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增加核算工作量,又难以做到成本准确。 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如发电厂房本体)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 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二、成本项目的含义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仅以人工费项目为例: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上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等。 三、成本核算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4、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成本实际成本。

科研经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依据国家制度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范围、审批与报销、经费的分配、经费的决算和结余经费的分配等管理内容,适用于公司《研发课题管理制度》内各类研发课题的经费管理。 3.职责 3.1由技术中心负责起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公司下属各部门参与起草。 3.2技术中心综合管理科(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科)、财务中心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3.3采用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由课题负责人在综合管理科和财务中心财务部的管理、监督下,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预算计划支配使用科研课题经费,不得超出预算或课题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 4.经费来源 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有: (1)列入国家、部委、省厅等各类科技计划的课题经费(即纵向科研

经费); (2)国内外合作或委托研究的课题合同经费(即横向科研经费);(3)从上年销售收入中划拨3%的科研经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 研经费); (4)公司科研创新基金专项经费(企业内部课题科研经费); (5)其它经费。 5.经费使用范围 5.1课题负责人负责项目科研经费的预算和支出管理,须符合本制度规定经费使用范围的要求。 5.2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与研究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工作,按照财教【2011】434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5.3直接费用是指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

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与核算管理制度知识交流

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与核算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正确记录和归集有关研发目的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研发投入到核算由财务部负责,其他各部门按照财务部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四、科目设置: 1.为了统一归集研发投入,在管理费用下设“技术开发费”科 目,用于归集所有研发投入的费用。 2.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中心全体员工的工资及各系那个福 利,以及研发中心为开展研发活动而领用的材料以及必要 的办公费,新产品试生产的费用也计入技术开发费; 3.“技术开发费”下根据实际核算要求增设一下二级科目: 3.1“工资”,记录研发中心所有员工的工资; 3.2“福利费”,记录研发中心所有员工的各项福利支出; 3.3“材料费”,记录因研发项目产生的各种材料,包括从库 房领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以及零星采购 的各项试剂; 3.4“折旧”,记录研发中心使用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 产的折旧;

3.5“委托服务费”,记录委托外单位为本公司进行的研发课 题的服务费,及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成果检验、检测所支付 的服务费; 3.6“技术资料费”,购买技术资料所支付的各项费用; 3.7“试生产费用”,记录试生产时领用的材料,及员工工资; 3.8“新产品设计费”委托外单位进行产品设计所发生的费 用;3.9“差旅费”,记录研发中心所有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 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贴; 3.10“办公费”,记录研发中心领用的办公用品、支付的邮 费、登记注册等手续; 3.11“通讯费”,记录研发中心所有员工发生的电话费; 3.12“能源费”,记录研发中心因产品开发所发生的电费、 蒸汽费、水费等; 3.13“其他费用”,记录不属于以上各项目的零星支出。 五、项目管理: 1.为了保证研发项目的机密性,会计核算中的研发项目使用“代码”管理; 2.研发项目的代码由研发中心决定,并在项目批准后通知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在系统里建立研发项目代码; 3.凡是与某个项目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或者为某个项目领用的材料,在“报销凭证”或者“领料单”上应注明项目代码,以便财务部计入正确的研发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XXXXXXXX公司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研发项目管理,规范研发项目费用核算,合理安排研发费用开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 三、研发项目和研发费用的管理 1.研发项目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研发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知识产权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2.研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就研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及成果对总经理负责。 3.公司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费用核算和开支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4.申请使用和报销研发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项目组应在研发项目批准预算范围内控制使用研发经费。 5.研发项目(全部或部分)需与第三方合作或委托开发的,必须经过技术评审,签订技术委托或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协作完成的研发成果纳入公司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6.因研发需要购买器材和购置仪器设备,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审批程序办理。购买的物资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和出库领用登记;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物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 公司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计算口径核算研发费用。包括: 1. 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 2. 研发项目的直接消耗。(如消耗材料、专用商品软件、单位价值10万以下的研发测试关键仪器设备费等) 3. 研发项目的直接费用。(如调研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委外研发费、培训费、维修费、新产品设计费等) 4. 研发项目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 研发成果的论证费。(测试、鉴定、评审、验收费) 6. 研发项目发生的其他支出。 五、研发费用的核算体系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 财务部在会计计算机核算系统内设置“研发费用”一级会计科目,根据费用类别、本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置次级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公司研发费用按实际成本核算。研发费用核算纳入会计核算一本帐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成本核算实施办法 从成本核算工作角度规范各相关部门、项目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增强企业创效能力,强化项目核算机制的建立,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力度,结合本公司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本核算前提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一个连续反复的过程,每次成本控制分为三个阶段:成本数据归集阶段,成本盈亏分析阶段,成本控制措施纠偏阶段(见下图)。 由图示可知,实际成本是通过成本核算获得,成本核算就是对对施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施工费用的归集、分配和工程项目成本形成的计算。它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控制的前提。 二、成本数据归集阶段

