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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一、目的,

制订本条例是是为了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消除隐患、减少事故,确保员工身体不受伤害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生产单位。本规定中的“违章”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或状态。

三、原则

1.、以教育培训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对于初犯、认识态度较好的人员要以教育培训为主,并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对于再犯,屡教不改者、习惯性违章、性质恶劣的,可按处罚额的2~3倍加重处罚。

2、员工违章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一岗双责”“管生产就得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员工违章,被罚款的所在部门、单位亦同时予以处罚和工资考核(按公司工资考核条例执行),对其所在当班车间主任(工长)同时处以罚款额的20%。如果班组长、车间主任(工段)自身违章,则罚款翻倍。

3、责任追究原则。当违章、违纪明确责任人时,追究到责任人。如不能明确责任人,则由该班组所有成员共同承担。如不能明确到班组则由该车间所有班组共同承担。

4、本条例依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安全和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及生产现场实际制定。

5、由公司发放工资的员工的罚款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对外包队(外协)及其员工的罚款统一在当月结算时扣除。

二、违章、违纪罚款金额

1、对违章,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条处以罚款100-5000元。

2、处罚程序

(1)、经公司安办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违章违规罚款通知单由安办负责签发,一式三份。

(2)、责任单位接到违章罚款通知单后,应及时处理教育培训,一份由财务作为

当月工资扣发,一份安办存档,作为当月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依据,一份责任人自留。

三、处罚标准

1、违反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处罚

(1)、新进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涉及职业危害的岗位,必须要有前单位离职前具有资质国家认可机构的体检报告),未经考试合格的工员不得上岗。罚款200元╱每人。

(2)、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无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和无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施工作业者。罚款500元╱每人。

(3)、各分厂不按规定按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无记录,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每人。

(3)、凡因休假、工伤,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教育;凡休假一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返岗员工,必须经车间、班组复工教育;凡休假3个月以上返岗的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凡需换岗、调岗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罚款200元╱每人。

2、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处罚

(1)、在车间内不戴安全帽者,每人罚款200元;不系帽带者罚款每人100元。佩戴安全帽不符合安全要求者,责令立即更换,再犯者罚款每人300元,拒不改正者罚款500元╱每人。

(2)、发现无帽芯、帽带,变形、开裂的安全帽戴入现场。100元╱每人。(3)、在车间、现场施工作业时未穿劳保鞋者,罚款200元╱每人。未穿工作服(焊工应穿焊工服)罚款200元╱每人;着装不规范罚款100元╱每人。(4)、在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未挂于上方、牢固可靠处。罚款500元╱每人。

(5)、高处作业跳板、架等上脱手行走。罚款500元╱每人。

(6)、打磨工、抛光、磨刀作业时不戴防护眼镜、面罩者。罚款200元╱每人。(7)、油漆喷涂作业或从事有毒物料作业时,不采取隔离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戴防毒口罩者。罚款500元╱每人。

