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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车辆伤害事故

第三篇车辆伤害事故
第三篇车辆伤害事故

第三篇车辆伤害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是指本企业内机动车辆和运矿设备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的挤、压、撞以及倾覆事故及车辆行驶中上、下车、电机车和矿车在运输中产生的伤害等;

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基建类: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运矿设备包括电机车和井下地面装载矿石的矿车。

(一) 井下电机车、装岩机、矿车类伤人事故

井下巷道空间小,容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常见的事故有撞车、追尾,撞、压行人,掉道伤人等。

常见的事故原因有:

人的方面:缺乏交通运输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思想麻痹,冒险蛮干,精神不集中;无证驾驶或缺乏实践培训,操作技能差;爬车、蹬车;行走地点不当,如在轨道间、轨道上、巷道窄侧行走,不及时避让与机车抢道;处理车辆掉道站位不当;一人推多部车辆,侧向推车;判断失误,开车睡觉,操作失控;超速行车,违章倒车,不

派人监护或未与作业人员联系违章顶车进作业面,边开车边下车扳道岔;用集电弓作操作开关;行车中把头探出车外观望;机车上违章携带人员或杂物;违章带电作业;无证驾驶;行驶中不按规定或在视线盲区不预先发出警告信号等其它不安全行为。

设备设施:触滑线或其它管线跌落、不规范;轨道敷设质量差出现的掉轨现象;无信号或信号不起作用;制动装置失效,无阻车器;车辆连接装置损坏;其它设备设施缺陷。

环境方面:巷道规格设计缺陷、施工质量差或支护材料外突与下垂导致巷道规格变小,人行道规格不符合规程要求,未设避险硐室;照度不够引起的行车视线不良,噪声影响使在巷道行走人员失去听觉效果;巷道中设备材料堆积占据巷道空间;采区或运输巷道未按规程设置调车场,致使电机车长距离顶矿车行驶。

1、强行爬车危险大,挤断骨头受重伤!

案例:1979年10月6日中班,某金属矿窿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责任事故,重伤1人(调度员)。

事故经过:当班矿调度科调度员陈某(伤者)在运矿溜井用水冲洗粉矿后第一个下来,走到风门口时,正好第三趟矿车经过风门口,陈某未向司机打招呼,在车行驶的情况下,往尾部乘人车厢爬车。因车厢与巷壁之间较窄,只有250毫米间隙,当陈还未完全爬进车厢内时,车厢带着他前行,身体被挤压在车厢与巷壁之间,造成左胸第二肋骨骨折的重伤事故。

事故教训:

(1) 陈某严重违章。陈某在机车行驶中冒险爬车,属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

(2) 巷道设计缺陷。未考虑人车行驶中与岩壁的安全间隙,留下安全隐患。

2、机车强闯单行道,车辆发生相撞致人重伤!

案例:1985年9月11日,某金属矿选厂运输道发生运矿车辆相撞事故,重伤1人。

事故经过:当日中班10时35分左右,501工区谢某(伤者)开电机车拉17部矿车(重车)至选厂,行至地面斜坡道时,发现斜坡道空车道道岔已打开,450中段提上来的重车已拉至选厂(按规定,450重车到了选厂,501重车便不能通过),谢某便把重车停在岔道处,然后去吃中饭。12时5分左右,谢某到斜坡道,见450空车未送过来,道岔未打开,休息了约5-6分钟后,谢某一边往外走,同时往选厂方向瞭望,此时有名在场人员说:“小谢,再等一下,我们的空车快来了,别乱来。”谢某未吱声,便擅自搬动道岔,强行开电机车驶往选厂。当行至水玻璃厂附近一段下坡道时,发现电机车送空车过来,正以最高挡速上坡(因450空车处在弯道和水泵房,挡住了电机车工曾某的视线,发现不了前方情况),谢某只好紧急制动电机车,但由于惯性作用还是造成空车相撞,后面的重车把电机车撞出轨道外,并冲上电机车驾驶室,撞毁电机车顶棚,碰坏控制器,使谢某受伤。经周围作业人员奋力撬开矿车后,才把谢某救出。经医院诊断:谢某左肋骨骨折2根,脾破裂下腹部二处血肿,耻骨三处破裂。

事故教训:

(1) 违反规定,谢某擅自移动道岔,又不听劝阻,强行通过道岔行驶,致使电机车相撞。属违章作业行为。

(2) 违章指挥,工区长赖某明知谢某不是电机车工,但安排无操作资格证的谢某去开电机车,属无证操作和违章指挥行为。

⑶管理缺陷,运输道未设置运矿通行安全警示标识和前方有障警示信号。

3、机车头上带管子,管子跌落出事故!

案例:1986年5月7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死亡1人(电机车工)。

事故经过:当日,雷某(死者)于8点15分钟把7吨电机车开进了窿内,8点45分,雷某1人将早班留下的一趟交班矿拉出440窿口后再拉到选厂。9点50分钟卸完矿拉空车准备返回440时,该工区副区长吴某和邓某2人因没有赶上人车,要求搭乘机车。到了440窿口,吴、邓两人下车时,随后,雷一人驾驶机车进了窿内。

10点14分,窿内放矿工谢某放完矿后,坐在调车场边的坑木上等电机车来拉矿,当他听到进窿的机车声约一分钟后,突然没有声响了,谢某以为是雷在停车移道,又坐了约一分钟左右,仍没有声音谢站起来看望,发现雷某的电机车停在调车场岔道口车灯亮着,谢某认为是掉道,随即准备去协助撬车子,走近去看:机车押车室无人,只见雷某坐在驾驶室,头仰靠在电机车视线窗口上,发出“唉!唉!”的呻吟声,全身发抖。谢急忙呼唤雷某,雷某未回话,此时另有2人路

过,他们就一起把雷某从驾驶室内抬出来,放在另一台3吨电机车面上,把雷某送出440窿外卫生所,此时已是10时18分。

经医生检查:雷某心跳与呼吸都没有听到,颈项、胸前有三条红色伤痕,右背部也有一点红色伤痕,右肱骨下1/3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事故现场勘察,发现距电机车停放点20余米处一根撬车用的2寸管子(长2.5米,内套有一根1.7米钢钎)掉在水沟中,已弯曲成150°左右,水沟中有二个明显的刮擦痕迹,还有一只钢筋圈也掉在水沟边,(此撬杆原放在靠驾驶室门的外侧,与电机车平行,撬杆由二个钢筋圈支承,二个钢筋圈距1.9米,一个钢筋圆圈焊接在电机车前端,一个半圆钢筋圈焊接在电机车的后端,撬杆就放在这二个钢筋圈上已放置二年多,从未掉落),并发现电机车驾驶室顶盖有裂缝,另外两处有被碰击痕,后视线窗被挤出原位约0.1米左右,控制器拉到了零挡,手动刹车器已接近将机车刹住。