公司项目成本核算执行财务部核算制度,即由财务部具体实施成本控制和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分析,由公司各部门进行整体合同核算和项目成本监管。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材料费、现场采购材料、差旅费、直接人工费、托运费、其他费六项内容. 1)、直接材料费:按照出库单据实际列入。 2)、现场采购材料:按照出差人员在实际出差期间内产生的现场材料和库房实际开具的出库单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3)、差旅费: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费、及过路过桥费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4)、直接人工费:按照所在项目外出招聘的临时人员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5)、托运费: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托运费和公司发货人员产生的托运费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6)、其他: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和上述5项无直接关联的为依据,如:取款手续费等,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2、间接费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科研成本预算与核算,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国家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学校名义获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均为学校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条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依据管理性质不同,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校设科研经费等。 (一)纵向科研经费,是由国家和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部门直接下达或通过项目负责单位转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学校受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研项目经费。 (三)基本科研业务费,是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该类经费按照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1—

(四)校设科研经费,是指校内各职能部门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该类经费管理按照各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职责 第四条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管校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各部门协同管理监督机制。 第五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和监察处等部门职责如下: (一)科研院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相关工作,并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日常管理和规范使用的教育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由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审计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过程跟踪审计等。 (五)监察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各相关部门行使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51728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明确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和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加强研发投入的专项审核,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1.3 项目承担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1.4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项目核算应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重点在于项目组可控的人、财、物投入,使公司财务部能获得项目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核算数据。 1.5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1.6 为正确评价科技投入水平、促进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创造条件,将研发投入评价结果同考核承担部门绩效内容挂钩,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真正建立起追求技术进步的体制和机制,从长远出发,克服短期行为,有效地增加研发投入。 1.7 公司的研发项目分为国家、省、市计划项目、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与课题等四大类。 二、研发经费开支范围 2.1开支范围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1.1开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1.2 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1.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2.1.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2.1.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2.1.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2.1.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2.1.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三、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3.1 项目申报部门和个人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

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建筑知识2009-05-30 16:18:42 阅读10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引用 龙山猴哥的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成本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手段之一,成本核算与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有机构成了成本管理系统。组织好成本核算,对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各部门经济责任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很大的推动作作用。 一、加强成本控制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项目部对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意识及观念的转变,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体制 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实行项目管理的关键,而“两制”建设中,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基础,它未建立起来,项目经理责任制就留于形式。项目成本核算又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没有成本核算,其它成本分析考核、成本控制、成本计划等工作就无从谈起。企业经营核算部门作为一个施工成本管理与核算的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挖拙其内在的潜力,调动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项目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抓进度、质量的同时,严抓施工成本核算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对项目的施工成本管理员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成本核算员进行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时,必须具有独立性。 (二)加强施工成本核算监督力度,增强成本核算员自身的素质建设和工作责任感 各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应自觉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施工成本控制与核算管理制度,并保持自律,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干扰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使施工成本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成本核算员要对施工生产中发生与施工成本相关的工程变更项及时收集整理并办理签证手续,定期向公司经营部门上报审核,以便及时准确地控制施工成本并掌握工程施工情况,防止给工程竣工结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应制定相应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成本核算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保障。作为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他们工作能力。 (三)抓好成本预测、预控,认真履行经济合同 项目成本的管理,首先必须抓好项目成本的预测预控。工程签约后,公司和项目部同时开展编制施工预算、成本计划,另外编制工程施工任务单和所需机械台班,然后根据上述数据进行对比、校正,再结合现行、当地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测算出工程总实际成本。在项目的各项成本测算出来后,公司与项目部签订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对项目成本、成本降低率、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详实约定。通过合同的签订,确保项目部和公司总部责、权、利分明,双方按合同中的责任,自觉地履行各自的职责,以保证项目施工顺利完成。 (四)加强材料管理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08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 (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 (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 (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 (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科研经费预算;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上海美科阀门有限公司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研发项目的管理,加速公司的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合理安排研发项目费用的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巨烽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研发项目(即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下同)的管理。 三、研发费用开支范围 1. 研发项目所发生的项目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以及专为项目购置的材料和测试仪器、设备等费用。 2. 为研发项目进行的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 为搜集行业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 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研发场所租金、以及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四、研发费用的管理 1. 公司财务部是研发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2. 研发费用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组应在研发项目立项批准同意后方可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3. 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研发项目以合作或委托第三方形式进行的,必须签订项目外包技术合作合同,并经财务部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4. 研发费用在使用中,分管研发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5. 研发费用核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分管研发技术的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到财务报销付款。 6. 采用项目外包或第三方协作完成的有关研发项目所取得的研发成果,所有权均归属公司,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7. 各项目负责人因研发工作需要购置价格在2000元以上设备、仪器,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按公司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及验收手续。 8. 对于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费用使用不当的,除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外,并视情况收回项目安排的研发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研发费用的核算科目 公司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归计算实际成本,并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建立辅助帐簿体系,具体如下: 1. 人员人工 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辅助帐簿体系参考研发项目预算、根据研发人员名单、管理费用、应付工资、工资分割单等财务资料核算。 2. 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