(8)、手工电弧焊作业时,未使用面罩、未戴绝缘手套。罚款200元╱每人。

(9)、凡严禁戴手套的岗位,操作戴手套者。罚款500元╱每人。

3、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

(1)、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背心、短裤进入现场者。罚款200元╱每人。

(2)、酒后作业者。罚款1000元╱每人。

(3)、生产现场打闹、嬉笑、玩手机。罚款200~500元/每人。

(4)、禁止区域吸烟,乱丢烟头。罚款200元╱每人。

(5)、在墙壁、设备、产品上涂鸦者罚款200元╱每处。

4、违反起重作业规定的处罚

(1)、使用应当报废的吊具(吊钳、吊环、吊钩等)、索具(钢丝绳、吊带、吊链等)及配件(卸扣、绳卡)者,罚款500元╱每次。

(2)、吊具、索具、配件选用错误者,罚款500元╱每次。

(3)、违反起重吊运“十不吊”者,罚款500元╱每次。

(4)、使用单只吊钳吊运工件、产品者,罚款500元╱每次。

(5)、吊物时从人的上方通过,罚款300元╱每次;不走安全通道者,罚款300元╱每次。

(7)、吊着产品工件打磨者,罚款200元;人站在工件下方作业者罚款300元╱每次。

(8)、使用单只吊钳进行工件翻身的,罚款100元╱每次。

(9)、因未挂稳工件,导致工件在吊运过程中脱落但未造成损失的,罚款

500元╱每次。

(10)、吊运边缘锋利的物件时不采取钢丝绳保护措施。500元╱每次

(11)、现场吊运不规则大型工件时,重量不准确、无安全措施或绑扎不牢、吊用工具使用选择不当,未造成损失。500元/每人

(12)、站立于正在起吊的吊物上。1000元/每次

(13)、链条葫芦的起重链双链拆成单链使用。200元/每只

(14)、用链条葫芦较长时间吊挂重物时,手链不栓在起重链上或重物上不加设备保险绳。500元/每只

(15)、其他违反起重作业安全规定的行为,罚款300元╱每次。

5、现场“6S”定置管理处罚

(1)、未按“6S”规定,擅自在生产作业责任区、安全通道上乱堆放物料、产品、

等及其它杂物,不清理、清洁,影响正常的作业、通行。罚款200元╱每次(2)、施工及车间现场作业的垃圾、杂物、油污、乳化液未及时清理、清洁,每发现一处罚款每人200元/次,不合安全现场管理要求的情况罚款500元╱每人/次。

6、违反气体使用规定的处罚

(1)、气体保护焊、气刨、割炬等用气设备、管线漏气,无采取措施者,如混合气、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空气等气瓶混装、混放、泄漏。罚款500

元╱次。

(2)、使用气体吹渣、除尘的罚款200元╱每次。吹扫身体的罚款100元╱每次。(3)、违章使用氧气通风的,罚款500元╱每次。

(4)、气体管线连接错误的,罚款200元╱每次。

(5)、平台没有开孔、没有通风措施的,罚款300元╱每次。

(6)、浪费气体、气体空排空放的,罚款100元╱每次。

(7)、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瓶间距离,或与明火之间的距离小于规定安全距离。200元/每处

(8)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罚款200元/每瓶

(9)、高温季节氧气瓶、乙炔瓶不采取防止直接曝晒的措施。200元/每瓶

7、违反电气焊作业规定的处罚

(1)、作业完毕或暂时离开未关闭电焊机电源的,罚款100元╱每一处。(2)、在工作中调整电流、换档的,罚款100元╱每次。

(3)、使用缺少防护装置的焊钳,罚款100元╱每次。

(4)、使用电焊打火点割炬的,罚款100╱每次元。使用割炬时无防火措施,导致地面爆裂的,罚款100元╱每次。

(5)、任由割炬空烧、或照明的,罚款100元╱每次。

(6)、在密闭、半密闭容器或空间内从事电气焊作业不采取通风措施的,罚款500元╱每次。

(7)、电焊机回路线、把线连接处违章用手套、纸板等非绝缘胶带包裹的,每处罚款100元,造成着火冒烟事件的,罚款200元╱每次。

(8)、电焊机回路线、把线连接时未使用铜鼻子的,罚款200元╱每次。(9)、电焊机回路线直接与厂房连接的,罚款500元。使用钢筋、钢管、铝线做回路线的,罚款200元╱每次。

