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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源及其特征

论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源及其特征
论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源及其特征

物理性污染控制习题第四章答案

物理性污染控制习题答案 第四章电磁辐射污染及其防治 1.什么是电磁辐射污染?电磁污染源可分为哪几类?各有何特性? 答:是指人类使用产生电磁辐射的器具而泄露的电磁能量流传播到室内外空间中,其量超出环境本底值,且其性质、频率、强度和持续时间等综合影响而引起周围人群的不适感,并使健康和生态环境受到损害。 电磁污染源可分为自然电磁场源,人工电磁场源二类 自然电磁场源分为 大气与空气污染源自然界的火花放电、雷电、台风、寒冷雪飘、火山喷烟 太阳电磁场源太阳的黑点活动与黑体放射 宇宙电磁场源银河系恒星的爆发、宇宙间电子移动 人工电磁场源分为 核爆炸对环境的污染 工业和核动力对环境的污染 核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其他辐射污染来源 放电所致场源电晕放电,电力线(送配电线)高电压、大电流而引起静电感应、电磁感应、大地漏泄电流所造成 辉光放电,放电管白炽灯、高压水银灯及其他放电管 弧光放电,开关、电气铁道、放电管点火系统、发电机、整流装置…… 火花放电,电气设备、发动机、冷藏车、汽车整流器、发电机、放电管、点火系统…… 工频感应场源,大功率输电线、电气设备、电气铁道、无线电发射机、雷达……高电压、大电流的电力线场、电气设备、广播、电视与通风设备的振荡与发射系统 射频辐射场源,高频加热设备、热合机、微波干燥机……工业用射频利用设备的工作电路与振荡系统 理疗机、治疗机医学用射频利用设备的工作电路与振荡系统 家用电器,微波炉、电脑、电磁灶、电热毯……功率源为主…… 移动通信设备,手机、对讲机天线为主…… 建筑物反射,高层楼群以及大的金属构件墙壁、钢筋、吊车…… 2.电力系统、电气化铁道、电磁发射系统、电磁冶炼和电磁加热设备产生电磁污染的机理及特性是什么?试总结说明并加以比较。(演讲) 3.电磁波的传播途径有哪些? 天然辐射源的正常照射,由于技术发展是天然辐射源的照射增加,消费品的辐射,核工业造成的辐射,核爆炸沉降物对人群造成的辐射,医疗照射。 4.电磁辐射评价包括哪些内容?评价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评价电磁辐射环境的指标 (1)关键居民组所接受的平均有效剂量当量 方法:在广大群体中选择从某一给定的实践中受到的照射剂量高于群体中其他成员组成特征组。 (2)集体剂量当量

电磁辐射的危害与环境监测方法.

电磁辐射的危害与环境监测方法 摘要:本文介绍电磁辐射强度、照射时间及总剂量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程度,并对电磁辐射的环境测试包括测前准备、测试布点、测试过程、绘制污染图、注意事项及防治电磁辐射对策等内容进行了叙述。 主题词:电磁辐射危害监测 一、概述 随着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一种看不见、模不着的污染源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这就是被人们称为“隐形杀手”的电磁辐射。今天,越来越多的电子、通信设备投入使用,使得各种频率的不同能量的电磁波充斥着地球的每一个角落乃至更加广阔的宇宙空间,电磁波作用于人体时,一部分被人体吸收,被吸收的电磁波能量达到一定强度时就会使人体发热,超过一定限度人体就会出现高温生理反应,从而有害人的健康。电磁辐射对人的影响程度与辐射强度、频率、作用时间、环境等因素有关,辐射强度越大、作用于人体的时间越长、频率越高,影响就越大。一定程度的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伤害已成定论,是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因此,电磁辐射环境问题已受到普遍关注。世界卫生组织把电磁辐射污染列为继水、气、声之后的第四大污染。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也已将其列为环境保护项目之一。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越来越复杂的电磁环境及其造成的影响,电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一个迅速发展的新学科领域,为了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健康,保障信息安全,必须对电磁辐射加以防护,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护已经刻不容缓。 我站自1998年以来,取得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和福建省技术监督局对电磁辐射环境测试等12个项目的计量认证。多年来,受各行业无线电设台单位的委托,对银行、电力、移动、联通、学校等部门进行了电磁辐射环境测试和电磁兼容分析,保证了新建的台站与已建的台站能够互不干扰、电磁兼容。 本文主要介绍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与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 全文分成三部份,在第一部分主要理论介绍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包括基本概念、电磁辐射场区的划分、电磁辐射对人类健康和电器设备的影响等内容)。在第二部分,介绍电磁辐射环境测量方法(包括测试前的准备、测试布点、测试过程、绘制污染图、注意事项)及防治电磁辐射对策等内容。在第三部分,介绍电磁辐射测试实例。 一、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 1、基本概念 1.1 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雷达系统、电视和广播发射系统、射频感应及介质加热设备、射频及微波医疗设备、各种电加工设备、通信发射台站、卫星地球通