公司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WORD X XX X X XX公司可编辑修改】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研发项目管理,规范研发项目费用核算,合理安排研发费用开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 三、研发项目和研发费用的管理 1. 研发项目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研发项目的组织申报、 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知识产权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2. 研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就研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及成果对总经理负 责。 3. 公司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费用核算和开支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4. 申请使用和报销研发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项目 组应在研发项目批准预算范围内控制使用研发经费。 5. 研发项目(全部或部分)需与第三方合作或委托开发的,必须经过技术评审,签订技术委托或 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协作完成的研发成果纳入公司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6. 因研发需要购买器材和购置仪器设备,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审批程序办理。 购买的物资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和出库领用登记;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物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 公司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计算口径核算研发费用。包括: 1. 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 2. 研发项目的直接消耗。(如消耗材料、专用商品软件、单位价值10 万以下的研发测试关键仪器 设备费等) 3. 研发项目的直接费用。(如调研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委外研发费、培训费、维修费、新产品设计费等) 4. 研发项目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 研发成果的论证费。(测试、鉴定、评审、验收费) 6. 研发项目发生的其他支岀。 五、研发费用的核算体系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

施工项目成本核算与方法-(2400)

一、施工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发挥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职能,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施工 项目成本核算就必须讲求质量,才能提供对决策有用的成本信息。要提高成本核算质量,除了建立合理、可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系统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遵循成本核算的原则。概括起来一般有下列几条 1.确认原则 是指对各项经济业务中发生的成本,都必须按一定的标准和范围 加以认定和记录。只要是为了经营目的所发生的或预期要发生的,并要求得以补偿的一切支出,都应作为成本来加以确认。正确的成本确 认往往与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范围和时期相联系,并必须按一定的 确认标准来进行。这种确认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主要侧重定量, 但也会随着经济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发展而变化。在成本核算中,往往 要进行再确认,甚至是多次确认。如确认是否属于成本,是否属于特 定核算对象的成本(如临时设施先算搭建成本,使用后算摊销费) 以及是否属于核算当期成本等。 2.分期核算原则 施工生产是川流不息的,企业(项目)为了取得一定时期的施工项目成本,就必须将施工生产活动划分若干时期。并分期计算各期项目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应与会计核算的分期相一致,这样便于财务成果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51 条指出: "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