(10)、高处焊接、切割作业,下面有易燃易爆物,无有接火措施的,罚款300元╱每次。

(11)电焊机的一、二次线接线处无罩壳。200元/每处。

(12)、电焊机的二次线接头不使用接线鼻子,或二次线接头裸露。200元/每处(13)、其他违反电气焊作业规定的,可视情况处以100-300元处罚。

8、违反用电作业规定的处罚

(1)、直接用线头插在插座或电器箱中取电的,罚款200元╱每次。

(2)、使用有破皮露铜电源线的手持电动工具的,罚款200元╱每次。

(3、未经许可,在行车、大中型机械设备专用电箱、电路上搭挂其他线路的,罚款500元╱每次。

(4)、直接用线头挂在电闸上取电的,罚款200元╱每次。

(5)、无漏电保护、过载、过电流保护的,每柜罚款200元╱每只,有但失效的罚款100元╱每只。

(6)私拉乱接电源线,电线过路不加保护。500元/每处。

(7)、露天场所使用木质配电盘。200元/每处。

(8)、施工现场电动工器具、照明设备的电源线未使用软橡胶电缆。200元/每处。

(9)、碘钨灯用非绝缘性支架时不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罚款500元/每处(10)、碘钨灯用作移动照明。罚款200元/每处

(1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不采取可靠的接地。500元/每处

(12)、机床、金属容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内的施工照明不使用安全电压。罚款500元/每处

(13)、在高电压区域施工作业不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罚款2000元/每次(7)、其他违反用电规定的行为,视情况罚款100-300元╱每次。

8、违反喷涂油漆作业规定的处罚

(1)、喷涂油漆时不按规定使用管理,罚款200元每次。

(2)、稀料桶不加盖,凭由其敞开挥发的,用完后空桶(工具)不按规定回收存放,罚款100元╱每次每桶。

9、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处罚

(1)不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灵、失效,车间内发生着火冒烟事件的,罚款1000元╱每起。

(2)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的,罚款500元╱每次。

(3)擅自使用消防水源的,罚款500元╱每次。

(4)圈占、埋压消防器材,在消防箱、消防栓前堆放杂物,影响使用的,罚款500元╱每次。

(5)滥用灭火器及消防设施的,罚款100-200元╱每次。

10、车辆、机械电器设备、设施、作业处罚。

(1)、进出公司的车辆(摩托车)行驶速度超过15Km/h。500元╱每辆。(2)、车辆装载超载、超宽、超高、超速,不按规定进行货物装运行驶。罚款200元╱每次。

(3)、委派到外协单位的装卸工(人员)及车辆驾驶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由个人全额承担罚款╱次。

(4)、危险区域施工、起吊作业现场不设专人监护人。罚款4000元/每。(5)、私自拆除、损坏机电电器安全设施;或施工需要拆除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后不及时恢复,工完不清理现场罚款3000元/次。

(6)、擅自开动、使用、操作他人设备者,罚款500元╱每次。

(7)、高处作业时往上或往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罚款每人500元╱次。(8)、私自拆除、损坏各类安全标识、标志、标牌。罚款1000元/次。(9)、在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动火不办理动火手续。罚款2000元/每项。

12、违章指挥、违章、特种设备、隐患处罚

(1)、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罚款1000元/次

(2)、生产现场作业负责人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不予制止。罚款1000元/每项(3)、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不按要求整改。罚款500元/每事

(4)、阻挠、干扰、影响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拒不执行安全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罚款1000元/次。

(5)、起重机械未取得准用证即投入使用。罚款5000元/每台。

(6)、起重机械安全设施不齐全带病使用。罚款5000元/每台。

(7)、未经体检从事高处作业。罚款500元/每人。

11、其他行为的处罚。

(1)、不服从管理,攻击、污辱、谩骂安全管理人员或威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工作的人员的,视情节恶劣程度,认错态度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伤害的,按规定赔偿。

(2)、清洁、清扫施工现场和车间公共责任区的垃圾、杂物、油污、乳化液未清理的,罚款100元╱每处,不合安全现场管理要求的情况罚款500元╱每次。(3)、本规定中未列出的处罚项目,安全员可视情况比照处罚。

(4)、安全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奖励,以书面材料报公司审批。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安办 2014.4.9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 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拴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 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 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 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 10、对项目质安室、工区下发的通知、表格、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罚款100元。 12、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 13、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50-100元。 14、工地内电线、电缆线应架空,严禁用斗车辗压电缆、电