城市轨道交通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轨道交通已成为先进的现代都市象征,一方面改善交通拥堵,另外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大气环境,是一种绿色交通工具。但是伴随着轨道交通的运行,会产生大量电磁辐射,人们开始担心过量的电磁辐射造成电磁污染。那么城市轨道交通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到底怎样,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呢,本文以哈尔滨城市轨道交通为背景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措施建建议。 关键词:地铁;电磁辐射;高频 哈尔滨地铁始建于2008年,总体规划有5条线和2条支线,总里程143公里,计划用二十年的时间建成。目前哈尔滨地铁一号线已经投入使用,二号线也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哈尔滨市的轨道连接了哈尔滨主要的客流集散点、交通枢纽、文化商贸中心、工业区、居民小区和行政中心,将来势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伴随着地铁工程的大面积建设和使用,人们也产生了较多的担心。不久前在广州,由于地铁线路变电站的电磁辐射,就引起了当地民众的抵制,同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很多人担心地铁附近的居民会受到地铁电力设施的电磁辐射,影响正常生活,于是向环保部门投诉,2006年3月,国务院批准沪杭磁悬浮新型交通建设项目建议书。但是,由于部分上海市民出于对磁悬浮铁路或存辐射污

染的担忧而极力反对,这条线路至今仍未能动工。近几年随着轨道交通发展,关于电磁辐射的投诉越来越多,那么地铁的电磁辐射给我们的生活到底有多大的影响,会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呢,这需要从电磁辐射的产生和影响程度等多方面去探讨。 1 地铁电磁辐射概述 1.1 电磁辐射相关概念 电磁辐射主要是通过电场、磁场和电晕三种形式发生。我们常见的广播电视、雷达系统、电力设备、输变电设备、高压输电线路、地铁、电力机车等等只要和电有关的设备,在工作运行过程中都会产生不同频率和强度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往往会随着环境和距离的变化而衰减,生活中建筑物、金属门等等对于电磁辐射有着较好的屏蔽作用。当然一旦电磁辐射超过某一阈值(电力频段50赫兹),就会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导致人体体征的变化。 1.2 地铁电磁辐射 城市轨道交通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主要有变电设备、通信设备,辐射范围一是沿线周围环境(居民收看电视、收听广播),二是变电所职工工作环境。地铁车运行时,受电摩擦产生的火花放电形成电磁辐射,理论上微弱的电磁波,对附近采用天线方式收看电视的居民,会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地铁变电所中的供电设备会产生微弱工频电、磁场理论上,

水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水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下面小编整理了水环境污染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水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XX区在历史上是古云梦泽的一部分,形若“盆碟”。位于汉江、府河和涢河的下游,湖泊星罗棋布,水道沟渠纵横。1957年围垦前吞吐府河、涢河下泻山洪和长江、汉水顶托倒灌之水。每年洪水泛滥时,除吴家山、柏泉等少数丘陵、岗地狭长地带,其余一片汪洋泽国。围垦后,垸内形成东湖和西湖两个湖泊群,因而得名东西湖。经过水系改造,境内形成主要沟港73条,总长400余公里,大小湖泊62个,总面积为平方公里。由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需要,主要沟港封闭8条,湖泊仅存28个,总面积为平方公里(21195亩),岸线长度约160,310米,100亩以上湖泊24个,100亩以下湖泊4个。河湖泊蓄水总量约为4590万立方(以下)。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围垦建设,XX区湖泊功能由原有的蓄调洪水的生态服务彻底让给了满足日益增加的人们生产生活需求,逐渐转向景观服务、对人口密集区的生态调节和生态支撑功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水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投资亿元启动东部片污水收集系统项目,2015年12月,该项目基本建成,吴家山、金银湖、金银潭地区日产近10万吨生活污水有了“归宿”,将全部进入污水收集管,流