月进行 ",这就明确了成本分期核算的基本原则。但要指出,成本的 分期核算,与项目成本计算期不能混为一谈。不论生产情况如何,成 本核算工作,包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等都必须按月进行。至于已完施 工项目成本的结算,可以是定期的,按月结转,也可以是不定期的, 等到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转。 3.相关性原则 也称 "决策有用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I1 条指出: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因此,成本核算要为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目的服务,成本核算不只是简单的计算问题,要与管理融于一体,算为管用。所以,在具体成本核算方法、程序和标准的选择上,在成本核算对象和范围的确定上,应与施工生 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特性相结合,并与企业(项目)一定时期的成本管理水平相适应。 正确地核算出符合项目管理目标的成本数据和指标,真正使项目成本核算成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无管理目标,成本核算是盲目和无益的,无决策作用的成本信息是没有价值的。 4.一贯性原则 这是指企业(项目)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应前后一致。《企业 会计准则》第 51 条指出: "企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 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计算方法。但一经确定,不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科研经费在遵循专款专用、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厉行节约原则的前提下,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来源 (一)国家部委、省厅、市局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费。 (二)各类科研基金下达的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费。 (三)承担企事业单位研究项目所提供的横向科研经费。 (四)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科研基金提成的专项费。 (五)学院划拨的科研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资助标准 (一)资助项目 列入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 1 : 2配套。 列入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 1 : 1配套。列入市厅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1: 1 配套。 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学院根据资助情况及项目研究应用价值、难易程度等因素另行确定配套资助经费数额。横向科研项目学院一般不予资助。 (二)自筹项目 列入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院资助0.8 万元,列入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学院资助0.3 万元,列入市厅级项目的学院资助0.1 万元。 (三)学院立项项目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青年专项资助经费1000 元。 2、产品开发研究项目及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及实用价值较大的项目经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后另定资助总金额。 第四条科研经费只能用于与本课题有关的事项或活动,其主要支出范围: (一)图书资料费(必须的图书资料购置及复印、誊录、翻译等费用)。 (二)项目调查、国内学术交流有关研究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 (三)项目研究购置的仪器设备、元器件、工具费。 (四)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或维护费、学术著作出版费。 (五)办公费(含复印、打印、上网检索、查询、通讯费等)、计算机耗材等必要的办公费用。 (六)协作费(按合同规定须由外单位承担的项目研究、开发、试验等科研协作经费,包括专家咨询费用)。 (七)制作样机的试制费、加工费或样机检测、样品检验费等费用。 (八)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津贴、加班费用。 (九)科研成果鉴定费用(包括研究成果的印刷及版面费、成果专题研讨、评审鉴定等涉及成果鉴定的费用)。

项目责任成本测算办法

项目责任成本测算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 本办法主要包含工程项目标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项目成本分类、工程项目标价分离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工程项目标价分离工作步骤、工程项目标价分离工作考核五部分内容。 2 定义 标价分离 是指工程项目的中标价或合同价与项目责任成本(价)的分开。 标 是指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并获得认可的完成所承包内容需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 价 是指在既定的施工环境和市场条件下,根据企业现有的生产力水平、管理特点,按企业费用支出标准计算,项目部为完成工程合同义务而支出的各项费用总和(或项目部为完成所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预计支出),即项目责任成本。它不包含企业经营效益、企业管理效益、政府规费及税金、企业管理成本、企业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合同外的资金风险。 3 职责 公司 1) 成立标价分离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分公司对项目目标成本进行测算和标价分离工作。 2) 考核项目施工期间责任成本执行情况和考核项目竣工后责任成本执行结果。 分公司 1) 组建目标成本测算小组进行项目目标成本测算和标价分离工作。 2) 新承揽项目标价分离率必须达到100%。 3) 在项目中标后28天内,完成标价分离方案和测算成本的编制,并报公司合约部门备案。特级项目或特殊项目的标价分离时间可酌情延长。 4) 按工程的形象进度节点或时间节点对项目部进行标价分离后的节点考核。 5) 工程竣工后,对项目进行责任成本的最终考核,按本“办法”规定的责任成本范围对项目责任成本进行整体核实后,特级项目上报公司合约部审批,其他项目报公司合约部门备案。 项目部 1) 施工期间的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与分析。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高新企业研发经费的投入与核算管理制度

研发经费的投入与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研究开发以及各项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 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 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第三条重大专项资金纳入公司资金帐户专项管理,支出根据专项资金预算计划进行支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重大专项资金由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开发部门、财务管理部以及审计委员会按照不同的权限进行管理。 第五条预算委员会负责审核重大专项项目总预算和年度预算,指导和督查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批复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预 算调整;审核、批复重大专项决算等。 第六条研究开发部门是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和执行所承担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按规 定使用和管理重大专项资金;落实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

条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和验收; 编报重大专项资金决算,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作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专项资金支付申请的 合理性与规范性,并保证资金的及时支付。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最终审计与验收。 第三章资金核定方式及开支范围 第九条重大专项资金由项目(课题)经费和不可预见费组成,分别核定与管理。 第十条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主要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 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各项目(课 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对于使 用重大专项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件价格超过500万元 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还应当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采 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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