线,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5、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7、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20、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1、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材料,违者罚款100元。 22、卸料平台超重或不及时转运材料的违者罚款100元。 23、模板支撑脚手架,超重、超高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分散开的违者罚款200元。 24、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 25、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无标示牌罚款50元。 26、施工完毕,不关闭机械、照明灯电源的罚款100元。 27、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晚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未申领动火证或吸烟罚款200元。 28、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 30、各工种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一、目的, 制订本条例是是为了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消除隐患、减少事故,确保员工身体不受伤害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生产单位。本规定中的“违章”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或状态。 三、原则 1.、以教育培训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对于初犯、认识态度较好的人员要以教育培训为主,并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对于再犯,屡教不改者、习惯性违章、性质恶劣的,可按处罚额的2~3倍加重处罚。 2、员工违章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一岗双责”“管生产就得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员工违章,被罚款的所在部门、单位亦同时予以处罚和工资考核(按公司工资考核条例执行),对其所在当班车间主任(工长)同时处以罚款额的20%。如果班组长、车间主任(工段)自身违章,则罚款翻倍。 3、责任追究原则。当违章、违纪明确责任人时,追究到责任人。如不能明确责任人,则由该班组所有成员共同承担。如不能明确到班组则由该车间所有班组共同承担。 4、本条例依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安全和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及生产现场实际制定。 5、由公司发放工资的员工的罚款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对外包队(外协)及其员工的罚款统一在当月结算时扣除。 二、违章、违纪罚款金额 1、对违章,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条处以罚款100-5000元。 2、处罚程序 (1)、经公司安办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违章违规罚款通知单由安办负责签发,一式三份。 (2)、责任单位接到违章罚款通知单后,应及时处理教育培训,一份由财务作为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 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 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受处分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将处分决定抄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集团公司纪委,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处分决定一般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并书面通知受处分人。处分决定由劳动人事部门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同时由劳动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处分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向公司监察部门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复议,也可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复议或申诉期间不停止行政处分的执行。 第十六条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或申诉,一般应从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经审查认为处分决定正确的,应予维持;认为处分决定不当或错误应予变更或撤销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维持、变更或撤销处分决定

失职渎职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失职渎职违纪违规处罚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对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下属公司按相关条款遵照执行。下属公司可在本条例基础上拟定实施细则、补充条款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章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界定 第三条失职是指由于业务知识不精、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认真、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盲目、草率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行为。失职行为并非出于主观故意。 第四条渎职是指负有履行某项工作职责的特定员工,并且该员工具备履行该项业务的能力,但因不负责任、不尽职、不敬业、滥用职权或超越权限、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渎职行为是出于主观故意。 第五条违纪是指违反公司员工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行为规则、社会公德的行为,如:公司的会议纪要、呈批件、工作通知、办公会决定、董事会决议、批复等已经做出决定的事项,不遵守、不落实、推诿、拖沓;公司已经对外签署的协议,无故不履行等。 第六条违规是指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包括《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清单》(附件)中列明的行为以及其它违犯法律、法规及公司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方式 第八条公司根据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员工处以以下行政处分: (一)通报批评:在员工所在部门及公司通报批评,该员工在半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并且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二)警告:员工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并且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三)严重警告:员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两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并且取消其本年度及下年度评优资格。 (四)留用察看:留用察看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不得晋升或加薪,且如在留用察看期间再次发现有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的,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惩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事故 2.火灾事故 3.交通事故 4.渡汛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辆和特种设备事故 7.环境污染事故 8.危化品事故 9.职业病危害事故 10.职工群体健康事故 11.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的事故。 第四条在对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坚持依法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职责对等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标准,以事故责任为依据,杜绝以岗论责的诛连式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各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工程局(厂)、全资和控股公司;