向汉西污水处理厂处理;2015年我区投资建设的金银湖湿地公园,被建设部批准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首个“国家湿地公园”;2015年启动投资亿元,全面升级改造金银湖地区的水环境,通过堵外源、削内源、连七湖、引江水、建湿地、造景观等六大措施,构建具有自我循环功能、完整健康湖泊生态系统,重塑金银湖水体生命力。区委书记晏蒲柳称:“水是我区的最大优势及,这些项目的建成,将有效的提升东西湖的湖泊水质!” 今年,我们根据区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环保世纪活动的通知》(东环组【2015】1号)文件精神,围绕“让湖泊休养生息”这个主题,对我区主要湖泊水环境状况、污染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我区主要湖泊水环境状况和改善措施的建议,形成如下调查报告。 一、我区主要湖泊水环境状况 XX区临江倚河,水道沟渠交织,湖泊水塘棋布,曾经优于水,如今却忧于水。2015年7月份,我区环境质量监测络对东大湖、墨水湖等28个湖泊共30个点位进行了监测,共获有效数据647个。全区28个湖泊(磨海因已干涸,无法采样),全部未能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ⅲ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和石油类。在监测的28个湖泊中,水质为ⅳ类的有1个,占%;水质为ⅴ类的有10个,占%;水质为劣ⅴ类的有16个,占%。与2015年同期相比,

生活环境电磁辐射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environmental electromagnetic waves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电磁波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电磁技术发展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人群经常居住和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不包括职业辐射和射频、微波治疗需要的辐射。 1 各词术语 1.1 电磁波 本标准所称电磁波是指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和微波。 1.1.1 长波 指频率为100~300KHz,相应波长为3~1k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2 中波 指频率为300KHz~3MHz,相应波长为1km~100k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3 短波 指频率为3~3MHz,相应波长为100~10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4 超短波 指频率为30~300MHz,相应波长为10~1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5 微波 指频率为300MHz~300GHz,相应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6 混合波段 指长、中、短波、超短波和微波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波段混合在一起的电磁波。 1.2 电磁辐射强度单位 1.2.1 电场强度单位

对长、中、短波和超短波电磁辐射,以伏/米(V/m)表示计量单位。 1.2.2 功率密度单位 对微波电磁辐射,以微瓦/平方厘米(μW/cm2)或毫瓦/平方厘米(mW/cm2)表示计量单位。 1.2.3 复合场强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频率的电磁波复合在一起的场强,其值为各单个频率场强平方和的根值,可以下式表示: 式中:E──复合场强,V/m; E 1、E 2 ......En──各单个频率所测得的场强,V/m。 1.3 分级标准 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影响的阈下值为界,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 1.3.1 一级标准 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在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1.3.2 二级标准 为中间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区域;在此区内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在许建造居民住宅、学较、医院和疗养院等,已建造的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超过二级标准地区,对人体可带来有害影响;在此区内可作绿化或种植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机关、工厂、商店和影剧院等;如在此区内已有这些建筑,则应采取措施,或限制辐射时间。 2 卫生要求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 第18号)

15.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任何从事前款所列电磁辐射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 (三)跨省级行政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四)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第六条规定所列项目以外、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竣工验收;参与辖区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 第八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可承担第七条所列全部或部分任务及本辖区内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的监督性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

