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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环规[2014]2号

各市、县(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令7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2月17日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令7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包括政府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等三大类。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宣教培训和演练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和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政府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各类环境风险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七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

重大环境风险单位还应当对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保障措施,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提供的资料要与现状相符。

第八条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开展应急预案草案起草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机关或者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可由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主要风险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还应包括

省辖市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人员。

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条环境风险单位原则上要自主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预案。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的培训。

第三章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较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申请项目试生产前,向具有项目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抄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

将年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核查意见》及演练的文本或影像材料;报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还应提交所在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

第十六条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环境应急预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审查。

应急预案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督促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21-50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 国家安监总局《安健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编制导则》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XX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XX公司 修订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录 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适用范围 (4) 2.基本情况 (5)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5)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6)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1) 3.1 应急组织体系 (11) 3.2应急救援指挥成员职责及分工 (11) 4预防和预警 (14) 4.1 危险源监控 (14) 4.2 预警行动 (15) 4.3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5) 5 应急响应 (18) 5.1 响应分级 (18) 5.2响应程序 (18) 5.3人群疏散与撤离 (19) 5.4应急结束 (20) 6现场处理和环境修复 (22) 6.1污染物处理 (22) 6.2伤害急救措施 (22) 6.3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25) 6.4生产秩序恢复 (25) 6.5善后赔偿 (25) 6.6应急能力评估 (25) 6.7应急预案修订 (26) 7 保障措施 (27)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27) 7.2 应急支援与保障 (27) 8 培训与演练 (29) 8.1培训 (29) 8.2演练 (30) 8.2.2 应急演习的基本过程 (30) 8.3 演练类型与频次 (32) 9 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35) 9.1维护和更新 (35) 9.2制定与解释 (35) 9.3应急预案实施 (35) 第四部分:有关附件 (36) 附件1 平面布置图 (36) 附件2 相关机构与人员的联系方式 (36) 附件3 消防器材布置图 (38) 附件4 企业四邻关系图 (38) 附件5 应急救援指挥、救援及联络图 (39) 附件6 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40) 附件7 应急救援队伍行动图 (41) 附件8 规范化格式文本 (4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XX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 1.4 适用范围 l.5 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建立健全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组织机构图)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自然概况;地理位臵;气象及水文资料;周围居民点、敏感点信息;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厂区平面布臵;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第34号令)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34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3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部长陈吉宁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 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 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风险控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xxxxxxxx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5年3月编制

xxxxxxxxxx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xxxx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臵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l.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三)社会安全方面。指在县内有特别异常情况发生,以及群体性信访,10人以上有异常情况发生的(三级);损坏办公设备,工作人员受到极大威胁,严重影响办公秩序,造成部分人员受伤的(二级);部分上访人员受到意外伤害、自杀、杀人、引燃危险品、冲入办公楼实施暴力等(一级)。 (四)安全事故方面。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及交通事故。一次性发生伤人3-5人,没有死亡的,造成经济损失3-5万元的(三级);一次性发生伤亡10人以下,或死亡1人的,造成经济损失5-10万元的(二级);一次性发生伤亡大于等于10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上的,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一级)。 (五)公共卫生事件方面。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因各种疫情、饮食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等造成中毒或受传染,出现呕吐、腹泻、头晕等不适症状,甚至出现抽搐、昏厥、心跳停止等人员伤亡严重情况,严重影响了工作秩序和安全。一次性发生职业性中毒3人以上,一次食物中毒人数5人以上的,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三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疑似病例、霍乱、鼠疫等各种疫情的,一次性发生职业性中毒5人以上,食物中毒人数10人以上,出现死亡病例的(二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病例,有典型病历和扩散趋势的,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 (六)处置工作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处置要求,一旦预案启动,即刻开展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反应与报告 (一)实行联合办公。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取消工作人员休假和一般性出差,进入工作状态。 (二)开展紧急救助。针对突发应急事件发展的性质、特点、规律,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三)逐级进行上报。对突发的应急事件,坚持分级负责,在得知时间发生后的半小时内以口头方式上报县应急办,在1小时内以书面电传等方式报县应急办。 (四)报送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事件性质;事件的影响与危害程度;采取了哪些处置办法;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跟踪与续报。事件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每次应急处置完成后,都要进行综合评估,对损失进行评估,对改进工作提出建议,形成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六)做好善后处理。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在上级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救助情况、所采取措施效果评价、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表彰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追究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版本