经分析,当雷某驾车行驶到440窿以进715米处时,撬杆前端掉落于水沟中,而靠近驾驶室的一端却还套在钢筋圈内,随着机车高速前进时产生的惯性,在前端掉入水沟突然被阻的情况下,后端撬杆斜刺到驾驶室,从雷某的胸前、咽喉部擦身而过,撞击在驾驶室顶棚上,同时将支承撬杆的钢圈撬落,机车仍向前行驶,迫使撬杆弯曲,并打压在雷某的咽喉和右上肢,雷某防不胜防,右上肢瞬间被撬杆打压成粉碎性骨折,咽喉及胸前内脏重创,机车这时在滑行。紧接着插入水沟中的这端撬杆向前跳动0.8米,顶在驾驶室顶棚的一端向左移动了

0.65米,并顶破机车视线窗挡板,这根弯曲的撬杆随后掉落在水沟中。(撬杆掉落点至全部掉落处相距6.7米,这就是事故区段,经分析认为仅在三、四秒钟时间内)。撬杆掉落后机车还向前滑行了23.3米才停止。

事故教训:

(1) 思想麻痹。违章携带长料物品,对携带撬杆采取的固定措施不可靠和容易掉落产生的危险辨识不足。

(2) 超速行驶。机车行驶速度太快,控制器打到零挡,机车被撬杆阻挡后尚滑行30余米。

(3)管理缺陷。机车头上携带长料撬管习惯长期未得到制止,留下了事故隐患。

4、机车运行头伸外,碰撞事故易发生!

案例:1986年6月23日,某金属矿发生矿车伤人事故,死亡1人(运料工)。

事故经过:当日早上8时30分左右,深部开拓队发旋班机车司机王某、运料工谭某(死者)、备用司机吴某等三人来到467中段窿口。王某于10时左右开车进窿,拉矿车(0.55米3)出来用于装运发旋用的砂石、水泥等材料,谭某、吴某在窿外等候。约11时王某从窿内拉8部矿车(其中重车5部)出来运行至计量房前时,发现前方有矿车阻挡,王某即停车等候。此时等候在窿外的谭某走到王某等候处,王某将工具房的锁匙交给他,示意开门拿工具(临时架线、耙子、箕子)。王某未拿走机车操纵锁匙,就离车去吃班中饭了。谭拿了临时架线后,

未向同班其他同志招呼,即进入机车驾驶室,开动机车往废矿石场行驶。11时20分左右,等候在窿外的吴某也来到工具房,见车辆开动,即拿上耙子等工具,跟随在车辆6、7米后面。当见矿车行驶到第二道岔口时,吴赶上前去,用手推拉矿车(因为岔道易掉道)通过后,吴返回相隔15米的第一岔道处,将岔道扳回原位,再跟随在矿车后。谭驾驶机车运行到第三、四道岔时,怕矿车掉道,在操作关电源和刹车时将头与上身伸出机车驾驶室向后观看矿车是否掉道情况。此时机车刚好与掉道停放在第五岔道口(第四、第五岔道距离6.8米)的2立方矿车交会,因两车间距只有170毫米,因此将谭挤入两车之间。车辆继续运行49.4米后停车,跟随在车辆后的吴见车停了,即边走边问:“谭某,你怎么在这里停车?”走前机车一看,见谭扑在车上,问:“怎么回事?”谭说:“我的手断了。”吴听后,即将谭扶出驾驶室,走到旁边休息,并赶紧叫来王,王见状,叫吴向队领导汇报。众人于11时50分将谭送到矿医院。经诊断,谭为多发性骨折,右3-9肋骨骨折,右肱骨中段骨折,右肩胛骨骨折,已是创伤性休克,即进行抢救。14时25分谭出现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于15时10分死亡。

事故教训:

(1) 违章作业。谭某不是电机车司机,无证驾驶电机车。因不懂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差,思想麻痹,在电机车行驶中将头及身体伸出驾驶室,致使被挤入机车与矿车之间的间隙伤害伤亡。

(2) 机车司机王某停车离开时,未将控制锁匙拿走,属思想麻痹,严重违章。

(3) 管理上留下事故隐患。事故点的掉道矿车是19日发生的,但一直未进行及时处理,任其掉道后摆放4天之久,致使调车场道岔处两道之间安全间隙只有170毫米,属工区管理不到位。

(4) 当班备用司机吴某安全互保意识差,上班后,未在岗位上守候,到处走动,当车辆从窿内出来后到工作场所时,看见谭某开机车,也未进行劝阻和强行制止。

5、下班强乘电机车,身受重伤回家门!

案例:1994年8月13日,某金属矿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重伤1人(运矿工)。

事故经过:当日下午3时10分左右,机车工胡某开10吨机车挂一部人车行驶在467中段6号口等人下班,大巷出矿班职工曾某(伤者)从6号西放完矿出来准备下班,看到车箱内已挤满了人,就走到机车东面扒在机车电阻箱处准备搭车下班。在曾扒上车头时,胡某讲曾不要扒车,当时曾已跳下车头。这时邱某又刚好从6号西出来,曾某与邱某一起再扒上机车和电阻箱上。曾某仍扒在东面,邱某扒在西面方向。胡某见曾、邱某扒在车头上后就开车行驶。当车行至23号口时,因挂车箱的钢丝绳插销脱落,使车头和车箱分离,曾某吊在人车箱上,脚掉在东道的道内。乘车人及曾某知道车箱已脱钩,即高声呼叫,胡某听到后即紧急刹车。人车靠惯性行驶碰撞车头,致使曾某重伤。

事故教训:

(1) 违章乘车。曾某、邱某安全意识淡薄,强行扒车,属安全意

识淡薄,冒险乘车,严重违章。

(2) 违章开车。胡某制止曾某、邱某违章乘车不力,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属工作失职,违章作业。

6、机车违章顶设备,危险方法害人命!