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8年6月1日实施) 1总则 1.1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1.4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1基本限值 2、1.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2、1.2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导出限值 2、2、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2、2、4对于脉冲电磁波,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其瞬时峰值不得超过表中1.2所列限值的1000倍。 2、2、5在频率小于100MHZ的工业、科学和医学等辐射设备附近,职业工作者可以在小于1.6A/M的磁场下8H连续工作。 3对电磁辐射源的管理 3、1下列电磁辐射可以免于管理 3、1.1输出功率等于和小于15W的移动式无线电通讯设备,如陆上、海上移动通讯设备以及步话机等。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标准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 1总则 1.1本规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 J/T10.3一1996)制定。 1.2本规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500k 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统一格式及规容。 1.3本规适用于500k 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也可参照本规应用于110k V、220k V及330k V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1.4500k 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分为初步评价和最终评价两个阶段。初步评价报告书应在获得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文件(证)后进行。最终评价报告书在项目运行后一年左右完成。 1.5初步评价报告书以相关调查资料、类比测量以及理论计算为主,对项目的电磁环境影响作出预测。最终评价报告书应以本项目设施正常运行时环境监测规定的实测数据为准作出实际环境影响评价。 1.6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须由持有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证书的单位和有资格的技术人员编写。 1.7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由项目建设方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写,并对报告书负责。 1.8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费和评审费由项目建议方纳人建设费用。2500k 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初步评价报告书编制的主要章节和容 2.1前言 2.2编制依据 2.2.1项目名称、规模及基本构成 2.2.2评价依据 2.2.2.1采用的国家标准、规名称及编号 2.2.2.2采用的行业标准、技术导则名称及编号 2.2.2.3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2.2.2.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文件名称及文号 2.2.2.5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文 2.2.2.6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委托书 2.2.2.7城市规划批准文件 2.2.2.8关于执行环境标准的认定文件 2.2.2.9其他(包括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有关文件等) 2.2.3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和保护目标 2.2. 3.1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分别按变电所和送电线路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进行说明。 2.2. 3.2环境保护目标 具体列出本项目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敏感点的名称、分布和特征。例如医院、学校、居民区、通信、导航和军事设施等。 2.2. 3.3对敏感点部门初步协调结果

水环境保护复习

第一章绪论 1.水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1)水环境的监测、调查与试验,已获得水环境分析计算和研究的基础资料; (2)对排入研究水体(称受纳水体)的污染源的排污情况进行预测,称污染负荷预测,包括对未来水平年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流域径流污染负荷的预测; (3)建立水环境模拟预测数学模型,根据预测的污染负荷,预测不同水平年研究水体可能产生的污染时空变化情况; (4)水环境质量评价,以全面认识环境污染的历史变化、现状和未来的情况,了解水环境质量的优劣,为环境保护规划与管理提供依据; (5)进行水环境保护规划,根据最优化原理与方法,提出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的水污染防治最佳方案; (6)环境保护的最优化管理,运用现有的各种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 2.污染物: 水中存在的各种物质(包括能量),其含量变化过程中,凡有可能引起水的功能降低而危害生态健康,尤其人类的生存与健康时,则称他们造成了水体污染,于是他们被称为污染物。 水体污染:水中存在的各种物质,其含量变化过程中,凡有可能引起水的功能降低而危害生态健康,尤其人类的生存与健康时,则称造成了水体污染。 3.水体污染物的分类: (1)按污染物的属性分类:物理性的、化学性的和生物性的。 (2)按进入水体的污染来源分布情况分类:点源的和非点源的。 点源污染:指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他们有固定的排放口; 非点源污染:指来自流域广大面积上的降雨径流污染,如泥沙、农药、化肥等污染,常称面源污染; 线源污染:如航行的船舶的污染。 4.水污染危害 耗氧有机物污染、可溶性盐类和酸碱物质污染、重金属污染(比重大于4)、有毒化学品污染、水中悬浮固体、油类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微生物污染、 5.水体污染原因 自然污染:特殊的地质构造或者其他自然条件是一个地区的化学元素富集,或天然植物在腐烂过程中产生某些有毒物质。 人为污染: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污染,如工业污水不加处理排放,农药化肥随径流进入水体等。 纳污:污染物在水文循环中不断进入水体的现象。 自净:污染物随水体的运动不停地发生变化,自然地减少、消失或无害化。 6.水体自净过程: (1)物理净化过程:指污染物在水体中混合、稀释、沉淀、吸附、凝聚、向大气挥发和病菌死亡等物理作用下使水体污染浓度降低的现象; (2)化学净化过程:指污染物在水中由于分解与化合、氧化与还原、酸碱反应等化学作用下,致使污染浓度降低或毒性丧失的现象; (3)生物净化过程:是水体内的庞大的微生物群,在他们分泌的各种酶的作用下,使污染物不断发生分解和转化为无害物质的现象。 7.水的自净能力:水的污染物浓度自然降低而恢复到较清洁的能力。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所谓电磁辐射污染,是指人类使用产生电磁辐射的器具而泄漏的电磁能量流传播到社区的室内外空气中,其量超出本底值,且其性质、频率、强度和持续时间等综合影响而引起该区居民中一些人或众多人的不适感,并使健康和福利受到恶劣影响,然而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有哪些?辐射对环境会造成哪些污染? 辐射污染小知识: 电磁辐射使生物系统产生的与生命现象有关的响应称为电磁 辐射的生物学效应。影响电磁辐射生物学效应的主要参数是频率和强度,不同频率和强度的电磁辐射产生生物学效应的方式不同,效应也不同。电磁辐射生物学效应从热作用方式上分为热效应和非热效应。 1、热效应:人体70%产生热效就应的电磁波功率密度在 10mW/cm2;微观致热效应1 mW - 10mW/cm2;浅致热效应在 10mW/cm2以下。热效应可造成人体组织或器官不可恢复的伤害,如:眼睛产生白内障、男性不育;当功率为1000W的微波直接照射人时,可在几秒内致人死亡。