许昌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 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的稳定,保护环境, 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 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 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重污染 事故等。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 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现场指挥、救护组、警戒组、抢险组、通讯联络组、善后组组成。 3.1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 职务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或方式 现场指挥长 负责统一指挥,并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采取对应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向上级和社会有 关部门(机关)报告;组织或参与事故原因的调 查分析,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副指挥长 协助指挥长指挥、协调;当无法与指挥长取得联系时,承担指挥长职责。

3.2医疗救护组 职务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或方式 组长 对伤员进行临时有效救护;组织人员将伤员安全、迅速转运至就近医院,向医生正确反映伤员相关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长汇报抢救情况。 成员 服从组长的安排,立即开展伤员的救护、将 伤员安全、迅速转运至就近医院,向医生正确反 映伤员相关情况;随时向组长汇报伤员救护情况;当无法与组长取得联系时,按从上到下的序列承 担组长的职责。 3.3治安维护组 职务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或方式 组长 接报后迅速组织本组成员,将人群疏散到安全地带,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持好主干道畅通,加强治安警戒,防止因人员混乱而造成现场的物资财产被破坏或被丢失。 成员 服从组长的安排,立即开展人员疏散、现场保护、维护交通、治安警戒等活动;当无法与组长取得联系时,按从上到下的序列承担组长的职责。 3.4抢险抢修组 职务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或方式 组长 接报后迅速召集应急小组成员,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排险加固,为抢险提供物资和 设备供给、现场照明、安全通道等;并及时将灾 情向指挥长报告、与相关人员通报。 成员 服从组长(副组长)的安排,立即开展排险活动,保障抢险提供物资和设备供给、现场照明、安全通道等;当无法与组长取得联系时,按从上到下的序列承担组长的职责。 4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环境保护部文件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履行责任义务,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办法》实施前已经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修订时执行本《办法》。 附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月8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月9日印发

附件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

突发环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建文)

博赛建安路桥第二工程部环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对事故的应急遵照协调组织的指示执行。 、在本工程项目地区域内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超出事件发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能力和预防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的保护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相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十足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怀突发环境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十足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作好并没有对突发环境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倪占南 成员:赵新亮、黄朝峰、张战伟、米斌、张川宝、许丽华

、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主要职责:公司和工程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工程部突 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 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各有关成员部门 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水源污染、尘土飞扬、噪声污染安全事件应 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废弃土、垃圾外运、堆放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甲方、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施工现场机动车的放置、溢油事件应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 协调。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由工程团路桥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及时由工 程团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资由施工工程部统筹安排,环境应急 救援体系运行经费由路桥公司给予支持。 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路桥公司和工程部负 责组织协调。 四、预防和预警 、信息监测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暂行)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型银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流程。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 重大突发事件指可能对我行自身经营发展、区域或全国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违规经营事件; (二)被诈骗、抢劫、盗窃等外部事件; (三)因IT系统故障导致金融业务中断的事件; (四)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 (五)重大涉诉事件和舆情事件; (六)客户经营出现危机引发重大风险事件; (七)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处理流程 (一)事发机构出现突发事件后,由各一级分行及时报送总行办公室和相关牵头部门。发生在总行、附属公司的突发事件,

由部门、附属公司报送分管行领导和总行办公室。 (二)总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负责报送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分管行领导。牵头部门不明确时,办公室就处置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提出建议。 (三)牵头部门在分管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主要流程包括:1、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等作出评估,提出处理措施;2、向行领导报告最新情况;3、指导分行做好应急处理;4、拟订媒体应答口径报办公室;5、持续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及有关部委进行报告。 (四)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总行可成立临时应急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小组设在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五)办公室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协调牵头部门和相关分行应对舆情。 三、牵头部门 (一)IT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由信息科技部牵头负责。 (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引发我行营业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由渠道管理部牵头负责。 (三)聚众上访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党务工作部牵头负责。 (四)外部侵害且无我行人员参与的涉案事件,由安全保卫部牵头负责。 (五)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或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全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五年九月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应急预案的法规、标准、指导性文件以及国家和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是作为浙江省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 ——标准名称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现场处置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格式和要求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制订。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9月9日批准,2015年9月9日实施。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目录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本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境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本的编制,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最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净水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公司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公司运营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九)有与地方政府联动机制预案。 第六条公司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七条公司根据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突发事件,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