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的分局(工程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单位或二级单位所属或管理的施工局、联营体和项目部等。 第六条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的职责划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时,各单位提出处理建议,由集团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发生违规行为、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时,由各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督促落实。 第二章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第七条发生下列违规行为,虽未造成安全事故,应当对违规行为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对重大危险因素未作辨识或辨识不清、监控不力; 4、机械设备“带病”运行、违规运行; 5、安全防护设施失效、警示标志缺损; 6、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交底、不落实或存在明显缺陷; 7、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 8、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八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轻伤、重伤责任事故 对轻伤、重伤责任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分,由各单位制定具体处分细则并实施。 二、一般责任事故 1、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医务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湟中县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医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院行风建设和廉洁行医工作,强化医院内部管理,依法依纪规范职工从业行为,维护医院、患者和广大职工的利益,维护医院的声誉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依据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职业纪律的处理规定(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工及科室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省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违反,给予科内、院内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或索要利益相关方的钱、物。违反规定者,经调查属实,除全额上缴违法、违纪所得外,要在科内检讨,接受批评,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屡教屡犯者,按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较大影响者,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处分期间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违反劳动纪律,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或工作中擅离职守,随意脱岗,耽误工作或延误患者就诊的,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奖金;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实行待岗教育1-3个月的处理。 四、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拖拉扯皮,延误临床一线工作及患者诊治,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次扣发1-3个月奖金,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待岗教育3个月直至行政处分。 五、由于服务不规范,如:接待患者语言不文明,生、冷、硬、顶;与病人或家属发生争吵,影响工作秩序;不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延误诊治,导致不良后果;与病人发生纠纷,责任在工作人员一方的等原因,致使病人或家属投诉,受到新闻媒体批评,给医院造成较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扣发奖金1-3个月并给予待岗教育处理。 六、对在工作中,因协作性差与同事、科室沟通不畅,而影响工作,甚至恶语相向,动手打架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科内检讨,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并予以相应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医务人员未经批准,到外单位从事会诊、手术、检验、科研、讲学、“兼职”以及利用医院设备、药品等谋取私利者,经查实,收缴全部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全院通报批评、扣发1-6个月奖金、进行相应行政处理、对违法行医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建议卫生行政机关调销执业资格。 八、擅自将病人介绍给本院级别以下医疗单位,从中收取“好处费”的,收缴违法所得,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以上的行政处分,扣发 1-3个月奖金,待岗教育等处理。 九、将医务人员之间、科室之间工作磨擦,披露给患者或其他人员,损害了医院、科室及工作人员形象,给医院、科室、同事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纠纷的,经查实,给予相关责任人扣发奖金1-3个月,科室检讨,院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银行违规处罚规定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违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本行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规定时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行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一) 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二) 检查前自己主动查出违规问题并如实报告的; (三) 检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的; (四) 检查后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047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项目办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组、监理、施工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一、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施工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在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

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员工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辅导班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辅导班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辅导班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制定以下例条。 2:名词解释: [A01] 开除:被解除合同。 [A02] 员工:所属辅导班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员工之间相互监督义务及奖励 1:根据《员工违纪违规处罚条例》所定的标准,只要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该条例当中的行为,发现者必须及时向甲方如实举报。 2:举报属实后,被举报者此次被罚款总额的60%(百分之六十)奖励给举报者。 3:被开除的负责人,其罚金为其所有分成;被开除的派单员,其罚金为其所有提成;被开除的辅导人员,其罚金为其实际工资的1/2(二分之一)。 4:发现者如若包庇违规者,则发现者与被包庇者受同等的处罚。