2、非热效应:人体的器官和组织都存在微弱的电磁场,它们是稳定和有序的,一旦受到外界电磁场的干扰,处于平衡状态的微弱电磁场即将对人体的非热效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神经系统:人体反复受到电磁辐射后,中枢神经系统及其它方面的功能发生变化。如条件反射性活动受到抑制,出现心动过缓等。 感觉系统:低强度的电磁辐射,可使人的嗅觉机能下降,当人头部受到低频小功率的声频脉冲照射时,就会使人听到好像机器响,昆虫或鸟儿鸣的声音。 提醒您:大家在平常时一定要多了解一些辐射污染知识和环境污染知识,这可以防止辐射污染环境,另外也可使用辐射检测仪来检测辐射的危害范围,然后及时做好预防工作。最后要了解更多环境污染小知识可收藏本网站了解。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Produced by 500kv ultrahigh voltage transmission and transfer power engineering HJ/T24-1998 1998-11-19发布 1999-02-01实施1 总则 1.1 本规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制定。 1.2 本规范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统一格式及规范内容。 1.3 本规范适用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也可参照本规范应用于110KV、220KV、及330KV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1.4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分为初步评价和最终评价两个阶段。初步评价报告书应在获得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文件(证)后进行。最终评价报告书的项目运行后一年左右完成。 1.5 初步评价报告书以相关调查资料、类比测量以及理论计算为主,对项目的电磁环境影响作出预测。最终评价报告书应以本项目设施正常运行时环境监测规定的实测数据为准作出实际环境影响评价。 1.6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须由持有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证书的单位和有资格的技术人员编写。 1.7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由项目建设方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写,并对报告书负责。 1.8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费和评审费由项目建设方纳入建设费用。 2 500KV超高压送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初步评价报告书编制的主要章节和内容。 2.1 前言 2.2 编制依据 2.2.1 项目名称、规模及基本构成 2.2.2 评价凭据 2.2.2.1 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名称及编号 2.2.2.2 采用的行业标准、技术导则名称及编号 2.2.2.3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2.2.2.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文件名称及文号 2.2.2.5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文 2.2.2.6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委托书 2.2.2.7 城市规划批准文件 2.2.2.8 关于执行环境标准的认定文件 2.2.2.9 其他(包括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有关文件等) 2.2.3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和保护目标 2.2. 3.1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分别按变电所和送电线路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进行说明。