案例:1996年11月3日,某金属矿发生调车场机车伤人事故,死亡1人(运矿工)。

事故经过:当日15时40分班前会后,电机车工郭某、刘某(死者)、李某等到450中段窿口准备到东区9线从事出废石作业。根据要求,需将窿口的一台装矿机拉至工作面。17时左右,4人将装矿机推了7米左右,装矿机在岔道盘处推不动,停了下来,又连推4次仍未推动。这时,刘某提出:用电机车和一根枕木顶一下,就能过岔道。刘某找了一根长1.25米的枕木,把一端靠在装矿机后面,另一端离电机车之间还差10厘米,刘某就用双手抱住枕木,站在电机车与装矿机之间(电机车前进方向)的左边,郭某站在电机车(前进方向)的右边。郭某把电机车打在一档位置,用集电弓接触一下滑触线就拿下,电机车立即向前走,碰到刘某抱住的枕木。由于电机车与装矿机不在同一轨道上,电机车只与枕木一端的边沿接触,受顶力后枕木斜横着滑动,刘某也跟着枕木滑动,电机车惯性作用,把刘某挤压在电机车与装矿机之间。装矿机未移动,电机车反弹后退了50厘米。此时,刘某双手抱住胸前往下蹲,郭某立即过去扶住刘某,并叫本组成员电话通知坑口。后将伤者运送矿医院救治,刘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教训:

(1) 刘某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贪图求快,采取危险方法推装矿机,使自己遭受伤害,属冒险作业。

(2) 机车工郭某、李某等3人缺乏安全互保意识,对危险因素辩识能力差,不制止用枕木顶装矿机冒险行为反而参与,属共同违章冒险作业。

7、岔道不复位,撞车伤自身!

案例:1997年10月7日,某金属矿井下发生一起矿车伤人事故,重伤1人(机车工)。

事故经过:当日早班,机车工邱某(伤者)等人到635中段7118

川脉口安排在2号溜矿井转运矿石到1号溜矿井。14时55分左右,邱某驾驶机车从2号溜矿井转运矿石到1号溜矿井,当机车行驶到7118川脉口与南运输道的岔道位置,发现另一台机车(曾某驾驶)正在1号溜矿井倒矿,邱就将机车退回到7118川脉内约距岔道口4.2米处,左脚站在机车前端捅电石灯嘴。由于机车工邱某未及时将自己开的机车挤开的岔道叶扳回南运输道方向,此时,在1号溜矿井倒完矿的机车工曾某开着机车推矿车返回7326拉矿,途经7118川脉口与南运道岔道时,致使矿车与机车相撞,造成邱某左脚小腿被撞伤,导致邱某左脚小腿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事故教训:

(1) 邱某精力不集中、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违章作业。邱某在7118川脉口候车时,未及时将自己机车挤开的岔道叶扳回南运

输道方向,且站在机车前端捅电石灯嘴,结果被相撞的矿车挤伤。

(2)曾某思想麻痹。在开机车推矿车前未对要通过的7118川脉口与南运输道岔道叶方向检查,以致矿车撞机车时伤人。

8、机车未停扳岔道,不慎跌倒悔终身!(2例)

案例1:1997年11月30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电机车伤人事故,重伤1人(电机车工)。

事故经过:当日15时30分,电机车工孙某(伤者)到535中段开7吨电机车运矿石至选厂。21时40分左右,孙某从535中段6-7号中转运斗往外拉第四趟矿石,运至3S斜井正巷口时,发现进斜井的岔道尖未打回正巷位置,立即采取紧急电制动和手动刹车,在机车未完全停下时则从电机车前挂环处中间跳下,往岔道方向跑去扳岔道尖,跑两步后不慎跌倒,上半身跌至轨道右边,左脚却被电机车前挡板卡住,在轨道上向前推了几米,卡在斜井岔道接口处,导致左腿胫骨、腓骨粉碎性骨折,手术后左股下1/3被截肢。

事故教训:

(1) 孙某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作业,严重违章。在电机车未停稳之前,贪快从电机车前挂环处中间跳下扳岔道是造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2) 管理上存在缺陷。坑口、工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熟视无睹未制止,以致酿成事故。

案例2:1999年7月17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机车伤人事故,

事故经过:当日早班13时50分,电机车工付某(伤者)从4号龙门架拉空矿车返回扒车道,当电机车推顶矿车离岔道8米左右时,电机车加速推顶矿车前进,离岔道活动帮尖2米左右时电机车开始刹车。由于矿车轮子阻力大,付某凭经验判断空矿车不能冲过岔道到达扒车道位置,于是在电机车未停稳的情况下,跳下电机车用手前去推矿车。当发现电机车向他背后驶来时已躲闪不及,在慌乱之中被轨道绊倒,身体本能地往后翻,但脚未抽出,此时扒车工宋某只听到付某一声喊叫:“小宋,我的脚没有了”。宋某立即跑下去发现付某躺在岔道边,右脚下肢被电机车碰倒,左脚下肢被电机车前轮压过,鲜血淋漓。当班值班长刘某等人立即把付某送到矿医院救治。经诊断:双腿下肢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事故教训:

(1) 付某违章作业。电机车控制开关挂到“零”档位后继电弓也未拉下来,换向手柄未拨回中间位置,机车处于不稳定状态。付某在电机车还未停稳的情况下,跳下电机车驾驶室,到前面去用手推矿车,属冒险蛮干,严重违章。

(2) 管理不到位。一是设备管理不到位,电机车控制开关挂到“零”档位后断电失效仍有“二”档接触;二是隐患处理不及时,对岔道活动帮尖复位不紧密的问题未及时处理。

9、违章搭乘机车头,下班贪快遭伤害!

案例:1999年5月3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矿车伤人事故,重

事故经过:当日早班,某坑口装岩机工陈某(伤者)、机车工丁某、运矿工肖某在335中段13315切割地点铲装完矿石后,陈某、杨某(计量工)便搭乘坐丁某电瓶机车的驾驶室,肖某便蹬在机车尾部一同出窿。14时50分左右,当机车行驶到335中段地表井出来约300米,该机车与停在运输巷道的大巷拉矿的重车相撞,造成陈某左脚三个脚趾粉碎性骨折。

事故教训:

(1) 丁某安全意识差,违章用机车搭人、超速行驶。严重违反机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驾驶室严禁搭人”的规定;在运输巷道上超速行驶,导致了事故发生。

(2) 陈某、杨某、肖某三人贪图方便、违章搭电机车出窿。属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违章冒险行为。

(3) 重车停位不当或缺乏照明,停重车后又未在有机车来方向设置安全警示。

(4)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查处违章行为不力。

10、矿车未挂钩,失控伤他人!