5:监督举报奖励由甲方秘密单独发放给举报者。 第三条:违规;处罚;改正措施条例 1:适用于所有员工条款如下: (1)工作时间抽烟;喝酒。责令立即熄烟并嚼块口香糖; 如若不服从,立即开除。如若服从,每抽一支;每喝 一瓶(点燃一支;打开为一瓶);罚款 50 元。(2)工作时间,着装不整者。根据不同的情节,罚款不同。 [A01] 穿较丑的没有鞋把的拖鞋(女同事的没鞋把的拖鞋比较时尚漂亮的话,可以穿,男同事一律不 准穿没鞋把拖鞋)。违规一次(每半天当中出 现的任何次数为一次)罚款20元。 [A02] 穿比较暴露的衣服,袒胸露乳(男女同事的衣服不能是透明的,可以从外面看到里面皮肤的那 种,除非透明衣服里面又穿了一件不透明的衣 服(胸罩不算衣服)。而且衣服都要有袖子,并且 女同事的衣服要能够盖到肚脐)。违规一次(每 半天当中出现的任何次数为一次)罚款40元。 [A03] 穿比较短的裤子,裤腿只能够盖到膝盖上面的部分(女生可以穿长裙或超短裙,但必须穿安全 裤)。违规一次(每半天当中出现的任何次数 为一次)罚款10元。 (3)工作时间,仪容糟蹋者。根据不同的情节,罚款不同。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 条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 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拴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 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 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 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10、对项目质安室、工区下发的通知、表格、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罚款100元。 12、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 13、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50-100元。

14、工地内电线、电缆线应架空,严禁用斗车辗压电缆、电线,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5、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7、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20、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1、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材料,违者罚款100元。 22、卸料平台超重或不及时转运材料的违者罚款100元。 23、模板支撑脚手架,超重、超高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分散开的违者罚款200元。 24、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 25、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无标示牌罚款50元。 26、施工完毕,不关闭机械、照明灯电源的罚款100元。 27、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晚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未申领动火证或吸烟罚款200元。 28、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 30、各工种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

最新交通违章处罚条例(违法代码查询)

最新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违法代码罚款扣分违法内容 1001B 1500 0 B 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1002B 1500 0 B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1003A 吊销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1003B 吊销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04 吊销0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1005B 1500 0 B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1006B 1500 0 B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 1007 1500 0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1008 1500 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1009 1500 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1010B 1500 0 B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汽车的 1011 1000 0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1012 1000 0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1013 200 0 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1014 200 0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1015 200 0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1016 200 0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1017 150 0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1018 150 0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019 150 0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020 200 0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1021 200 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 1022 200 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的 1023 100 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1024 100 0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1025 100 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026 50 0 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 1027 150 0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1028 150 0 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029 150 0 运载超限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1030 150 0 运载超限物品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031 200 0 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 1032 200 0 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1033 200 0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1034 200 0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035 100 0 载客汽车载货违反规定的 1036 100 0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1037 200 0 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1038 50 0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1039 200 0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40 100 0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 发文号:总局令第15号 发布单位:安监总局 发布日期:2007-11-30 实施日期:2008-01-01 点击数: 28638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21日 根据2015年4月2日《总局令:修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公司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处罚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了《XX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先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XX公司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

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 (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 (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 (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

安全违章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细则》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经项目经理部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对劳务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佩戴的)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 2、高处作业硬底鞋、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100元/次。 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合格的安全带(如未挂的),违者罚款100—200元/次。 4、工地内(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次。 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上岗,(如饮酒上班),违者罚款200元/次。 6、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私自拆除架子上跳板、防护材料、架子锚固杆、防倾斜杆、架料等,对违章人员处200元—1000元/每次罚款。 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送任何物资材料(废料),违者罚款200—1000元。 8、对机械设备防护罩、防护网不正确使用或随意拆除,

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非工作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不合格电线)违者罚款100—200元。 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乱倒垃圾(饭菜),违者罚款100—200元。 10、对项目部质安室、工区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回单,违者罚款200-1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违者罚款200-1000元。 12、严禁在作业区打闹、嬉戏,违者罚款100元。 13、施工现场各工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劝告,违者罚款200—2000元。 14、工地内电缆线、电线应架空,严禁斗车(大小型车辆)碾压,违者罚款100元。 15、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6、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7、随意动用消防设施(破坏)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18、在生活区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9、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

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又好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局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人员;在公司各单位工作的人才派遣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照本规定予以惩罚。 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除按本规定处理外,需要给予党纪处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企业党组织处理。 第四条对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调查处理权限 第五条违规违纪人员的调查、初核、审理,由公司纪察审计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组成