不同类型水环境污染源解析方法研究分析

不同类型水环境污染源解析方法研究分析 摘要:综合国内外水环境污染源解析研究与应用的进展,综述了源解析方法的发展趋势及在水环境中的应用加以展望。 关键词:水环境;源解析;污染 0前言 近年来,我国流域河流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河流面临着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农药等污染物所带来的巨大压力。控制和消除河流污染源是防止污染的根本措施。流域河流污染源解析就是识别流域河流污染物及其来源的因果对应关系,以提出减少和控制流域河流污染物输入的途径和措施。 1不同类型污染源解析方法 凡对环境质量可以造成影响的物质和能量输入,统称污染源;输入的物质和能量,称为污染物或污染因子。影响地面水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按污染性质可以分为持久性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水体酸碱度(pH值)和热效应四类。本文重点从以PAHs为代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重金属类为代表的持久性无机污染物、以氮磷为主的非持久性污染物为主要对象,分别讨论了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源解析方法。 1.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人类合成的能持久存在于环境中、通过生物食物链(网)累积、并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化学物质。很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PAHs是一种重要的致癌有机物,具有低水溶性、高辛醇-水分配系数、高沉积物-水分配系数和较低的蒸汽压,它可以通过大气沉降、城市污水排放以及雨水冲刷作用进入水体,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造成威胁。水体中多环芳烃呈3种状态:吸附于颗粒物、溶解态、乳化态,吸附态占优势并最终归于沉积物。PAHs的理化性质决定了其从源到沉积物(受体)会经历一系列物理化学变化过程,主要是沉积物PAHs向水体释放、光化学反应和生物降解反应。由于PAHs与沉积物颗粒物之间较强的吸附作用,通常第一种反应被忽略。就后2种反应而言,不仅不同PAHs的反应速率不相同,而且同一种PAHs在不同迁移扩散过程中的反应速率也不相同。BaP比BeP易于降解,蒽比菲易于降解;来自石油的PAHs比燃烧生成的PAHs易于降解;菲在2个受体处(BR4和BR6)的半衰期分别为0.26和0.089年,而BaP则分别是O.7和0.25年;PAHs的气态和溶解态比颗粒物吸附态易于降解。针对这种情况,研究者通常有3种做法,一是考虑到源与受体距离越近,忽略PAHs的降解;二是在成分谱中剔除易降解且挥发性大的PAHs如萘;三是在方程中纳入降解因子α。 水环境中的PAHs的源解析多集中于沉积物,应用的方法和模型主要有比值法、CMB模型以及多元统计法等。比值法多用于定性解析,化学质量平衡法(cMB)要求源的成分谱较全面,而多元统计法则要求输入的数据较多。由于缺乏各污染

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局第十八号局令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 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任何从事前款所列电磁辐射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 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 (三)跨省级行政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四)中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第六条规定所 列项目以外、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竣工验收;参与辖区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 第八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可承担第七条所 列全部或部分任务及本辖区内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的监督性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九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应督促其下属单位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 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负责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预审。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电磁辐射的活动时,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 策、法规、制度和标准,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做好电磁辐射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建设或者使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见 附件)中所列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者设备,必须在建设项目申请立项前或者在购置设备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 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后,应当将受理的书面意见在30日内 通知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并将受理意见抄送有关主管部门和项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申报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发展

大气主要污染源清单调查与源解析的研究

大气主要污染源清单调查 与源解析的研究 篇一:大气污染源解析 大气污染源解析 北京大钢环境治理技术研究院大气气溶胶及其粒径分布 大气气溶胶,是指在大气环境中,液体或固体颗粒均匀分散在气体中形成相对稳定的悬浮体系。虽然大气气溶胶只是 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能见度、干湿沉降、云和降水的形成、大气的辐射平衡、平流层和对流层的化学反应等均有重要影响。由各种源排放进入大气中 的颗粒物,大部分集在对流层,距地面I?2km范围内(即大 气边晃层)。在此区域内的颗粒物的尺寸最大,种类最多;而在距地面4?5km以上的范围内,颗粒物的浓度基本上不受地球上直接排放的影响,其尺寸分布与本底气溶胶的分布相 近。 一般认为,气溶胶颗粒物的本底质量浓度约为10ug/m3 , 颗粒浓度为300个/ m3。但污染严重的城市中,有时气溶胶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最高可达2000ug/m3。污染严重的水泥厂,