案例:1992年4月27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矿车伤人事故,重伤1人(装矿机工)。

事故经过:当日8时早班,十二中段掘进队在窿口开完班前会后,装岩机工易某(伤者)与电机车工丁某、爆破工彭某、运矿工曾某、黄

某进入十二中段主平巷作业。易某先检查处理好了挡头面的松石和装岩机的安全状况后,才开始装矿作业,第一车矿装满后,由曾某、黄某手工推至距工作面26米的电机车处停放,挂好连接器后,由丁某驾驶电机车拉矿车到调车场,再把空矿车推到工作面。第一车矿拉走后,易某发现装岩机操作箱内钢丝槽上有石头,于是站在轨道中伸进手去取石头,这时约9时,一部空矿车自行滑进去,矿车连接器钢圈碰在易某的右脚小腿部,造成易某负伤。事故发生后,立即将易某送往矿职工医院,经初步诊断:右脚小腿软组织开放性外伤、右腿骨折。

事故教训:

电机车工丁某违章作业。从调车场推到挡头面的空矿车没有挂好钩,致使空矿车在惯性作用下失控驶向挡头面把易某撞伤。

(2) 易某思想麻痹,没有防范空矿车伤人。

11、巷道断面小,挤压易伤人!

案例:某矿发生一起矿车挤人事故,死亡1人。

事故经过:93年9月9日,许某在该矿区37号运输巷道手工运矿途中,因轨道敷设不合格,接头处不平整,坡度太大,造成重车上坡推车困难,许某便用肩膀顶车,因力气不够,矿车在重力作用下倒退下滑,造成许某避让不及,脑袋被矿车和巷道支架挤压,当场死亡。

事故教训:

(1) 巷道设计缺陷。巷道断面规格小,矿车通过时与巷道壁安全间距不够、坡度太大。

(2) 轨道敷设质量不合格。

(3) 被伤害者对环境伤害隐患缺乏辨识,推车操作不当,用肩膀顶车形成侧向推车。

12、车列掉轨复轨难,站位不当易伤人!(3例)

案例1:1998年10月15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矿车伤人事故,轻伤1人(装矿机工)。

事故经过:当日5时左右,机车工周某从40中段主穿南组拉了一趟20架重车到40路段主穿V8矿脉时,后面三辆重车掉道,欧某(伤者)、李某、张某等三人在协助处理。周某、张某二人用石块和短铁道垫车轮的办法,采取机车(强行牵引)将第一部矿车拉上道来后;欧某、李某二人又用同样方法准备将第二部掉道矿车拉上来,当欧某认为一切准备妥当后,便站在巷道东边的水沟处,向机车工发出拉的信号,第二部掉道的矿车虽被拉上道,但最后一部掉道的矿车在机车高档速的牵引下,掉道的矿车忽然受到用来垫车轮的石块和短铁道的阻力,使矿车的重心顿时失去平衡,整部矿车往欧某所站位置侧翻,因欧某所站位置过窄,躲闪不及,导致了矿车倾斜压伤欧某内腹部。

事故教训:

(1) 欧某思想麻痹,站位不当。对现场存在的危险估计不足,所站的位子存在着矿车侧翻挤压安全威胁。特殊情况下牵引时,人员一定要站在被牵引物件的后方或较宽畅的安全地点。

(2) 矿车掉道处理方法不当。周某、张某、李某在处理此事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互保意识差,处理方法不当,没有辨识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及时提醒欧某。处理此类问题时,严禁用机车强行拉掉道的矿

车、机车、装矿机。在使用机车牵引矿车上道时,矿车要逐车分开牵引上道,同时牵引速度不能快。掉道矿车在牵引上道之前,必须将后一部矿车完全脱钩。

案例2:1999年12月13日,某金属矿发生车辆伤害事故,死亡1人(装矿机工)。

事故经过:当日早班,装矿机工黄某(死者)、运矿工李某、电机车工胡某到450中段0-2线V26采场装存窿矿。5时20分左右装完第四趟矿石,胡某开电机车拉重车至调车场,当行驶至东区正巷3线以东20米处,后面两部重车掉道,胡某发现后停下电机车,用敲打风水管方法告知作业点的黄某、李某出来协助处理。黄某、李某两人闻声赶了出来,胡某说:“这台电机车拉不动,我去作业点(删除)将4号电机车调来拉。”黄某、李某二人则分别找短道垫车轮上道。黄某先用短道塞好人行道一侧车轮,尔后再到水沟一侧用石头和已霉烂的板子塞车轮。这时,胡某已将4号电机车与重车挂好钩,并在驾驶室内等待牵引。黄某准备好后通知胡某可以拉了,胡某再问是否塞好轮子,黄某答:“拉得去”。胡某即先打一档逐次增加至四档才拉动,约前进一部半矿车距离,李某看见矿车侧倒在水沟一边,就喊:“拉不得”。胡某听后停止牵引,跑过来,见黄某半蹲侧靠在水沟一侧巷道墙上。发现黄某受重伤后,李某出外面找人协助抢救,并向工区、坑口报告,胡某和前来救援的人员将黄某送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教训:

(1) 黄某安全警觉性差,缺乏自我防范意识。站位不当遭受伤害。

在机车牵引掉轨矿车时,现场人员应站在机车后端的安全位置上,防止矿车侧翻、倾倒或错位前进挤压。

(2) 机车工胡某、李某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互保意识差,未及时警示和要求黄某选择站在安全位置。

案例3:2009年3月4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矿车伤人事故,死亡1人(运矿工)。

事故经过:当日中班班前会后(15时30分),装矿机工徐某、电机车司机陈某、运矿工刘某(死者)三人到417南组20号西一采从事出矿作业。19时50分左右,陈某开车,刘某协助扳道运送一趟装满矿石的矿车到明副竖井。在明副井绕道调车场的叉道口处,陈某将车头脱钩后开进了空车道,准备拉空车。此时,陈某因上厕所离开机车,他就叫刘某在此稍等一下。

19时55分左右,北组23号东五采小采存窿出矿点的电车司机陈某某开了一台机车过来,准备拉空矿车。由于刘某他们停的重车堵道,陈某在刘某的指挥下用机车把重车往绕道倒(顶),由于在倒车当中第14部矿车脱轨,刘某在脱轨矿车旁边进行复轨处理,垫好道后,刘某就发出开车信号,而他本人却蹲在脱轨的矿车旁边观察复轨情况,倒车中,因脱轨的矿车突然侧翻,将刘某挤压在巷道北帮水泥墙上压成重伤。当陈某某发现刘某被挤压在墙上后,立即到坑口417中段调度室报告,坑口调度员一边向值班副坑长报告,一边组织吊矿班和就近的人员共18人进行抢救,20时25分刘某被送上地面,20时35分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教训:

(1) 刘某属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站位不当。在垫好道后,还蹲在矿车边观察,未撤离到安全位置,当矿车侧翻时,躲闪不及被矿车挤压。

(2) 复轨方法不当。在有14部重矿车前提下,车尾掉轨应该牵引复位。但采用倒(顶)重车方法,容易出现矿车在上道时倾斜横移的现象,使在场人员避让不及。

13、矿车滑行忙下车,避让不及伤自身!