工程部环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对事故的应急遵照协调组织的指示执行。 、在本工程项目地区域内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超出事件发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能力和预防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的保护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相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十足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怀突发环境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十足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作好并没有对突发环境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主要职责:公司和工程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工程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水源污染、尘土飞扬、噪声污染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废弃土、垃圾外运、堆放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甲方、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施工现场机动车的放置、溢油事件应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由工程团路桥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及时由工程团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资由施工工程部统筹安排,环境应急救援体系运行经费由路桥公司给予支持。 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路桥公司和工程部负责组织协调。 四、预防和预警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突发风险事件是指对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各平台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使员工人身安全、公司正常经营和信誉面临损失、损害的各类内、外部突发风险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生产营销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类: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经营能力; 6、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解 读 2017年02月23日作者:来源: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解读2015年1月9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备案管理办法》是一份规范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实施备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备案的准备、实施、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为什么要制定备案管理办法 (一)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需要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将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确定为企业的法定义务。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系统细化、规范企业备案行为和环保部门监管行为,需要制定配套的《备案管理办法》。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需要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而环境应急预案是“有生命力的文件”,需要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不断修订完善,才能确保切合实际、有效有用。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没有开展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应急

资源调查,只是照搬照抄,或者把编制工作完全交给技术服务机构,编完以后又束之高阁,这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不符。也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为了保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质量,将备案设置为“非许可类审批”,或者赋予其一些行政许可的色彩,实质上是分担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还有一些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着力于“准入”的监管,而对已备案的预案指导和使用不够,管理不到位。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加强和改进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需要通过《备案管理办法》予以规范。 (三)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实践需要 2010年,环境保护部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预案暂行办法》)后,各地针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建立了备案制度。但预案备案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备案率不高、进展不平衡,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整体备案率不到80%,有的地方仅为38%。二是现场处置预案偏少,可操作性不强。《预案暂行办法》将环境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三类。但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编制了现场处置预案,更多企业只有综合预案,内容多是原则性规定。三是属地管理不够、信息收集不全面。《预案暂行办法》将国控污染源设置为省级环保部门备案,是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开始阶段的“权宜之计”,已难以满足“属地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先期处置的要求。地方在执行时,实行分级备案的占74%。由于没有信息传递要求,一些下级环保部门无法获得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不能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四是逐级

印刷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印刷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云南国方印刷有限公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云南国方印刷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5年9月28日 目录 1总则 编制目的 (6)

编制依据 (6) 1.2.1相关的法律法规 (6) 1.2.2相关的标准及指导 (6) 1.2.3相关文件及主要资料 (7) 适用范围 (7) 1.3.1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7) 应急体系 (7) 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8) 工作原则 (10) 2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概况 (10) 2.1.1地理位置 (10) 2.1.2自然条件 (10) 2.1.3周边环境 (12) 2.1.4厂区平面图 (13) 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13) 2.2.1生产原材料年用量及贮存量 (13) 2.2.2主要产品 (13) 2.2.3生产工艺流程 (14) 2.2.4生产废弃物储存及处置情况 (16) 2.2.5生产废弃物储存及转运责任划分 (17) 3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

主要环境危险物质识别 (17) 环境风险源分析 (17) 3.2.1油墨的主要用途及成分 (17) 3.2.2对人体的危险性概述 (18) 3.2.3环境危害 (18) 风险事件管理 (18) 3.3.1环境事件预防措施 (18) 3.3.2火灾事件的预防措施 (19) 3.3.3泄漏事件的预防措施 (19) 3.3.4环境事件发生后处理措施 (19)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21) 组织机构及职责 (22)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22) 4.2.2应急救援指挥各机构组织 (22) 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24) 5预防和预警 环境风险源监控 (25) 5.1.1监控方法 (25) 5.1.2防范措施 (25) 预警行动 (25) 5.2.1预警程序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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