其年均质量浓度通常大于350ug / m3。 大气气溶胶的粒径是其最重要的性质之一。大气气溶胶所有的特征都与其粒径有关。由于大气气溶胶的形状非常复杂,极不规则,有球状体、粒状体、片状体等,因此在度量大气气溶胶粒子大小时经常使用等效球体的直径来表示。其中,最常用的是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它是按照粒径的大小, 大气气溶胶粒子可分为粗粒子(coarseparticulate)和细粒子(fineparticulate)。对气溶胶粒子进行粗细划分和研究的原因在于粒径的差异使得粗粒子和细粒子在化学组成、来源和形成方式、传输和去除机制等均存在一些根本的区别。目前粗粒子和细粒子的粒 径分界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根据研究的需要,一般可分为:总悬浮颗粒物(TotalSuspendedParticulates , TSP)、PM10 和PM2.5。 TSP是指可漂浮在空气中的、粒径一般小于100um固态和 液态微粒的总称。TSP曾是中国唯一的环境大气气溶胶污染监测指标,现仍沿用,但主要用于作业场所粉尘的监测指标;PM10是指空气动力学直径在101am以下的大气气溶胶粒 子。大部分的PM10能够沉降在喉咙以下的呼吸道部位,因而 PM10 也称可吸入性颗粒物(respirableparticulatematter ,RSP) ;PM2.5是指空气动力学直径在 2.5um以下的大气气溶胶粒子。PM2.5粒径小,更容易沉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Produced by 500kv ultrahigh voltage transmission and transfer power engineering 1 总则 1.1 本规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10.3-1996)制定。 1.2 本规范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500KV超高压 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统一格式及规范内容。 1.3 本规范适用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 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也可参照本规范应用于110KV、220KV、及330KV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评价分为初步评价和最终评价两个阶段。初步评价报告书应在获得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文件(证)后进行。最终评价报告书的项目运行后一年左右完成。 1.5 初步评价报告书以相关调查资料、类比测量以及理论计算为主,对项目的电磁环境影响作出预测。最终评价报告书应以本项目设施正常运行时环境监测规定的实测数据为准作出实际环境影响评价。 1.6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须由持有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证书的单位和有资格的技术人员编写。 1.7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由项目建设方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写,并对报告书负责。1.8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费和评审费由项目建设方纳入建设费用。 2 500KV超高压送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初步评价报告书编制的主要章节和内容。 2.1 前言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于1997年3月25日由国家环保局第十八号局令发布。是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污染事件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章附则 附件: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污染事件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章附则 附件: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 展开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任何从事前款所列电磁辐射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编辑本段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 (三)跨省级行政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四)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第六条规定所列项目以外、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竣工验收;参与辖区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 第八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可承担第七条所列全部或部分任务及本辖区内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的监督性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九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应督促其下属单位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负责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预审。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电磁辐射的活动时,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电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1997年1月27日通过,自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任何从事前款所列电磁辐射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该类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世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 (三)跨省级行政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四)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第六条规定所列项目以外、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负责对该类型项目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竣工验收;参与下去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

水产养殖水环境地污染来源以及原因

水产养殖废水污染物的来源及原因分析 指导老师: 姓名: 院系: 专业: 班级: 学号:

水产养殖废水污染物的来源及原因分析 (西南大学水产系,重庆荣昌 402460) 摘要: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快速增长,水产行业也不端提升,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经济利益和高品质的生活。但是要想实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水产养殖而言,面临着发展低碳养殖、循环养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许多水产养殖问题也伴随而来,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水产养殖废水。就此,目前的水产养殖废水污染物的来源及原因进行调查以及查阅分析,归纳如下。希望能提供给养殖人员参考,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创建更好的条件。 关键词:养殖水环境,水体污染,来源,原因 引言 水产养殖在人们的生活中日益重要。2013年我国池塘养殖面积达300多万公顷,从业人员近500万人,养殖产量5000多万吨,产值5000多亿,居世界首位。池塘养殖在我国的渔业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近年来,养殖者多采用高密度放养、大量施肥投饵的养殖模式。随着如此集约型水产养殖行业的迅猛发展,养殖废水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水质恶化,污染日趋严重。水环境的恶化,给蓬勃发展的水产养殖业带来巨大损失,成为国际社会及食品安全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与此同时,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严重成为影响工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水污染引起水环境污染,环境恶化造成的水产动物疾病,或由此引发的传染性疾病大量剧增,水体有机负荷大大增加,远远超出其自净能力,不但造成水环境污染,影响水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而且给人类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成为国际社会及食品安全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养殖水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找到水体污染的确切来源于污染原因分析,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关于此科学问题的研究,我们采取追本溯源的方法,所以首先分析水体污染来源;其次分析水产养殖废水污染物对水产养殖造成的不良影响;然后分析主要指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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