案例:1995年4月11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矿车伤人事故,重伤1人(倒矿工)。

事故经过:当日零时20分左右,某选矿厂排废工段倒矿工王某、严某(伤者)在2号斜坡道4号卸矿台倒第一趟废石时(三辆矿车联接在一起),王某、严某站在最后一辆矿车上面用刹车的方式控制三辆矿车向前自溜滑行。由于矿车至卸矿台的轨道呈反抛物线状,当重车行至倒矿点,王某、严某两人下车后,同时用铁棍插向车轮刹车,但未刹住,矿车随即后退滑行。这时,严某又站回到矿车上,当车辆渐加速滑行至龙门架1米处时(距倒矿点约8米)严某心慌下车,因严某下车脚踏地位置过于接近铁道,被矿车挤压双脚后,倒在铁道右侧,造成右脚小腿骨和左肢腕上部骨折。后被赶来救援的人员送医院治疗。

事故教训:

(1) 严某思想麻痹。严某在矿车没有刹住倒退的情况下,思想麻痹,重新站到矿车上,后又盲目下车,导致事故发生。

(2) 管理不到位,现场作业条件较差。龙门架坡度调吊过高,选厂和工段未及时抬高轨道,轨道坡度较大产生矿车自溜行驶速度快状况,以致刹车较困难。现场电灯照明度不够,铁道两侧石头多,铁轨路面不平整。

⑶倒废石设施存在着缺陷,手工倒废方法不具备安全保障。

14、矿车挂钩未反扣,箱体侧翻伤右腿!

案例:1998年4月16日,某金属矿发生一起矿车伤人事故,轻伤1人(运矿工)。

事故经过:当日,欧某、赵某、谢某(伤者)、谢某某等四人到140中段西二穿V1装残矿,约16时15分左右在西一穿溜井倒第四趟的第二车矿时,谢某和谢某某并排站着,欧某在他俩的矿车对面准备用手扳矿车协助倒矿,待重矿车停稳后,开始拨开矿车箱挂钩倒矿,当挂钩拨开后,由于矿车箱载矿石的重心在二谢一边,矿车箱即往二谢方向侧翻,同时站在对面的欧某发现矿车箱往二谢站立方向倒,且又无法扳住,遂大叫“扳不住了,快闪开”,谢某因动作稍慢些,躲闪不及时,右腿被矿车箱上倒下的矿石埋掉。同在作业的另三人发现谢某的右腿被埋后,即用钎杆将矿车箱撬起把谢某的右腿拉出,送医院检查后发现右大腿骨折。

事故教训:

(1) 倒矿人员思想麻痹,违反倒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矿车倒矿时,矿车箱挂钩拨开时未反扣。

(2)安全互保意识不强。倒矿人员在矿车箱装载的矿堆重心倾向一

边、对可能会产生的侧翻危险未警觉;倒矿用力时配合不协调,致使装载矿石矿车箱往人站立方向侧翻时不能控制。

(二) 斜井提升事故

斜井提升属于危险源,易产生飞车撞人、冲击毁坏设备设施、铜丝绳断绳伤害等事故,其产生原因主要为:

(1) 违章行人:斜井提升与人同行(无隔离墙);在提升时违章进入或滞留危险区,操作人员不进入避险硐室;强行爬车或警示不到位等。

(2) 断绳:因松绳引起的断绳跑车;矿车掉道后硬拉断绳;车辆被卡拉断钢丝绳;钢丝绳磨损程度超限继续提升造成断绳,如钢丝绳强度降低、断丝超过规定、绳径减少过限、钢丝绳锈蚀过限;钢丝绳出现硬弯或扭结;提升超限超载等。

(3) 插销构件失效:连接销窜出联接件;用其他物料代替插销;插销没有防脱装置或防脱装置失效;连接件有疲劳隐裂或裂纹;使用不合格的代替物作连接件等。

(4) 操作失误:违章开闸放飞车;没挂好钩就将矿车从平巷推下斜巷;未关闭阻车器(或阻车器缺损)就推进矿车造成跑车;下重物,电动机未送电又没施闸造成带绳跑车;推车过变坡点存绳造成坠车冲击断绳跑车,或钢丝绳在松弛条件下,提升容器突然自由下放造成松绳冲击等。

(5) 设备故障:信号装置故障与缺陷;制动装置不良;无断绳保护、过卷保护、过速保护、限速保护、闸间隙保护、减速功能保护、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与预防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与预防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894-25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与预防措施(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 1、行人与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争道抢行,超速行驶; 2、不遵守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无证驾驶车辆; 3、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力差,行车中精神不集中; 5、因风、雪、雨、雾等自然环境的变化,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 6、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指挥人员站位错误; 7、行人与车辆不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抢越铁路道口。