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研究决定,纪察审计部负责具体行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三章处理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规违纪人员,实行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 经济赔偿就是指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企业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受到损害,企业针对其行为,结合损失程度,按照一定比例要求当事人予以经济赔偿的一种处置方式。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免除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五种形式。 第七条公司对违规违纪人员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并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受处理人员在调查审理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参加公司相关的荣誉评比,不得享受奖金待遇。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减轻处理:(一)主动交代本人违规违纪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他人的违规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规违纪所得的; (五)在配合案件调查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2015年最新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2015年最新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现共有违法行为345种,其中:机动车通行171种,非机动车通行55种,行人、乘车人通行30种,高速公路通行28种,其他规定61种。 代码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罚款金额(元)行政处罚其它措施机动车通行 100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2000吊销收缴、强制报废 100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2000吊销收缴、强制报废100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吊销终身禁驾100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100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20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1006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0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1007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2000可以并处吊销1008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2000可以并处吊销 1009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1000可以并处吊销 1010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5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1011非法安装警报器的1000强制拆除、收缴1012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1000强制拆除、收缴1013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200扣车1014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200

1015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200扣车1016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200扣证 1017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2倍保费扣车101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100 101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200 1020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100 102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200 102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的200 102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200 1024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200 102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100 1026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100 1027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200 1028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200 1029运载超限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200 1030运载超限物品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100 1031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200 1032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200 1033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200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基本原则:根据本公司的发展需要和新问题的可能出现,在必要时,将随时以员工大会表决的形式增删制度。新制度表决将尊重 60% 以上(含 60% )员工的意志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利益。 特别提醒:老板及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双倍处罚、发现员工违规违纪,管理人员不执行制度的、按情节双倍处罚管理人员。 ?对上级的指示不及时服从 , 或在不能完成指示的情况下未及时向上级反映 . 扣元 ?在店内 , 营业现场大声喧哗,吵闹,聚众聊天,吹口哨,扣元。 ?份内卫生不做,扣元,不合格,扣元。 ?在服务场所,吃东西,看小说,抽烟,吐痰,扣元 . ?将个人情绪发泄于顾客身上,扣元。 ?同事之间吵架斗欧,骂人,顶撞上司,扣元起 . 至开除。 ?工作过程中跟顾客要小费,或暗示小费,所做的营业额充公,并扣元 . ?与异性客人服务时,出现行为不检,暧昧,动作过分的,扣元以上。

?泄露本店秘密(如工资、制度、产品、材料的操作程序等)扣元。 ?员工之间动手动脚,拍肩膀,钩肩搭背,乱叫外号的扣元 . ?拉客,抢客,没有按轮牌的。营业充公,扣元。 ?站班时间或操作时跟其他员工闲聊扣元。 ?上班,外出迟到一分钟的,一元钱累计。 ?临下班时推诿客人,不服从分配的,扣元。 ?捡到店内任何东西必须交公,违者造价赔偿,并扣当月工资。 ?未经公司同意 , 私自将东西带走 , 最低扣五元起到送派出所。 ?涂改单据者 , 以照单赔偿。 ?玩忽职守 , 违反操作程序 , 造成严重后果。 ?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 , 背心 , 短裤 , 违者扣元。 ?一个月内重打卡三次 , 超过一次扣元 , 有欺骗行为按一分钟一元计算。 ?店门口不许三个员工同时在外抽烟 , 喝饮料、玩耍等。违者处罚最后一个员工元。如无法查出最后者、三人同罚。 ?无请示外出者、扣元,同时按一分钟一元处罚。 ?员工行为触及《现场形象奇丑排行榜》的,第一次警

关于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实施方案一览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5b1645207.html,)/总结报告/整改措施 关于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实施方案一 览 下面是31doc整理的关于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实施方案一览,供各位查阅,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更新精彩内容发布尽在这里,敬请关注。 企业(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 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 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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