预防措施: 1、行人与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不争道抢行,违章超车; 2、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由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车辆必须按厂内车辆交通监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接受检验,仅是限于厂内行驶。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能行驶。同时须办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没有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任何人不准私自驾驶厂内机动车辆; 3、驾驶员应及时掌握天气、道路与车辆状况,集中精力安全行驶; 4、行人看见机动车辆或听到鸣笛声响,必须及时避让,不准明知车辆驶过来而不避让,也不准为了躲避尘土(刮风天)、泥水(雨后),突然从路的一侧跑到另一侧; 5、各外进料口上料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上指挥车辆上料,机动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靠近车辆。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283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 通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 施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企业内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其中,坠落事故占17.1%,物体坠落的事故占8.7%。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有着一定的规律性。首先,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人: 校对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XX项目部 XXX年XXX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车辆使用频繁,分布较广,现场作业环境和驾驶人员个体存在差异,车辆的新旧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比较复杂,可能造成的车辆伤害各不相同。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造成车辆伤害:1)车辆驾驶员因违章操作、酒后驾车等造成车辆交通事故;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发生故障;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等。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以减少对人体的伤害为最基本原则。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并根据伤情需要,及时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设立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所在单位(项目或部门)车辆管理和安全监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层层落实执行; 3)定期分析车辆安全状况,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保证运行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4)乘车人应对驾驶员违反交通行为进行提醒和制止; 5)非专职驾驶人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人员有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定期组织驾驶员对交通法规进行学习,并通过事故案例教育驾驶人员,将人为因素引发的车辆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大客车在出发前,驾驶员应对车况进行检查,确认。 4.2预警行动 1)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体系,组织车辆管理部门、安全部门等定期进行车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起重机械的潜在危险,使隐患得到整改和处理。 2)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机械已有异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带病上路。 5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机构寻求支援。 2)现场报警方式 报警主要采取移动电话、对讲机、口头等方式报警。当事人或知情人应首先向现场负责人报警,同时向周边人员呼喊,请求支援;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必须组织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各班组、施工作业队、工区、项目部职能部门、项目部、分局等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发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参建人员。 3)通讯、联络方式 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部门等负责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随时接收应急救援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电话、对讲机、网络进行联络;有条件的单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应急车,在电话、对讲机、网络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进行内外、上下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为了救援单位及人员在最短的时间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开展救援,报警内容必须简练、准确。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内部救援能力不足时,主要向邻近请求协调其他单位救援。必要时,向社会救援组织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如120(医疗救护)、119(消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厂内进出物资运输频繁,机动车辆多,可能存在厂内车辆伤害事故。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叉车安全设施失灵、司机视野的死角或观察不够、重物移位或堆放不牢、以及人员退让不及等原因均可能造成叉车与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事故,叉杆、重物与周围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事故。 1.3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在一年四季。 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事故影响范围:造成人员伤亡等。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司机违章行驶、叉车信号灯故障却仍进行叉车作业、司机视线受阻等。1.5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有物体打击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发生厂内车辆伤害事故时,应急处置小组由现场经过应急培训的人员和公司的各个救援组组成,由总指挥担任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得到有效救援,确保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向本部门主管和行政单位主管报告事态进展。 成员职责:及时为受伤人员提供救助,执行组长的其他指示。 总指挥职责:领导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总指挥不在厂内时履行总指挥职责;总指挥在厂内时,在总指挥统一领导下全面协助和配合总指挥工作,负责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状态下各个应急小组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机械设备的调配及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a)事故类型:车辆伤害是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对人体直接撞击、坠落和物体倒塌、挤压伤亡事故。主要有车辆伤害受伤(轻伤、重伤)和车辆伤害死亡两种。 b)事故发生的区域:(1)厂区道路;(2)仓库装运平台;(3)车辆机械故障,带病运行;(4)运输车辆超载、超速;(5)上下班途中的道路。 c)车辆伤害事故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可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车辆带病作业,场地路况差,车速过快,刹车失灵等;驾驶员安全意识差,无证驾驶,违章载人,无信号起步,违章指挥,倒车时退出路面而导致倾翻坠落等。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小组及人员: 应急组织以现场作业的班组为单位,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组长,现场班组其他人员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2.2 应急小组及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达到前负责指挥和组织现场抢救;

(2)成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出事地点、受伤人员伤情等情况。同时启动预案,布置警戒线,安排对伤员进行初步抢救。 发生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时以布置警戒线保护现场为主。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当现场负责人员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2)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3)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4)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5)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6)当有异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进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

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 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北京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怀来项目部

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危害性分析 1.1定义:厂内机动车辆是指企业厂内范围内行使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1.2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使在生产经营区的道理,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违章行驶作业等原因,可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的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严重者可死亡。 2、预防措施 2.1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2厂内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病按期进行审验。 2.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行使,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2.4运载人员的厂内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其他车辆不得运载人员。 2.5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3、现场处置 3.1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防止发生其他事故,并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 3.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驾驶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及领导报警。

3.3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救护组、保护组等人员到事故现场开展自救工作。 3.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3.5受伤人员压在运载物资下边,立即搬开货物,抢救受伤人员。3.6在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进行救治。 3.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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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企业内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其中,坠落事故占17.1%,物体坠落的事故占8.7%。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有着一定的规律性。首先,车辆伤害事故与时间有关,每天7时到15时半的事故最多,占全部事故的59%。其次,和驾驶员年龄有关,一般发生在,18~40岁的人中居多,其中18~25岁的占25%,25~40:岁的占32.5%。人的各个部位受伤情况下不同,头部受伤约占12.5%,手臂受伤占23.49%,躯体受伤占19%,腿、脚受伤占45.1%。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分类: 1.按车辆事故的事态分:有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出轨和搬运、装卸中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 2.按厂区道路分:有交叉路口、弯道、直行、坡道、铁路道口、狭窄路面、仓库、车间等行车事故。 3.按伤害程度分:有车损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二、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涉及人(驾驶员、行人、装卸工)、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环境这三个综合因奉。在这三者中,人是最为重要的,据有关资料分析,千般情况下,驾驶员是造成事故的主

车辆伤害事故救援程序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车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属下各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 二、救援职责: 1、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事故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2、项目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判断事故的级别,决定是否要求公司的应急救援机构援助。 3、现场负责医疗救护人员立即拿起急救药箱和担架前往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4、项目负责人指挥落实对受伤人员的抢救。指定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指定专人维持秩序。指定专人指挥交通及保护现场。 5、项目负责人确定危险源现场的范围并实施保护及管制。 6、项目负责人指挥对危险设施的应急处理。 7、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要求对事故发生全过程向工程处、分公司和公司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 8、公司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出事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室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制定应急救援抢险措施和其他安全保障事项。

三、发生车辆伤害的应急救援: 1、当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及事故应急救援组组长,由救援组长指挥对伤员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 2、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并酌情决定是否请求上级救援。 3、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尽快抢救伤者和财产,尽量减少损失,防止引起事故连锁反应,如油箱、油管破裂燃油流出时,应注意防火。 4、及时抢救伤员,设法尽快将伤员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必要时可动用肇事车,但必须对肇事车的停位和伤(亡)人员倒位做出标记。 5、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时,在医生、救护车到来或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之前,利用现场环境抢救伤员,以维持伤员的生命,防止伤势恶化,促进复原,减轻伤员的痛苦。 在判明情况的前提下,先抢救危重伤员,后护理一般伤员。先处理危及生命的严重损伤,后处理一般损伤。在不加重对隐蔽伤伤害的情况下,进行损伤的处理和伤员的翻动、搬运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凡大出血(包括内出血)、重度脑外伤引起的深度昏迷、严重休克,呼吸和心脏骤停等应视为危重伤。凡骨

事故案例分析汇总

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1、事故经过 2009年11月18日16时,一养护班组在某高速公路超车道进行刷护栏油漆作业,当施工完毕,驾驶员汪某在倒车准备收标志牌过程中撞到了后方20来米处正在收拾工具的戴某,导致其手臂、大腿被撞伤。 2、事故原因分析 原因一:客观原因为当时天气阴暗,视线相对较差; 原因二:驾驶员汪某倒车过程中虽开启警灯、拉起警笛,对封闭区外过往车辆起到了一定的预警作用,但未关注施工区内作业人员活动情况,主观上认为车辆在开启警笛情况下倒车时作业人员会自觉避让的片面判断; 原因三:养护工戴某安全意识淡薄,作业过程中思想不集中; 原因四:未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工作,班组长监管不力。 3、事故性质和责任分析 这是一起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驾驶员汪某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班组长应负管理上的责任。 4、预防措施 措施一: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工作,严格履行班组安全三检查制度; 措施二:车辆启动前要确保周边无作业人员,尤其倒车过程中务必检查后方情况,行驶过程中严格控制车速; 措施三:因作业环境恶劣,作业人员在关注外界过往车辆的同时,同时要密切留意施工区内部机械设备、车辆的行驶。 5、结论 高速公路边通车边作业的安全风险极高,且作业空间较小,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防御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 1、事故经过 2009年12月7日早上,一保洁工在某高速高速公路硬路肩按规定清扫作业,当时天气晴好,该路段平直,路面干燥、无坑洞、抛洒物等情况。一辆牌照为浙xxxxx黑色轿车,驾驶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从硬路肩超车撞上该保洁工,将其撞出50米开外并挂于隔离栅上,导致其当场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原因一:浙xxxxx小车驾驶员在硬路肩超车,违章行驶,这是导致这起事故的最直接原因;

加气站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加气站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事故特征(影响范围:站内) 存在的地点为运输道路、装卸场所,发生的部位均直接与车辆有关。站区内物料运输频繁,会使用大量的车辆周转物资,造成人员与车辆接触,导致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发生车辆伤害的主要原因有: 1)驾驶员无证驾驶或未取得危货运输安全资格证; 2)驾驶员酒后或疲劳驾驶; 3)驾驶员超速行驶; 4)驾驶员其它违章驾驶; 5)行人不按交通规则行走; 6)运行车辆有缺陷或已到报废期; 7)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8)外部条件恶劣,影响驾驶员和行人的判断。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总指挥:站经理 成员:相关管理人员及发生事故各车间人员 2.2工作职责 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事故伤害伤亡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事发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值班长的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4)现场工作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事故伤害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5)医护人员的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6)安管人员的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应急处置 3.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排险、控险应急处置措施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再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医疗救治。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1)车辆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通用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 防措施(通用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通 用版)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企业内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其中,坠落事故占17.1%,物体坠落的事故占8.7%。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有着一定的规律性。首先,车辆伤害事故与时间有关,每天7时到15时半的事故最多,占全部事故的59%。其次,和驾驶员年龄有关,一般发生在,18~40岁的人中居多,其中18~25岁的占25%,25~40:岁的占32.5%。人的各个部位受伤情况下不同,头部受伤约占12.5%,手臂受伤占23.49%,躯体受伤占19%,腿、脚受伤占45.1%。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分类: 1.按车辆事故的事态分:有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出轨和搬运、装卸中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 2.按厂区道路分:有交叉路口、弯道、直行、坡道、铁路道口、狭窄路面、仓库、车间等行车事故。 3.按伤害程度分:有车损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二、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涉及人(驾驶员、行人、装卸工)、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环境这三个综合因奉。

生产企业车辆伤害事故处置方案

生产企业车辆伤害事故处置方案 1.1事故特征 机动车辆运载物料进出厂区,若车况不良(尤其是信号系统或制动系统出现故障),驾驶员视野不清,判断失误,车速过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人车避让不及,就有可能发生车辆对人员的碰撞,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出现的征兆:车辆出现故障(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场地路面湿滑,驾驶员不安全行为(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等),行人突然冲到车道上或人员意识涣散、精神不集中。 1.2应急组织与职责 (1)人员结构: 生产主管、员工。 (2)工作职责: 员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住当前局势,防止继续恶化;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生产主管:指挥成员有条不紊的采取处置措施,控制当前局势;同援助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处置好事故。 1.3应急处置 (1)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员; (2)受伤人员被货物压住时,先搬开货物,再抢救伤员 (3)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4)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5)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6)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应速送往医院诊治。 (7)当有异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时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会招致大出血而不及抢救。 (8)若有胸壁浮动,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后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无法充填包扎时,使伤员卧向浮动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9)若有开放性胸部伤,立即取半卧位,对胸壁伤口应行严密封闭包扎。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速送医院。 (10)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设置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堵漏措施。 (11)若出现汽车漏油着火,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或导致爆炸,由应急小组组长指挥人员疏散和上报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2)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1.4注意事项 1)发生轻微的可立即处理的伤害,应协商立即解决,避免交通堵塞和停工现象的发生。 2)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抢救休克者,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人体热量散失。 3)受伤人员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立即拨打120求助。 4)车辆漏油进行堵漏时要注意严禁烟火。 5)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正 式版

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员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严禁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允许推车行走,严禁从列车下面通过。 4、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5、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装卸货物,不得超载,超高。

7、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站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 8、电瓶车在进入厂房内,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严禁乘人。 9、铲车在行驶时,无论是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300mm,但也不得高于500mm。 10、严禁任何人站在车铲或车铲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车门上随车行驶。 11、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2、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时,严禁双手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及控制对策参考文本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及控制对策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及控制对策参 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 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 技术性强。根据全国矿山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 事故在各种事故中居第4位,运输事故占总事故数的 20%~30%。 1、车辆伤害事故频发的原因剖析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 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 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 (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

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多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部分人员文化基础差,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差,素质极低,给机电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3)指令性的临时工顶替。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4)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5)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一是标准化操作执行不严,考核不严,机运标准化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技术素质得不到提

南城街道“8·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南城街道“8·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8月3日20时30分左右,位于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二路东侧胜安大厦(在建)基坑工程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致一人死亡。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 2017年8月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南城街道安全监管分局、监察室、总工会、规划建设办、公安分局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南城街道“8·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1、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达建工”), 法定代表人宁永杰,于1998年03月31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083855323,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233号华建大厦A 栋1701单元,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捌佰万元整,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裕达建工持有3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如下: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裕达建工持有广东省住房和程序建设厅审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16〕011139延;企业信用等级为AAA、连续11年公示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六年获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16年4月28日,裕达建工与东莞市荣兴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柏芬)签订了标准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东莞市荣兴装饰有限公司承接了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二路东侧的胜安大厦基坑工程,总价923.0万元。胜安大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胜安大厦基坑工程取得《东莞市基坑工程施工报建证明》,规模为基坑面积约8682.7平方米,周长约382.6米,开挖最大深度约14.4米。 裕达建工设立了胜安大厦基坑工程项目部,配备了一名项目负责人兼技术负责人,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配备了3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分别持有《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配备了土建施工员;配备了4名特种作业人员,其中1名建筑电工,3名深层搅拌桩机桩机工。项目部建立了安

叉车事故案例分析

叉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3年11月5日下午13时左右,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导致该公司员工杨某(女,汉族,1965年9月出生)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3年11月5日,某公司搬迁设备,两设备地距离为400米。公司总董长叫公司班车驾驶员潘某(未经特种设备操作培训)驾驶叉车搬运设备。下午12时50分左右,潘某在搬运设备过程中,遇本公司员工杨某要求搭车,潘某逐让杨某上车,坐在潘某驾驶位置右边发动机的罩壳上。13时4分左右,潘某在驾驶叉车经过一个直角转弯时,因车速过快而导致杨某从叉车上摔落,叉车前轮将杨某带入车底,后轮从杨某头上压过,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8万。 三、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潘某驾驶叉车违章载人,行驶速度超过规定的安全时速,转弯时在离心力作用下将杨某从叉车上甩落遭叉车后轮碾压。 事故间接原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潘某无证上岗,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忽视安全,忽视警告,违章操作。某公司没有对潘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未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忽视安全,忽视警告,违章操作载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责任事故,事故类别为车辆伤害。

四、事故责任分析 1、某公司安排只持汽车驾驶证的潘某到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上无证作业,未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潘某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反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粘在叉车车身上的使用须知行驶一栏中明确载明“叉车任何部位都禁止载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和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规定,负主要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定的职责,对潘某无证上岗这一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对事故负有责任。 3、潘某明知自己未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于公司的岗位安排未加以拒绝,无证上岗,对事故负有责任。 五、事故教训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这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从所有发生的事故情况看,

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西岗小学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张东升 副组长:李鹏程张建军 成员:李士祝范庆玉李荣华张桂芬曹广安 (2)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车辆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质量安全科负责主持、组织有关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按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劳动人事科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为避免发生车辆伤害事故,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等均应符合并达到《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中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检验等方面的内容要求。驾驶操作人员要保持状态良好,做到精力集中,操作熟练,遵守规范、规定。并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汽车、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等。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预防车辆伤害事故发生,质量安全科成立义务小组,由质量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生产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相关人员,协助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后,由生产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 1 事故发生的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医院或上级有关部门打电话求救,报告出事地点、受伤人员及伤情,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可行的现场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 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1) 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2) 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3) 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4) 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5) 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与预防措施

编号:SM-ZD-87231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与预 防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与预防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 1、行人与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争道抢行,超速行驶; 2、不遵守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无证驾驶车辆; 3、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力差,行车中精神不集中; 5、因风、雪、雨、雾等自然环境的变化,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 6、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指挥人员站位错误; 7、行人与车辆不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抢越铁路道口。 预防措施: 1、行人与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不争道抢行,违章超车; 2、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由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发号牌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附件12.8.5 佛山市富雄铸造厂有限公司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目录 1 事故特征 (92) 1.1 危险性分析 (92)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92)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92)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93) 2.1 应急组织机构 (93) 2.2 工作职责 (93) 3 应急处理 (94)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4)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94) 4 注意事项 (95)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原料进厂、成品出厂主要靠汽车运输,车间内、仓库内的物料转移主要为叉车运输在下列情况下容易出现车辆伤害事故:(1)车辆、叉车进行运输作业时,运输道路路况不好,驾驶员视野不清,判断失误,特别是雨后路面泞泥,路滑。 (2)车辆状况差,刹车失灵。 (3)危险路段无限速、限距等警示标志,车速过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 (4)装卸货物区域场地较小,多车辆同时装卸,人车混杂作业。 (5)驾驶人员精神不集中或酒后驾驶。 (6)车辆维修时,防护措施不足。 (7)厂内道路无人车分流,人员又避让不及,就有可能发生车辆对人员的碰撞,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车辆伤害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厂内道路、车间等有车辆运行的场所。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车辆伤害出现的预兆: (1)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2)场地存在缺陷,如路面滑等,厂内道路无限速标志牌等; (3)驾驶员不安全行为,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

等。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结合现场员工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2.2 工作职责 2.2.1 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车辆伤害,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 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2.2.3 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第三篇车辆伤害事故

第三篇车辆伤害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是指本企业内机动车辆和运矿设备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的挤、压、撞以及倾覆事故及车辆行驶中上、下车、电机车和矿车在运输中产生的伤害等; 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基建类: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运矿设备包括电机车和井下地面装载矿石的矿车。 (一) 井下电机车、装岩机、矿车类伤人事故 井下巷道空间小,容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常见的事故有撞车、追尾,撞、压行人,掉道伤人等。 常见的事故原因有: 人的方面:缺乏交通运输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思想麻痹,冒险蛮干,精神不集中;无证驾驶或缺乏实践培训,操作技能差;爬车、蹬车;行走地点不当,如在轨道间、轨道上、巷道窄侧行走,不及时避让与机车抢道;处理车辆掉道站位不当;一人推多部车辆,侧向推车;判断失误,开车睡觉,操作失控;超速行车,违章倒车,不

派人监护或未与作业人员联系违章顶车进作业面,边开车边下车扳道岔;用集电弓作操作开关;行车中把头探出车外观望;机车上违章携带人员或杂物;违章带电作业;无证驾驶;行驶中不按规定或在视线盲区不预先发出警告信号等其它不安全行为。 设备设施:触滑线或其它管线跌落、不规范;轨道敷设质量差出现的掉轨现象;无信号或信号不起作用;制动装置失效,无阻车器;车辆连接装置损坏;其它设备设施缺陷。 环境方面:巷道规格设计缺陷、施工质量差或支护材料外突与下垂导致巷道规格变小,人行道规格不符合规程要求,未设避险硐室;照度不够引起的行车视线不良,噪声影响使在巷道行走人员失去听觉效果;巷道中设备材料堆积占据巷道空间;采区或运输巷道未按规程设置调车场,致使电机车长距离顶矿车行驶。 1、强行爬车危险大,挤断骨头受重伤! 案例:1979年10月6日中班,某金属矿窿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责任事故,重伤1人(调度员)。 事故经过:当班矿调度科调度员陈某(伤者)在运矿溜井用水冲洗粉矿后第一个下来,走到风门口时,正好第三趟矿车经过风门口,陈某未向司机打招呼,在车行驶的情况下,往尾部乘人车厢爬车。因车厢与巷壁之间较窄,只有250毫米间隙,当陈还未完全爬进车厢内时,车厢带着他前行,身体被挤压在车厢与巷壁之间,造成左胸第二肋骨骨折的重伤事故。 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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